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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3-02-23 08:28:54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在当下社会,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1

  调研中我们感觉到,虽然乡镇人大在谋求地方经济发展、推进政府工作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不足

  县委曾经强调乡镇人大工作是乡镇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抓好人大工作,但目前各级各部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有差异,因而工作绩效不平衡。个别党委书记甚至是兼任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对重大事项、重要会议,不提交人大主席团讨论。如人大主席团会议有1个乡镇一年只开1次、2个乡镇一年只开2次,达不到1季度只少召开1次的依法规定。对人大工作的安排有的往往打擦边球,利用党政会议提一句点一下就算交差。在现实生活中,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是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根本原因。在农村,相当部分的`人认为现在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是乡镇党委和政府,而不是人大。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牌子列于人民政府之后,人大专职副主席的排位都在政府副职甚至副职侯选人之后。从经费保障来看,虽然乡镇人大代表活动所需经费一般会列入财政预算和按实际开支予以报销。但部分乡镇财政困难,代表活动经费不一定能满足,无固定工资收人的代表在执行职务时,没有给予补贴费或很少补贴,代表小组活动经费更难以保证。也有少数地方对人大代表活动不热心、不支持,不为代表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有的因经费问题使必要的人大有关会议和代表活动时间缩短或取消。

  (二)乡镇人大干部职责不到位

  县委在换届时虽然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进行了调配,但从人大主席、副主席的配备与职责和情况看,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专职人大主席少。全县7个乡镇设专职人大主席只有2位,如高亭镇6万人口的大镇,未能配设专职人大主席。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在主管和级别上加强了人大工作,但由于党委书记往往没有过多的精力从事人大工作。有的担任人大主席时间不长,人大业务知识还比较陌生,所以对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显得力不从心,给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带来难度。二是专职人大主席副主席兼职过多。绝大多数专职主席、副主席或多或少直接分管有政府职能性质的工作,有3位专职主席和副主席还长期兼任社区职务及工作组负责人等。使主管的工作处于被动应付,对随时可能出现的事关乡镇全局的新情况、新问题得不到及时了解,需要人大主席团决定的事项提出极少,导致人大主席团会议偏少或以临时碰头会替代。三是人大干部职责不到位。全县7个乡镇虽配有人大专职联络员,但实际上都有兼职,有的兼其他工作量占70%以上。从客观上导致了多数乡镇人大工作是“一人决策一人做,孤掌难鸣”,人大干部是“一块牌子一个人”,客观上影响了人大作为民主主渠道作用的发挥。

  (三)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定职权不完善

  目前,《地方组织法》规定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规定大会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负责的工作。这些负责工作仅在闭会期间起到组织联系、检查、督促的作用,没有设定审查监督和人事任免等职权。导致大会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要审查政府专项报告、监督政府工作往往名不太顺;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提出对政府批评意见和建议要求也有“个别行为”之嫌。另外《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对人大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负责的工作仅有原则性规定,对在闭会期间如何组织联系、开展视察调查、行使检查督促、安排述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等方面未作出具体程序和要求,这就不便于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工作的具体操作,因而有些工作可做可弃,“弹性”太大。

  (四)乡镇人大工作监督力度还不强

  一是人代会会期过短。每年一次的人代会虽能保证召开,但有的会议质量不高,甚至流于形式;有的大会时间只有半天至一天,会期过短,只好简化程序,不能保证代表们的议政时间,难以涵盖全年度需要审议监督的事项。二是代表意识不强。换届选举中过于强调代表的结构比例,致使一些代表文化程度偏低、履职能力差;在大会上代表提交的议案建议数量少,而质量普遍不高,一届甚至几届没有形成过大会议案;部分人大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差,个别代表开会从不发言,在其心目中就是“开一天会、划一个圈、吃一顿饭、照一张像”,就算完成了代表的使命。三是重形式轻监督。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只重视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轻视人大的监督,甚至把人大的监督看成是“太罗嗦”、“找麻烦”,不太愿意接受人大监督。这就使得人大在开展监督时往往“心有余悸”,不敢大胆监督,即使进行监督也是敷衍应付,流于形式,显得无力。如对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程序比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差得多,多数建议意见的处理都是有头无尾;有的奈于乡镇政府领导面子,代表对答复满意率虽然较高、而问题的解决率且很底。又如有的乡镇组织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活动次数不算少而效果较差,有的在代表活动中,只听政府有雷声无雨影,活动结束或表态后就没有交待。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2

  为协助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向着规范、优质、普惠性发展,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工作室先后到高青、沂源对学前教育情况进行了前期调研。9月29日,又组织部分委员实地察看了市直、XX区学前教育情况,并召开委员会会议听取了市、区教育部门相关工作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山东省学前教育普及计划(20xx—20xx年)》等文件精神,市政府编制下发了《XX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以推进《XX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任务落实为主线,集中做好学前教育专项督导与整改,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办园质量和办园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全市现有幼儿园802处,在园幼儿12.22万人,教职工13132人,其中专任教师9321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8%,学前一年毛入园率 100%。

  一是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为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市政府下发了《XX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了市、县、乡三级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二是建立学前教育工作协调机构。市政府成立了由政府牵头,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组成的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学前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幼儿园经费投入、园所建设、教师队伍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同时健全了学前教育管理机构,配备了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研人员,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调度和指导。三是建立督导评估制度及表彰奖励制度。建立了学前教育督导制度,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和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对区县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学前教育表彰奖励制度,对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大力实施幼儿园园舍标准化建设工程,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全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xx年新建幼儿园57处,改扩建幼儿园126处。目前已完成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18处;已完成8处贫困村幼儿园改扩建任务,对111个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工程项目和91个农村小学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项目实施奖补,财政奖补资金7475万元;全市有45处镇中心园通过了省级认定;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437处,占幼儿园总数的54%,比 20xx年提高13个百分点;达到省标准化的幼儿园259处,占幼儿园总数的32%,提前完成学前三年任务目标。

  一是加强教师配备,有计划的补充幼儿教师,加强教职工配备。严把幼儿教师入口关,所有进幼教系统的教师都必须接受岗前培训。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幼儿教师水平。目前已组织5283名专任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其中1981人参加了省级培训,219人参加了全国培训。有力促进了学前教育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全市20xx年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为33968.2万元,占总支出的比例为4.39 %,比上年提高2.31%。XX区建立了学前教育财政拨款机制,按照每年生均200元的标准,给所有注册幼儿园发放补助经费。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关于印发XX市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20xx年,全市共安排专项经费1200余万元,惠及困难儿童1.6万人,占在园幼儿的13.1%。

  (五)加强监管,强化安全和保教工作。一是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管。建立了由市政府牵头,综治办、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的通知》,对未经审批和不达标幼儿园进行了集中的清理,并建立了清理无证办园的长效机制。截止20xx年8月,清理整顿无证办园422处,其中取缔 360处。严格实施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制度、年检和动态管理制度,加强了对幼儿园的规范管理。二是加强幼儿园保教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重视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指导各幼儿园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幼儿园无小学化、保姆化现象。重视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大多数幼儿园建立了规范的卫生保健管理制度,食堂管理较为规范,食品进货、饭菜留样等符合规定要求,食谱做到每周更换。三是加强园舍使用及安全工作的监管。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健全了幼儿园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园舍维修改造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一)学前教育投入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幼儿园收费仍需进一步规范。一是学前教育投入还需进一步增加。部分区县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总支出的比例增长不明显,园所建设专项资金安排不足。幼儿教师培训经费偏少,满足不了教师培训需要。二是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全市约有 30%的非公办幼儿教师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教师未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三是幼儿园收费还需进一步规范,存在无证收费现象。

  (二)乡镇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农村幼儿园缺乏专业幼儿教师。农村幼儿园,持有国家认可的幼儿教育资格证书的教师比例较低,部分乡镇缺少教师培训制度及规划。二是农村幼儿园园长及教师配备不足。

  (三)幼儿园的规划建设、设施配套尚需完善。一是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比例偏低。全市幼儿园802处,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437处,占幼儿园总数的 54%,纯公办幼儿园只有34处。二是居民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的政策尚未落实到位。据统计,全市5000人口以上的居住区应配套幼儿园31所,已建20 所。已建成的幼儿园尚未无偿移交教育部门管理。三是部分乡镇中心幼儿园达不到省定标准。教学设施配备总量不足,不能满足正常的教学需要。

  (一)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根据国务院提出的学前教育经费“预算有单列,投入有比例,增量有倾斜,拨款有标准,资助有制度”的要求,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增加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加大向农村倾斜力度,为幼儿园建设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增加幼儿教师培训经费,满足教师继续教育需要。认真落实儿童资助政策,确保资助标准和比例均达到省定要求。继续提高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工资标准,确保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障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切实做到持收费许可证、按标准收费,按规定使用。

  (二)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按照省编办、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不断扩大公办教师比例。按照基本办园条件要求,配足配齐教职工。加强对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农村教师的培训,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水平。

  (三)加快幼儿园标准化建设进程。加大计划和规划的落实力度,尽早建设一批符合省规要求的乡镇中心园和标准园,提高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比例。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历史遗留问题,要由政府牵头,加大清理整顿力度,确保城市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流失,切实缓解入优质园难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在每个乡镇建设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在镇域内起到指导、引领和示范作用。按标准配齐配足室内、外教玩具及各类教学设施,配足适应儿童兴趣,开发儿童智力的优秀读物,确保满足日常教学需要。对全市各类幼儿园的园舍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鉴定,排查隐患,保证安全使用。

  (四)大力发展民办幼儿园。积极鼓励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举办上等级、上水平的幼儿园,要在建园用地、师资配备等方面予以大力扶持。加大对规范民办幼儿园教师的扶持力度。要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在业务培训、教科研活动、职务评审、评先评优等方面享受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12

  根据市政协“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重点调研的总体安排,严从怀副主席带领第三调研组,于今年三月至六月,就“积极扶持文化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子课题开展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经征求有关文化产业专家及企业意见后确定了调研方案,然后在市文广新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听取了市县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情况汇报,与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等部门,以及20多家文化企业负责人、部分文化产业专家进行了座谈;发放调查问卷;深入雪鸿斋、合肥论坛、琴港演艺城、安徽樱艺缘、安达电子等文化企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我市文化企业发展现状,查找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讨加快我市文化企业发展的对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十一五”以来,我市围绕“文化强市”目标,始终把保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放在突出位置,锐意改革创新,主动适应市场,不断加大投入,文化建设全面快速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赶超提供了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产业规模不断壮大 我市文化产业“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速30%以上。20xx年,文化产业增加值约210亿,占全市gdp的5.6%,已经成为我市支柱产业。文化产业总量和增速稳居全省各市之首,产业分布行业广泛,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产业日趋活跃。

  产业布局逐渐完善 目前全市已有1个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1个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和6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个市级文化娱乐试点街区,涵盖文化旅游、文化创意、动漫、会展、娱乐、工艺品、民俗文化等众多文化产业领域。文广演艺集团、合肥大剧院、XX市体育中心、合肥安美、安徽樱艺缘、安徽华教和阿里巴巴文化娱乐公司等一批各具特色、富有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发展势头强劲,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效益开始显现。

  民营企业快速兴起 全市唯一一家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为民营文化企业,6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中,民营文化企业占5家;涌现出非遗园、儒林书业、全球音谷、安达电子、雪鸿斋、琴港演艺等一批实力较强的民营文化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合肥动漫产业基地发展迅速,动漫产业增加值20xx年突破10亿元。

  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我市20xx年制定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已历经三轮修订。20xx年出台的《XX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其中涉及到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有13条。近几年,全市文化产业共兑现奖励资金近20xx万元。到去年年底,我市所辖各市、县、区已全部出台了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奖励政策。

  文化交易敢于创新 20xx年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正式揭牌;20xx年合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成立。目前文交所已累计挂牌项目96宗,成交项目22宗,实现交易额3.09亿元,交易流程、操作规则、保证金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去年,我市还成功举办安徽上海文化产权项目招商推介会,推介标的总额达345.88亿元,扩大了安徽文化资源项目的影响,同时也成为吸引外来投资者来我市投资的平台。文化产业与资本市场对接,加快了文化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对促进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和影响。

  二、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0xx年,XX人均gdp已超过5000美元,到“十二五”末,合肥人均gdp有望超过8000美元,居民文化消费将大幅提升,文化产业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战略期。“十一五”期间,XX市文化产业的发展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文化产业已具有一定的规模,也具备了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但相对于到20xx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8%以上的目标,仍有一段距离,文化产业发展任重道远。现阶段,我市文化产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体制机制不甚健全,行业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政府文化部门与产业部门之间工作职能划分尚未清晰,存在各自为政、交叉管理的现象,缺乏强有力的领导协调机制,未能在发展文化产业上形成合力。我市辖区部分市县区没有设置文化产业管理专职干部,行业协会组织缺乏。文化企业普遍反映,有关管理部门收取企业费用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存在不合理因素;对文化企业申办流程和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了解不足;我市尚未建立完善的科学统一的.文化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在文化产业的分布、效益、从业人员、行业机构、以及税收等方面没有完善的统计口径和渠道,对及时掌握当前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基本状况、准确分析当前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宏观调整和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产业规划落实滞后,政策支撑体系急需完善。我市于20xx年颁布实施《XX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xx-2015)》,确定了我市“十一五”末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是“保八争十”,即到20xx年,文化产业发展主要指标和综合实力居中部省会城市前列,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8%,力争达到10%。虽然“十一五”时期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迅速,20xx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210亿元,占全市gdp的5.6%,但与“十一五”规划制定的目标相距甚远。我市下辖大部分市县区尚未制定本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没有把文化产业的发展切实纳入到地方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中去。

  虽然国家、省、市出台了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但很多政策在我市尚未真正落地,政策的实施细则还有待完善,而且文化产业优惠政策多参照高新技术和软件行业,缺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优惠政策。

  产业规模差距较大,产业结构调整亟待推进。我国先发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十分迅速。文化产业增加值,北京、上海今年有望突破20xx亿元,深圳、杭州正在接近千亿元目标,长沙、青岛去年已经超过500亿元;北京、上海、杭州、长沙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当地gdp比重均达到或超过10%,文化产业支柱地位得以确立并日益凸显。我市文化产业虽然门类齐全,但主要集中于广播影视、书刊发行、印刷、演艺娱乐、动漫等行业,产业发展格局不均衡,市县区区域发展差距较大。与我国先发地区相比,我市文化产业规模总量落后,“小弱散”问题比较突出,集约化程度不高,大规模、高水平、产业链完整的龙头企业少,缺少文化领域的骨干企业。文化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高、核心竞争力不足,企业的创意、研发、制作水平较低,内涵深刻、风格独特、形式新颖、技术先进的精品力作和知名的文化品牌较少。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文化精英人才十分匮乏。广大中小民营文化企业已成为我市文化产业的主体,这些文化企业规模小、缺少土地、房产等有效抵押的不动资产,银行贷款难;又无法以包含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认定、确权、抵押、投资等方式进行投融资。融资难已成为严重阻碍我市文化企业发展的瓶颈,尤其是文化企业项目前期研发及后期市场开拓等方面得不到有效的资金支持。调研中反映比较强烈的还有人才问题,尤其是文化创意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十分匮乏,制约了文化企业发展。现有人才引进激励政策、配套服务落实困难,部分高层次人才往往是引进后留不住。

  1、健全组织机构。借鉴国内先发城市发展文化产业的成功经验,建立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指导委员会,负责产业发展战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委员会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负责,成员由市文广新局、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邀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室以及人大、政协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重要决策会议。

  成立隶属市委宣传部的副县级全额事业单位市文化产业办公室,负责规划制定、政策完善、人才培养、综合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全市下辖各市县区相应组建本级文化产业办公室,明确职责和人员编制。文化产业相关职能部门均要落实具体责任处室推动所管辖产业的发展。

  由市文化产业办公室牵头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集国内外相关知名专家、学者围绕我市文化产业发展重大课题、项目深入调研、建言献策。

  2、完善服务平台。成立我市文化产业促进中心,推进各项政策的落实,对文化产业发展具体项目进行综合协调、指导、服务,监管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领导文化产业展示交易平台、公共技术平台的建设。

  组建涵盖文化产业各主要行业门类的文化产业行业协会,为文化企业提供组织、协调、咨询、中介、培训等服务,以及投融资服务和资金支持,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服务工作。

  3、建立统计制度。按照“统一领导、条块结合、统一核算、信息共享”的原则,建立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文化产业统计长效机制。尽快制定《XX市文化产业统计实施细则》,对符合统计部门行业分类目录标准的全部企业,建立文化产业统计数据分析库,摸清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底数,找准文化产业发展的优势和薄弱环节,为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3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情况,xx月xx日,我委邀请部分驻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在常委会领导__、__、__,党组成员__的带领下对我市出入境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此次调研以听取汇报、组织座谈、实地察看和走访企业等方式进行。先后察看了市公安局境外人员签证(注)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五星分理点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出入境服务窗口;听取了市公安局关于我市出入境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由市外办、教育局、人社局等9个部门参加的座谈会;走访了部分台企、外企管理人员,充分听取他们对我市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出境入境管理法》)于20xx年x月x日起正式实施,该法实施以来,我市出入境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坚持与时俱进,认真履行职能,创新工作方法,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并举,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和执法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既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又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满足我市居民及境外人员迅速增长的出入境需求。

  近年来,我市出入境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为促进《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进一步贯彻实施,结合当前我市出入境管理工作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随着我市开放程度的加深,涉及出入境管理工作的各种新问题将应运而生,并带来巨大压力,各级政府对此应予以足够的重视,要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出入境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记“外事无小事、居安要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和政权意识,对出入境管理工作已经出现、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提前进行研判,及时加以应对,不断推动全市出入境管理工作上新台阶。出入境管理部门及涉外单位要加大对《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宣传力度,新法实施时间不长,全社会的知晓率还不高,要通过各种手段、多种途径,全方位、分层次加大对政府各部门、涉外单位、外籍人士居住区、出国劳务人员集中地区及广大市民等广泛宣传教育,以提高该法的知晓率,营造广大市民、出入境人员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环境。

  (二)强化协作机制,发挥整体合力。

  出入境管理工作有很强的综合性,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及社会的各个领域,容易出现职能交叉和管理漏洞。需由政府负责牵头,进一步健全现有出入境管理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涉外单位间的协调配合力度,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出入境管理各个环节中出现的问题,为我市的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安宁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工作环境。

  由于我市出入境管理工作面临的任务越来越重,要不断健全各级公安部门出入境管理机构。尚未设立专门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区,在条件成熟时要单独设立。为便于工作,应对繁重而又复杂的任务,要适当提高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的机构级别,充实涉外民警队伍,在不能增加编制的情况下,政府要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允许其增配一定数量的辅助警力充实出入境管理队伍,改变目前办证拥挤,管理、执法警力不足的状况。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办证场所,政府要想办法为其改善和提升服务环境,使其有相对独立的空间和宽畅安静的工作环境。如果暂时无法改善,也可考虑在市区科学增设市民办证场所,方便市民就近办证。

  以上报告,请审议。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4

  全县共有留守儿童13820人。留守儿童中,男童数7633人,女童数6187人,其中学龄前儿童3599人,小学生7109人,初中人数1925人。父母单方外出人数6488人,双方外出人数7339人。父母在省内打工人数7462人,在省外打工数6139人。留守儿童监护情况为,是父母单亲监护的为5842人,隔代监护的为7262人,其他上辈亲戚监护的为558人,同辈监护的为38人,自我监护的为94人。

  随着农村大量劳务人员的外出,留守儿童数量不断增加,关于留守儿童的涉法涉诉问题也不断增多。针对这一现状,XX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大力开展儿童权益保护宣传教育,积极为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

  (一)开展“服务基层、送法下乡”活动。组织律师、局机关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各乡镇(街道),走进农村、走进农村留守儿童家中,解答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24场次,印发宣传资料1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23人次。

  (二)举办农村法律知识“大集”。县司法局成立由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科、法宣科、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人员组成的法制宣传团,借助人员多、普及面广的特点,联合11个乡镇(街道)司法所举办了“情系千家万户 共创法治陆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法律援助在你身边”等一系列法律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法律宣传展板、发放普法宣传材料、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重点宣讲《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农民维权法律知识等有关内容,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布置法律宣传展板16块,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2万余份,发放《农民维权法律知识手册》1000多本,为人民群众现场解答法律问题400余次,惠及人数近3万余人,发送普法短信13条,达4万多人次。

  二、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一)送法进校园。为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做到农村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和法制副校长,举办以 “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为主题的“送法进学校”活动,通过建一个“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栏、上一堂“预防和减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法制教育课、配一套法制教育图书音像资料、开展一场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等形式,激发和培养广大在校中、小学生尤其是留守儿童的学法兴趣和守法意识。全县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164名,开展法治宣讲活动78场次。

  (二)举办中小学校法律知识讲座。以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主体,整合两所一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大力开展与青少年权益保护和健康成长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开展法制教育“四个一”活动。先后开展了以“精彩人生路,法制伴我行”为主题的全县中小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国梦·陆良行—道德与法进校园”系列活动。通过法制讲座、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进行道德与法制综合宣讲。举办了“法治之路平安陆良”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

  (三)开展法律服务进校园活动。每名律师挂钩联系1所中学,通过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提供法律援助,举办法制讲座。与留守儿童开展交流谈心活动,了解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中的心理发展与表现状况,引导留守儿童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自护技能,养成知法守法的习惯,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

  三、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援助活动

  开辟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向留守儿童家庭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对涉及农村留守儿童的法律援助案件,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实行随来随办,最大限度地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20xx年以来,为青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110件。

  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矛盾纠纷排查活动

  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基层这一优势,组织人员定期排查、调处涉及留守儿童的矛盾纠纷,重点排查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等纠纷隐患,及时予以调解,使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中,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和谐环境。排查调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矛盾纠纷26件。

  五、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

  由于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监管不力以及各种社会不良因素影响,农村留守儿童在生存、生活和学习中存在许多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亲情严重缺失,心理出现障碍。农村留守儿童由于长期缺乏父母双亲的抚慰关爱,在日常生活中缺少倾诉对象,六成的留守儿童孤独感十分强烈,心理出现障碍。

  (二)学习成绩不佳,行为习惯不良。

  (三)人身安全隐患重重。中小学阶段的儿童由于年龄小、好奇心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都较弱,导致生活学习中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六、对策及建议

  (一)积极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以源头化维权、实事化维权、社会化维权为突破口,切实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二)积极优化维护留守儿童权益的社会舆论环境。大力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关注度,利用宣传标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留守儿童权益保障政策,营造关心留守儿童、爱护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提高监护人的教育能力及水平。对监护人进行相关教育方法和技能培训,帮助监护人提高自身素质,更新教育观念,使其懂得留守学生的心理,以及应该注意的问题,提高他们的监护能力和教育管理能力。

  (四)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发动社会各界参与,齐抓共管,共同关注“留守儿童”工作。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5

  近年来,**区总工会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积极探索服务好农民工的新方式,新途径,坚持抓基础、抓基层,突出重点,突破难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农民工,做好服务文章,在活动方式上做到新、活、灵,千方百计为农民工做好事、解难事,助推脱贫攻坚,为建设“荷美**”作出了新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情况

  我区目前非公企业总数为1634家,有农民工13821多人。我区农民工务工行业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制造业、板材行业、建材行业和服务业。多数农民工为本地剩余农民劳动力,少部分为外地到本地务工人员。虽然目前经济下行,但我区农民工并未大量失业,目前,这些农民工大多情绪稳定,生活安定,并未对社会形成不安定的因素。

  二、当前农民工最需要工会帮助解决的问题

  (一)就业和创业信息的提供问题。一是在家待业的农民工多数愿重新外出务工,但由于信息不畅,苦于无招工信息,只好在家等待观望。二是部分想在家创业的农民工虽然有良好的愿望,想在种植业、养殖业上有所发展,但由于对市场需求不了解,创业项目难选择,不敢去干。因此工会应加强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和创业信息。

  (二)农民工技能培训问题。农民工技能水平低,影响了农民工重新就业和创业。一是我区农民工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多数为初中以下文化,对科技知识接受能力不强,在外打工多数在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事体力劳动或在服务业从事简单的劳动,技能水平普遍不高,择业竞争力不强,影响了农民工就业。二是部分想从事种植、养殖业农民工普遍缺乏相关的种植、养殖技术和管理水平,影响了农民工自主创业。因此工会应加大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

  (三)农民工生产生活困难问题。部分农民工家庭增收困难。我区农民工收入中劳务收入占了50%左右,农民工家庭的主要收入依赖打工的收入。农民工家庭一旦发生意外失业,家庭都会面临较大生产和生活困难,需要帮扶。

  (四)农民工维权帮扶问题。农民工普遍有“三怕”心理,一怕出去找不到活干,二怕工资低挣不着钱,三怕干了活领不到工资。其中最怕的就是干了活却领不到工资。因此工会应该加大对农民工维权帮扶。

  三、工会服务农民工的平台、载体以及方式手段和做法

  (一)创新维权服务形式,为农民工解忧。一是打造网式维权服务。在**街建立**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在**产业园建立工会工作站,在**区农业资料有限公司建立大型企业职工法律援助站和**莲藕产业(核心)示范区建立“农民工之家”,形成“一中心、三站点”服务模式,派驻律师在站点接受职工(农民工)的维权咨询和法律援助。此外在园区、重点项目建设工地贴挂《农民工维权告示牌》50块,告示牌上写明职工(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内容、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号码、律师联系方法,让职工(农民工)维权有依据、有门进、有人帮、有收获、增信心。

  (二)转变干部作风,到一线去服务农民工。新形势下,农民工已成为产业的主体。工会工作重心必须下移。工会人员必须往一线安排,经费也重点往一线倾斜。我会从20xx年开始,在**产业园区工会工作站,安排了2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常年驻守开展工会业务工作;在**城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安排1名法学专业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开展职工维权工作;在**莲藕产业(核心)示范区工会“农民工之家”,安排1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常年驻守开展服务农民工工作。在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园区工会工作站和示范区工会“农民工之家”实行工作日誌登记、职工(农民工)来信来访登记和具体开展服务职工(农民工)工作登记制度。每个站点的`工会工作者每个月要向区总工会汇报开展工作的情况。

  四、问题和困难

  (一)企业建立工会积极性不高,甚至认为建立工会增加麻烦和负担。农民工“无家”可归。

  (二)农民工对入会意愿不强,好似入会要交会费,增加负担。

  (三)农民工会员流动性大,有的会员不定时地到外地务工,管理难度大。

  (四)大部分非公企业不重视工会建设,投入少,组织农民工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更少,影响企业工会活力和战斗力发挥。

  五、意见和建议

  针对农民工目前状况,建议:

  一是加强企业主对建会好处的教育和动员工作,积极建立企业工会,让农民工有“家”可归;同时真正发挥企业基层工会为农民工服务作用,增强企业工会吸引农民工入会能力。

  二是加强农民工入会的好处宣传,积极发动农民工入会。

  三是各级工会高度重视农民工会员工作,在生产生活上多关心,积极解决农民工会员生产生活的困难和合法权益的维护,让农民工体会到工会组织是自己信赖之“家”,工会工作者是自己“娘家人”。

  四是加强农民工劳动技能培训和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提高农民工就业率和创业率,助推脱贫攻坚。

  六、**区农业产业化合作企业(合作社)组建工会、发展农民会员情况

  目前,我区农业产业化合作企业(合作社)组建工会的有**莲藕产业核心示范区工会、黄练镇科宝小蚕共育基地工会,其中核心示范区工会包括2家公司(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代化农业合作社),2个村3个屯5个村民小组(即:**村**屯2个村民小组,**村内**屯1个村民小组和外**屯2个村民小组),拥有农民工576人,发展会员144名;黄练科宝小蚕共育基地工会有农民工33人,发展会员33名。这两个典型的农业产业化合作社工会,在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6

  发展是第一要务,维稳是第一责任。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为基层解决民间纠纷的重要方式,在建立完善解决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XX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为信访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忧”的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当前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做出新的贡献,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XX市矛盾纠纷主要特点

  (一)以三类基本案件为主体,多种类型并存。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案件为例(XX年1-7月份,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X件),因土地确权涉及到土地权属纠纷X件,占比X%;婚姻家庭类纠纷X件,占比X%;邻里纠纷X件,占比X%;其他纠纷案件共X件,占比X%。随着社

  会的发展,农村辖区内纠纷由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发展为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土地权属、征地搬迁等,类型越来越多样性。

  (二)婚姻纠纷呈现“三多”现象。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案件为例,主要表现为:一是离婚案件逐年增多。二是女方起诉离婚的居多。近两年来,女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占婚姻案件的70%以上,占比较大,说明女性独立意识增强。三是年轻人离婚的趋多。

  (三)不同类型纠纷出现的时段性不一致。人身损害赔偿、意外伤亡主要发生在5、6、7、8、9等月份,赡养、分家析产等家庭类纠纷主要案发在重大节日或老人生病、丧失劳动能力时,群体性的农民工工资等纠纷主要集中在枸杞采摘期间(每年7、8月)和年底,医患纠纷突发性比较强,交通事故赔偿以春节前后居多。

  (四)各种纠纷处理的复杂性不相同。邻里、婚姻家庭、债务等方面的纠纷,虽然占比较大,有的达到80%,但此类纠纷诱因相对简单,只要花费20%精力及时调处,都能化解平息,对社会危害不大;而另外20%矛盾纠纷的调处则需花费80%的精力,主要表现为与政府重点工作有关,涉及征地拆迁、医患纠纷、人身损害、土地权属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加,而且很多矛盾由于纠纷主体利益一致,要求相似,

  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易造成群体性的事件,有的当事人为了实现自身利益,往往通过越级上访或故意将矛盾纠纷社会化、公开化,甚至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想法,试图通过“闹事”来引起政府的重视,以求问题的解决,矛盾对抗性加剧。

  (五)部分纠纷发生的反复性区别较大。目前有些因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矛盾,按照当时政策已经解决,由于新出台的政策较以往政策对当事群众更为有利,某些当事人往往通过越级上访的形式要求重新解决,还有些群体性纠纷与少数人行为偏激纠缠在一起,在有关部门处理之后,由于个别有用心的人从中唆使,导致纷争再起,反复无常。

  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人民调解作为基层维稳的“第一道防线”对于全市的政治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XX市人民调解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基本形成,但基础不牢,困难重重。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基本上不是经过专门选举产生的,多半由村居指定设立,随意性较强。二是调委会主任及其组成人员大多数由村干部和单位职工兼任,没有专职的人民调解员,由于身兼多职加上没有专门的调解报酬,导致个别调委会形同虚设,一年不调解一起纠纷的情况时有出现。三是调解员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调解员不履职,不干事。四是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普遍不足,大部分纠纷按照经验调解,对调解工作马虎了事,调解的纠纷基本没有卷宗材料反映,开展了工作但是没有材料体现的调委会占绝大多数。五是部分调委会和调解人员遇到矛盾纠纷就躲和推,根本就没有调解而以无法调解把矛盾上交了事,遇到矛盾就躲,遇到好处就上。

  (二)司法所对调委会的管理指导难度大。从行政管理体制上看,司法所对农村“两委”没有任何隶属关系,部分村根本没有把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当一回事,认为司法所没有解决其人员待遇等问题,导致了村级调解工作陷入困局。

  (三)案卷补贴机制有待完善。由于广大的农村调委会和调解员没有办公经费,调解员的工作责任心就受到了影响,认为自己是在义务的为社会作贡献,能干多少就多少,甚至不想干也是应该的。虽然实行了“以案定补”的资金保障措施,但所补的钱与调解成本相比差距太大,只能是杯水车薪,加之调解卷宗文字资料要求较高,许多调委会就是调解了纠纷都不愿意做卷宗,不愿上报纠纷数据,怕麻烦,加上案件补贴非常少,调解积极性无法提高,这样就导致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往上移交。

  (四)大调解格局尚未形成。目前部分单位在接到纠纷反映后就推,不是推给领导就是推给司法所和村,导致一些纠纷如土地权属纠纷发生有确权职能的单位不积极进行确权而是打太极拳推来推去,另外,纠纷发生后,人民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不够,部分单位认为发生纠纷就是司法所的事情,能推则推,对属于自己调解和职责范围内处理的事情不管不问,导致群众多次往返跑路。

  (五)人民调解指导经费和工作经费完全没有落实。调解组织和业务指导部门开展工作非常困难,经费没有任何保障。

  (六)人民调解组织和人员普遍能力不足。调解工作简单粗放,稍复杂的纠纷就无法调解,另外对新型矛盾纠纷基本没有调解能力。

  三、当前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对策

  (一)深化认识,着力构建“大调解”体系。在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中,要本着“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在工作实践中,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抓好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充分调动人民调解优势,发挥司法调解的后盾作用。二是抓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发扬人民调解的亲和力优势,发挥行政力保障。

  (二)夯实基础,全面加强调委会建设。在新形势下,特别要注重如下几点: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重点的学习、例会、排查、回访、信息报告、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利用村居换届选举,配齐配强调解员,有条件的地方要尽量选聘一些威望高、懂法律、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士成为专职调解员。同时,定期开展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促使调解队伍素质普遍提高,增强新型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解决人民调解能力不足问题。三是加强业务建设。要建立健全辖区基本情况和调解业务的各种统计台帐和工作记录,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同时督促各调解组织完善卷宗,提高卷宗质量,充分反映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增加案件经费补贴力度。

  (三)落实经费,保障人民调解工作长效运转。为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积极性,必须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一是调解组织的设立单位必须将调解人员的误工报酬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列入开支计划,按时拨付,真正解决人民调解“老大难”问题。二是乡镇财政可以按调委会调解案件数量和调解难易程度据实给予办案补贴,作为调委会工作经费的有效补充。通过形成保障体系,满足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经费需要,有效地激励和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长效运转。三是市级财政必须把调解工作经费和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切实保障,避免以往出现的有预算确不落实的问题,保障各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正常开支。

  (四)整合人民调解资源。由于新时期的`矛盾纠纷牵涉面广、复杂性强,单靠镇、村调委会已远远不能适应现阶段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需要。充分发挥已建成的社会治理中心对矛盾纠纷调处协调指挥作用,整合乡镇综治办、信访办、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及基层人民法庭等调解资源,形成高效、联动、便捷的综合调处机制,真正地实现“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

  (五)落实奖惩,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各村居目标考核的内容加以考核好量化。在乡镇落实对各村居年终目标考核时,建议乡镇党委政府把矛盾纠纷的化解数量,调解卷宗数量和质量、报表信息报送、人员队伍建设等内容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每年组织司法所、信访办、综治办等单位进行考核,对因重点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引起群体性上访和械斗事件的村(居)落实问责制度,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增加村(居)调解组织对干好调解工作责任心。

  (六)实行逐级调解制度。凡是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一律实行逐级调解,凡事纠纷必须先由村(居)调解组织先调解处理,对于村(居)调解后调解不成功疑难纠纷由乡镇调解组织调解。

  (七)建议乡镇一级聘请专门的人民调解员。充实乡镇调解组织力量,解决人员报酬和待遇问题,确保出现矛盾纠纷时乡镇一级有人调解,纠纷处理得了。

  (八)分清人民调解受理纠纷的范畴。一是对不属于人民调解范畴的纠纷不要与人民调解混为一谈,改变部分领导和人员片面认为只要是矛盾纠纷就是司法行政部门或人民调解的事情,如土地权属纠纷等就应该由政府的农业部门或国土部门进行确权,推到司法行政部门一是人员不够,二是没有确权的权利和责任,三是就是确权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矛盾纠纷久拖不决。又如政府行为如政府拆除“两违”建筑等引起的矛盾纠纷就不是人民调解的范畴。

  (九)下大力气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干部的法律意识,二是利用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实现镇和村(居)两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各级作出重点决策前必须咨询咨询法律意见,避免出现违法问题引起纠纷,三是在“三变”改革当中,做好风险管控,凡是政府和村(居)与投资商等签订的合同,必须由法律顾问审查,避免出现因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四是规范政府人员尤其是领导的言行,杜绝出现对群众乱表态等引起纠纷。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7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近日,肥西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对县医、养、健结合工作试点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听取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到严店乡五保供养中心实地考察、了解情况,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自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文件下发后,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整合养老及医疗资源,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初步摸索出一条符合实际的五保老人医、养结合模式,较好地解决了集中供养五保老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问题。如严店乡五保供养中心,自20xx年5月设立老人医疗专护区以来,累计得到及时救治的五保老人2600多人次,五保老人生病救治不及时和无人护理难题得到有效解决。目前,全县十五个五保供养中心均设立医疗专护区。

  二、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人口老龄化,呼唤医、养、健结合。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试点,但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在严店乡五保供养中心调研时了解到:医疗专护区运转经费不足、医务人员缺乏等,影响和制约了医、养、健结合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倾注更多的支持、关怀。

  三、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政策保障。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医养结合文件精神,立足我县实际和试点工作经验,特别是要针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解决办法,落实鼓励措施,引导医养结合机构有序、加快发展。要根据全县老年人群医疗服务需求和养老、医疗资源分布状况,统筹做好各类医养结合机构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实现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有机衔接,提高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对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要加大财政投入,研究出台推动民间投资的政策,激发民间投入的积极性。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划分好“医”、“养”界限,尤其是要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政策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搞好政策衔接,支持医、养结合机构逐步步入良性循环。

  (二)强化资源整合。要认真研究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日常合作、业务协作机制,统筹协调养老医疗资源,促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资源的有效整合,推动“吃不饱”的乡、村医疗机构就近和“住不满”的养老机构等“结对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的良性互动。乡镇卫生院要逐步把村(居)卫生室的.医疗资源和老人健康诊疗融为一体,最大限度地发挥公益医疗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特别是为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医、养结合事业留出空间。

  (三)推进融合发展。要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养老和医疗资源分布情况,督促全县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确保到20xx年底,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20xx年实现全覆盖。要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创办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护理院,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过多的县、乡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开展养老服务;鼓励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与居家养老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

  (四)突出人才支撑。要不断强化医养结合发展的人才保障,提高医养结合机构的养老服务水平。建议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人才,纳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和临床骨干医师培训范围;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在技术和人才方面的合作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内优秀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到养老机构中开展服务,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对养老机构从事医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定职称方面,给予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

  (五)强化对试点工作的领导。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将医、养、健结合工作进一步摆上位置,抢抓政策机遇,强化组织领导,增加财政投入,有序推开卓有成效的试点,合力推进我县医养结合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健康幸福的新肥西作出新的贡献。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8

  国家民政部发文将“收容遣送站”更名为“救助管理站”以来,原先强制性的收容遣送制度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人性化的救助管理制度,工作性质发生了根本改变。救助管理制度施行7年来,全国各救助管理机构从如何保障受助人员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进行了大量的探索与尝试。但是,新时期救助管理的对象与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而救助管理制度、法规却较为滞后,新问题逐渐凸显,制约了救助管理工作的良性运转。因此,要进一步促进救助管理工作的发展,使其社会保障功能发挥最佳作用,需认真探索问题产生的原因,积极探讨,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法。

  一、救助管理工作现状

  (一)目前工作依据

  目前,救助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依据是国务院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工作实行“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原则,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具体操作按国家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进行。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救助法律法规不完善,一些服务管理难题日益突出。

  (二)受助对象来源

  1.进站方式。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主要方式有三种。一是自行来站。自己询问至救助管理机构求助。二是护送来站。公安、城管执行公务时发现并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或由其他救助管理机构护送来站。三是主动外展。主要是救助管理机构救助巡逻车主动将救助管理工作拓展至街面,发现并带至救助管理机构。

  2.流浪原因。造成流浪乞讨人员乞讨的根本原因是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关系复杂、家庭结构异常,导致基本生活无法得到保障。并且,由于地区差异,我国各地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尽相同,也不够完善,一旦家庭出现问题,依靠自身无力解决时,即易造成流浪。研究流浪乞讨人员流浪的原因,是减少流浪乞讨现象发生的必然途径。

  (三)工作开展情况

  1.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目前,从全国救助管理机构来看,对受助成年人的救助,主要是满足其基本的生存需求,为他们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安全整洁的住宿环境,以及通讯设备和返乡车票,并对无法核实身份的受助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对患病受助人员送医救治。此外,一些救助管理机构也初步开始探索,为具备一定条件的务工不着受助人员提供就业援助。

  2.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对受助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除了提供基本的食宿与照料外,还要联系其亲属来站接回或护送至原籍地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在救助保护未成年人的整个过程中,保护是第一位的,要担当对受助未成年人的临时照顾职责,负有一定的监护责任。目前,一些救助管理机构也开始探索在机构内开展针对受助未成年人的非正规教育,以及提供专业的社工服务。

  二、救助管理工作困境

  (一)存在的主要瓶颈

  1.法律法规滞后。新时期,救助管理工作面临了很多新问题,求助人员的流浪乞讨原因多种多样,情况复杂多变,其中职业乞讨、跑站骗助、非自愿入站未成年人,以及精神病人占很大一部分,对他们的管理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工作常常会陷入被动和尴尬的局面,这属于政策层面的瓶颈。

  2.救助力量单薄。单纯在机构内,满足受助人员基本食、宿、行的传统救助模式,已经滞后于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开展前期预防和后期跟踪回访,如何整合社会资源合力开展救助管理,已经成为救助管理机构必须研究探讨的新课题,这属于机构层面的瓶颈。

  (二)存在的突出难点

  由以上救助管理工作的主要瓶颈,衍生出救助管理工作存在的以下一系列突出难点:

  职业乞讨人员劝助难。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一直是救助管理工作中的难点,也是媒体关注、百姓关心的热点。目前,老百姓对是否应该救助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想法:一种认为政府必须管,一旦街面出现乞讨人员就是不作为;另一种认为政府不用管,乞讨并不犯法,不让他们乞讨就是乱作为,这让救助管理工作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同时,全国范围内没有明确的管控区,管理职业乞讨行为没有立法支持,没有处罚依据,只能以劝助为主,不能强制管理,导致劝离后又返,甚至购票送上返乡车辆后,过几天又出现在原乞讨地,如此往复,成效不佳。

  2.精神病人甄别救治难。在日常接待工作中,一些求助人员身患精神疾病,然而入站时处于发病间歇期,其言语、行为、表现与常人无异,无法分辨。这类人员入站后一旦发病,往往事发突然,极难控制,甚至危害其他受助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而有的精神病人同时还患有多种躯体疾病,比如肝炎、结核、性病等传染病,或者感染、肿瘤、糖尿病等慢性病,精神病专科医院和普通综合性医院一般缺乏相应的综合性治疗条件,不能同时治疗两类疾病,都不愿接收,救助站只能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费尽周折从中协调。

  3.特殊受助人员逐年增加。近年来,不同地区、城乡之间的经济、环境等差异仍呈较大态势,大量的流动人员涌入经济发达地区与城市,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出现了一些家庭无能力或无人员照顾、看管的“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以及精神病人和残疾人,这些人员在缺乏有效监护的情况下自行外出,或迷路无法返家在社会上流浪、拾荒,或受人操纵加入职业乞讨及犯罪组织,从而直接导致救助管理机构内痴呆老人、流浪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残疾人数量不断增加,而这些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助人员,都需要联系家人领回或由工作人员护送至户籍所在地救助管理机构。然而,救助站工作人员编制有限,人员紧张,逐年增多的特殊受助人员使救助、管理、护送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难以及时完成。

  4.非自愿入站未成年人管理难。一些由公安部门护送来站的流浪未成年人,大都是从事小偷小摸行为的违法犯罪人员,甚至有的从事过服务,但由于案值小、年龄小,尚未达到量刑条件,目前的做法是护送至救助管理站来实施保护性救助。但此类受助未成年人一般都不愿接受救助,在他们看来,救助管理站对他们的保护就是一种强制,通常采取一些自残、自虐、绝食、打架等过激行为以示对抗,想要脱离保护。救助管理站作为该类流浪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人,存在着很大的看管难度,正常工作开展受干扰,特别是在护送其返乡的过程中难度更大,因此如何有效地实施保护性救助一直是救助管理站非常棘手的问题。

  5.跑站骗助人员劝返难。对跑站骗助人员的处置,是所有救助站管理中遇到最头痛的问题。他们有的单个而来,有的结伴而来,来救助管理机构不是因为真正遇到困难,其目的是要好吃好住还要钱,稍有不称心,就会辱骂刁难工作人员,有的甚至借醉酒故意寻衅闹事。由于救助管理机构没有执法权,不能采取强硬的处置措施,只能拨打110报警电话,请公安部门处理,但警察也无相关依据采取强制性措施,只能以教育为主,待警察一走,他们的气焰就更嚣张了。长此以往,对这类人员的管理越来越难,工作人员的安全也难以得到保障。

  三、救助管理工作思考

  救助弱势群体,仅单靠救助管理机构去实现是远远不够的,要更有效地救助弱势群体,深层次解决救助管理工作面临的各种难题,需要多部门共同协作,整合资源,才能真正达到助人自助的最终目标。特别是流出地政府要加强对外出流浪人员的监控和帮教,各部门在管理返乡流浪人员时,应明确相应的职责和权限,要积极帮教,妥善安置,帮助返乡流浪人员尽快步入正常的生活,融入社会。

  (一)政府牵头,社会关注,把救助管理工作作为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一步加强全面宣教引导。一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做好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全力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重点从未成年人教育抓起,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培养公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树立“八荣八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二是促进农村文明发展。加快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逐渐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业发展,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让占全国人口比例大多数的.农民也富裕起来,从源头上减少农民弃农务工、外出流浪乞讨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主流媒体宣传。借力主流媒体,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加强社会关注,营造良好的社会救助氛围,提升全社会救助弱势群体的责任感和参与热情。

  2.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意识。一是实行城市属地管理。在城市确定属地管理范围,由属地责任部门对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履行发现、教育、引导或护送至救助管理站求助的责任和义务。各地方政府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市(区)政府及属地责任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在此基础上,救助管理机构充分发挥社会管理职能,履行监督管理和后续保障职责,合力做好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城市社会保障。对于家中有精神病人、痴呆傻人员以及残疾人的特殊家庭,应当由当地政府根据其行为能力的高低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最低生活保障,减轻困难家庭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于由救助机构救助护送返乡的,应由当地救助管理机构介入,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发挥社会保障职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三是大力开展社会工作。依托各地方政府,从救助管理机构内到机构外建立系列、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队伍,培养专业的社工人才,为弱势群体整合资源,介入问题家庭,帮助其在解决临时困难返乡后,能够自力更生,尽快融入主流社会,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

  3.进一步增强法制建设力度。一是有法可依。建议立法部门,加强救助管理工作中的相关立法,填补法律空白,使救助管理在处置强讨恶要、跑站骗助、寻衅滋事人员时,有法可依,处理有规可循,避免救助管理工作陷入尴尬境地。二是违法必究。各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共同严厉打击妇女儿童人贩、强迫妇女儿童犯罪的违法行为,解救被害妇女儿童,全力保障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利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执法必严。除了对人贩、强迫、组织犯罪严厉打击外,特别要对遗弃现象追责,以遗弃罪定罪,追究遗弃人的法律责任,严格惩处。否则,一旦遗弃现象无法控制,遗弃人对社会的依赖越来越强,而且无所顾忌,势必继续助长遗弃之风。

  4.进一步强化精神疾患管理。一是知识宣教。卫生部门加强心理疾病知识宣传,引导大众正视心理疾病,鼓励公民积极接受心理治疗,预防减少抑郁成疾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强治疗。卫生部门做好精神疾病的干预工作,为精神疾病的治疗提供便捷良好的途径,各大医疗卫生机构专设心理门诊,并鼓励开设心理咨询室,使心理疾病能与生理疾病一样获得及时、有效的治疗,减少精神疾病的发病率。三是源头收治。各地公安、卫生部门应做好当地精神病人的管理、统计、收治工作,指导精神病人诊断治疗,整合资源为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家庭提供就医保障,防止精神病人被弃外流。

  (二)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全面完善提升救助管理站作为专门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和社会地位。

  1.实现救助管理硬件设施现代化。一是救助场地布局合理。按照《全国规范化救助管理机构建设标准》要求,合理布局救助管理机构场地,实现受助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分区管理,男性、女性分区管理,精神病人、痴呆傻人员、残疾人与正常受助人员分区管理。二是服务设施配置齐全。按照《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进一步实现救助管理机构基础服务设施配置齐全,服务受助人员的各项功能用房到位且配套用品齐全,服务老弱病残受助人员的各种康复辅助设备齐全。三是安全设备保障到位。进站安检设施设备要高灵敏度、高辨识率,防止危险品被带进站。监控设备要全面覆盖,保障站内受助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精神病人进行临时观察的隔离室要严格按照精神病人住院病房设计、使用,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2.实现救助管理运转机制规范化。一是严格安检,加强管理。严格进站安检制度,杜绝危险品被带进站内。同时,加强安全巡视,加派人手,发现问题尽早控制,及时处理;加强入站甄别,利用公安户籍网和救助信息网进行人员信息比对,对于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坚决不救助,彻底消除跑站骗助人员的侥幸心理。二是增加工种,明确分工。对于持续增多的精神病人、痴呆傻人员、高龄老人、残疾受助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专业护理人员,确保其在站的日常生活;对无理取闹、打和夺、突发精神疾病人员,增加治安管理人手,巡逻管理,有效控制,必要时报送公安机关或转送医疗机构,保障其他受助人员和工作人员安全。三是多方协作,统筹安排。由于救助管理机构属于临时性救助机构,人员流动性大,不适合受助人员长期滞留,应当与福利机构加强沟通和协作,尽快将特殊受助人员送至福利机构救治。对于身患多种疾病的精神病人,建议卫生部门指定医院,建立综合救助病区,专门收治特殊受助人员。四是人性服务,专业救助。在救助管理机构规范社工服务,以“助人自助”理念,用接纳的态度和专业的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帮助受助未成年人走入正轨。加大对进站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力度,采用多媒体课堂普法、播放法制宣传片、翻阅法制书刊、聘请专家授课等方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教育流浪未成年人用法律保护自己,遵纪守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3.实现救助管理机构性质统一化。在救助管理机构成立的7年时间里,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工作内容在国务院、民政部文件指导精神下是相同的,但是各地救助管理机构性质却由于不同地域环境和各地政府的工作方法不同产生了差异。有的城市救助管理机构是事业单位性质,有的城市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性质,有的地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是独立的机构,有的地方是与救助管理站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转模式。全国救助管理机构联系密切,工作中要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受助人员的护送、返乡、帮教工作,不同的机构性质容易造成工作上的不便利,以及工作人员心态上的差异,不利于救助管理工作的良性发展。救助管理机构社会管理职能的充分发挥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弱势群体利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保障,因此,应逐步实现救助管理机构性质的统一化。救助管理事业已从一个呱呱婴儿成长为一个小学生,在发展的道路上仍会遇到很多曲折和新的挑战,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我们救助工作者从工作实际出发,考虑弱势群体的需求,不断积极探索,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符合各地市情的道路,推动救助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取得新的进步,以此来助力民政,服务民生。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9

  为全面了解我院工会工作现状,探索促进我院工会工作健康发展的新路子,今年6月,我们组成专门人员对当前工会工作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职工基本情况

  卫生院现有职工28人,现在在岗24人,其中卫生局借调2人,新城卫生服务中心借调1人,团结卫生服务中心借调1人。现有专业技术人员23人,工勤人员1人,副高职称2人(院长、副院长),中级职称4人,现有全科医生2人。

  二、工会工作情况

  1、狠抓学习教育努力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以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狠抓政治思想、基本医疗知识,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题,坚持政治学习制度,深化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立足统一思想,广泛凝聚力量;二是开展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在职工中深入学习宣传《工会法》、《劳动法》、《工会会员制度》、《职工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了职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和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三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做好统一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力量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2、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工会组织切实履行维护职能,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大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措施的源头参与力度,重点参与单位重大决策、分配、保障等方面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充分反映职工的意愿,代表职工的利益,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认真督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生活安全和身体健康;三是切实关注离退休职工、社会困难职工、生病职工等特殊群众,坚持帮扶、送温暖等慰问活动,对医院职工生病进行慰问,对职工近亲属逝世组织前去悼念,对职工有困难尽力帮助解决,全面实现职工的根本利益。

  3、树立自我自查意识

  要求每名职工在年初制定出自己学习计划,包括政治及业务两方面。同时认真做好笔记,学习心得,学以致用,结合个人的情况对照工作定期进行自我检查、自我批评,这些都为提高我院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

  (一)、今年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内容还欠丰富,争取今后能组织开展更多形式的活动,让更多职工参与到工会活动中来。

  (二)、关心下一代活动开展的少,对老干部群众和下一代的关心工作需要加强。

  (三)、开展座谈会次数少,听取退休、在职职工的报告少,不能及时为她们送去多一份的关怀。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10

  一、新平县基层法律服务现状

  随着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我县的基层法律服务业从无到有不断发展,现有乡镇法律服务所11家,其中城区法律服务所1个,乡(镇)法律服务所10个,均为两所合一,并一一依托乡(镇)设立,占乡(镇)建制数的9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1人,其中:司法所兼职人员23人,注册执业人员17人,专职人仅8人。已成为活跃在我县城乡的一支重要法律服务队伍,对全县特别是乡镇的社会政治经济发展起到了不低估的作用。“十五”期间,全县11个乡镇法律服务所共调解纠纷737件,民事诉讼代理523件,非诉讼事务代理118件,代书926件,见证241件,担任法律顾问18家,法律咨询3251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认识水平有待提高

  1、对法律服务机构的认识尚且滞后。有的领导仍以所有制和行政级别观念,而不是以市场经济观念去认识法律服务问题,认为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级别低,不愿与其为伍,在工作中忽视法律服务作用。

  2、对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存有偏见。部分领导只从经济效益而不是从经济与社会效益并重的角度认识法律服务。认为法律服务主体相继进入市场后,缺乏社会责任感,均以盈利为目的,无非就是“收人钱财,替人免灾”的“讼棍”,忽视了其在优化法治环境中的作用。

  3、对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认识不足。一些干部群众特别是山区农民尚未摆脱传统观念影响,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只信权力不信法律,只认领导不认法制的现象。有了矛盾纠纷往往是找熟人疏通关系,或是到政府上访,甚至聚众闹事,对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存在认识误区。

  (二)法律服务机构及自身建设存在不足

  目前,法律服务所办案业务量、能力水平与总体需求相比差距较大,工作人员偏少,办公等基本设施差,象新平这样一个农村人口24万多,辖区占全玉溪近三分之一面积,点多线长面广的山区民族县来讲势必影响人性化服务开展,不利于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机构的保障与服务功效。

  (三)执业环境有待优化

  1、基层法律服务发展不平衡。由于执业政策限制、所属乡镇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组建时间短、执业水平不高、投资不足等原因,部分法律服务所在短期内难以打开工作局面。如:有的所能协调各方关系,从诉讼到个案能全面开展业务,有的所则只是等案上门调解调解纠纷。

  2、基层法律服务负担较重。法律服务所市场定位、服务对象和社会功能与律师事务所存在较大差别,且需经常性地配合乡镇为群众提供免费服务,但其承担的税收却与律师事务所基本相同,生存压力很大,无疑会影响法律服务所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社会和队伍稳定。

  3、保障依法执业力度不足。大部分法律服务所反映,调查取证不能顺利得到相关职能部门支持配合,影响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当事人依法举证服务。同时,从事法律服务的工作人员主体混乱。具体表现为:一是没有取得执业证的社会闲杂人员冒充非法执业;

  二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事包括刑事辩护在内的诉讼业务、低价收费与律师争夺诉讼业务,凡此等等,都极大的扰乱了法律服务秩序。

  (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还显得不够

  当前为社会提供的法律服务还多限于各种传统的服务领域,工作开展不论是从服务范围、服务对象的广泛性上来说,还是从服务的主动性上来说,都还有欠缺。

  )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近年来,我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素质已有所提高(主要是司法所新增人员补充),但整体水平与群众的法律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现有法律服务所人员业务素质普遍偏低,主要表现为学历不高、专业不对口以及市县对他们的定期培训少得可怜,很难适应新形势对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的需求。加之极个别执业人员偏重收费,服务意识差,只讲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益,在这类人身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私自收案、私自收费、违法收费、违反职业道德等问题。这些现象的存在,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影响了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影响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整体形象。

  (六)对拓展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已建的11个基层法律服务所中,有业务收入上万元的所,也有收入仅几千元的所。大多数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狭窄,业务收入较低,有的所开支每年的注册、公告等费用靠都困难,究其原因,除地区和经济发展不平衡外,主要是一些乡(镇)领导对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习惯于用行政管理手段来处理问题,加之法律服务所主任身兼数职,单枪匹马,力量微薄,法律服务业务难以正常开展。

  (七)一人兼两职成效不多,影响不小

  11个法律服务所主任均由司法所长或负责人兼任,不能很好地将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两种职能区分开,认为开展法律服务业务是司法助理员的份内工作,收取服务费是增加群众负担,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相关业务的拓展。

  (八)基层法律服务所所务管理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主要体现在:一是案件卷宗档案管理不够规范。二是学习制度难以持之以恒,如形同虚设。三是受案登记制度不够健全。从而导致内部运行机制不完善,工作不规范,业务难拓展。

  (九)山区乡(镇)法律服务市场小、业务少、效益低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由于山区经济发展缓慢,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不强,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相对较少,导致法律服务业务量少,短期内难以拓展法律服务市场。

  十)能够使用的处罚手段不足,无法达到惩诫目的

  缺乏对不具有执业资格而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公开执业人员的管理和处罚规定。实践中,时常遇到一些不具有执业资格而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公开执业的现象。对此,虽然曾报请公安机关进行查处,但效果往往不佳,主要原因是缺乏处罚依据。一方面违法者吃准了基层法律服务缺乏执法和处罚依据而显得有恃无恐;

  另一方面,依法行政的要求使得公安部门在缺乏明确执法和处罚依据情况下显得无所适从。

  几点建议

  (一)加快立法完善规则

  要尽快制定出针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科学的管理规则。通过立法解决好这样几个问题:一是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准确定位;

  二是确定基层法律服务者的资格及准入条件;

  三是明确基层法律服务所(者)的权利义务;

  四是确立正常的资格考试、考核制度,增强人才储备和流转;

  五是确定管理工作原则和方法;

  六是明确罚则和法律责任,做到与不履行义务行为的一一对应。

  (二)加强管理完善监督

  加强四个层面的管理和监督,即行政管理和监督,行业管理和监督,内部管理和监督,社会管理和监督。

  1、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实施资格准入和制定各项政策规章,把握好“游戏规则”,当好公正执法的“裁判员”,协调有关部门为基层法律服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以此进行管理和监督。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则通过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实行行业自律,主要是全面掌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状况和思想动态,抓好培训、维权,进行违法违纪行为调查处理,开展区域合作与交流。

  3、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和监督的主要落脚点是内部全面的建章立制以及规范的执行运作,它至少应当包括:完善的制度建设、明确的内部分工、团结的从业人员、顺畅的业务开展、过硬的办案质量、规范的财务管理、齐全的档案卷宗、合理的收入分配、良好的纳税行为、自觉的自我约束等内容,涵盖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的每个层面、环节、角落,是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的基础。

  4、社会管理和监督主要是指税务、审计、舆论等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是社会有关职能部门从外部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纳税义务、分配积累等履行状况和工作者执业行为、代理质量进行跟踪和监督,以保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工作者能够规范开展活动。

  (三)加强教育提高素质

  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前景最终将取决于社会的需求,而在决定这种需求的因素当中,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是极其重要的一环。为此,必须通过加强教育来达到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最终实现与律师并轨、成为“律师”的目的。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司法行政机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定期组织和安排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通过教育,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保障国家法律正确实施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使其切身体会到基层法律服务是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依法治国的重要工作;

  扎根基层、面向群众、服务百姓、便民利民是基层法律服务赖以生存的根本,避免和杜绝法律服务中的唯利是图。

  2、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通过教育,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能将相关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烂熟于心、牢记于脑;

  牢固树立讲求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是基层法律服务业的生命意识;

  使其切身体会到遵守宪法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尊重百姓意愿、遵章守纪办案的重要性;

  做到能够自觉贯彻执行国家司法部有关政策规章和省市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禁令,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全社会广大公民的监督,严格自律,规范执业,一旦出现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能够自愿接受处理,树立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3、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教育。为广大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基层法律工作者的立身之本,是提高其个人知名度和拓展服务领域的根本途径。因此,各级各类管理机关要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知识培训和教育,开阔其眼界,增强其知识,提高其技能,充分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立足社区开展法律服务的拾遗补缺作用。

  4、处罚奖惩分明。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从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不手软;

  同时对保障国家法律正确实施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表现突出的给以大张旗鼓表彰。因为整个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人员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对一部分违法违纪行为的容忍和放纵,就是对全体遵章守纪者的不公和伤害,也是管理者损害自身形象和权威、自取其乱的根源,更是对推进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失职。因此,凡属查证属实的违法违纪行为,都应当按照相应罚则处理,决不姑息。

  (四)适度保持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数量

  近年来,由于暂停法律服务执业资格考试,法律服务所没有进人,同时,部分法律服务工作者受种种因素影响而转岗。我县注册法律服务工作者减至17名。结合县情,以及当前农村法律人才和广大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等实际,适度保持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数量,并在较长时期内允许其存在是必要,也是可行的:一是上级司法行政平主管机关应向社会公开招聘35岁以下,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热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人才,统一组织考试发证,各镇法律服务所录用,并每坚持每两年进行一次;

  二是县级司法局与各镇联合聘用从法院、司法局、法庭等单位离岗、退休老同志,年龄在70岁以下,报市司法局核准后发证,每年进行一次。通过上述两种形式,保持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稳定。

  (五)合理限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区域

  牢牢把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性质和功能定位,按属地原则有效调控其规模、结构和布局,调整执业范围,在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放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领域,不受镇与镇之间地域限制,使之在发挥自身积极作用的同时,为基层法律服务空白地区农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又不至于冲击和影响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体系框架。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11

  一、基本情况

  1、安全工作制度完善。

  学校对安全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一把手校长亲自抓,分管校长具体抓,并配备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内部人员都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职责。除了安全领导小组,学校还成立了相关安全领导小组,如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法制工作领导小组、校园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等,为安全防范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学校制订了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重视做好行政值班、教师值日工作,每两天对全镇各小学及幼儿园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大规模的彻底检查并做好记录,做到防患于未然。中午、下午放学时值班领导、班主任做好路队护送工作,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2、安全教育得到加强。

  学校在安全教育方面宣传做得很好,提高了师生的安全意识。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画廊、班会课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各校各班每周至少上一节安全教育课,并留有教案备查;学校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来校对学生进行法制、交通安全专题讲座;征订《安全教育读本》。通过组织学习,学生的安全意识得到增强,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3、寄宿生管理规范化。

  随着寄宿生数量的不断增加,寄宿学生管理的.规范化显得尤为重要,领导高度重视,制订了食品原料采购、餐饮具消毒、贮藏保管、尝餐、留样食品销毁等制度,确保寄宿生的饮食卫生安全。还制订了“三后”管理、寄宿生接送签字等制度,确保学生的安全。对值班人员、生活老师、带班教师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寄宿生每天24小时处在科学合理的监控保护之下。由于措施到位,寄宿生开办至今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

  二、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1、交通安全隐患亟需消除。

  中心小学处于205国道、庙茆路的交汇处,甚至村小及幼儿园的学生上学放学都要走水泥硬路面。随着农村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机动车驾驶员素质下降,所以学生的交通安全存在很大隐患,有待于进一步协调交通管理,防患未然。

  2、部分村小学校校舍建设年代久远,亟待拆建更新。

  3、民办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令人担忧。

  民办幼儿园由于人数少,规模小,不能形成气候。所以举办者也大都因陋就简,校舍大都是普通民房,设施简陋,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有待于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

  三、下一阶段的工作打算及建议

  领导重视,组织落实,牢固树立“教育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标准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大校园环境的整理力度,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大检查力度,积极消除隐患,努力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学习环境。

  学校安全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也有其客观原因,作为学校,没有能力只身承载校园安全的全部责任、义务和压力。为此,建议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力度。

  1、学校安全工作涉及面广,有些问题不是凭教育自身能够解决的,因此,建议上级行政部门把维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创建平安校园作为一项全社会的工作任务。

  2、社会各部门应当以主人翁意识精神,把学校的安全工作作为本职工作,共同承担责任和义务。

  3、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小学的资金投入,使农村小学有更充足的资金,逐步消除隐患,在办学条件上不断接近城区学校,减小差距。

  4、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12

  去年7月,中组部在长春召开全国社区党建工作座谈会,就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基础保障提出明确要求。会后,XX市迅速行动,对社区基础保障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从调研和实际情况来看,目前社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

  一是经费保障难以落实到位。“办公经费捉襟见肘,开展活动靠四处化缘”这是大多数社区普遍存在的现状。各县市区囿于财力的不足和重视程度的不够,都没有按要求足额给社区拨付经费。而且由于“社财街管”的机制,部分街道存在不同程度挤占社区经费的现象。“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的机制不健全,使职能部门应该安排到社区的经费没有落实到位,如计生、综治维稳、经济普查等没有专项经费安排到社区,相反还会挤占社区办公经费,导致社区财务困难,社区“两委”负责人常常为筹集社区经费而苦恼。

  二是社区阵地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全市183个城市社区,室内活动阵地总面积在500㎡以上的仅占30%,还有14个社区活动阵地总面积在100㎡以下,4个社区没有正常的办公场地。同时,社区配套服务设施缺乏,有的社区除了拥挤的办公用房外,没有任何活动场地,社区对居民的吸引力、凝聚力明显不足,服务居民的能力受到严重制约。

  三是社区承载的工作严重超负荷。目前社区需要参与的社会性服务事务已延伸至社会管理的`各个层面。根据调研梳理,社区承担的工作职责有133项之多,其中有96项明显属于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范围。这些工作都有明确的目标和考核,而且很多部门的工作都要深入社区检查验收,由于社区工作人员和精力有限,为应付考核,很多社区只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而没有时间和精力与居民群众开展面对面交流,真正掌握居民情况,引导居民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

  四是缺乏考核激励机制,难以调动积极性。对社区的考核是以部门、街道考核为主的考评机制。社区的中心工作由服务群众变成了完成政府交办的具体繁杂的工作任务。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社区工作人员没有能力和精力去关心。同时,没有建立将考核结果与工作经费、人员收入挂钩的激励机制,社区工作做好做坏,上级拨入的工作经费都一个样,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也是一个标准,没有充分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更谈不上社区工作方式不断创新。加之,全市社区工作者报酬为2100-2300元,扣除个人应缴的各种费用外实际收入在1600-1900之间,这样明显偏低的待遇,难以留得住优秀的社区工作人员,不利于社区的建设和发展。针对社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结合XX市社区实际,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是全力保障办公运转经费支出。将社区运转经费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管理,每年每个社区办公运转经费在不低于5万元的基础上,按照社区常住人口进行增加,3000户以下的增加3万元;3000-5000户的,增加5万元;5000户以上的,增加6万元,使社区办公运转经费达到8-11万标准,即解决社区日常开支和开展活动经费不足的问题,又照顾到社区所辖人口数量不同,任务繁简不一的实际情况。

  二是继续加大对社区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在现有每个社区7-10万元基础上,继续加大对社区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具体标准为:每个社区年度专项资金最低10万元,并按常住人口数量进行调整。常住人口3000户以下的,增加2万元;3000-5000户的,增加3万元;5000户以上的,增加5万元,使社区为民服务和发展资金达到了12-15万元的标准,有效破解社区“有心理事,无钱办事”的窘境。

  三是探索建立社区党建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在全市建立统一的社区党建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根据每个社区党组织建制安排党建经费,其中社区党组织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分别安排5万元、3万元、2万元,所需资金也纳入县(区)市财政纳入预算管理,提高社区党组织服务党员群众的物质基础,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

  四是优化配强社区工作力量。合理使用“公益性岗位”,开展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的核查。原则上,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再配备公益性岗位,清理出的指标全部分配至社区,增强基层社区服务力量。在社区“两委”成员5-9名法定数量的基础上,根据社区服务的居民数配备公益性岗位,社区居民户数在3000户以下配备3名公益性岗位,3000-5000户的配备4名公益性岗位,5000户以上的配备5名公益性岗位,充分保障了社区工作力量。

  五是全面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把社区工作人员收入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考核结果相挂钩,建立一套完善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激励考核办法。社区工作人员基本报酬根据“星级服务型党组织”评星定级结果0-5星,相对应为上年度本地区社会最低工资的1.5倍、1.8倍、2倍、2.3倍、2.6倍、3倍;并为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和其他“两委”成员每月分别发放500、300和200元的岗位补贴;为取得国家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社区“两委”成员每月分别发放317元、181元、125元的职称补贴。据此测算,社区工作人员全额报酬最低能够达到2340元,最高可达4717元,比以前提高37.6%至96%,基本与机关科员到处级领导工资相一致,让社区工作人员感到光荣,切实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13

  一、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出台相应政策,不断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食品安全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一)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

  20xx年,按照“统筹领导、综合协调、分工负责、监督有力”的原则,我市调整了原有的组织构架,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卫生、农牧、质检、工商、商务、食品药品、民委等12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并下发了《在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实施专项工作委员会改革试点的意见》。委员会综合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在7个主要成员单位设立了专门工作办公室,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负责本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和监管。同时,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的绩效考评体系,形成了地方政府负总责、责任部门各司其职的监管格局,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年多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督查暗访140家次,下发查办通知书50多份,发现各类违法行为120多例,均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制保障得到加强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我市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同时,相继出台了《xx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条例》、《xx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了《xx市食品加工小作坊集中区建设质量技术安全规范》、《xx市学生早餐进校园卫生管理规范》、《xx市学生早餐进校园经营场所卫生标准》、《xx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等10多部政府规章,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重心下移

  各级政府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强化从田间到餐桌的日常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将餐饮业的日常监督和部分执法权委托乡镇行政执法部门行使,优化整合了监管力量,强化了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职能,使食品安全管理职能关口前移,解决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问题。把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建筑工地等纳入了日常监管的重点区域。通过日常监督,加大对各类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一定程度上净化了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境。xx年,xx市被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评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四)食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去年以来,各级政府针对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有关部门持续不断地开展食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了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瘦肉精”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所有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备案管理;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火锅底料备案管理制度;将“瘦肉精”纳入年度食品监测计划,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按屠宰量的5%开展了“瘦肉精”自检工作。对查出的问题,严肃处理,其中停业整顿135户,罚没款194.66万元,吊销许可证5户,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615户。全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得到了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考评组的肯定。

  (五)食品安全监管力争横向无缝隙对接

  为了解决食品安全分段管容易出现的监管空白和职责交叉等问题,市食品安全办承担全市食品安全兜底责任,牵头对职责模糊、情况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研究解决,确保所有食品安全问题有人管,力争食品安全管理无缝隙对接。针对长期以来豆芽菜生产加工监管职责不清,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在全区率先制定了《xx市豆芽菜生产技术规程(试行)》,并对全市豆芽菜加工进行了整顿规范,指导帮扶有一定信誉度、上规模的企业开展豆芽菜标准化生产,保障市民吃上安全放心的豆芽菜。督促餐饮企业与特许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签订收运、处置协议,餐厨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非法拉运现象明显减少。

  (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氛围逐渐浓厚

  调动社会力量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开通了“@银川食品安全”新浪微博,为网友投诉食品安全问题、反映食品安全线索提供了快速通道。开通半年多来,网友共发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微博1700多条,被转发、评论1万余条,回复2100多条。并依据网友提供的线索,组织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00多家,查处染色馒头、勾兑醋、未消毒餐具、染色西瓜子等食品安全问题38类、61种。向社会公布了各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对提供食品安全重要线索的举报人进行一次性物质奖励。xx年已奖励13人,发放奖金6800元,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把食品安全作为民生工程,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食品安全问题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反复性,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一)食品安全监管的个别上下级职能部门,在监管职责上划分不够明确,存在重复执法和执法缺失现象,监管的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

  (二)食品行业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基础条件差、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工艺设备落后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和市区内的一些小餐馆、小摊点,生产场所卫生条件差,存在安全隐患。

  (三)食品安全检测还存在设备不全、落后、老化等现象,尤其是县(市)区更为突出,难以满足食品安全检测的实际需要。

  (四)食品安全监管面广、量大,食品监管力量相对薄弱,有的企业屡查屡犯,监管工作对违法行为没有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五)贺兰、xx县和xx市的餐厨垃圾仍未按照《xx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定点处置,多数餐厨垃圾流入了养殖户,埋下了食品安全隐患。

  (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还缺乏一定的深度,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道德缺失,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淡薄,尤其是小型生产加工经营户的环境卫生、加工操作的规范性、质量控制制度的落实稳定性较差。有不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使不安全食品有了可乘之机和一定的市场。

  三、几点建议

  食品安全工作事无巨细,任重道远,必须常抓不懈。

  (一)强化组织协调,不断提升综合监管效能。要充分发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的职能作用,推进县(市)区实行专委会工作机制改革,不断理顺食品安全管理体制。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情况的督查暗访、考核评估,尤其要加强县(市)区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考核,强化基层政府的责任。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现有的各项工作机制,形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牵头,7个专项工作办公室跟进,其他成员单位辅助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推进机制。

  (二)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按照国家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两个链条、两个体系、一个网络”的保障体系。即: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加工、生产加工、出场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健全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检测、抽查制度和危险性评估、预警、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建立社会监督举报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三)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活动。各监管部门要强化对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加工,尤其是奶制品的监管,扩大对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疫工作。积极开展食品生产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要加强食品市场准入工作,杜绝“三无”产品进入市场。对餐饮消费经营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基本信息加强监管,对食品原料进货和消毒情况严格检查。对餐厨垃圾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定点处置,对擅自处置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清真食品加强准入监管,杜绝转让、倒卖、伪造《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牌的行为。加强食品的日常检验工作,购置先进的检测设备,扩大食品抽检的覆盖率,增加食品安全的快速检测站点,强化食品源头的监管。对儿童食品、可疑食品、投诉食品,根据监测情况及时调整监管重心,集中整治。各级政府要继续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小企业及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不失时机地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消费。

  (四)进一步推进食品加工小作坊集中区建设和管理。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生产场所卫生条件差,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等问题,采取建集中加工区,低租金、甚至不收租金等扶持措施,引导小作坊、小食品业主进入集中加工区,统一监管。

  (五)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借助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基层监督网络体系。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政府和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将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划片分区,形成纵横脉络清晰、条块覆盖全面的监管网格,实现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网格化管理。对正在搞试点和已运行的食品流通环节电子系统、肉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及各部门网站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开发利用科学有效的软件系统,实现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网络化实时监管。

  (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有重点地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参与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及营销人员的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培养社会责任感,树立质量和信誉意识,诚信经营。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14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为进一步了解我县职业教育发展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教科文卫工委,于月日至日对我县职业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分别听取了县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到县职教中心、县开发区部分企业实地开展走访座谈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县政府认真贯彻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坚持“”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职业教育有了新的发展。

  一是积极宣传引导,扩大职教招生。县教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等部门认真宣传贯彻《职业教育法》,着力营造全社会重视职教、支持职教的良好环境。面对社会上对职业技术学校能否学到真本事,就业能否保证等种种疑虑,全县上下通过对职业技术教育优惠政策、人才需求形势、就业信息和劳务需求信息方面的宣传,使一部分群众和学生家长对职业教育逐步改变观念。同时,各职校每年还组织教职工集中时间深入学校、学生家庭,大力宣传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动员职教对象参加职业教育,千方百计增加生源。

  二是面向市场办学,拓宽发展空间。为了使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紧密对接,结合经济发展需要,开始逐步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力求开设具有市场空间、就业前景看好的专业。目前县职教中心开设了计算机应用、工艺美术、电子电工、机械加工、汽车检测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旅游服务与管理和现代农艺技术、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农村电器技术等专业。在省市中职技能大赛中,县职教中心有人获得省三等奖、人获得市一等奖人获得市三等奖,学校获得市团体三等奖。

  三是开展短期培训,注重技能培养。非学历的短期培训,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的重要形式。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统计,在政府和行业企业的推动下,近三年职业技能培训达人次,培训工种涉及缝纫、电子电工、数控机床、黄酒酿造、焊工、钳工等,为我县劳动力转移就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技能服务支撑。

  四是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办学水平。县职教中心,借助原中学的教学资源,加快学校转型。经过两年多来的.努力,学校于年月通过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验收。民办江南职校自年创建以来,投入余万元,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校园面积已达万平米,校舍面积万平米。新的实训大楼和教学大楼正在建设之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保局还积极向上争取万元实训器材为职校提供实训服务。在师资建设方面,职校通过脱产培训、自我转型、社会聘用等多种途径,着力加强教师的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一支适应职教发展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如职校先后有名教师参加了汽车维修、机械、工程、数控、旅游管理等5个专业的国家级职业中学教师培训,名教师参加了省级教师培训,选聘名优秀技术员和工程师来校长期培养年轻专业教师和担当实训指导教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职校招生难和企业用工难现象较为突出。据统计,我县每年初中毕业生余人,除有相当一部分进入到普通高中学习外,再加上外出务工、县外职业学校的争抢生源,实际进入县内职业学校就读不足人,普职比远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年县职教中心和职校两所职校实际招生只有人。同时,随着开发区落户企业的迅速扩张,企业用工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主要表现是:一方面企业用工在数量上缺口较大,招工难问题开始凸现;另一方面县内职校学生毕业后首次就业到县外占有较大的比例,加上所学专业、课程与企业不能有效对接,人才需求进一步脱节,企业在当地难以招到满意的技能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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