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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利波特》有感

时间:2021-11-08 11:36:5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哈利波特》有感【热门】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哈利波特》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哈利波特》有感【热门】

读《哈利波特》有感1

  最近我迷上了“哈利·波特”,我深深地被里面的主人公所吸引。我现在还有三本书就看完了,现在正在看其中的一本是《哈里·波特与火焰杯》,这本书非常好看,我很喜欢它。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哈利和几位伙伴一起去观看地魁奇世界杯,无意间看见了消失了XX年的黑魔标记。黑魔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重中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一步步推入伏地魔的魔爪。在1XX年都没有举行的三强争霸赛上,哈利渴望战胜自我,完成三个惊险艰巨的任务,谁知整个比赛竟是个天大黑魔法阴谋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 的被哈利这种坚强不退缩不屈不挠的精神所感动。三强争霸赛原应该是只有满十七岁的六年级学生才能参加,可是不知道是谁让他进入比赛,而他却坚强的完成了三件艰巨的魔法任务,还遇见了卷土重来的伏地魔,与他展开了一场搏斗。

  我非常敬佩哈里这种坚强勇敢的精神,虽然他不满十七岁,但他仍然完成了对他来说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与伏地魔对战,他根本就不可能打得过伏地魔,但是哈利勇敢的心使不可能变成了可能。把伏地魔打倒了,又把他赶跑了,我被哈利感动了。我们在学习上也要有这种坚强不屈的精神。加油!

读《哈利波特》有感2

  有一天,爸爸妈妈上班去了,我独自在家,我悠闲地趴在床上看《哈利。波特》,上面写到:哈利。波特在梦中梦见伏地魔的样子是他脸色苍白的像雪一样,而且身子瘦的像骨头架一般,他那手指又长又细令人倍感阴森,他有一双红色的眼睛,穿着黑色的斗逢,头上也围着黑色的布,只露出了那张苍白的脸和凹现的红眼睛,我心想:“怪不得那么多巫师界的人都怕伏地魔”。在他的腿上还盘着一条大蛇,那条大蛇是伏地魔的宠物。我心想:“蛇都当上伏地魔的宠物了,那蛇肯定会吃人,伏地魔真是吓死人呀”!看到这里时,我正想解小便,我便蹑手蹑脚的走进厕所,因为是暗厕我又没开灯,所以厕所里很黑,我坐在马桶上,觉得后面有一双冰凉而又细长的手在摸我的后背,我心想:“不会是伏地魔吧!”我把后背倚在马桶盖上,又觉得门后面藏着伏地魔。这时我的头上冒出了一层冷汗,本来就魂飞魄散的我赶紧起身,飞快的跑进明亮的卧室,我的心还在怦怦的跳,我心想:“幸亏跑的快,要不然非让伏地魔吃了不可”。当这种惊恐还没退却的时候,我又听见屋子里传来“沙沙沙“的声音,我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然后又听见大门被打开的声音,我想:完了!伏地魔真的要进来。我按奈不住内心的恐惧,“啊”的大叫并且跑出屋子,这时我看见妈妈靠在大门上,被我吓的面色苍白,我这才知道原来是妈妈。

  发生完这件事后,我再也不敢自己在家时看《哈利。波特》了。 张宗云 老师的话:在这篇文章中,小作者先说出是个哈利波特迷,继而被书中情节所吸引,加上自己的想象,所以一个人让书中的描写吓得六神无主。读罢此文刻画细致入微的心理变化,用了三个我想,就不难看出害怕的理由了。

读《哈利波特》有感3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哈里的小男孩,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所害。哈里只能在姨夫家生活。在姨夫家,哈里受尽羞辱,在那渡过了漫长的10年。主人哈里波特吧:他是个聪明、勇敢、懂得很多的男孩子,在《双面人》这一篇中,哈里面临着被奇洛追杀的危险,却能在危险中保持冷静,机智地把奇洛的注意力引到魔镜上,因为他知道奇洛害怕魔镜。在飞天扫帚比赛中,他是个勇敢的追球手,把金色飞贼追到高空,毫不畏惧。这些都值得我崇拜他。与哈里相反,我十分讨厌奇洛。我在看前几篇时没看出来他是坏人,只是感觉他可疑:一个头上绕着头巾的黑魔法防御课的老师怎么会明白那么多呢?读到最后才知道他头上附着可怕的“神秘人”—伏地魔,原来他和伏地魔竟想独霸天下。

  通过读这本书,我觉得哈里波特非常勇敢和聪明,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生命拯救了这个世界,他们非常了不起。我要学校哈里波特他们那种勇敢的精神,和克服各种困难的信心,好好学习各种知识,长大也做一个哈里波特那样的勇士。

读《哈利波特》有感4

  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一切圣贤,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到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到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到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平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到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到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到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到了牺牲。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到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他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平咒语。他选择了不伤害。结果,他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到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他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到“隐形”。而且,在中国,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他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到,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到“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到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读者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他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到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欲望,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万紫千红总是春。事实上,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隐形衣的。甚至对于作者本身来说,它也同样是隐形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到。

读《哈利波特》有感5

  人世间的爱分很多种,有十指连心的母爱,有“天涯若比邻”的友情,有羞涩青纯的初恋,也有大义凛然的大爱天下,在各种各样的爱中,我随着11岁的哈利,一点点成长,一点点成熟,一点点成功。

  在一个平凡夜晚,午夜时分,微风拂动着女贞路两旁整洁的树篱,街道在漆黑的天空下寂静无声,一尘不染,关于哈利·波特的不平凡的生命之旅将要从这里起航。

  10年了,哈利长大了,他竟在那个楼梯口的又小又暗的碗橱里度过了他本应该快乐的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初读《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时候,我才六年级,还不太明白什么叫“苦难造就人的一生”,什么叫“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什么叫“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听说过“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那时的我,深深地为哈利感到命运的不公,似乎命运总是在和他开玩笑,让他失去了一家人的其乐融融,离开了母亲温柔的微笑,父亲略带严厉的眼神,奶奶琐碎的唠叨,爷爷慈爱的脸庞。后来我明白,如果没有他这十年的深重苦难,又何来他以后的成长。

  “命运为你关上一道门,就必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不久,在他11岁生日的那天,一个体型硕大的人闯进了他平静而单调的生活,海格。这个奇怪的人告诉哈利,他竟然是一位尊敬的魔法师。从那时起,他的生命就被改变,他注定踏上征程,背上行囊,履行他的使命,肩负起魔法界明天的希望,他来到了一个改变他一生一世的地方,霍格沃兹魔法学院。

  在这里,他遇见了很多人,有肝胆相照的挚友,罗恩、赫敏,有总是用憎恨的眼神看他的斯内普教授,有时时刻刻关注他心灵和成长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有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的对手,德拉克·马尔福,当然,还有那个人人提到畏惧三分,丧心病狂的“神秘人”伏地魔。是这些人,这些有血有肉、形形色色的人用他们的一言一行,影响着哈利,激励着哈利去不断变强,最终成为强者,成为人们口中的“救世主”、“大难不死的男孩”,成为真正战胜伏地魔的强者。是什么支撑着他做下去?是爱,是那不竭的爱的源泉。

  在这部书里,我最感动的就是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为哈利所做的一切。当危难来临的时候,当看到丈夫已经倒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她没有退缩,她选择了保护孩子,尽管她知道,只要她跑开,她就能活。因为,她既是一位魔法师,也是一位母亲,一位平凡而高尚的母亲。

  世界上没有不爱子女的母亲,更没有危难时会抛弃孩子独自活下来的母亲,因为每位母亲都是深深的爱着孩子的,这让我想到了我的母亲。母亲是9月6号撞伤的,那时正好是我在学校上课的时候,母亲一直没有告诉我。其间,母亲也一直没来看我,起初,我以为母亲工作太忙没时间,也就没在意。可后来的我打电话回家,听到的总是很累的声音,我问母亲是不是不舒服,母亲嗔怪着说:“哪有,就是有点小感冒。”我随口一说:“要小心,记得吃药,工作别太累。”她求饶着说:“知道知道,小管家婆。”后来我也就没去太注意。

  可当我昨天放假第一眼看到母亲的时候,我惊呆了:她的右脸颊和嘴唇上方分别有一块青斑,口中的门牙已经掉了几颗,却还依然忙碌地在工厂里走来走去。鼻子突然很酸,有种想哭的冲动。母亲一遍一遍地为我拭去眼泪,可眼泪好像决堤的洪水,止也止不住。母亲一边擦一边安慰我:“傻孩子,妈早就不疼,妈不告诉你,还不是怕你在学校担心吗?,你看你,告诉你我感冒,你都会打电话给我,那还敢告诉你我伤了呀?”突然间,觉得很对不起爸妈,对不起他们的理解,对不起他们的体贴,对不起他们的无微不至,真的很想讲那句从未说出口的话讲给母亲听:“妈,我爱你!”

  《哈利波特》很多人都看过,却少有人将它7部全看完的,而我就是那少有中的一个。感谢《哈利·波特》,感谢它与我一同成长,教会我如何去爱与被爱,感谢J。K。罗琳女士,创造出这样的奇迹,最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给了我无尽的爱……

读《哈利波特》有感6

  期盼已久的寒假总算来了,我迫不及待地拿来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最后一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我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本书的背面,背面画的是哈利·波特与伏地魔最后一战,哈利与伏地魔对立着,天空是昏暗的,这场战斗,将决定整个世界的命运,看到这一幅画面,我心中不禁感慨万千。

  我是一个忠实的“哈迷”,从小学起哈利·波特就陪我经历了一路的风雨,直到了初中。我第一次接触哈利·波特,是在看了第一部电影之后,当时我只是单纯的被JK罗琳所构造的魔法世界所吸引而当我买来实体书的时候,就完全沉浸在魔法世界中无法自拔。从第一本“魔法石”看到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我的心灵世界也和哈利·波特一样经历了许多变化。

  在刚刚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时候,小哈利和我一样,是个无知而又懵懂的孩子,刚刚认识两位新朋友——罗恩和赫敏。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哈利也从一个小男孩成长为一个坚强、有担当的男子汉。在所有人的命运都被寄托在哈利身上时,他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面对一切。从那时起,我明白了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要勇于承担责任。在读小天狼星布莱克的话“死了总比背叛朋友强,我们也会为你这样做的!”时。我明白了友情是多么地重要。

  哈利·波特系列书,就像我的成长之旅,陪我一路成长,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让我成了一个男子汉!

读《哈利波特》有感7

  我看过数不胜数的书,既有生动搞笑的《米小圈上学记》,也有扑朔迷离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还有妙趣横生的《昆虫记》……但是让我记忆犹新,还是惊险、刺激的《哈利波特》。

  这本书是大名鼎鼎的英国作家JK罗琳的作品,主要讲述的是,哈利出生在德思里一个家庭中,一开始并没有接触魔法。而有一天,猫头鹰给他寄来了一封奇怪的信,说哈利被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录取。然后在魔法学院发生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故事。

  在哈利波特的世界里,千奇百怪的魔法深深吸引我:可以挥舞魔棒,就可以把自己变成一只猪或者流浪的猫;可以骑着扫帚飞翔到想去的地方……喜欢魔法的我,看到这些魔法总是想入非非。如果我有哈利一样神奇的扫帚,我是不是就能轻轻一挥扫把,如雄鹰一样展翅飞翔,欣赏祖国的大好河山。如果我有魔法,我会让每个国家都绽放一朵美丽的和平之花,没有战争,没有硝烟,只有幸福的微笑,圆满的家庭。如果我有魔法,我想……

  这本书让我深思。在哈利波特大战伏地魔并且打败他。当时的哈利只是个十几岁的男孩,靠的是什么学会了如此复杂的魔法,又靠的是什么打败了实力悬殊的伏地魔呢?其实他是依靠自己的勇气、信念、坚持和努力。这不正是一个人成功的四要素吗?坚定的信念、勇气、无所畏惧、坚持,让人走过困难而漫长的道路。

  哈利波特这本书,不仅让我浮想联翩,为我插上想象的翅膀,让我在魔法世界,在浩瀚太空尽情自由遨游,而且还带给我无尽的思索与沉思。所以我极力向您推荐这本世界最优秀的图书《哈利波特》。

读《哈利波特》有感8

  初读《哈利·波特》,便爱上了这个绚丽多彩又充满刺激和挑战的魔法世界。现在,重新进入魔法世界畅游时,发现了许多从前没有留意的东西。乔安娜·凯瑟琳·罗琳女士在讲述这一系列惊险的冒险故事的同时,也在讲述一个关于友谊、信念、与爱的故事。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从西比尔·特里劳妮教授的预言中,便可知故事结果了。哈利和他朋友拥有太多的东西,这是伏地魔是终生不会明白的……

  勇敢——敢于接受挑战

  有时我会想,自己如果面对杀人魔王伏地魔,面对庞然大物——蛇怪,面对满身瘦削而且结了痂又像腐烂的死尸且能带走世界的快乐的摄魂怪,面对重生的伏地魔和一群食死徒,面对下一秒就可能离开世界的境地,面对……我会怎么做?落荒而逃还是接受挑战?也许已经像马尔福一样吓傻了吧?哈利是有一定魔法天赋,但他的勇敢才使他出众!

  我们自然不会碰上什么死亡挑战的,但生活中有太多困难和挫折。英语上拼单词、句子的难度越来越高,对阅读理解能力的要求也在稳步上升;语文考试也会不断出现从未出现过的题型和让人绞尽脑汁才可以解答的问题;数学里还会出现要一大堆步骤需要严谨分析和仔细计算的题目;挑战越来越多,虽然这谈不上勇敢但也需要勇气。其实自己能够做到这些,可总会搞得一团糟,我认为,这样太优柔寡断了。坚持到底,接受自己的挑战吧,你需要更坚决更勇敢些!

  聪慧——善用书本

  有事没事上图书馆博览群书的赫敏是个绝对聪明的人。她能把课本上的东西背得滚瓜烂熟。这不只为了考试,她还想用学到的知识做些有用的事。正因为她认真读过一本关于草药学的书,才能摆脱“魔鬼网”,救了哈利和罗恩。她的聪明才智在于善用书本上的知识来解决困难。

  在数学课上学过简算,可一到商场需要估算一下合计的价格却需要一张草稿纸摆死板的竖式,进行小数点计算……如果这样,还需要学简算么?有一次偶然遇上一群外国人却连个招呼都不敢打,想起来真可笑,那要学英语做什么用?

  学好知识是为了使生活更方便,学了也要善于应用。假设一个智商极高的人不会应用知识来解决问题也会被周围人当弱智来看待。

  学以致用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了,但我们需要用行动来证明自己!

  忠诚——对待朋友

  罗恩看起来傻傻的,但对朋友显出的出自内心忠诚,是连“赤胆忠心咒”也做不到。虽然在寻找魂器的`过程中,他曾弃哈利而去,但他最终回来了。他始终不忘记邓布利多校长给予他们的使命。这些,邓布利多校长早已预见,所以给他留下了熄灯器。凭着对朋友的忠诚,罗恩战胜了恐惧。

  忠诚在现在,似乎用不到,但在未来,对朋友甚至国家是必不可少的!

  哈利的勇敢,赫敏的聪慧,罗恩的忠诚,纳威的坚持,卢娜的乐观……还有他们之间的友谊,虽然看似平凡,却深入人心,每看一遍就会有不同的体会,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读《哈利波特》有感9

  首次接触《哈利波特》是被电影中的主人公——哈利以及那不寻常的世界所吸引,而后才开始触及这本少儿读物。

  《哈利波特》不仅带给了小孩梦中的世界,同时也给予了不同年龄段的人的一种梦境。

  J.K.罗琳并没有用优美、华丽的词语、语句来勾勒她的魔法梦境,甚至可以说《哈利波特》系列丛书的文学底蕴很低,然而它却凭借不寻常的魔幻世界的引力而风靡全世界。同时也令本人无可救药地深深“迷恋”上了它——《哈利波特》。

  J.K.罗琳的笔端流泻出一种令人无可抵挡的魔力,可以使读者置身于其中。书中以章节形式分篇,内容却又是环环相扣。书中给予读者的背景总是清晰明了的,但情节上却又总是充满“悬疑”,让读者仿佛被置身于团团云雾之中。可是结尾却又给予读者一种“拨开云雾见月明”的意境。

  这一系列丛书中不仅诠释着魔法的另类、有趣,书中又表达了人类孩童间纯净的友谊,父母子女间的亲情,以及不同人性格中的差异,似乎仿造了现实生活中的情景。哈利、罗恩和赫敏这三个好朋友总是能为朋友竭尽全力。难能可贵的友情,无限渴望的亲情以及人与人间的“勾心斗角”让读者品读之时,陷入一个个作者编织的世界中。

  书的内容固然精彩,但魔法的体现却又在于大胆的创新的想象。例如在哈利波特的世界中,我们这些不懂魔法的人被称为“麻瓜”,在霍格沃茨学校中的楼梯会变化无常,楼道上以及他们的相片中一切会移动,当然他们也有会飞的扫把,以及他们进入宿舍也需要像阿里巴巴一样念咒语,不过他们的咒语可不是“芝麻开门”哦。他们的宿舍门是一幅画,咒语由画中的主人决定。最少不了的就是那根魔杖。这也是许多魔幻故事中少不了的。

  《哈利波特》每次出现都有无数书迷、影迷为之倾倒。哈利,这个身世不寻常的男孩为找到杀害自己父母的伏地魔成为丛书的主导线,而哈利在学校中的经历成为了看点,同时他勇敢、善良、优秀的人物形象深入人心,让无数读者拜倒在这位小巫师的魔法袍下。

  友情,慢慢的沉积,不知不觉中形成了一股动力。让故事洒上一层晶莹的情感,美妙令人无法自拔。就像主人翁一般只愿留在学校享受别人给予他的爱,甚至遭到百般的困难,也不愿回到那没有感情的“麻瓜世界”。

  仿真生活的情景塑造了一个令读者可以接受的魔法世界。

  身世背景的悬疑造就了《哈利波特》的开端。

  无限的魔力,真挚的友谊,永恒的信念像无尽的潮水冲击着哈利勇往直前。现在我还不知道他的结局如何,但我认为哈利会永远留在读者心中,成为一种不灭的动力来源。

读《哈利波特》有感10

  他是我见过的命运最坎坷却最乐观最坚强的人。

  他聪明、伶俐,乐于助人。此外他还在二年级时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金妮。韦斯莱,三年级时救出了他无辜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虽然哈利。波特做出了这么多值得炫耀的事,他却从不骄傲自大。

  哈利波特还是格兰芬多魁地奇队的找球手,经常为格兰芬多争光,我打心底里佩服他。我最喜欢赫敏。格兰杰。她是个美丽、漂亮的女孩。她非常聪明,对学习非常执着,所以她年年都考年级第一,十门课中九门都是满分,放弃学习的“麻瓜研究”也是及格。

  她上课专心听讲,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因此经常为格兰芬多加分。其他学生都喜欢叫她“万事通”,“咒语达人”等。此外她还协助哈利。波特拯救魔法世界。总之,她是我见过的最聪明最美丽的女孩。

  我非常喜欢她。哈利。波特坚强乐观,赫敏。格兰杰对学习的执着都值得我们学习。大家快读一读《哈利波特》吧!

读《哈利波特》有感11

  一个阳光大男孩,面目清秀,两只带着眼镜的绿眼睛炯炯有神。魁地奇、姜洋小精灵、神奇的魔法、险恶的伏地魔《哈利波特》惊心动魄的故事就在这些事物之间展开。在罗琳的笔下,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展现在我们的眼前,那里的每一个细节,都充满了魔力。那里没有网络,哈利和他的朋友们在一所我以前从未听说的的巫师学校里学习魔法,穿着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当信差。飞天扫帚是他们的交通工具,骑着它可以随心飞行,可到达你想去的任何地方。

  这里仿佛有我熟悉的一切元素,我经常会在这些魔法师的身上找到同学老师和家人的影子:品学兼优、活泼开朗的赫敏格兰杰,就是咱们班的班长邵鹏森啦!正直直率又有点冒失的老朋友罗恩,就像是开心果闫思源。成绩优异的李鑫宇,就像是一心只想拿冠军的学长伍德。严而慈的老师麦格教授,学校里最受尊敬的邓布利多教授,就是我们最喜欢的数学老师邓老师。我的爸爸妈妈就像是有点孩子气的韦斯莱先生和又厉害又好心的韦斯莱太太。

  《哈利波特》吸引我的不仅是情节,还有主人公的优秀品质。哈利勇敢、坚强,遇到困难不屈服,他对友情的忠诚,他在妒忌者面前的绅士风度,他对待挫折的积极态度,他在困难面前的毫不气馁,让我深深为此折服。

  七部《哈利波特》带我走进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在这个不一样的世界里,我领悟到了友情的真谛,亲情的可贵。我要向他一样勇敢坚强、不屈不挠,做一个向上的孩子。

读《哈利波特》有感12

  我爱看书,每次遨游在书的海洋里,我都废寝忘食。去年暑假看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深深地被书里的精彩内容吸引了。

  《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她笔下的哈利波特是一个不同寻常的男孩,黑色的头发,绿眼睛,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手里拿着一根凤凰羽毛杖心的魔杖,只需轻轻一挥,便可以把你带进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的神力所惊喜,书中,哈利和他的好朋友经历了很多惊险的事情,拿到了魔法石,闯入了密室,找到了教父小天狼星,赢得了火焰杯,一次次打败了伏地魔。主人公哈利那坚强、勇敢的品质牢牢地印在我的心中。

  这学期刚刚开学时,我的学习成绩并不令人满意,几次单元考试我节节败退。妈妈的忍耐也到了极限,苦口婆心地教育我,我听着妈妈的批评,想着自己的努力全付诸东流,不禁一阵心酸。

  回到家,我难过地将一张张试卷放在桌上,看着那刺眼的分数,我的心像被冷水浇透了一样冰冷。忽然,我的眼角扫到了书橱里的《哈利波特》,书里的哈利面对困难时勇敢与坚强的品质在我心中似乎又复活了。他那乐观自信的笑容感染了我,似乎在给我他的“魔法”力量,我告诉自己,难道就轻易地被自己打败了吗?

  于是,我带着哈利给予的力量在学习中努力,在困难中斗争,终于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哈利教会我道理,让我知道面对困难时要勇敢和坚强;面对困惑永远给自己一个微笑;在学习生活低谷时,永远都要给自己一个微笑。

读《哈利波特》有感13

  大家肯定都知道他:他是一个巫师,戴着一幅圆框眼镜,他是打魁地奇的高手,在黑魔法防御术上拥有优异的成绩。没错,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上学期,我刚刚把这一系列的书籍给读完,我深深地被它那扣人心弦的情节所吸引。

  《哈利波特1-7》出自英国作家j·k罗琳之手,主要讲了哈利波特,一个父母被伏地魔杀害,自己却大难不死的传奇少年,在他十一岁生日时接到了霍格沃茨的入学通知书。他在那交到了两个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并和他们经历一次又一次惊心动魄的冒险,最终彻底打败大boss:伏地魔,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合上了它,可一些情景仍历历在目,例如哈利骑着飞天扫帚逃脱匈牙利树蜂龙,纳威用格兰芬多剑砍下了纳吉尼的脑袋。它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要直面困难,要机智过人,要雄心万丈,要真诚待人。更重要的,是有爱。爱是最强大的武器,是一切事物的源泉,它能化解任何矛盾与纠纷,使人与人之间更和谐。这个道理伏地魔永远不会明白。

  我们要学会去“爱”别人。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撞到了一位小同学。我连忙说:“哎呀,实在对不起,没有撞疼你吧?”“没关系,是我自己没有看到。”他笑眯眯地说。礼貌待人,也是“爱”别人的一种方法。

  《哈利波特》给了我一个启示:爱,无论何时何地,它的力量都是无穷的!只要我们爱别人,别人就会爱我们,这样互相鼓励,就能给予彼此力量和信念。

读《哈利波特》有感14

  在年味颇浓的现在,华灯初上,绚丽的霓虹灯,装点着这座城市,收回目光,家里的灯立刻与外面的形成鲜明的的对比,黄色的暖光打在白色的墙壁上,像浸在水里,一圈圈漾开。

  静夜阑,寥落孤星挂天上,随手拿来手边的一本书,借此来打发如此静谧的长夜。一看,竟有些怔,好久了,这都没有再看这部曾经信誓旦旦的说每个星期都要看的小说。

  10岁时,第一次从灰土尘封的书柜里找到这本《哈利波特》,是被它华丽的书皮所吸引。当打开这本书,随着里面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而着迷,一场与梦同行的旅行就此拉开了序幕。

  当某一种情感在心中很深很深,即使凭着中国字的博大精深也很难用语言来表达出来。正如现在我酝酿下一句的感受。

  读《哈利波特》,如尝一道百味羞,在那扣人心弦的传奇中看各色人物,品百味人生。哈利勇敢坚强,罗恩忠实真诚,赫敏聪慧冷静,邓布利多睿智慈悲,伏地魔狠绝悲凉……在罗琳笔下多如满树繁花的人物中,不管是奸是忠,是好是坏,都是为了衬托体现这部系列的主题——爱,可以战胜一切。

  当哈利的母亲不顾一切扑在哈利身上保护他,连最厉害的死亡咒都伤害不了哈利;当哈利波特问邓布利多教授他有什么能力战胜有时以来最厉害的黑巫师时,他说“你以为我们爱过的死者会真正离开我们吗?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简而言之,是你的爱保护了你!爱可以帮你战胜一切!”

  在这七大本书中,学到的知识很少,但懂得的道理却很多,很少有一个系列的小说可以让人坚持下来看7本。很多人说哈利波特是一部儿童小说,读读可以,但不必深究,但我认为,哈利波特所带给人的震撼,已经远远超过一部儿童故事给人的感觉。

  《哈利波特》系列小说被翻译成七十四种语言,在全世界两百多个国家累计销量达五亿多册,位列史上非宗教、市场销售类图书首位。这是一部可以让人受益终生的小说。当我再次翻开了这本书,追忆过去《哈利波特》带给我的种种快乐,我想我要永远这样与梦同行下去!

读《哈利波特》有感15

  “死吗?一点也不疼,比进入梦乡还要容易。”“我们会陪着你直到最后的最后。”哈利终于战胜了恐惧,一步步地迈向死亡。看到这一幕,我为哈利的勇气感到震惊。一个十七岁的男孩不可能不害怕死亡,可他竟是如此平静。

  哈利为了同伴,为了家人,不得不肩负起不属他这个年纪的重担。在那时他完全可以和其它同学一样待在城堡里不出来,但他的善良告诉他,如果他不去赴死,将会有更多无辜人因为他的懦弱而牺牲。于是他既便恐惧还是不得不坚定地一不步走向死亡。

  哈利和伏地魔是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正义,一个极度邪恶。伏地魔的出生让我不由得大吃一惊。他前身竟是一个名为汤姆·里德尔的男孩,曾被誉为是全校最聪明的男孩,却因为一个邪恶念头的萌芽——巫师的血统是最纯正的。而变成一位不伦不类的邪恶魔头。这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邪念需在刚起步时就掐掉。

  故事地最后,哈利战胜了伏地魔,老魔杖也臣服于他。我特别想知道这个男孩在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魔杖时会做些什么。要知道只要他有那么一丝贪念世上就可能爆发出第二场战争啊!但哈利在罗恩劝说他留下时,哈利还是毅然绝然的掰掉了老魔杖扔进悬崖。

  罗恩是书里三位主人公中最真实的一位,他没有赫敏的机智果断,也没有哈利波特的镇定勇敢。他甚至一次一次地想要放弃。但可贵的是他一次次地战胜自己,每每放弃后,他都会掐灭自己的念头回到团队当中。他的出现给书里增添了一份生气。

  赫恩是书中三人团队的军师,她虽然是“泥尼种”却样样做都比大家好。她甚至比哈利还要冷静。当他们迷茫时赫敏像盏路灯替他们指明方向。

  这是一个关于正义与力量,勇气和担当的故事,我从这本书中看见了JK罗琳对于死亡,人生与社会的思考。

  在这本书中我遇见了勇于担当的哈利·波特;遇见了机敏果断的赫恩;遇见了战胜自己的罗恩。同时我也为J·K天马行空的想象,源厚的文化底蕴感到由衰的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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