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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

时间:2023-06-12 21:31:5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家》读后感 (通用15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读后感 ,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家》读后感 (通用15篇)

《家》读后感 1

  自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以后,灭了吴国,当上了霸主。晋国其实也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了,有实力的有四家:智、魏、赵、韩,这四家的大夫分别是智伯瑶、赵襄子、魏桓子、韩康子。其中智伯瑶势力最大,他一直想独吞晋国。可是另外三家心也不齐,没法儿去跟智伯瑶闹翻。智伯瑶就派使者向另外三家要土地和人口,魏和韩都交了,可是赵襄子坚决不交。智伯瑶就逼韩家和魏家一起攻打赵家,赵襄子知道寡不敌众,退守到赵家最坚固的一座城--晋阳城。

  智伯瑶在查看地形的时候,发现晋水正好在晋阳城的上游,如果在晋水上造一条水坝,就可以水淹晋阳城。智伯瑶淹了晋阳城,得意地对韩康子和魏桓子说:“如果晋水能淹了晋阳城,汾水就能淹安邑,绛水就能淹平阳。”话音一落,就觉得说漏了嘴,可是已经晚了,韩康子和魏桓子心里已经决定要跟着赵襄子了。赵襄子联合韩和魏弄坏了水坝,水淹进了智家大营,智伯瑶马上叫人去抢修,可是魏韩赵带着大军堵住了他们的去路,把智家杀得一干二净。三家灭了智家,把晋国平分了,成为了三晋。公元425年,赵襄子他们都死了,新君继位,准备把自己成立为诸侯国。

  我觉得智伯瑶真是不要脸,名义上天天说你们三家都要给公家进贡,那样晋国才能再当上霸主,他说的公家其实就是他们智家。也就是说,他把自己都当成晋国的.国君了。智伯瑶太贪心了,过早暴露了自己的野心,韩和魏本来就是因为有点怕智家才被迫服从的,一看智家要灭掉他们,肯定他们要联合起来一起对付智家了。智家要想成功,一定要先安抚好他们三家,即使有一家不同意,另外两家也会替他卖命,那一家也支持不了多久。

《家》读后感 2

  《家》是巴金创作的“三激流”小说之一,以主人公觉慧的第一视角同时穿插一些第三视角,使得文章更全面,更加明了。文中的三兄弟各有特色,大哥觉新懦弱无奈,辛酸孝顺;二哥觉民敢于斗争,有自主思想的理智人才;三弟觉慧,痴情激进,偶尔也是被情绪左右的野兽。小说中关于府邸的华丽描绘繁而不琐,虽然有点抢主线戏份之嫌,但还是值得推崇的。最扣人心弦的无非是三兄弟各自凄美的爱情故事。

  觉慧与府中的小丫头鸣凤相知相爱,鸣凤是千万个封建基层女性的代表,她们勤勉,她们淳朴,总是过早地失去天真和稚嫩的手脚,觉慧的喜爱无疑是给了她希望的`曙光,她也喜欢他,但却不敢靠近,她就像蝙蝠,无法直面太阳的爱恋,一直悄悄躲在黑暗的角落用眼泪述说自己如潮似涌的爱意,但太阳也有落下的时候,而夜幕降临,以蝙蝠为食的怪物将它一口吞下,但她很幸福,因为……她看见了日出。

  觉新脚踏两条船的行为惹来我一生一对人主义的反感,但不可否认的是,作者对于双方的描写以及抒情很到位,瑞钰落落大方,端庄贤淑;梅表姐梨花带雨,林妹妹既视感,对比之下我喜欢瑞钰。在一次起义军进城过后洗劫全城,他们躲在花园中,觉新要出去看看顺便谈判一下,瑞钰可以不顾还幼小的海臣跟他去,我当时就冷哼一声,这样的女人在怀还要出去找的小三,是个男人就果断点二选一,总吊着人胃口什么意思!

  三兄弟中关于觉民的笔墨是比不上两兄弟的,他和琴表姐的爱情水到渠成,并抗争成功,没有任何跌宕起伏,过于平淡。家,在觉慧眼中是战场,无声的硝烟侵蚀他幼小的心灵,让他失去了心爱的鸣凤,最后他也没有实现“要把这个家玩弄在掌心”;在巴金眼中,它不是一片抒情散文,只是揭示当年的现实情况,希望现在的人坚持开放,不再让历史的悲剧重演。

《家》读后感 3

  若真要我说的话,我更喜欢《家》原来的名字——《激流》。是封建的激流摧残着社会的人们,也是新时代新青年的觉醒所带来的一股激流。

  《家》的三位主人公:觉新、觉民、觉慧,是当时社会上各种人的代表。封建制度下的傀儡,礼教的牺牲品和具有批判与反抗意识的新青年。最终故事的结局暗示了我们,唯有看清封建礼教的腐朽与罪恶,唯有以上进的思想抵御旧文化的激流,才能避免封建制度对生命的摧残,才能拥有光明、美好的未来。

  其实整本书中,最令我心痛的角色不是含冤而死的钱梅芬,也不是为了所爱的人付出一切的瑞钰,而是那个在约束的`痛苦中长大的高觉新。

  我是无拘无束自由着长大的。但在高老太爷,或者说在整个社会冷血残酷的欺压下,觉新的成长犹如一棵被压迫者的树苗,黑暗的环境最终让他凋零了所有叶子。虽然文章没有明确提及三子的未来,我想结果也是不言而喻的。委曲求全,一味顺从的觉新注定要痛苦的死去。

  有时我想,为什么不干脆让觉新变得麻木腐朽呢?沉浸在这样社会里的他不会被悔恨所侵扰,这或许还会是一种解脱。然而,只有在激流中挣扎,体会到水呛进喉管的痛苦,人才会有求生的欲望,才会想起要自救。不论什么时候,沉溺其中,永远都无法迎来明天。

  追求——这是我从《家》中读到的东西。无论如何,现代社会已经很难再能找到封建的影子,但像封建一样的激流无处不在。生活是为了不断追求不断挑战,生活的激流依旧动荡,不会因为人们的犹豫而有所停滞。

  保持一颗追求的心,征服激流,征服生活,更重要的是征服我们自己,不屈服,不放弃。

《家》读后感 4

  “人的身体可以被囚禁,人的心却不可以。”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在辛亥革命后的时期,那个时代人思想受封建社会的影响都是腐朽,但也存在着新青年。

  觉慧的家族是封建旧家族,他家公馆有着悠久的历史不知经过几次更换门匾。里面究竟有着怎样的秘密,依旧不会为外人所知道。在觉慧印象里的家有着黑漆大门,好似关住了他;当门开着时,好像一只怪兽的大口。里面像一个黑洞,这里面有着什么东西,谁也望不见。

  家是一个温馨的词,但在他眼里是“狭的笼”好似被密密麻麻的线缠住,无法挣逃开来。他常常想反抗束缚他的某个东西,可又不知反抗什么。在白天欢乐统治着公馆,在黑夜悲泣统治着公馆。

  无论白天或是黑夜世界都有两个不同的面目,为着两种不同的人而存在。在封建社会中,中国青年们受到陈腐的封建道德影响,没有自我,而觉慧和他的家族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他是矛盾的.。他想挣脱旧思想却又被束缚在其中,他自己也很迷茫自己在挣脱什么东西,因为大家都是“无抵抗主义”。“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这是他的写照,也是唤醒自己和其他人的一场勇敢的斗争,在书里他做了先行者。

  他想反抗这一切,他想要反抗这一切,他要反抗这一切。不止为了封建的旧制度的思想,更是为了自我,和无数受着折磨的其他人。

  他是勇敢的,他反抗了,他离开了家,他挣脱开掉束缚着他的东西,一种新的感情渐渐抓住了他,他不知道究竟是快乐还是悲伤。但是他清清楚楚地知道他离开家了。他离开了旧的家庭,就像甩掉一个可怕的阴影,没有一点留念。封建制度对人的迫害和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残酷剥削,是罪恶的。而觉慧的反抗也是代表大多数人觉醒。

  “宁做沥血歌唱的鸟,不做沉默无声的鱼”,开始反抗命运的不公,寻求自我的反抗之路。

  那怕前方有多少荆棘,我想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弱的光芒;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

《家》读后感 5

  寒假里,妈妈推荐我读了《百家文》这本书,“勤奋”二字回荡在我的脑子里。

  我自以为自己很勤奋,每天在学校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有时也能坐下来静静地看看书,和同学们交流学习心得也很有共同语言。可是,我比起《远行千里为借书刘恕》,《映雪而读的孙康》后,我不禁有点汗颜,和他们比我就差得太远了。

  在《百家文》中还有这样一个小故事:越王勾践和吴王夫差在会稽山大战,结果吴军大败越军。一位高高在上的.大王一下子就变成了囚徒,可是越王勾践坚定着“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他忍辱负重,带着妻子为夫差当奴仆。终于,得到夫差的特赦。回到国中,他每天卧薪尝胆,告诫自己不忘国耻。正是凭着这种“发愤图强”的精神,励精图治数年,三千越甲吞了吴。

  是呀,人若有“图强”的精神,许许多多的难题都会给你“让道”!以前老师在我的作文本上写得最多的一句话是:怎么啦?你的字又“喝酒”了,怎么东倒西歪的!爸爸也时常叹息:“你啊!别的都好,就是字写得龙飞凤舞!叫你横平竖直,你就是左耳进右耳出!”一直以来,我很苦恼,也想写端正些,可写着写着又“重蹈覆辙”——不知不觉中又潦草起来了。一天,表姐来我家做客,她一见我的作业又唠叨开了:“你啊,与其长久的煎熬,不如痛下决心把字练端正。”于是,我买来了钢笔字贴,开始练习起来。可是心血来潮没几天,我又似乎感觉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现在我知道了自己身上缺乏一种持之以恒的“刻苦”精神。“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只有一生勤奋,才能有所作为。

《家》读后感 6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苔丝的故事之所以能打动全世界的读者,就在于它描绘了一个追求美好与纯洁爱情的女性的悲剧人生。她的悲剧是命运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和时代的悲剧。

  哲学家叔本华把悲剧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起于邪恶的人物;第二种是起于盲目的命运和偶然的机运;第三种是起于普通的地位对立和相互关系,是一个人所处的社会位置和阶层等特定的、无法变动的客观环境所造成的,不具有偶然性。这三种类型的悲剧都在苔丝身上得到了体现。

  首先,恶人造成的`悲剧。造成苔丝悲剧的恶人是亚历克,他虚伪而且恶毒,将人间一切丑恶的品质集于一身。他不断地在身体和心灵上摧残着苔丝,将她置于万劫不复之地。其次,偶然的命运造成的悲剧。父亲喝醉起不了身,苔丝替他去赶集,却撞死了老马,致使全家面临生活危机;结婚的前一天,她将失身的事写在信中,从门缝塞了进去,却落在了地毯下,致使克莱尔觉得受到了欺骗。后来,苔丝由于生活所迫去见公婆,却在归途中冤家路窄,又遇到了亚历克。当她为了生存与亚历克同居时,克莱尔又来找她,在无比痛苦中,他杀死了亚历克,最后也毁灭了自己。

  再次,社会和时代造成的悲剧。苔丝出身卑微,然后又产下了私生子,这不为基督教所容忍,被当时的社会所抛弃,饱受旁人的白眼。克莱尔虽然爱着苔丝,但是得知苔丝的经历后,又离开了她,也是因为他害怕娶这样一个女人被社会排斥。这也是维多利亚时代,一个压抑人性的落后时代,英国愚昧的思想观念,是一个在封建礼教下牺牲的祥林嫂。这这也是叔本华认为的第三种悲剧,最能体现人生的“不幸”,最能阐述人生的本质,是一种“大悲”。这样的悲剧摄人心魄。就像尼采所说:“是一种形而上的慰藉,使我们暂时逃脱世态变迁的纷扰。”

  美丽善良的苔丝,败给了世俗偏见,败给了那个愚昧残酷的现实,败给了并不掌握在手上的命运,最后一直被各种力量推倒到悬崖边上,一直到被无情地毁灭。

《家》读后感 7

  巴金是我们妇孺皆知的一位伟大的作家。他笔下的《家》又描绘了怎样的一幅历史背景呢?

  《家》中点出了两个极端的人物。一个是以自我为中心,随心所欲的封建制度的随从者————高老太爷;另一个则是反封建,崇尚新思想的民主青年—————高觉慧。故事就由这儿展开。小说中觉新是一个言听计从的人,不敢反抗只会逆来顺受,最后造成悲剧的产生。但我最敬佩的人物就是觉慧,因为“五四运动”使他成为一个激进青年,敢于反抗高老太爷的旨意,反对封建。在我看来,他是一个不屈不挠的民主先驱者,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先进青年,是一个热情勇敢的`叛逆者。

  书中描绘的时代是封建时代,迂腐的时代。他们家中的情景就能代表当时整个中国的情形。富贵人家的男孩可以到学堂里读书,女孩只能呆在家里老老实实的做一个淑女,生女孩就是为别人家生的,总要嫁人,“无才便是德”,家中的钱主要给男孩使用。这就是封建社会的灾难。

  记得我小的时候,家里没有弟弟,同村的人看待我们的眼光就是不一般。他们对女孩的偏见就是封建残毒。更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自己的父母都有点看不起自己的女儿,现在,有的女孩年龄不大竟已经外出打工挣钱。想想书里的事,看看眼前的景,我觉得自己很幸运,爸爸妈妈的思想很先进,我为有这样的父母而骄傲,自豪!更主要的还是当今的时代不同了。教育面对所有人,让有志之士能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所以我觉得,在学校里应当不懈努力,不断进步,全面发展,把握着美好的时光,将来成为社会的栋梁。巴金笔下的社会是一个充斥着封建腐臭的社会,叫人喘不过气来。和现代的社会比起来,封建社会确实要永埋地下!在新中国六十年华诞之际,再读《家》,我们的心会为之一颤,让我们昂起头向前走,向着美好的未来冲刺,去创造祖国崭新的明天!

《家》读后感 8

  《家》是巴金写的激流三部曲之一,它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这部小说以高家长房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的爱情为线索,展开了高公馆内以高老大爷为代表的封建专制统治势力对青年一代的迫害和新旧两种思想斗争的描写。

  《家》描写的是“五四”之后,成都地区一个封建大家庭走向崩溃的故事。故事集中在1920年冬到1921年秋的八九个月时间里,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撕开了在温情关系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暴露了所谓“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荒淫无耻,也描写了新思潮听唤醒的'一代青年的觉醒和反抗,从而宣告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必然崩溃的命运。觉新;屈服于封建专制制度没有反抗意识。觉民;与琴结婚,敢于反抗封建专制制度。梅,喜欢觉新,但屈服封建专制制度,最后因伤心而病故。鸣凤,内心渴望爱情却又不敢表达出来,很无奈。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读了这部小说后,使我受益匪浅。我应该向觉慧学习,学习他那种坚持不懈,顽强不屈,勇于向往、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精神。

《家》读后感 9

  《军事家》这本主讲了许多军事家伟大的事情,有奇迹创造者——拿破仑、五星上将—艾森豪威尔、智慧的化身——诸葛亮……。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兵圣——孙武,孙武出生的当天晚上,同在朝为官的孙武的祖父孙书和父亲孙凭赶回家中,全家上下子主人到仆人都沉浸在无比的喜悦氛围之中,孙书望着孙儿,只希望他快快长大,报效国家。

  孙书决定各孙儿取名为“武”,孙凭完全赞同。武的.字形由“止”“戈”两字组成,能止戈才是武,孙书还给孙儿取了个子,叫“长卿”。

  孙武有一个最大的爱好是看书,尤其是兵书,孙家是一个祖祖辈辈都精通军事的家,家中收藏兵书非常多。《皇帝兵书》《太公兵书》、《尚书兵纪》、《管子兵法》……孙武长大后,写下了巨作《孙子兵法》

  后来,到了吴国,被伍子胥推荐给吴王阖闾,通过战姬练兵,取得了吴王的赏识。在伍子胥和孙武,吴国内政军事都大有起色,吴王极为倚重二人,把他们两人视为左膀右臂。

  吴国打了许多胜仗,从此强盛起来,开始讨伐越国的战争。在一次越过战争中,阖闾受伤不就病死,由太子夫差继承王位。随着吴国蒸蒸日上,对孙武、伍子胥这些功臣不再重视,后来由于伍子胥进谏,夫差大怒,逐制造借口,逼其自尽,甚至命人将伍子胥的尸体装在袋子里,扔到江中,不给安葬,这给了孙武一个重大的打击,他意识到吴国无可救药,孙武深知“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这个道理,于是便悄然归隐,息影深山,根据自己训练军队、指挥作战的经验,修订孙子兵法十三篇,使其更加完善。

《家》读后感 10

  一个槭树下的家,一个充满欢声笑语的家,一个平淡无奇而又幸福美满的家。

  家,温暖的代名词。在你累了的时候,给你一片舒适休息的地方,你大可以放下所有的警戒之心,安心的休息;在你伤心的时候给你充满关心的问候和安慰,宛如冬日的骄阳,驱散所有的寒意;在你悲伤绝望之际,给你重生的希望,就像无边际黑暗中那颗耀眼的明星;在你遇到困难苦苦思索之时,给予你一份援助之手,直至你渡过难关,重新振作起来。

  席慕容笔下的家,温馨平淡又不失乐趣。一件件平淡无奇的小事,窗外的树,清晨的鸟,丈夫的关心……在她的文笔下都充斥着浓浓的幸福感,细细如涓水长流,缠绵而婉转,每个细节都有温暖的身影,如一道划破黑暗的流星,令人追求,令人渴望。这个故事讲述了席慕容在某个夏天的清晨一觉醒来再不过平常的事情。在欧洲留学时,还有对家强烈的回归欲望,和半晚后院的花草树木,和天边那如木槿花般火艳的晚霞……

  ”我只想回到这个对自己是那样熟悉和那样亲切的环境里,在和自己极为相似的人群里停留下来,才能够安心地去生活,安心地去爱和被爱。”这是槭树下的家中的一句话,却让我受益匪浅。是呀,家,人从小生下来都对家有一种莫名的依赖。即使你远在异国他乡,但你想到家的.时候,眼中流露出那真切的思念之情,绝不会是虚情假意!家里有什么会牵挂着我们的心?有人会问,也许是个漂泊者,也许是个流浪汉,也许他们曾经也有过家,却因为什么变故而失去家,他们整天说以五湖四海为家,但谁又知道他们心中是多么渴望一个家,多么渴望有家人关心,问候他们,多么希望有一个家为自己遮风挡雨?他们的心在经历了多少风雨之后,而变得沧桑而粗糙,也许你会否决我,但问问自己的心是否真的累了?多么希望有一个家来呵护?这个家也许不大,不是很富贵,但家温暖的气息让多少在外漂泊的游子牵肠挂肚?好好珍惜你所拥有的家,这是上帝赐予你最珍贵的礼物!

《家》读后感 11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家》描述的是一个封建的大家庭的悲欢离合。在这样的家庭中,有着不可避免的明争暗斗,纠纷,不公与压迫。但又因为身处于新文化运动的'开始时期,却也有令人感到惊奇的反抗。在封建社会的残酷迫使下,一群年轻可爱的生命受苦,煎熬,甚至是失去生命,因而故事中带着血和泪,带着控告与悲愤的呼声。把斗争的剑刺向了极度腐朽的封建社会以及害人的封建礼教,并暗示它走向灭亡道路。

  我觉得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主人公中觉慧一群象征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象征着另一端。关于觉慧的个性,第三回就已经明显了——幼稚、叛逆、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愤慨,却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于是,觉新的话语在旁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爷爷跟你说什么话,你只要不声不响地听着,让他一个人去说,等他话说够了,气平了,你答应几个‘是’就走出去不是更简单吗?”好一次矛盾,好一次思想的撞击。

《家》读后感 12

  《桥下一家人》是由美国作家纳塔莉·萨维奇·卡尔森创作于1958年,荣获了1959年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故事讲述了在巴黎塞纳河桥下生活的流浪汉阿曼德和三个孩子之间发生的故事。

  我的感受之一是:流浪汉也有自尊,也会转变。我在读书时,刚开始很不喜欢阿曼德,认为他不喜欢工作,更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所以他居无定所,成了一个流浪汉。我觉得人要向往自由,但是不能不工作,更受不了他宁愿当一个流浪汉,整天臭哄哄的,而且他特别讨厌小孩子,想把他们打发走,但是渐渐读下去,看到吉普赛女人米勒里说,他讨厌孩子只是因为害怕一颗善良的心被机灵的小家伙们偷走。在与孩子们的接触、交流中,他逐渐改变了他对孩子们的.看法。而这三个孩子也把他看作自己的爷爷。突然觉得阿曼德其实骨子里是一个善良的人,孩子们唤起了他的同情心,他的爱心。

  我的感受之二是:亲情。这虽然是一个残破的、拼凑起来的特殊家庭,却让我在里面感到了不是亲情却胜似亲情的可贵。阿曼德看到孩子和妈妈的孤苦不依,心软了,准备去寻找另一座桥,搭建自己的新窝。可妈妈苏西婉留了他,她用一块烟煤在水泥地上画了一个长长的长方形,在下面还画了一个小正方形,长方形是阿曼德的房间,正方形是一个窗户,让阿曼德感受到了家人的爱。

  我的感受之三是:爱与责任。圣诞前的那一天,阿曼德得知慈善机构准备收容几个孩子,还将送妈妈去监狱。阿曼德终于无法忍受下去,他做出一个十分困难的决定:去找一份工作,帮助妈妈为孩子们建立一个真正的家。这该是多么巨大的转变,因为有了爱,才有了责任,即使自己很辛苦,也要帮助孩子们实现愿意。在这本书里我学到了爱与责任,人生活在社会中,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要学会融入社会,创造自己的价值。对于家人来说,我们也要有爱,互相帮助,才能让我们的家更温暖。

《家》读后感 13

  我读过许多关于诗词歌赋的经典古诗和古文,其中总最喜欢的莫过于《千家诗》。

  《千家诗》这个书名可能让人乍一看就觉得:“哇塞!这本书怕不是记载着1000首诗吧?太可怕了!惹不起,惹不起!”其实“千家”只是来形容诗多而已,里面只有106首诗。

  《千家诗》中的诗分为4个模块:七言绝句(《饮湖上初晴后雨》、《早春呈水部张十八员外》等),五言绝句(《长干行》四首、《独坐敬亭山》等),七言律诗(《归隐》、》《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等)和五言律诗(《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望洞庭湖赠张丞相》等)。

  这本书中每一位诗人都有专门的诗人简介,用精炼的语言带大家穿越到那个诗人辈出的朝代,了解诗人生平;每一首诗都有专门的注释以及解说,带你轻松了解本诗,体会诗人的要表达的情感;每一首诗都有资深名师为之赏析,名师为之解读,带你更深入地探索诗的海洋。难能可贵的.是,每一首诗都是编者认真查阅后得出的作品原文,更是在诗海之中脱颖而出的佼佼者!

  我读完这本《千家诗》后,里面我不熟悉甚至我听都没听说过的诗和诗人都瞬间变得亲切起来,就像我从小就对他们耳熟能详一样。

  读完《千家诗》后,有一种感情油然而生,那就是我对中国古代文化赞叹。我们中国的文化可以这么形容:博大精深,源远流长,薪火相传,历久弥新。千百年后,我们后人再来品读这些诗词,仿佛依旧能够身临其境,不禁令人拍手称奇。

  听完了我的一番介绍后,大家是否对《千家诗》产生了兴趣?感兴趣的同学可以买来看看哦!

《家》读后感 14

  智商,情商是听的最多,也是了解最多的。那何为语商呢?作者给出一个定义,它是语言的商数,是语言的组织,运用能力的综合。本书详细描写了成为演讲家所需的技巧,思维方式,训练方法等告诉我们,通过学习,锻炼,人人都可以做演讲家,并举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例子。读完这书,我学习到了很多很实用的.演讲技巧。上台紧张怯场是常见现象,每个人第一次上台都会这样,没有被对手打败,倒是先被自己的恐惧征服了。知道为什么会紧张,才能针对性的练习。作者总结了紧张原因:没有经验、自我否定、易受干扰。那我们积累经验,自我肯定、解放自我不就行了吗?看完作者的对策会觉得做到不紧张,其实也没那么难。不紧张是我们跨过的第一步,台风的养成也很关键,它能让我们的演讲加分,作者也从坐姿、步伐、手势、眼神、笑容、气息分别做了详细阐述。身体语言也是演讲中很严重的一个环节,作者很风趣的用“屠龙刀”、“七伤拳”、“神鹰抓”、“一阳指”等动作形象的给我显示了身体语言的魅力。要在演讲上面再进阶升级一下技能的话,那就得从演讲稿,内容呈现方式,语气处理方式以及处理演讲中的危机处理,来让你的演讲水平提升到更高的高度。做一个最顶尖的演讲家,还必须拥有丰富的知识,你必须多阅读、多学习,让涵养由内而外的散发。

  当众说话就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聚会吃饭,开会讨论,集体面试等等。可以说我们除了睡觉,其余一大半的时间都在说话、沟通、表达。这种能力可能是我们个人发展的瓶颈,没有哪一个伟人、名人没有这种能力的。避免吃这种哑巴亏,我们就很有必要围绕演讲来做专项训练。无时无刻不要忘记学习。欲变世界,先变其身。欲变其身,先变其口。

《家》读后感 15

  《从前我死去的家》是著名侦探小说作家——东野圭吾的十大低估之作之一。

  书中,以第一人称的视角,讲述了男主“我”,与女主沙也加找回记忆的故事。沙也加为了找回童年失去的记忆,与“我”前往父亲生前留下的地图上的一栋房子进行调查。

  按地图的`指示,“我们”来到了一栋无人居住的白屋。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压迫着“我”:未收拾的咖啡杯、没织完的毛衣、做到一半的作业、所有指针都停在了同一时刻的钟表。好像这一栋房在一瞬间死去了一样。

  沙也加与“我”搜索了大半无,一无所获,准备离开时,沙也加盯着钢琴,僵硬地说出:“我来过这里。”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找回记忆的故事,也是一个找回自我,拯救自我的旅途。

  书中,沙也加有自己的孩子,却又把孩子寄养在外婆家中,因为她不知为何会自己虐待孩子,并且没有童年的记忆,所以她认为自己不配做母亲,自己有缺陷。其实这正印证了书中十分经典的一句话:“儿时的我,已经在那个家里死去了,之后一直在等着我回来。”

  我们每个人或许都有过那种一颗心没有着落的感觉,会突然觉得孤独、恐惧。那是因为,我们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丢掉了曾经的自己。

  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每一个部分都是独特并且不可替代的。这些部分不能因好坏而被抛弃,因为只有这一个又一个好坏不一的部分拼接在一起,你才是真正完整的。

  我们要记住现在的自己,也要记住曾经的自己,不要让过去囚禁在自己“死去的家”,记忆的坟场。像沙也加一样,敢于追寻,也敢于接受。

  不要让以前死去的家成为你永久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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