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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调研报告

时间:2024-05-30 16:55:51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调研报告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调研报告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调研报告1

  根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专项调研的》(皖国土资函[20xx]771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摸清我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情况,我局组织开展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专项调研,现就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当前我县在土地利用方面的当务之急是向节约集约用地方向转变,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挖掘存量土地的潜力,我县出台了《旌德县国有土地收储运营暂行办法》,采取了一些得力措施:城市用地立足城区改造挖潜;工业建设用地严格按照四项指标控制供地;居民点建设用地通过整理合并“空村”建设中心村等办法节约用地。通过和积极探索,我们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

  二、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闲置、空闲土地消化利用情况

  我县现有城镇存量建设用地26宗,总面积208598平方米,其中闲置土地21宗,面积19202平方米,空闲土地4宗,面积3196平方米,批而未供土地1宗,面积186200平方米,为分期开发项目。目前,已有12155平方米闲置土地纳入我局土地储备中心进行储备运营,186200平方米批而未供土地也正在组织供地中。

  三、工业规划区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近年来,我县在工业规划区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同时,在执行中,严格按照《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四项指标(投资强度、容积率、系数、办公及设施用地标准),主要措施是:

  1、取消或严格控制项目预留用地。对需要分期建设的项目,根据其近期建设的实际需要进行供地;对于已建设投产的项目内预留用地,及时督促尽快按企业规划投资建设,同时不再受理其用地。

  2、把好工业项目用地关,鼓励引入占地少、用水少、能耗低、低污染、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项目。工业项目投资强度要求不低于27—77万元/亩。

  3、调整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提高土地利用率。工业项目容积率不低于0.4—0.8,建筑系数不低于30%。

  4、严格界定和控制企业配套用地。工业项目的行政办公等非型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5、加强对入园项目用地的跟踪管理,对未按规定时限建设的项目及时进行清理。对于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期限内开发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的土地闲置费,签于出让后满两年未动工建设的,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通过一系列措施,gdp由的7.56亿元增加到8.68亿元,增幅由7.4%增至10.2%。

  四、企业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我县企业改制多属破产关闭企业,至底,共完成国有工业企业改制18户,通过改资引进县外资金约5000万元,新办个体工商户521家,实现再就业1000人,返聘职工834人,投入固定资产6170万,办理职工退位手续4012人,新办民企29户,而未占一分新增建设用地。

  五、城镇村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我县在城市建设用地方面立足建成区改造挖潜,一可使旧城更新,二可使城市增容扩能,三可节约土地、耕地,积极实施“平改楼”和盘活“城中村”、“城中厂”用地,近来先后对老城区进行了三次较大规模的拆迁改造,城市建设用地70%来源于城区存量土地。

  从农村居民点用地来看,通过合理规划,引导农民“进城出村”,发展小城镇、中心村建设,迁村并点,建设农民多层住宅,整理“空心村”,退宅还田,到将可节约土地169.7公顷。

  我县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经济发展与节约用地两者之间还存在较多予盾,土地利用方式正处于转轨阶段,浪费土地现象还时有发生。今后的土地管理中,我们要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即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大手大脚用地向厉行节约用地转变,由宽松优惠供地向从紧从严供地转变,由约束性不强的管理向依法依规管理转变,大力提高土地利用率,有效保障土地供给,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调研报告2

  关键词:交通工程 前期工作 方法

  引言

  交通工程前期需要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的文件编制,而且需经诸多部门的审核批准,处理好路线跨越的公路、铁路、水利、航道、林业、自来水、天然气、电力、通讯等部门和沿线各级地方政府的关系,为开工建设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前期工作不仅对工程造价影响突出,而且还密切关系到土地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尤其在交通工程前期征地拆迁阶段还直接关系到当地的民生民情,为此,前期工作已经成为制约交通工程项目进展的主要瓶颈,如何做好交通前期工作,既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开展、控制工程质量和成本,又切实维护沿线群众利益,是交通建设管理者面临的一大新课题。

  1 工程前期工作的三个重点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分,一般包括: 预可行性报告(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报告、核准、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建设准备等阶段。

  重点一:成立项目筹建处或项目公司、代建指挥部。

  重点二:编制评估报告,取得批复文件。项目决策阶段,要遵循“十·八”原则,即编制好十个专项评估报告,与八个评估审核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其中土地预审、环境评估是前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是项目通过省发改委核准立项的必要条件。

  重点三:施工前的征地拆迁工作。它是工程建设的先行官,也是控制工程工期和成本的关键所在,同时也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确保工程顺利推进的前提和保障。

  2 工程前期工作的四大难点

  目前交通基础设施正值“基本适应”到“适度超前”的第二次历史性跨越的重要历史阶段,建设任务尤为繁重,而前期工作日益成为项目建设推进的首要难题。

  难点一:土地预审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核准或者批准建设项目前,应当依照规定完成预审,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包含土地利用的章节,内容包括规划选址情况、用地总规模和用地类型、补充耕地资金落实情况等。土地预审是项目核准的重要环节,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土地预审前必须由有资质单位编制土地规划调整方案并报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待土地规划调整方案批复后才能办理土地预审。

  难点二:耕地占补平衡难。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垦造耕地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一是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补充耕地质量。二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挂钩制度,实行占用耕地的建设用地项目与补充耕地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挂钩制度。三是规范跨市易地补充耕地工作,按照“先补后占”的要求,用于易地补充耕地的项目必须完成建设并经市国土部门组织验收和省国土部门复核确认。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建设用地复耕指标的跨市调剂,需经省国土部门批准。

  难点三:基本农田补划补建难。《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者占用。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立项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同时,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等有关税费。

  难点四:征地拆迁安置难。征地标准和补偿安置方案直接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如何平衡工程造价和维护老百姓利益是工作难点。在初勘、初测、详勘、定测阶段线路走向范围内抢建抢种情况严重,补偿政策调整、补偿要求苛刻,甚至某些地方政府借机提高要价,都给前期工作增加了难度。此外,高速公路是线形工程,造成当地群众出行不便,沿线村镇对高速公路部分存在抵触情绪,项目沿线政府和单位对路基方案、通道净高、“三改”方案、农居安置、补偿方案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超标准的要求,这也给征地拆迁工作和安置工作带来了难度。

  3 前期工作的五种方法

  在钱江三桥、杭州绕城高速公路东线、杭千高速公路、江东大桥、杭长高速杭州段工程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在对前几年完成的建设项目进行总结分析,针对目前土地形势更加严峻,土地政策更加紧缩,但基本建设的步伐又不能放松的大环境,项目前期工作只有更加注重工作方法,拓展工作思路,才能真正做好前期征迁这项集法律、政策、经济、时效为一体的综合性工作。

  方法一: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尽可能地核减用地规模。

  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项目可行性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修改,尽可能地核减少用地规模。在杭长高速公路(杭州段)的初步设计评审会前,指挥部与项目沿线的乡镇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设计交底,认真听取了地方对项目用地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关于余杭境内7公里高架下面的土地利用是主要问题。以往高架下面的土地基本是项目管理单位一围了事,杭长高速公路余杭境内的高架桥不仅贯穿了余杭三个乡镇,而且地方道路已有规划,将两路并一路的方案肯定是最佳选择,但这涉及项目公司、土地权属和高架桥桩基形式设计变更、工程造价提高等一系列问题,最终经与会专家从节约集约用地的角度对方案再三斟酌和论证,同意让设计部门进行方案优化,以达到对土地的最大利用。

  方法二:健全建设用地标准体系,优化工程建设用地标准。

  在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重新审改现有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杭长高速公路从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建设用地审批都严格执行国家用地标准,采取了先进节地技术、降低路基高度、提高桥隧比例等措施,降低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工程用地和取弃土用地标准,最终项目主线工程用地指标为7.0383hm2/km,低于《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文件确定的平原微丘地区公路建设项目用地7.7466hm2/km指标。

  方法三:熟练运用土地法律法规,规范有序破解征迁难点。

  高速公路从方案比选到项目实施往往要经历几年的时间,其间国家政策的变化、土地地域的差异、土地现状的改变、地方经济的发展等等都要求我们要合法、合理、合情处理前期征迁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我们在做好土地复垦、占补平衡、农保外移等工作的同时,更应该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房屋拆迁、三线迁移、改路改河等涉及地方切身利益的'具体工作中,只有切实做好了每一个环节工作,取得了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理解,才能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彻底解决征迁工作的“瓶颈”问题。杭千高速公路杭州段的路基大部分为软基处理且结构物设置密集,结构物施工时的二次开挖对软基处理非常不利,最终通过改建迁建方式,取消了27个结构物,减少了工程造价,确保了软基处理的时间和工程质量,也彻底解决了结构物设置引起的通道内积水、超红线用地、管涵标高误差等一系列问题。

  方法四:重点控制企业和民居拆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维护好老百姓的利益。工程前期离不开老百姓的支持,要把征地拆迁和长远的地方规划结合起来,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执行征地补偿政策,既要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又要切实保障群众的利益。杭千高速公路西湖区段涉及某村的农居拆复建的规划选址工作由于村民意见不统一,三易其址,指挥部同志不厌其烦地多次上门听取村民意见,并主动帮助与规划部门沟通,三改红线,最终达成统一意见,得到了村民的支持和理解,也使得日后的征地拆迁工作都得以顺利进行。

  方法五:加强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抓住有利时机开展工作。

  指挥部要与沿线乡镇村各级政府保持良好的沟通,随时掌握动拆迁进度,利用有利时机开展工作。发现有可能拖延交地的前兆时,应及时联系交涉,查明原因,尽早处理。杭千高速公路西湖区段某村因老村委班子解散多年来一直处于瘫痪状态,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市、区各级政府对此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征地工作。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正式组建了新的村委班子。指挥部抓住这短短的两天时间,做了大量的工作,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的评估补偿到位,207亩工程用地顺利交出,随后又该村的道路改道、涵管设置等问题,会同设计部门一次性予以解决。指挥部工作的高效和诚信也得到了村民的一致认可,为此,该村一改以往的抵触情绪,对工程的支持和配合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4 做好工程前期的几点建议

  做好交通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首先要了解和掌握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在项目前期工作进入实施阶段后,一方面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使其熟练掌握项目管理的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落实工作责任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意识,另一方面要紧紧依靠各级政府、沿线村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

  首先:成立交通工程前期领导小组。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由市发改委、国土、环保、财税、建设、交通、规划、林业、水利、农业、航道、海事、文物、地质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定期召开协调办公会,对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补划补建等难点问题统一考虑解决,提高办事效率,协调交通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政府各部门之间关系。同时,组建交通工程前期工作办公室,负责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等设计文件编制委托、上报等工作。

  其次:工程代建指挥部要落实前期工作责任制。

  代建指挥部要梳理出一套专业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并且用规章制度加以约束。通过明确岗位职责,责任到人,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纳入流程的对应环节,实现专业分工基础上的有机合作,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队伍凝聚力、执行力,落实前期工作责任制,明确项目各环节、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和一系列工作程序和制度。同时必须克服前期管理的随机性,聚集各方力量,提高前期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最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前期工作对人才队伍素质要求越来越高,需要从业者既懂工程技术,又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并且熟练掌握前后政策衔接,善于做人的思想工作。而从目前从事前期工作的队伍状况来看,整体存在年龄老化、学历偏低、主要靠经验办事的问题,与新时期前期工作需要从经验型向科学型发展不相适应。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调研报告3

  本文通过对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集约和节约用地的研究,分析当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 DF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主要做法

  1.1对于新增建设用地,将“节约”利用贯穿整个用地环节。

  在供地前,注重提高入区标准,利用门槛节地。通过上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有效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引导企业提高投入产出强度,使土地节约利用程度不断深化。在供地后,开展土地合同验收制度,利用监管节地。开发区自20xx年1月1日开始实行工业类项目竣工后土地合同验收制度,实现土地全程动态监督管理。

  1.2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达到“集约”用地目的。

  自20xx年以来,聘请高校和社会机构作为项目技术承担单位,分别开展了土地集约利用试点、评价及更新工作,建立并不断完善开发区用地信息数据库,推动开发区土地利用管理基础信息建设,摸清家底,探明土地潜力分布情况,为开发区科学发展,挖掘潜力明确了方向,同时,健全了开发区土地利用考核制度与长效机制,为持续、深入评价奠定了基础。为深入挖掘用地潜力解决新项目用地问题,开发区在集约利用评价成果基础上进行系统分析,明确开发区土地利用潜力类型和规模,重点对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进行挖潜。开发区规定企业对原有低效厂房进行改造,提高容积率,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并通过配套费和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强度,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及建筑密度,从而挖掘开发区强度潜力。

  1.3采取鼓励政策,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升级。

  依据开发区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制定差别化和针对性的地价政策,对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建设项目给予支持,并通过科学适当的价格杠杆手段,结合不同产业的工艺和经营特点,引导其在不同的园区适当集聚。目前,开发区已形成以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为代表的大型石油化工产业集群,以大众一汽发动机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集群,以佳能、东芝为代表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以辉瑞制药为代表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和以大连路明公司为代表的'LED产业集群。通过集聚效应,达到土地集约利用的目的。

  1.4积极参加模范县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用地氛围

  近年来,大连开发区十分注重发扬开拓创新精神,充分发挥先行先导作用,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途径和新模式。聘请专业机构,制定创建活动宣传方案。组织召开节约集约用地座谈会,在报纸、杂志发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相关报道和文章,在地方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以土地宣传日为契机,通过短信、报刊、简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以创建活动为杠杆,树立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导向,使全区上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达成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用地存在的问题

  目前,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制度体系不健全,政策措施不配套、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用地量的绝对减少和项目用地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

  3.解决措施和建议

  3.1要更新节约集约用地理念,实现土地资源科学利用。要把推进土地集约利用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资源配置水平、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土地资源观念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和土地管理方式转变。

  3.2要科学构建规划体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要围绕最大限度地提升单位土地的产出效益,依托区位及资源优势,建立和完善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主,各类行业、区域、项目建设等相关专题规划为辅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体系。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实施科学合理的产业布局和工业布局,合理控制区域内基础设施、社会各项事业建设和行政办公用地规模,严格按照行业建设用地定额标准核定用地量。

  3.3是科学构建节地模式,优化区域用地格局。适度提高生产性用地比例,降低商服业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比例,配置合理的生产防护和公共绿地用地比例,在兼顾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同时,最大化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3.4是构建集约型园区模式。通过立体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要以标准厂房建设为载体,不断强化“立体型”用地意识,向空中、向地下、向集约要土地,多渠道促进企业集聚。切实做到用地集约、产业集聚、布局集中、规模适度。实施产业集群发展模式。按照集群化布局、专业化招商、职能化服务的思路,积极实施产业集群发展战略,以产业集群发展提升区域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积极构建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的选址模式、规划模式、整理模式、调控模式、调整模式和技改模式等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模式。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调研报告4

  根据《关于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专项调研的通知》(皖国土资函[]771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摸清我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情况,我局组织开展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专项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当前我县在土地利用方面的当务之急是向节约集约用地方向转变,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挖掘存量土地的潜力,我县出台了《旌德县国有土地收储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采取了一些得力措施:城市建设用地立足城区改造挖潜;工业项目建设用地严格按照四项指标控制供地;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通过整理合并“空心村”建设中心村等办法节约用地。通过实践和积极探索,我们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

  二、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闲置、空闲土地消化利用情况

  我县现有城镇存量建设用地26宗,总面积208598平方米,其中闲置土地21宗,面积19202平方米,空闲土地4宗,面积3196平方米,批而未供土地1宗,面积186200平方米,为分期开发项目。目前,已有12155平方米闲置土地纳入我局土地储备中心进行储备运营,186200平方米批而未供土地也正在组织供地中。

  三、工业规划区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近年来,我县在工业规划区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同时,在执行中,严格按照《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四项指标(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标准),主要措施是:

  1、取消或严格控制项目预留用地。对需要分期建设的项目,根据其近期建设的.实际需要进行供地;对于已建设投产的项目内预留用地,及时督促企业尽快按企业规划投资建设,同时不再受理其用地申请。

  2、把好工业项目用地关,鼓励引入占地少、用水少、能耗低、低污染、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项目。工业项目投资强度要求不低于27—77万元/亩。

  3、调整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提高土地利用率。工业项目容积率不低于0.4—0.8,建筑系数不低于30%。

  4、严格界定和控制企业配套用地。工业项目的行政办公等非生产型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5、加强对入园项目用地的跟踪管理,对未按规定时限建设的项目及时进行清理。对于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期限内开发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的土地闲置费,签于出让合同后满两年未动工建设的,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通过一系列措施,gdp由的7.56亿元增加到8.68亿元,增幅由7.4%增至10.2%。

  四、企业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我县企业改制多属破产关闭企业,至底,共完成国有工业企业改制18户,通过改资引进县外资金约5000万元,新办个体工商户521家,实现再就业1000人,返聘职工834人,投入固定资产6170万,办理职工退位手续4012人,新办民企29户,而未占一分新增建设用地。

  五、城镇村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我县在城市建设用地方面立足建成区改造挖潜,一可使旧城更新,二可使城市增容扩能,三可节约土地、保护耕地,积极实施“平改楼”工程和盘活“城中村”、“城中厂”用地,近来先后对老城区进行了三次较大规模的拆迁改造,城市建设用地70%来源于城区存量土地。

  从农村居民点用地来看,通过合理规划,引导农民“进城出村”,发展小城镇、中心村建设,迁村并点,建设农民多层住宅,整理“空心村”,退宅还田,计划到将可节约土地169.7公顷。

  我县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经济发展与节约用地两者之间还存在较多予盾,土地利用方式正处于转轨阶段,浪费土地现象还时有发生。今后的土地管理工作中,我们要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即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大手大脚用地向厉行节约用地转变,由宽松优惠供地向从紧从严供地转变,由约束性不强的管理向依法依规管理转变,大力提高土地利用率,有效保障土地供给,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调研报告5

  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当前又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是关系民族生存根基和国家长远利益的大计,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条根本方针。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审查调整各类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

  (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年度用地安排也必须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之内。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

  (二)切实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科学规划。要按照合理布局、经济可行、控制时序的原则,统筹协调各类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规划,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

  (三)从严控制城市用地规模。城市规划要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科学确定城市定位、功能目标和发展规模,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加快城市规划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尽快出台新修订的人均用地、用地结构等城市规划控制标准,合理确定各项建设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态绿化建设。严禁规划建设脱离实际需要的宽马路、大广场和绿化带。

  (四)严格土地使用标准。要健全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抓紧编制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标准。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重新审改现有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凡与土地使用标准不一致的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要及时修订。要采取先进节地技术、降低路基高度、提高桥隧比例等措施,降低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工程用地和取弃土用地标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建设用地审批必须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对超标准用地的,要核减用地面积。今后,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开展涉及用地标准并有悖于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的达标评比活动,已经部署开展的相关活动要坚决停下来。

  二、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大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五)开展建设用地普查评价。各地要在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建设用地普查评价,对现有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和投入产出情况做出评估,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好建设用地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今后各项建设要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努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六)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20xx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向国务院做出专题报告。

  (七)积极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对适宜开发的未利用地做出规划,引导和鼓励将适宜建设的未利用地开发成建设用地。积极复垦利用废弃地,对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以及经核准报废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应依法及时收回,重新安排使用;除可以继续划拨使用的以外,经依法批准由原土地使用者自行开发的,按市场价补缴土地价款。今后,要严格落实被损毁土地的'复垦责任,在批准建设用地或发放采矿权许可证时,责任单位应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复垦费。

  (八)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地,要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财政、税务部门要严格落实和完善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税收政策。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抓紧研究制订土地空间权利设定和登记的具体办法。

  (九)鼓励开发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国土资源部要研究建立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和土地管理绩效等评价指标体系,加快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估工作。凡土地利用评估达到要求并通过国家审核公告的开发区,确需扩区的,可以申请整合依法依规设立的开发区,或者利用符合规划的现有建设用地扩区。对符合“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要求的部级开发区,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

  三、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

  (十)深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国土资源部要严格限定划拨用地范围,及时调整划拨用地目录。今后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外,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要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对其中的经营性用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其他建设用地应严格实行市场配置,有偿使用。要加强建设用地税收征管,抓紧研究各类建设用地的财税政策。

  (十一)完善建设用地储备制度。储备建设用地必须符合规划、计划,并将现有未利用的建设用地优先纳入储备。储备土地出让前,应当处理好土地的产权、安置补偿等法律经济关系,完成必要的前期开发,缩短开发周期,防止形成新的闲置土地。土地前期开发要引入市场机制,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经过前期开发的土地,依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出让。

  (十二)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土地出让前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供应方案,明确容积率、绿地率和建筑密度等规划条件。规划条件一经确定,不得擅自调整。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督促及时开发利用,形成有效供给,确保节约集约利用每宗土地。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价款的,不得发放土地证书,也不得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土地证书。

  (十三)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工业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包括配套的办公、科研、培训等用地),以及同一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建设、水利、环保等部门制订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拟定出让地块的产业类型、项目建议、规划条件、环保要求等内容,作为工业用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工业和经营性用地出让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严禁用地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圈占土地,通过补办用地手续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十四)强化用地合同管理。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要严格约定建设项目投资额、开竣工时间、规划条件、价款、违约责任等内容。对非经营性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应当约定或明确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依法出让。

  (十五)优化住宅用地结构。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供应住宅用地要将最低容积率限制、单位土地面积的住房建设套数和住宅建设套型等规划条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确保不低于70%的住宅用地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建设,防止大套型商品房多占土地。

  四、强化农村土地管理,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十六)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指导、督促编制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划定村镇发展和撤并复垦范围。利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必须符合规划,纳入年度计划,并依法审批。严格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禁止“以租”将农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

  (十七)鼓励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要在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原则下,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按规划稳妥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民住宅建设要符合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住宅建设用地要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对村民自愿腾退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购买空闲住宅的,当地政府可给予奖励或补助。

  (十八)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人均住宅面积等相关标准,控制农民超用地标准建房,逐步清理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问题,坚决防止产生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新的一户多宅现象。

  五、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

  (十九)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要对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执行实施全程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供地计划、结果及实际开发利用情况等动态信息。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分析,研究完善加强土地调控、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措施。

  (二十)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要将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没有国土资源部门的检查核验意见,或者检查核验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二十一)加强各类土地变化状况的监测。运用遥感等现代技术手段,做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建立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全面掌握各类土地变化状况。国家每年选择若干个省级行政区,进行全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状况监测。重点监测各地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减少和违法用地等情况,监测结果要向社会公开。

  (二十二)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监管。国土资源部要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用地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严重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将企业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信息纳入有关部门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对房地产项目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完成土地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的企业,应审慎贷款和核准融资,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滚动授信;对违法用地项目不得提供贷款和上市融资,违规提供贷款和核准融资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调研报告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节约集约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不断完善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把创建活动作为以资源利用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力抓手,发挥资源节约集约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中的作用;在创建活动中,不断总结推广节约集约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使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成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自觉行动和社会共识。

  二、总体部署

  创建活动对象为全市所有县(市、区)和产业集聚区。

  创建活动分达标和创优两个层次开展。达标是指达到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指标标准体系框架所规定的基本标准。达标为普遍性要求,原则上全市所有县(市、区)和产业集聚区均应当在三年内达到规定的标准。创优是指达到指标标准体系各指标项所规定的标准。创优是更高的要求,每年由已达标的县(市、区)和产业集聚区自愿申报,从中评选出2个县(市、区)和4个产业集聚区,授予“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由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给予奖励。同时,向省国土资源厅推荐并被评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的,由省国土资源厅在相关政策方面给予奖励。

  先进单位和模范县(市、区)评比实行届别制。如不出现达到一票否决标准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获得的`荣誉称号可保留三年。

  三、年主要目标

  1、开展试点工作,把创建活动大张旗鼓地搞起来。

  2、构建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

  3、形成创建活动的基本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

  4、评选出一批先进单位。

  5、总结经验,探索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研究提出制度层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方法步骤

  年是创建活动启动之年。10月份召开全市创建活动启动大会,重点选择一批近年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方面效果好、模式新或工作突出的县(市、区)进行试点。年底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的考评指标,对试点单位进行测评,达到模范单位标准的授予荣誉称号。

  年全面启动创建活动,按照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三个层次开展常态化创建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各县(市、区)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节约集约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把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要求、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抓住创建契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形成适合本地区的指标标准体系,研究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新机制,将科学发展的理念实践好、落实好。

  (二)做好宣传,扩大影响

  各县(市、区)要加强创建活动的宣传,制定宣传方案和各阶段的重点宣传内容,适时对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重要进展、典型经验等进行宣传报道,引导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关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扩大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各县(市、区)和各产业集聚区要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跟踪进展情况,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通报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典型推介等形式宣传典型,交流经验,扩大影响。

  (三)稳健推进,及时总结

  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地试点工作方案的具体安排,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在试点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把创建活动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在完成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突出特色,及时总结,研究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合理开发利用的新机制,为创建活动的扎实、持久推进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六、奖惩措施

  1、加强绩效考核。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环保等部门抓紧制定考核细则,跟踪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市政府对全市县(市、区)、产业集聚区,分示范、先进、达标三个层次予以通报表彰。

  2、建立激励机制。对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市政府每年从土地收益中拿出一定资金进行奖励(包括标准化厂房建设和土地储备工作),同时在安排下一年度用地计划时给予奖励,在安排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时予以倾斜。

  3、严格惩罚措施。对完不成年度创建任务的单位,由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期间暂停其建设用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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