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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清理报告

时间:2023-02-11 17:24:27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办公用房清理报告14篇

  我们眼下的社会,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办公用房清理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办公用房清理报告14篇

  办公用房清理报告 篇1

  根据县办明电精神,我镇针对办公用房清理整顿进行了广泛宣传和精心部署,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办公室负责对全镇办公用房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排查登记,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镇无建设和使用楼堂馆所情况。

  二、20xx年我镇在计生服务站的基础上建设办公生活用房18间,面积约300平方米,其中党委会议室占用65平方米。因我镇办公用房严重不足,我镇20xx年搭建简易房19间,面积315平方米,其中镇村干部会议室占7间,面积116平方米;社保所、水利站、统计站、规划所、国土所、农业综合服务站占用7间,面积114平方米。我镇现有干部67人,人均占有面积约4。8平方米,除去生活用房人均办公区不足2。5平方米,符合上级规定标准。

  三、对于少数个人办公用房超出标准的。情况,我镇采用多人合用一间办公室的办法进行了整改,现已全部符合规定要求。

  四、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严格控制个人占有办公用房标准,切实做到不超标,不违规;

  2本着艰苦奋斗、一切节俭的原则,不再新建办公用房;

  3不擅自超标装修办公用房;

  4进一步提高干部对清理的'认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

  5提倡并逐步实行一站式集体办公,既方便群众又节约办公场所。

  6建立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清理整顿成果。

  办公用房清理报告 篇2

  按照《关于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后资源利用情况调查的通知》(安清理办发〔20xx〕3号)文件要求,我县迅速对全县各单位、各部门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清查和统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排部署情况

  为确保本次自查清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组织学习了《关于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后资源利用情况调查的通知》(安清理办发〔20xx〕3号)迅速印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后资源利用情况调查的通知》(宁清办字〔20xx〕1号),对全县自查清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镇、各部门也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制定了方案,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按时限要求完成了自查清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二、清理自查情况

  (一)停止新建和清理办公用房总体情况。全县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68个(不含学校、医院),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定编1901名,共使用办公用房平方米,服务用房共计平方米,设备用房平方米。

  (二)办公用房在建项目停建后的处置情况。我县办公用房建设严格按照上级标准、程序审批。无在建项目停建问题。

  (三)新建成办公用房投入使用情况。我县近两年无新建办公用房。

  (四)清理腾退办公用房的统筹使用情况、闲置情况。由于机构整合,原县工商局腾退办公用房868(建筑面积)、城关镇汤坪、旬阳坝便民服务中心腾退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以上两处办公用房均移交县公产局管理。其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腾退的办公用房已全部统筹调剂使用。

  (五)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和管理工作台账情况。20xx年8月后,我县共退休5人,退休后,均未担任其他社会职务,原使用单位行政办公用房平方米,已按相关规定全部腾退,腾退后的办公用房由原单位统筹调剂使用。全县68个党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均按规定要求建立了办公用房清理台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我县将严格按照中省市的规定要求,不断巩固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成果,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是在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继续开设“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宣传专栏,着重宣传中办发〔20xx〕64号、陕办发〔20xx〕1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xx〕2674号)等中、省、市办公用房清理政策和标准,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二是不定期组织办公用房清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严防反弹。三是将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纳入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党风廉政考核,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不断完善办公用房清理长效机制。

  办公用房清理报告 篇3

  我校根据北政办发[20xx]55号文件精神,结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认真开展了办公用房自查清理工作。将自查清理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学校现有办公用房总面积907平方米,现有教职工102人。我校有5名科级干部,按规定的9平方米计算,办公用房为45平方米;其余科级以下为97人,按规定的6平方米计算,办公用房为582平方米。

  学校办公用房总面积应为627平方米,超280平方米。

  二、整改措施

  1、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对学校办公房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研究决定: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迅速启动清理工作,态度认真、时间抓紧、工作做细、领导带头、完善制度,确保完成清理工作。

  2、根据教学需要,合理划分教学人员属性,合并教学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41人,调整12个办公室。

  3、腾退在教学实验楼办公的8个处室,腾退面积280平方米。腾退出来的'办公室作为学生阅览室或实习实训室。原在教学实验楼办公的11人移到综合教学楼。

  办公用房清理报告 篇4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清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落实县委政府“转作风、惠民生”活动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有关工作,乡政府落实了专人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摸底,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二、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一)办公楼兴建上:

  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始建于1987年,是20xx年灾后重建项目,用于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70平方米,其中:乡政府办公建筑面积310平方米(大小会议室共计150平方米),农业服务中心30平方米,会计核算中心20平方米,规划与建设管理站10平方米;另外,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20平方米,计生服务站建筑面积184平方米(其中:计生服务站科室设置及业务用房146平方米,办公用房38平方米),合计674平方米。

  (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对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文件制定的标准,目前我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在面积上全部符合标准。

  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用房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

  办公用房清理报告 篇5

  一、基本情况

  市科技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这次清理摸底工作既是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我市摸清办公用房底数、有针对性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为保证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将各级要求落实到位,决定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任组员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清理摸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相关材料整理上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这次清理摸底工作政策性强,局党组明确提出局属单位与局机关同步实施这项工作,制定下发了《兰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直属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清房工作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规定结合起来进行,从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严格使用标准,加强规范管理;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取得实效;立足工作实际,着眼工作大局等4个方面组织落实,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处理问题,加强上下协调沟通,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解决,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把清理办公用房的工作落到实处。

  推荐合同范本:

  二、清理情况

  科技局系统按照《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办发电〔20xx〕248号》(兰办发电〔20xx〕48号)通知要求,认真实施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经自查情况如下:

  (一)目前,市科技局系统没有新建、在建楼堂馆所,没有出借办公用房情况,没有改变办公用房用途情况,局属事业单位没有占用机关办公用房情况,没有变更为企业的单位占用办公用房情况。

  (二)科技局机关和6家局属单位,共23位县级领导干部,经市清房办检查办公室用房全部符合标准,正常使用。

  (三)科技局下属6家正县级单位,均未与局机关合署办公:

  科技局机关,行政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金昌北路广武商厦8楼,办公楼属于分配;

  兰州工业研究院,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七里河9号办公,办公楼属于自有;

  兰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詹家拐子89号办公,办公楼属于自有;

  兰州市科技联合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庆阳路94号4楼南侧,办公楼属于分配;

  兰州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参公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火车站西路722号市委党校1号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中山路28号棉麻大厦9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兰州市知识产权局,参公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火车站西路722号市委党校1号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四)兰州工业研究院出租办公用房211.2O,年租金8万,租赁合同到期后予以收回;兰州科技情报研究所出租的办公用房380O,年租金6.6万元,租赁合同到期后予以收回。

  除上述两家单位外,科技局机关及其他4家局属单位没有出租办公用房情况。

  办公用房清理报告 篇6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转发<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整改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乡人民政府现有编制人数39名,实有人数39人(其中副县级2任,科级以下干部29任,退休人员16人)。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落实,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整改工作,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我乡迅速成立以乡长任组长、纪委、财政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此次自查活动做了统一安排部署。加强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管理,我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办公用房使用、公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三、核查内容

  (一)、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

  经过自查,全乡现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93平方米,符合应配备办公用房使用面积的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

  经过自查全乡无公务车辆,只有王牌垃圾车一辆(CD3040A13)。

  办公用房清理报告 篇7

  根据《中共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开展清理腾退办公用房修建办公楼公务用车使用和规范津贴补贴情况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琼国税党组发〔20xx〕42号)的精神和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开展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办公用房办公用房共有10处,其中3处正在使用,1处地税借用,6处闲置,均不存在超标情况;领导干部用房已参照20xx年新标准进行了隔断;不存在擅自出租办公用房情况,以前年份的`出租收入已及时、足额上缴。

  (二)修建办公楼

  无新建办公用房情况;县局综合业务办公大楼修缮项目按照预算审批项目进行修建,尚未完成验收结算。

  (三)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停放、统一调配,严格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一律封存停驶;公务用车的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施行定期公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不存在以下行为:违规超编制超标准配备车辆、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接受企业捐赠车辆、公车私用或对外出租出借、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四)津贴补贴发放

  自20xx年《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国家税务局系统三级以下管理京外单位在职人员规范津贴补贴执行标准的通知》(琼国税发248号)下发后,我局严格执行省局批复的实施方案以及白沙县政府执行的规范标准和相关政策,准时发放到位,无自行新设项目、提高发放标准、扩大发放范围的情况,在计算xx年7月至xx年12月以及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补发津贴补贴过程中,无超额补发津贴补贴情况。不存在自行发放奖金、福利、油价证券及实物的行为。

  二、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县局腾退办公用房、修建办公楼、公务用车使用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已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但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整改。

  (一)局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立即整改。

  (二)公务用车存在费用不单独核算情况,立即整改。

  (三)存在出借办公用房未收回情况。县城原局机关办公用房于早期借给地税局,地税局因受政策影响无法盖新的建筑,目前还未归还办公用房。

  办公用房清理报告 篇8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强化落实

  成立了城管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的自查。局办公室认真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核定的领导职数、职工编制数,认真开展自查,逐屋核实面积,建立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台账。

  二、自查情况

  (一)局机关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正科级领导1名,副科级领导3名,一般人员3名,应核定办公用房18平方米+12平方米×3+9平方米×3=81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7=56平方米;设备用房(81平方米+56平方米)×9%=12.33平方米。合计149.33平方米。另附属用房:车库(40平方米×3)+食堂(3.7平方米×7)=145.9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78.911平方米;服务用房52.08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合计130.991平方米。

  (二)执法大队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40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40=360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40=320平方米;设备用房(360平方米+320平方米)×9%=61.2平方米。合计741.2平方米。另附属用房:车库(40平方米×7)+食堂(3.7平方米×40)=428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102.**5平方米;服务用房63.382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合计166.327平方米。

  (三)环卫所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57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57=513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57=456平方米;设备用房(513平方米+456平方米)×9%=87.21平方米。合计1056.21平方米。另附属用房:食堂(3.7平方米×57)=210.9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80.357平方米;服务用房79.104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合计159.461平方米。

  (四)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15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15=135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15=120平方米;设备用房(135平方米+120平方米)×9%=22.95平方米。合计277.95平方米。另附属用房:食堂(3.7平方米×15)=55.5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80平方米;服务用房15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合计95平方米。

  经清理,我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均无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情况。

  办公用房清理报告 篇9

  根据河间市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通知的要求,我镇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镇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镇党委政府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

  我镇现有两层办公楼一栋,系20xx年建成,一层为司法所、计生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农村干部经济服务中心、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便民服务站、会议室。二层为党委会议室、政府会议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治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统计站。领导干部办公面积上,我镇现在班子成员12人,分别占用11个办公室,每间建筑面种为17㎡,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办公用房清理报告 篇10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xx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雨管发[20xx]67号)的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在办公楼和干部用房上坚决响应《通知》的.要求,积极对我乡办公楼和干部用房逐一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1、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2、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情况。

  3、无未经标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4、无所属事业单位违规占用行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5、单位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未超过规定标准。

  6、无领导干部个人多处占用办公室的情况。

  7、无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室的情况。

  今后,我乡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仍继续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执行。

  xxxx人民政府

  办公用房清理报告 篇11

  根据萍办发电[20xx]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开会研究部署,认真抓好清理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局现有在编人员39人,其中县级干部11人,科级以下(含科级)28人,同时,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外聘专业技术人员12人,按编制正着手考录选调审计人员3人,满编后共有人员54人,与局机关共用办公场所一起办公。

  二、我局实际办公用房总面积904.78平方米,整改前,县级干部11人,办公用房面积404.81平方米,人均36.8平方米,科级以下人员43人(含外聘专业技术人员12人和预录3人),办公用房面积499.97平方米,人均11.63平方米。

  三、整改方案和措施是:

  (一)对县级干部的`办公室进行隔断,多出部分改作审计审理室1间36.8平方米,业务会议室1间36.8平方米,学习阅览室1间73.6平方米,接待室1间78.4平方米,合计225.6平方米。根据房子结构作隔断调整后,县级干部的办公用房人均18.4平方米。

  (二)考虑到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审计凭证资料、文书档案多、保密性要求高以及报送审计和被审计单位人员交流等特殊需要,科室主要负责人保留1个单间,科室其他人员调整为2-3人共用1间办公室,调整后,多出的办公室改作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会议室1间58.32平方米,业务接待洽谈室1间19.44平方米,老干部活动室1间38.88平方米,合计116.64平方米。整改后科级以下(含科级)的办公用房人均8.91平方米。

  办公用房清理报告 篇12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行动,严格按照《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认真组织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清理排查。现将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通知》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局纪委制定并下发《南开环卫局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并转发《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党委书记高祝杰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剖析》,积极组织全局各党支部开展对本单位办公用房情况排查,并要求局属各党支部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措施、建立台账。根据《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要求,全局各党支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折不扣的进行整改。局纪委下发《南开环卫局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将局机关到基层单位所有有固定办公地点的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登记,详细到具体房间和面积,并要求如有调整及时报纪委修改统计台账。

  三是严明纪律,加强督查。局领导要求本次自查要本着厉行节约的作风,杜绝借整改之机挥霍浪费的行为。坚决不搞变通、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并确保上报各项数据真实有效。如发现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立即整改。同时全面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对照反面典型案例,举一反三、猛敲警钟、引以为戒。坚决杜绝错报、漏报、弄虚作假等现象。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规避组织检查的,要从严从重予以处理。

  二、办公用房使用及整改情况

  经统计,我局处级领导共7名,每位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均符合标准,未超过18平方米。但科级领导办公用房由于房型设计因素,确实存在部分面积超标问题。

  针对超标情况,我局立即责成局属各党支部对办公人员进行调整,以功能性科室为单位、以便于工作为原则,采取多人共用办公室的'方式分配使用。经过整改,我局全体科级领导49人,办公用房均在9平方米以下,符合标准,不存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规定的行为。

  经过清理排查整改,局机关以及下设8个基层事业单位,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均符合标准,不存在安置无人办公的桌椅应付检查、占有多处办公用房打“游击战”规避检查、明一“套”暗一“套”或设置暗门暗室对抗检查以及其他严重违反使用办公用房规定的等行为。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严格按照市、区关于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标准和要求,做好现有办公用房的清理调整工作,全面整合利用房屋资源,巩固清理整治成果,切实做好我局办公用房的规范和管理工作。

  二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建立真实、完整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台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从根本上杜绝办公用房超标使用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6月初局纪委将依据本次统计台账对各基层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今后,局纪委还将采取不定期的形式,对局属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发现问题不予整改处理的,以各种手段变相超标用房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办公用房清理报告 篇13

  一、做好自查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市上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全县各镇办、园区、各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责成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关于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中、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文件要求,重点加强对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清查统计,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根据市上的工作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步骤,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在组织各部门和各单位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对自查、统计、上报、汇总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按时上报。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全县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认真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对拖延、隐匿、谎报、瞒报行为的'处罚措施,将责任严格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瞒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汇总情况

  根据市督查组的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我县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借情况。为了避免国有资产闲置,充分发挥办公用房使用效益,我县某镇和麻家塔办事处将部分闲置办公用房出借,共出借使用面积236平方米。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阶段,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上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组织专门力量,对照自查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管所和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同时,计划将各部门和单位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县委部署,我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精神,并对照通知要求,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镇政府成立了专门清理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采取先清理登记后整顿的程序进行。

  二、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本单位目前使用的办公用房均为九十年代建立的,多为自然间。在办公面积上,对于本单位干部、职工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领导带头腾退多占面积,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汇总,做到了公开、公平、透明。目前,本单位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装修程度、面积上全部符合标准,新气象使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截止目前,本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均已全部达到《通知》要求的标准。

  办公用房清理报告 篇14

  遵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XX县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精心组织,全面部署,扎实深入地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认真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XX县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的通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XX县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行事历》等文件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二)强化领导部署。为切实加强对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查指导、数据汇总等工作。在充分调研、认真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从目标任务、清理范围和内容、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三)积极调查摸底。我局机关核定编制19名,实有人员21名。其中现有乡科级干部9名(正职3名,副职3名,副主任科员3名)。现有办公楼为“十一五”期间国家中西部地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国债项目建设,位于甘肃省XX市XX县水洛镇东关街39号,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00平方米,属政府划拨原卫生防疫站用地,办公楼为6层框架结构,第二层为办公用房,其余为商品家属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总共746.64平方米,20xx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

  (四)全面开展自查。我局目前系统办公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12.16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78.16平方米,由于20xx年地震灾害导致卫生局办公场所成危房的原因,其中355.68平方米借县卫生局办公使用。其中办公室建筑面积63.42平方米,会议室建筑面积52.65平方米;局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7.78平方米;2名副局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1.45平方米;工会主席和纪检组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9.25平方米;副局长兼财务会计办公用房18.48平方米;参保化所5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8.27平方米;政务受理2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8.27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259.57平方米为办公用房。接待室25.2平方米、水房5.94平方米、洗手间21.45平方米,以上为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52.59平方米。过道和楼道78.16平方米,总共用房建筑面积390.32平方米。实际办公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12.16平方米,按编制19人,人均建筑面积为16.43平方米。

  二、存在问题

  一是机关办公用房短缺。我局在用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为746平方米,由于20xx年地震灾害导致卫生局办公场所成危房的原因,其中355.68平方米借县卫生局办公使用。原有核定编制19名,目前实有人数21名,我局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12.16平方米,人均占有建筑面积14.86平方米。11月份XX县食品药品机构改革新编制为46名,我局将借用卫生局办公用房收回后为原有的746平方米,人均占有建筑面积16.21平方米。国家规定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人均面积不够标准1.79平方米,机关办公用房按标准短缺。

  二是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短缺。机构改革后,1名正职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面积均为9平方米,10名副职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面积均为6平方米,按国家规定标准为人均使用面积,需要69平方米,按标准短缺。

  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办公用房总体设计上,考虑到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了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机构的增设、人员的扩编、检验检测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的建设。在主体设计和施工上落后于超前规划,致使面积不够。二是项目建设上,主体设计中房间进深和开间过大、单体办公室面积轻微偏大造成,建筑结构不尽合理,属于项目建设缺陷。

  三、整改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从三个方面着手,全力抓好整改。

  (一)加快工作进度。加大教育动员力度,不断统一思想认识,消除等待观望情绪,坚持边清边改、即知即改,按照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整改工作进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二)调整办公布局。按照“高效、合理、节俭、实用”的原则,调整办公布局。超出规定标准的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调整到使用面积较小的单间办公室,或者进行分割改造使用,压缩办公面积。超出规定标准的`科室,由面积大的办公室调整到面积小的办公室。因结构原因不宜改造的办公用房,部分科室合署办公或者增加使用人员。

  (三)调整使用功能。增设食品药品稽查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特殊业务办公用房2处400平方米。今年11月份,县政府进行了县乡食品药品体制机制改革,重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职能设置上将工商、质监分别承担的流通和生产环节的食品监管职能划归食药监管局。组建成立食品稽查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核定总编制46名。职能增加和机构扩编,需要基础设施予以保障。依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办〔20xx〕142号)第七条:为保证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满足基本工作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旗)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必须设立特殊业务用房;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旗)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构特殊业务用房面积应不低于400m2、340m2、200m2。我局计划建设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处,面积200平方米,承担全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业务工作;配备食品药品稽查局特殊业务用房1处面积200平方米,主要包括执法装备库、罚没物品库、执法处理室、执法档案室、集中受理室等。用于保障全县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XX县区直管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由于机关办公用房不够标准,通过调整使用功能,增设特殊业务用房2处面积200平方米,将尽力压缩办公用房。使办公用房管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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