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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4-08-16 16:46:23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工会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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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通用5篇)

  工会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通用5篇)1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xx﹞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xx〕2号)等相关规定,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红河州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州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2、机构设置情况:红河州公安局下辖警令部、政治部、驻局纪检组、审计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法制支队、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局、警务督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州看守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警卫支队、反恐支队、特警支队、红河工业园区治安分局、森林警察支队、边境管理支队共27个部门。其中,边境管理支队单独管理,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经费单列,但警察训练支队和森林警察支队的部门预决算由州局汇总编制。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目标。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具体重点目标是:一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常态化;三是持续推进红河州禁毒人民战争;四是继续保持对打击刑事犯罪、处置治安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五是强化各项应急预案建设和预案演练,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六是强化值班备勤制度,扎实公安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能力;七是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和“党史的学习教育”,筑牢政治忠诚,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八是强化全州公安机关政治轮训及实战技能训练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公安民警执勤执法水平;九是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十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十一是加强公安装备建设,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十二是确保公安机关运行。

  2、项目绩效总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3号)的安排部署要求,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业务资金相融合设定绩效目标。绩效预算编制前期认真征求局直各部门的需求,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确定2021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确保设定绩效目标实现业务工作和资金需求相融合。

  2、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及指标。在2021年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21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完善、归纳、整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力争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修正指标。根据《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2020〕7号)要求,于7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21年1—6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于10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21年1—9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4、资料汇集组织开展绩效工作自评。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负责对资金拨付文件和资金支付凭证、查阅了相关会计凭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地了解情况等相关基础资料收集,于2022年2月28前,组织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5、强化自评结果应用提高资金效益。按照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完善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21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其中:红财预发〔2021〕15号批复年初预算210,982,000元;上年结转资金41,366,218.04元;其他收入983,826.65元;红财预发〔2021〕9、149号,红财预指〔2021〕5、87、88、104号,红财政法发﹝2021﹞7号、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21〕24、30号,红财社发〔2021〕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21〕3号等批复预算69,320,743.89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2021年全年收入决算数322,652,788.58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39,820,628.26元,2021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1)基本支出决算总收入143,787,920.37元,其中:2020年结转资金10,589,044.69元(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0,589,044.69元),2021年当年收入133,198,875.68元(国库决算收入126,611,021.08元,国库按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其他收入684,999.39元) 。基本支出决算总支出137,847,919.94元(财政拨款137,200,065.77元,其他资金647,854.17元)。2021年年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37,145.22元)。

  (2)项目支出决算总收入178,864,868.21元,其中:2020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财政拨款结转30,691,195.79元,其他资金85,977.56元),2021年当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21〕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 。项目支出决算总支出101,972,708.32元(财政拨款91,082,308.32元,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0,604,400元,其他资金286,000元)。2021年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167,630.22元)。

  (3)2021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其中: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基本支出结转5,902,855.21元,项目支出结转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基本支出结转37,145.22元,项目支出结转167,630.22元)。

  3、预算执行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21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实际支出239,820,628.26元,预算执行率74.33%,2021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二、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新的贡献。年初设定的32项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其中:社会效益指标3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产出指标27个(数量指标3项、质量指标20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2个)的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具体情况见附件:红河州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8号)的要求,结合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各项指标项基本达到指标要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得分88.88分,自评等级为“良级”。

  三、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合理。一是红河州公安局制定的2021年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科学。一是预算编制科学,2021年部门预算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人员优先,确保重点的基本原则编制。二是基本支出足额保障,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32,513,876.29元,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37,200,065.77元。三是确保重点支出安排,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47,788,867.6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01,686,708.32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预算执行,本年预算执行率为82.24%。二是严控结转结余,本年结转结余率100.25%。三是严控“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三公经费”变动率-24.14%,“三公经费”控制率91.61%。四是强化采购预算执行,本年度政府采购执行率66.3%。五是严格收支管理,2021年取得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2021年发生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绩效管理合规。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是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质量要求、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三是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四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资产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固定资产利用率达95%以上。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良好,年初设定的产出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一是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办结率100%。二是年初设定的27项产出绩效指标,除3项产出绩效指标未全部达到预期值外,其他24项产出绩效指标均达到预期值,绩效指标完成率88.89%。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效果明显。社会效益指标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

  1、社会效益指标3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预期值指标值-有效提升,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维护,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三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保障,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四、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1、项目基础信息。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为保障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常态化、强边固防、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完成,共有支出项目21个,项目执行部门为州公安局局直各部门,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局领导和局直各部门负责人。项目总体目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因涉密,具体项目绩效目标略。

  2、项目资金基本情况。2021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的专项经费项目21个,项目资金178,864,868.21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本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21〕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01,972,708.32元。

  3、项目管理。一是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在红河州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项目实施主体明确;由局直各部门(警种)按照州局细化预算项目支出方案组织实施。二是保障措施规范有力,保障措施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完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项目工作计划,确保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三是资金安排程序依法依规有序,资金安排程序是:根据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及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内容,按照经州公安局党委批准的内部细化预算方案,由各项目实施部门按职责组织项目实施,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落实项目预算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有计划执行。四是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合理充分,资金安排依据是:红财预发〔2021〕9、149号,红财预指〔2019〕5号,红财政法指〔2020〕15、20-21、26-27号,红财政法发〔2021〕7、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21〕24、30号,红财社发〔2021〕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21〕3号等预算批复和专项资金指标文件。五是财务管理规范,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

  4、项目绩效指标执行。一是预计完成支出项目预算金额达95%以上,实际执行率为57.01%。二是各项目数量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各项目社会效益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分别是:州委、州政府对州公安局队伍建设、执行各项任务战斗力、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社会治理管理服务能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建设,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公安民警对信息化系统及装备设备使用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5、项目成本性分析。一是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项目执行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厉行节约规章制度和相关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会议费标准、培训费标准、差旅费标准等经费支出标准及内外部项目立项审批、政府采购等业务办理程序开展相关业务,严把项目经费使用关;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核定,从源头把好经费使用关,确保经费使用依法依规,项目资金节支增效。二是项目有规范的内控机制,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关于做好全州公安机关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内控管理制度。三是项目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项目质量管理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6、项目效率性分析。一是完成的及时性,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本级)的21个明细预算项目基本能够有效及时完成指标任务。二是验收的有效性,项目执行完成后按相关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为有效。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8号)的要求,结合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对项目成本、项目效率、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各项指标项均达到指标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共计开展自评项目20个,未开展自评项目1个,其中:自评90分以上项目17个项目,自评80分以上90分以下项目3个(主要是资金使用率低)。综上所述项目综合自评分92.9分,自评为“优级”。

  五、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2021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到合同规定付款条件,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推进项目进度。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绩效,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政办发〔2015〕171号)和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

  (二)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

  针对内控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州公安局将认真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存在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固化内控管理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各项目执行力度,提升州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当家理财能力和超前谋划意识能力。

  (三)加强督导,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

  州公安局认真履行财务管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 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一是每年认真组织1-2次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二是每月认真梳理内控管理工作进度,强化业务指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情况。

  工会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通用5篇)2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发《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资财【20xx】22号)。我单位于20xx年11月,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方法,对本单位20xx度预算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资阳区新桥河镇人民政府系科级行政机关,办公地址坐落于资阳区新桥河镇虎形山社区。截至20xx年底,新桥河镇人民政府在职实有人数91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事业编制48人。自20xx年6月机构改革调整之后,新桥河镇人民政府机关共设19个站所及办公室,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纪委、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武部、妇联、团委、工会。

  镇财政所负责全镇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镇的预算编制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全镇年度财政预算、总预算,负责监督全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总决算等;负责管理和发放各类政策性补贴资金,进一步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特别是对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负责我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报表及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新桥河镇20xx年安排部门预算共计20xx.97万元,总支出20xx.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5.07万、科学技术支出5万、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78万、卫生健康支出126.62万、城乡社区支出2万、农林水支出1121.31万、住房保障支出49.69万。

  20xx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1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

  三、20xx年,根据年初计划的重点工作,本单位通过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取得了如下绩效:

  一是全面做好城镇建设规划,充分运用财政调剂作用,积极争取各项优惠政策,并积极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引导和支持企业进行产业转型提升、科技创新、开拓市场和发展生产,以培养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促进经济全面发展,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和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各种经费使用办法,压缩行政管理开支和各种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控制部分增支因素,“三公”经费明显下降。四是合理利用财力,保障重点项目及重点费用和社会公益事业的正常开支。五是落实好中央各项惠农政策,促进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认真落实好中央各项惠农政策,进一步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和各项涉农补贴资金,不断稳定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六是继续推行城乡居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农保制度,切实解决了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热点问题。七是继续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资金支出范围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使财政总预算真实反映了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进一步加强了对财政资金来源和去向的管理。八是切实抓好债务管理工作,锁定债务基数,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九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完善“村账镇代管”制度,全力推进“互联网+监督”制度,推动了资金使用的公开度、透明度。十是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完善财政管理机制,推进财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四、本次自评根据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发《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资财【20xx】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新桥河镇人民政府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于11月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自评具体如下:

  20xx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总预算数为13.5万元,实际支出数为12.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4万元),支出小于预算,因此,20xx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符合相关规定。20xx年度年初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目标管理符合区委、区政府总体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职责,体现当年重点工作,资金投入相匹配,财政资金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x100%=100%。建立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但也存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厉行节约制度不健全的'情况。支出大部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支出一定程度上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区政府绩效考核文件精神,绩效目标在本年基本完成,20xx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一类单位。

  20xx年,我镇努力做好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各项目的管理工作,将预算及时公开到相关的信息网络平台,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是我国财政部门的重点关注部分,一个完整有效的绩效管理方案,需要以预算为导向,结合我镇实际过程中支出进行合理化分配,以达到合理高效地运用资金、提升资金的产出结果、节约成本与资源、提高部门的办事效率的目的。

  与此同时,通过这次自评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财政管理还不够规范,财经纪律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加强理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五、自评结论

  根据以上预算绩效情况,我单位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为优秀。

  工会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通用5篇)3

  20xx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积极落实《预算法》和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局关于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本单位预算绩效工作总结说明如下: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党政班子会议研究,成立了书记、局长为组长,由分管财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具体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工作。书记、局长在会议上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从日常工作资金使用抓起,树立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营造好预算绩效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从基础上抓起,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虽然政务服务管理局到目前为止,没有涉及到预算绩效管理申报的项目资金,但我们未雨绸缪,20xx年3月份,制定了《九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印发各科室,要求严格遵照执行,要求有突破50万元以上的要申报预算绩效管理,同时,对日常的专项工作经费,也要坚持预算绩效管理模式,严格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要求,让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坚决杜绝不必要的开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各科室开始积极主动注意本科室资金使用工作,制度执行意识增强。

  (三)加强了监督,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公室对每一笔较大资金支出都进行认真审核,看是否达到了预算绩效评价的限额,是否符合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截止20xx年底,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支出626.8万元,没有任何重点项目支出,全部资金都为基本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经费,因此,项目预算绩效申报尚未开展。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保障了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

  二、关于评分表中的自评分情况的说明

  (一)基础工作管理。我局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根据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局要求,按期报送相关材料。加强了宣传,营造氛围,突出资金使用中的绩效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二)绩效目标管理。因20xx年度预算安排目前没有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因此20xx年尚未形成20xx年预算项目申报, 但根据政务服务管理局要求,如果市委、市政府安排了我局涉及重点项目任务的,我们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目标体系、目标值等进行合理设置,确保质量控制、范围规模符合要求。

  (三)绩效评价管理。因20xx年我们没有项目资金涉及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因此该项工作没有开展。今后如果涉及此项工作,我们一定严格按要求完成,确保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全面落实。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20xx年6月我单位按期报送了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材料,对下属单位加强了督促和核查工作,为下一年度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打下了基础。

  (五)结果应用管理。关于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问题,因我单位目前未涉及,如果今后有此项,我们严格执行。关于应用方式方面,我们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里明确了纳入科室评优评选考核。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xx年度,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虽然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领导高度重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各科室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够强,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能实际,涉及的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项目没有,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参与少,深入了解也不够,主动开展意识欠缺。二是由于我局这项工作起步较晚,具体开展预算绩效考核具体方式方法还是有较多欠缺,日常真正操作和执行还不到位。三是宣传有待加强,整体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主要原因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业性比较强,宣传不好找到切入点。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

  下一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在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局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制定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评价指标,科学合理设置评价分值,加强具体工作的操作和执行,督促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确保此项工作的成效。

  工会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通用5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增强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德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德江县预算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德财绩〔2020〕7号)精神,我局组织对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总体评价是: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合乎预期。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单位职能职责

  德江县财政局是主管全县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方法。

  (3)编制本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本县各项财政收入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确定本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4)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本县财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等。

  2、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后,本单位由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行政财务管理股、事业财务管理股、社会绩效管理股、综合计划股、工资管理股、国有资产管理股、政府采购股、经济建设管理股、等11个机构,以及事业机构6个,包括德江县国库支付中心、德江县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德江县基层财政服务中心、德江县财政信息中心、德江县金融和债务统计中心、德江县投资评审中心组成。

  核定编制87名(其中工勤4名),实有在职干部职工73人,离退休人员18人。

  二、2021年预算绩效执行情况

  (一)德江县财政局2021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德江县财政局2021年度收支总计861.13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491.15万元,降低36.32%。主要原因是:支持农村金融发展项目专项资金本年未安排支出。

  (二)德江县财政局2021年度收入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861.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5.50万元,占99.3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5.63万元,占0.65%。上年结转资金12万元。

  (三)德江县财政局2021年度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87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81万元,占87.25%;项目支出111.32万元,占12.7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德江县财政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德江县财政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873.13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513.49万元。减少37.03%。主要原因:一是支持农村金融发展项目专项资金本年未安排支出;二是2021年度受疫情影响,经济继续下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关费用减少。以上两点综合后总体减少513.49万元,减少37.03%。

  1、2021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6.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9.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6.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我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2021年“三公”经费8.1万元,同比下降6.9%。其中: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增加0.03万元,下降63.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7.87万元,比上年减少0.63万元,下降7.4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2021项目支出116.95万元,是德江县财政局为完成特定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

  (1)财政网络维护,主要用于保障财政专网网络通畅,包括财政专网租赁、短信平台信息费、全县网络区间租赁。

  (2)县级金财工程,主要用于确保全县“金财工程”平台的正常运行,包括平台软件维护、机房设备维护、机房到期设备替换。

  (3)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建设,主要用于实现预算单位、财政、代理银行、人民银行全方位、全业务流程的电子化管理,逐步形成安全高效的电子化支付体系。

  (4)上级特定项目专项支出及专项工作经费。

  (5)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工作。

  三、资产管理情况

  2021年度德江县财政局新增及报废处置资产已录入到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编报了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德江县财政局的资产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相对稳定。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16.9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工会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通用5篇)5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中发〔20xx〕34提出的“加快建设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要求,加强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贵处下发的《关于报送20xx年度财政监督评价工作总结的通知》(藏财监[20xx] 1号)收悉,我局针对工作总结内容,进行认真梳理,现将我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绩效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结合机构改革,我局在拟定“三定”方案中向市委组织部申报了山南市财政局绩效科,但未得以成立。将自治区下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做好20xx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及时转发至市直各单位及各县(区)财政局。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在20xx年市本级预算编制工作中,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对所有市直预算单位申报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涉及531个项目,金额14.11亿元,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工作,大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和政策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级安排的财政教育投入资金、科技三项费等23个重点项目资金和固边富民专项资金等5个市级出台的政策进行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资金9.1亿元,重点围绕专项资金项目和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事关民生方面的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提升财政支出绩效。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对于绩效目标审核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对于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较低的项目,整合或不再安排项目预算。三是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选定市直部门的部分项目进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市直相关部门按自评表模板上报,我局汇总完成相关市直部门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切实增强资金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意识和支出效率意识。四是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市本级和12个县(区)20xx年指标资金接收、分配、支出及绩效目标、自评填报工作已全部完成,在监控平台中接收并分配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6亿元。五是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绩效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六是各县(区)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开展重点项目进行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三、配合自治区开展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积极配合自治区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市的20xx年“普惠性”边民补助、20xx-2018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四、成效及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理念开始转变,开始重视财政支出绩效问题,重视预算支出成本结果导向的绩效理念进一步树立。二是部门和单位更清楚地了解财政支出所要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明确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强化了部门和单位的自我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提高了预算的规范性,减少了资金支出的随意性,促进了资源整合,优化了支出结构,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四是提高了各部门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了高效、透明、责任政府的建设。五是促进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尽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但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部门不重视绩效工作,绩效理念还未牢固树立,部分预算单位还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资金轻绩效”的思想,绩效评价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有待提高。二是绩效管理广度深度不够,还未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试点面偏小、范围偏窄、进展不平衡。三是绩效约束能力不强,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还未完全有机结合,优化、促进预算管理的作用尚未充分体现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予以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建章立制、宣传动员、典型示范,我市绩效管理工作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为了确保工作实效,市财政将侧重从以下四个方面深化改革:

  (一)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预算部门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将绩效目标、绩效监控、部门自评等绩效工具,作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抓手;财政部门通过检查、督促、重点评价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为了提高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质量,我们将继续邀请部分专业领域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同参与,合谋共评。

  (二)推动绩效管理提质扩面,将财政重点延伸到事前,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

  为了更紧密衔接预算,将财政绩效工作重点从事后延伸至预算编制前端。通过审核绩效目标来确定项目预算资金额度,并建立起不同年度间的可量化绩效目标数据对比,提高预算编审的科学性,结合项目库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事前评审工作力度。围绕预算编制中的改革需求,以重要性为原则精选项目,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集中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作为项目入库、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提高部门绩效监控和自评工作质量

  对监控中预算无绩效、低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的项目,预算部门要及时将资金调剂用于其他有条件项目,加快支出进度;对自评开展较好的预算部门,将在今后预算安排时予以优先支持,对开展较差的项目将按规定停止拨款、调减预算。对未按规定开展绩效监控和单位自评的,由市财政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作为市政府对市直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逐步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绩效管理工作最终目标是打造一个透明高效的政府。逐步推动各预算单位将绩效目标、自评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绩效情况,将逐步依法向社会公开。通过在“阳光下”运行,提升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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