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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

时间:2024-04-22 07:34:3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家》读后感【实用2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家》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读后感【实用2篇】

  《家》读后感 篇1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

  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中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德伯家的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德伯家的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 苔丝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她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

  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家》读后感 篇2

  黑色的雪夜……黑漆漆的门伫立在寒风中。像瘦口一样大开着,吞噬着无尽的黑暗……

  你可曾想到旁边公馆里梅的心思?可曾想到她与觉新那段凄凄楚楚的感情?“日日思君不见君”的心情,何等悲凉?两人相见,却不能嘘寒问暖,而是含泪转身,扭头离去,不容得叙叙旧情,就因惧怕周围公子太太的诽谤。由于苦苦相思,知道自己永不能与觉新在一起,梅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即使有钰,旧情依旧牵引在她心头。哭干了泪,却又要慢慢的吞咽旧礼教的恶果,“此情无计可消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身体终于吃不消,亭亭的梅闭上了美丽的眼睛。撕心裂肺的哭声终究没有唤醒她,钱太太的悔恨没能将时光倒转。一个无辜的牺牲,没几天便被人用欢声替代了罢。还曾有谁记起呢?

  你可曾记得鸣凤惨淡的哭声?可曾记得她最后一次来找觉慧时的样子——“极力忍住泪”、“声音异常凄惨”?可曾记得她抱着周氏的腿哭的昏天黑地?也许,鸣凤只是一个女佣,但她有尊严,有人格!她宁死也要维护自己的清白,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但又有谁会听她的话呢?曾经觉慧与她的那段往事真真切切成了往事,一个女卑怎么可以和公子少爷相提并论呢?这样一个刚烈的女子,却换不来旧社会统治者的半点同情,冷若冰霜的心,少爷少奶奶们除了觉慧还有谁会考虑到鸣凤呢?正如作者所说的——要为那无数的无名牺牲者“喊冤”,要从恶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是掉了青春的青年!这样一个纯洁的女子,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女,就这样以一个宁可投湖自杀也不屈服的背影,给读者留下了深深的怀想。

  还有觉慧。接受了“新思潮”的影响下的觉慧,显得独树一帜,他同情底层的工作者(如鸣凤),他向往自由平等,而不是像觉新一样对一切都懦怯顺从,他总是有很多的主意,他看到了旧社会的黑暗本质,唯有他,敢于反抗封建统治,在那样一个旧社会里,他觉醒了,“叛逆”了,是新青年中的一个,没有做一个时代的落伍者,而是做了一名开拓者。爽朗的性格,让他不会像大哥那样矜持,充满矛盾,又不会像梅一样多愁善感。他向往自由,敢于创新,大胆争取个性解放。他似乎什么都不怕,不懦弱,不胆怯,不肯服从,有自己的思想。我敬佩他,佩服他的`骨气。这样的青年在当时真的是不可多得!陈腐的文化和嘈杂的社会没有玷污他的双眼,他有自己的打算,有对社会的新认识!

  从《家》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当时旧社会的腐败与黑暗,男女交往的不平等,和所谓封建伦理“孝“道的熏染,这一切都加强了悲剧的氛围。

  这一部传奇的著作,给予了我震撼,和对社会的感慨,还有对现在这难能可贵的和谐世风有了更深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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