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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用地预审报告

时间:2024-04-24 07:13:59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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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用地预审报告范文

  在当下社会,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申请用地预审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申请用地预审报告范文

申请用地预审报告范文1

  行政许可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2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2条、第23条;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第2条。审批对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机关市国土资源局负责①报国土资源部预审建设项目的初审(由国家发改委和军队四总部立项的建设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初审后报国土资源部办理用地预审);②国土资源部预审权限之外中央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驻京部队建设项目;③跨区县行政区域建设项目。

  各区县国土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其他建设项目。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受理方式现场受理受理地点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窗口或区县分局受理窗口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办理处室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处或区县分局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原件)。

  3、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附图,或《规划条件》及附件、附图,或规划部门的函复文件(复印件)。

  4、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开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提交《建设项目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原件)或《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批复》(原件),其中位于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大兴区、通州区范围内的.项目不提交。

  5、属于市国土资源局用地预审范围的项目,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中央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和驻京部队审批、核准类项目,提交相应批准权限主管机关(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等)核发的项目审批、核准文件(复印件);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文件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通知书(复印件)。②备案类项目提交相应批准权限主管机关的备案文件(复印件)。

  6、属于报国土资源部预审的项目,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提交国家发改委或者军队四总部项目建议书批复或者行业发展规划等;

  ②提交项目功能分区情况;

  ③提交《建设项目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原件)或《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批复》(原件);

  ④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7、建设项目位置的电子矢量坐标(shp格式)。

  8、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属于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不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原件)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属于境内金融企业

  法人、保险企业法人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金融许可证、保险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

  (3)非企业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不具备独立非企业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原件)和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审批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审查内容

  1、受理

  材料是否齐备,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格式是否合乎要求,签章是否完整。

  2、审查

  (1)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是否符合土地使用标准;

  (3)审查是否符合产业供地政策;

  (4)是否压覆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易发区。

  3、决定

  批复用地预审意见。审查标准

  1、受理

  材料是否齐备,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格式是否合乎要求,签章是否完整。

  2、审查

  (1)核实项目法人主体性质、资格并核实申请人与项目前期有关文件确定的用地主体、立项前期批文确定的项目主体、规划文件主体是否一致;

  (2)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

  (3)是否符合国土部《土地使用标准》和《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试行);

  (3)审核是否在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限制供地目录》和《禁止用地

  项目目录》的范围;

  (4)根据项目单位主体性质、规划用途等情况初步确定土地供应方式;

  (5)审核是否压覆矿产资源和位于地质灾害危险区;

  3、决定

  对于符合审查标准的,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对于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予许可,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批准形式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ⅩⅩⅩ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有效时限

申请用地预审报告范文2

xx市国土资源局xx分局:

  我单位负责开发建设的xx项目已经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特申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现就该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设立情况、性质(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驻京部队或其他性质单位)、业务范围和本单位现有用地情况。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的相关背景、必要性(一级开发项目应写明一级开发授权及相关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应写明建设的必要性)。

  依据xx市规划委员会(xx分局)《文件名称》(文号)划定的用地范围,xx项目用地位于xx乡xx村,用地四至为东至xx,南至xx,西至xx,北至xx(道路建设项目:xx起xx,xx至xx)。该项目总用地面积xx公顷,其中建设用地xx公顷,代征道路xx公顷,代征绿地xx公顷,代征河道xx公顷,代征水域xx公顷。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功能定位,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用地性质、建筑规模以及功能布局等建设方案详细内容;

  该项目投资总额为xx万元,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融资、政府投资、有关部门拨付等);

  目前,该项目已取得xx市规划委员会(xx分局)《文件名称》(文号),xx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文件名称》(文号)。(已经取得的相关批准文件均应写明)

  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需重新申报预审的.原因等)

  三、建设项目用地情况

  依据xx市规划委员会(xx分局)《文件名称》(文号)划定的用地范围,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xx公顷,使用xx区国有土地xx公顷,集体土地xx公顷。其中,农用地xx公顷(耕地xx公顷),建设用地xx公顷,未利用地xx公顷。

  该项目占用耕地xx公顷,拟采用缴纳耕地开垦费的方式进行耕地补充,并严格按照先补后占的要求进行耕地补充的工作,我单位将足额安排耕地补充资金,于正式申报征地手续前落实耕地补充工作。

  该项目拟征收(或占用)xx乡xx村集体土地xx公顷,现我单位已完成征地补偿费用的初步核算工作,各项资金已筹备完毕,待正式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后,依照协议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建设项目相关用地指标情况,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或分摊土地面积)情况等。

  特此报告。

  (申请单位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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