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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

时间:2022-09-24 11:02:3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福尔摩斯》有感集锦15篇

  读完一本书以后,你有什么体会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福尔摩斯》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福尔摩斯》有感1

  这本书讲的是布瑞克斯顿路的花园街3号发生了一起离奇的凶杀案。由于警方无法破案,就请来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一步步的找线索,终于破了这一起离奇的凶杀案。

  我看了以后,觉得福尔摩斯十分的会考虑问题,想问题而且十分的全面,不会像某一些人不会考虑问题,只会鲁莽行动,不会把事情考虑全面。福尔摩斯常常从一个微不足道的小问题中,找出很多事情来,作为线索,从而分析出案情。福尔摩斯在这次凶杀案中,在案发现场认真仔细的看了一圈,就发现了凶手是个男人,身材有一米九那么高大,只是脚小,穿着平头靴,抽印度雪茄,他 还 分析出凶手是红色脸,指甲长,简直是神机妙算,令人佩服极了!

  福尔摩斯探案十分认真,仔细全面,向全世界展现他的'聪明才智,同时也及时让凶手伏法,令人佩服和向往。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就说我吧,我干事情总是马马虎虎,有些小地方都没注意.读了这本书,我就要向福尔摩斯学习,想成为他那样既聪明又为社会做贡献的人!

读《福尔摩斯》有感2

  当我手捧这本小说时,我就一直希望它是一本不错的侦探小说。果然,它的确很棒,小说情节生动,描写细腻,充分体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观察仔细,以及其高超的破案手法。

  本书详细介绍了一个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然而这些案件在福尔摩斯手中却都被轻松地了。这部小说之所以让人爱不释手,我认为是福尔摩斯在破案时往往不放过任何的细节:街上车轮的深浅、泥地上脚印的形状、死者唇上的气味以及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在旁人眼中微不足道的小细节,却在福尔摩斯眼中往往是破案的关键。

  那么我们学生应该从中吸取到什么经验呢?其实最简单的.就是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之所以福尔摩斯有着高超的破案手法,是因为他不断学习、研究。一有空就研究侦探的破案经验和科学。作为一名小学生,首先,我们上课时要认真听讲,不漏掉任何一个知识点,这样所学的东西就不易忘记。其次,做作业时要看清题目,理解题意,千万不要没弄懂就下笔,这样既可以提高效率,又可以提高正确率。最后,要抓紧时间,千万不要养成拖拉的坏习惯。

  养成生活学习中的好习惯,这样我们就离成功不远了!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多读书,读好书吧!

读《福尔摩斯》有感3

  早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不错,今日一读,果然非同凡响!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的是大侦探福尔摩斯破解各种奇案的过程!

  书中这样说到:“福尔摩斯在遇到一个不解的问题时,他会几天甚至一个星期不吃饭,直到解开问题或十分确信自己掌握的证据还不够充分,不能定案时,才肯罢休!”

  再想想自己,遇到一个难题,如果实在解不出来,就会心灰意冷,脾气也暴躁不安,实在感到万分惭愧呀!

  别人问福尔摩斯为什么破案又快又准,福尔摩斯只会回答他一句话:“源于青年时期的勤奋”。

  人们都称福尔摩斯为破案天才,并都想让自己成为天才,但是,如果没有辛勤的汗水来灌溉,“天才之园”是不会开出任何美丽的花朵。所以说,天才源于勤奋。

  “天才源于勤奋”是福尔摩斯告诉我的一个受益匪浅的道理。我的理想是做一名军官,保卫国家。首先,我要认真学习,加强锻炼身体。我坚信,通过自己的'勤奋努力,自己的理想一定会实现的。

读《福尔摩斯》有感4

  自第一次读《福尔摩斯》起,这个身材瘦削,有着鹰钩鼻,头带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形象就永远印在我的心中。

  这位侦探在破案方面有着惊人的天赋。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案能力是他破案的利剑。再加上他的冷静,智慧和勇气,使得这利剑更利,亮剑更亮。虽然他有这一优势,但他不会依赖这一天赋。他会不断追求新的破案方式和研究新的仪器。他有着博学多问,信心耐心,追求真理,坚持原则的品质,他也对侦探这一事业有着超出寻常的热爱,为了研究新的仪器,常常不顾自己的身体。他可以说是博学的,也可以算是寡学的,因为他的知识大多围绕侦探这一职业,他的一句话我非常赞同,他说:“我觉得人的大脑就像一座空屋子,因该有选择的把一些东西放进去,不应该有用的无用的都往里放,否则有用的就肯能会被挤出来,或无用的混在一起,取用东西时就难了,所以会学习和工作的人,往脑子里装知识时,只会把有用的装进去,而且非常有条理,记住这间屋子的空间是有限的.,当年学习新知识时,总会忘掉一些就知识,关键的是不要把有用的知识忘掉。”是啊,人得精力是有限的,时间也是有限的,所学的知识也会有遗忘的时候,因此,我们要学习那些对自己有用的知识,记住它,才能获得更多的成就。

  福尔摩斯是一个正义的人,虽每次破案的战果都会被他人所窃取,但他不屑与之争夺,人以破案为爱好,为职业,他没有其他侦探的自大,盲目,争功。我想上帝是见不得人间再有更多的罪恶了才降下了他——福尔摩斯。让他着手拿号角,右手拿利剑,用剑斩断罪恶,用号角唤醒人们沉睡的心灵。

  是的,他是自傲的,但他确实应当自傲,福尔摩斯,一位传奇侦探。

读《福尔摩斯》有感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探案选集》里面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了我,很好看!

  这本书是我作者是一个英国人名叫:“阿瑟。柯南。道尔”他是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他1885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但对文学有强烈的兴趣,尤其爱读侦探小说。1886年4月,柯南 道尔写成福尔摩斯的第一个侦探故事——《血字的研究》

  福尔摩斯塑造认为形象集睿智、勇敢、不畏权势、富有正义感等优秀品质于一身,在破案过程中,他精力过人,不轻易放弃,特别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深思片刻,所有疑难问题他都会迎刃而解。

  书中讲了许多福尔摩斯办案的故事,福尔摩斯在伦敦是个很有名的侦探家,大家遇到什么疑案、难案,都回找他解决,破案找出答案。在《血字的研究》里福尔摩斯叼着烟斗沉思片刻,看找地上失望痕迹和现象分析做设想。

  我一定会向福尔摩斯学习,遇事多动脑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现在起必须学习好数学,多阅读锻炼多项思维。

读《福尔摩斯》有感6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长着细长的鹰钩鼻、下巴方正、头戴礼帽、身材消瘦、爱带手杖、嘴衔烟斗的人永远活在我的心中。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破了许许多多离奇的案子,如:血字的研究、五个橘核、蓝宝石……

  福尔摩斯在破血字的研究这一案子中,在距凶案发生现场还有100 多米的左右的地方,就坚持走下马,仔细的用双眼观察地面。他一会儿留心观察地面上有没有马车经过的痕迹和凶手留下的脚印,一会儿又紧锁眉头,好像在思考什么,不放过凶手留下的任何线索,寻找破案的证据。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一时半会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们要静下心浮气躁的心去思考问题,通过自己的努力解决问题。学习福尔摩斯善于观察、善于思考的精神。

  跳舞的人这一案子扑朔迷离,案情很难进展。但福尔摩斯敏捷的思维、严谨的.推理成功地破解出跳舞小人的秘密。最终抓获了罪魁祸首阿贝·斯兰尼,让埃尔·西波特里克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因为福尔摩斯在黄面人这一案中,由于下结论过早而出了错误,但他知错就改,我们就应该学习他这种知错就该的精神。

  在我们的身边如果多几个善于思考、善于观察的福尔摩斯,多几个思维敏捷、严谨推理的福尔摩斯大侦探。那么,社会上的坏人会越来越少,我们的社会变得越来越和谐,我们的国家将变得越来越富强。

读《福尔摩斯》有感7

  最初结识夏洛克·福尔摩斯是在小学,他惊人的推理能力和缜密的思维,深深地震撼着年少的我。一瞬间,福尔摩斯成为我眼中、心中最闪耀的那颗明星。

  在柯南·道尔的笔下,福尔摩斯冷漠孤僻,但也不乏幽默感,他甚至自己承认热衷于恶作剧,还总喜欢以出人意料的方式揭开案件谜底。不得不说,他是一个古怪但却很有魅力的人。

  整部书绝大多数都是以华生的视角写成,只有两篇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可以说对于儿时的我而言,在读书过程中,我俨然成为了福尔摩斯身边的那位助手,华生,跟随他侦破一件又一件看似难以破解的案件。

  从血字的研究到最后的致意。

  这位大侦探自问世以来,逐渐成为了名侦探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将他描绘的活灵活现,以至于我曾一度认为福尔摩斯是真实存在的。

  贝克街221号B,在这里福尔摩斯利用着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他善于思考,并有着不同于常人的思维方法。他所进行的各种推理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令人根本找不出问题所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信服。

  总而言之,这位诞生于十九世纪末伦敦的大侦探,在众多人们心中有着不可磨灭的地位,我便是那其中之一。

  除了那些惊心动魄、骇人听闻的案件,整部书中在个别案件中也体现出了人性之恶。丈夫谋杀妻子、叔父为财产毒死侄子等等,这些罪行将人性的丑恶展现无遗。更是揭露了十九世纪英国社会的黑暗面。

  说起黑暗面,自然而然就会想到最大反派——莫里亚蒂。他在背后控制着整个伦敦所有的罪恶,表面上确实道貌岸然,受人尊敬。福尔摩斯是侦探界的天才,莫里亚蒂则是犯罪界的天才。他被福尔摩斯称作“犯罪界的拿破仑”,由称呼就可以得知,这是一个有着多大权力的老头。

  莫里亚蒂是欧洲最不可一世的犯罪帝王,伦敦市里一半以上的案子都与他有关,而且每次都能干净利落的逃走,从没有被捉住,也很少留下破绽。他有着不寻常的数学天赋,但这一天赋反而助长了他生性的凶残——他天生就属于犯罪。

  说实话,我并不反感这个可恶的人。能将犯罪制造的如此完美,也是他的一大本事。因而,对于他坠入莱辛巴赫瀑布中离世一事,感到有那么一些惋惜。

  他就像是福尔摩斯的另一面,他们相互对立、相互制约。

  夏洛克和他所侦破的案件在我心中逐渐扎根,于我而言,这是一本永远也读不完的著作。那位永恒的大侦探,是十九世纪末伦敦的光,同样也是我心中的光。

读《福尔摩斯》有感8

  一位叫梅丽·摩斯坦女生在自己父亲失踪之后,每年都会收到一个匿名包裹,包裹中每次都有一颗价值连城的珍珠,原来其中牵涉到一个很传奇的密谋。——题记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时大书法家颜真卿的一首脍炙人口的诗,我曾经无数次朗读过这首诗,终于,让我明白了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应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见缝插针,多抽空余的时间去读书,像培根所说的:“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因此,我们要勤读书、苦读书,让书陪伴我们一生吧!

  默默地看书,静静的回味书中的一切,已成为我的好习惯。今天,我又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看过之后让我念念不忘。《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家、剧作家亚瑟·柯南·道尔。亚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60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56个短篇和4个中篇小说,如《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书中对人物进行了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在《四签名》这篇故事中,柯南·道尔对两位凶手进行了神态、外貌描写“他的身体很健壮、个子很大,两腿叉开站在那里,我看见他的右边大腿下面只是根木柱撑着。木腿人旁边蜷伏着的黑影子,这时也慢慢地站了起来。我看见他是一个黑人,体格矮小,畸行的大头上面长着蓬乱的头发,他围着一件黑色毯子似的东西,只露出丑恶异常的脸......”这句话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坏人的丑恶行径。福尔摩斯有一句名言:“所谓事件,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容易解决,看起来平凡无特征的犯罪才真棘手。”这句话让我感悟到只要我们在困难中走不下去,就一定要坚持,因为坚持就是胜利。这就是读书的乐趣,读书的收获。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宝库,书是人类的摇篮。从现在开始,让我们珍惜时间,好好看书吧!

读《福尔摩斯》有感9

  读完《失明的福尔摩斯》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在面对生活中的“失”的时候,要乐观,不要放弃,因为上帝为每个人准备了两扇窗户,当他关闭了其中一扇窗户时,他还会看你的表现,如果你坚强、努力,他就必然会为你开启另一扇窗户!

  范洛虽然是个盲人,但是,通过他的辛苦磨练,终于锻炼出了异常敏锐的听力,只要嫌疑人一开口说话,他就能根据嫌疑人说话的口音判断出嫌疑人是哪个地方的……他还精通7国语言。所以范洛被誉为比利时警界“失明的福尔摩斯”。

  我在电视里还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阿姨,那个阿姨虽然因为一场车祸失去了双臂,但用脚都能做得比我们更好呢!当我看见她的绘画作品时,我脑海不由自主地跃出一个词语“栩栩如生”。不仅如此,她的'书法作品还在众多大型比赛中获得了冠军、金奖!可见通过努力,那些残疾人就会做得比我们更好!

  这些故事,让我明白失去什么都不可怕,只要有信心、有勇气,努力克服自身的缺陷,就没有做不到的事。

读《福尔摩斯》有感10

  封面上鲜红的背景和黑色的身影让我不寒而粟。我的脑中立刻联想出血流满地和我被书中情节吓得疑神疑鬼的情景。而事实却不是这样。作者柯南道尔(英国)把福尔摩斯的破案细节描写得细致入微,把一个个故事都布上一层神秘的面纱。文章中体现出了作者对警察和记者故弄悬虚、夸大其实的讽刺和对明察秋毫、头脑机警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的赞赏和敬佩。这本书共有三章。《血字的研究》一案是由爱情和仇恨的火花所产生的悲剧。《四签名》一文体现出了人们对财富渴求的欲望和良心的冷漠寡情。《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一桩匪夷所思、令人百思不解的谜案。而福尔摩斯却以敏锐的观察力和多年的经验解开了它。文章中把犯人毒辣无情的心和贪财的欲望写得淋漓尽致。读完这本书,我想:歇洛克福尔摩斯之所以能干脆利落地破案,是因为福尔摩斯不仅有机敏、勤奋的头脑,还有训练有素的手脚、广泛的知识面和大胆、新奇的想法。钻研一个学科不需要死板的理论,而是更广泛的知识。比如,学习美术不只是练习手法,还要学历史,精通美术史,学习哲学,让画更有思想性,学习文学,才能画得有诗意,更显出画的“美”。而这一切,都来自于——对于工作的热爱!福尔摩斯已在我心中竖立了绅士派的英雄形象。而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的,我将一生都受用不尽!

读《福尔摩斯》有感11

  侦探让无数人敬佩,他们都在敬佩什么?有的人敬佩侦探的敏捷性,有的人敬佩侦探的观察力,有的人敬佩侦探的思维能力……而我敬佩侦探无私奉献的魅力。侦探每一次破案都充满危险,凶手们对侦探充满害怕和敌意。但侦探们勇于奉献,用自己的生命来当赌注,为人民赢来今日的平安和幸福。把侦探充分演绎出来的便是柯南·道尔亲手塑造的福尔摩斯了!当妈妈把《福尔摩斯探案集》给买回来的时候,我便对它爱不释手,一口气就把它读完了!当读完的时候,在我的心里,侦探又有了新的定义:侦探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责任。

  福尔摩斯原本只是一个在实验所工作的小科学家,但由于侦破了一件杀人案,成为了家喻户晓、众所皆知的侦探,这也成为了他的另一个职业和责任。但不能因为这一项小小的成就便骄傲,因为“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果真,福尔摩斯“不负众望”,由于骄傲,在国家机密盗窃案中,因太早下结论,结果发生了失误。但由于及时改正,他还是做出了正确的结论。

  在这么多案件中,除了福尔摩斯一个人在战斗,他的好朋友华生也在和他并肩战斗。比如“跳舞的小人”这件案子中,华生便告诉福尔摩斯很多他所观察和注意到的.细节,并发现了跳舞的小人,其实是向伯爵夫人传达一种消息,而小人的动作其实便是告知内容词语的开头首字母。这让我知道:福尔摩斯的成功不在于他一个人的努力和智慧,其中也包含了华生对他的种种帮助和华生对福尔摩斯的信任和支持,让福尔摩斯在侦探的职业生涯中画上了丰富的感叹号!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侦探的责任和魅力以及友情的重要和珍贵。精彩的内容让我回味无穷,丰富的文字使我热血沸腾,惊险的插图令我浮想联翩……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建议大家去读一读。

读《福尔摩斯》有感12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读《福尔摩斯》有感13

  暑假期间我读了《 福尔摩斯探案集 》,它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柯南创作的优秀作品。小说以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缜密严 谨的推理深深地吸引这我。读完之后给我很大感触受益匪浅。福尔摩斯是正义勇感智慧的化身。他能从脚印的能分辨出这个 人的 身材大小,他能从一点烟就能看出抽烟者是谁……福尔摩斯凭借着超常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一次次精彩的破案。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问题是他会几度废情忘食反复思考,一遍又一遍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直到水落石出,才肯罢休。正是他的勤奋和契而不舍成就了大侦探福尔摩斯。人们把福尔摩斯称为天才,但是没有辛勤汗水的灌溉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

  从他身上我看到许多闪光点。他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的钻研,不断的实践,才是自己成为有名的大侦探。我身受感染,敬佩福尔摩斯,我觉他身上有巨大的正能量。 我要向他学习,遇到难题不退缩,用勤奋和汗水换取自己一天一天的进步。

读《福尔摩斯》有感14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的结构严谨,情节波折起伏,引人入胜,丝丝入扣,生动形象的讲述了英国19世纪末隐居在贝克大街221B座的名侦探福尔摩斯的探险历程,生动的语言使人认识到一位技艺高超,有强大推理能力的传奇人物——福尔摩斯,同时也展现了这一时期壮丽的社会动态和人民的日常生活。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rk·Holrnes),他一生破案无数,断案的经验丰富,能从细微处发现大问题。夏洛克·福尔摩斯推理时通常采用的是细致入微的观察,看人先看手,再看膝盖和袖口,然后对观察到的进行整合分析,进行中,他平淡自若,仿佛和你谈话一般,然后得出结论,他那灵敏的身手,缜密的心理,精密的分析,细致的观察,敏捷的思维都让人叹为观止。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细致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又如何培养自己的观察力与逻辑思维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又如何培养自己的观察力与思维呢?其实很简单,从现在开始,我要上课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专心记忆每一个知识点,让我把其深刻的记忆,烙印在脑海里,同时,我也要每天刻苦学习,奋发图强,用知识来充实自己,用学时武装自己,更要利用有限的时间,不要使时光虚度!

  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用客观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读《福尔摩斯》有感15

  我们必须深入生活,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新奇的体验和非同寻常的收获,而这个过程比任何简单的假设都要有用的多。——摘自封面

  这系列书被科幻作家杨鹏看过,被英国著名小说家威廉·萨默赛特·毛姆点评过,被托马斯波·布热齐纳赞赏过,被文学家罗曼·罗兰抬举过。

  在这本书里,福尔摩斯机警、勇敢,不惧凶手的威胁,巧妙的应用推理,侦破了一个又一个看起来错综复杂、毫无头绪的疑案。福尔摩斯能运用一些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详的常识,打开案件的突破口,并且最终顺藤摸瓜,查出真相,揪出幕后真凶。在《第二块血迹》中,他通过血迹位置的变化,终于成功查出真相,找出了秘密信件,挽救了一场危机。

  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与众不同,他去勘查现场格外细致。案发现场的所有东西的.所有特征,他都能谨记于心。他专业知识极其丰富,他常常能从烟灰辨别出是什么烟,从土粒辨别出是哪里的土,从轮印推论出时间,从脚印推断出身高

  此书给我的最大启发是:一个任真做事的人得出的结论往往使他身旁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有些人的粗性大意而导致答案的一些错误,所以使他魅力高涨。这句话是我从《最后一案》中分析出来的。我身上也发生过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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