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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作文500字

时间:2021-04-06 11:36:4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精华】读后感作文500字合集9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作文500字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华】读后感作文500字合集9篇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1

  美是衡量人的一个标准,但外在美与内在美是截然不同的。外貌并不可靠,每一个善良的面孔背后,都有可能藏着一颗邪恶的心。人不可貌相,心灵才是沟通的窗口。在《与美同行》中,最令我震撼的,是那位卖茶叶蛋的老爷爷。

  相貌不凡的张杰是一位来自上虞的老人。在香港打工的二十几年里,他持续资助家乡的教育,至今已累计1200余万元。他为家乡学校捐建了图书馆,教学楼和宿舍楼,还购置了许多器具。这一举动让千千万万的学生受惠。这么多年来,张杰一直都在问自己一个问题,我要坚持吗?我是不是应该留些给子孙?这念头很快消失了。

  美是给别人的,是从内心发出的。只有这样的美,才是真正的好。正如张杰所说,“自己好,不算好,故乡好,才算好!”是啊,我们活着,是为了别人更好的活着。为了国家的智慧,更是为了大家的幸福。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一个人扶起了一位老人,老人却硬说是扶她的人推的。杭州常有此事,。人们都开玩笑,说是扶不起。怎么就扶不起呢?若不是害怕失了金钱,若不是想让生命消逝。这不值得。

  世上的美有很多人具备,正如“最美妈妈”吴菊萍、“最美司机”吴斌、“最美教师”张丽莉……在我们的身边不是没有美,只是我们没有一双发现美得眼睛罢了。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2

  那一天全班在图书馆内阅读品味书香时无意中看到了挨鞭童这本书。起初我并没有想到要看这本书的内容因为它的封面设计看起来灰灰暗暗并不迷人。不过经由玉香老师的介绍说这本书十分精采故事情节远较乞丐王子更曲折好奇心的趋使使我决定一窥究竟打开这本书便被深深吸引。挨鞭童这本书主要是在说教育和友谊的重要。书里的主角是搞怪王子和挨鞭童吉米二人。王子是一个被国王彻底宠坏喜捣蛋恶作剧不爱读书的男孩。他很瞧不起吉米总认为他只不过是个没人要的小孩能从流浪儿变成挨鞭童穿丝绒衣服就很不错了。而吉米原本是个快乐的游街童不幸被带到王宫里当王子的代打人他聪明伶俐同样也看不起不会写自己名字的王子。有一天王子对王宫一成不变的生活感到无聊於是逼迫被囚禁的吉米和他一起离开王宫展开一段惊险刺激且改变他们两人生命的冒险之旅。故事中的王子傲然任性但在遭到绑架为了逃脱匪人追逐时卑贱的挨鞭童挺身而出说明自己是真正的王子期盼真王子趁隙能脱困。在下水道逃窜狂奔时是挨鞭童拉著王子的手躲避肥壮的巨鼠。这让从来没来握过手的王子第一次强烈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基本温暖。全文生动的文字流畅的叙述快节奏的情节让人舍不得阖上书页。我觉得这个故事里的王子有点像乞丐王子书中的爱德华王子。他们都是走出了温室般的皇宫才体察到外面实际的生活情景进而得到前所未有的人生启示。如果王子没走出皇宫他就没有办法了解到:其实自己在这世界上是多麼的渺小即使是拥有尊贵的地位纯金的皇冠若只光靠著阶级地位自己却一味任性行事以地位身分取舍朋友最后终将失去所有的同伴而令自己陷入无边的孤寂。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3

  《水孩子》是一本非常不错的童话故事书,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刻的体会出了这个道理:比恨更厉害的武器是爱,比毁灭更有用的途径是包容。

  故事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汤姆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孩子,他的老板十分恶毒,天天欺负他。一天在去干活的路上,遇见了化身普通妇女的仙女女王。在仙女的暗中保护和引导下,汤姆变成了一个快乐的水孩子。但他的坏习惯还是没改。他只有一个人去学习,就这样他开始了奇妙的旅途,他历经种种困难和奇遇。还与他的老板交流,让他的老板走出罪恶的深渊,成为一个会包容他人,关心他人的男子汉。

  读完这本书,我真心为汤姆而开心,因为最终他选择了包容与爱。与此同时,我也很崇拜汤姆,决心向他学习。

  有一次,我和一个朋友因为一些小矛盾而闹翻了天,而且他还与我的另外一个知己结成了仇家,使我的火气更大。一怒之下,我决定再也不理他了,而他竟然狠狠地打了我一下。我立刻打了他一下,气呼呼的走了!

  后来,我的那位朋友遇到了困难,求助于我,我本想帮他,可是我的知己可不乐意了,对我说如果帮忙就和我绝交。正当我进退两难时,我想起了汤姆,他能包容曾经虐他的恶老板,我为什么就不能包容昔日的好友呢?最后我选择了帮助他。并且向那位知己说明原由。从此,我们三个比以前更加友好了!

  宽容使得从前经常虐小汤姆的恶老板,留下了悔恨的泪水。生活中,能说服人心的,往往是包容,是――爱!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4

  涌动着浓浓的孝。它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

  蔡顺很小的时候,与母亲相依为命,因为战祸,母子二人的生活十分艰苦。为了活命,蔡顺只得外出乞讨,但他总让母亲吃好的食物而自己吃野菜充饥。有次,有次他没有讨到食物,但看到了桑椹,于是他把黑色和青红色的桑椹分别放入篮中,为的是他那眼睛不好使的母亲容易拿到黑色甜的桑葚,自己则吃青红色酸的桑葚。母亲死后,一到下雨天他就去守着母亲的墓防止母亲害怕。

  蔡顺是一个孝顺的人,他用尽一生去报答母亲的生养之恩。而生活在幸福时代的我们又是怎样的?

  今天,在食堂,我们谈论着将要到来的假期,一个个都兴奋不已“我要先睡觉,谁都不能扰我”“我要玩游戏,一定要玩通宵”等。同志们陆续发表意见。突然,“你吃不吃”一道带火气的声音打断了我的兴奋,一个男生面带不逊的坐在桌前,动作利落的把菜打翻,那为父亲立刻怒火中烧,抬手给了他一巴掌。我们都楞住了,那为父亲好象有些后悔,但那孩子只是用仇恨的'目光瞪着他父亲,那样的目光让我感到害怕。

  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我们很任性。生我们养我们的父母是不会伤害我们的,但我们从来不明白这些,我们只知道索取从来不会付出,并且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可这世界上没有天经地义,有的只是父母的无尽的爱的给予,我们应该珍惜,学会回报。

  悄悄的,回家的第一件事改变了。是先买礼物呢?还是先拥抱他们,还是先说谢谢……

  父母给予我们的爱是无私的,但我们不能一味自私的索取,我们应该用心地回报他们,即使是一些小事。勿要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在”时再后悔。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5

  简单说这是一本由外到里,由浅至深的礼仪书。封面是很可爱的粉红色,单个白色蝴蝶似的LOGO。内容从细节处入手,如:姿态、谈吐、行为、着装开始,以小见大的说明如此处理的缘由,从行为上注意直到潜移默化到精神层次上。阅读的时候非常轻松,每个章节都是非常实际的操作,简单明了甚至是直白的诉说你该怎么做,为什么要这样做。

  初读时非常轻松,半小时不到的时间就把整本书看完了。细品之后才发现别有洞天,礼仪也好,气质也罢,说穿了就是你的精神世界是如何的。锻炼气质其实就是通过行为上的转变带动心灵上的转变。书中举了简单的例子,如房间是凌乱的像垃圾场,出门时打扮得像个贵妇这可能么?在家里就能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谨言慎行的人,出门会变成口无遮拦的泼妇么?这基本上是不可能。

  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就是从些微小的事情上逐渐拉开距离的,此书的特点就是把细小的容易忽视的小节单独罗列出来,简单分析,改或不改就是读者的自由了。

  有点不甘心,写出这种通俗易懂、方便易行的礼仪书的人为什么不是中国人。想想又释然了,中国本是礼仪之邦,古有言传身教一说,只保留了少部分如礼记之类的思想精华,其他的就由文化教育、家庭规矩中潜移默化的代替了。不可否认的是传统文化中的很多精华被我辈忽视了,礼仪这样基本的规矩也在一点点的落寞,比较欣喜的是就算落寞了也会被重新点燃,哪怕只是读了一本礼仪书而已。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6

  历史上的长勺之战,是春秋时期的一次著名战役,记载了这次战役的文字就有一篇叫《曹刿论战》。文章以传神的笔墨记载了曹刿自荐与破敌的经过。

  读完这篇短小精悍的文章后,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曹刿论战是个担心国家,以国家利益为重的人。同乡问他为何要去管国家的事。曹刿说:“肉食者鄙,未能远谋。”意思是那些达官贵人没有远谋的。这里可以发现他作为一个老百姓却担心国家大事,在他的身上,体现了一个普通百姓以国家利益为重的品质。

  二、曹刿善于抓住战机,既谨慎又有耐心。齐军击鼓三次后,曹刿才进军,打得齐军落荒而逃,这里说明他有耐心,沉得住气,很理智。当鲁军个个迫不及待地想要上阵杀敌时,他可以忍住,不会盲目冲上去。可他为何要等齐军击鼓三通后再出军,可以用他的那句名言来解释了: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就是他善于抓住战机的表现。齐军逃后,鲁庄公下令追击,曹刿说不可。随后跳下车,俯身看敌军败退的车辙,又上车遥望敌军旗帜,才下令追击。原来他是要看看敌军败退的车辙是否纷乱,旗帜是否东倒西歪,以此来判断身在曹是否真的败退,这里也体现了曹刿很谨慎,不贸然追击敌人。而他竟能从车辙、旗帜中观察到敌军没有埋伏,是真的败退,也能体现他很聪明机智。

  三、鲁庄公也是值得肯定的,他能在国家危难时认识到自己的无能,让曹刿得以自由发挥自己的才干,不得不说是难能可贵的,不然曹刿可能青史留名吗?

  不过,我有一点不大明白:若齐军有埋伏,假装败退时也是车辙纷乱,旗帜东倒西歪,装得十分逼真,那么曹刿岂不中计了?总而言之,这篇文章体现了曹刿非凡的作战的智慧,虽然现在已经不经常打仗了,但曹刿非凡的作战的智慧依然令我钦佩。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7

  小水精和很多普通的小孩一样,他调皮又聪明,既得到过表扬,也受到过批评。但是,唯一不一样的原因是,水精,水精,都是住在水中的嘛,虽然他们只是长了绿头发和手上有蹼和人类不一样,但是差距还蛮大的嘛,比如说:吃饭吃炖蝌蚪啊;在陆地上太久,会得病呀;游泳,游得快又不用到水上呼吸呀等等。

  水精一家快乐的生活在磨房池塘里,小水精刚出生没几个月就会游泳了,过了不久,水精爸爸带他熟悉了整个池塘,让小水精记下了鱼儿、蜗牛和水甲虫等小动物的名字。渐渐的,渐渐的,小水精长大了,不用只能呆在家里的客厅里游泳了,可以自己一个人到磨房池塘里了,不用再听爸爸妈妈的话了,每天小水精都要探索一下磨房池塘,到一个个角落去探探险,看看有什么新奇的东西可收藏和观察。

  一天,小水精正在岸上闲得无聊时,突然看见三个男孩正在“烤石头”,而且烤过后他们还吃掉了那些“石头”。小水精一问才知道,他们原来是在烤土豆,于是,便大胆的咬了一口——嗯!太好吃了!小水精觉得人吃的东西和水精的一样好吃。

  冬季的脚步慢慢的袭来,大雪覆盖了城市和磨房,冰层笼罩住池塘,水精们又要开始漫长的冬眠了,为了迎接春天的到来,小水精闭上眼睛,盼望着冬天快点离开。

  我觉得“烤过的石头”(烤土豆)这章很幽默,“呜哩哇啦”和“二十五巴掌”这两章都又好玩又好笑,“盒子里的闪电”(其实是火柴打出来的火星)很令人迷惑也很让人想开怀大笑!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8

  自从读了《冬不拉》这篇课文,我一直感受颇深,以至于一星期后的今天写这篇文章时,仍是感慨万千。

  文章讲了哈萨克民族一个叫冬不拉的王子为了全族人的安全,为了不让国王父亲愁眉不展,冒死去和灰熊搏斗,最后与熊同归与尽。国王焦急地想知道儿子的下落,可没人敢告诉他这个令人伤悲的消息,最后一个叫阿肯的农民用琴声告诉国王悲剧的发生。读了这一课,我发现,我所需要的一些精神就在这课里。

  我敬冬不拉王子的勇,当他要去杀死灰熊时,他难道不明白这是多么危险的吗?当熊掌击向他时,他难道不会躲吗?可如果他不去冒险,全族人生活便不会有安宁,国王父亲会一直愁眉不展,如果他在危急时刻躲起来,便会丧失杀熊的最佳时机,他为什么去冒险,全凭他过人的胆识和大无畏的心!想想我,到公园玩时当滑车从高空俯冲下时都吓得闭上眼睛,更别谈去和灰熊搏斗了,比一比冬不拉王子,我真是太缈小了。

  我敬阿肯的智慧,当人们无法告诉国王悲剧时,他想出了用琴声告诉国王真相的办法,并用琴声洗去国王心中的伤痛,单论智慧,我不如阿肯。

  我敬国王的情,当他听王子说要要去杀熊时,他苦苦劝阻,当王子音信全无时,他坐卧不宁,愁得头发胡子全白了,当他明白王子牺牲时,他泪如雨下,痛哭流涕,但他理解了儿子的选择……这是多么可贵的父亲情啊!

  总之,这课中让我受益的很多,我要从中吸取我需要的精神食粮。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9

  在我读过的许多故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来过,我很乖》。故事讲述了一位农民收养了一个被遗弃的女婴,并给她取名余艳。但因为家境贫穷,买不起奶粉,只好喂米汤给她喝,所以小余艳自小体弱多病。小余艳聪明过人,不仅家务活干得井井有条,破旧的墙上还贴满了奖状。但不幸就在一天早上发生了。

  这天上午,小余艳突然流鼻血不止,到医院检查后,医生确诊为急性白血病。可是余艳的家境十分贫穷,付不起高昂的医药费,小余艳劝父亲不要治疗。

  这件事被报社的记者知道了,于是记者报道了余艳的事件,感动了很多好心人,仅仅一天就募捐了56万元。可是病魔最终没有放过她。小余艳知道自己不可治愈之后,竟给自己写了一封遗书。遗书中写道,让记者阿姨看好爸爸,不要让他太伤心,并把钱分给其他白血病患者,对自己的要求只是买一件新衣,照一张相,好让父亲在想她时看看。她离开这个世界时只有八岁,她的墓碑上深深刻着六个字“我来过,我很乖”。

  第一次读完这个故事,我很受感动,眼泪不禁流了下来。这个聪明、伶俐的孩子虽然命运如此多舛,然而她让我知道,要勇敢地去面对生活中的挫折,乐观向上;她让我知道,一个真正善良、聪明的人,对自己的要求是那么少,而考虑到别人是那么多;她让我知道,不仅要认真学习、踏实做事,还要关爱身边每个人……

  作为同龄的我们,拥有健康的身体,优越的物质生活,更应该珍惜这一切,自立自强,在感恩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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