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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读书笔记

时间:2022-11-07 13:59:17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个人读书笔记(15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书笔记了。千万不能认为读书笔记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个人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读书笔记(15篇)

个人读书笔记1

  87天,627英里,没有精良的装备,60岁的老人就这样徒步穿越了大半个英格兰。

  这长途跋涉的87天,不仅仅是一个对身患癌症的奎妮的承诺,我想这更是哈罗德重拾生活之旅。作为一个“被抛弃的儿子”,“不合格的父亲”和一个“失败的丈夫”,每天的生活除了为活着而生活以外,哈罗德在心里想着一辈子就这样完了。这条朝圣的道路上,哈罗德学会了接纳自己,“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刚启程的哈罗德是木纳而拘谨的,不管任何事,他首先想到的都是别人的看法,当遇到越来越多的陌生人,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后,哈罗德学会了打开自己的心灵,回到了年轻时的那种对生活的热爱,对感情的追求。

  “原来只要知道寻找的是什么,就往往能从身边随手拈来。”有时候人甚至连自己想要什么根本不知道,其实你那梦寐以求的东西就在你的身边,比如说爱情,亲情,友情,只不过有人没看到与它们要么错失了,要么遗弃了。“没有爱的生活不是生活”就像哈罗德与莫琳,年轻时的一见钟情,热烈的爱着对方,后来儿子的出生与死亡,让原本深爱着彼此的两个人从此有了深深的隔阂。87天的旅程,距离和点点滴滴的回忆又让他们找回了彼此。

  现实生活何尝不是这样,自己是一个怎样的自己,也许很多时候看到的都不是真实的内心深处的那一面,当对生活变得麻木了,对一切事物觉得理所当然了,我想活着的确是为了活着,一生也只是为了活着走下去了。我只知道当用心拥抱生活的时候,心会开始悸动的。

  刚着手看这本书时,初觉平淡无奇,越看到后面越觉得引人入胜,当哈罗德开始他的朝圣时,自己的心灵之旅也开始了。

个人读书笔记2

  1、历史是什么

  海登怀特说过这么一句话,对过去有意识,对一个可能的未来有觉知,这似乎将人类同他们的动物同类区分了开来。历史是区别于我们和动物的一个衡量标准。你要对过去不感兴趣,你就不可能憧憬未来,你就和动物没有区别。

  历史是对过去存在过但现在不再存在了的所有事件和实体的总体,进行一种高度选择性的重构。历史就是要后人在事发之后,高度选择性的对这些发生过的所有事件分别权重,然后再进行重构。

  历史凝视就是我们怎么去重构,哪些东西真正有意思,哪些东西真正有价值,哪些东西看似很重要其实不重要,哪些东西看似不重要其实很重要,这是历史学家天天要寻找的东西。

  2、历史与哲学的区别

  历史和哲学究竟有什么区别呢?哲学是一种事前的智慧,在事件发生之前去思考;历史是事后的智慧,事件发生之后再去思考。

  事后的智慧有什么用呢?正如海登怀特所说,我了解事后,知道了事后的因果关系,知道它的结论重要还是不重要,这能够对我面向未来起作用,这就是历史的关键。

  历史与哲学的另一个区别在于历史关注人类事物而不是人类事物的终极本质。历史只关注现象本身是不是真的,关注现象与现象之间的逻辑关系,而不去追问现象背后的终极本质。

  历史的视角与哲学的视角在看待对象的方式上也有区别。我们有两种途径来获得关于人类事物的知识,一个是通过对个别事物的感知,一个是通过对一般事物的感知。

  哲学的视角是感知一般事物的途径,而历史是通过感知个别事物与个别事物的连接来发现事物总体的关联。

  3、历史的构成

  历史的构成是怎样的呢?德国史学家兰克指出,历史是科学与艺术的结合。历史就其收集、发现、深刻洞察而言,是科学;同时历史要对它辨认出的事件进行描绘和再创造,因此历史也是艺术。

  作为科学,历史与哲学相关联;作为艺术,历史与诗相关联。历史不纯粹是客观的,它还有主观性。我们需要关注历史的视角是怎样清晰的把主观因素剥离出来,从而留下事件的客观性。

  在历史的视角里,所有的事件不应该是由时间性的链条构造起来的,应该是由超越时间性,或者时间性之下产生的更重要的逻辑链接构成的,这个链接就是因果联系。

  历史学家一开始对时间产生意识,后来他们发现,线性时间的发展不一定就是历史的发展,有些事件可能在时间上滞后,但是不一定从原因上滞后,这是历史学家不断追问的事情。

  历史从时间维度来观照世界发生的事情,从背后来看这些事情的因果关系。

  4、历史的价值

  历史要回答什么是过去?什么是现在?过去和现在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什么是历史的事件和事实?历史的客观性和历史的主观性之间是什么关系?历史的视野和规模怎么确定?

  过去究竟将它什么秘密对我们现在这代人隐藏了,我们怎么发现这个秘密?研究过去的目的是怎么为我们现在做出预测,为现在和未来服务。最后,历史还要回答怎么理解历史?

  因为历史往往以文本呈现,我们不能和文艺复兴时代的人文主义者一样真正去收集文本,但作为阅读者,我们怎么把文本当成现实世界,并从中发现它结构的合理不合理呢? 换句话说,我们必须回答历史编撰实践中的问题。 总的来说,历史给我们这样一个信息:过去是开启现在的钥匙。从过去出发,来回望现在,指引未来,这就是历史全部的含义。

个人读书笔记3

  最近,我认真拜读了孟繁华教授的《赏识你的学生》一书,这本书从家长、学生、教师等角度,选择了一个个典型的案例,来诠释成功教育的奥妙所在,每个故事的后面还附有家长留言,专家评析,生动而又引人入胜,故事情节又往往出人意料,处处闪耀着智慧的火花。故事的主人公往往是一些被人们认为智力低下的学生,这些学生,在教育者的启发、赞赏、激励下,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走上成功之路。

  我想:这应该是我们学习的优秀典范。他们的事迹给予我许许多多宝贵的启示。作为一名教师,每天面对几十名孩子,面对几十双充满渴望和期待的眼睛,我们的言行举止,我们的情感态度,无不深深影响着每一个孩子。当孩子犯错误或表现不佳的时候,严厉的批评,大声的斥责,换来的是孩子暂时的服从,表面的听话,但同时也在孩子的心中埋下了叛逆和怨恨。老师不仅没有转变孩子,实现自己的工作目标,反而伤害了孩子的心灵,伤害了师生感情,给今后的工作带来更大的麻烦。所以,全新的时代需要拥有全新观念的老师,全新的时代赋予“敬业”和“专业”全新的含义。教师是跟人打交道的工作,我们的工作对象是虽然年幼无知,但是也是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情感,有独特个性的孩子。这就更加要求我们关注孩子的内心世界和精神需求,激发他们对知识的热爱和渴求,培养他们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意志品质远比传授知识更重要。我们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时时刻刻历练自己,用我们无限的爱心、耐心、细心和关心,尽可能使用鼓励或激励的的语言,为孩子也为自己创造美好的教育境界。

个人读书笔记4

  《现代小学英语教师素养》这是一本集小学英语教师综合教学技能指导的教材,课堂用 语篇针对英语教师语言基本功要求,编写了英语课堂常用语,如:课前准,备,课中提问, 教师指令、演示、评价语言等,指导教师准确并流利地运用英语组织教学。在附录部分还为 教师提供了几百条与教学有关的校园用语,以便教师查阅。不失为教师的好帮手。

  教学技能篇重点讲述英语课堂教学的设计方法,同时以案例为载体,帮助教师分析和反思 教学中的问题。

  文化素养篇以教师文化素养及跨文化交际能力的提升为目的,在篇中为学习者提供了大量 语言学习的文化背景知识及中西方价值观、文化习俗的差异比较,从而加深教师对英语国家 文化知识的了解,在语言教学中更加重视文化教学。

  制作的资源及方法。

  通过阅读,我深深感受到作为一名小学英语教师,仅具备专业方面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 小学英语教育的重点是给孩子们提供一个学习英语的机会,打下较好的英语基础,这包括了 学习兴趣的培养和正确的学习方法的掌握。教师要有正确的教育思想;要掌握儿童教育心理 方面的知识;要研究和掌握英语教学的一般规律和基本教学原则,熟悉小学英语教学的基本 方法,能以教学原则和方法来提高课堂教学的组织能力和实践能力。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它对英语学习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有了兴趣就有了一个自主学习英 语的动机,小学生学习英语的动机一旦被激发,就会用积极主动的态度对英语进行学习和探 索,兴趣也就越浓在遇到困难的情况下,会更有意志力。

  教师不仅要有综合的教学技能,还要有语言的示范能力。

  教学技能是评价教师的核心技能,它是指教师如何教的技能,具体地说就是指教师对教学 设计,课堂活动实践,课堂教学组织和在课内外充分展示英语在交流中的工具性的能力。目 前小学英语教材的内容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有密切联系,主要是以趣味性最强的“情景会 话”为主。为了使学生能在真实的语言环境中进行实践,克服母语对英语学习的干忧,教师 就必须具备,能唱、会画、会制作、善表演、能组织课外活动,能操作,使用现代教学设备 等技能。

  教学生唱他们喜欢的英语歌曲,会画形象的简笔画,会制作美丽多样的幻灯片,会以丰富 的表情,协调的动作表达意义或有感情,会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能熟练运用多媒体辅助教 学才能把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出来。有了兴趣才会积极,只有积极了才会动口,才能摆脱“哑 巴英语”的外号。

  在英语教学中,听、说、读、写既是英语教学的目的,又是英语教学手段。要对学生进行 这几方面的基本训练,教师要有过硬的基本功:

  (1)教师的语音语调要标准,纯正,流利;

  (2)有一定的口语能力,能用简练、准确的语言组织课堂教学;

  (3)书设计合理,字迹工整规范。

  一个小学英语教师应在教学工作中充满生机和活力,富有创新意识和超前意识,对待教学 实践中所遇到问题应经常反思,并保持探索的习惯。创新在本质上是一种超越,要越过传统 和现实以及自我的障碍。教师如果富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使学生的创造能力在潜移默 化中不断提高。

  小学英语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

  这就要求小学英语教师进行反思。

  上完一节课后,静静地坐在办公桌前,从容地整理自己的教学思路,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 总结自己的教学得失,捕捉课堂教学的某个细节,及时记下课堂中精彩的插曲或悠忽而至的 灵感。

个人读书笔记5

  《一个人的朝圣》是一本讲述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独自一人跨越千山万水仅靠徒步去看望好友的故事。它讲述的至纯至真的友谊,只要走在路上,心灵就会飞翔。

  《一个人的朝圣》从名字上就能知道其文章中的内容,一个人向着目标前进,向着既定的方向努力,这或许是对它最好的诠释。最后看着看着终于明白了朝圣是什么意思。这本书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已经上了年岁,过着孤独的生活,身边没有朋友,陪在身边的妻子也和自己过着类似分离的生活,平淡的日子,被一封好朋友的信掀起了波澜。这个朋友患了癌症,临别之际,想起了好友,而哈罗德弗莱看到信之后,就写了一封回信给她,本想在就近的邮局邮给好朋友,但是想着想着一种神奇的力量驱使他不断向前。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文中的他是落寞的,是无奈的,身边既无子女也没有朋友,上了年纪的他和自己的妻子关系也不好,后来慢慢的才读到原来他妻子疏远他是因为对儿子死了的这件事还心存埋怨。如此年老的他,竟能自己徒步走了这么远、这么久,边走边回忆,边走边发现新的事物。其实,最后他也有过似乎想放弃的时刻,但是家人的支持使他战胜了困难,人之所以为人,有时难免有懈怠或是退缩的时刻,但是能成为人物的关键是他有战胜退缩、战胜自己的能力。随着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好在最后身边的人都走了,连小狗也离开了他,终于他又能像以前一样,自己走在信仰和朝圣的路上,恢复了身体和心灵上的绝对自由。当他不远万里到达目的地时,也没能唤醒沉睡的朋友,但是他得到了人生的令一种境界。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

  读过之后,喜欢这种淡淡的风格,淡淡的温暖,但却传递着坚决的力量。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知道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这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知道,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希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故事最终结束在,他们夫妻讨论着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舞会,哈罗德说了一句逗趣的话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这句话是什么?其实这句话是什么真的重要吗?

  重要的是,哈罗德终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可以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路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终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来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面对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个人读书笔记6

  今天,我拿到了简媜老师的《空灵》这本书,一拿到手就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

  空灵,看到这个标题,我仿佛置身于一个高崖上,四周皆是环绕的山谷,山谷很静,闭上眼睛,风儿吹起我鬓角的头发,聆听从远方传来的声音,仿佛千百年前的诗人在召唤着我。

  我不知道简媜老师的旅人是什么样子,可在我的幻想中,他应该是一个年老的僧人,他的脸上饱经风霜,穿着一件破旧的袈裟,身后背着一个斗笠,手中柱着一根木棍,他走走停停,没有人知道他下一次要去哪里,也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停下来。

  怀着这种幻想,我翻开了第一卷《空山灵雨》,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是领家老翁问旅人,上山的人和下山的人,你问哪一个?我没有急着去看后面的内容,而是想象了一下,如果是我,我会怎么选?我会选那个下山的人,因为他已经上去过这座山了,问他的话,应该会少走许多弯路。

  老翁同样是让旅人去问那个下山的人,可是直到旅人真正登上了山,他才明白了老翁的意思,我们的人生不正是如此吗?我们的父母,喜欢拿他们经历过的事情来教诲我们,希望我们可以少走一些弯路,可是事实并非如此,许多事情,只有自己亲身经历过才能明白,旁人说的再多,终归无用。

  这是旅人一个人的旅行,繁华背后,每个人都是孤独者,不论是旅人,还是现实,在人生的旅途中会遇到许多的人,他们可能话不投机,可能一见如故,过程如何,都不重要,终将有一天会失落在历史的星辰中,不管是山水,还是人生,只能是一个人孑然独行的旅途。

  简媜老师的文笔是极好的,她用简单的句子,就可以让我有身临其境之感,仿佛我便是她笔下的旅人,遍赏着属于我的那一片山水。

  看书的时候,我的心寻到了一种久违的宁静,可以让我暂时的逃离尘世的烦扰,我在书上记录的感触是用电子设备完全表现不出来的,即便是相同的文字,可我已没有那般的心境,这便是纸质书的魅力吧,是电子书籍永远不会拥有的。

  我贪恋这种宁静,繁华的世间已经喧嚣了太久,久到让人忘记了它本来的模样,书,可以给我这种宁静,即使只有片刻……

  时间终归是苛刻的,我只读完了第一卷,只能寄希望于下一次相遇。

个人读书笔记7

  我外出上学时,只有寒暑假才会回家。没回家的时候,妈妈总是打电话一而再再而三的确认我的归家日期,每次到家都有一大桌美味佳肴在等着我。可待不了多久,妈妈就会嫌弃我睡懒觉,不收拾屋子,问我为啥还不回学校。

  妈妈是同一个妈妈,可为何差别待遇如此之大?读《一个人的朝圣》时,我亦发现了这个问题。莫琳是同一个莫琳,可为何对哈罗德态度变化如此快?

  莫琳擦好桌子、洗好衣服、铺好床单时,很庆幸哈罗德不在家。哈罗德在家,她大概又有更多的事情好忙活了。可这庆幸之情未过一刻钟,她又有些焦虑了,为啥哈罗德还未回家?他以前从不会这么晚回家。

  仔细想想上述的问题,不过是因为待一起的时间久了,会产生厌烦感。就像一成不变的生活,总要有点新鲜事才能与众不同。

  我拿起水杯,浅浅地抿了一口白开水,静静地继续往下读。

  莫琳想找点事情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可随处都是哈罗德的影子。给他打电话,电话又在楼上。找不到人,不知道他身在何处,莫琳内心开始慌乱,脑子开始乱想。

  忽然她的脑子里蹦出一个可怕的想法:哈罗德遗传了他父亲的老年痴呆,他会不会迷路?又或者没被人发现?莫琳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找到鞋子和钥匙就往门外冲。可冲到门外又觉得自己真荒唐,又回到门内。

  慌慌张张确实有些滑稽,可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因为这种事情,我经历过,所以我懂。

  去年某日大半夜,凌晨1点左右,我朋友在微信里跟我说她的车抛锚了,停在了半路,真是倒霉。当时我已经进入梦乡,早上睡醒看到她发的微信被吓得半死。

  一个女孩子,三更半夜车子抛锚,想想都后怕。我立马翻身坐起,忙打电话,可只听到冰冷的女音:欢迎使用来电助手业务……气得我差点把手机扔了。

  那一整个上午,我都不在状态,实验频频出错,脑子总是走神,对同事也是爱理不理。满脑子都是我朋友的影子,她会不会出事?她该怎么办?我一边安慰自己她不会没事,可一边又静不下心来。直到接到她的平安电话,我才回到正常状态。

  当隔壁的好心人雷克斯打电话询问哈罗德有没有回家时,莫琳选择了隐瞒,她说:已经到家了。有人说这个善意的谎言是为了让雷克斯放宽心,但我更觉得这个回答是让莫琳自己相信哈罗德没事,相信他会平安到家。当时的莫琳内心定是无比惶恐,她怕哈罗德出事,她只能一遍遍自我安慰。或许这个答案本就是下意识的回答。

  当莫琳接到哈罗德的电话,她是欣喜的。终于,听到了他的声音。可当她知道哈罗德要走路去看奎妮时,她开始慌了。那么远的距离,他一个六十五岁的老人竟然要走路去?莫琳一次次地阻止他,希望哈罗德从实际出发,她希望他不要去。

  哈罗德一副势在必行的样子,似乎只是告知他的妻子莫琳,而不是与其商量。莫琳生气、发怒,可电话忽然就断了,她的劝说于事无补。哈罗德还是上路了,她要去看奎妮,去那个遥远的地方。他相信只要他在路上,奎妮就不会死。

  可莫琳就可怜了,她一个人在家担心受怕忽,这件事对她来说却是噩耗。毫无疑问,莫琳是爱着哈罗德的,他和她一起牵手走过长长久久的岁月。

  可原文却在此埋下了伏笔:

  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些久埋的回忆,开始在她身体里簌簌发抖。

  回忆里的那些东西是什么?

  哈罗德、奎妮、莫琳之间又发生了怎样的故事呢?

  让我们拭目以待。

个人读书笔记8

  不知为何,读到结尾突然想起了哈桑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哈德罗终于完成了500公里的朝圣,一开始我狭义的以为朝圣一定是西藏人、尼泊尔人、印度人那样的信徒去朝拜拉萨,朝拜自己心中的信仰。看完此书才明白朝圣是去朝拜自己心中的那片圣地,并不一定特指什么。哈德罗一路向北朝圣的途中,慢慢的也救赎改变着自己。救赎着妻子。童年母亲出走、父亲遗弃他,让他变得自卑。中年丧子让他变得自闭。直到收到多年前好友圭妮患癌症的来信,哈德罗再寄回信的途中偶遇加油站的女孩;决定徒步去看圭妮。这一路哈德罗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他也渐渐的变得自信慢慢的打开自己;学会了“断”“舍”“离”。妻子在他的离开中,也渐渐的反省到了自己的不是;知道了丈夫的重要性。开始接纳哈德罗,开始接受失去儿子的事实。

  在现实中,我并不赞成哈德罗的贸然出走。这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没有顾虑到家人的感受。同时突然理解那句“家才是我们温馨的港湾”,我很感谢我的家人,在我成长的这一路,只要是我确定的事情,他们都无可厚非的支持我。

个人读书笔记9

  哈罗德为探望病危的朋友独自行走87天,行程627英里的旅途经历。选择行走是为了给友人坚持活下去的希望和挑战。

  这一路的行走,激起了他对自身和儿子成长过程中缺陷的新认识,以及对多年生活的理解和对現实的接纳。他回忆起很多人和事:他的父母,妻子、儿子……神奇的旅途变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他最终实现的是:心灵的自我救赎。他曾一次次的在心底对渐行渐运的妻子诉说内心的愧疚。“我欠你一个完整的故事,二十年前我亲手埋葬了我的儿子,这不是一个父亲该做的事情……”.

  不得不承认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常态就是如此:“无趣,一无所长,循规蹈矩地读书,坐一辈子办公室、结婚、退休,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生活就是这样平常寡淡,既使偶然会有“失落时的自我否定;无助时的哭泣;骨子里的不甘平庸…”这些情绪大多也会像水中的泡沫即显便灭。

  多少曾经信势旦旦确定过的目标,却在实施过程中离自己渐远渐变;多少曾经积累的信念总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溃不成军……因为我们总是在怀疑或忘记出发的意义,总是在行走时忘记了来时的路。

  哈罗德行走的路程有无数艰难,也有过豁然开朗。他麻木过,困惑过、动摇过也感动过。他的行动激励了别人,也找到了自我救赎的方式。“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一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面镜子。不是吗?我们每一个人都习惯两眼盯着外部的人和事,甚至热衷于评头论足,说三道四,似乎错误都是别人的,却不曾轻易发现并承认自己的不足和错误。因为我们不敢直面自己,不敢直视内心深处那个渺小,懦弱、自私以及卑微的自己。

  这一路是赎罪,也是对个人和生活的探索。这一段也教会我们,要好好珍惜自己生命和挚爱的人。

  “或许我们曾经放弃过,曾经失败过,不管过去怎样,我们只要一直开始就好了,所有的开始都会变成坚持”。

  认识我们生来平凡,也都不凡。坚守信念,一个永远朝着自己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给他让路。

个人读书笔记10

  “双脚泛着一层不健康的白色,几乎发灰;袜沿在脚腕勒出了一圈粉色的痕迹;脚趾、脚跟、脚背上都有水泡,有些在流血,有些已经化脓;大脚趾的趾甲像马蹄一样粗糙,近鞋头的位置还有一道蓝紫色的淤血;脚跟上起了厚厚一层硬皮,有些地方裂开了在流血......”

  如果你认为走路就是把左脚放在右脚的前面,再把右脚放在左脚的前面,刚刚引用的这段文字告诉你绝非如此。这就是哈罗德在连续徒步25天以后双脚所遭受的苦痛。所以作者乔伊斯说:“你以为走路很简单吗?但是这些原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非常困难;吃也是一样,有些人吃东西困难;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看起来简单的东西有的时候很不易。的确如此,如果不做任何的准备,连走路这样简单的事情都会让你苦不堪言。”

  没有徒步经历的人应该很难理解为什么说走路很难。可是读完《一个人的朝圣》,和哈罗德一起用87天来完成开车10多个小时就能完成的这段路,我所能感受到的除了自由、欣喜和感动,更加触动我的,是:“只有陷入真正的绝望才能重生;而在重生的旅途中,自己所要面对的别扭、纠结和痛苦又是如此深刻而不可逃避。”

  退休半年的老人哈罗德接到20多年前同事奎尼的来信,信中寥寥数语告知哈罗德她身患绝症不久将告别人世,特写信来和哈罗德道别。哈罗德不知所措立马回复:“祝你早日康复”,然后批了一件防雨衣穿上一双帆布鞋就出门去寄信。路过一个一个邮筒时,纠结于“早日康复”四个字太过于简单,他从一个邮筒走向下一个邮筒,然后在小镇尽头的便利店里,售货女孩告诉他:“信念会让一切好起来的,如果你坚持认为病人会好转,那么你就一定可以找到帮助她的办法。”听了女孩的话,哈罗德莫名其妙地认为如果自己可以徒步穿越627英里,奎尼就能活下来。他特意打了电话给奎尼所在的疗养院:“请告诉她,她的朋友哈罗德正在来看她的路上,她要等着我;我会走着过去,让她一定要好好活着。”于是一个人的朝圣之旅就此开始。

  87天,627英里,无数次觉得坚持不下去了,又一次次踏上征程。路上哈罗德与许多的平凡人相遇而后挥手告别,每一次离别似乎都成就了崭新的开始。旅店客人、骑自行车的母亲、斯洛伐克移民玛蒂娜、一群追随者,一条喜欢石头的流浪狗,甚至路边的花草和天边的云彩都给了哈罗德不同的启示和勇气。“他明白,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途中,读书笔记.他也在接受着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站在一个过客的位置,不但脚下的土地,连其他一切也都是对他开放的,人们会畅所欲言,他可以尽情倾听。一路走过去,他从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了一些东西,他曾经忽略了那么多的东西,他欠奎妮和过去的那一点点慷慨。”

  徒步87天,最艰难的部分是什么呢?是体力不支?还是风餐露宿?读完这本书后,自己开始一个人早晚在公园独自行走2个小时,再细细回想哈罗德的这87天,慢慢的越来越体会到最艰难的部分应该是他一个在路上,必须不间断的回想自己的全部过往,想起自己这一生如此碌碌无为平庸不堪。长时间独自行走在路上,哈罗德才意识到自己面对生活的不如意,他逆来顺受,选择了用孤独和麻木的态度来对待一切。

  一个人徒步旅行,意味着一个人长时间的独处,可以掌控也最无法掌控的应该正是自己的思想,那犹如一场战争,没有硝烟没有敌我但一样哀鸿遍地撕心裂肺。在路上,哈罗德断断续续主动或者被迫的回想自己的过往,想起少年时期母亲的诀别、父亲的放纵、成年后儿子的叛逆和妻子的绝望,回想自己一直以来习惯性的静默。他会后悔自己没有在儿子无助时大胆的给他一个拥抱告诉他“我爱你”,后悔在妻子痛失爱子绝望时选择逃避。也许正是这样一幕幕的昨日重现,逼着哈罗德去想清楚:“自己是谁?儿子为什么选择自杀?妻子为什么会20年来形同陌路。”逼着哈罗德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

  人生是可以选择逃避的,如同哈罗德这一生,面对生活中的种种不尽人意,他选择沉默来把自己置于孤独的自我空间里。而就在快要走完这一生的风烛残年,哈罗德突然有了第一次改变,突然有了逃离一切的勇敢和果断。正是这样的一次变化,才让哈罗德开始如此重新思考自己的人生。或许这样的改变和调整为之晚已,或许任何时候,认真思考和审视自己的人生,都如同一次朝圣一样,神圣而隆重。

  所以,与其说哈罗德的这次旅行是拯救老友的生命,不如说他在借此来追寻真正的自我。将自己逼到绝境寻求失去的自我,一如置于死地而后生的自我突破,最痛却最有效。在绝境中,内心里的焦虑和卑微被一点点丢弃,那些被摧毁的激情和渴望开始慢慢复苏,行将就木的生命开始显现生机。每个人的人生都会有布满遗憾,每个人都需要直面痛苦,是选择郁郁寡欢逃避到老,还是早一天如同哈罗德一样勇敢的迈出第一步,而后再慢慢的解开生命中所有的心结?

  读完这本书,想起看了好几遍的电影《转山》。书中的哈罗德和电影里的张书豪都是最普通的平凡人,生活中的他们平淡无奇到微不足道,但是因为一个有点率性的决定从此自己开始一段让所有人艳羡朝圣之旅。

  他们的勇气和自由确实让你我羡慕,不过细细想来,更加羡慕的应该是这样的选择促使他们对世界、对人生、对生活有了不一样的感悟,也许经历和体验才是找到自我和超越自我的唯一途径,而让自己一生过得“真我”就是每一个人的朝圣之旅。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闲暇时喜欢看电影读小说。电影如同点心,书本则是主食。读小说,一个人,一本书,看似单调,但实际上却是一场精彩绝伦的舞台剧。导演是你,剧务是你、作曲是你,主角配角全是你,随着剧情的展开,一个人对着文字或载歌载舞,或举杯独饮,或兴高采烈或痛不欲生,一本书读完,自己仿佛经历了不一样的人生,会有一种不现实的酣畅淋漓之快感。如此来看,阅读岂不也算是一个人的朝圣!

个人读书笔记11

  可以说,在数学的漫长进化过程中,几乎没有发生过彻底推翻前人建筑的情况。

  而中国传统数学源远流长,有其自身特有的思想体系与发展途径。它持续不断,长期发达,成就辉煌,呈现出鲜明的“东方数学”色彩,对于世界数学发展的历史进程有着深远的影响。从远古以至宋、元,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一直是世界数学发展的主流。明代以后由于政治社会等种种原因,致使中国传统数学濒于灭绝,以后全为西方欧几里得传统所凌替以至垄断。数千年的中国数学发展,为我们留下了大批有价值的史料。

  数学是研究现实世界事物的数量关系和究竟形式的一门科学。简单地说,就是研究数和形的科学。斯科特在数学的海洋里抓住了竞进帆船的驾舵,遨游了数学的成长历程,从公元前,公元1000—1700,再到公元1800—1899直到公元1900—1960;从中国数学史到西方数学史,系统的讲述了数的由来和发展。

  写到这里,想到当时老师让我们看有关数学史和数学文化的书的时候,自己还有很多的不情愿。现在,虽说没有很深入地了解,也没有记住很多东西,得到很多知识。但至少这些书中的内容让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它让我改变了对数学学习的态度,对其他很多事物的看法;也使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告诉自己说当谦卑,努力去学习,去长进;同时对下学期的学习以及生活各方面的事物,还有关乎到以后的工作等等方面,都让我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与态度、看法的转变,让我更加明确了很多我该做与不该做的事情。

  以上只是些对自己的另一方面的影响。

  本书让我明白了,科学是给人以知识的,而历史是给人以智慧的。这本数学史展现给我们的不仅有数学的知识,更包括先人的智慧。它讲述了从上古到19世纪两千多年整个数学领域中主要数学概念和命题的发展,将代数、几何、算术、三角学的发展脉络娓娓道来,让我们能深入了解这些概念和命题的产生之根和发展路径,并进一步描述了数学思维和方法是如何逐步摆脱上古时期对天文学和实用性的依附

  作者从整个文化层面探讨了小到个人的数学观念,大到民族的数学传统,如何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大背景下,经过无数次的冲突与整合、淘汰与优化,以及同其他学科的交织与融合,最终形成了整个人类辉煌的数学文明。

个人读书笔记12

  读完《数学史》,心底不由得一阵感动。数学的殿堂是多么的华丽,我们这一本本厚厚的高中课本中蕴含着多少前人的探索,未来的数学史会不会因为我们的发现创造而改写?数学,似乎是一个枯燥的学科,但是,却是我们生活里最为有用的工具之一,它是物理化学生物的摇篮,是政治经济学的基础,是市场里的公平称,是我们量化自己的必要工具是的,数学是一个“工具箱”!那么,前人是怎么样把这个工具弄得更为人性化,更能让我们好好地使用呢?看完《数学史》,我知道了许多。数学的历史源远流长。我了解到,在早期的人类社会中,是数学与语言、艺术以及宗教一并构成了最早的人类文明。数学是最抽象的科学,而最抽象的数学却能催生出人类文明的绚烂的花朵。这便使数学成为人类文化中最基础的工具。而在现代社会中,数学正在对科学和社会的发展提供着不可或缺的理论和技术支持。数学的发展决不是一帆风顺的,更是一部充满犹豫、徘徊,要经历艰难曲折,甚至会面临困难和战盛危机的情景剧。在数学那漫漫长河中,三次数学危机掀起的巨浪,真正体现了数学长河般雄壮的气势。

  第一次数学危机——你知道根号2吗?你知道平时的一块钱两块糖之中是怎么迸溅出无理数的火花的吗?正是他——希帕苏斯,是他首先发现了无理数,是他开始质疑藏在有理数的背后的神奇数字。从那时起无理数成为数字大家庭中的一员,推理和证明战胜了直觉和经验,一片广阔的天地出现在眼前。但是,希帕苏斯却被无情地抛进了大海。不过,历史却绝对不会忘记他,纵然海浪早已淹没了他的身躯,我们今天还保留着他的名字——希帕苏斯!

  第二次数学危机——知道吗?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的牛顿,曾经站在英国大主教贝克莱的前面,用颤抖的嗓音述说者自己的观点,没有人相信他,没有人支持他,即便他的观点着实是今天的正解!数学分析被建立在实数理论的严格基础之上,数学分析才真正成为数学发展的主流。

  第三次数学危机——我们听过这个名字——罗素,但是紧跟在他的身后的两个字却是那么刺眼——“悖论”。“罗素悖论”的出现使数学的确定性第一次受到了挑战,彻底动摇了整个数学的基础。与此同时,歌德尔的不完全性定理却使希尔伯特雄心建立完善数学形式化体系、解决数学基础的工作完全破灭。数学似乎是再也站不起来了。是的,罗素的观点似乎真的很有道理,危机产生后,数学家纷纷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比如zf公理系统。这一问题的解决到现在还在进行中。罗素悖论的根源在于集合论里没有对集合的限制,以至于让罗素能构造一切集合的集合这样“过大”的集合,对集合的构造的限制至今仍然是数学界里一个巨大的难题!不过,我们不能蔑视“罗素悖论”,换种说法,不正是这个“悖论”引起了我们的思考吗?不正是这个“悖论”使我们更有创造精神吗?前文一直是外国的.事件,但是,我们中国在数学上的成就也绝对不能忽视,从《九章算术》到《周髀算经》,中国传统数学源远流长,有其自身特有的思想体系与发展途径。

  数学是一门历史性或者说累积性很强的科学。重大的数学理论总是在继承和发展原有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们不仅不会推翻原有的理论,而且总是包容原先的理论。例如,数的理论演进就表现出明显的累积性;在几何学中,非欧几何可以看成是欧氏几何的拓广;溯源于初等代数的抽象代数并没有使前者被淘汰;同样现代分析中诸如函数、导数、积分等概念的推广均包含乐古典定义作为特例。可以说,在数学的漫长进化过程中,几乎没有发生过彻底推翻前人建筑的情况。正是我们不断地为数学这座高楼添砖加瓦,她才能越立越高,越立越扎实!

个人读书笔记13

  一个人老了的时候,总会有些遗憾,有些悔恨。有些事情总是郁结在心头,挥之不去,又遗忘不了。

  哈罗德就是这样一个人。

  当他在那天清晨,开始踏上旅途,为了就是消解心中的这一点郁结的遗憾和悔恨。

  徒步去贝里克代表了什么呢?代表着哈罗德这一生从来不敢做的事情,从来不敢去争取的事情。名义上是去看望他的朋友奎妮,实际上是期望对自己人生的一个突破,一个和解。

  奎妮代表什么呢?奎妮本身就是一个遗憾,一个悔恨。当年奎妮帮他顶罪,而哈罗德却没有正式的感谢她。类似的事情,在哈罗德一生中不断发生,而哈罗德的选择却始终是逃避。

  当他的母亲离开他的时候,他没有去阻止。

  当他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不知所措。

  当奎妮离开的时候,他避而不见。

  当他们夫妻关系出现裂痕,他也不曾去补救。

  哈罗德就像是一叶浮萍,随着世间的波涛起伏流转,看似随遇而安,其实就是内心软弱,提不起一丝改变现状的勇气。

  这世界上平凡的人千千万万,每个看上去平凡的人,说不定都历经了苦难。但是像哈罗德这样的,说实话,我并不同情。他的一切遭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当然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父母给他的影响。

  但是我依然被哈罗德所感动,他的善良,他对莫琳的爱,他对儿子的爱,深深打动着我。

  莫琳对于哈罗德来说,是拯救他生活的天使,却也是毁灭他生活的魔鬼。哈罗德在看见莫琳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他。他们的第一次相遇就带着命中注定的色彩。

  她一眼就注意到了哈罗德。不可能看不到他,这个人在舞厅中央摇摆,仿佛要把体内锁着的东西都跳出来。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母亲给她介绍的年轻人个个都了无生气地系着黑领带。或许是感觉到了她的目光,他突然向她看过来,身体继续摇摆。她没有移开眼睛,仿佛被粘住了,吸引她的是那种原生态的能量,他是一个完整的人。他再次停下,看向她,终于曲曲折折穿过拥挤的人群来到她跟前。他站得那样近,她能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的热量。

  如今忆起这场景,她仿佛亲眼看着它发生:他微弯下腰,嘴唇贴近她的耳朵,伸手拨开她的一绺头发,才开口说话。这大胆的举动让她感觉到一股强烈的电流顺着脖子传上来,甚至今日想起,肌肤下仍能感受到那一份悸动。

  这一份相遇,多么美好。哈罗德对莫琳的爱是自始而终未曾改变的。即使莫琳对他恶语相向,对他冷漠,精神上折磨他。他依然深深爱着她。

  在一个人的旅程中,哈罗德每到一个景点城市,都要给莫琳买一份礼物,给她寄一张明信片。他经常要给莫琳打电话,即使莫琳对他冷漠,即使两人基本是无言以对,但是哈罗德依然在内心涌起要跟莫琳诉说的冲动。

  在旅程中,哈罗德不止一次遇到苦难,每次在苦难中,莫琳的身影总会浮现在他脑海。有时候跟莫琳的回忆让他轻松愉快,他记起他们新婚的时候,那么快乐,那么幸福。

  他想起刚结婚的那几年莫琳紧贴着他的身体,以及她双腿间美好的隐蔽。

  有时候一想到莫琳,却又觉得特别痛苦。他的痛苦并不是莫琳如何折磨他,而是他们之间的爱怎么会变成今天这样,为什么莫琳不再爱他了。他并不怨恨莫琳,而是深深地责怪自己,恨自己没有做好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从而导致今天这样的局面。

  哈罗德对儿子也是充满悔恨和自责的。他深爱着自己的儿子,却从来不知道怎么去表达。他连抱一下儿子都做不到,因为他的父亲、母亲从小就没有言传身教过怎么去爱一个孩子。

  哈罗德把儿子戴维的照片深藏在床头的抽屉里,是他抽屉里唯二的两张照片之一,另外一张是年轻的莫琳。

  当哈罗德来到贝里克的咖啡店,看到一对年轻夫妇抱着一个婴儿的时候,哈罗德第一次表达出了自己对儿子戴维的思念。

  她回头看向管理层和咖啡店里的其他顾客,直视他们的眼睛。他说:“我想要我的儿子。”

  这句话让他身体整个颤抖起来,不是轻轻的战栗,而是从身体深处发出来的剧烈的震抖。那股疼痛撕裂胸前的肌肉撞上他的喉咙,哈罗德的脸都扭曲了。

  哈罗德是一个内向的人,他连跟妻子、儿子都没有表达过自己的情感,但是在这段旅程的最后,他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深处最痛的思念。

  对于儿子的去世,哈罗德的痛苦其实不亚于莫琳。莫琳因为戴维的去世,无法接受,开始变得精神不正常,一直在等待戴维回来。

  哈罗德其实也是无法接受,但是他只能埋在心底。莫琳怪他,连儿子的最后一面也不见。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哈罗德正是由于失去爱子的痛苦,才无法面对已经去世的儿子的遗体。

  这一段旅程,起因是奎妮,但是真正解脱的其实是哈罗德和莫琳。他们在儿子去世20年后,终于能面对自己的内心,面对现实,接受现实,跟现实和解。

  每个平凡的人,每个普通的家庭,都会经历这样那样的苦难。哈罗德和莫琳的悲剧之处,在于哈罗德在幼年时期的缺爱,导致哈罗德不懂得怎么去表达爱。

  当磨难出现的时候,哈罗德完全是消极的,茫然无措又放任自流,以至于事情越发恶化,最终酿成苦果。

  所以这段旅途,与其说是为了他人的极善之旅,还不如说是意外获得自我解脱机会。解脱的契机就是打断生活的常态,破坏了生活的惯性,使得自己能跳脱出来,从而能回头看,能有时间、空间去思考,从而直面痛苦,获得解脱。

个人读书笔记14

  1、我讨厌和人抱怨,那会让我觉得很悲哀。我想要没有怨言地生活下去。为此还是一个人好,因为我不会和自己抱怨。对自己严厉还是温柔,都是我的自由。

  2、没钱那就去买便宜的东西好了

  3、在肯德基一起喝茶的那个男生,也说不知道旧日恋人的消息。那个女孩曾和我同班,但不太熟,完全不知道她现在在哪儿做些什么。

  4、想去遥远的国家看看,却不想去附件的超市。

  5、我怕生了孩子,只为自己活的人生就变成了为孩子活的人生。

  6、不是我是护士,而是我的职业是护士。

  7、人注定要受自由之苦。

  8、我想住的家在这儿,我想挖的井儿在这,我想磨的石头是这块。曾经做什么都是迷茫,所以我很开心能拥有这份自然的坚信。

  9、也不知何时起,工作不再是身份认同,并非是不安消失了,只不过那种必须要用什么来排解的原形不明的巨大东西,我现在已不再惧怕。

  10、我想挖的井在这儿,我想磨的石头是这块,我最后的归宿在这里。这点我现在也深信不疑,也许永远都不会改变。

个人读书笔记15

  内容简介: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

  句段欣赏:

  “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

  “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

  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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