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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总结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换届以来的主要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自2016年10月选举产生以来,在中共宜春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市第四次党代表大会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策部署,严格依法履职,积极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表大会精神
市第四次党代表大会对新形势下加快宜春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为未来五年全市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坚持用党代表大会精神统一思想,统领行动,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先后召开党组务虚会、主任会、各专工委对口座谈会及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和机关干部学习会,学习传达贯彻党代表大会和邓保生同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讨论,大家进一步认识到,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才能开创新的局面,取得新的成绩。
在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表大会精神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做了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助推锂电新能源和中医药产业发展壮大。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宜春经开区、袁州区、高安市的重点企业调研,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到中心城区重点锂电新能源和医药企业视察,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成立重点产业服务组,由两位常委会副主任分别牵头助推锂电新能源和中医药产业发展。同时,组织省人大代表向省人代会提出扶持宜春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议案建议,努力建设亚洲锂都、打造全国最大碳酸锂生产基地。二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组织开展政府预算编制、审查监督工作情况调研,依法审查批准了宜春市201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以及宜春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尤其是着眼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及时作出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议,要求各级政府部门、金融单位、相关社会组织相互配合,形成解决“执行难”这一司法顽疾的合力,获省委政法委充分肯定。三是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及时任命了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任免了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批准任命了10个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四是全方位参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安全生产形势一度比较严峻的情况,常委会领导深入挂点县市蹲点督查,并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视察活动,参与善后处理,为稳定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挥了作用。市委作出开展中心城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决定之后,常委会正副主任全员上阵,主动出力,分片参与拆违综合整治,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还多次深入实地暗访督查,拆违工作有序推进。
(二)科学谋划今后五年的人大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思想先行,谋定后动,在广泛深入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本届常委会五年工作思路。工作思路坚持民意导向、发展导向、问题导向,围绕“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主题,紧扣“三条主线”开展工作。一是紧扣服务经济发展主线,为新一轮宜春经济社会的大发展鼓与呼、服好务;二是紧扣生态建设主线,为美丽宜春建设贡献人大智慧、彰显人大力量;三是紧扣维护群众利益主线,关注民生福祉,维护公平正义。根据这一工作思路,我们确定了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的工作要点,包括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立法工作计划,并在去年12月底第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获得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工作计划体现了既奋发有为又务实稳妥的精神,展现了新班子的新气象。
(三)抓好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
换届换的是任期,传承的是事业和责任。去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履新后,对上届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监督项目接力推进,对上届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跟踪督促,夯实整改成效,务求善始善终,确保全年人大工作完美收官。我们对“环保宜春行”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紧盯不放,推动完善了环保奖惩机制,加大了大气污染防治和秀江、锦江流域综合治理,抓好了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中心城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上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报告、司法公开情况报告、市本级国有资产(资源)经营和国有资本收支管理情况报告提出的13条审议意见,以及全市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督促整改,完善长效措施,实现了前后届人大工作的有序衔接、平稳推进。
(四)搭建代表履职服务平台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发挥代表作用、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也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为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我们在全市乡镇全面推行代表工作站建设,已经组建了32个代表活动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工作机制。同时,作出了在全市人大代表中开展“美丽宜春代表行”主题实践活动的决定,号召全体人大代表提高自身素质、提升履职能力,要求代表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熟悉基层工作情况,积极发言,主动提出建议、议案,为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贡献智慧和力量。
各位代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依法履职,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实现了新一届人大工作的较好开局。这是中共宜春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一府两院”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支持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还不深,监督工作的效果还不够实,代表作用发挥还远远不够,常委会自身建设也有许多不够的地方。对此,我们将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在今后工作中努力逐步改进,不辜负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二、主要任务
2017年是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的开局之年,也是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全面履职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积极助力生态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向前发展,为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服务大局,推动全市经济健康发展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是宜春当前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点。常委会将继续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主旋律,着力在涉及宜春长远性战略性问题上出成果,在推动解决重要性紧迫性问题中求实效,在发挥人大独特作用的领域里下功夫。今年着重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对部分政府部门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工作评议,通过群众评、代表议等方式,着力推动简政放权工作落实,推动解决发展环境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激发加快宜春发展的正能量。二是就循环区、生态区、绿色区建设和锂电、医药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调研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区域经济和优势产业发展壮大。三是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与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以及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市级决算。原则上每半年听取一次发改、工信、统计、财政、审计等部门关于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的汇报,对全市宏观经济提出意见建议。四是继续关注市本级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本级国有资产清收统管整合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加强生态监督,助推美丽宜春建设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宜春的“金字招牌”。常委会将继续致力于生态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督促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支持检察机关开展生态检察,用法治守护宜春的青山绿水。坚持动态监督、全程监督,持之以恒开展“环保宜春行”活动,对中心城区饮用水源的建设和保护、秀江综合治理、锦江流域水质保护、中心城区机动车尾气及扬尘污染治理等持续发力,严格监督,努力扭转生态环境质量下降的趋势,保住宜春的蓝天、绿水和青山。坚持以项目化理念助推美丽宜春建设,着眼于城乡协调发展,开展市容管理专题视察,听取和审议中心城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并对全市油茶产业发展升级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努力使宜春的绿色生态优势转化成经济发展优势。
(三)聚焦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关注民生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是人大监督的重要方向。常委会将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宜春行活动,结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管,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下大力气对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开展全面调研和分析,吁请各级政府深化对基础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的认识,把教育作为真正的百年大计逐年抓好。聚焦医改工作,听取和审议关于深化医改工作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推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适时组织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视察,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安全生产不出大问题。
(四)强化法治监督,推进法治宜春建设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常委会将以推进依法治市为己任,使法治成为全市人民的共识共为。一是切实用好设区市地方立法权。今年要启动《宜春市制订地方性法规条例》起草工作,继续做好《昌铜高速生态经济带保护条例》起草及完善工作,为加快昌铜高速生态经济带建设提供法律遵循。积极稳妥开展《宜春市温泉水资源开发保护条例》和《宜春市城乡建设规划条例》立法前期调研,为实质性立法做好准备。二是切实维护法律尊严权威。继续推行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意识。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就预算法、森林法、禁毒法等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着力纠正和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三是切实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防“红头文件”损害群众利益。继续对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坚决推动人大决议落到实处,在这个“老大难”问题的解决上取得突破。四是依法稳妥地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重点要做好《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衔接落地工作,制定出台我市实施细则,对重大事项的提出、受理和审议程序予以明确,并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推动此项工作在我市得到稳妥有序实施。
(五)服务代表履职,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尊重代表权利就是尊重人民权利,保障代表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常委会将切实增强代表意识,优化服务保障,着力调动和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发挥好代表的示范引领作用。一是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加强代表活动小组规范化建设,推进代表小组活动经常化、制度化。二是完善代表培训机制,举办市人大代表初任培训班,增强新当选市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启动“美丽宜春代表行”主题实践活动。开通人大代表“履职通”(手机APP客户端),创设“宜春人大发布”公众号,组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交流工作群,引导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履职。四是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公开办理机制,组织代表开展重点建议督办,对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进度和效果,在市属新闻媒体公开。五是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加强乡镇代表工作站建设,适时开展督查,使代表工作站真正成为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收集民意的场所、为民解忧的载体。六是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对不依法履职、经常不参加会议的代表,劝其辞去代表职务,促进代表依法履职。继续开展优秀代表建议和议案、先进代表小组评先表彰活动,引导代表更好地服务美丽宜春建设。
各位代表,同志们,推进人大工作,实现奋斗目标,需要全体代表为之努力,需要坚强有力的常委会班子。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书记邓保生同志提出的“政治坚定、敢于担当、牢记宗旨、维护大局、恪守底线”五点要求,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一是特别注重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履职能力建设。二是特别注重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市委权威,议事决事紧贴市委意图,确保与市委思想同心、政治同向、行动同步。三是特别注重担当,围绕市委关注的要事大事、“一府两院”工作落实中的重点难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依法履职,持续监督,不见成效决不罢休。四是特别注重工作方法,多听群众意见,多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使人大工作既不缺位也不越位,使人大监督既受尊重也受欢迎。五是特别注重遵规守纪,注重增强法律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气,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法治、倡导文明的新风尚。
各位代表,同志们!人大工作任重道远、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宜春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积极作为,克难奋进,为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届认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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