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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暑期社会实习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返乡大学生暑期实习工作,帮助大学生了解政府机关,引导他们开阔视野、接受锻炼、增长才干,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团县委拟依托建宁返乡大学生团支部,在用人单位和返乡大学生中间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为我县相关政府机关部门提供人力资源,也为大学生提供实习锻炼的机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实习单位
实习单位主要包括县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中开展,请需要实习生的相关单位填写《2015年建宁县大学生暑期社会实习岗位征集表》(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2日—6月28日
遴选时间:2015年6月29日—7月3日
实习期间:2015年7月—9月
三、条件要求
2015年暑期大学生到建宁县政府机关实习活动根据实习单位实践需求拟遴选符合条件的建宁籍大学生。活动坚持“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主要条件要求为:
(一)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二)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建宁籍本科生。
(四)能够自行解决实习期间食宿问题。
四、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在建宁县政府网站(http://www.fjjn.gov.cn/)或建宁团县委网站(http://www.fjjn.gov.cn/wzq/txw/index.aspx)自行下载并填写《2015年建宁县大学生暑期社会实习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表须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实习资格。请在截止时间前(6月28日)将电子版报名表交由建宁县返乡大学生团支部负责人杜遥汇总,联系电话:18659104760,邮箱:414525259@qq.com 。遴选通过的大学生将通过团县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团县委向县政府办提供最终版实习人员名单,并将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和其他注意事项通知相应人员,实习人员持本人有效证件、报名表等资料到实习单位报到,开展实习工作。
五、实习考核
实习结束前,实习大学生就实习期间思想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实习工作结束时,实习单位在《2015年建宁县大学生暑期社会实习考核表》(详见附件3)上出具实习鉴定意见,并对实习工作总结、实习考核表等相关资料进行装袋密封,由实习大学生自行带回并反馈所在院校。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实习期间,各实习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暑期大学生到机关部门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实习单位负责为实习大学生办理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习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向实习大学生发放补助。实习单位要结合实习大学生所读专业,合理安排实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做好实习大学生参与机关事务、开展调查研究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严格实习纪律。实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实习单位的管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
(三)加强考核评定。实习结束前,每名大学生完成一份两千字以上的实习总结报告,由实习单位审定后,与实习单位反馈意见一同交到团县委并备案。
附件1. 《2015年建宁县大学生暑期社会实习岗位征集表》
附件2. 《2015年建宁县大学生暑期社会实习报名表》
附件3. 《2015年建宁县大学生暑期社会实习考核表》
共青团建宁县委员会
2015年6月16日
http://jianlimoban.c321.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