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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孔乙己》有感

时间:2022-07-06 10:58:23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孔乙己》有感(汇编15篇)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孔乙己》有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孔乙己》有感1

  鲁迅先生笔下的人常常使人印象深刻。孔乙己便是其中一个。

  文章叙述了“我”儿时于咸亨酒家做工,穿长衫的人一般要单间,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常穿着一件破烂的长衫,也常把“之乎者也”挂在嘴边。“我”对他是比较反感的,可他却不在乎。孔乙己经常被人嘲讽,一开始别人说他偷了东西,他都是非常生气的,直到最后,被人打断了腿,别人说他,他也无所谓了。此后,孔乙己便再也没有来酒店。

  从文中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孔乙己是非常穷的,不及“长衫”之人,可他还是一直穿着一身长衫,破烂的长衫。并且,文中有一句细致的动作描写:“便排出九文大钱”,那“排”字,便是一个一个地放了,既写出了孔乙己对“九文大钱”的不舍之情,又像是孔乙己在给短衫之人炫耀他仅有的几文钱。

  孔乙己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文化的,“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一句,非常经典,言外之意就是“我会写茴香豆的茴字”,写出了孔乙己的“高傲自大”。

  孔乙己对待他人的态度,在文中可看出,有一个很大的转变,一开始,人们嘲笑他说他“又偷别人东西了”,他便“睁大眼睛”,“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还不停地争辩,为自己讨回“清白”,还时不时说几句文言文,“教人半懂不懂的”,最后引得众人哄笑。到了之后,“我”听到了老板说他又窃书,偷别人的东西,让人把腿打折了,他来到店里,是“坐着用手”走的,老板嘲笑他,他只是单说了一句“不要嘲笑”,老板追问他,说腿都打折了,还不是真的,他这次是哀求着解释,是“摔断”的。

  从孔乙己的态度能看出,他是非常要面子的一个人,也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一个“典例”了。

  生活中,也不乏有这一类人的。学会些皮毛,便四处炫耀:“这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那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便如同孔乙己论“茴香豆的茴字”了。可是到了最后才明白,可谓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了。

  我以前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因为我会的特长比其他人要多,就比如说钢琴。那是我十岁时候的事情了。当时刚刚学完一首曲子,并未练熟,但已经是“信心满满”了。我正愁没个“对手”陪我消遣消遣,就找了个比我小一岁的,也是学钢琴的小孩。我说,“你会弹这个曲子吗?不会弹哈,我给你弹来听听……”话未了,那小孩说:“这个曲子,我上个月就学完了呀。”我顿时“石化”了。此后,我就再也不敢冒失了,也懂得了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孔乙己自认为是“学问”人,将自己肚子里不多的墨水拿出来炫耀,没钱了就偷书,让人给打了,还欠着咸亨酒店的钱。被自己的脸面牵着走,为争面子而活着,实属可悲。

  孔乙己,可怜之人,可悲之人,可叹之人……他因穷酸而可怜,因假斯文而可悲,因死要面子而可叹。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人。

读《孔乙己》有感2

  《孔乙己》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发表于《新青年》,后编入《呐喊》,是入行的第二篇白话小说。

  《孔乙己》创作背景是在19世纪末,清政府腐败,民不聊生,隋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仍然在盛行,少数知识分子爬上统治地位,但大多数的下层知识分子穷困潦倒。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在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最后连什么时候死的都没有人不知道。

  孔乙己生活在新旧社会的过渡时期,他一方面善良朴实,另一面迂腐不堪。有几回,邻居的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孔乙己会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一直到几乎都没有了才为止。在那个酒都需要羼水的年代,孔乙己是个大方的人,对孩子们很好。孔乙己在酒家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就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站在外面喝酒的人。一般长衫主顾都是在里面包厢喝酒的,孔乙己贫困不堪,却是要穿着长衬衫。孔乙己总是窃偷别人的书,但他认为读书人的事,怎么能算偷呢?读书人的事不算偷,这是很可笑的歪理。我认为他非常的可怜,为了维护封建伦理,端着读书人的架子,过着最贫穷的生活。在给小孩子分茴香豆时,有一句话:“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可以看出他的迂腐性格在日常的交流中也要用到古文。

  孔乙己和范进一样都是旧社会的知识分子,同样受到了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的毒害,认为读书和科举比什么都重要。别人取笑他时,孔乙己还要用“四书五经”为自己辩解。别人问他:“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显示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

  :“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着那些话,都是一些之乎者之类的话,一些不懂了。孔乙己还固守“君子固穷”

  的道理。孔乙己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吃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是旧中国下层知识分子的代表,是中国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影响的一群人,揭示了封建社会的残酷,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义。孔乙己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我们新青年要积极向上,努力学习,做“四有”公民。

读《孔乙己》有感3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 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 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 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 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读《孔乙己》有感4

  孔乙己的长衫,映出了那个社会下层读书人的悲惨命运。而这样的长衫,却依然存在在今天社会上的两种人里。

  第一种人,就是那些每天用名牌服装,金银首饰装扮自己,“孔乙己的长衫”就穿在了他们身上。孔乙己穿一件长衫来显示自己是读书人,这样只是给别人添了些乐趣,没有人真正的佩服他。而这些人每天显示自己有多么的有权有势,连乐趣也不给别人添。这种人,迎来的只有无数人的白眼和蔑视。孔乙己虽然虚荣,但他还是心地善良,给孩子们分发茴香豆,而这些人光有钱却不用来做善事,固然得不到别人的尊敬了。

  第二种人,是如今一些号称是读书人,但只是书呆子的人。他们都有着高学历,却都是名副其实的高分低能,他们忽略了其他各方面的培养。他们是“文明的野蛮人”。他们没有控制力,没有忍耐力,甚至不能自理,依赖家长,不自立自强。这就好比孔乙己,身材高大,却不能够养活自己,鄙视体力活,最后毁的还是自己,穷困的还是自己。

  在当今社会,“土豪”和“书呆子”都是受尽人鄙视的,他们就是当今的孔乙己,没有当代人应该有的素质。都是小气,无能,自命清高,好吃懒做的“破落户”。

  生活在新世纪,作为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我们应该摒弃不良的道德品质,将好的发扬光大,绝不让“孔乙己”继续存在下去。

读《孔乙己》有感5

  孔乙己,一个受封建教育的影响而变得满目苍夷的读书人形象,在鲁迅先生的文笔下被深刻的演绎了出来。整篇的《孔乙己》,写的是一个可怜、迂腐的孔乙己。

  《孔乙己》全文通过以孔乙己为中心人物作为描写,以鲁迅为线索的所见所闻为基础。讲述了穷书生孔乙己从穿长衫的知识分子沦为被打断腿的“偷书贼”最后则无声无息的死去,给世人展现出了在黑暗、腐朽、封建的教育制度模式下的产物。

  从本质上看,孔乙己本应该是一位勤勉好学的知识分子。但由于特殊的社会背景注定了他的悲剧命运,孔乙己接受的是封建礼教的思想,他的真理和圣言都是从四书五经中吸取过来的,甚至连偷书也被扭曲成“窃书不算偷”。穿着又长又破的长衫,十年都不肯洗,是当时的读书人自命清高的形象。鲁迅先生正是通过描写孔乙己对封建教育愚昧的崇拜,来表现出封建教育下的知识分子迂腐的人格。

  正是因为孔乙己在特殊的背景下的特殊身份,他也遭到了封建社会下底层人民的嘲笑和排挤。在酒店里为了展示自己读书人的形象,滔滔不绝朗读封建教育的“真理”、“名句”,分茴香豆给孩子们的时候仍然是满口的“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一个如此勤勉的好学的,人穷志不穷的,想读书甚至要去偷书的人,竟会遭到酒店里人们的嘲笑、排挤、讽刺,“孔乙己”的绰号也因此诞生。如果不是注入了错误的教育和思想,孔乙己的命运也不会如此。侧面反映了旧时代封建教育麻痹下知识分子阶层的悲哀、可怜。

  假设孔乙己接受的是正确的思想和教育,是在一个较为民主的时代下成长,那么他还是那个可怜、迂腐的孔乙己吗?

读《孔乙己》有感6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简单,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杯具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杯具,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我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杯具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杯具,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明白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杯具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读《孔乙己》有感7

  《孔乙己》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最早发表在1919年4月《新青年》,后编入《呐喊》,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的第二篇白话小说。小说中写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度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

  读了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明白多少人为了四书五经竭尽一生才能,多少人为了功名利禄尽折腰,又有多少人因科举制度被抹杀。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又有着特殊的经历,他一生都在追求科举,却又受着科举制度的迫害。他穷困潦倒,被人当作笑料,在封建压迫和“吃人”的社会下,或许“死”是他最好的解脱。

  文章多次对孔乙己着重描写,如“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描绘出一个穷困不得志、懒惰又爱面子的孔乙己形象,让我们看到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也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孔乙己满口“之乎者也”,将自命清高、迂腐不堪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而下文中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的情节又让我们看到了他心地善良的一面,这也说明了孔乙己的心灵被封建文化所扭化,变得不堪的事实。

  这篇不到3000字的文章,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孔乙己这样一个悲剧形象,他的一生悲剧和全部心态也让我们看到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没有人同情他,也没有人帮助他,只有哄笑取乐包围他,活着无人关心,死了无人过问,犹如一个匆匆过客,死了不带走一丝留恋。

  由此也想起了一些生活感悟,尊敬老人、奉献爱心,应是每个人的高尚品德;乐于助人、互助友爱,应是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应是每个人亮丽的风景线。生活在如今社会的我们,跟他们相比,我们是多幸运,生活的多幸福。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我们要谨记这些教训,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我们在期待!我们呼唤一个更为合理的空间!

读《孔乙己》有感8

  人们说古希腊的悲剧是命运的.悲剧;莎士比亚的悲剧是主人公的悲剧;易卜生的悲剧是社会的悲剧;鲁迅说:“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在人们眼里,悲剧一般是催人泪下的,可是当你读了《孔乙己》之后,眼泪不会夺眶而出,而是内心感到一阵阵的痛楚,这究竟是命运的悲剧;主人公性格的悲剧;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剧呢?

  要我来说,这应当是社会的悲剧。孔乙己读过书却未能“进学”,虽然不能当上官,但是却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一脑袋“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落后思想,死守读书人的“清高”。他“身材很高大”却不愿脱下作为读书人标志的长衫,不愿与“短衣帮”为伍,满口之乎者也……这些都足以体现孔乙己既穷且酸,迂腐可笑,好吃懒做的性格。但是,真正导致孔乙己这种变态性格的产生是来自于社会根源,来自于封建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毒害。

  孔乙己命运的悲剧也体现了当时社会的冷漠。孔乙己这样一个不幸的人却成了众人取乐嘲笑的对象。掌柜嘲笑他;“短衣帮”嘲笑他,甚至连小孩也取笑他。孔乙己被打折腿后,众人不但不同情他,仅而愈加取笑他,掌柜惦记的不是他的生死,而是他欠的十九文钱。这些都能很好地反映当时人与人之间冷漠的关系,然而这正是统治阶级残酷压迫劳动人民,用封建思想对人民由于当时社会的腐朽与黑暗所引起的。

  “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很好得表明了孔乙己在那个社会的必然结局。当时,孔乙己被打折了腿已无力求生,可见孔乙己的命运是那样的悲惨。

  然而事实上,真正悲哀的不仅仅是孔乙己个人,而是当时那个腐朽的社会,那个冷漠社会。

读《孔乙己》有感9

  结束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的教学后,颇有感受,课余得些体会,笔录如下,敬请各位老师斧正。

  孔乙己者,不知何许人也。旁人常议,乃知其幼时天资聪慧,遂拜师于私塾,潜心苦读四书五经,以求功名。然功名未得,却迂腐之至。常以圣贤居之,不思营生,当婚未娶,孤寂一生,至死孑然。悲哉!

  与之谋面,乃半百之人,天命定也。其生活窘迫,濒临绝境。常食不裹腹,衣不敝体,为求温饱,时有偷窃之举而遭殴打,乃至遍体鳞伤,加之秉性不改,所谓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为解忧闷,常独饮于咸亨酒店,饮罢,仰天长叹,留下之乎者也之语,飘然而返。长此以往,人已不人,鬼未为鬼,终不知所终。其命之苦、其终之悲,令人痛之。故父斥玩儿、妻妇相夫,皆以此为戒。嗟乎!典制止毒莫如此也,世人之愚焉有情乎?

  然,余观孔乙己之境遇,岂不事出有缘哉?语曰:凡事因内外之因而变,外因者有相辅之效,而内因则具锤音之功。此理世人皆知也。而孔乙己怨天尤人、自甘颓废,真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愿世人明其理、衡其力、定其位、肩其责、平其心,不履孔乙己之覆辙矣。

读《孔乙己》有感10

  仿佛又是鲁镇的酒楼,那个穿着破烂长衫的身材高大的孔乙己倚在台边,品着温酒,嚼着茴香豆。

  虽没有进学,但孔乙己也是天天“之乎者也”着,炫耀着他似有非有的文化。几个小孩向他要茴香豆,他看了看豆,慢吞吞拿起几颗,一颗一颗给,所剩无几时,孩子还想要,他便慌忙用手遮住豆,打发走孩子,暗自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矣。”后来,他在丁举人家偷了东西,被打断了腿,拖着残疾的身躯,一顿一顿地用手爬来,青得发黑的脸,破破烂烂的长衫,他向掌柜买了酒,用沾满泥土的双手轻轻接下,一饮而尽。就是这样的一个酸腐文人,最后也只是落得了“大约的确是死了”的名。

  仿佛又是孔乙己,带着充满着旧社会迂腐气息的他,活活被剧毒封建的科举制度吞噬。可是,孔乙己“大约的确是死了”,封建社会的毒害没有死,一个孔乙己被吃掉,还有千千万万“孔乙己”会被吃掉。

  但是,孔乙己也有善良的一面,他教小孩认字,他分了茴香豆给小孩吃。相比那些坐在店中的人,谁不比孔乙己阔绰?谁有分给了小孩茴香豆?

  还是那个孔乙己,难以读懂的孔乙己,也只能用“仿佛”的语言态度来看他了。

读《孔乙己》有感11

  追溯历史,我回到了鲁迅笔下孔乙己所生活的那个黑暗的年代。此刻我站在一家名为“咸亨酒店”的门外,我前面站着一个正在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这时一鼓臭味扑鼻而来,大概他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已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看着他的窘样我不免又多添几分忧伤。我不仅为他悲叹,也为那些同样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毒害的读书人鸣不平。孔乙己是封建知识分子的典型,他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一心追求功名利禄,但到头来却是受尽欺凌而死。面对现实,他为什么不另谋生路而偏要四体不勤、无怨无悔地皓首穷经呢?他为什么即将沦落到乞丐还自命清高并以他的长衫为傲呢?他为什么偷了书尽还会争辩到:“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看到他的可笑、可怜、可鄙与可恨,我们就看到了封建社会成千上万的读书人。

  罪恶的统治设下了科举这张恐怖的大网,囚禁了成千上万的读书人。“八股”这根锁链禁锢读书人的头脑,束缚知识分子的思想,使那些有才华的人统统变成死读书,读书死,最后读书死,心甘情愿地充当统治阶级的俘虏。那个年代里范进大概是个幸运儿吧,可一个只会作八股文章而百无一能的书生,也不可能干出任何政绩,受封建科举的毒害,难道他会兢兢业业、宵衣旰食;不,范进只不过又是封建统治剥削人民血汗的一把利刀。

  诗曰:“太守皇帝真长策,赚的英雄尽白头。”中国多少满腹经纶的人,多少满腔热血的人,多少中国的脊梁,他们却被科举摧残,被科举抹杀,消灭于黑暗之中,最终得到个白头无作为,整个国家也由此开始走向衰亡。

  由于统治的黑暗,阶级的腐败,社会也如一潭死水,让人恶心。市井之民也都麻木不仁,他们嫌穷敬富,毫无怜悯之心,都是些庸俗浅薄的小市民,任人宰割,他们活着的目的大概连他们也不清楚,机械的生活就是他们的一生,和读书人一样,也成了封建统治的牺牲品。太平天国运动难道是人们思想的觉醒吗?错,广大将士参加革命的目的并不明确,大多是迫于生计,希望改变贫穷的经济地位罢了。可见当时的每一个中国人几乎都受到封建制度的侵蚀。然而孔乙己之类的人所谓的寒窗苦读十年书,不过是为了爬上统治阶级地位,升官发财,骑到人民的头上,作威作福。

  在萧瑟的秋风中,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孔乙己坐着用他满是泥的手慢慢走去了,慢慢走向了死亡。千千万万的读书人也慢慢消逝了。但中国人长久的努力没有白费,一个民族已经起来,然而一个民族已经起来。一种制度的即将消亡,也表示一种新的制度即将开始,希望的曙光必将冲破笼罩人民的黑暗。

读《孔乙己》有感12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孔乙己》小说中的主人公孔乙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故事主要讲了鲁镇酒店一位特殊的客人——孔乙己,他是唯一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长夹些伤痕;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虽然他写得一笔好字,但是没有工作,全凭他那双留着长指甲的手去抄书、偷窃,来换酒钱。后来,因为偷窃被人打断双腿,整日以手代脚爬行,最后不知了去向。

  孔乙己是受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思想的毒害,使他养成了轻视劳动、好喝懒做的恶习,于是愈过愈穷,成为不能谋生的可怜虫;他那双本应具有谋生本领的手,最终成为他爬向死亡的工具。没想到在如今这么和谐、便捷的社会里也有像孔乙己那样的人!

  去年寒假,我和妈妈带姥爷去医院检查身体。在候诊区我看到这样一幕:一位头发花白、穿戴还算整洁的老妇人,她的脖子上挂着一条夹有二维码类似工作证的吊牌,肩上还背着一个挎包,在等候的人群中一一点头作揖。原来她是在向人们讨钱,讨来的却是人们的指指点点和议论纷纷。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双手,我们就应该用双手付出辛勤,去收获美好。

读《孔乙己》有感13

  寒假里,我缠着妈妈陪我去新华书店买书,妈妈告诉我,现在村里也有一个农家书屋。我半信半疑,顺着妈妈的指点来到了农家书屋。出现在眼前的是一间不大的房子,有些老旧,心里不由得埋怨起妈妈来:这么又小又旧的书屋里怎么可能有好书?在书屋里坐着的一位老爷爷似乎看出了我的疑虑,笑眯眯地说:“孩子,进来吧。你别看房子不怎么好,里边可有好货哩!”听到这,我不由得迈着大步走了进去。到了屋里,果然是让我目瞪口呆:房子里摆满了一排排的书架,书架上放着整整齐齐的书籍:有旧的,也有崭新的,各类繁多:有文学类,有家庭教育类,有休闲娱乐类……我迫不及待地找了起来。

  看着看着,脑海中忽然浮现出“孔乙己”三个字,这名字是我从姐姐口中得知。而“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也是从姐姐半开着玩笑的话中领略的。于是就一排排地搜索着鲁迅先生《呐喊》。”

  找到了!我急忙从琳琅满目的书中抽出一本薄薄的书本。书的封面是是一个有五旬开外的老爷爷给众多孩子分东西,这是谁呢?不容我多想,我的手已经翻起了书。找到《孔乙己》便读起来。第一遍读得囫囵吞枣,了解了孔乙己这人。第三遍读得让我疑惑不解。第五遍,我开始同情孔乙己。第八遍,我才真正被鲁迅笔下的孔乙己给深深震撼了。

  我佩服你,孔乙己。你有我们常人没有的读书的上进心态。场景一:孔乙己被人揭发偷书时,争辩道:“窃书不算偷。”此时的你已经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场景二:有人问孔乙己:“你怎么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呢?”这是,你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场景三:孔乙己还是偷书,而被丁举人打折了腿。当掌柜取笑他时,他并没有争辩,而是露出恳求的眼色。场景四:当你心血来潮,来考“我”茴字时,“我”置之不理,也一味地不耐烦,而你还是热心地教“我”,直至“我”有意远离你,你才罢休,便唉了口气。

  从争辩“窃书”到恳求别提这事。从一个秀才都捞不上的人到热心教“我”字。孔乙己,你是怎样的一个人呀。维护自己是“读书人”的面子而到横遭摧残后那种畏缩、害怕、绝望无靠的心境。却依然掩埋不了一个读书人对读书的热爱,只是被那封建教育制度和科举制度给毒害与摧残,而显得迂腐而麻木的性格罢了。

  孔乙己,一个没有鲁迅伟大,更没有毛主席知名的普通人,却有了别样的热切之情。所以我佩服你,孔乙己。

  不知不觉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我甜甜地对老爷爷说:“爷爷,再见!我明天还来。”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农家书屋。

读《孔乙己》有感14

  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近,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

  孔乙己这个人物本身在那个动乱的年代就是个悲剧。不知是哪位前人说过:“人没有错,错的是时间。”清朝末年,科举制的荼毒已经深入人心,“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阶级与阶级的对立,还有奸官污吏的横行等等,当时的社会动乱不堪。人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纸醉金迷中舍弃了一些情感。而那时,一个小小的孔乙己,活着重要吗?死了,也重要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便想起了这样一段对话,“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谁晓得?许是死了。”一个小小的举人在那时可以草菅人命,而没有一个人去阻止,都只是看戏,戏中谁死谁活,与我何干?漠视,似习惯一般存在。然后呢,嘲笑,讥讽,最后,再散开装着没事人样,然后再看戏。真是一些高明的观众!府衙里的人也纸醉金迷,对着散发着血汗抑或是别人希望的同时夹杂着铜臭的纸醉生梦死。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纸醉金迷后,又剩下了些什么?

读《孔乙己》有感15

  鲁镇的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高大身材,青白脸色,皱纹夹伤痕。之乎者也,固执己见,落众人笑柄。当他穿一件好似十几年没洗过的破布长衫出现在店里柜台前,众人都提了精神,因为人人都可以捻起这个读书人的一点笑话作为谈资,这时连空气都变得快活起来。

  他不过是没钱吃饭喝酒,不过是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不过是又跑去偷窃被人给打了,在那样混乱不堪,人人求自保的环境里,这些算不得稀奇事儿,唯独他在众人笑里来,笑里走。穷人不笑穷人,人笑他穷而死要面子,十年如一日穿着的长衫便是最好的证明。

  这长衫,他不曾脱过,他不想脱,他也脱不掉。何以使他对长衫情有独钟?

  店中人笑孔乙己脸上的伤疤,这一定又是偷盗被打了,他却理直气壮,读书人偷书不能称之为“窃”,这句极富讽刺意味的话至今仍被人品味。他是读书人,读书人哪个不穿着长衫?但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中,也没有功名利禄,谁认可他读书人的身份?

  只有他自己。他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教条,他硬是要将自己塞进社会的上流。他以为穿长衫就高人一等,所以偷书也不能称作窃,至于伤,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捍卫高尚人格的标志。他既要做为人尊敬的读书人,又难以将生活过得真正的亮堂,所以穿着长衫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活在泡沫般的梦境里。

  幸运的是,他并不单纯是个穿长衫,同街头混混混为一谈的人,长衫也带给他为读书人的原则和善良。来店里,他从不赊账,间或没有现钱,他也会在小黑板上记一笔,不出一月便能还清。他教小孩子们认字,穷困潦倒的他买茴香豆,一颗一颗分给孩子们吃。咸亨酒店里,多的是比孔乙己有钱的人,可是除了他,谁还给孩子们买茴香豆?当孩子们吃完,眼巴巴地望着他时,他笑眯眯地拿起书读,一个和蔼的老头跃然纸上。或许是这身长衫,让他在面对孩子和学问时,释放出他压藏已久的责任与担当,重新唤醒他关怀天下的大情怀,他不是普通人,他是读书人。

  世人都说他迂腐至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恰恰以为,长衫又是他争的一大证明。

  没有得到科举的认可,所以长衫是他苦读的唯一见证。平凡而贫穷的孔乙己如何能轻松放下科举失利的悲痛,他不甘。他卑微地向社会讨求最后一点自尊,无论如何不肯放下读书人特有的清高本质。即使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愿靠劳动赚取钱财,他写字是为了做学问,而不是拿去卖钱。他当然明白自己的境况,长衫给他的幻境又能维持多久?当他饥饿疼痛地趴在酒店门坎上,渴求一杯温酒时,掌柜的只记得他还欠着钱。孔乙己期盼用一身长衫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换来他人的尊重,拼命地在黑暗社会里争得自己的位置,可是连这点自尊也被蹂躏践踏。终于他闭上了眼睛,不用再这么疲惫。

  我真真切切地感到孔乙己的可怜。长衫给他带来的,是令他不至于苟且的微弱自尊,是燃起他内心责任的火苗,也是世人的唾沫与嘲笑,还是捆绑他直至死亡的枷锁。

  我不禁怅然若失,孔乙己那脱不掉的长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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