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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草房子有感

时间:2021-05-26 15:22:4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草房子有感15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草房子有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草房子有感15篇

读草房子有感1

  《草房子》是我初中的第一本必读书,连我的班主任语文老师也在读,所以今天当这本书摆放在我的书桌上时,我像得到了盼望已经的礼物般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不一会儿我就被作家曹文轩笔下活灵活现的男孩“秃鹤”给迷住了,他的真名叫陆鹤,因为先天秃头,他的童年几乎是在嘲笑声中度过的,我一边读一边想象着在一个农村小学里,孤独的一个男孩,没有一个朋友和玩伴,那是一幅多么可怜的画面。当我读到他的同学楚楚抢走他的帽子,帽子在同学中间被嬉笑着传递,我恨不得自己是孙悟空,摇身一变变置身于书里,走进麻生小学,抢过帽子,做“秃鹤”的好朋友,给他送去力量。

  我急促地往下读着,我读懂了他的自卑,他的眼泪,他为什么不想上学了,我为他的性格变化担忧着,终于他开始报复了,当班主任老师因为他的形象担心出操比赛时,他坚定地要求参加,他甚至不再害怕取笑他的任何人。好在事情终于有了转机,在一次话剧演出中,他自己推荐自己出演了“秃子连长”,他全心投入演出赢得了同学的赞赏。

  读完《草房子》第一章,无法平静的心让我情不自禁地思索。发生在秃鹫身上的故事,在我们的生活中又何尝没有呢,我真想在这一刻告诉世界上每一个人,把嘲笑变作欣赏吧,看惯了满头的黑发再看秃鹤那闪闪发光的脑袋,你们不觉得很美丽吗!

  比身体残缺更可怕的是心里的残疾。我想起了刚学完的作家史铁生,双腿残疾,却写出了那么多美丽的文字。因为他的母亲在临死前对他说:“好好活着!”

  生活中,我们不要做取笑别人的人,也不要因为自己的不完美而失去信心。自信、阳光坚强,每个人都要这样活着。

  《草房子》,让我迎着太阳,开始了我美好的初中生活。

读草房子有感2

  《草房子》这本书中的文学精华满山遍野,遍地开花:善良,尊严,顽强,勇敢,淳朴。一个又一个发人深省的故事,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灵。

  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要数杜小康了。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由于他家的商船沉没,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成绩优异的他不得不放弃学业,跟着父亲放鸭子,在学校门口摆地摊,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困难面前显得格外勇敢和坚强。这种永不言弃,勇于挑战困难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不禁想起了今年高考失利的学生,有些人接受不了残酷的现实,承受不了沉重的打击,选择了极端的生活方式,匆匆结束了年轻的生命,正是因为他们在学习的田地里没有辛勤耕耘,所以才不会在高考的季节里收获硕果。这些高考失利的学生和杜小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都是生活的弱者。

  通过读《草房子》这本书,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每个人的一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不能退缩,要满怀希望,微笑着面对生活。

读草房子有感3

  暑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阅读了作家曹文轩的《草房子》,一拿起,就不曾放下,决定把这本罕见的精品小说“看”个透。从封面到扉页,从简介到作家与作品,我都一字不漏,细细品味,就连定价也不放过。

  这本《草房子》可谓文学界的一本精品,是关于“美”、“力”与“真”的梦想展开,由于富有生活底蕴而更具普遍性。他的用词用句恰如其分,从引子到结尾,逐字逐句都包含作者的真实情感,由始至终充满美感,至始至终我都被感动的落泪。让我最感动的是最后一章“药寮”,主人公桑桑病了,他害怕自己会很快死去,为了弥补自己之前的过错,他决定在病况恶劣的情况下,带妹妹进城,让妹妹开开心心地好好玩一次!虽然这个片段并不是这一章中最主要的地方,但作者还是进行了细致的描写,看了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息。就是这样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在作者的笔下却写得生动形象。同样让我记忆深刻的是第四章“变地”中,秦大奶奶拼了老命与学校争地到拼了老命去救护学校的一只南瓜,这奇特的故事在表面的诙谐和滑稽中透出一种人生的苦涩,如那些在野风中摇响着叶子散发香味的苦艾,令人惊奇的是那一颗饱经沧桑的灵魂居然还是那么无暇的纯净。

  《草房子》这本小说作者是一个有梦想的文化人,我想我不仅仅是被小说中主人公的遭遇感动,更是被文化人心中倡导的“真善美”的梦想感动。

读草房子有感4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有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又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和又柔弱又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作家曹文轩伯伯笔下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故事中撼动人心的人物是秦大奶奶,她是书中非常顽固的一个人吧,可她是真的顽固吗?她不是,她只想守护自己辛苦一辈子买来的地。可当地人却认为秦大奶奶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把她赶到另一块地。秦大奶奶不甘心就去告,最终又回到了油麻地小学。可是过了不久,油麻地小学二年级的学生乔乔,不小心掉到河中,秦大奶奶为了救乔乔,却自己掉入了河里,这下总改变变了秦大奶奶在众人心目中的形象。秦大奶奶恢复后,总让油麻地小学的小姑娘们去她的小窝棚,秦大奶奶便给她们扎小辫或采凤仙花染指甲。小姑娘们也愿意去秦大奶奶的小窝棚,如果谁没去上课,老师就叫人去秦大奶奶的小窝棚找她。这样的日子过的多好呀,秦大奶奶时不时就在校园里转悠。有一天,秦大奶奶看见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南瓜漂到河面上。秦大奶奶看到了,就想用拐杖去捞,可是还没捞到。秦大奶奶却一下脚滑掉到河里了。秦大奶奶去世了,全油麻地小学的师生都来为她守灵。墓地是桑校长选的,他说:“总要给老人家找个好地方安息。”

  回想着一幕幕,到从前桑桑一家搬来时,桑桑却以一个孩子的角度去认识秦大奶奶,有时候会不会是大人们的忧虑太多了呢?

  是啊,美的力量不亚于思想的力量……

读草房子有感5

  书桌上的白试卷狞笑着,企图吞噬我。我瞪了它一眼,手中的草稿纸开始“沙沙”作响,我用力地把草稿纸“一刀两断”,又“五马分尸”,最后,与我的发泄一起落入垃圾桶,一时快意不少。心中却有很多疑问:我为什么要学习?我的身体说:“没意义,没有学习,你一样生活。”我的心说:“你要读书,插上它的翅膀,飞去梦想的'地方。”我应该听从内心,可我害怕,怕今后的坎坷,我不行,怎么办?目光注视着我的书架,忽然眼睛看到了我最爱的一本书——《草房子》。

  初读《草房子》,我喜欢勇敢、善良、有义气的桑桑,羡慕他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后来,再读《草房子》,却开始佩服起了杜小康。

  杜小康曾经是油麻地小学最富有的学生,他家的“红门”就是当地富有的象征。他那无忧无虑的银铃般的笑声让人难忘。然而,一场家庭突如其来的变故犹如晴天霹雳,噩运却让他优越的生活一落千丈。刚开始他不能接受和面对这样的事实,在生活上做步步退让的杜小康做了最坏打算,只要能继续上学,生活总还有希望。可到了后来上不起学的他只好跟着爸爸去芦苇荡放鸭求生活的温饱。当然,芦苇荡没有丰美的水草,那是一个荒无人烟的世界,天空、芦荡、大水、狂风、暴雨、孤独、忧伤、生病、寒冷、饥饿……这一切,既困扰、折磨着杜小康,但也在教养、启示着他。杜小康在磨难中一点一点成长起来了,他学会了面对困难,学会了为家人分担,他学会了坚强,他还学会了勇敢……放失败了!杜小康勇敢地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红门”早已荡然无存,但是困境使杜小康自觉承担起了家里的所有责任,不知不觉中长成了一个坚强的男子汉。

  我是为杜小康感到骄傲的,因为他秉着不变的坚持,穿过了风雨,见到了绚丽的彩虹。他经过痛苦蜕变拥有了坚强的翅膀。看来,困境,既是磨难,也是成长。突然,我想到了自己……

  曾经学习成绩一向遥遥领先的我,进入高年级后成绩直线退步,我又后悔又着急,伤心沉闷中下定决心努力却又迟迟不见成效。终于,我放弃了努力,接受了现实……我的心中空荡荡的,不禁为自己的懦弱感到悲哀:如果……如果杜小康也像我一样轻易就放弃了自己,又该会有怎样的结局在等着他呢?天天与鸭相伴,消沉了意志?放鸭失败后怨天尤人,在愤愤中煎熬日子?可……

  这一切的可能都没有成为最后的可能,杜小康在磨难中成长了,所有的磨难都成了成长的洗礼。面对困难坚定自己前进的目标,就一定能收获。想到这里,我突然感到很惭愧。我的目标呢?信念呢?就连一点作业也克服不了,将来会成什么气候?恩,这么多年都拼过来了,不能半途而废。

  我拿起试卷开始做起来,不知怎么的从“焦头烂额无思绪”到“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应该是我豁然开朗的缘故吧!困难,我向你发出挑战,坚定信念一定能见到雨后的那道虹!

读草房子有感6

  读完《草房子》就像品完一杯香茗,那份自然的清香萦绕在心头,久久挥之不去。纯净的文字,纯真的乡情,纯朴的风物,纯美的人性,“纯”和“美”是对这本书醉简单的概括。它是那样的真实自然,弥漫着原始的未加雕琢的自然气息的唯美,美得动人心魄,美得洗去俗人的浊气,它是一种伤感的美,让人觉得苦难也可以这么美,不过却让人的心生疼生疼的。

  油麻地小学的孩子在苦难的面前以一种坚忍的姿态去默默承受,他们瘦小的身躯在那一刻显得如此高大,散发着一种刚毅的美。

  陆鹤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充满无助与孤单,他常常坐在小镇水码头最低的台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可是他最终凭着自己对尊严的执著坚守找到了自信,让所有的人对他刮目相看,他爽朗的笑声响彻油麻地。

  纸月,一个内向柔弱的女孩,却拥有一颗坚忍不拔的心。和奶奶相依为命,一个人来去几里路坚持上学,风雨无阻,邮用她一颗幼小稚嫩而善良坚忍的心默默给人以力量。她关注的眼神,一篮篮新鲜的鸡蛋和青菜,都给疾病中的桑桑莫大的安慰,这注定纸月有一个坚定的人生。

  桑桑,小说中贯穿始终的主人公,他的独特,他那种隐隐的普爱之心处处给苦难的朋友一无形的力量。他支撑起油麻地孩童的一片天空,注定他在“一大片金色的草房子中走出疾病,走出油麻地,走向那只巨大的旋转的花环”。

  即使物质贫乏,即使病痛的缠绕,即使再难的将临……一切悲惨丑陋的事都掩盖不了那些孩子美丽的心,他们在苦难中坚强,在爱中成长。即使有一天大家都分开,一切都在改变,那份曾经珍藏在心中的美好回忆却永远不会变质。

读草房子有感7

  作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我很喜欢故事中那个“异想天开或者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古怪行为”的小主人公桑桑。

  当桑桑为了引人注意,在酷热的夏天穿着棉袄拖着竹竿的动作,,但又被戴着白帽子的秃鹤产生“敌意”。让我觉得桑桑和许多人一样喜欢出风头,想讨人喜欢。

  当桑桑无偿的为蒋老师和白雀送信,传达美好,纯洁的友谊,差点成为牵红线的媒人,我觉得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当秦大奶奶眷恋艾地时,桑桑第一个同情秦大奶奶,我又感受到了桑桑脆弱的情感;当桑桑在下面传纸条不让杜小康当班长,事后又觉得自己是大坏蛋时,我又看到了他敢于承担错误的一面........

  《草房子》在我的记忆里成了永久的定格,我将会永远记得它。

读草房子有感8

  曹文轩写的《草房子》是我最喜欢一本书。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受益匪浅,感动万分。读完这本书,我迫不及待地想把我的所感所想写下来。

  桑桑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也是我最喜欢人物。他喜欢写作,他写的作文经常被老师拿来当范文在全班读,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羡慕他的好文采,多希望我也能像桑桑一样,写得一手美文。他调皮、捣蛋,他为了不让人知道他偷看了白雀写给蒋一轮的信,竟然把信扔到了河里,读到这里,我的心揪紧了,“这封信对他俩来说很重要啊”我的心在大喊着。 他不知道正是这封信,让读者期待的这两位有情人的结局改变了。

  但他又是勇敢的,他挺身而出保护被高年级同学欺负的纸月,充当护花使者送她回家,他的勇气令我敬佩;他是善良的,当秦大奶奶孤单时,他陪在秦大奶奶身边,使她感受到亲人的陪伴与温暖;他还是坚强的,在死神面前桑桑毫不退缩,身上充满了临危不惧的英雄气息,他顽强地走着,就算马上要倒下,也要多走几步,就算很累也不愿意停下向前的脚步。在与死神搏斗中的一次次倒下,一次次失败并没有让他气馁,终于在神医的帮助下活了过来。读到这里,我不禁热泪盈眶……

  在油麻地小学里,我跟随桑桑还认识了秃鹤、 细马、杜小康这几个小伙伴,他们身上同样有值得我学习的美好品质:秃鹤的乐观自信,细马的孝敬,杜小康坚强不服输精神……

  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感人又令人心灵震撼的故事,它教会人们许多做人的道理:要诚实,要善良,要坚强,要和同学团结友爱、要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等等。

  这本书让我获益匪浅,我太喜欢这本书了!你也赶快读一读吧。

读草房子有感9

  它的作者是中国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他曾经说过:美的力量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我觉得最美的人是《草房子》的主人公:桑桑,美在心灵。他是一位活泼可爱的男孩子,常常搞出一些出人意料的事情。他的爸爸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桑乔,是一位严谨负责的人。桑桑是他的儿子,所以,桑桑总享受“特殊待遇”——严厉的惩罚。

  桑桑在油麻地小学生活了6年,让我记忆深刻的是那次:在一个炎热的夏天,桑桑汗淋淋的,却挑了一件最厚的棉裤穿上,又将父亲那个肥大的厚棉衣也穿上,还戴上父亲的棉帽。他将空地当舞台,还做了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动作,目的是为了吸引大家的注意。大家果然被他逗得哈哈大笑。

  可秃鹤来了,头上戴了顶帽子,他说:“这是我父亲第一次给我买的帽子。”这帽子雪白雪白的。于是,没有一个人再看桑桑,桑桑很生气,就让阿怒把秃鹤的帽子扔到了旗杆上。结果桑桑受到惩罚。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人——刘明远。 他可是我们班出了名的“搞笑王”,一个动作,一句话,就能让你笑个半天。我们班的气氛也因为他变得活跃起来。

  他经常让老师哭笑不得。一天中午,他做了一件错事,为了让老师不告诉他家长,竟跪了下来。老师心一软,就原谅了他。成功后的他背着老师跟我们做鬼脸,逗得我们哈哈大笑。老师被弄得莫名其妙,但我们没有把刘明远 “出卖”。这也许就是我们的“油麻地生活”。

  不管是《草房子》中的桑桑,还是我们班的刘明远,都让我们看到幼稚、顽皮、善良、可爱的我们自己,感受到小学生活无穷无尽的快乐。

读草房子有感10

  一条静静流淌的小溪,一朵轻轻飘动的白云,一阵缓缓拂过的微风,一幢饱经风霜的草屋,一个令人回味的精彩童年······《草房子》所带给我的不仅仅是一篇诗情画意的好文章,更是一碗保养心灵的浓汤。

  《草房子》的作者是我国著名的现代儿童文学作家,它细致,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在我国20世纪初期乡村孩子的生活方式。本书的场景选在一个平淡无奇的乡村小学——油麻地小学中,并以主人公桑桑的小学经历为主导路线,用“回忆”的写作手法对其展开叙述。

  本书的词句运用优美而又不乏浓浓的乡村的朴实之气,就如同一只高贵华丽的凤凰在空中与几只小鸟一同嬉戏似的,十分能够深入人心,触动自己内心深处的感动之情。而文中人物的描写更是惟妙惟肖。作者运用了大量的神情与心理描写,虽然每个人物有时只有短短几个动作,但是正因为这些点睛之笔才能将孩子们各具特色的性格特点一丝不苟地表达出来,把人物写“活”起来。

  我十分敬佩主人公桑桑在患病那段时间内的所作所为。在那段时间中,桑桑体会到了人间真正的痛苦——他被告知患上了不治之症,但是,他并没有轻言放弃,而是用自己那颗充满童真,感恩的心,乐观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并时刻感动着身边的人。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的付出得到了上天给予他的回报:桑桑不仅治好了病,同时还收获了一份浓浓的,充满歉意的父爱。从老师那里懂得了坚强着活下去的道理······我要学习他这种乐观向上,不屈不挠的优秀品质并牢牢地记在我心中。

  爱,让世界更温暖!《草房子》让我懂得了感恩,坚定与勇敢。

读草房子有感11

  《草房子》这本书,它像一块磁铁深深地吸引着我。主人公桑桑是油麻地小学校长的儿子,桑桑也在这个小学度过了六年的时光,有欢乐,也有悲伤,有生气,也有烦恼,一个个故事把一个个孩子美丽、纯洁、难忘的童年生活写得异常精彩。

  书中人物中,我最佩服杜小康。他一直都是同学们心中的班长,他家一夜之间变得一贫如洗,杜小康跟着爸爸放鸭,咬咬牙,忍一忍,不怕苦,不怕累,使我感受到了他的勇敢和坚强,面对打击坦然面对,过着一个艰难而有意义的童年生活。

  书中还有一个特殊人物——秃鹤。因为他是一个秃子,所以被大家嘲笑,大家忘记了他原来的名字,都叫他“秃鹤”。一次学校有一个节目,需要个秃子来演大坏蛋,大家都在为这件事发愁,正在这时秃鹤毅然承担起这个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好,这需要多大的勇气!秃鹤真了不起啊,他用大家嘲笑的缺点为学校争来荣誉。这种举动深深地打动了我。他已经不那么在意自己的外表了,已经走出了心理阴影。在我心中,秃鹤就是一个战胜自我的勇者,是一个英俊少年。

  令我最印象深刻的是:桑桑在快要上初中时,得了一种怪病——鼠疮,“鼠疮”就是在脖子后面起了一个肿胞,又痛有刺,要是不及时治疗的话可能会死掉。桑乔也不顾学校的荣誉带着桑桑去一家医院又一家医院,桑桑那时候也变得烦了就想放弃。我咽了一口气好担心桑桑会死,终于奇迹发生了,桑桑的病治好了,我的心变回平静,也知道了困难来临不要怕,要微笑着面对困难!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孩子童年的纯洁,也让我看到了别人的童年是那么的丰富多彩,那么难忘。对于一个拥有童年的人来说,时间是十分珍贵、宝贵、来之不易的,每过去一分钟,就像流失了一粒金沙,我要抓住童年的点点滴滴,不会让童年夹着尾巴走开。

读草房子有感12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写的《草房子》,读完后我特别感动,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作者以小主人公桑桑离开油麻地小学的草房子为主线写的一篇回忆录,这个故事记录了桑桑儿童时期成长中的快乐与烦恼。

  秋风乍起、暑气已去。1962年8月的一个上午,桑桑登上了油麻地小学最高的房顶,看到了秋天景色的凄凉,想到了即将的告别,暗自哭泣起来,这是少年时代告别儿童时代的一种方式。

  本文分九个章节来讲述桑桑在油麻地所发生的一些故事,从残疾人“秃鹤”对人格自尊坚守,最终赢得了同学们的尊重;以及因身世谜而被受板仓小学同学欺负的纸月,在桑桑的帮助下成功摆脱了他们欺负;蒋一轮老师与白雀一段纯洁的爱情故事;秦大奶奶从一个处处与学校做对的老人,变成一个保护学校而献身的老人,无处不闪耀着人性的光辉;杜小康由于家庭巨变,从一个优越家庭轮为一无所有的失学儿童,为家庭生计而在校门口摆小摊,不卑不亢的经营;细马是邱二爷家过继的儿子,因为是江南来的,口音不一样,所以上学时受到同学的嘲笑,所以不原学习去放羊,邱二妈的冷言冷语让他想逃回家的念头,而邱家最后得靠细马这个顶梁柱;桑桑得了鼠疮,在生与死的边缘挣扎,父亲带他千里迢迢求医,结果几次都失败了,父亲想让桑桑在临死前见到最美好的事物,实现他的愿望,最后还是达成心愿。

  这个故事中我最佩“秃鹤”,他本为叫陆鹤,因为他是个秃子,所以别叫他“秃鹤”。他虽然是个秃子,不引人注目,但没有头发并不代表丑啊,他不管别人叫他什么,他无动于衷,他还让同学刮目相看。有一次,学校参加汇演,有一个演员要演一个秃子,其他都不愿意剃头变秃子,这时秃鹤毛遂自荐,结果学校得了第一名,为学校争得了荣誉,他从无人理睬的人变成了受人尊重的人。

读草房子有感13

  《草房子》是一本让我魂牵梦绕的书,在经历了无数个日日夜夜的思念后,这个暑假我终于“圆梦成功”——得到了那照亮我心房的《草房子》!

  一捧起书,便如同一个饿了三四天的人拿着一只鸡腿,不等尝出味道,便直接塞进了肚里。我翻开书,一页,两页,三页……我如饥似渴、狼吞虎咽地将书快速的浏览了一遍,这种只求快,不求精的扫视读法,当然只让我略懂了些皮毛。一时只被曹文轩老师笔尖下所流露出的乡野童趣所吸引。瞧,封面上那坐在金色草垛上的一排孩子,那一闪一闪的小光头肯定就是秃鹤(陆鹤);那个手中挥舞着草帽的调皮男孩,没错!肯定是桑桑……金灿灿的草垛,明晃晃的红门,随风飘荡的艾叶,妙趣横生的油麻地小学……组成了那淳朴的油麻地。

  一次性、一口气的阅读似乎并不满足我那贪婪的读书野心,没过几天,我立刻又捧起了那熟悉的身影——《草房子》!这次我可不像上次一样盲目的去扫视,而是用心去精读,感受隐藏得更深一层的“营养”。曹文轩老师淋漓尽致的刻画出了一个和我们小学生很相似的人物——桑桑。异想天开就是我们儿童最具有代表性的“标致”。小桑桑经常做一些充满童真,而又只图一时欢乐的事。就如将蚊帐做成捕鱼网一事,虽然尝到了自己亲手捉的鱼虾,但却挨受着整整一个夏天被蚊子叮咬的苦头……我们读低年级时不也做出过这种“只图一时欢乐,而不顾一切后果”的事吗?就拿那次风靡一时的“吃草事件”来说吧!一年级的我们对任何不懂的事物都会流露出好奇,在那个看似平常的日子里,我们被三叶草所吸引,还忍不住尝了尝,这一尝可不得了了,我们品味到了人间的“奇味”,立刻呼朋唤友地找来了一群小伙伴一起品尝,这事一传开,大部分一年级的同学们都来了,把花园糟蹋得“横七竖八”,也给老师们造成了一时的麻烦,还让家长们很是担心。现在回想起来,不禁捧腹大笑,笑我们那时的天真幼稚,笑我们那时的不懂事,从而我学会了谨慎而不冒失,三思而后行。曹文轩老师讲述中的每一个人物的特点都放出最大光彩,描写的十分自然,就如同生活一样。这笔尖下的童年,不仅让我也有些羡慕。唱着无字的旋律;刨着细白的柳树须子;放着拥拥挤挤的鸭……组成了这多姿多彩的乡村童年。

  《草房子》是一本令我百读不厌的书,第一遍,第二遍似乎都不满足我那颗求知的心。所以没过几天,我又拿起了它。这次我既不像第一次读得那么快,又想比第二次读的更“精”,读出这本书的“精华”。我读出了陆鹤认为大家对他十分轻谩,从而报复他人,这使他失去了曾经的快活,直到他认为自己错了,才与大家融洽的合为一起,在春节文艺汇演时,利用他那引人注目的秃头为学校、集体争得了荣誉;我还读出了秦大奶奶一开始与油麻地小学格格不入,后来被周围的人们感化,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段路散发出了最大光彩……感动的泪、祥和的笑、飞舞的信封、悠扬的笛声……组成了我们这颗慢慢长大的心。 我们已经从一年级时年幼无知的“小芽儿”,长成了一株可以独当一面的“小树苗”。“童年”这一本书也已经廖剩无几了。《草房子》让我回味起了童年的乐趣,也让我读出了不同滋味的童年、不同滋味的感悟,也让我真正体会到了生活真的是没有橡皮擦,有的只是一场场现场直播。

读草房子有感14

  生命是什么颜色的?又是怎么样的?会不会混合了各种各样的色彩?可能是烟花般的绚丽多彩,也可能是石板桥那般古朴却饱经历史的冲刷,又可能是像被人扔在地上的烟头那样肮脏。世界上混合了各种各样的生命,也混合了各种各样生命的态度,就像臧克家的《有的人》中所写“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短短一个月,我从四本来自不同作家、有着不同写法、讲述不同故事的书中,领略到了几种不一样的态度、不一样的命运、不一样的人生、不一样的生命。

  那童真般的美好,那美好中的童真,有时候会让我“扑哧”一笑,仿佛整个人都陷入了软软的棉花糖中间,不愿起身;有时候又因为里面那种纯真的感情泪流满面,感动至心底那处最柔弱的地方。那风中摇曳的草房子,那在阳光下闪烁着美好金光的草房子,让我一直沉浸在一种童真中,却在童真中有着一份那样的淳朴,它有点醇厚,像一屋子的老酒。《草房子》好像代表了作者甚至那个年代任何人的童年,它也告诉我,生命是灵动的、鲜活的、有着各种各样复杂而又美好的情感的。它的颜色,是像灰板桥那样的淳朴,又像太阳下的草房子那样闪烁着神圣的金色光芒,它美好,令人珍惜。

  要说这种闪耀金光却不刺眼的生命是至始至终的,却是有一种,原先是美好的、向上的、代表了青年的奋斗与斗志的生命,在一次又一次的磨难后,并不能保持原本灵魂的美好,并不能用自己的斗志与梦想去支撑自己,开始像一栋顶天立地的大楼慢慢倒塌了那样,慢慢地颓废下去,最后变成了那样一副令人惋惜的空壳,不相信自己,却相信不存在的空穴来风的“命运”,不相信自己可以努力去改变命运,就那样被所谓的命运推着走。开始不相信世间的美好,为了一点利益可以出卖朋友,付出可以付出的任何东西,只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忘记了自己的初衷,也忘记了原来的梦想,更不记得以前为了梦想奋斗的快乐。

  很多大人现在不都是这样吗,可能没那么严重,可是已经忘了小时候信誓旦旦地说:“我要为社会除恶。”诸如此类的话语,忘记了小时候的童真,却是在长大后为了各种各样的利益去付出那些本不该被付出的东西,却把该付出的汗水和努力抛在脑后。也为了自己的欲望忘记了情感,变得利欲熏心,变得不成人形,变成空壳一副,飘飘荡荡。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只知道往更高的地位爬过去,把更多的财富往肚里吞,却不考虑这些东西都是靠着自己不择手段得来的。而在这种生命的时间里,它会用这些金钱去做一些自己原本觉得肮脏丑恶的事情,却自以为是觉得自己这样活着才不会累,像原来那样脚踏实地地奋斗实在太累,付出得太多,觉得付出已经不值得了。总以为自己找到了实现梦想的捷径,却不想那却扭曲了原来的初衷、原本的梦想。

  这种生命,可能是一个人的悲哀,在临死之际,握着那华而不实的金钱和地位,醒悟自己的一生到底有多么碌碌无为,多么丑恶;或许它根本就不会后悔,总认为自己是完美的,用自己虚假的外表欺骗着自己、催眠着自己。而它的颜色,则是从闪耀的金光慢慢褪色,变成一种人人唾弃的肮脏的灰黑色,很浑浊,看不到一丝光亮,却又在表面将自己装扮成高贵的黑色,以显示自己的地位如此之高,财富如此之多,让人人都羡慕它的表面的华丽,却讨厌它内里的肮脏。

  那座边角的小城,记忆了大部分人一生都要经历的一件事——爱情,爱情这个词,对于我来说,陌生,但是又有点熟悉,感觉有点缥缈,不实际,因为没有切身体会过这种在成年人嘴里很美好的东西。这种感情对于十六七岁的女孩子的确很有诱惑力,这种情感却不一定都是美妙的,冒着粉色气泡的。在这座边城里面,却是带有点利益、但更多的却是情感。只是不像大部分的爱情小说那样,它没有完美的结局,只有一个又一个互相牵挂的背影。爱情给人的生命带来大片的色彩,等待的可能是用后半生的泪水浸泡破碎的情感,也可能是白头到老的至死不渝。它需要付出感情,需要真情实感。但是,在一些爱情中,可能是为了一方甚至双方的利益,这种爱情就好像带着利益的枷锁,时时刻刻都在提醒着这份情感只是为了利益。

  它不代表整个生命,却给生命添上大片的染色剂,或美或丑、或美好或悲哀,它是粉色的,却在粉色中带着点什么别的颜色,在温暖中带着点别样的色彩,给各种各样的人的生命带来点睛之笔或者负担或者根本不重要。每个女孩子小时候可能都幻想过那骑着白马的王子,每个男孩子小时候可能都设想过自己的女神,可是谁知道长大之后,在自己生命里的那抹粉色孰轻孰重,又有谁知道那抹粉色里到底带着什么色彩呢。

  呐喊?我不知道到底应该为什么而呐喊,或许根本没有我值得呐喊的东西,又或许我值得呐喊的东西太多了。现在这个社会里,无奇不有,为什么想要呐喊?释放压力?没错,释放压力。

  很多人因为各方面带来的压力苦不堪言,甚至有人在这种压力下与原来判若两人。有的人可能会变得利欲熏心,有的人却会变作太毕恭毕敬,生怕得罪别人。它从不向上攀登,虽然不满足于现状却又安于现状,对比自己地位高的人恭敬,不敢得罪一丝一毫,也不敢坏了那些自以为是的规矩。它是灰白色的,很渺小的感觉,没有什么太鲜艳的色彩,总是认为自己就比别人矮一截,不显眼,按部就班的麻木,不做什么反抗,像个已经设定好的机器人一般,听命与比自己厉害的角色,不想想自己到底应该怎么改变。

  在见识到了各种各样的生命、各种各样的生命态度之后,我放弃了我以前所相信的“世界都是美好的”的念头,知道了这个世界是由不同的颜色、不同的生命、不同的态度所组成的。生命到底应该是什么颜色的,一成不变的炫丽美好的金色到底好不好?可是其他的生命颜色呢?生命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我们应该拥有怎样的生命?可能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答案,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生命是美的,觉得自己为自己的生命添加的色彩是好的,可是到底是不是这样?或者说是每个人都太自以为是了?我们学会了去评判别人的生命颜色,却忘了反观自己的生命颜色到底是什么。这个世界的生命太多了,正是因为每个生命独一无二的颜色,才组成了这个绚丽的世界。

读草房子有感15

  这几天,我读完了一本长篇小说——《草房子》。读完后,我懂得了不少道理。

  这本书,是作家曹文轩写的一本少年儿童长篇小说,主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这六年是男孩桑桑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这一切,记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本书格调高雅,由始至终充满美感,叙述风格谐趣而又压重,整体结构独特而又新颖,情节设计曲折而又智慧。

  读了这一本独特的人和事,我便想到了自己觉得困难的两段经历。

  在去年暑假,爸爸妈妈让我体验农村的生活。于是,便把我扔进了“大冒险”夏令营。从踏进“大冒险”夏令营的农村开始,我就吃了不少苦。每天六点起床,有时帮农民伯伯放鸭子、放牛,可是鸭、牛不听令,我又是向东跑,有时又向西追。终于到了午饭时间,本想着吃完午饭能休息休息,没想到,刚吃完午饭,就被导游、老师拉去种田、打理杂草。终于,七天总算熬过去了。现在,我看了《草房子》,觉得自己的经历,真是一次难得的锻炼。看看杜小康和桑桑的遭遇,那才是刻骨铭心的苦难和折磨。

  第二件让我痛苦的事就是——洗衣服,这是在我七岁时发生的。一天下午放学,我回家做完作业。妈妈刚好回到家了,此时,他对我说了一件重要的事——自己洗衣服,我一听,顿时晕了。但我不能反抗,只好硬着头皮亲自上阵。我将小勺洗衣粉倒入大桶里,拿着衣服扔了进桶里,加满水,洗呀洗呀。一个世纪过去了(一小时)我终于将这些衣服,用九牛二虎之力洗好了,从那一天起,我觉得妈妈在折磨我,直到我看了这本《草房子》才知道,我比起书中农村里的小朋友的生活,我吃得哪叫苦呢,真不算什么。

  最后,我向大家真诚地推荐《草房子》这本好书,相信你们读了,也会收获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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