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债务现状调研报告
乡村债务的形成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由来已久,情况复杂,矛盾众多,已成为制约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县作为中部地区典型的农业大县和人口大县,乡村负债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一、乡村债务现状
**县乡村债务具体体现为“两大两多”:“两大”即:一是负债总额大。截止去年底,全县乡村债务总额为13.21亿元,其中乡级债务8.86亿元,乡均负债2216万元;村级债务4.34亿元,村平负债50万元。以农业人口计算,人均背负乡村债务1618元;二是债务增幅大。其中,村级债务利息增长快。以20xx年3.37亿元为基数,20xx年、20xx年分别递增4399万元、4626万元。“两多”即:一是重债单位多。全县40个乡镇全部负债,其中债务1000万元以上的29个, 5000万元以上的3个,上亿元的1个,即观音寺1.21亿元。全县853个行政村,零负债的村仅有2个,负债上100万元的95个,其中200万元以上的11个。二是欠个人的债务多。全县乡镇一级的债务中,欠个人债务达到3.42亿元,占乡镇债务总额的38.6%,涉及2.93万户;村级债务中,欠个人债务达到3.19亿元,占村级负债总额的74%,涉及5.03万户。
二、债务成因分析
1、灾害损失成债
自五强溪电站1994年蓄水发电以来,沅水成洪水位抬高,导致**县洪涝灾害损失明显加剧。特别是1995年到1998年,全县连续多次遭受特大洪灾,直接经济损失34.6亿元。为抗御洪水,县委政府举全县之力,不仅新建县城防洪大堤,还开展了“百库整治”工程,特别是对重点堤垸进行全面加固处理,共投入资金7.8亿元,由于该县未列入洞庭湖一、二期治理范围,基本上由县乡村三级自筹,仅堤垸建设一项就负债2.73亿元,占债务总额的18%。
2、公益事业成债
从债务的支出用途来看,乡村两级用于农村学校建设、道路水利建设、计卫优抚等方面的公益性支出,占债务总额的大头,乡村合计3.88亿元,占负债总额的29.8%。特别是前些年各种考核达标项目过多,乡村配套压力十分沉重,自身又没有建设资金来源,不得不举债完成配套任务。
3、垫缴税费成债
1996年前,国家实行单一粮食收购渠道,户卖村结,粮款代扣,农民欠缴税费的情况较少。随着粮食市场的放开,粮食价格大幅下跌,严重挫伤了农民上交的积极性,导致税费尾欠急剧上升。同时,乡镇税费任务还包括国地两税,因此,在农业税拖欠、国地税源不足的情况下,乡村两级不得不借款完成税费任务,这样共形成债务1.43亿元,占债务总额的10%。
4、乡村企业成债
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由于政企不分,乡村两级主导办企业的现象较为普遍,行政组织出面为企业集资、担保、借贷的情况时有发生。向市场经济转轨后,县以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纷纷改制破产。但乡镇企业这一块,依法破产没有法律依据,以往乡村出面借贷、担保的债务无法解脱,因此承担了巨大的债务包袱。全县乡村两级共因此负债3.46亿元,其中乡镇一级3.17亿元,占乡村负债总额的26.2%。观音寺、九溪、双溪口3个乡镇情况尤为严重,分别负债8188万元、6500万元、3093万元,占乡镇债务的74.9%、72.5%、73.8%。
5、财力不足成债
农村税费改革前,该县每年乡统村提收入有1.08亿元,其中乡统筹收入3368万元、村级提留收入3428万元,此外,还有诸如乡村道路建设、水利设施建设等各种不规范收费4000多万元,国家取消乡统村提后,乡村两级基本失去收入来源,全部靠县级财政和转移支付来保障运行,特别是村级经费一块,就比税改前减少1500多万元,维持基本运转尚且十分困难。1995年以来,乡村两级为保运转负债1.56亿元,占债务总额的12%。加之近几年新农村建设、综治维稳、计划生育等方面的任务更加艰巨,很多时候不得不举债运行,此项债务规模有继续扩大的趋势。
三、化解债务对策建议
乡村债务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更是严峻的政治问题。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化债难度日益增大,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制约了新农村建设向纵深推进。但从现实的情况来看,要化解庞大的债务包袱,仅靠乡村自身的能力很不现实,必需在上级的统筹安排下,整体推进,逐步实施。我们认为要化解乡村债务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1、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全面加快农村综合改革步伐,进一步精简机构,扩大国家投入,切实减轻乡村两级公共服务的负担。建议从转变管理体制入手,对乡镇站所进行彻底改革,由国家拨出专项资金,实行全省统筹操作,对现有站所人员实行全员置换,再因事设岗,公开聘用,由“花钱养人”变“花钱养事”。属于公益性的岗位,纳入财政全额保障范围;属于经营性的岗位,推向市场,自负盈亏。
2、出台化解乡村债务政策
鉴于目前县乡财政困难,无力化解巨额债务的现实情况,建议按照“依靠法律,依靠政策,依靠群众”的三依靠原则,出台化解乡村债务的相关政策,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一是对政策性负债,建议国家给予全额转移支付,逐年安排偿债资金。特别在完成“普九”债务化解后,迅速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二是对农村公益性建设负债,在“谁受益,谁负担”的总体原则之下,建议国家充分考虑乡村两级的财力实际,给予适当的化债补贴。三是对农民历年尾欠税费任务负债,税改前历年税费尾欠,建议以村为单位组织群众公开评议,确无偿还能力的对象,可以挂账或减免,确有偿还能力的,立足现实,做出规划,逐年偿还;税改后的农业税,建议采取依法依规清收。四是对兴办企业形成的负债,建议参照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进行处理,属于企业的债务从乡村行政组织剥离,并依法实施破产、改制。另外,对人为新增债务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坚决杜绝人为新增债务。
3、提高乡村转移支付规模
农税改革后,尽管上级财政对乡村给予了一定转移支付,但很大程度上需要县级财政给予补助,使本来就较为困难的县级财政更加不堪重负。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村级组织维持基本运转,每年约需5.8万元的经费保障,目前实施的2.56万元补助标准还远远不够。对此,建议国家在每年新增的支农资金中拿出部分比例,提高对乡村的转移支付,保证乡村基本运转,不发生新债。特别是计划生育、综治维稳、民政优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广播电视、农村经管等社会事业,国家应出台专门补助政策,彻底解决资金无来源的问题。
4、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加快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系,科学、公平、合理地划分配套范围。属于公益性、政策新项目,如农村交通、水利、能源建设、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等,建议减少或免除县级配套部分。社会保障项目,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低保等,建议提高统筹级次,由省一级统筹。
5、大力培植工业税源
目前,财政困难地区的县乡财政趋于一体,村级经费绝大部分也是由县级财政保障。从长远来看,化解乡村债务,归根结底还是要发展县域经济,壮大县乡财力。从**的实际情况看,归根结底还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工业发展步伐。为此,我省可参照江西等省的做法,对工业用地的出让金可实行减免,增强投资吸引力,扩大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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