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慰问活动方案精选
春节慰问活动方案一
一、慰问时间
慰问活动从20xx年元月10日(腊月初十)开始至元月18日(腊月十八)结束。
二、慰问对象
1.受灾特困户、五保户、城乡低保户、下岗职工、重点优抚对象、计生贫困户、困难党员、高龄老人、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众。
2.驻永部队。
3.离退休老干部。
4.各界代表人士。
5.县级领导“交友帮扶”对象。
三、慰问形式
采取县级领导带队,牵头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参与,上门走访慰问的形式进行。
四、几点要求
1.按省市要求,困难群众应尽量选择在偏远贫困、干部去的较少的村组、单位。各组慰问具体时间由带队县级领导确定,慰问活动要轻车简从,尽量减少人员。
2.凡参加慰问活动的'领导同志要统筹安排,确保慰问按期进行。
3.各镇区、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责,认真做好协调组织工作;各联系人员要做好慰问活动的联络联系工作;各参与单位要密切配合,慰问期间一律在慰问点等候。
春节慰问活动方案二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慰问送温暖活动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立足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切实帮助群众缓解困难,确保全市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促进我市社会和谐发展。
二、慰问对象
(一)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三属”人员、在乡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红军失散人员、参战参核试人员。
(二)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
(三)百岁老人。
(四)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人员。
(五)孤儿。
(六)麻风病人。
(七)其他民政对象。包括一次性定救人员、40%定救人员。
三、慰问方式、标准和所需金额
(一)面上慰问(依照2009年春节慰问的对象和标准)
1、重点优抚对象 3726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372600元。
2、城市低保人员7500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750000元。
3、农村低保人员10572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1057200元。
4、农村五保户4171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417100元。
5、孤儿267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26700元。
6、40%定救人员37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3700元。
7、一次性定救人员220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22000元。
8、麻风病人49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4900元。
9、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和红军失散人员83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100元/人,计33200元。
10、百岁老人138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200元/人,计69000元。
11、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人员196人,安排礼品100元/人,计19600元。
所需资金共2776000元。所需资金由市民政局按照确定春节慰问的人数和市政府确定的慰问金标准拨付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负责慰问,各镇、场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配套资金。
(二)点上慰问(依照2009年春节慰问的对象和标准)
市委、市政府组织慰问,由市四套班子成员和挂点单位领导走访慰问。
1、重点优抚对象每镇、原办事处各1人,共25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200元/人,计12500元。
2、城市低保户每镇、原办事处各1人,共25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200元/人,计12500元。
3、农村低保户每镇、原办事处各1人,共25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200元/人,计12500元。
所需资金共37500元。点上慰问对象由镇确定后上报市民政局为准,慰问金和慰问品(折算金额)由市民政局按市政府确定的标准拨付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负责准备。
(三)春节慰问送温暖活动所需总资金281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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