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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书

时间:2018-03-12 13:35:44 策划书 我要投稿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书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CN人才网小编整理了两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书,希望可以帮到你!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书

  【1】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书

  为了迎接和纪念第3三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更好地宣传贯彻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充分宣传“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在全区组织开展隆重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2月2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召开了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新闻通报会。(尤琨)

  会上通报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1.组织举办“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15”当天,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与呼和浩特工商局、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将在维多利国际广场举行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同时举办“月月3·15”活动启动仪式。

  2.联合主办 “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2015年,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与各盟市消费者协会联合首次举办“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通过电视特别节目的影响力进1步推动消费环境健康发展。3月14日晚20点,特别节目将在各盟市广播电视台、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网站、正北方网、新浪网等媒体同时播出。

  3.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和“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针对社会上存在的大量不讲诚信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紧紧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采取以案说法、专家访谈、跟踪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的系列宣传活动,弘扬社会诚信,公开揭露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4.总结和研究《消法》实施一年来的成效和典型案例,动员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以进1步扩大《消法》的认知度,促进全社会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

  5.强化年主题重点监督工作和投诉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互动,反映消费者诉求,争取社会支持,谋求良好效果,促进行业自律和消费环境进1步好转。

  6.2015年3月14日,自治区工商局将在八楼会议室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处室召开新《消法》实施一星期年座谈会。

  7.2015年,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加强和推动消费维权配套法规、规章的完善工作。积极与当地人大、政府联系,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消法>办法》的修订工作。

  【2】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书

  为深入开展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全面掀起“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新高潮,进一步推进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普及新《消法》,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为中心,紧密围绕民生这个永恒的'主题,切实做好维权服务和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消费者参与相结合的监督体系,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县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广场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活动名称: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活动主题:携手共治,畅享消费

  活动时间:2016“3·15”组织各项活动时间安排为期一个月,从2月15日至3月15日,其中3月10日-3月15日为宣传活动周。主会场(各分会场)2016年3月12日下午2时开始。

  活动地点:主会场设在xx广场,其它分会场由各工商所和消协分会自行安排。

  活动方式:2016年3·15纪念日活动设主会场一个,分会场四个。主要以新《消法》的深入宣传贯彻为主线,以宣传、咨询服务、文艺演出等形式,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现场投诉举报等活动,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营造消费和谐的良好环境。

  (二)全力抓好“3·15”宣传周活动。

  3月10日至3月15日为“3·15”宣传周。任河咀、蒿坪、毛坝、高桥工商所可按照辖区政府安排,结合各自情况设立分会场,适时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3月12日—3月13日,各工商所、消费者协会分会要集中在农村集市和偏远乡镇、生态移民区等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工商干部送法进基层”活动,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商品质量、农资监管和打击传销等工作,通过组成宣传小分队开展送法进基层进市场、消费大讲堂、消费体验、发放维权资料等多种形式和途径,面对面地向城乡消费者和广大经营者普及消费安全知识,现场解答消费问题,及时受理办理消费投诉,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宣传打假维权成果。通过深入浅出、直观生动的消费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维权防范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增强广大经营者自律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三)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城市主要街道、中心区域的电子屏幕布置公益广告,大力宣传新《消法》。二是在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醒目位置悬挂、张贴醒目的温馨提示、工商标识,重点宣传“你消费我服务、有事找工商”,“你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15”等与工商部门职能密切相关的内容,大力营造宣传效果,要使全社会对“你消费、我服务、有事找工商”的承诺真正产生认同感。

  (四)组织开展消费维权服务月活动。各工商所、消协分会将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深入开展“消费维权服务月”活动。一是送消费维权服务。组织开展消费维权现场受理活动,解答消费者的咨询,受理消费者申(投)诉。指导主要商场、市场、大型超市主动向消费者公开商品、服务的真实信息,并开通消费投诉处理绿色通道,方便消费者维权。二是送消费知识。充分发挥社区、企业监督联络站、农村消费维权网的作用,指导和督促他们及时做好消费者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同时,要利用这些网络,开展消费教育,深入推进新消费运动,让实用消费进农村,责任消费进商场,爱国消费进家庭,科学消费进社区。三是送放心农资下乡。要会同农资经营单位组织一批优质农资以实惠的价格销售给广大农民,让广大农民买得放心、用得实惠。

  (五)深入扎实推进12315消费维权“五进”活动。坚持将“你消费、我服务、有事找工商”的理念贯穿于消费维权工作的全过程,在巩固、发展12315“五进”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在“扩面、深化、规范、提升”上下功夫,积极引导和督促新开业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设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逐步实现12315“五进”工作全覆盖。不断延伸“一会两站”和12315消费维权网络的触角,扩大网络覆盖面,方便消费者就近咨询申诉,全力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努力推动消费维权工作融入社会管理创新体系。要针对服务领域消费纠纷的特点,在经营规模较大的流通企业建立消费维权点,通过情况通报会、发放行政指导建议书、投诉集中企业约谈等方式,建立纠纷热点领域、行业干预指导机制,努力做到和解在先、合力维权,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的针对性、超前性和维权服务的有效性。

  (六)大力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3·15”活动期间,各工商所要按照县局的总体部署,集中执法力量,以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市场、重点行业、重点品种为突破口,严厉打击一批、查处一批、整治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要做到心不能慈、手不能软,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打击要狠,全面掀起“3·15”打假风暴,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市场消费环境。

  (七)大力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月活动”。围绕春耕农时季节,深入开展“春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着重抓好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

  (八)大力开展“双打”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重点围绕烟酒市场、农资市场、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服装、装饰装修材料市场和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开展阶段性的整治工作。

  (九)认真抓好消费者申诉举报的落实。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社会监督举报网络的作用,大力推进12315消费维权“五进”和“四个平台”建设。各工商所要结合宣传月活动,认真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高效快捷地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依法查处申诉举报案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3·15”宣传活动的有序开展,县局决定成立由县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责任组长的“3·15”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12315中心,中心主任为具体负责人。各工商所要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确定责任人,使该项活动能取得圆满成效。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所、消协分会要充分认识做好“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明确责任,措施到位,做到早动手、早策划、早安排。要认真做好“3•15”消费维权各项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部署和落实工作。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组织、隆重热烈、安全节俭”的原则,制定活动方案,全面落实活动内容。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各级领导的指导、关心和支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周密组织、突出重点。要制定周密的宣传活动计划,完善各项宣传活动措施,确保各项行动切实可行。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将宣传新<<消法>>和开展消费维权服务月作为今年重点内容,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股所要充分认识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安全、涉农、高危行业监管、侵犯商标专用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统一安排,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大力抓好专项整治。

  (四)加强值班,及时处置。加强“3•15”期间消费投诉的受理处理工作。“3.15”期间是消费者投诉、举报最集中的时间,各股所要合理调配好力量,加强值班制度,做到及时接听,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另外,还要加强与信访、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突发投诉、群体性投诉事件的应急处理。对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事件,要按照程度及时报告,及时有效处置。

  (五)强化纪律,畅通信息。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一律着制式春秋装,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认真收集宣传活动和打假治劣整治相关信息,加强宣传报道。各所务必在3月18日前和3月27日前将“3·15”活动开展情况和“3·15”打假治劣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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