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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俗世奇人有感

时间:2023-04-18 16:55:1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俗世奇人有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俗世奇人有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俗世奇人有感1

  天津卫本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俗世奇人》的作者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小说里有各种各样的人物,身怀各种绝技,使人钦佩。当然了,这本书中也不是尽写一些人的.绝技,小说中常常带着讽刺,就像当今社会上发生的一些事一样。这本书里也用了一些幽默搞笑的语言,把我逗得哈哈大笑。有一次吃饭时,不经意间想到了某个片段,我立刻笑得一口饭喷了出来。每个小故事都有作者要表达的意思,作者都是用一些平常人不会用的手法侧面衬托人物的性格。

  这本书不仅让我感到幽默,而且里面的描写手法也是我要学习的。瞧!“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五十开外,红唇皓齿,眸子赛灯,下巴一绺山羊须,浸了油赛的乌黑锃亮。张口说话,声音打胸腔里出来,带着丹田气,远近一样响。”读了这一段,你是什么感受?被他这么一描写,这个人似乎都已经站在了你的面前。再加上一绺山羊须,呵呵,一位老先生的形象就展现在你的眼前。读俗世奇人有感400字。

  再看“此君脸窄身薄,皮黄肉干,胳膊大腿又细又长,远瞧赛几根竹竿子上晾着一张豆腐皮。”这样一写,把原来模糊的人写的活灵活现了。

  这本书中,讲的是在天津发生的一些故事。这些俗世奇人各自的工作也不同,有医生,粉刷匠,识别假画的,卖茶的,捏泥人的。各种各样,五花八门,令人惊奇。此书中运用到了许多天津的方言,让人读了,感觉很接地气。

  我已经把这本书读了不少遍,在描写人物这块,比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连同学们有时候看了我写的作文,都不禁哈哈大笑。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读一读这本书,你会找到许多乐趣。

读俗世奇人有感2

  话说,在那老天津城内呐,有着一群群的人;那这人呐,又是一个个的绝!苏七块,认识吧?什么,你不认识?那泥人张,酒婆,小达子,皮大嘴和甄一口,你总算认识了吧?什么,不清楚?那刷子李一定认识吧!如果你全都认识,那你一定看过冯骥才先生的《俗世奇人》吧!如果你没有看过,把下面我就带你去领略领略在天津卫的这些俗世奇人吧!

  天津狗不理包你应该知道吧,可是你知道狗不理又是怎么来的吗?那难道是狗不理那个包子?不是不是都不是。其实是在运河边上有个卖包子的狗子,是当年跟随他爹打武清来到天津的。

  你以为他真的叫狗子?不,他的真名叫高贵友,别人只知道是他爹天天呼他的小名:狗子。

  他爹老高没啥能耐,那的包子也没啥好,专给一些干重活的粗人吃。老高死了,就归狗子说了算。狗子把包子一改良,不仅味儿美,那貌也美,这下可热闹了起来。

  这不,忙的都没空搭理别人了,别家包子店本来就是生气,就骂他“狗不理”这一来,反到成为了一张大大的招牌。

  有个官员献了些狗不理包给袁世凯,袁世凯一吃,心中大喜,也给老佛爷慈禧送了点狗不理包,慈禧吃了它,就不吃那餐桌上的任何菜了。而且慈禧还说了这么一句:“老天爷吃了也保管说好!”那可见狗不理包有多美味呀!这金口一开,从宫里传到宫外,京城传到天津,天津再名扬四海,流传至今。

  接下来呀,我要给你们介绍一下我们班的土味《俗班奇人》中的大名鼎鼎的肩负:“抠脚大佬”,“虫子刘”等等多个名号刘相贝同学。事例太多,说也说不完呀!下面说一下身为"虫子刘"的他吧!他折磨虫子可是一流的。

  现在正是木棉花盛开的季节-夏天。在一堆堆雪白的棉花中,藏匿着一个个小红点-木棉虫。尽管上课再无趣,无趣的想打瞌睡,他还是会找些乐子来。他折磨虫子的方法可谓是各式各样,如:一只虫子六条腿先把虫子的两条腿拔了,看看能不能走,然后再拔掉两条腿,放在桌子上让虫子爬,没想到还能爬。我开始佩服小红虫的毅力了。

  正好那天喝可乐,我突然蹦出了一个可怕的想法,竟然还说出来了-把虫子放进可乐里,会死吗?没想到他竟然毫无悬念地说:"我早试过了,不会死。"他还现场直播给我们看,那虫子像是在游泳,也像是在汲取可乐。唉…手法一流呀!还早就试过了。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还把虫子捞了出来,涂上闪光粉裹住虫子,放在被阳光晒的滚烫的'窗栏上,让虫子体验一下"日光浴"。那只虫子在金光下闪着"金光"这可是让我们的教室"金碧辉映"啊。

  在这个年代,你认为奇的人很多吧,可当你真正看到冯骥才先生所写的《俗世奇人》的时候,你会恍然大悟,原来现实中,奇的人很多;可,能让人叫绝了的却少之又少。冯骥才先生以记叙文章体用细腻的笔法诉说着一个一个劳动人民的遭遇。用一件一件的小事来诉说着天津劳动人民的不可思议的能力。整篇文章有趣、耐读,却又不乏真理。大家可以去翻阅翻阅,里面的人一定叫你叫绝!

读俗世奇人有感3

  平凡的生活里,有着不平淡的人生!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叫《俗世奇人》,这本书是我国著名现代作家冯骥才写的,主要描写了天津卫本的三十六位奇人,他们真是各怀绝技。

  这本书中,一个个人物故事独立成篇,组成了清末民初热闹非凡的天津。书中的描写咋看起来有点凌乱,但细看起来条理非常清晰,读起来仿佛自己就置身于三、四十年代的老天津,看着老街上人来人往,形形色色的人在自己的生活节奏中,烙在脑海里,有一些乡下怪客或民间英雄,让你称奇叫绝,心里暗暗佩服!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奇人就是刷子李,他干活有一套严格的规矩,刷墙时必须身穿一身黑,如果干完活后身上有一个白点,就白刷不用钱。刷子李刷墙的时候,非常的.仔细,就是坐下来休息的时候,他还在观察墙面有什么地方刷得不足,被刷子李刷过得墙,不放任何装饰品,都非常华美。在我们学习的过程中,也要象刷子李一样给自己订一套计划,必须认真仔细,力争做得更好。

  作者冯骥才在书中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我们要把平凡的生活过得不平淡,就得靠那份才艺,清末民初是这样,当下也是如此。作为学生得我们,必须好好学习,学得一技之长。

  《俗世奇人》中的奇人并不是样样精通,但他们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受人尊敬,当今社会也是一样,我们不可能成为面面俱到的全才,但必须得有一门精通!只要有一技之长,我们就也会成为俗世奇人!

读俗世奇人有感4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的其中一部作品。它记录了许多上世纪初的天津的一些奇人怪事。这些人多事普通人物,但他们都是身怀绝技,令人惊叹不已,这也是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

  拿起这本书,我先看了作者本书的序,也是本书的来由:天津卫本是水路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然燕赵故地,血气刚烈;水咸土碱,风气强悍。近百余年来,举凡中华大灾大难,无不首当其中,因生出各种怪异人物,既在显摆上层,更在市井民间。、、、、、、故而随想随记,始作于今;每人一篇,各不相关。冠之总名《俗世奇人》耳。

  看《俗世奇人》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便是一个“奇”,一个人物、一件件事,无一不奇。举个例子吧,书中有个人物“苏七块”,此人是位医生,医术非常高明,文中有一段是这样描述与他的“他手下动作更是‘干净麻利快’,逢到有人伤骨断筋找他来,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头就接上了。

  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可见这位大夫手法之熟练,甚至连病人疼都来不及感觉到,这有多奇!书中还有许多奇人,有刷墙从不掉白浆的刷子李,有单手飞速捏泥人而且捏出来像活人的泥人张,还有大回、蓝眼等等,各怀绝技。《俗世奇人》里的人物个个很传奇。

  看了这本书,我第二大感受便是一个“津”,文章通篇有一股“京味儿”,在这里是“津味儿”十足。总之,一打开书,看见上面的文字,就有一种北方特有的'韵味扑面而来。比如书中的“屋里任嘛甭放,单坐着,就赛升天一般美。”、“玩得正来神儿”、“热气儿”、都有一股浓浓的地方口音,句中的“嘛”、“甭”、“赛”、“儿”等字更是口语化,读了能感觉到生活中的气息。我也很喜欢读这样的文章,通俗易懂、生动活泼,让人读了十分亲切,仿佛作者不是在写文章,而就在你面前轻松地讲着一个个生动的故事,引人入胜。

  《俗世奇人》的“奇”和那股特有的“津味儿”,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百读不厌,同时那一件件“奇人奇事”中总有些做人做事的道理,给予我启发,这真是一本好书!

读俗世奇人有感5

  在天津卫,一群普通人上演了一幕不平凡的生活剧。不愿破规矩但仍能行医救人的苏七块;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的刷子李;千杯不醉,唯我独尊的酒婆;抠团鞋泥就能捏出人像的泥人张;天地之时,无所不知的蔡二少爷······这些生怀绝技的普通人,为生存展现他们的一技之长。他们都是俗世中的奇人,有的身于上流社会,有的混迹在市井民间,身处于大街小巷,不过,他们都演绎着绚丽的精彩。

  譬如刷子李在粉刷一行干出了自我的乐趣,他有个绝活,刷浆时必穿一身黑衣,一天活干下来,但衣服上没沾一点白色,真的让人匪夷所思。刷子李新收的徒弟曹小三一开始半信半疑,头一次跟随师傅出去干活,主人要求刷四面墙。站在地上,只见师傅刷过的墙壁像一道雪白的屏障。当师傅刷完最后一面墙,曹小三发现师傅的衣服确实没有一个白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决心跟着师傅练成这个绝技。有一回,干完活后,曹小三发现师傅的`裤子上有一个黄豆大小的白点,他顿时感叹千里马也有失蹄的时候。但细心的刷子李捏着裤子轻轻往上一提,再一松手,曹小三终于明白,原来是师傅抽烟时不小心烧了一个洞,里边的衬裤露出来像是用白浆沾上去的一样。在这本书里这样的奇人数不胜数。

  奇人们的技艺并不是上天赐给他们的,而是通过他们后天不屈不挠的努力与磨练,最重要的,是贵在坚持,向着各自的理想,一步一步地迈进,没有朝三暮四、碌碌无为、空等想象,即使对自己掌握的这门技术已经滚瓜烂熟,他们也会不断地反复练习,

  回想我自己,进入初中以来,科目增多,作业也就多了,可是我很爱偷懒,有时候还有一抄了事的想法。这种投机取巧的做法,也许一时能蒙一个好成绩,可是最后到了考试的时候,就会一无所获,顾此失彼。

  在学习中,在工作中,在生活中做很多事情都需要坚持。俗话说得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必追求样样精通,完美无瑕,唯有在一方面做到精细,才是最优秀的。

读俗世奇人有感6

  夕阳西下,黄昏已逝,我吃完晚餐从书架上拿出《俗世奇人》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冯骥才,他是浙江宁波人,是中国当代作家和画家,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他的作品题材广泛,形式多样,如:《三寸金莲》《珍珠鸟》,均获得了全国文学奖,而《俗世奇人》便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本书讲了许多与人物逸事相关的传奇故事,多以清末明初天津市的市井生活为背景,素材也多收集于天津地区的民间传说。

  其中《苏七块》让我感触颇深。这篇故事的主人公医生苏金散规定交七块银元才给别人看病,所以背地里被人起了个绰号叫“苏七块”。有一次,他眼看三轮车夫张四胳膊疼得厉害,可他就是袖手旁观,等一起打牌的牙医华大夫把钱偷偷地给了张四,张四拿着七块银元来了,他才麻利地把张四的'胳膊治好。读到这儿,我生气地在心里骂道:“苏七块,你真是太贪财,太没同情心啦!”让我没想到的是,后来苏七块赠药给张四,等牌局散了的时候,还把钱还给了华大夫。

  我恍然大悟,原来苏七块并不重视钱,而是重视自己的规矩,他是个善良而又医术高超的人。读到这儿,我对他敬佩感油然而生。

  读完这篇文章,我想: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家有家规,制定的规矩要坚定地执行。是啊,在生活和学习上,自己也要给自己立下规矩,立下的规矩也不能随意改变,要坚定地执行下去。

  读了这本《俗世奇人》,让我了解了大千世界,学到了很多知识,大家都去看看吧,保证会让你受益匪浅。

读俗世奇人有感7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馮驥才所寫的小說。全书由19个短篇小说连缀构成,各篇文字极精短,中所讲之事,又多以清末民初天津卫市井生活为背景,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生平事迹;本书还记载着人世间许多快快乐乐的事,还有一些有着独一无二本领的人!

  正是这样套他们每一个人都有独一无二的绝技或绝活,所以他们都有独一无二的绰号:苏七块、刷子李、张大力、泥人张……天津门人好把这种人的姓与他们拿手的绝活,连起来一起称呼,时间长了,真名不知道了,但记住了一个响当当的绰号。

  我觉得苏七块这个人刻画的十分有意思:苏七块本名苏金散,在民国初年小白楼一代,开所行正骨拿环,天津卫挂头牌。这个苏大夫医术高明的很,每逢有人伤筋断骨一定会来找他,苏大夫只要手指一触,隔皮截肉,上下翻飞,即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发觉,骨头就接上了。但是让苏七块看病有个规矩:凡来瞧病,无论贫富、无论亲疏,必得拿出七块银元,他才肯瞧病,所以人们才叫他苏七块。

  在冯骥才的.文章里有这样的一句话,“手艺人靠的是手,有绝活的,吃荤、亮堂……”我想起就觉得在现代的社会也必须要有才华,只要你有才华就会遇上你的伯乐;要是没才华的就跟寄生虫、啃老族没什么区别。要知道随着时代的进步,物尽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已成为现实。

  《俗世奇人》这本书里还有许多人物让你佩服!

读俗世奇人有感8

  我读完了《俗世奇人》这本书,我有很大的感触。我可以给大家举两个人说说吧。

  第一个人,苏七块。苏七块是一名大夫,看钱不看人,只要你一进门,就得先往台上交七块银元。否则别看你是啥人,伤得有多重,他就会无视你!这就是他名字的由来。

  但,你千万别看错他!他这人不是一个财迷,其实这只是他曾经立下的一个规矩。他只不过是想信守诺言而已。

  另外,还有一个人给我的感触特别深。他就是狗不理。大家都听说过狗不理包子吧,这狗不理包子可是天津卫的特色小吃,人见人爱,啥人都爱吃!可它为什么叫狗不理包子呢?

  原来自从包子的创始人“狗子”做出了这么香的包子后,就忙得马不停蹄。连别人说的话都没空答理了。所以他就得了一个骂名叫“狗不理”因此他的包子就叫狗不理包子

  最后,你没发现这一类的`人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就是这些人做事都讲究一个字“精”,不管做什么事都必须把它做完美。还有就是这些人都一样绝活!而且都做得非常完美。

  啊,真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啊!我也要做一名有一枝之长的人。

读俗世奇人有感9

  我读过很多的书,但是我觉得在我读的书当中,令我觉得最有趣和最有看头的书,当然莫过于冯骥才的《俗世奇人》,接下来我就分享一下属于我的俗世奇人读后感。

  当我五年级的.时候,我学了《刷子李》这篇课文。这篇课文是写自冯骥才的《俗世奇人》,当中的一章,在我学完这篇课文之后,我就开始了“我的俗世奇人之旅”,先给大家介绍三位俗世奇人:张大力,苏七块,酒婆。咱们慢慢说,先说张大力,那张大力可举起一把重百十来斤的石锁。后说苏七块,这苏七块给自己立一规矩——不管贫穷富贵还是亲朋好友,只要你来我这看病,先拿七块银元放在桌上,否则决不会给你瞧病!最后咱再说这酒婆,这酒婆,可是天津卫出名的酒鬼,他只要一出这酒坊,就赛在地上画天书,这酒前面一百处是一个十字路口。在那里出了不少事,酒婆喝了一坛正宗的酒(老板人*黑往酒里掺假,有一日老板娘怀上了,于是老板发誓今后不再往酒里掺假,于是才有了酒婆去世这样事。

  看了我的读后感,我想你也有了自己的一篇读后感,如果有那就快点发给我吧,我已经有点等不及了哦!

读俗世奇人有感10

  这本课外书主要讲了天津码头的奇人奇事,有武功高强让读者连连叫好的,也有一些聪明绝顶让人围得团团转的。这本书把天津许多的“奇人”描写得淋漓尽致,好似天津每分每秒都会出现奇人怪事,非常值得一看。

  俗话说“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这些“奇人”的强也不是天生的呀,而是经过无数次失败练就出来的。“奇人”在练就中,脑海中只有一种想法,只要坚持不懈,就可以成功。这让我想起了以前学骑自行车的一个故事。

  有一天,我和妈妈去公园游玩,看见一群骑自行车的哥哥姐姐,看得我非常着迷。我说:“妈妈我也要学骑车。”第二天我就推着辆小自行车开始学习骑自行车。第一次我刚试着放开双脚,“咚”连人带车就一起倒在地上了,接着我再次扶起车子,再次试着放开双脚,“咚”的一声,连人带车又再次摔在了地上。接着继续扶起倒在地上的.自行车,就这样反反复复,坚持不懈,慢慢地可以骑上一小段,到后来越骑越远,直到完全熟练。

  这段学习自行车的亲身经历,告诉我遇上困难并不可怕,贵在坚持克服困难,办法总比困难多得多,正所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此外还有许多人,不怕苦,不怕累,最终成了举世闻名的“奇人”。他们这种精神正是我心中最敬佩的!

读俗世奇人有感11

  在这愉快的假期里,我读了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我似乎被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住了。它用幽默风趣的语言描写了民国时期人物的性格,讲述了天津的古老的历史!这本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酒婆》,它讲述的'是在首善街的那家酒馆,是酒馆中最末的一等。这里不插幌子,不挂字号,就连座位都没有。这酒馆只卖一种酒,是山芋造的,价格贱酒味大。酒婆是这家酒馆的头号酒鬼,人们不知道她的姓名,所以就叫她“酒婆”首善街的人们一到晚上就都喜欢看酒婆走路,她一会儿向东,一会儿向西,最后总要向北走,走了一会儿到了十字路,可笑的是每到路口总会醒来了。原来是老板往酒里掺水。一次,老板没往酒里掺水,酒婆与往常一样一口气喝下去。到了马路口,还是没醒,破天荒地走到马路被车给撞死了,虽然人死了,但首善街的人们都说她是一个大酒鬼。

  虽然这篇文章看似讲的是酒婆的故事,但也反映出禁止喝酒的意思。是啊!如果人们不喝酒,世界上车祸也会少很多,让我们行动起来!

  俗世奇人中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苏七块”,“认牙”,“神医王十二”等等,十分期待你们去读。

读俗世奇人有感12

  有句老话讲“吐沫星子淹死人”。的确,面对流言蜚语,意志力再坚强的人都可能会被说的心智消磨。众人的说辞,一次也许不太当回事,两次会令人开始动摇,如果有第三次,那一定是压死骆驼最后一根强有力的稻草。想摧毁一个厉害之人并不需要有同等武力,只需要让他质疑自己,从此就可以一蹶不振。

  读到冯骥才所著的《俗世奇人》,一个在清末民国年间的天津卫,因为眼戴厚的似啤酒瓶底还泛着蓝光的眼镜而得名“蓝眼”的故事,不禁为最后他的结局感到惋惜,但同时也认为这一切都是因自己信不过自己而导致。

  这位俗称“蓝眼”的`奇人生前有个绝招,那就是能辩得字画真伪。但凡是假的,蓝眼的眼镜片黯然无光,只要是真迹,一到蓝光即可闪过。这招独门绝技让他拥有了不少好彩头。直到有一天,他鉴定了一幅名为“大涤子湖天春色图”为真画,并花了十八两黄金买下。可谁知,画刚到手,就听外面有人传言说他拿的这幅是假的,真迹在他人之手。这下蓝眼有点慌了,连卖给他画的咚五爷也心中发毛,立刻一同前去一辩真伪。蓝眼看到所谓的真画,觉得自己这回自己可真的走了眼,并和咚五爷商量花七十两黄金买下。结果,等到家一和原画对比,发现真迹还是自己第一次买的那幅。自此蓝眼一场大病,卧病在床,也再未起来过。

  从小就在被各种所倡导的教育理念所影响,要求我们做一个充满自信的人。以前觉得自信只是一个与自卑相反的名词,只要不过于贬低自己的能力就是一个正常的人。等到大学毕业,走向社会,有了自己的工作岗位才发现,自信不仅仅是自卑的反义词,也是需要远离自负的最佳状态。

  做一个真正充满自信的人并非易事。太过相信自己往往会变成自以为是,不尊重他人意见的自负。而自己对自己的信念不够也终将会一事无成。在《蓝眼》这则故事里,“蓝眼”大半生都处在被人追捧的环境中,应该也是从一届草根渐渐变成了行道里的专家。内心从自卑到自信,直至之后变为自负。

  冯骥才的文笔精彩绝伦之处就在于,他从未有只言片语去描述一个人的心理动态,但却让看到的人能深刻体会到其中的意味。其实“蓝眼”应是从他被名为其名,又被众人所追捧之时开始便觉得自己天下无敌。这时的他定是个自负之人,否则不会招惹旁人暗地里设计,在他耳边吹邪风;也不会在听见流言蜚语时怯怯担心自己名誉扫地;就更不会被人像耍猴似的出丑。

  过尤而不及。不论是太过自信还是信不过自己,最终都是导致身陷绝境的重要原因。就像在工作中,如果事事能够尽心尽责,相信自己有能力做好每一件事,小人也不敢从中作祟。因为放在明面上的正义一定会压倒黑暗中的龌龊;如果相信自己在孩子的面前是个不断追求进步的大人,这样的正能量一定会带给孩子正面的影响。说到底,事情的成败的关键都要看自身是否拥有强大的自我信任意识,只要坚持自己所相信的,旁的一切都不是摧毁自己的匕首。

读俗世奇人有感13

  翻翻书本,看看文章,尝尝其味,酸甜苦辣,无所不有。今天空闲,看看奇人,奇人谓谁?泥人张杨巴也。

  泥人张能成为一个奇人,是因为心思奇,别人到饭馆吃饭,到戏馆看戏,他却是为了去看人,为了捏人。其次是人格奇,在海张五这些强权和恶势力面前,威武不屈。其三是他有一手捏泥人的绝活。 杨巴能成为一个奇人,则是因为他聪明伶俐,心思细腻而严谨。(倘若说这是芝麻,不是脏东西,不等于骂中堂大人孤陋寡闻,没有见识吗?倘若不加解释,不又等于承认给中堂大人吃脏东西?说不说,都是要挨一顿臭揍,然后砸饭碗子。而眼下顶要紧的,是不能叫李中堂开口说那是脏东西。大人说话,不能改口。必须赶紧想辙,抢在前头说。)其次是因为他“巧言令色”。(只见他脑袋撞地,“咚咚咚”叩得山响,一边叫道:“中堂大人息怒!小人不知道中堂大人不爱吃压碎的芝麻粒,惹恼了大人。大人不记小人过,饶了小人这次,今后一定痛改前非!”说完又是一阵响头。)

  可他们为什么仅是“俗世”的奇人,而不是真正的'奇人,登堂入室,进入大雅之堂,而只能混迹于俗世?我想主要是因为他们都有人格缺陷。泥人张睚眦必报,缺少了君子“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的“人不知而不愠”的气度与风范。而杨巴则不仅没有自己的生存绝技,过的是寄生生活,而且他的成名纯属偶然,可并没因此而低调、谦逊,而是自以为是,狂妄自负,毫无内疚地接受“杨巴茶汤”。

读俗世奇人有感14

  读了《俗世奇人》中的《刷子李》让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

  在《俗世奇人》中,让我最敬佩的还是刷子李,刷子李刷完墙要是衣服上出现一个小白点,白刷不要钱。他的徒弟曹小三知道这个事以后半信半疑。于是,接下来的日子里,师傅每刷完一面墙他就给师傅倒水点烟,有一次,师傅刷前三面墙时都没有发现白点,可刷到第四面墙时,他突然发现师傅的衣服上有一个黄豆大小的白点,刷子李明白了徒弟的`心思,手指掐着裤子轻轻往上一提,那白点即刻没了,再松手,白点又出现了,原来是师傅抽烟时不小心烧了一个洞,里面穿的是白衬衫,所以看上去跟粉浆一模一样。

  读完了这篇《刷子李》,我似乎已经看到了这个师傅在背后的付出,正因为这些付出才得到了回报,而我呢?一点儿都不刻苦,遇到一点儿事情就抱怨,就说吹笛子这事吧!二年级时我每天练一个小时的笛子,不练就觉得怪怪的,好像少做了什么事似的,后来随着谱子难度的提升和作业的加重,我慢慢从一天练一个小时,到了一个星期只练一两次,演变到最后:知道要练,可理也不想理笛子。难道《俗世奇人》中的奇人经历的困难比我少?他们跌倒了就爬起来,而我呢?跌倒了就垂头丧气了。我相信每个人只要认定目标,并不懈努力,都能有一番成就!

读俗世奇人有感15

  风,在呜呜地响着,像是有个人在山谷里扯着嗓子喊叫,突然一阵急雨,密集的大雨点在地上溅起一片燥味的尘埃。浸泡在书海中的我压根儿没注意,房间很静,心也很静,这《俗世奇人》真令人着迷。

  码头上的人,强,才是“活着”的根本,一强就该强出空前绝后的人:小说中的人,“奇”才是传下去的根本,一奇就该奇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儿。

  《俗世奇人》写了清代天津卫形形色色的奇人异事。社会是雕工刻手,这就是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的弱肉强食的社会,它打磨出一个个为了生存而使出自己看家本领的奇人,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个叫小达子的小偷。

  他,其貌不扬,短脖短腿,灰眼灰眼,塞块软绵的烤山芋;他,站着赛影儿,走着赛烟儿————这可真是天生当贼的料材。还错儿,你就是把皮包儿塞肚皮子上,电车一停,一开,皮包子已经没影儿了,你可是一点点感觉也没有,好像皮包还在你肚皮儿上贴着。这是他的绝活儿,在电车啊,巴士上边,一遇着红绿灯,一停车,他的手比光要快用中指和无名指一夹,抽出来,车子再一晃,他往后一退,转个身,转身后又抽出一沓钱纸票儿,手艺很是了得!

  但意外发生了,一次,他偷了一金怀表,非赏值钱,他以为自己就是车子的主儿,可他却忘了句老话,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个青年上了车,小达子往兜里一塞怀表,转了个身,试图去偷青年的东西,谁知那年轻人当即转了个身,回头一看,哟,金怀表早已挂在青年人的脖子上了,小达子啥也没偷到。

  这当小偷的被小偷偷走了东西,尝到了挨偷的滋味儿,还有何颜面当小偷?

  看完此书,我想起了班中几位特别的“奇人”、“自恋沈”、“骄傲陈”、“文豪华”、“学霸王”、“学神瑶”、“仙女蓉”、“天真典”,这一个个人物一说出来,谁都可以猜到他们的性格特点与绝活儿了吧。

  比如“自恋沈”,一次上信技课,小胡老师教我们做封面,嘿,他找到一张封面,说是很经典的,一投屏“哇哈哈哈”这正是自恋沈的`封面,上面写着:帅气的我。顶大顶大的四个字映入眼帘,可真是自恋。像这样鲜明的“小人物”在我身边比比皆是,正有他们的存在,才让我的生活多姿多彩。

  读了这本书,我真正领悟到了世间百态;刷墙技术高超的刷子李,讲文气的李金鏊,活出殡的刘道元,够格的酒鬼酒婆,他们都有鲜活的特点,他们那有趣的故事仍在我脑海中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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