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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年度绩效自评报告15篇
在当下社会,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基本药物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本药物年度绩效自评报告1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五项重点改革之一,是一项惠民政策及民生工程。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人民健康,体现社会公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推动卫健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项目资金预算
为顺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财政专项补助总计1166.36万元。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来源:中央财政411万(其中:卫生院基药322万元、村卫生室89万元),省财353万元(其中:卫生院基药助241万元、村卫生室112万元),州财政75.36万元,县财政327万元(其中:卫生院187万元、村卫生室14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于20xx年4月9日组织了以向文局长为组长、胡超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班学习了来凤县财政局文件来财绩发〔20xx〕《关于做好20xx年度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布置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工作。
三、项目绩效自评综合结论:考核等级为优秀
全县8个卫生院、185个行政村卫生室和11个社区)全部实行湖北省基本药物采购平上集中采购,低价药品和药品全县统一议价,从20xx年起卫生乡镇全部实基本药物制度,切实解决了老百姓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年底完成了8个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发放情况的督导考核。考核结果(最高分97.3分,最低分88分),综合得分90.48分,考核等级为优秀。
第一名:翔凤镇卫生院97.3分、
第二名:大河镇中心卫生院92分
第三名:百福司镇中心卫生院90分、
第四名:三胡乡中心卫生院89.5分
第五名:绿水卫生院89分、漫水卫生院89分、旧司镇中心卫生院89分
第六名:革勒车卫生院88分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中央下达基本药物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指标320万元(其中:卫生院基药补助320万元,村医及村卫生室基药补助万元);省内分解下达预算指标241万元((其中:卫生院基药助241万元、村卫生室万元);州内下达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运经费75.36万元;县级配套329万元(其中:卫生院基药补助189万元,村医基药补助14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财政下达资金965.36万元已100%拨付到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5个行政村卫生室和11个社区,257名村医。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卫生院基药补助资金按核定额的70%进行月预拨,余下30%资金年终绩效考核合格后兑现;村医和村卫生室的运行经费每预拨12万元,保村医基本工资和村卫生室运转经费,剩余资金由县体改办年终考核并结合村医管理办法进行兑现。村医养老保险凭发票报销3000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全县8个乡镇卫生院、185个村卫生室和11个社区全部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切实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2.乡村医生收入按来卫生计生文〔20xx〕165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来凤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资金补偿发放办法》的通知执行,村医收达到人均4.28万元目标。对来凤县基本药物方面的社会效益达90%,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73900人,基药差价销售率100%。卫生院基药补助750万100%落实,215.36万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分别兑现196个村卫生室和257人村医,村医实行了年补助5500元、养老保险年补助3000元、年终基药销售补助及电话费3000元,医疗责任险7.38万元、年缴村卫生室网络费16万元等。社会效益指标中的三级指标县域内就诊率年初指标值为85%,分值10分,实际完成值84%,得分8分,扣2分。原因是乡镇卫生院技术力量和医疗设备的限制,有3%的病人转诊到上级医院治疗。
3.20xx年,我局在各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完成了8个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发放情况的督导考核,通过问卷调查和实际查阅资料社会满意度达91.1%,较上年上升0.01%。。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xx年,我局在各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一是完善了我县县域药品目录的品种类型,实现全县基本药物品种同城同价的目标,完善了药品采供、配送机制,做好国家基本药物配送到村卫生室“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建立了流畅的村卫生室药品配送机制,保证了村卫生室的用药需求。二是强化药品购销领域廉政责任,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三是完成了8个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发放情况的督导考核。考核结果(最高分97.3分,最低分88分)考核等级优秀,综合得分90.48分。已从局域网进行反馈通报。总体来讲项目实施以来,对来凤县基本药物方面的社会效益达91.1%。卫生院基药补助750万100%落实,215.36万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分别兑现155个村卫生室和257人村医。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我县全部低价药品和补充药品实行了集中议价,帅先实施省基药货款集中结算平台,并按月结账和并跟踪监管,使农合和医保资金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1、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常住人口减少,卫生室服务对象相应减少,人口流出较的和边远乡村村待遇难以保障,随着社平工资不断增加,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也不断加大,村医工作量大,年均4.28万元已的收入已不能让村无后顾之忧的工作,导致边远山区无人愿做乡村医生。
2、基层卫生综合配套改革的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编办下文是公益性一类,而财政预算是包干体制,对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有一定的影响。
3、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三)建议和意见
1、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强化职能,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药补助项目资金投入。
2、加强队伍建设。一是继续抓好健康服务团队建设,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抓好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全科医学知识、基本药物制度等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综合素质。
3、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借助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知识,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的激情和健康意识。
4、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药补助项目规范化建设,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药补助质量提升年”取得成绩,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狠抓“六到位”措施,抓培训、抓宣传、抓信息、抓督导、抓重点破难点出亮点、抓考核,促使项目工作落到实处,提高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
基本药物年度绩效自评报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岳塘区卫生健康局下辖1个乡镇卫生院,8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54个,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利率销售。
(二)项目绩效目标
到20xx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努力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切实减少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的比例,基层医疗机构的基药占比将达到70%,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三)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度我区基层医机构(不含高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131.52万元、省级补助96.1万元、市级补助95.49万元,村卫生室(不含高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中央补助8.37万元、省级补助4.92万元、市级补助33.6万元。20xx年年内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均已拨付到。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根据《20xx年度湘潭市岳塘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奖补方案》及基层医疗机构实际考核情况上半年拨付基层医疗机构金额374.013万元(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不含昭山、高新),下半年基药补助资金正在核算中,预计年后拨付到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 绩效评价目的 。
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减收部分进行了合理的补偿,保证医务人员和村医合理收入不降低,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基本满足基层医疗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湘潭市岳塘区卫生健康局 湘潭市岳塘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湘潭市岳塘区基层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岳卫联发〔20xx〕26号)文件开展20xx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2)组织实施:成立基本药物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11月22日—11月26日对岳塘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共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乡镇卫生院1家,随机抽查村卫生室8家。
(3)分析评价:通过绩效考核,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提高了对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视程度,建立了基本药物采购、储存、使用管理相关制度;注重药品质量管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药品购进、储存、养护等基本药品管理知识的学习;按要求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执行零差率销售;编制采购计划,安排专人负责网上药品采购工作;对药品进行出入库登记并分类、妥善存放;加强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管理;通过多种方式对基本药物制度及合理用药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公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的支出符合年初制定的预算目标,预算完成率100%。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在资金管理方面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支出合法、合规使用,无节流、挤占、滥用情况。
2 、项目效率性分析
(1)项目实施进度:该项目是按照工作的需求逐步进行,到20xx年年底,项目支出执行进度为100%。
(2)项目完成质量:按照上级卫健部门和政府的要求履行职责,较好的完成卫生服务工作。
3、项目效益性分析
1.区直(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在湖南省医药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并实行零差销售,执行率达100%。
2.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不低于本单位年度要求采购总金额的70%,20xx年度基本药物年度配备率达76.96%。
3.全区基层医疗机构50种补充议价药品金额不超过本单位网采总金额的8%,20xx年度实际占比度未0.04%。
四、存在的问题
部分带量采购药品申请使用量与实际配送量不符,不能满足临床需求。
五、有关建议
请求上级协调,维持医药配送链货源稳定。
基本药物年度绩效自评报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鹤城区为怀化市市辖区,人口60.79万。下辖3个乡镇91个行政村、7个街道办事处社区。鹤城区卫生局辖基层卫生机构21个,医务人员330人,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个、站4个、乡镇卫生院6个。全区已经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居民都享受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全年药品销售总金额1380万余元,让利200万余元。
按照《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城区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函〔20xx〕6号文件要求,从20xx年开始,我区陆续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到目前为止区妇幼保健院,21个基层卫生医疗机构,62个村卫生室使用的基本药物100%通过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代采购),采购的基本药物全部零差率销售,药品差价由中央、省、市、区财政部门制定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全区各基层医疗单位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20xx年底,逐步在行使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中推行基本药物制度。
努力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切实减少医疗机构中药品收入的加成比例,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公共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患者的需求,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并且价格可为个人接受或可为社会所负担得起的药品。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⑴全力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
全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省市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和规范做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报销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制度执行不走样。在此基础上,今年出台了《关于印发<鹤城区20xx年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增补药品的有关规定>的通知》鹤卫发〔20xx〕10号、《关于印发<鹤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鹤卫发〔20xx〕18号等相关基药文件。今年区卫健局进行了两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和药事管理督导,将其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办法,考核的结果进行排名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同时通过采购平台提供的网上监管系统,对各基层医疗机构采购的药品、数量、价格、回款、使用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集中采购、配送等情况进行了动态监管。
⑵统一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的应用培训。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要求,我区大力引导规范基层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定期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对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进行培训和考核全年共召开全区性基药专项工作会议和基本药物制度培训三次,集中学习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新增政策的相关业务知识和《20xx年全省药政工作要点》湘卫药政处便函〔20xx〕2号、《湖南省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试行)》湘卫药政发〔20xx〕1号、《医疗机构临床短缺药的供应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xx〕42号等相关文件,以及基本药物制度和处方点评内容培训。同时,建立了基本药物使用管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定了超常预警制度,完善了处方审核、点评措施。通过定期分析通报医务人员用药情况,强化了用药行为的监督评价,规范了处方和调剂行为,形成了科学用药观念,促进了基层医务人员安全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了合理用药水平。
⑶切实保证基本药物采购货款统一结算、集中支付。
按照省、市要求,鹤城区卫健局核算中心设立了基本药物结算专用账户,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药物货款进行统一支付,实行对采购周转资金专款专用,按月向供货企业支付货款。
⑷全面建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51号)文件精神,建立起与深化医改相适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区财政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及时足额下拨基本药物财政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1.基本医疗费用下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使用实行统一组织机构、统一招标平台、统一规范操作、统一网上采购、统一药物配送、统一零差价销售的“六个统一”管理,基本药物价格大幅降低,而且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
2.临床用药渐趋合理。国家印发了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我区组织全区医务人员进行了学习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用药更趋于合理,处方更为规范,遏制了过度用药。
3.药品更加安全有效。基本药物是经过长期临床实践检验证明安全有效的首选药物。生产、配送和仓储比较规范。国家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更安全。
4.社会反响总体良好。我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得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工作人员积极性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上升、均次医疗费用下降的预期目标,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四、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20xx年,全区各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良好。
五、绩效目标实施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xx年度该项目中央配套159.2万元,省级配套101.7万元(目前该项资金在区财政局未拨付到区卫健局,),区级配套6.92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根据区卫健、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鹤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鹤卫发〔20xx〕18号文件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与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挂钩。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区卫健局药政股牵头对基层医疗单位的基本药物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一年两次,基层医疗单位对所属辖区村卫生室考核一年两次。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基层卫生院实施药品零利润以后,全部按省市文件要求按比例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目录药物品种、非基药,全部药品都在省采购平台采购,没有使用目录外抗菌药物,有效缓解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全区2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用率100%。
(2)项目完成质量:
1)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项目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我局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制度执行。
3)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弥补药品零销售损失的利润取得了积极的反响,对基药政策的持续长久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项目的效益性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基层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在当前基药制度全面覆盖实施的背景下,鹤城区所有行政村均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基本做到公开透明,村民能够购买“零差价”药品。为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卫健局领导高度重视,设立了专门业务股室,全面负责全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基本药物制度顺利施行。一是强化管理,定期培训考核。二是建立集中核算中心,加强资金监管。卫健局设集中核算中心,卫生院专项资金均由集中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使用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三)基层卫生院经营存在缺口,队伍建设难保障;
(四)部分卫生院硬件设施落后。
相关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规范资金使用;
(二)适当调整基药目录,增加药品可选性;
(三)改善医生职业环境,提高卫生院服务能力;
(四)加强人才培养,储备后备力量。
基本药物年度绩效自评报告4
我县对20xx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就项目开展和项目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概况
20xx年,县卫健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了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各地卫生计生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局机关实际在职人员96人,长期聘用人员6人,临时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82人。机关设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人事股、爱国卫生工作股、财务股、体制改革和药物政策股、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职业健康股、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科技教育股、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老龄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无偿献血管理股、系统分工委办、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县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归口县卫生健康局管理。20xx年在新冠肺炎依然严重形势下,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项目实施依据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等文件,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工作进行安排。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我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基本药物实施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遵循以下评价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使绩效评价能反映资金使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2、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省卫健委对项目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的管理和效果评价,我县对项目资金工作开展的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所取得的效益、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收集政策范围内发放对象相关信息,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方法,形成客观有效的自我评价。
三、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1、20xx年财政安排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及综合补助6769.26万元,其中中央、省资金到949.7万元,县本级5500万元,其中药物配套资金1200万元。
2、20xx年财政到位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19.56万元,其中中央305.2万元,县本级14.36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乡镇卫生院日常基本运转使用上级药物补助资金及本级综合补助资金6449.7万元。
2、20xx年实际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19.56万元,共357个行政村卫生室。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定了资金支出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
四、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情况
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由财政按进度安排经费,全年分3次安排拨付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和本级财政综合补助资金。对卫生室药物补助资金,通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后,县财政给予安排,卫生院通过报账方式,由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转账支付到各卫生室乡村医生手中。全年没有发现截留、挪用、挤占、虚列资金等现象。
具体执行:
1、为有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县卫健局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纳入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并组织了专项考核。加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印发了《桂阳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桂卫发[20xx]62号),要求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导和考核。20xx年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年度进购3450万元,全年销售3330万元。
2、集中举办了全县乡村医生培训班,对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尤其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布暑和动员,
3、制订并下发绩效考核文件。制定和下发了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2项绩效考核办法和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医疗服务等3个绩效考核细则与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行为。
4、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全年卫健局实行上、下半年各一次的`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卫生院实行对卫生室每季度一次的督导考核。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相关补助经费,经费的补助,保障了乡镇卫生院的基本支出正常运转,充分调动了乡村医生积极性。
绩效效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五、项目绩效评价及结论
评价:20xx年卫生院、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结论: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各项指标综合自评得分92分,项目绩效支出为“优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基药配送到位率偏低,群众用药较困难。
基本药物年度绩效自评报告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区卫健局监督管理村卫生室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的情况,执行落实村卫生室人员补助,为基本药物制度持续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xx]106号)的要求管理资金,未另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全区村卫生室均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单位,全部纳入各级村卫生室补助范围。
二、评价项目开展情况
20xx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补助分别按照1792元、4500元、2500元每个卫生室落实补助,对覆盖有农业人口的按1.5元/寺涫挡怪盏礁骷恫怪布453.2744万元,其中财返资金为224.8047万元。
为支持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资金发放安全、规范,以上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齐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保障村卫生室卫生防疫“网底”功能提供了稳定的经济基础。
三、综合评价结论
村卫生室实施基药补助经费严格参照《四川省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符合各级财政规划,按照规定标准分配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资金使用符合预期。有效确保了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xx]106号)要求:中央补助资金按照全省农业人口数和村卫生室个数两个因素进行计算分配:50%资金按全省农业人口数平均分配,人均水平1.5元;50%资金按全省村卫生室个数平均分配,每个村卫生室1792元。
2、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xx]631号)要求: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乡村医生一系列补偿政策,各地必须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另根据省财政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根据省财政厅精神,从20xx年起,省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从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4500元,并按各地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县(市区)补助从2000提高到2500元,也按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xx]106号)及《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xx]631号)的要求管理资金,未另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以上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齐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效益情况。
村卫生室补助及时发放,有效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巩固了我区农村卫生基层网底,确保为农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我局20xx年村卫生室项目各级补助及时到位和发放、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和会计核算规范,取得了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巩固了我区农村卫生基层网底的预期目标。
基本药物年度绩效自评报告6
今年,我局根据《县20xx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县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xx年全县发展提升年活动绩效考评方案》精神,按照、县政府统一布署,结合本局实际,切实加强了机关效能建设,认真开展了发展提升年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效。近日,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对20xx年上半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就有关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领导重视方面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方面。
一是对年度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一方面,召开会议传达了省、市、县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县民政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方案》和《县民政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成立了局机关发展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另一方面,落实本单位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办公场所和人员,制定落实了“三项制度”。同时,认真填写了“首问责任登记单”和“限时办结单”。二是落实了发展提升年重点工作。对照重点工作方案开展了阶段性的工作,形成了半年工作总结,落实了发展提升年结对帮扶责任制度。今年我局与盛方材料包装有限公司成了结对帮扶对子。三是抓了宣传工作。今年已在《县报》上稿2篇,被《井冈山报》采用有关信息8篇。
二、在机关工作作风方面。
一是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四条禁令”和“八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全局人员没有出现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二是民主评议评价排位靠前。今年我局在全县县直重点单位第一次民主测评排名第4名。三是内设机构测评情况良好。今年我局优抚安置股、城市低保股和农村低保股等3个股被列为全县重点股室测评对象,在最近全县38个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内设股室,第一次集中测评中分别排名为第5名、第10名和第16名。四是优化发展环境监测方面没有不良反映。
三、在制度落实、产业发展和政务公开工作方面。
一是完善落实了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了“首问责任登记”并和“限时办结单”。二是抓了产业发展。三是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在局机关开辟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栏,制定了党务政务公开方案和政务公开年度计划,建立了政务公开档案。
四、在单位效能督查及内部处理和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运转方面。
一是开展了效能督查。坚持对机关效能情况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查活动,并做到有记录。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运作,推行了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及电子监察工作。
五、在效能投诉办理方面。
按程序认真办理了县里交办件和本单位受理的投诉件,做到有反馈和归档处理。今年到目前为止,我局没有出现违反机关效能有关规定的投诉件。
六、在特色工作方面。
20xx年我局在局机关积极开展了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创建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等措施,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提供了一种很新鲜的方式来写演讲稿。对我的启发真是很大的。
基本药物年度绩效自评报告7
一、财政政策基本情况
(一)政策概况
全县有基层卫生机构12所(含磨西镇、燕子沟镇),乡镇卫生院10所,中心卫生院2所。已经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居民都享受了药品零差率销售。20xx年度我县上级财政补助124.81万元,县级配套44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
(二)政策绩效总目标
12个卫生院基药实行零差率。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患者的需求。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三)评价步骤及方法
我局局20xx年自行组织政策自评工作组,科学运用比较法、绩效逻辑分析法、因素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评价方法,开展20xx年基本药物补助政策自评工作。评价组收集政策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设计调查问卷,抽选政策实施地点实地查勘和开展受益群体问卷调查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结合单位政策实施方案,了解政策资金的基本情况,听取政策实施情况介绍;
2、现场调查,现场查看政策实施情况,核查政策资金收、支账目及会计凭证,检查政策决议、制度建设、公示等相关文件资料,抽查典型案件,为整个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收集基础数据,填制政策基础数据表;
3、引用政府绩效管理原理,对政策从决策、管理、绩效等方面,结合该政策的具体情况,建立符合政策实际情况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该政策受益群众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
5、对资金使用效益评分,分析、检验政策资金的使用是否实现绩效目标;
6、经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项目实施地点为泸定县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由泸定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选择其中5个作为本次评价点位。
(二)政策总体评价
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深化医药卫生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意义深远。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不仅有利于优化医药资源配置、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所需,也有利于克服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促进社会健康公平;不仅有利于整顿治理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促进医药市场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降低患者医药费用。
三、政策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
该政策的制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xx〕88号)和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54号)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与我局的职能职责、部门规划密切相关,各项补助标准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制定,与上级文件无冲突。
(二)效率性
我局及时的提交了关于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的议题,及时召开会议通过党组会进行了集体决议,并制定了《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所耗时间较少,管理效率高效,资金的下达后,及时的完成了资金的拨付。研究结果表明,在制度全面实施后,每张处方的平均药品种数下降;抗菌药物使用率降低,其中注射剂型和联合使用比例均下降;注射剂和激素使用率亦呈下降趋势;处方通用名使用率升高,不规范处方使用率下降。政策实施后,不合理用药情况明显改善,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合理用药水平明显提高。
(三)效益性
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实施后,优化了医药资源配置、保障了群众基本用药所需,克服了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促进了社会健康公平;整顿了治理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促进了医药市场健康发展,引导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降低了患者医药费用。通过对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综合满意度为96%。
(四)公平性
通过对抽查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各医疗机构在保证药效前提下优先使用了基本药物,最大程度减少了患者药费支出,增强了群众获得感。
(五)可持续性
20xx年度我县基本药物制度上级财政补助124.81万元,县级配套44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各乡镇卫生院补助按照20xx年度基药销售比例分配,其中海管局按照人口数拨付。村卫生室补助分配由所属乡镇卫生院依据村卫生室基药销售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泸定县卫生健康局下发《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的文件要求执行,单位还建立了财务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报销管理制度、项目明细账等制度,对该政策的执行进行监控,能够充分的对该政策的持续运行起到保障作用。政策颁布至今,与国家、省、市政策调整同步一致;无其他影响政策效果的客观条件存在。受益对象对该政策具有持续需求。
(六)政策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政策的实施进度:全县1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用率100%。
(2)政策完成质量:政策资金按照政策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政策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政策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2、政策的效益性完成情况分析
(1)政策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政策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四、政策绩效评价结论
20xx年,全县各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良好。综合评分89.90分。
五、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部分药品网上采购困难。药品采购平台显示中标,但配送企业无货可供。
2、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3、乡镇卫生院药剂人员和乡村医生老龄化严重。
(二)工作建议
1、加大对药品中标生产企业及药品配送企业监管力度,确保国家基本药物能及时按量配送到位,保证乡镇卫生院基本用药需求。
2、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政策性亏损补偿力度。
3、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鼓励医学人才进入乡村医生队伍。
基本药物年度绩效自评报告8
为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实施,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要,促进项目工作规范开展和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按照《大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办法》(大卫发〔20xx〕165号)文件精神,进行20xx年度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考核,结果如下:
一、行政部门
1、绩效考核管理:出台本地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绩效考核方案,并及时在政府官方网站通报。
2、财务管理:高新区没有接收市级以上补助资金,我区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两家医疗机构以区财政全额发放职工工资形式作为补贴;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制度,无结余;我局没有独立财政,管委会实行园区财政统一核算,资金管理集中在区财政局结算中心;基层医疗机构在考核年度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和项目工作要求使用项目资金,项目支出账务清晰、凭证俱全。
3、基本药物覆盖率:高新区辖区两个街道,一个街道一家公立医院,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龙王塘街道三个村,一个村一个卫生所,有一家村所未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扣0.1分。
4、综合改革情况:两个村所纳入基层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按照建设标准实现标准化,一家村所未纳入一体化管理;基本医疗服务情况,20xx年门(急)诊量89252人次,20xx年门(急)诊量为107533人次,占比1.2。
去分项: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有一家村所没有完成,扣2分,合计得分37.9分。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物网上采购,总采购金额1069万,其中基本药物金额802万,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到75%,所有药物零差价销售。
2、药事管理:成立相关组织机构,辖区两家医疗机构均为一级医院,成立药事管理小组,有药品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药物,有处方点评管理制度、临床合理用药相关管理办法及基本药物采购、管理制度;开展基药培训。
3、药款结算:药款结算合同约定期限为三个月,均能够在期限内结算。
4、基本医疗服务情况:医疗文书管理,经抽查,处方合格率为90%,病历及护理记录书写合格率95%;依法执业,卫生技术人员具备相应资质,有个别医护人员未佩证上岗;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未发生院内感染事故。
5、工作成效:居民满意度,接到投诉1起。
去分项:处方点评不规范扣0.5分,相关工作记录、会议记录不完善扣1分,未佩证上岗2人扣1分,投诉1起扣1分,合计得分56.5分。
三、村卫生室:
1、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家村所有一家没有达到所有药品网上采购,龙王塘卫生院年网采总金额为209万,龙王塘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全年采购总额为223万,网采率93.7%;龙王塘卫生院年网采基本药物总金额为134.6万,基本药物配备率60%;实行一体化的村所零差价销售。
2、工作成效:未接到居民不满意投诉。
去分项:综上,网采率扣7分,合计得分53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督导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要继续提高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力度,让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能够较好的掌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要点和管理规定并规范实施,正确引导广大群众改変不良用药习惯。
基本药物年度绩效自评报告9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xx年下达我市基本药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40.21万元,,由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落实基本药物政策。阜宁镇卫生院负责各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配送工作,执行全省统一价格、统一实行招标采购、统一配送药品到村、统一药品零差价销售。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起基本药物制度,同时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建设,巩固基本药物制度,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适宜、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xx年基本药物项目共到位补助资金82.41万元,其中,中央下达我市基本药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40.2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3万元,本级财政补助资金19.2万元,已经由我市财政部门全部拨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率1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对基本药物制度的总体部署和要求,20xx年我局召开两次中央财政基药补助补助资金分配会议,按照我市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将补助资金分配到各基层单位。中央项目补助资金40.21万元,其中东城社区服务中心基本药物补助18.45元、阜宁社区服务中心基本药物补助4.18万元、阜宁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12.18万元、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5.4万元,支出率100%;省级补助资金23万元,全部下沉到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支出率100%,本级村卫生室补助19.2万元,支出率10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我市县域内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计3个,县域内村卫生室总数8个,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
(2)质量指标
基本药物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覆盖,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发展。
2、有效性分析
根据需要及时提供资金保障,资金到位及时,使用规范。让患者能够得到实惠。各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完善,群众逐步接受基本药物,在诊疗中首选价廉、安全、稳定、疗效明显的基本药物,有效控制抗生素泛滥、药品价格虚高,降低药占比例,减轻患者负担。
通过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的实施,促进了百姓的身体健康,满意度98%以上。
3、社会性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
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切实取消了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的加成比例,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基本医疗服务,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安全、廉价、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2)社会效益指标
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基本药物能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能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并且价格为个人接受,为社会负担得起得药品,该制度的实施较大程度上降低了药品价格,提高了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
(3)生态效益指标
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基本药物制度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4)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实施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对国家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使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控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广大群众用药安全,降低居民基本用药负担。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未完成项目,严格按上级要求对专项资金进行专账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加强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开展,通过绩效考核,将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巩固和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加强专业人员培训,资金绩效管理考核专业性强,专业人员相对紧缺,建议相关部门应定期对相关单位进行培训,提高对资金绩效管理的认识,提升专业水平。加大财政投入,基本药物制度是基层医疗改革的核心,是实现“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举措,对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议政府能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扶持力度,促进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
同时,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报告、绩效目标自评表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基本药物年度绩效自评报告10
根据渑绩效[20xx]8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照渑绩效[20xx]4号文件《关于下达20xx年绩效考核主要指标的通知》中关于我局的主要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严格自查,进行自我打分。经过自查对我局上半年的绩效考核内容有了清楚深刻的认识,明晰了上半年工作的成绩与不足之处。通过对比也更加明确了下半年的工作任务,理清了我局下半年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向也更加明确,清楚。现对照我局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将我局上半年的.绩效考核内容做如下汇报:
一、重点工作方面
(一)重点工程
1、上半年,共检查药械3000余种次,检查各药品生产、零售、使用单位350户次,其中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分别监管4次,38家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管均达2次,52家药品经营企业监管2次以上,检查覆盖率均达100%,326家县、乡、村医疗机构检查50%以上;批发企业所经营的药品100%达到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标准,确保批发企业源头安全;
2、上半年共检验药品60批次,检出不合格18批次,其中基本药物32批,不合格5批,检验正确率100%,信息平台输入正确率100%。
(二)争取资金
1、1-5月份我局引进资金项目:
引进开办明康大药房金额150万元引进开办黄河路宏泰大药房金额40万元引进开办康乐大药房金额14万元引进开办艾米萨比萨自助西餐厅金额132万元引进开办黄河路鲜鱼馆金额35万元
2、6月份引进资金项目:
引进楚天湖北菜馆金额135万元
3、上半年共计完成招商引资502万元
(三)自评打分
经自查重点工作所有指标我局上半年均已完成,自评打分40分。
二、常规工作方面
(一)自身建设和其他工作
1、围绕“创先争优促监管,饮食用药保安全”这个主旋律,开展“两创一争”活动,在全局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2、投资10万余元完善党建基础设施,设置党员之家、图书室、档案室、文明学校、文体娱乐室等,改善了职工办公环境;建设设施更完备的学习中心,制作“文明创建”、“两创一争”、“双争”、“创先争优”版面及楼梯、楼道警示标语30余块;创建了浓厚的教育氛围,使同志们时刻感受到党的影响。
3、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党组统一领导部署,科室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综合协调、办公室全面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领导体系和责任体系,为政风行风评议和优化经济环境评议奠定良好的基础。
4、统战工作
5、复创市级文明单位,提升单位形象。我局为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质量组织人员到外单位参观学习,并邀请县文明办的工作人员来我局参观指导工作,对文明办工作人员指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整改。
6、在信访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局针对会上的要求立即拿出贯彻落实措施,工采取三方面的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2)实行“一岗双责”,不留责任空白;
(3)认真迅速,及时化解矛盾。上半年,我局监管措施得当,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
7、上半年,我局积极配合计生委完成计生药品案件的查处,查处违法妊娠药品案件9起。单位内部的计生工作也全面完成工作责任目标。
8、截止5月份已完全完成文书归档工作,县档案局以为我局出具归档证明。
9、在县里组织防洪期间,我局配合县水利局抽调车辆、人员到南村乡展开抗洪防御工作。
10、我局上半年须知多次普法知识学习,全机关人员都参加学习。另外,我局还组织人员到仰韶广场做药品知识宣传工作,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期间向老百姓宣传用药知识。
11、针对县节能办下发的节能任务,我局采取换节能灯,制定办公设备、空调等节能措施保证了节能指标完成。我局还参加县节能办组织的机关技能知识竞赛获得三等奖。
(二)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指标
我局上半年在接收新职能和新到岗人员后积极展开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市场,保证了我县餐饮服务市场和药品市场的良性发展。
(三)督查事项落实
我局内部建立督查体系,对交办不不力的工作内部出督查专报,保证工作落实。上半年的人大政协提案已全部完成并报送人大政协以及督查局。
(四)对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我局从不推诿,积极协办,从没有出现过拖办情况。
综上来看我局在常规工作方面进行自查自评可以得27分。
三、创先创新性工作
我局在上半年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在第二届县直工委运动会中获得拔河比赛三等奖;在市食药监局组织的唱红歌比赛中两首歌曲分获二三等奖。我局的创先创新工作可以获得5分。
四、社会监督
县领导对我局工作基本持褒奖态度,充分肯定了局领导的工作,社会群众一直对我局评议较好,上半年无通报批评与媒体曝光。综上来看可以获得20分。
综合上半年的工作我局工作基本上完成了绩效考核指标,但是个别方面工作仍需改进。下半年需对薄弱环节下功夫进行提高。上半年绩效考核指标我局综合可得92分。
基本药物年度绩效自评报告11
一、基础工作(自查得分50分)
(一)党建工作(自查得分5分)
分局党组和领导十分重视和支持党建工作,机关支部组织健全、计划周密、制度落实、教育认真、活动丰富、工作有力,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带头讲党课、作学习辅导、交心谈心,主动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和成长进步,促进了党内民主建设。全年共投入2万余元,用于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文明单位”建设、“庆祝建党八十八周年”、“唱读讲传”、“支部连线手拉手”、“三进三同三个一”等活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赵学良同志被县委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唱读讲传”活动中分局获市食药监系统三等奖,分局参与县政府队获全县二等奖。一年来,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及时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和党内统计工作,党务工作档案资料健全、规范,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充分发挥了模范表率作用。通过支部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达到了增进团结、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促进工作的良好效果,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坚强保证,全年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无基层和群众投诉反映作风问题的情况发生。
(二)应急值守工作(自查得分2分)
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制定了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分局应急小分队,应急值守在岗率保持100%,全年无突发性事件发生。
(三)群众信访工作(自查得分2分)
制定了信访制度,畅通了电话、信函、网络、来人等信访渠道,规范了办理程序,扎实开展了大下访活动,全年无群体性集访和越级上访等事件发生。
(四)宣传信息工作(自查得分2分)
局领导高度重视宣传信息工作,有分管领导和宣传信息责任人员,全年上报信息130条,市局采用92条,国家局网站采用1条,高质量完成了市局年度宣传信息任务。
(五)保密及档案管理工作(自查得分3分)
严格执行保密和档案管理规定,密级文件和资料有专人管理,全年文件档案收集齐全完整,归档率达100%,无泄密事件发生。
(六)统计工作(自查得分4分)
按要求及时报送各种报表,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无造假、谎报、漏报、超时报等现象。
(七)政务公开工作(自查得分2分)
制定了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在公开场所和门户网站公示了工作职责、政策规定、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工作流程、收费许可、便民措施等相关内容、重大事项、审批许可都由集体研究,实行民主决策。
(八)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自查得分10分)
建立并落实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议事与决策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机关党建工作制度等制度,扎实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大下访活动和“三进三同三个一”、支部连线“手拉手”等活动,通过各项制度的认真落实、政治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深入学习及各项活动的扎实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进一步解放、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政治立场进一步坚定,大局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统筹意识、民生观念进一步增强,作风更加民主,决策更加科学,队伍更加团结,素质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能明显提高,班子心齐气顺,机关团结和谐,政令畅通,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坚决迅速,积极化解矛盾,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得到了县五大班子的肯定,在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执政为民考核中群众满意度测评均为100%满意,科学发展观活动被县委评为先进单位,执政为民测评为全优。
(九)党风廉政建设(自查得分10分)
建立健全了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党风廉政建设投诉受理办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回访等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国家八条禁令和分局行为规范“九不准”、作风建设“八不让”、廉政建设“五不一禁”等规定,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扎实开展了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和法纪、警示等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积极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定的行为,全年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十)财务管理(自查得分10分)
严格落实预决算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格按规定发放津补贴,固定资产明细账(台账)完整,无利用或变相利用行业协会敛财收费行为,无账外账和“小金库”现象。
二、业务工作(自查得分50分)
(一)行政复议(自查得分1分)
建立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考核、责任追究等多项制度,并严格落实,全年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
(二)举报投诉处理(自查得分2分)
健全了举报投诉制度,对市场经营行为的举报投诉由市场科负责调查处理,对行政人员行政行为的举报投诉由监察室负责调查处理,一般的举报投诉由分管领导审核,复杂的举报投诉由主要领导审核,简单的问题及时回复处理结果,复杂的问题一个月内回复处理结果,全年市场经营行为举报投诉调查处理资料完整、程序规范,无行政行为举报投诉。
(三)日常监管质量(自查得分2分)
日常监管实行划片分组负责制,制定了年度监管计划并严格执行,监管对象符合法定条件,及时发现、处理、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年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1240家次,责令整改156家次,现场处罚119家次,对市局责成整改或处理的问题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及时报送整改报告或回复。
(四)执法办案(自查得分3分)
建立了行政案件、立案、审批、合议制度和报告、监督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五不放过”原则,对假劣药械追根溯源,全年立案30件,现场处罚119件,无虚报、隐报和应立案未立案或无正当理由撤案等行为,无行政处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正确、收集证据不充分、执法程序不合法、无正当理由不结案或减轻处罚等现象,做到了同类案件处罚基本一致,案卷书写归档规范。
(五)行政许可(自查得分2分)
建立了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和首问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公开、流程管理、行为回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执行许可验收标准,按时报送有关行政许可、零售药店gsp认证月报表,全年办理行政许可12件、gsp认证89家,无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自行增设许可项目或增设许可条件的行为,无行政许可程序不规范和许可超时等现象,许可档案书写、归档规范完整。
(六)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自查得分10分)
建立完善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了食品安全部门工作联系、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制度,完善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扎实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和《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全年召开食品安全部门协调会议8次,组织联合执法检查6次,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1次,各职能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2500余人次,检查屠宰场32个次,市场超市45个次,冷藏加工场18个次、动物2497头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990户次、餐饮单位1200户次、学校食堂65个次,开展巡回检查107次,在《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中,组织街头宣传18次、科普下乡宣传15次、《大足日报》全文登载一期、大足有线电视台滚动宣传一周,培训食品从业人员2900人次,接受群众咨询3600多人次,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65幅、制作宣传展板87块,及时报送了相关资料、信息、方案和总结,全年无重大和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七)药品安全监管(自查得分30分)
大足县委将药品安全监管纳入了县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内容,我局始终坚持以药品安全监管为中心工作,积极推进药品安全乡镇委托执法,健全药品安全监督网络,扎实开展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加大药品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保证了辖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今年来,组织召开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县政府重申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足府办发[XX]40号)、《关于改革街镇乡药品安全执法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足府办发[XX]188号),与全县24个街镇乡重新签订了药品安全委托执法协议,对全县67名药品委托执法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了委托执法相关制度,委托执法人员能独立开展药品安全执法工作,积极深入乡村进行药品安全宣传和监督检查,乡镇药品安全监管覆盖率达100%;药械日常监管实行划片分组负责制,日常监督检查、gsp跟踪检查、集中采购中标药品品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及时报送了有关报表、资料;完善了药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应对药械不良事件,对药品安全事故中涉嫌违法的行为立案查处率达100%,及时对不合格药品核查函进行了核实、处理并复函;组织开展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培训会7次,培训医护人员867人次,全县adr注册用户32家,上报adr报告202例,其中新的21例,严重的9例,新的、严重的报告比例为14.8%;全年共抽验药品140批次,不合格药品23批次,不合格率为16.4%,抽验医疗器械5批次,不合格医疗器械1批次,不合格率为20%,出色完成了抽验计划任务;配合工商部门加强了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加强了对广告药品的抽验,将违规发布广告与企业诚信挂钩,情节严重的启动退出机制,全年提请工商部门查处2次;扎实开展了“万家药房无假药”、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和市局布置的10个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1240家次,现场处罚119家次,责令整改156家次,签订“万家药房无假药”承诺书300份,收到了良好效果,有力地推进了“健康重庆”、“平安重庆”建设,及时报送了相关方案、总结、报表;对全县1家医药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覆盖面达100%,及时报送了日常监管各类资料、报表,全年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6例。
三、加分(自查分2.7分)
(一)市局党组科学发展观简报第3、22、25期书面肯定了大足分局迅速启动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有意义的建党88周年庆祝活动、以特色多样效果突出的活动成绩转入整改落实阶段,按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规定每次加0.2分,共加0.6分;
(二)县政府在XX年6月19日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上,重申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足府办发[XX]40号)和《关于改革街镇乡药品安全执法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足府办发[XX]188号),进一步强调了街镇乡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并与各街镇乡重新签订了委托执法协议,按目标考核细则规定加0.1分。
(三)召开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培训会7次,培训867人次,积极应对处置药械突发不良事件,完成不合格药品核查函11份,复函合格率100%,按目标考核细则规定加1分。
(四)组织业务骨干成立专门的药品抽验小组,共抽验药品140批次,不合格23批次,不合格率为16.4%,抽验医疗器械5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为20%,按目标考核细则规定加1分。
基本药物年度绩效自评报告12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转移支付预算下达情况
20xx年石棉县收到中央转移支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18.97万元,具体为:《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 209号)下达石棉县109.47万元;《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 54号)下达石棉县9.5万元。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卫生健康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171号)下达石棉县省级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56.18万元。《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 54号)下达石棉县省级资金-1.08万元。市级配套资金70.37万元。合计125.47万元。
(三)绩效目标
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大于等于9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石棉县收到中央转移支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18.97万元,具体为:《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 209号)下达石棉县109.47万元;《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 54号)下达石棉县8.42万元。《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卫生健康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171号)下达石棉县省级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56.18万元。《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 54号)下达石棉县省级资金-1.08万元。市级配套资金70.37万元。目前,各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已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为进一步支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患者用药负担,按强化管理、注重实效、讲求绩效、量效挂钩原则,20xx年根据全县16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人次、绩效考核情况等因素拨付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资金153.7万元;20xx年根据全县各定点村村卫生室业务开展情况,拨付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36.6015万元,结余补助资金已全部由财政追减。补助资金产生结余主要原因是:中央、省级补助资金核拨时按照石棉县建制村给予拨付,因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石棉县实际登记在册村卫生室数少于拨款数,故补助资金形成结余。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4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xx]76号)文件中《四川省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弥补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乡村医生收入补助。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大于等于9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目前石棉县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覆盖率达到了100%;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90%,目前石棉县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覆盖率达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20xx年根据全县各定点村村卫生室业务开展情况,拨付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36.6015万元。通过该项目实施,稳定了村医队伍,保障乡村医生收入。
(2)可持续影响。
持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患者用药负担,让广大群众共享医改成果。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各项绩效目标指标均完成,因中央、省级补助资金核拨时按照石棉县建制村给予拨付,石棉县实际登记在册村卫生室数少于拨款数,结余补助资金按照财政部关于存量资金管理相关办法,及时缴存财政。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对20xx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各项绩效目标指标值完成情况进行了梳理,对项目实施情况有更清晰掌握,对下一年该项目开展有指导意义。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基本药物年度绩效自评报告13
为加强卫生院管理,充分发挥卫生院三级卫生服务网络枢纽作用,调动我院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目标。根据广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标准,我院组织对各科室的绩效进行了考核,现将绩效考核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考核内容基本情况
(一)基本医疗服务
1、服务质量。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规范等有关法规制度,处方质量、病历质量、护理文书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和病案管理符合要求。
2、服务数量。门(急诊33280人次,去年为30521人次、辅助检查总1720人次、住院床日数9220人次。
3、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我院从20xx年4月份开始实行药口零差价制度,于20xx年7月全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开展规范药房建设,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开展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情况。
4、医疗费用情况。每门诊收费21元,去年平均为22元,每住院日收费水平为163元,去年为165元。与上年相比,次均住院和门诊费用的合理增长幅度控制在合理以内。
(二)公共卫生服务。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管理按照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的常住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2、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的提供情况、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0%。
3、免疫规划项目。国家免疫规划的执行及其管理情况。建证(卡率100%;免疫规划接种率≥ 90 %;及时接种率90.1%。
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项目。保障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共报告传染病22例,及时报告21例,及时报告率为95.4%。认真配合疾控机构,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有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做好食品、公共场所、学校、职业等卫生指导与管理工作。
5、儿童保健项目。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规范开展儿童保健工作; 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5%。
6、孕产妇保健项目。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规范开展孕产妇保健工作;年度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
7、老年人保健。全乡65岁以上老年人2254人,管理1360人,管理率60%。老年人健康检查、健康登记管理情况。定期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并向老年人提供自我保健、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8、慢性病管理。共筛查2578人,共有高血压病人570人,20xx年度315人,管理191人;共筛查糖尿病2184人,共有糖尿病人230人,其中管理138人。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报告及管理7个,认真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康复指导及登记管理情况。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做好乙肝补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艾滋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工作。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新农合政策宣传;设置新农合宣传栏1个,认真做好新农合补偿政策宣传,公布就诊报销流程,公示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
(2)新农合监督。公示参合农民补偿情况,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以方便群众投诉。
(3)新农合服务。认真做好新农合参合农民住院报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上传医疗服务信息,并按要求开展即时结报工作。
(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1)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卫生、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基本完成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工作,目前建成15个村卫生室的建设工作,完成工作任务的78.9%。
(2)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管理情况。
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乡村医生准入制度;建立乡村医生例会制度;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建立统一的7项制度;对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共开展指导38次;村卫生室未能统一收费标准。目前村卫生室按基本用药目录用药;村卫生用药定点在卫生院采购、统一配送;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已完成年度村医绩效考核工作。
(五)人事财务管理。
(1)人员配备情况。人员岗位设置合理,配备到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岗位人员11人,占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的30%;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
(2)财务管理、分配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和会计制度,业务收入存入专户,基本能按照当日发生,当日入帐,并定期结算,收费使用统一票据,票款相符;医院年终有结余。
(六)院内环境与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行政、后勤、进修和培训等制度并落实。院容院貌干净整洁,工作环境及病员休息环境干净舒适,健康宣传标语、专栏醒目规范,医务人员精神饱满,服务态度和蔼得。
(七)群众评议与监督。医患沟通情况,群众满意率。院内设有群众意见箱,每季度召开病人及群众座谈会,能开展问卷调查,有群众及病人评价结果,群众满意率达90%。
二、存在问题。
自查发现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公共卫生服务情况。
1、健康教育方面:工作不到位,质量不高,开展讲座次数不够。咨询工作开展不到位等。
2、资料收集完善,人员对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业务尚不够熟悉。
3、某些项目工作开展难度大。如慢性病的管理方面。
4、公共卫生项目存在人员不足和素质不高的情况。如共公共卫生项目的医务人员11人,只有2人有执业资格。
5、科室设置房屋不足。目前公共卫生服务部科室设置尚不足,目前卫生院无妇保室和儿保室等。
(二)医疗质量情况。
1、未能完善质量管理机构,特别是质控和院感方面工作开展较差,未能落实完善;
2、未按最新病历书写规范书写病历。
3、“三基” “三严”工作开展不够;
4、职工对医院核心制度不熟悉,未能很好的执行医疗核心制度的情况;
5、护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培训与管理,努力提高卫生院整体水平;
(二)对公共卫生项目,加大在资金、物力、人力的投入,要全院人员的动员和参与。
(三)加强慢病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筛查的力度,加强管理力度,主动发现病人,主动管理病人。
(四)加强进修与培训,加强“三基” “三严”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五)加强医病质量的管理。
基本药物年度绩效自评报告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为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上级依据各县市区实际服务人口数,服务面积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历提升、设备标准化建设工程,保障基层医疗机构运行发展。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的顺利实施,保障乡村医生收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由中央资金、省级补助资金、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预算4部分组成,主要用于卫生院及卫生室药品零差率销售后的支出补偿。
(二)绩效指标设定一级指标为3类,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完成情况:20xx年我区基本药物制度绩效指标均已达标。数量指标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为100%,经济效益指标乡村医生收入保持稳定,可持续影响指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机构持续实施,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乡村医生满意度≥9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
(二)20xx年,我局共收到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中央资金97.2万元,省级补助资金49.14万元,市级补助资金58.01万元,区级预算52.8万元,共计257.15万元。其中有134.92万元为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补助,有122.23万元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已全部执行。
3.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严格资金管理和规范使用,资金全部用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支出。
(三)项目不涉及前期准备、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四)社会事业局制定了《昆明阳宗海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基本药物制度资金严格按照上级标准及本级考核制度实施执行,乡村医生基药补助资金和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挂钩。
三、项目绩效情况
各卫生院、卫生室严格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制度,规范了药品采购和配送管理,药品采购执行两票制和集中采购,并实施零差率销售。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全区4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38家村卫生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覆盖率在我区达到100%。
(2)质量指标:通过发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稳定和优化了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了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善了乡村医生培养机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80名乡村医生的收入保持稳定。
(2)可持续影响指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机构长期执行,有效稳步的提高了我区医务人员用药水平;医务人员对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知晓率达65%以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辖区居民满意度达80%以上,乡村医生满意度≥90%。
四、存在的问题
(一)无专项管理方面的问题。
(二)无资金分配方面的问题。
(三)资金拨付方面的问题。上级资金拨付不及时,财政拨款后未在30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基层医疗机构。
(四)无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无。
(二)无。
基本药物年度绩效自评报告15
为落实深化医改相关政策,加快妇幼保健事业发展,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推动我县妇幼卫生工作任务的落实,长垣县卫生局转发《河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豫卫妇社便函[20xx]24号)文件的精神,根据《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县卫生局计划于20xx年全面推动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对乡镇卫生院和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妇幼卫生工作进行立了考评,现将自评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各部门职责
根据市卫生局文件精神,乡卫生院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院长领导为组长的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小组。对本院和村卫生所进行评估,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二、着重从以下四点入手进行了自查考核
1、政府保障: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政策支持、经费保障、行政管理;
2、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医疗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房屋建设、设备配置、妇幼保健人员配备及服务能力;
3、妇幼保健管理:依法执业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妇幼保健服务提供的数量及质量,妇幼保健服务的管理、信息管理;
4、妇女保健服务提供:妇女保健服务和儿童保健服务,服务对象满意度、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三、自评结果如下
1、政府保障方面
⑴政策支持
政府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纳入政府考核指标。每年制定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
⑵经费保障
每年发放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照国家规定落实了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的经费。
⑶行政管理
卫生院设有专门部门负责,专人分管妇幼保健工作。
2、妇幼保健网络建设
⑴妇幼保健网络建设
乡卫生院设有公共卫生办公室,专人负责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教育、信息管理、孕产妇保健,承担全乡妇女、儿童各项保健服务,主要开展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孕产妇及儿童卫生保健指导等,随着医疗改革深入开展,承担着全乡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补助项目、增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预防乙肝、梅毒、艾滋病母婴阻断项目、降消项目、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指导管理等工作项目。同时开设有妇产科、内儿科等临床科室,以及药剂科、检验科、影像科等医技科室。妇产科开展正常产、剖宫产以及妇科疾病治疗等,同时开展人流、中期妊娠引产、结扎手术等。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方面:医护人员与病人通道设置合理,符合无菌要求,产房急救设施、设备齐全并保证功能完好,医护人员操作熟练。
⑵人员配备
我院设有妇产科,有乡村医生负责妇幼保健工作,公共卫生有专人承担相应的个人及群体妇幼保健工作。产房急救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好。经常派遣人员去各县市级医院进行培训学习,为做好全乡妇幼保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乡镇卫生院及辖区内村卫生室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明确了村级卫生室的乡村医生承担村级妇幼保健工作。
3、妇幼保健管理
⑴依法执业管理
我乡能够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在县卫生局的监督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全院职工人员都是去的执业证书后持证上岗。
⑵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按要求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有专人管理。当年出生的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平均签发率达99%以上,并全部做到电子打印。
⑶服务管理
根据县卫生局转发文件,制定了辖区妇幼保健工作考核评估标准,由卫生院组织,每年对辖区内妇幼工作情况和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服务及产科质量每半年进行一次督导检查,乡卫生院每年度对每个村卫生室进行一次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书面通知整改。县卫生院每年对全乡村级保健工作人员培训。每年进行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对孕产妇及0~6岁儿童进行规范化的项目管理。
⑷信息管理
为孕产妇及0-6岁儿童建立电子档案,每月对妇幼信息进行上报,制定质量控制及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全乡统一健全的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妇女病筛查、儿童保健、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原始登记。每年定期实施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
⑸健康教育管理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开展面向社会的妇幼健康教育活动,卫生院本年度针对“农免”、“叶酸发放”、“母婴阻断”等项目进行街头专题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0xx多份。
4、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狠抓管理工作,提高早建卡率和系统管理率,20xx年全年活产298人,新生儿访视263人,新生儿访视率88.82%,06岁儿童健康管理人数4325人,电子档案管理人数3328人,管理率77%。全年产妇数310人,产前健康管理人数265人,产后访视263人,早检人数202人,产前健康管理率85.4%,产后访视率88.25%。每季度对当年发生的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病例进行评审。定期对孕产妇及0-6儿童进行随访,提早发现问题,预防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
四、存在问题
(一)妇幼保健网络建设方面:村级卫生室刚刚进行整改,由于基层人才匮乏,不能配备专职的妇幼保健技术人员。
(二)妇幼保健服务方面:房屋建设布局不合理,现有面积已不能满足全区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服务需求,个别村医年龄偏大,知识老化,已不能胜任妇幼保健工作。乡卫生院预防保健用房面积不够,设备不全,医务人员少。虽然已经免费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了基本保健服务,但服务对象满意度低,服务质量有待加强
五、整改措施
1、积极争取增加乡妇幼保健人员编制数,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做好经费保障和人才培养,使必要的服务项目能够顺利开展。
2、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和民政、计生部门沟通,做好国家重大及基本妇幼卫生项目。
3、积极争取建设项目,改善妇幼保健服务环境,使其能够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需求。
4、加强乡村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5、建立本地区0-6岁儿童、孕产期保健系统管理制度及高危筛查技术规范。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严格执行新的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加强产科技术人员培训,积极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及时对孕产妇及0-6岁儿童进行随访,及早发现问题。努力查找工作中不足之处,积极改进。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管理,提高妇幼卫生整体素质,为全乡妇女儿童提供更方便、更优质、更温馨舒适、更全面周到的服务,为我乡妇幼保健事业作做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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