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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自查报告

时间:2023-02-22 18:26:46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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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自查报告

  在生活中,报告十分的重要,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放管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放管自查报告

放管自查报告1

  根据县审改办《关于做好国务院办公厅“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民审改办〔20xx〕1号)文件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认真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对照督查资料清单认真查漏补缺,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共梳理承接各类权利事项9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处罚76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1项,其他权利12项。自20xx年12月网上审批系统启用后,我局严格按照网上公布的办事指南、流程及承诺办理时限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所有审批事项全部网上运行,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项12次,其中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1人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人次。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权责清单清理和行政审批规范运行情况

  一是严格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放管服”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有关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对我局权力事项及细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办理指南、办事流程图和办事要件,并按照规定在甘肃政务服务网相关栏目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规范运作。“放管服”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相继建立了事中事后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培训和教育,广大干部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的改变,从原来的“人求我”变为“我服务”,牢固树立了“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大大增强,精神面貌、敬业精神有了极大提高。对在工作过程中由于不作为或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将追究责任,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一步促进了我局的廉政建设。

  三是拓宽服务渠道,促进办事程序的优化。对来人、来电办理或咨询有关问题的',第一位受询人将负责申办人相关事项的办理或落实工作,若第一位受询人直接办理的,要求搞好服务,明确办理时限;不直接办理的,要求帮助落实好相关人员,让申办人满意。对于程序简便,可当天办理的,我们当天予以办理;对需要现场审查的,我们做好材料的初审,一次性告知,出具受理通知书,承诺工作时限。相关股室做到按时办结,明确答复。对因各种无法按时办结的,相关股室必须作出延办说明,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对有些审批环节能简化的则简化,压缩审批时限。对有些前置条件能取消则取消。对有些材料不需要重复的就不重复提供。

  (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分析研究,结合我县监管实际,制定并下发《民乐县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随机抽查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了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二是随机抽查“一单、两库”建立完善。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随机抽查对象并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同时为确保监督检查的频次和质量,我局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修订、工作实际和人员变动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是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执法大队结合执法检查计划和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既保证了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防止过度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放管服”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有待我们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一是推行网上审批与部分事项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事项均需要到现场勘查,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二是随机抽查工作长效机制还未建成,抽查对象名录和执法对象名录动态管理不及时的问题还存在;三是政务公开与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公开的内容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放管服”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是一件关系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下一步,我局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建立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审批制度。

  一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本着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我局将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合理制定每一环节的办事时限,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努力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承诺时限,真正做到削减与提速相结合。

  二是进一步改变审批方式,改进工作质量。根据每个审批项目的特点和具体实际,尽可能地采用科学的审批方式,避免重复审批、多头审批或审批过程中不必要的材料提供,完善服务制度。努力推行网上审批,使审批工作达到快速、准确、高效。

  三是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工作制度。继续健全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保留的每一项行政许可项目,凡审批行为涉及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都必须制定严格的监察制度,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和监督办法,对违反纪律、办事拖拉、超时误事、不负责任、推诿塞责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要进一步追究批而不管出现问题的责任,也要追究虽然没有审批但疏于管理而出现问题的责任,做到既批又管,不批也管,确保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进行。

放管自查报告2

  国务院日前印发《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部署今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工作要点》从持续简政放权、加强监管创新、优化政府服务3个方面,明确了改革的15条硬举措。其中,税务总局参与落实的工作任务主要有3项。

  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继续大力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今年再取消三分之一,削减比例达到原总量的90%以上,同步取消后置审批事项50项以上。在全面实施企业“三证合一”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扩大“三证合一”覆盖面,推进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名称登记、放宽住所条件、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试点。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抓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切实减少各种不必要的证,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尽快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工商总局、国务院审改办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凡是束缚教学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发挥的不合理规定,都要取消或修改;凡是高校和科研院所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相关权限都要下放,特别是要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经费使用、成果处置、职称评审、选人用人、薪酬分配、设备采购、学科专业设置等方面的自主权。落实完善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的`股权期权激励等相关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教学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创业积极创造宽松条件。(教育部、科技部牵头,国务院审改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中国工程院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公正监管。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抓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今年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都要拿出“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20xx年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并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联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信用中国”站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牵头,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创新,一项一项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要加强对已出台措施和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对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立改废问题,责任部门要主动与法制部门加强衔接、同步推进。要做好改革经验总结推广和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改革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放管自查报告3

  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根据《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省政府督查组“放管服”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细致的开展了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

  (一)简政放权,提高效能。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发〔xx〕26号)要求,我局无相关业务,取消事项7项,即:

  1、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2、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险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

  3、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

  4、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5、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6、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7、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审批。

  (二)转变服务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我局在xx政务服务网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经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7类251项,即: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185项;行政强制19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7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职权18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866项,”追责情形“共计3125项。为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推进我局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转变行政审批方式,着力打造依法行政“阳光政务”,xx年全局9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窗口受理范围,进驻州政务大厅交通窗口统一受理。

  (三)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制定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认真贯彻落实“三张清单一张网”的政务公开要求,对承担的行政职责认真进行梳理,制定了办事指南,对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受理机关等事项进行公开。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结时限,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职责定位,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责任。增强了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透明度,方便了服务对象,强化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四)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阶段性“回头看”。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发〔xx〕26号)要求,对近年来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截至目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没有反应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

  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

  目前单位保留进驻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17项,即:

  1、通航河流跨河、临河、过(穿)江、拦河建筑物涉及航道事宜审批;

  2、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3、通航河道内挖取砂石泥土、开采砂金、堆放材料审批;

  4、港口深水岸线使用审批;

  5、水运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6、港口设施和航道及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7、穿越、跨越、挖掘、利用、占用公路及在公路上开设平面交叉道口和更新采伐行道树;

  8、在公路路产范围内设置非交通广告、宣传标志审批及建筑红线控制区埋设管线或建盖临时构筑物、设施审核;

  9、路网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

  10、农村公路大修工程施工图设计;

  11、公路建设监督;

  12、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3、交通工程施工许可;

  14、农村公路施工图设计;

  15、国家重点公路、省管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16、省管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17、省管公路建设和修复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没有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收费项目。

  三、“双随机—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今年,围绕《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情况清理整改的通知》(云协调办发〔xx〕4号)精神,州交通运输局结合交通运输部门实际,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积极探索“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我局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有序开展。按照州政府对这项工作的督导要求,我局第一时间成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到具体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强化协同。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和调度,督导各单位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局《“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对全州交通执法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原则、分工、组织实施以及检查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州交通运输局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基础、完善制度。我们建立考核督导通报制度。将“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联合抽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督考办适时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及时通报联合抽查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建立法制核审制度。由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负责对我州“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进行执法监督。

  三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执法案卷规范性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对xx年办理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通过进行自查,截止今年10月30日为止,全州共办理交通运输许可4104起,查处案件4564起,其中路政许可3起,交通执法人员在办案中做到依法办案、程序合法,一年来没有发生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单位进驻审批事项多,涉及的有些业务要求高,窗口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还不太全面,存在个别问题不能及时向办理人员答复,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有些审批事项专业要求较高,需要现场勘测,由大厅窗口受理后转交相关科室进行答复办理。

  三是在日常监管中,还存在监督管理不能做到全覆盖,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到位的情况。

  六、下一步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各审批科室、局属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事项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力争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

  四是利用“双随机机制”强化对各许可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把握监管风险点,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风险。

放管自查报告4

  县发改局在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中,采取“四措施”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投资建设类项目便利化改革,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今年以来,已审批国家投资建设类项目49个,备案或核准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类项目16个。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推进简政族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牵头抓,业务科室具体抓,明确审批环节,规范操作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确保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切实加强监管。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切实加大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可能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等事项和监管力度,积极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监管格局。同时,不断完善监管规则,改进监管方式,突出监管重点,对审批事项一律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并根据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贵州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xx]1984号)精神,建立电子政务网,实行专人负责,对投资项目涉及的43项审批事项通过“网上平台”进行申报、受理、办理、登记。

  三是不断优化服务。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服务”上,不断提高群众对“放、管、服”工作的满意度。自20xx年以来,该局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将社会投资类核准和备案形式的审批权权限授权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着力解决“多头跑”等问题,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打通了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始终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审批权限的各个环节,扎实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着力整顿“庸懒慢浮贪”、“吃拿卡要”、“冷硬横推拖”等行为,对在工作中违规收费、参与涂改、伪造材料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县xx并追究责任,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放管自查报告5

  20xx年上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定远县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明确目标、强力推进。现将上半年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抓好取消审批事项的有效衔接。根据“四个一律”和“两个全程”的要求,全面衔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印发定政〔20xx〕18号文件,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决定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省级33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省级有对应项目的7项全部取消;涉及县级34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我县对应的33项事项全部取消。同时对项目取消所涉及的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xx〕5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xx〕135号)文件精神,县审改办要求各涉及部门对照上述文件认真梳理,分别征求法制办、主管部门意见后,进行了清理规范,将清理规范后的20项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县政府文件予以公布。

  三是做好县、乡两级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调整。根据省市编办要求,对机构改革和上级部门权力事项调整以及法律法规修改,涉及的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做好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规范和提升。县政协调研组到县审改办调研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先后深入县交通局、规建局、国土房产局查看了三个部门行政审批改革开展情况,听取了三个部门领导工作汇报,并召开了座谈会。调研组对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审改办按照调研组的要求,积极协调做好改进。

  四是研究定远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为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强化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依据《关于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关于贯彻(安徽省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定远实际,拟定了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对政府权力运行监管任务、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一系列规定,使得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不断提高涉企收费监管法治化水平。县物价局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转变监管方式,实施“四项制度,一项清单”不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收费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提升监管透明度。结合收费清单追责制度,促进收费主体归位尽责。建立收费诚信档案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建立收费执行情况评估制度,不断提升制定政策的科学性。建立收费目录清单,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查处力度,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看住乱伸费的手,从制度建设上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县收费管理工作再上台阶。

  六是积极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制度。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市场主体总量不断增长,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实施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制,取消了对注册资本的诸多限制,激发了投资热情。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符合经营条件的住宅改经营性用房。并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拓宽了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资源。推行“先照后证”,方便了主体登记。行政审批窗口进一步整合,一站式服务平台优势凸显。在窗口推行“马上就办”、“想办法办”、“把事办成”的“十二字”服务口号,使窗口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再一次得到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xx年,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市场增添了活力,也为企业减轻了负担,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三单”受关注度不够高和缺少运行监管手段。从前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的网上公示、公告征求意见以及“三单”实施一段时间以来接收的反馈意见情况看,干部群众关注不够,特别是广大群众参与度不高。权清办至今未接收到“三单”制度建设方面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虽然“三单”已公布施行,且编办、法制办、物价局等单位也联合对各单位“三单”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但由于“一库四平台”尚未建成运行,各单位在日常实施审批、处罚等行政权力时还是按老办法进行,监管仍然是个难题。

  二是思想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不少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审批制度改革的认识不到位,思想认识上还存在误区。比如,在法定时限与承诺时限上,过于强调法定时限,没有想方设法去缩短承诺时限;在部门审批权与窗口审批权上,过于强调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愿意对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和集中,没有对窗口充分授权;在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上,过于强调部门利益,甚至存在着搭车收费、收费不透明等现象。

  三是行政审批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限长等问题依然存在,有些还比较突出。一个备案项目从立项到开工,一般都要经过10多个职能部门、20多个审批环节和中介服务环节,至少需要3个月时间。

  四是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务服务中心是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平台。但目前仍有一些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没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已进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中,部门审批权力人至今尚未进驻中心,只有二分之一事项可在窗口现场直接办理。有些名义上进了中心,实际是“两头办理”或“体外循环”。一些跨部门的事项本来可以并联审批,但由于有些事项和审批环节还没有进驻中心,因此无法实现并联审批,严重影响了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两个清单”调整更新,探索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两个清单”制度体系,推进“两个清单”升级改造。

  (二)做好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情况以及国务院、省政府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工作的进程及时跟进,对国家后续批次取消和下放管理权限的事项,做好落实和承接。

  (三)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xx年度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督促县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四)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落实力度。加强各部门联动,强化各项改革的过程督查,适时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督促相关部门制度权力运行监管细则。

  (五)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扩大“三证合一”覆盖面,实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大幅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继续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探索实施各类经营许可证负面清单管理。

  (六)加快做好相对集中改革工作。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实现物理集中,提供全覆盖、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同时,要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加快新的“网上政务超市”建设,实现网上集中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提高网上大厅集中到位水平。

  办理时限全部进行了最大程度的压缩,分别优化为1、5、7个工作日,其中委托街道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已调整为首办负责制,作为即来即办事项处理;20xx年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外部审批及内部审批流程图,明确每一个审批环节的办理时限,使整个审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20xx年,为进一步规范集中审批后续工作,按照区编委文件精神,我局将7项行政许可归口到同一科室办理,并将科室更名为环境综合审批与管理科。

  (二)清理行政权责方面。我局结合所承担的职能职责的实际情况,对9类行政权责611项事项分别做出了保留、取消、下放及整合的建议处理意见。保留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9类574项权责事项。理由为:生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责,不存在权责交叉情形,且为我局主要职责。取消事项: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变更的公告》(深法制【20xx】159号)的规定,原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市政道路管理和市政道路执法职责等7项由于执法主体变更调整为其它职能部门行使。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务行政执法权的决定》(深府【20xx】114号)综合执法部门不再行使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水务执法权,相关3项水务行政处罚职责交由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下放事项:“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垃圾清运”、“环卫设施管理”等3项部分下放街道,以便简化程序,进一步明确事权划分。整合事项:对涉及建设施工、燃气、非法出版物、非法演出、烟花爆竹、殡葬服务、非法办学等24项建议整合至相关主管单位行使。理由为:既非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又非与市容管理密切相关且属于现场易于判断、不需要专业设备和技术检测手段即可定性的事项。依法不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八条规定纳入综合执法职责范围事项。

  在梳理的基础上,我局对行政权责事项分别完善了行政权责登记表,编制了流程图,形成一整套规范化操作流程,并在政务网上进行信息公开,方便市民查询监督。

  (三)行政处罚案件管理。近两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街道执法队审批案件的管理工作。20xx年12月26日,在《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暂行)》基础上,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印发实施。《规定》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管理和审批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规定,明确了除重大、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案件须报区局审查外,行政处罚案件均由街道执法队直接作出处罚决定。同时我局还通过每季度的案卷评查,执法监察等形式对街道执法队的办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近年来开展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或事后监督等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规范,缺乏继续保留的必要。如城市垃圾准运证。在审批内容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辆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城市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体密闭运输性能,三者之间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和可兼容性。然而在审批内容并不复杂的情况下,当前申请人获得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需要经过三个职能部门,而且每年至少得申请两次年审,程序相当繁琐。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项目可以调整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审批的事项;二是推行全流程网上审批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需要到现场勘查(如户外广告、林地许可)、有的需要现场审验犬只品种(饲养犬只许可)、有的需要专业现场验车(垃圾准运证),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三是个别行政审批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且更换频繁。如委托各街道办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各街道办安排的审批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并且人员处于经常更换状态。

放管自查报告6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现将我办“放管服”落实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放管服”改革开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行审改革政策。

  按照县领导安排,县政务办认真学习省市县“放管服”改革精神,立足本职,做好相关工作。一是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xx〕9号)、《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苏政发〔20xx〕1号)文件要求,做好我县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二是要求遵照《江苏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108号)、《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规定》规定,做好贯彻落实执行工作。三是按照要求,就“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大力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问题,完善、充实100份整改材料台账,制定并贯彻执行落实省委巡视组回头看整改措施。四是按照省市政务办要求,做好县镇两级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基本情况、进驻事项、办件量等填报工作,统计汇总后及时上报县政府办工交科、徐州市政务办。

  (二)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今年初印发《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睢政发〔20xx〕19号),明确了县级政务服务管理体系“一办两中心”(即: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基本构架。根据工作需要,为有效推进我县政务服务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6月份成立了睢宁县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纪委、政务办为副组长单位,各相关窗口单位为成员,密切联系,明晰责任,办公室设在我办,此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工作,连续三年将行政审批“三集中到位”工作列入县直机关和单位绩效考核,有效地推进和促进了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三)始终坚持并优化窗口行政审批并联审批制度。一是围绕“两个模板”,深化涉建项目并联审批制度。自20xx年实施窗口并联审批涉建“一费制”以来,我们始终按照要求严格执行,积极开辟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服务,组织召集各涉建窗口召开涉建联审联办会。针对减免缓涉建收费项目,实行县主要领导“一支笔”签批。同时按照“两个模板”规定,要求相关窗口单位对照贯彻落实,以进一步优化涉建并联审批制度。上半年,“一费制”缴费63519636.34元。二是深入实施“三证合一”并联审批制度。为实现进驻窗口单位在线并联审批,节约办公成本,提升行政效能,将“三证合一 一照一码”并联审批平台与省投资在线平台并网运行,网速提高至10M专用光纤。同时维护好 “三证合一”平台,及时解决各种问题,确保平台正常运转,今年上半年“三证合一”综合窗口共办件7455件,月均1000件。三是积极推进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设在县政务大厅发改委窗口,为保障该平台有效平稳运转,我们积极推进、妥善处理平台运转存在的问题,并召开业务培训会,使相关窗口单位熟练操作,主动使用。上半年,该平台共受理办件54件,投资项目资金37.04亿元。四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六个一”运行机制。一窗式受理、一费制收费、一网式审批、一章式审批和一站式服务已完成,正在逐步健全完善。因客观原因,一车式踏勘将在新大厅启用后,结合“两个模板”探索推进。

  (四)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自去年8月份我们接手以来,为更好的推动我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结合实际,我们立足本职,主动作为,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我县行权工作现状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按照县领导批示精神,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行权工作机制,印发了行权工作情况通报,制定行权工作“月通报季考核”制度。同时要求各相关窗口单位按照权力事项清单规定,先行在我县行政权力网上平台申请电子备案,及时将取消承接事项报送县法制办备案,确保清单动态调整到位,与省、市权力清单保持无缝对接,杜绝出现权力事项该取消的没有取消,该接住的没接住等问题。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行权工作纳入了县直机关绩效考核体系。

  (五)不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按照市县工作安排,先期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整合,建立定每月29号期报送制度,由我办统计汇总县卫计委、交通局、水利局、农委、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8家单位交易数据,上报县政府、徐州市政务办。自6月底起,江苏省启用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填报系统,我办将直接通过该系统把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情况扎口上传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期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数据共享。上半年,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总数197笔,交易总额19.1029亿元。

  (六)积极筹备新政务大厅建设。根据省委巡视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统筹安排,结合县新政务大厅装修装潢进度,我办积极设计新大厅窗口布局,重点调研和推进县人社、民政、国土、农委、国税、地税、司法、公安等窗口单位进驻新政务大厅情况后,参照周边县(市)区政务大厅进驻情况,拟进驻40家窗口单位,设置220个前台服务窗口,优化方案得到县委县政府批复同意。县润企公司牵头负责新政务大厅建设装潢,我们将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完善新大厅政务服务平台软件方案及配套弱电,力争将新政务大厅打造成为一个信息化、智能化的平台载体,让客商与群众办事更快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按照国务院“一号一窗一网”和“应进全进、应进尽进”的总体要求,结合新政务大厅(1.5万㎡)搬迁,筹划组织协调县各相关窗口单位依据省政府第108号省长令、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规定要求集中进驻大厅,实施“一站式”办公。建议县润企公司加快新大厅建设步伐,力争10月份整体搬迁投入使用。

  2、按照省市“5张清单1个平台7项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模式,升级我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将工业、房地产并联审批“两个模板”嵌入到该软件中,打造覆盖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的“线上线下、虚实一体”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资源集聚、业务并联审批、数据共享。

  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徐政办发〔20xx〕82号)精神,适时成立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新政务大厅(1.5万㎡)搬迁,将县财政局、交通局、住建局、国土、水利、卫计委、农委、环保等8家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的单位集中进驻政务大厅四楼办公。建设统一的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全县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第一步实现物理整合网上整合。积极配合县编办尽快成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下属股级全额财拨事业单位。

  4、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结合新政务大厅的投入使用,为加强党对窗口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员在窗口政务服务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建议适时成立中共睢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工委,将进驻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党团组织关系有序转至县政务办党工委。赋予县政务办对表现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荐权;在中心工作两年以上的视为到基层挂职锻炼,同时建议将县政务大厅窗口作为县组织部门锻炼和培养干部基地。

  5、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加快构建“集中审批—综合执法—标准服务”体系框架,努力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标准管服务,适时成立行政审批局,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综上,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窗口单位大力支持下,我们将主动配合,积极服务,及时汇报请示。以“两学一做”为抓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做好我县简政放权和窗口效能提升工作,服务睢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放管自查报告7

  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和为民办实事工作专项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州政办发电〔20xx〕235号)文件要求,甘南州林业局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各项工作进展,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现将相关工作自查整改如下:

  一、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情况

  十八大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州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严格按照《甘南州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及《甘南州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等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政策精神,结合我局行政职能,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改革工作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健全行政监督机制”为宗旨,使我局职能从管理转变到服务上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局现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3项,分别是:1、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2、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3、林区经营、加工木材的审批;4、临时征、占用林地审核;5、木材运输证的核发;6、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审批;7、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检疫及核发证件;8、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9、生产、经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企业备案;10、采集、出售、收购林区内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11、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12、国家珍贵树木种子收购和同级人民政府规定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审批;13、珍贵树木的采伐审批。

  (一)自行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的情况

  我局现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3项,根据20xx年5月15日省政府甘政发【20xx】47号文件及20xx年8月15日省政府甘政发【20xx】73号文件精神,不存在取消下放不同步、不协调、变相审批、下放事项接不住、接不好等情况。

  (二)全面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情况

  对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规范审批行为,全面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已制定目录清单并已向社会公开。

  二、承接落实国务院和省、州政府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

  根据20xx年5月15日省政府【20xx】47号文件精神,省林业厅下放以下5项审批事项,分别是:1、采集、出售、收购林区内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2、国家珍贵树木种子收购和同级人民政府规定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审批;3、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4、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5、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检疫及核发证件。在承接的总体过程中,能够接得住、管得好。

  三、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情况

  我局对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规范审批行为,规范审批收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主要表现在: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局领导对深化行政审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管理。

  (二)执法主体方面。我局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明确,实施行政许可符合法定权限,工作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三)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甘肃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条例》等均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无误,引用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准确无误。

  (四)积极推进,规范审批。对目前保留的审批事项,组织依法清权确权,编制行政审批目录,明确审批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完善行政审批配套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大厅窗口,专人负责集中受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五)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申请事项属于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的都会受理;由政务大厅州林业局窗口负责人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需要上报的,由分管领导审查后再报上级行政许可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按法定批准权限进行审批,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和行政许可证件为规定格式,内容完整。年度内无重大行政许可,没有应当听证的许可行为,也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为。

  (六)收费。收费的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按有关部门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统一使用合法票据。

  (七)阅卷归档。档案管理规范,做到一案一卷、一卷一号,使用统一规范的卷宗封面;卷内使用签字笔书写;卷内目录填写规范,卷内无金属物;档案归档及时,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八)加强管理,提升质量。健全完善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AB岗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管理约束,及时沟通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收集和了解办结事项的反馈意见,做到热情接待,微笑服务,耐心解答。

  四、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监管情况

  根据《甘南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甘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甘南职转办发【20xx】6号)文件要求,建立制定了《甘南州林业局“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健全了林业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一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林业执法监管工作。一是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局各科室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依法监管、公开透明、分层监管、协同推进”的原则,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清单涵盖了林改档案工作监管和集体林权流转林地用途监督2项工作内容,明确了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主体、责任单位等。二是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抽查对象的专业属性,从相应名录库中通过抽号的方式随机抽取2名以上执法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在门户网站公开,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抽查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三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为着力解决行政检查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按照细则对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对执法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惩处工作力度,形成有效震慑,有效增强了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

  五、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 根据我局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对事中事后监管抽查事项清单中林改档案工作监管和集体林权流转林地用途监督两项工作制定了详细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明确了事中的抽查监督步骤,规范了事后的督查反馈程序,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积极推进。

  (一)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为促进抽查事项清单中林改档案工作监管和集体林权流转林地用途监督工作规范运行,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我局及时将林权流转政策及相关文件精神的宣传贯穿于林权流转工作的全过程,各县市林业部门通过媒体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群众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林地流转政策措施和目的意义,深入宣传林权流转的好处,为流转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并在不同时段迅速下发了《甘南州林业局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的通知》、《甘南州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体林权流转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甘南州林业局关于转发《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xx年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县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靠实工作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林权流转是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和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国家、省上关于集体林权流转的政策规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加强林权流转管理,推进了林业规模化经营和农牧民增收,加强了林权流转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及时查处纠正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好了抵押林权处置的服务工作。截止目前,经过摸底排查,没有发生流转林地后不经营,囤林炒林的问题;县乡村干部违规参与林权流转并从中牟利的问题;违规办理林权变更登记的问题;改变流转林地用途、毁坏林木的问题等情况。

  六、整改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信息共享、信用约束、联合惩戒、举报监督等。

  (二)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题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相关林业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并组织考试,帮助执法检查人员转变执法理念,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坚持依法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三)结合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审验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

  (四)依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第五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林改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的林改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检查和严收。加强林改档案工作监督。

  (五)进一步深化行政效能建设,加强行政审批工作。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建设,充实窗口工作力量;加强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对照评查的标准内容,逐项逐条核查许可案卷。对不能达标需要当即改正的边查边改,讲求实效。让整个行政审批事项在制度化下有机有序地运行,尽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

放管自查报告8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市安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权责事项清理、网上审批完善、审批时限压缩等一系列措施,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上向纵深推进。

  一、清理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情况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行政审批的事项及审批事项的前置与后置项目进行认真细致梳理。除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国务院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省上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项目外,其他行政许可项目都已予以取消或调整。

  市安监局权责清单公布保留行政职权223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199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利类9项。公共服务事项保留2项。市安监局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已通过“陕西省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全面对外公布。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职权名称、职权类别、法定期限、期限、权利来源、实施机关、责任科室、办事对象、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申报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图、收费情况、法定依据、责任事项等19项内容。

  二、行政许可改革情况

  1、取消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事项

  根据7月2日修改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即日起停止受理建设项目职业危化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的申请。

  2、承接省局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省安监局制定了《陕西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改革的意见》,宝鸡市安监局从8月1日起,受理宝鸡辖区一般安全风险等级(d级)的1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和变更事项。

  3、精简行政许可审批条件

  根据《意见》要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作为事中、事后和属地监管的内容,即日起暂不列为行政许可的必要条件。

  4、压缩审批时限

  市安监局认真落实《宝鸡市简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要求,对我局担负的5个行政审批项目,9个其他许可项目从简化许可程序、规范内部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入手,制定了既符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又切实可行的压缩行政审批时限10%的指标,安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原法定审批时限的基础上累计减少了71个工作日。

  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

  市安监局根据要求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处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确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强制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裁决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奖励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其他类其他审批权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四、完善网上审批情况

  市安监局充分发挥“三大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陕西省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平台、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二大系统”(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制证系统)高效便捷的作用,全面推进网上审批工作。从起市局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划入行政审批科,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提高了行政效能。

  1、系统优化方便

  针对法律法规修改变动情况,上报资料过程中出现的系统问题情、审批过程出现的系统问题,我们总结了2类15条系统修改建议,实现了提交资料简化、审批流程快捷、许可通知规范。

  2、信息互联互通

  根据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宝政办发〔〕54号),为了保证企业和群众在业务受理、审批、查询、监督等过程中与各部门所在信息共享,我们积极与陕西中爆安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在网络信息识别上添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企业信息识别更为统一、规范,使用更加便捷。

  五、规范审批制度情况

  按照审批制度规范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汇总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法律依据以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查阅使用。并通过信息网站、多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力争用的服务态度、最快的.审批速度,最少的审批时间真正做到服务为民、高效便民。

  1、审批程序规范

  市安监局重新审定了审批程序,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按照初审、审批、发证的程序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同时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保留实施项目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清理。

  2、许可公告规范

  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审批时限内做到审批事项全程公开,全程通知,审批每一环节完成后均发出制式的加盖电子签章的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

  安监局放管服自查报告二

  以来,在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及区政府的领导下,xx区安监局在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工作中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逐步走向规范化、公开化、制度化,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为促进xx区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现将执行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x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下放事项实施方案》、《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下放事项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工作部署,xx区安监局认真开展了清理现行审批项目工作;接收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0项,最后经上级批准确认,本单位现有审批事项共21项,其中行政审批14项,非行政审批7项;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全区政务监察系统办理,没有“体外运行”或“两头受理”现象。

  二、落实工作责任制,促进窗口管理规范化

  xx区安监局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工作,坚持“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四统一”,即统一告知、统一发放所有申请表格、统一受理、统一初审。明确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进驻xx区政务服务大厅,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对外业务办理,确保群众来见到人,办得了事,坚决把中心窗口建设成为为民办事的窗口、服务经济发展的窗口、树立安监部门形象的窗口,不断促进窗口的工作规范化。根据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将有关办理事项、办事流程、相关材料要求等在服务窗口予以公开,使前来办事群众一目了然,同时通过港北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予以公开,公布、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审批项目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事时限、事项、责任股室、联系电话等,确保审批项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xx区安监局服务窗口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局党组的领导下,本着“便民、高效、公正、廉洁”的服务宗旨,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圆满完成了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窗口在行政服务中心的办理事项共253件,其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18件,按时办结218件,非行政审批事项35件,即时办结35件,审批事项办结提速率85%,群众满意率100%。1--3月办理事项共61件,其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33件,按时办结33件,非行政审批事项28件,即时办结28件,审批事项办结提速率94.92%,群众满意率100%。

  四、下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建立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审批制度。

  一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本着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合理制定每一环节的办事时限,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努力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时限,真正做到削减与提速相结合。

  二是进一步改变审批方式,改进工作质量。强化和推行“一站式”、“窗口式”和“一条龙”的服务模式,大力推行“并联式”审批。根据每个审批项目的特点和具体实际,尽可能地采用科学的审批方式,避免重复审批、多头审批或审批过程中不必要的材料提供,完善服务制度。

  三是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要实行审批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对每一项行政许可项目,凡审批行为涉及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都必须制定严格的监察制度,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和监督办法,对违反纪律、办事拖拉、超时误事、不负责任、推诿塞责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要进一步追究批而不管出现问题的责任,也要追究虽然没有审批但疏于管理而出现问题的责任,做到既批又管,不批也管,确保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进行。

放管自查报告9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黄政办传〔20xx〕45号)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要求,全面梳理自查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现将我区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内容自查情况

  (一)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及时衔接。20xx年以来,我区对应取消65项行政审批事项,转移9项行政审批事项为内部审批事项,清理规范16项区级中介服务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无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项目,未自行设定任何评价及准入类职业资格。

  二是有效承接。20xx年以来,我区共承接行政审批事项46项,并采取调配人员编制、强化培训帮扶、完善委托手续等措施,确保接得住、接的稳。

  三是简化流程。通过流程再造,提升部分投资审批事项审查时限,其中备案类、节能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查类办理时限均比法定办理时限缩减2-7个工作日,办理流程平均提速为57.5%。

  (二)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情况

  一是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对于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事项,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今年以来发放市场主体工商登记及信息公示告知书4000余份, 抄告后置审批事项登记信息866条。

  二是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从20xx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

  三是放宽市场准入。取消一般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不将注册资本实缴或提供验资报告作为行政审批和行业准入条件,降低企业登记成本。通过放宽企业出资要求、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和落实企业“一照多址”和“多照一址”登记备案,扫清行业准入障碍。

  四是全面推进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按照省工商局部署,逐步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拓宽办照渠道,提高登记效率。

  (三)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并完善权责清单制度。20xx年,区级保留并公开794项行政权力,镇级保留并公开89项行政权力,街道保留并公开37项行政权力。20xx年,区级调整权力事项405项,镇级调整权力事项9项,街道调整权力事项7项。调整后,区级保留权力事项1022项,镇级保留权力事项88项,街道保留权力37项。

  二是编制权力运行监管细则。20xx年5月至11月,我区出台了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区43家单位共制定细则1613项,其中行政处罚裁量基准683项,行政强制裁量基准61项,保留事项监管细则866项,取消事项服务细则3项。

  三是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20xx年建立区级涉企收费清单,并逐年进行动态调整。今年,涉企收费项目总数由原来的32项减少到28项,各项政策落实后,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54万元。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20xx年印发实施方案,采取“列清单”、“双随机”、“适度查”、“优程序”、“用结果”的方法,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工作。目前全区已有15家单位编制随机抽查事项125项,其中8家单位编制完成“一单两库”,并试点开展随机抽查129次。

  二是推进旅游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借助“全国旅游团队管理服务系统”,将旅行社(区管旅行社68家,分社或分公司12家)违规违法行为或诚信行为录入系统,进行登记管理。

  三是建设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公示系统。全区35家成员单位已登录使用市级信用系统平台并更新全年数据,实现与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接和公共信用信息全覆盖。建成区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门户网站并上线运行,与“信用黄山”网站联通并共享信用信息。

  四是开展联合惩戒。我区已在区法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个行业领域建立了诚信黑名单制度,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拟定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争取实现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全覆盖。

  (五)改进优化政府服务情况

  一是开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20xx年11月印发《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20xx年3月启动区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建设工作,同步清理规范各类证明事项,切实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更加优质规范的中介服务。

  二是推进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积极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我区20个部门的80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所有事项均规范编制服务指南,严格执行受理单制度、办理时限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中心和各部门认真制定《审查工作细则》,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

  三是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屯溪区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方案》要求,着力打造“一站通”为民办事平台,整合民政、人社等7家单位54项便民事项,在社区和镇街全面启动;积极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办事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全区31家单位共梳理录入233项办事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后台审批系统培训,预计今年4月份可上线运行。

  二、 存在的问题

  网上政务平台较多,还需进一步整合。目前除了基层的“一站通”平台外,一些部门还有相关的业务平台,平台相互之间缺乏信息共享机制,块条独立,增加了基层办事人员的.工作量和平台建设投入。建议上级部门做好相关政务服务平台的整合,促进条块联通,实现政务信息互通共享。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完善权责清单制度。6月底前完成区镇两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优化,打造权责清单“升级版”,确保清单依法合规、及时有效、符合实际。

  (二)推进“新两单”建设。7月底完成区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的清理规范工作。坚持“端菜”型和“点菜”型服务相结合,科学确定公共服务事项,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准。切实“取消一批、转换一批、规范一批”中介服务,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以“3+2”清单体系建设成果为基础,进一步统一政务服务事项,优化网上政务服务,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便利群众网上办事。加快形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切实提高各类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衔接落实好国务院、省、市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加强对取消下放事项的督促检查,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等行为。

  (五)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企业、农民合作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

放管自查报告10

  一、20xx年以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及我市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文件精神情况

  20xx年以来,市水利局以“两学一做”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及我市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迫切需要。能直接放的坚决放下去,让下级部门接好、管好、用好。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中心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同时放权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更好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我局认真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强化行政执法,依法履职。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二、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决定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正在实施、下放和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做法

  (一)自治区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1.已取消的事项已按要求取消(桂政发〔20xx〕28号,将“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不再列入行政审批目录,共1项)。

  2.20xx年以来,市水利局共承接4项自治区下放事项,其中20xx年2项(分别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和水资源费缓缴审批),20xx年2项(分别是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对上级部门决定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下放、调整的下级部门已经完成了编制审批流程、服务指南。

  (二)审批事项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下放和不再实施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防政发〔20xx〕26号)要求,我局共调整下放了12项行政审批事项,共计12项,分别是库区林木砍伐审查,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爆破、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等活动审批,利用大坝坝顶、堤顶、戗台兼作公路批准,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和生产作业的许可,水利基建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水资源费缓缴审批,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或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

  (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

  我局根据要求制定了通用和专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事后监督管理制度(通用)包括: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对取消审批(不再列入审批)的行政权力事项(含备案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监督检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监督检查、大中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农村水电站建设和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

  三、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认真清理和规范前置审批条件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

  一是试行“容缺预审”。在重大项目行政审批许可申请时,如果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主体材料齐全,其他条件和次要申报材料暂时欠缺的情况下,服务窗口可以先予受理,服务对象在承诺时间内只要将欠缺的材料补齐,就可发放行政许可决定。地是规范涉水许可中介。涉水许可所需各类设计方案、论证报告等编制,是行政审批的“第一公里”。市水利局通过对中介机构从业资质资格审核、规范中介执业行为等措施来推动中介机构的'优胜劣汰。

  二是强化行政指导力度。注重收集重大项目信息,把行政指导融入在项目的预可研、可研、方案设计、论证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阶段,使项目从一开始就做到符合水法律法规、规划和技术规范要求。

  四、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等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具有水行政执法检查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二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修订和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是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水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防止过度检查。

  五、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部门间数据共享等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一次性告知等材料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放管自查报告11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人社厅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整体服务效能显著提升,有力地推动全市人社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策法规科牵头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放管服”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科学制订方案,推进简政放权

  。根据国家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分别制订自治区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接收方案和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县市区方案。20xx年以来,累计接收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认定等自治区下放行政审批项目42项,下放县市区工伤认定、实施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等行政审批项目44项,取消举办人才交流大会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等行政审批项目32项。目前,我局行政许可共7项,没有非行政许可项目,审批项目及内容均符合自治区相关文件的规定。

  三是坚持放管结合,确保衔接顺畅。

  对下放县市区的行政审批项目,我们在加强上下衔接、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上下功夫,确保调整下放到位、监管到位。积极组织县市区行政审批人员参加全区业务培训班,督促县市区将我局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同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落实负责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指导县市区编制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及时更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加强动态监督。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下放审批项目放得下、接得住。

  四是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政务服务。

  从健全制度、规范执法、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阳光人社”建设,定期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我局门户网站公布最新的行政审批目录、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及流程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审核等6项业务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大力推行社保“一卡通”等便民服务。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实行上下班脸谱指纹认证考勤管理制度和业务大厅视频音频监控管理,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着力规范工作行为,促进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是开展“回头看”,促进工作落实。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部署,我们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改革阶段性“回头看”活动,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逐项进行检查。经检查,我局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中没有中央已明确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的现象。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去行政化工作。目前,我局的行政许可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的3项,分别为“民办学校筹设同意和设立、合并、分立、变更、终止审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这3项中介服务事项均已实行市场化管理,不再作为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清理并建立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100项,共性权力事项11项;明确主要职责13项,具体工作事项129项,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事项1项,部门公共服务事项11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1项。20xx年7月25日,我局已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放管自查报告12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的通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就我局“放管服”工作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1、实施“五证合一”和“两证合一”改革。20xx年10月1日企业“五证合一”改革整合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证、统计证;20xx年12月1日个体“两证合一”改革整合了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改革将企业个体办理证照环节精简为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领取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而无需重复到各个部门提交材料、填写表格。此两项改革大大节省了企业个体的办事成本,缩短了办照时间。为确保改革顺利实施,我局从四个方面做好保障工作。一是强化部门协调,主动与税务、人社、统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调整一照一码核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执照打印、表格印制、归档、数据交换等基础性工作,实现数据间的部门互通共享。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宣传栏等媒体全方位宣传改革举措,促进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三是强化人员培训。及时组织窗口登记人员、信用技术人员参加“五证合一”、“两证合一”业务培训,全面学习掌握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等业务,确保每名专业人员都能在工作高效、快捷。四是强化服务提速。在提高登记服务效能的基础上,我局还通过开通咨询服务热线、增设咨询窗口、增加服务人员等措施,及时受理企业办照事宜、提供改革新政咨询,使企业能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五证合一”以来,我局新登记各类企业1920户,比去年同期增加74。07%;体“两证合一”以来,我局新登记个体2480户,比去年同期增加26。66%。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我局积极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以自主约定、自愿认缴的出资总额在我局登记,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的相关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20xx年,全区累计新增私营企业20xx户,新增注册资本48。92亿元,分别增长17。57%与22。17%;新增个体工商户3725户,新增注册资本6。1577亿元,同比增长22。41%与20。93%;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4户,新增注册资本1。1322亿元,同比增长37。5%与11。21%。全区非公经济市场主体共有2。84万户,注册资本总额达192。52亿元。 3、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大部分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我局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xx]9号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了审批流程,改进审批方式,压缩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审批效率。目前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共计148项,保留的前置审批项目有34项。对改成后置的行政许可项目申请,严禁登记人员私设门槛、拖沓渎职、吃拿卡要等行为,切实保障改革落实到位。通过前置改后置,众多企业可以在取得后置许可之前,踏实开展企业前期筹备事项,或是与后置许可无关的经营活动,极大的激活了这部分企业的活力,为企业的后续做大做强作好铺垫。

  4、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我局放宽了“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涉及经营地址方面的注册登记限制,在经过居委会及周边五名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对周边居民没有嗓音、环境污染及安全影响的.行业用住房登记为公司住所。此项改革减少了创业先期投入,为方便市场主体登记、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提供了助力。20xx年,我局共发展各类企业20xx户,发展个体工商户4353户。

  5、落实简易注销改革,建立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文件要求,对于符合条件的公司办理注销,支持实行简易注销。简易注销即公司无需先行清算组备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股东的承诺信息,45天后在无异议的情况下,免于提交清算报告,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只需股东自己对简易注销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即可予以先行注销。目前,我局已办结简易注销5起,简易注销公告58起。

  6、落实“双告知”制度,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我局在微信公众号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进行了公布,并要求窗口人员严格履行“双告知”制度。一是对新办企业个体根据经营范围的不同在业务系统中推送给相关后置许可部门;二是对有后置审批经营项目的企业个体发放“双告知”承诺书,要求经营者作出承诺,到相关部门办理完后置审批手续后方可经营。

  (二)加强执法力度,推行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了责任清单制度。我局逐项明确行政权力的名称、权力依据、工作流程和责任主体,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加快形成职权法定、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整合优化执法资源,减少执法层级,科学合理划分部门内设机构与派出机构及所属的综合执法机构之间的行政执法事权关系,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执法权下放、执法力量下沉,确保基层执法机构有足够力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简政放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2、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书写,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自20xx年3月起,我局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省工商局、市质监局、省食药监局(赣府法办字(20xx)10号)《关于统一全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的要求,按照附件的行政执法文书式样和排版规范制作和使用。办案单位按照要求,在行政执法中正确使用,在年度的目标考核中,案卷质量把使用统一执法文书作为扣分项列入。

  4、采用案件管理系统,提升办案效率。20xx年6月开始,行政执法查处的一般案件全部使用案件管理系统录入,无一例外。简易处罚案件也在案件管理系统中录入备案。执法证件20xx年底到期后,我局按照要求申请了换发,共办理行政执法证143个,其中行政执法监督证1个,行政执法证142个。另外,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全部按照要求参加了全省统一的《江西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考试》,并全部通过了考试,核发了《江西省行政执法证》。

  5、建立行政执法办案“五项制度”,即案情通报、大要案件会审、限时办结、月度综合执法调度例会和办案问责制的执法办案“五项制度”,建立了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实行大要案件局长办公会会审制度。全局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办案质量、办案水平都有很大提高。

  (三)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多措并举,夯实责任,全力做好年报工作。一是通过媒体、微信平台、电话、公告告知年报操作指南与未及时年报的法律后果,印发张贴宣传牌9杆、宣传展架15个,宣传海报40张、印制年报操作流程和年报小海报16000余份,对于文化程度低、自己年报有困难的市场主体进行指导,实行窗口发放与深入市场发放二步走。二是部署长久未经营企业核查工作,全面铺开清理吊销企业工作。从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检索整理出14、15年度未年报企业有743户,组织分局开展核查,通过电话核查、实地走访和到企业相关街道、居委、村委会了解情况,对企业登记住址以信函方式进行联系核实并且将名单发到税务部门核查企业的税务登记和纳税情况。组织科室人员开展几次年报电话催报通知,针对2年未年报的合伙企业和国有、集体企业重点通知及告知未年报后果。三是建立了每周督查制,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科每星期一下午将市场主体年报进展情况上报给领导、及时通报给各分局,并将年报工作作为分局年度考核的重要考量指标。截止6月12日我区企业年报数4116户、年报率55。03%,个体年报11311户、年报率57%,农专年报122户、年报率57。27%。

  2、建立健全全区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合作机制,强化信息采集,夯实监管基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xx]29号),在区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依据《信州区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信州区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合作工作,要求25家单位提供数据,为下一步实现信息互联共享、“一张网”协同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打下了基础。通过信州区企业警示系统QQ群密切联系各相关单位今年继续完成20xx年以来相关信息数据的补录,保证实现数据实时录入。截止目前,各单位共录入709条信息。

  3、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即抽取检查对象名单由省级部门组织,通过以注册号等为条件随机摇号方式,抽取辖区内不少于3%的企业确定抽查名单,再由登记机关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对抽查对象进行检查,同时,将检查结果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与江西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进行公示,其他行政审批或监管部门也将企业信息在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录入,实现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共享。20xx年1—4月全区累计抽查市场主体89户次,占全区抽查计划任务的100%,并及时将89户企业的检查结果录入企业监管系统中,及时公示,按时完成省、市局部署的工作任务。

  4、公示异常名录,打击不诚信经营。根据省局对异常目录的配套解释和《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实施细则(试行)》,我局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个体工商户异常状态标注的管理和公示工作,20xx年1—4月共录入抽查公示经营异常市场主体27户。同时,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限制为主要内容的失信惩戒机制;积极推进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其他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与有关部门联合采取有针对性的信用约束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20xx年度中,企业因未按时年报公示和住所无法联系等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共计1637条;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共481条。在该项工作中,我局针对一些企业地址未变更、资金数额较大、年报数额明显不实的企业均开展了实地核查工作。

  (四)立足服务职能,全力推进区内经济发展 1、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实行提前介入指导。20xx年来,我局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快捷、便民、沟通、跟踪上下功夫,全力为信州区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对重大投资项目的设立实行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提供事前引导、事中支持、事后服务的全程服务。20xx年上饶合力万胜商业有限公司和上饶万达嘉华酒店前后入驻信州区,我局获得相关信息时,就提前介入,全程服务,确保他们在注册登记环节上不滞留。一是主动联系企业,提供企业登记注册咨询服务。二是主动帮助和指导填写相关表格。三是针对办理过程中企业出现的各种问题,我局工作人员积极出主意想办法,使登记注册的各个环节无缝对接。四是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从名称核准到设立登记,从受理到发证,均一人负责,提高办事效率。整个过程中,两家企业深深感受到我局的服务热情和办事效率,在开业之际均前来我局赠送表扬锦旗,以此感谢对其开业给予的大力支持。

  2、评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为了更好地服务我区企业发展,提升企业自身信誉和市场竞争力,我局根据《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认定办法》的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评定工作。评定工作成立了专项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方案,创新工作方式,以企业自愿申报,各基层分局推荐,区局审核的形式,对申报企业进行“守合同重信用”A级单位认定。目前我区共有3A企业2户,2A企业9户,A企业7户。我局还将继续大力支持和扶持各类企业发展,同时,围绕企业合同履约记录,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守约,并继续推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提升企业自身信誉和市场竞争力,为企业招商引资、招标签约和获得资金贷款发挥重要作用,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促进我区经济发展。

  3、推动动产抵押登记,助推企业融资。一直以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多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尤其是一些小企业,融资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生存。动产抵押贷款是破解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方法之一。作为我局服务企业的平台,动产抵押登记能够有效地帮助企业、个体私营户等解决资金困难问题,服务我区经济发展。如何搭建合适的平台,为中小企业融资、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我局动足了脑筋。除开设企业融资“绿色通道”外,在企业申办动产抵押物登记中,我局实行“受理、审查、核审”一条龙、一站式帮扶。另外,我局通过积极主动走访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方式,收集其相关信息,了解他们的需求,为了使企业能在较短时间内获得贷款,降低成本费用,我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动产抵押登记程序进行合理简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确保动产抵押登记随到随办,大大缩减了办理时间。同时,我局建立了抵押登记台账,与信贷部门密切联系,在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牵线搭桥,为企业融通资金提供服务。截止目前,我局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38份,登记抵押金额17亿多元。

  4、开展诚信商贷通活动。为了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我局和信州区个协联合发力,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推出“诚信商贷通”服务,帮助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20xx年我局就十佳诚信单位同江淮村镇银行签订意向性协议,贷款授信20xx万元,并开通了绿色服务通道,支持企业发展,到去年底已授信贷款给小微企业资金数额达2280万元。20xx年,在上饶市“星级文明诚信个体户”创评活动暨“诚信商贷通”工作开展中,我区个协发布网站通知1期,短信提醒500条,滚动屏幕宣传22个网点,个体户现场咨询870人,发放和张贴创评广告和宣传资料1600份,个体户报名参评户数达450户,组织公评公义机构8个。

  5、服务个协,帮助个体私营户做大做强。我局从帮助个转企登记、股权转让交易税审核把关、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高企业标准化建设,提升产品质量等举措入手,帮助个私业主做大做强,服务地方经济。我局支持帮助做得较大的个体转型升级为企业,在个转让企办理过程中,对个体注销与字号保留环节简化手续,开辟绿色通道,今年,已帮助12户有实力的个体转型为企业。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文件要求,在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中,帮助区税务局审核股权转让完税证明,防止税源的流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构人员老龄化严重。我局干部职工平均年龄48岁,机关科室、基层分局和直属单位中青年干部力量都十分薄弱,由此导致的后果是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但在贯彻落实上“心有余而力不足”,部分政策措施完成度不高,执行力不够,老一辈干部职工们业务水平高,但面对新形势下监管业务和工作日益与互联网相结合,却颇感费力,而青年干部十分适应新形势下互联网工作方式,但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却有待提高。

  (二)思想理念有待提升。局里不少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仍然适应于过去的工作模式和思考方法,面对一系列政策改革不适应,对审批制度改革的认识学习也不到位,比如,在法定时限与承诺时限上,过于强调法定时限,没有想方设法去缩短承诺时限;在部门审批权与窗口审批权上,过于强调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愿意对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和集中,没有对窗口充分授权。

  (三)监管方式和改革要求有差距。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行政审批发生重大变化,尤其是先照后证、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企业年检变为年报公示等制度的实施,要求从原来的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对原有的监管模式带来新的挑战,以往注重事前审批为主的思维模式未能及时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手段还不够有力,监管模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做好“宽进”下的“严管”方面还需进行深入有效探索。

  (四)机构改革有待深入,市场监管机制有待改进。我局组建以来,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已初步完成,但在新的机构模式下系统的有效运行和基层职能的重组亟待研究。一方面原先三个部门的人员,在工作方式、业务知识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是整合后基层市场监管所执法力量薄弱,缺乏专业性人才的问题比较突出;另一方面机构改革后,由原来的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领导,市局、县(分)局两级机构在各项监管职能定位上需要厘清,在事权划分、行政方式、职能定位等方面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路,办事方便。发挥好“工商企业网上注册服务平台”功能,继续落实好企业外网申报改革、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企业五证合一改革和个体“两证合一”改革。进一步整合审批职能,简化准入流程,放宽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住所条件管制,有力释放市场经济的活力和创造。

  2、对于禁限类产业,从严把关。对所有市场主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好“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抓好企业和个体户年报工作,完善并落实简易注销改革举措,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及时清理名存实亡的“僵尸”企业,实现主体结构的优化。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不断建立健全“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积极服务重点项目企业,实行企业登记快办机制与全程服务制度,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的扶持政策,确保政策落地,对小微企业实施对口服务、个性服务与跟踪服务。积极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信息支持。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服务,完善市场主体信息动态监测和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数据综合分析,为政府决策、投资创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科学数据。积极帮扶企业做大做强。要善用职能开展动产抵押、股权质押、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开展评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搭建融资渠道,助力企业发展。要严格落实“窗口”工作纪律,强化廉政建设,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升“窗口”人员素质,树立我局窗口的新形象。

放管自查报告13

  近年来,阳宗海工商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市工商局和管委会的决策部署,牢牢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积极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抓手,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优化准入环境和营商环境,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改革红利得到了充分释放,为区域经济发展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提供新动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一、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一)全力推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结合实际,提请管委会下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并于20xx年3月1日正式启动商事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简化登记手续及要件,改企业年检为年报公示制度。改革中,遵循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按照《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xx〕1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经营场所)资源。强化“服务为先、同频共振、依法行政”工作理念,加强和规范窗口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完善设施配备,优化登记流程,实行领导带班、首办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今年5月下旬,安装并通过视频系统对登记窗口实时监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着力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去年6月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XXX总理视察工商总局时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安排部署,将“三证合一”、“一证一码”列为20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点改革内容之一,于 6月10日举行了全区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启动暨首张“一证三号”营业执照颁发仪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发后,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升级改造业务系统,9月29日全区启动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打造便利化准入服务平台。

  (三)深入推进“先证后照”改革。20xx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及时领会把握上级精神,第一时间对外发布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目录(148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仅保留34项),对改为后置的许可审批事项,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先照后证”改革在我区得以全面贯彻落实,形成管委会主导、工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全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设立和创业创新创造宽松平等、优质高效的准入环境。

  (四)探索推动“放管服”改革。一是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xx〕62号)和区党工委、管委会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指示要求,提请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并经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下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明确了“照后证前”区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二是依据国发〔20xx〕62号文公布的186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先照后证”改革相关项目》以及市政府各部门的权责清单,20xx年5月上旬,提请管委会印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20xx年度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进一步理清了监管责任,初步建立了登记、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相互衔接、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三是履职到位、宽进严管、放管结合,一方面降低准入门槛,营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另一方面做好对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的“双告知”工作,保障市场主体准入与后续监管无缝对接。

  (五)依法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监管、落实“宽进严管”的基础性工作,市场主体年报率也是衡量本地区市场活跃度及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去年初,我们充分认识年报公示在商事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监管方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集全局之智、举全局之力积极做好20xx、20xx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完善年报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保持较高的年报率。截至20xx年6月30日年报结束,阳宗海风景名胜区20xx年度企业年报完成559户,年报率达89.44%,20xx年度企业年报完成673户,年报率达88.67%;个体20xx年报完成1996户,年报率为88.67%,个体20xx年报完成2252户,年报率为86.72%;农民专业合作社20xx年报率达85.19%。

  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全区市场主体增长迅速,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4月底,全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343户;新登记市场主体资本总额200141万元。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727户,其中:企业1011户;个体工商户368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6户,新设市场主体保持较快增长。

  二、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

  按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系列工作的总要求,全区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市场主体的发展水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市场主体能否健康发展,直接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当前,我区市场主体发展不够、总量小、规模以上企业少,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充分、中小企业活力不强,仍是制约区域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突出问题。截止目前,全区共计有市场主体4727户,仅为全市65万余户市场主体的0.7%。其中:私营企业863户,仅为全市19万余户私营企业的0.4%;个体工商户3680户,仅为全市43万余户个体工商户的0.8%。因此,促进市场主体总量较快发展对于阳宗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和“三园驱动战略”实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行政服务的效能还不够高。一是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后,各类市场主体井喷式发展,行政审批业务量和咨询量激增,服务窗口的人员配备、服务能力还不能很好的满足市场主体和审批业务的增长需求。二是窗口工作人员长期处于满负荷运载状态,出现办事群众排长队、预约等待时间过长现象。三是服务设施简陋。由于办公环境狭窄,短缺叫号机、自动查询柜员机等便捷的现代化办公设备,人员拥挤、申请顺序混乱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有碍效率和形象建设。

  (三)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待增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倒逼机制一定程度上掣肘于监管理念转变和监管机制建设,有的职能部门仍然习惯于以审批代监管、以处罚代监管,重审批、轻监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还存在执法不公、缺失疏漏、监管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运用大数据手段和信息化技术加强市场监管还处于前期摸索阶段,监管的现代化水平不够高。

  (四)部门衔接和信息互联共享还不够充分。商事制度改革是系统工程,由于改革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也不可避免的在个别环节上存在衔接不够顺畅问题,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还不够充分,表现为存在信息孤岛。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形成一个个互不相连的“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严重制约了政府效能的提升,给创业创新造成极大不便。

  (五)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托管区域地跨两市三县,总体经济发展相较于经开区、高新区、度假区有所滞后,市场主体总量小,结构不合理,企业发展参差不齐,全区上规模、上档次、效益好的优质企业不多,监管服务对象大多为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对新的监管执法方式不甚理解、支持,一定程度制约了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的对策建议

  (一)坚持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的有力抓手,持续推动便利化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增强放权的协同性。要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着力点,围绕注册登记便利化目标,加强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放松登记管制,优化登记方式,放宽市场准入,便捷市场退出,更好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活跃发展。要持续做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工作,深化“先照后证”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目录》和“双告知”要求,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探索研究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密切关注便利化改革进展,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即时沟通,及时回应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健全相关配套措施,统筹推进改革,不断巩固和扩大便利化改革成果。

  (二)健全完善新型政府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要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监管难度广度深度随之增加的新情况,积极推动监管重心后移,健全完善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全面推开和细化“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建立企业信用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不断提高市场监管的效能。要加快推进“云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努力构建企业监管“大数据中心”,搭建面向公众的“公示平台”和面向监管部门的“业务平台”。要认真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持续做好“双随机”抽查,大力推进协同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政主管相互衔接的协同监管机制,强化联合惩戒,推进齐抓共管。要探索审慎监管,对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生事物,既支持创新发展,激发活力,又合理有效监管,防范风险。

  (三)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服务的便捷性。要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多渠道提升政务服务的共享参与水平,以服务手段的现代化推进服务过程的便捷化。要加强服务窗口的建设和管理,改进完善窗口服务,推进窗口作风转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层次,为企业群众打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要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改革任务,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要持续开展改革情况研究分析,充分发掘数据信息价值,为管委会领导决策及推进改革实施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四)加强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改革任务落实到位。要对商事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改革措施的落实、改革取得的成效进行及时、科学的评估,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做到事前充分调研、事后分析研判,避免改革过程中出现上下不衔接、左右不匹配现象。要建立完善常态督察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重点针对登记注册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等工作持续跟踪督察,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改革成果落地生根,以政府减权限权换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发挥,持续将“放管服”改革引向深入,让更多改革红利惠及企业和群众。

  (五)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大量涌现、监管难度、广度、深度随之增加的新情况,要坚决落实XXX总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指示要求,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法律授权和事权划分履行好监管执法职责,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不断强化企业信息公示、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以良币驱除劣币”,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为企业优胜劣汰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保障。一要在企业注册登记等方面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二要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三要进一步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四要进一步强化信用归集共享;五要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六要建立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七要强化信用约束机制;八要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九要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市场主体自律管理。

放管自查报告14

  今年以来,镇原县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以民众需求为导向,以制度创新健全为依托,多措并举,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让服务更到位,办事更便捷。

  一是积极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及时做好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上级取消的.权力事项我县一律取消,并随时调整行政审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今年,共取消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45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8项,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项,承接市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项,取消资质资格认定事项2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事项涉及的中介机构,加大整治与部门捆绑的中介机构工作力度,斩断利益链。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推行中介服务标准化,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大幅度减少权力寻租现象。

  二是全力抓事中事后监管。为加强对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部署落实和有效管控,进一步完善改革工作的制度机制建设,先后制定了《镇原县行政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县本级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意见》、《镇原县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镇原县行政审批公开公示办法》、《镇原县行政审批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等10多项制度,将统筹谋划、制度监管贯穿于工作始终,实现工作推进有部署,监督管控有制度。并制定了《镇原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81项。县上还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定期不定期对行政审批单位及县乡政务大厅审批窗口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工作滞后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推动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三是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加强指导部门单位编制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公布审批要件和审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实行一窗受理,严格限时办结制度,加强中介和收费监管,督促其尽量缩短审批时限,打造优越的经济发展环境。

放管自查报告15

  体育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为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县体育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局贯彻实施《简政放权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刘继明同志为组长,副局长于国平、龚宇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及时召开了“县体育局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专题会议”要求各股室认真按照文件的具体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现将我局贯彻实施简政放权工作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要求。

  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县推行“三单一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字〔〕18号)和《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县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字[]36号)

  二、认真梳理,精简赛事和协会审批,简政放权。

  积极组织、指导各股室依法开展区域内行政审批工作,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备案及行政执法项目的.设立条件、审批依据、申报资料、申报表格、变更表格、年检表格、审批程序等情况,以及行政执法事项的违法情形、执法依据、适用条文等进行梳理归类。

  下一步,体育局将以此次工作为契机和动力,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严格贯彻执行简政放权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精简赛事审批,加快我县足球改革发展进程,抓好校园足球和业余足球队伍建设,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水平,争取把贯彻实施简政放权政策措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构建铜鼓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育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