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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消防安全自检报告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现场消防安全自检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现场消防安全自检报告1
我市近期连续发生三起临时轻钢装配式移动建筑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为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第一,高度重视和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成都市建委[20xx]714号)和《关于转发省住建部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回望、回望”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成都市建委[20xx]12号)公司应定期组织专项检查, 项目部实行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安全工程师每周带领班组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员跟踪消除隐患,确保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是严格标准,加强消防安全
(一)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对每一级、每一个人实行目标责任。严格控制产品采购,必须使用符合阻燃要求且达到20xx目的密目安全网。电焊等明火作业应执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作业后应仔细清理下背部,防止暗火。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挥发性气体的作业;使用挥发性物质时,容器应随时关闭,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远离热源。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切割和焊接运行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各种用途的临时建筑、仓库、储罐和堆放材料应合理布局,保证足够的安全通道和防护距离。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并有明显标志。
(二)加强建筑活动管理。
活动房的设计、制造、安装、拆卸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地临时建筑技术规范》(JGJ/T188-20xx)的要求进行,并符合《成都市建筑工地临时轻钢结构组装活动房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活动房屋的安装应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1.活动室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4米的消防通道,并配置消防水源。
2.活动室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距离不小于16m,食堂室和宿舍室应分开设置。
3.二层活动房屋,当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至少应设置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当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首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只能设置一个紧急出口或疏散楼梯。活动建筑间距不小于3.5米。
4.活动建筑不得超过两层,耐火等级符合四级要求。超过两层的,按现行国家规范《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执行。
5.活动房屋的`墙板、门等装饰材料应符合防火要求。
6.活动室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消防等级不低于3A,厨房等消防场所数量适当增加。
7.活动室的电路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第一,所有电路都要穿阻燃管;二、灯具应与板壁保持安全距离。电线穿过彩钢夹芯板墙板时,必须用瓷管或其他不燃塑料管覆盖;第三,配电线路上应安装智能限流器,照明电路应与插座电路分开,插座电路应配备漏电保护器。智能限流器必须安装在三层活动房屋或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单体建筑中。
(三)加强活动室的使用管理。
安装完成后,正式使用前,应进行验收,并提供出厂合格证、安装竣工验收表、防火检查报告等验收资料。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人员教育,落实以下防火措施:
1.活动室内禁止使用电饭锅、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电热器具。
2.活动室内严禁拉接电线。
3.严禁在手机充电区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活动板房不能用作危险品仓库或配电室。
第三,加强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施工单位应把消防安全教育作为施工现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电气常识,使员工了解消防要求,增强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遵守消防法规,提高自卫和自救能力,积极开展群防群治,营造“知火、重火、参火”的社会氛围,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四,加强监管,排查火灾隐患
决定于20xx年4月至5月在我市建筑工地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检查活动,2个月内对全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各施工、监理、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消防设备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可燃材料的管理、活动房屋的防火管理、临时施工用电的安全、操作人员的操作是否符合操作规程。一旦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消除,确保检查不留死角或漏洞。
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应当加强对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一是要结合本地区特点,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二是要审查施工条件,在审查施工条件时,严格审查活动室的相关设计、安装、验收和移交资料;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施工现场全面排查消除火灾隐患,督促现场整改火灾隐患,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并按照《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记录不良行为,公示因阻燃材料失效引发火灾的活动房屋生产厂家。
请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5月31日前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进行总结,并向质量安全部报告。
现场消防安全自检报告2
一、安全生产管理检查
1、作业人员资质管理
作业人员资质和安全技能符合工作需要。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都持证上岗。外来人员进场工作前都开展相应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
2、生产用具管理
特种设备已定期进行维护、使用检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已具备相应资质;对现场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安全工器具、个人劳动保护用品配置齐全,检测合格;各类工、机(器)具检验、保存、管理符合要求;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各类工、机(器)具;未落实交通工具应对春季泥泞、洪水等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配置完善,工器具的`配置完善,都定期进行了检验。
3、作业过程管理
所有现场作业都提前开展作业风险评估,并将风险控制措施融入了相关作业文件。对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开展现场查勘,根据查勘结果提前做好了准备;大型检修施工应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方案)并经审批;在安排检修任务的同时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位标准;工作票、操作票使用正确,都严格按照执行工作许可、监护、间断、终结等制度进行执行;开工前已对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及风险辨识预控,并签字确认;已对施工人员进行书面施工安全交底;严格落实停电、验电、接地、装设围栏和标示牌等安全措施。
着装正确,安全带、安全帽使用规范,已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防人身伤害措施。
开展标准化作业,严格工序流程执行,落实安全质量要求。
现场作业环境
现场安全设施、标识规范齐全。
施工现场照明充足、通风良好。
消防器材设施合格齐备。
春季野外作业防动物叮咬、防火、防地质灾害等措施到位。
4、安全检查
有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做到及时整改
5、安全教育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已按时完成了安全培训工作。
二、专业安全管理的检查
1、现场围挡
围挡的材料稳定、整洁,沿工地四周设置,围挡高度1。2米
2、施工材料堆放
材料按平面布局堆放,料堆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3、现场防火
有消防措施、制度完善,配备灭火器。
三、应急处理与事故事件管理的检查
施工临时用电接地均按规范要求设置,并进行复查,外电防护已有相关防护措施,配电箱开关箱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电源箱有箱门,并由专职电工进行维护和管理,现场照明有回路及漏电保护。
现场消防安全自检报告3
一、高度重视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高度重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成都市建委714号)和《关于转发省住建厅的通知》(成都市建委12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责任。公司应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项目部应落实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安全工程师应每周带领班组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员应跟踪消除隐患,确保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严格标准,加强消防安全。
(一)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对每一级、每一个人实行目标责任。严格控制产品采购,必须使用符合阻燃要求,达到20xx目标的密目安全网。电焊等明火作业应执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作业后应仔细清理下背部,防止暗火。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挥发性气体的作业;使用挥发性物质时,容器应随时关闭,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远离热源。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盛装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切割和焊接。各种用途的临时建筑、仓库、储罐和堆放材料应合理布局,保证足够的安全通道和防护距离。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并有明显标志。
(二)加强建筑活动管理。
活动房的设计、制造、安装、拆卸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地临时建筑技术规范》(JGJ/T188—20xx)的要求进行,并符合《成都市建筑工地临时轻钢结构装配式活动房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活动房屋的安装应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1、活动室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4米的消防通道,并配置消防水源。
2、活动室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距离不小于16m,食堂室和宿舍室应分开设置。
3、二层活动房屋,当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应至少设置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当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首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只能设置一个紧急出口或疏散楼梯。活动建筑间距不小于3.5米。
4、活动建筑不得超过两层,耐火等级符合四级要求。超过两层的,按现行国家规范《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执行。
5、活动房屋的墙板、门等装饰材料应符合防火要求。
6、活动室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消防等级不低于3A,厨房等消防场所数量适当增加。
7、活动室的电路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第一,所有电路都要穿阻燃管;二、灯具应与板壁保持安全距离。电线穿过彩钢夹芯板墙板时,必须用瓷管或其他不燃塑料管覆盖;第三,配电线路上应安装智能限流器,照明电路应与插座电路分开,插座电路应配备漏电保护器。智能限流器必须安装在三层活动房屋或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单体建筑中。
(三)加强活动室的`使用管理。
安装完成后,正式使用前,应进行验收,并提供出厂合格证、安装竣工验收表、防火检查报告等验收资料。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人员教育,落实以下防火措施:
1、活动室内禁止使用电饭锅、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电热器具。
2、活动室内严禁拉接电线。
3、严禁在手机充电区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活动板房不能用作危险品仓库或配电室。
三、加强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施工单位应把消防安全教育作为施工现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电气常识,使员工了解消防要求,增强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遵守消防法规,提高自卫和自救能力,积极开展群防群治,营造“知火、重火、参火”的社会氛围,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监管,排查火灾隐患。
决定于20xx年4月至5月在我市建筑工地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检查活动,2个月内对全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各施工、监理、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消防设备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可燃材料的管理、活动房屋的防火管理、临时施工用电的安全、操作人员的操作是否符合操作规程。一旦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消除,确保检查不留死角或漏洞。
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应当加强对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一是要结合本地区特点,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二是要审查施工条件,在审查施工条件时,严格审查活动室的相关设计、安装、验收和移交资料;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施工现场全面排查消除火灾隐患,督促现场整改火灾隐患,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并按照《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记录不良行为,公示因阻燃材料失效引发火灾的活动房屋生产厂家。
请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5月31日前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进行总结,并向质量安全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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