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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时间:2024-06-21 08:00:21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推荐)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让我们好好写份读书笔记,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书笔记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

  “经典著作,总有超越时空的生命力。” 《乡土中国》作为一本在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出版的著作,距今已有七十多年。跨越半个世纪之多的书,仍在现今呈现在我们的必读书单中,一定是有它对于中学生不可泯去的教育意义。读完导读部分,我也对《乡土中国》这本书有了整体的把握。

  社会学著作的类别,是在以前的阅读中从未接触到过的,因此,阅读《乡土中国》也是对自己的一项极大挑战。一项觉得对自己很有意义的发现,就是费先生在阐述观点时所运用的逻辑和层次。4个单元,14篇文章,看上去各自独立,实则自成体系。从开篇《乡土本色》统领全书,围绕“中国的基层是乡土社会”,逐层表达自己对于中国乡土社会的见解和看法。有时间和空间,有传统和历史,有现代和世界……不同的纬度,不同的角度,构建出了费先生心中的乡土社会。从整体到局部,从宏观到微观,由社会到家族……积累起了乡土社会的.理论大厦,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细读精读《乡土中国》的念头。这样分明有内在联系的层次,在感叹费老师深厚文笔之余,也提醒了自己在以后写作时需要注意的点。

  读完费老师的生平简介,不禁惊艳于费老师的成就和荣誉。从出生到离去,费老师在95年间铸就了多少令我震撼的辉煌。但最让我钦佩的还是费老师的一片赤诚之心。面对专制者的残暴,演讲时的费老师没有退缩,而是发出了比枪声更为响亮的呼声:“不但在黑暗中我们要呼吁和平,在枪声中我们呼吁和平!”字字句句掷地有声,震撼人心,迸发出的是民族团结和平的力量!不禁让我想到了闻一多先生的《红烛》,我想,费先生的心,是实实在在和红烛一样“红”吧!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正是对费老师一生的真实写照。相信在学习生涯中,能有一位这样的引路人,我会更加目的明确,心有理想地大步前进!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2

  作者把中国乡土社会基本社群称作“小家族”,是从结构的原则上说明中西社会里“家”的区别。

  家庭在人类学上指亲子所构成的剩余社群。亲子指结构,生育指功能。

  但家庭也赋予生育之外其他的功能。氏族和部落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是这样。我们的家既是绵续性的事业社群,主轴在父子之间。在中国家庭里有家法,夫妻之间相敬如宾,女子有“三从四德”的标准,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

  中国家的扩大路线是单系的,即只包括父系这一方面。根据单系亲属原则所组成的社群,在人类学中称作“氏族”。

  乡土社会中的家,在结构原则上是一贯的、单系的差序格局。

  夫妻之间的感情淡漠,在作者看来,是由于把生育之外的许多功能拉入了这社群中去之后引起的后果。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圜局中养成的性格。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3

  在读完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后让我体会到了乡土社会与一般的社会一样,社会与社会之间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费先生的看法是,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其实说实话,我个人认为城市人和农村人应该是没有差别的,城市人的先辈们,不也是从农村里走出来的吗,当代的社会,不论是少了这二者的任何一方,这个社会都无法长久,应为这二者应该是密不可分的。

  费先生认为:“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因此,乡土社会里的人们彼此特别熟悉,大家彼此之间往往都能很好的打成一片。但是,与由众多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相比,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解释的,因为大家在现代现代社会中生活久了总认为自己或许比乡土社会中的人们高一个档次。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我们应该认识的“乡”了。

  在“文字下乡”里,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我认为的确如此,文字的确是工具,因为人们之间增加感情或表达感情的方式并不是完完全全依赖于文字的,也可以通过自身的行为举止或者语言去表述,人与人之间的交际并不只是通过文字去实现的,就是放到现代社会也是如此。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在人与人之间的交际上是基本一样的。也可以说,现代社会的交际是从乡土社会中传承下来的。

  在文章中费先生打了个形象的比喻:“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在这个格局里,费先生认为只有“礼”才可以维系每个人的关系,并在文中大量地引用孔子的'话语和例子。费老先生先生认为:“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总之,乡土社会就是这样一个稳定的格局,每个网格之间彼此存在着差异,同时也存在着交集。

  在“男女有别”中,费先生认为:“同性组合和家庭组合原则上是交错的,因为以生育为功能的家庭总是异性的组合。因之,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了这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和“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深刻地展现了乡土社会的性心理,但是,我认为这在现如今已经改变了许多。只是,男女之间多了些平等,并没有“有别”。

  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是没有法治的,但是,这并不影响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是孔子两千多年来对中国社会的影响。这就让我明白了,乡土中国的乡土性质其实是受孔家思想影响的,而且影响深刻。

  正因为礼治惯了,所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乡间看到坏的行为却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所以,费先生倡导:“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

  我看了之后觉得费先生思想很激进,看待现实中的一些缺陷的眼光很犀利,大胆地揭露社会上的弊端与各种缺点,飞老先生在最后一篇中说到:“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对于欲望的解释费老先生用孔子的一句话解释——食色性也,“那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这里似乎有一种巧妙的安排,为了种族绵续,人会有两性之爱;为了营养,人会有五味之好。”作者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欲望是人类生存的条件的,认为这是自觉的产生的,不需要计划,这就有别于现代社会了,现代社会往往是从某一目的出发的。

  乡土中国的情结是扎根于每个中国人的心底,是一种民族心理。虽然有人从思想方面排斥这种情结,但是应当承认这种情结是传统文化传递的结果,是一种共通意识,不会因为部分人的意识的缺失和丢弃而不复存在,这只是为了通过民族的文化底蕴传承下去。费孝通先生正是深刻体验到了这种这种情结的力量,从而从社会学层面试图进行分析。从而让我们真正意义上的去了解什么才是社会,什么才是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4

  《乡土中国》一书通过社区分析的比较研究方法对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进行了分析,它阐述了中国乡村独立和不流动的特点,并且乡村基层人与人之间是熟人社会,对文字的间接沟通需求并不大,这和现代大都市陌生人之间通过白纸黑字记录下关系截然不同。乡村人和城里人差别是知识的多寡而非智力差距,并且每个人都是以自己为中心如同石头掉入水中激起的一圈圈波纹向外展开,人们根据关系的远近决定行为的标准,因此儒家的人伦尊卑思想在此体现出来,例如:君与臣,父与子,兄与弟,夫与妻之间尊卑的差序,这就是著名的中国乡村的“差序格局”。

  在这种“差序格局”下,乡村人之间的道德体系出发点是修身,并且对于每个人的价值标准都无法脱离差序的人伦而存在,根据对象与自己关系的远近决定道德标准。乡村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每个人家的组成是以父子、婆媳为主轴纵向一贯的家族结构,男女之间缺少求同形成男女有别的安稳社会。例如:在乡村,男女是授受不亲的,并且分工经营着家庭,他们不向对方希望心理上的契洽。

  乡村基层社会流动性较小,村与村之间相对独立,因此一旦同村之人发生一般的冲突,都是调解解决,由村中有威严的长者对冲突双方进行批评教育。因此,传统能够维持稳定的乡村,依据传统人们可以获得有效的应对方法。例如:对于乡村的耕作,年轻的人学习老农对四季更换的应对之道可解决如今的生活问题。只环境不变,没有新的变迁,依据传统总是有效的。比起现代社会,乡村社会用来维系秩序的'是礼治的教育作用,例如通过学礼来让人自动地守规矩,即要求每个人身内的良心达到维持秩序的效果。但在现代社会,人们注重个人的权利不受侵犯,法律的价值就在于厘清义务与权利,维护权利和社会安全。

  如果直接将现代社会的法律运用于中国的乡村社会,会产生负面影响。例如:在乡村因妻子偷情丈夫打伤奸夫,于法律偷情无罪,伤人却犯法,丈夫在乡村理直气壮,但对法官该如何判决呢?未处理好此类事情,则会破坏乡村的礼治秩序。

  对社会冲突一方面,维护阶级统治的力量是支配的一方,被支配的一方处于在下的一方,这种权力可称为横暴权力,横暴权力和经济利益紧密相连;对社会合作一方面,都期望每一个人都能按照他们的社会分工安于其位,维护这种状态需要大家遵守共同认可的工作,这种维护的权力可称为同意权力,同意权力立足于社会分工。乡土社会是一个小农经济,每家可自给自足,社会分工不大,乡土社会并不依赖同意权力维持,并且横暴权力受制于经济利益,因而乡土社会追求“无为政治”的理想。在此,可看到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是松弛的,微弱的,挂名的,是无为的。

  虽然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微弱,但是乡土社会存在教化性的权力,这种权力对未成年的孩子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通过教化,孩子迅速学会顺服和遵循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这种统治乡土社会的模式可被称为长老统治模式。

  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在稳定的社会,“生于斯,长于斯”将人与地绑定,因此地缘是血缘的投影。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人们之间的交易是以人情来维持的。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是契约关系的基础。从血缘结合转变为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的一个大转变。

  社会变迁发生在在旧社会结构无法应对新的环境,需要有人发明新的方法,而推动人们适应新的环境的力量可称为时势权力。时势权力对于整个社会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一个领导的阶层如果能追得上社会变迁的速度,这个社会也可以因避免社会变迁而导致混乱。可时势权力最不发达的是在安定的社会中,因此在乡土社会,建立在教化作用上的长老统治权力通过变动注释来谋求与变迁的社会相适应。例如:在思想史定于儒家一尊后的历代王朝,通过采取注释的方法求和社会的变动某适应。但由于长老权力不容反对,时势权力与长老权力之间的对抗导致名实分离,在中国旧式家庭中表现为口是心非,面子上不违背,但实质上已经歪曲家长的意志,其实是一种无可避免但又是需要的虚伪,最终导致名实分离。

  在乡土社会中,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但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行为的指导,于是产生“需要”,因之有了“计划”。乡土社会中个人的欲望常合于人类生存条件,例如爱情,好吃是欲望,这些欲望满足乡土社会的延续。因此乡土社会的欲望是文化事实而非生物事实,文化存在精华与糟粕之分,适于生存条件的文化淘汰不合于生条件的文化,因而乡土社会中的欲望经过文化的陶冶可以作为行为的指导,结果是印合于生存的条件。社会变迁越快,原来的文化已经不能满足生活,需要时势权力引导人们依据他们的需要去做计划,因此社会变迁使社会越来越理性和科学。但乡土社会人们是靠长老统治的,它不必计划,各人依着欲望活动就足够了。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5

  《同一个名词代表着不同的实体,是应用不同的密码本在解读,应尽量避免表达误解,使用同一套暗语。了解同一套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引起同样的反应》——《乡土中国》

  家庭在人类学上的根据其结构和功能,定义为由亲子所组成的生育社群。家庭是夫妻两人组成的社会最小运行单位,主要经营经济、情感及两性的合作项目。家庭作为社会最小型事业单位运行的过程中,其经营的事务受到不同文化中其他社群的影响,故而一些事务需要与其他事业单位合作才能完成。家是男女双方以恋爱为链接纽带,不以实用性为其主要目的,是以不停止的创造生活经验的方式,使双方体会生命意义为主要目的。家的初始可以理解为签订合作协议,尚未运营的社会最小事业单位。

  在团体和差序两种不同的社会格局中,家庭作为社会最小事业单位,受文化影响程度不同,与其他社群合作的项目也不尽相同。团体格局中,团体有固定限制,家庭所经营的事务以生育为主,夫妻为主轴,子女为配角,子女成长后离开团体。差序性格局中,家庭无严格团体界限,沿亲疏差序向外扩大,主轴偏重父系一面,主轴为父子婆媳。一切事业单位都不能脱离效率考虑,求效率需得讲纪律,在差序格局下形成的家庭或氏族由此产生不同显性或隐性的家训、族规。

  夫妻感情的发展使家成为获取生活安慰的中心。不同文化中个人感情的发展方向称为感情定向。感情发展模式主要有两种:阿波罗式认为宇宙存在完美秩序,超出人力创造,人是安于其位,寻求、接受、维持其秩序,即黄金时代的古典精神;浮士德式认为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的意义在于不断克服阻碍,不断创造。在差序格局中偏重于阿波罗式的感情定向,寻求社会的稳定,避免激动性的情感,强调男女有别的秩序。在差序性文化中,男女双方根据家庭的运营目的,各自执行不同的社会分工,不强调心理上的契合,家庭的稳固性依据亲疏差序中的其他社会关系共同维系。因此,在差序性格局下,男女双方表达感情的方式也较为含蓄,较少注重意外或惊喜。在团体性文化中偏重于浮士德式的感情定向,强调感情的不断流动性,感情的延续是一个不断求同的过程。男女共同生活,愈向深处,相异程序愈深,克服阻碍的创造力愈大,即生命的意义愈深。这种感情定向强调得到的过程,而不是稳定的结果,不稳定的合作关系注重心灵的交流,价值观的磨合,在情感表达上偏重开放直接。

  总体而言,家是一种感情结合体,家的`维系或运行在于男女双方志趣的平行度,不一定强调实用性或价值性,在表达方式上是含蓄还是开放是不同工具的选择,且是只限于当事人双方的私人事项,有且只有两个人共同搭建的意义体系。家庭是家这个事业单位在社会秩序中与其他群体发生关系,百家笔记网共同合作达到预期目标。家庭执行不同的社会功能,且需要与其他社会群体合作,故存在需普遍遵守的规则或礼节,表达方式上强调公用意义体系一致性。登上一座高峰,选择不同交通工具或自行徒步是家庭运行的结果,选择与谁同行是家的意义所在。

  家与家庭是交融在一起的,是利益共同体,分清区别利于看清纠纷。家的纠纷主要是感情冲突,需向感情一致性及感情表达方式两个面寻求解决方案;家庭冲突主要是价值观冲突,不同社会格局下,受其他群体影响程度不同,需根据事业单位合作目标调整方向。团体格局或差序格局只是工具,即使按照完全西化或中式来划分,也应当应用中西贯通的方式,调整不同工具的使用方式,解决家或家庭冲突,维持其良性运营。生命在社会中存在并无完全团体或差序格局之分、无西化中式之分、无开放或含蓄之分,认知决定了工具使用的熟练程度。家庭的运行在于整合各方外部资源,家的运行在于整合个体精神资源。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6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全书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向读者们展示了中国传统社会盘根错节的组织关系。本人有幸阅读了费老先生的作品,并有所感触,在这里分享给大家。

  中国社会是具有乡土性的,作者在这里定义了土地的重要性,我们以农业为生。农民向土地索取生存所需,所以敬畏土地。农民聚集在一个空间内,无需具体的规范、原则,更习惯于通过超越语言地形式形成习惯,放在时间维度来看也就是礼俗。乡土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是没有法律传统的,传统相比于现代社会更为重要。因为,乡土社会中社会变迁小,农人一年一度,周而复始。越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越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

  从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来看,可以说我们党很早就认识到了礼俗、好古的乡土社会特点。乡村之于革命,是革命的基础和动力;而革命之于乡村,则是千年乡村秩序和乡村生活的`大颠覆。在革命的逻辑中,这种颠覆是历史的必然,合情合理;但在中国传统农民生活的逻辑中,则是对现有的信仰、原则和传统的背离或放弃。因此,现代革命进入乡村的最大问题,是农民能否有决心背离传统,亲近革命和接受革命的问题。这正如黄琨研究所发现的:“贫困并不是农民参加革命的唯一理由,革命农民固然出于对物质利益的渴求,但传统的价值判断和道义准则仍在考虑之列,革命所面临的风险也常使他们迈不出革命的脚步。”与通过暴力手段进行强行改造相比,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着人民的立场,保护着人民的利益,想人民所想,这样才成功地突破了这个千年传统所积淀出来的心理和精神的“防线”。

  而其秘诀在于:在努力使乡村成为现代革命的舞台,使农民成为现代革命的力量同时,也用现代革命的逻辑改变乡村,改变农民。简单地说,就是把革命动员与乡村的革命性改造有机结合起来,在乡村改造中动员农民;通过动员起来的农民实现乡村改造。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7

  《乡土中国》我连着读了两遍,第一遍读得很畅快,费孝通先生把许多我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但从来没有去深入思考过的事物与现象都讲出来了,并分析探讨了其背后的原因——语言平实,然道理深刻。无论是前言中简洁谦虚的说明,还是正文中大胆朴素的讨论与深入浅出的讲述,抑或是后记中先生对社会学以及中国社会学何去何从的分析,无不让我为先生的学识、治学态度、洞察力以及对于中国社会深切的人文关怀之情所折服。

  所以一遍读后仍觉得意犹未尽,又从头读了一遍。这一遍我慢慢感悟到了这14篇小论文之间的关系,也在脑海中慢慢搭建起了这种“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体系”。在旧著《乡土中国》重刊序言中,费孝通先生提到这本小册子不能说是完稿,只是尝试回答他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我想,如果非要我用一句话来回答这个问题,我会用先生常在书中提起的一句——“生于斯,死于斯。”

  这句话乍看只是个表面现象,为何用它来回答这个宏大的问题呢?且听我谈谈自己对这本书的一点理解。

  首先,“生于斯,死于斯”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横向上的层面,讲的是一个人自出生起就定居在一个地方,所见之人、所遇之事皆是熟悉的;二是纵向上的层面,讲的是一个人从小到大生活在同一个地方且一个家族世世代代都不会搬迁。这是小农经济所决定的安土重迁,也可说就是“乡土”一词的来源。了解了这个背景,再来理解先生提出的各种概念观点就显得很顺理成章了。

  譬如先生所论述的文字下乡,就是从这两个方面来说的。横向上看,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的社群。文字是间接的说话,那么既然可以面对面用语言直接交流,又何苦多此一举来用文字呢?甚至连语言有时都显得累赘了,在熟人中,我们可以“眉目传情”,可以“指石相证”。纵向上看,乡土社会是一个很安定的社会,人们的生活紧跟着白天与黑夜的交替、季节与季节的变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世代如此。“生于斯,死于斯”的结果必是世代的粘着,时间里没有阻隔,个人的个别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经验无须不断累积,只需老是保存。在这样的社会里,记忆是多余的,记录也就跟着多余,文字也就没有存在的理由和必要了。

  又如乡土社会中的社会规范——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社会,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而传统就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从横向上看,乡土社会中的人们对周围的环境事物都很熟悉,而从熟悉里得来的个别认识就足够他们应付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状况,这样的个别认识我们称之为经验。纵向上看,乡土社会是一个很安定的社会,不大会有新的问题产生。前人所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抄袭来作自己生活的指南。于是经验得以累积和传承,成为了传统。传统足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人们于是对传统产生敬畏,毕恭毕敬地依着传统行事,礼治也因而得以维持。维持礼的力量是人们发自内心的对传统规则的服从,并且慢慢将这种服从内化为了自己的习惯,所以也就有了所谓“克己”,而非“依法”了。

  也正是因为传统的权威性和人们对传统的崇拜,乡土社会的`生活可以看作是接近于完全由传统所规定的。先生于是提出了一种发生在这样的社会里的权力——长老权力。长老权力并非政治权力,而是一种教化权力。就如前文所说的,在“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里,环境总是代代如是,年幼者正在遇到的问题就是年长者已经遇到过的问题,年幼者总可以通过请教年长者来解决问题,年长者也就因此握有强制年幼的人的教化权力了。

  无论是从横向上理解还是从纵向上理解“生于斯,死于斯”这句话,我想都没有词能比“熟悉”与“稳定”更好地概括它的直接结果了——从熟悉里得到信任与经验,在稳定中形成传统与教化,这个“熟悉”与“稳定”就是乡土社会的社会规范和权力结构之基础了。

  乡土社会虽是“熟悉”而“稳定”的,但并不代表它是完全静止的,只不过它变化得很慢,慢到社会变迁可以吸收在社会继替之中。正是这样安定的社会以及从中衍生出的长老权力,决定了乡土社会的变迁方式,作者称之为“注释式”。长老权力不容反对,“注释”维持了长老权力的形式而注入了变动的内容。如此一来,名实分离,既尊重了传统的权威,又满足了变迁的需要。

  至此,我不过是照着自己的思路,拣了一些内容谈了谈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的理解,当然也可能存在偏差,顶多算是我自圆其说解释自己为什么用“生于斯,死于斯”来回答“乡土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生于斯,死于斯”不仅仅是小农经济下的一种表面生活状态,更牵扯着文化传递、道德规范、权力结构等一系列社会要素。

  仅凭上文的论述,书中的许多内容我无法一一详述,理解上也很浅薄和局限。例如上文所述“礼治”的社会规范,我们也可以从社会结构以及依着社会结构而形成的道德观念这个角度来理解。先生提出了一个形容乡土社会中社会结构的经典概念“差序格局”——即使是在“生于斯,死于斯”这样熟悉而稳定的社会中,其内部的联系也并非均匀化。中国人的人际关系讲究一个差次,也就是伦,以“己”为中心,像石子投入水中推开波纹,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从己向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推的过程里有着各种路线,每条路线都系着不同的道德规范,遵守这种种规范就称之为“礼”,所以这个“礼”说得具体些便是指伦理纲常,再具体些也就是儒家思想中“孝”“弟”“忠”“信”等一系列的道德要素。因而在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最主要的自然就是“克己复礼”了。

  《乡土中国》自1948年首次出版至今已有整整70年,在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等现代化历史潮流的裹挟下,乡土社会一直发生着变迁,许多东西随之消逝,也有许多正在兴起。一方面,农村人口开始向城市流动。丰富多彩,充满挑战、机会和无限可能性的城市生活吸引着人们。山里的孩子渴望随着读书声飞出大山,从小以泥土为游戏的孩子正努力用笔替代锄头,年轻人纷纷涌向大城市追求向往的生活。当然,这也同时伴随着层出不穷的农民工问题、拆迁问题等种种问题。无论是自愿走向城市,还是被迫与土地分离,乡土社会都渐渐地被人们抛在了越来越远的身后。另一方面,乡村社会本身也发生着深刻的变革。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进程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曾经的田野矗立起了高楼,即使在仍然以农为生的地方,通信、公路等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也已延伸至此,手机、互联网、智能终端在乡村得以普及。文字下乡、法律下乡、国家机构下乡成为常态,意味着“无为而治”“长老统治”等等都失去了存在的可能与意义。我们最终从礼治走向了法治,从血缘走向了地缘,从欲望走向了需要。

  只是蓦然回首,人们又纷纷开始感叹起乡愁。上班堵车时汽车的尾气让人们怀念清晨新鲜的空气;快节奏的生活让人们怀念“日出而起,日落而息”的生活规律;变幻莫测的世界让人们怀念与泥土为伴时安定而平和的日子;冷漠疏远的人际关系让人们怀念熟悉温暖的面对面社群……可惜,即使是集体式的回望与怅然,也注定阻碍不了由每个人共同推动的社会变迁。摆脱了土地的束缚意味着陷入了市场的怪圈,故乡却已成了回不去的地方。终于,“生于斯”不过是上天注定,而少了“长于斯”,“死于斯”也只剩可怜的一点乡土情结了。

  毋庸置疑,费孝通所言的“乡土社会”正在瓦解,社会的结构与人们的思想皆在变化。社会的进步值得肯定,偶尔怀念过去也无可厚非。惟有不忘来时之路,方能实现未来之梦,从不停歇的前进是不合适的,就像现在,环境污染、秩序混乱、人情淡漠的问题恐怕还需我们停下来从乡土社会中去悟得解决之道。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使我们正在走出乡土,《乡土中国》一书也永远闪耀着它的价值,呼唤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与之对话。

  因为是作业,写的确实有些冠冕堂皇了,所写内容也参考了很多文献,不过还不至于虚情假意,对先生的敬佩也是发自内心的。

  尚未读这本书之前,书的名字丝毫没有引起的我的兴趣,听起来就像是介绍中国的自然风光、人文地理这般。读后,却令我有些激动了,写得真实、深入,如果没有一双“慧眼”和怜悯之心,一定写不出这样的书。

  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先生那样把事物看得真切,看得透彻,不过不知道还要磨练多久呢!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8

  第一章是“乡土本色”。作者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个是说中国社会虽然有很多阶层,但是他们都是从乡村社会分离出去的,在行为方式社会习惯方面还带有很多乡土社会同样的痕迹(虽然他们自己是很不愿意承认的,因为“土气”毫无疑问是一个十足的贬义词。),所以要研究“中国性”,就不得不从根基出发,研究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土壤——乡土社会。另一层意思是说现在这个乡土性只局限于基层,就是说虽然地主、知识分子、工人、资本家等社会阶层都是从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但是由于长时间的发展,已经与乡土社会有了很大不同,所以那些城里人对乡下人冠以“乡巴佬”的称呼,因为他们对于乡土社会已经完全没有了认同感。至于这些阶层乃至整个中国社会怎样具有着乡土社会的文化的根,后面会有详细的分析。

  在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远在西伯里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种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因为农业的固定性,才有了“土气”,所以说这个词很贴切的描述了中国的农业本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制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制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的着多说么?”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那都是对付陌生人的,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中国文化的模糊性大概也从这里来。

  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依旧目不识丁。当然当代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农民必须要识字了,因为要科学种田、操纵机器。但是实际上我的母亲初中毕业,但是由于农民的生活基本没有文字,长年没有阅读和书写,因此现在已经忘的差不多了,读我的家信都很吃力。这无疑是费老观点的例证,说明虽然过了这么多年,农民的生活还是带着传统乡土社会的痕迹——地方性和口语化。(待续)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9

  “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如是说,可当今的中国社会我们又该如何去定位它?现代化抑或如先生所讲的乡土?

  当然先生所讨论的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是站在历史社会发展的大方面来考虑的,但我只从中截取一个角度来微观地剖析中国的现状,这也是《乡土中国》让我感触最深的地方。

  从中国社会的演化来看,现代中国社会是由原始社会、农业社会所一步步演化而来的,人们沿河而居、以土为生,饱含了历史的乡土味。从中国的社会主体来看,以耕地劳作的农民居多,而所谓的城市只不过是由那些富裕的乡村所孕育而来,而城里人只是城市所制造出来的产物。所以说中国社会基层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散发着乡土气息的国度,不管历史如何前进,也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中国的`社会根基是不会动摇的。但从中国目前的现实来看,似乎基层性早已被风沙掩埋,面目全非,而现代社会所给予我们只是一个假面具。

  无疑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所谓的乡里人,但同时乡里人也是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城里人叫他们土包子,乡巴佬,没错,他们的确土,“面朝黄土背朝天”但是在乡下,“土”却是他们的命根,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中国一代又一代的子民,包括那些城里人,是的,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但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的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衣物?这些人又何以为生?

  似乎历史是这样演进的。

  不知从何时起,城里一天天富了,人们住进了洋楼,开着豪华的轿车,出入娱乐场所。甚至财富的黑手伸到了乡里,于是,乡里不再平静了,在大片的土地上建起了楼宇和工厂,机器肆无忌惮地在这片曾经平静的土地上开始了新的征服,就像它们曾经征服城市一样。紧接着乡里人的心也开始不平静了,为什么他们可以享受那样的生活,我们却要在呆在乡下与鸡鸭禽兽为伴,乡里人开始憧憬城里人生活了。

  也不知何时起,乡里人开始背井离乡,到城里去寻找所谓的幸福了,一个个还是乐呵呵的走出去的。但城里真的就有他们想的那么好吗?城市真的能像乡里一样收容他们吗?

  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的,“这些宣泄外出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命运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这就是一代代人眼中所谓的“幸福”,但到底幸不幸福,或许只有那些离开的人自己懂。

  是的,异乡的日子并不好过,进了城里,他们被叫做农民工,他们的孩子成了留守儿童,有了所谓的民工潮、廉租房。他们就像被城市遗弃的孩子,是永远的流浪者。城里的人笑他们是土包子、文盲,笑他们满脚狗屎,笑他们只知道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笑他们永远干着最低贱的活、住着最简陋的民工宿舍,听见了吗?城市里到处都是笑声……

  酒吧舞厅里充斥的是早已不再纯真的乡村姑娘,此时她们充当了一个很矛盾的角色,就像黑夜里的幽灵一样,漂浮在都市的夜空,夜更加糜烂了。贞洁、尊严、人格终于在满是铜臭味的气息中几经沉浮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又被人踩来踩去,沉重的再也拾不起了。她们曾经怀着美好的梦来到了城里,又在这里残忍地把自己曾经的梦活生生地踩死在脚下,然后变成了城市的傀儡,在满是烟酒味的僵尸屋一点点葬送着自己的青春,续写着城市的繁华。

  钢筋水泥的工地上,有这样的一群人还在忙碌着。大楼还是一座座空虚的骨架,瘦的像建设他们的人一样,为了建设这样的堡垒,乡里人爬得很高,那是他们在乡里从未奢望过的高度,但他们却从来没有快乐过,他们的心从来没有被暖热过,就像这冰冷的骨架一样。抬头望去,这些人就像一群可怜的蜗牛一样,在一座叫城市的高楼上努力地向上爬,虽说蜗牛爬到金字塔的顶峰,他的视野就和苍鹰一样广阔,但他们本不属于天空,他们是要回去的,回到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0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一本影响颇大的书,全书仅五万多字,可谓“大家小书”。而全文通俗易懂,语言活泼,描述了一个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读完这本书后,应对大作,当然不敢谈有什么意见,只是浅谈一下自我的看法。

  一、乡土本色

  费先生在书中给我们展示了乡土社会的特点所在。

  从基层上去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u中国的礼貌的根源就是土地,是取资于土地的古往今来,中国人有这么一个传统,安土重迁,口袋里有了点积蓄就去买地。哪天衣锦还乡了,就得置地购宅。或许大家都觉得,别的东西说不定哪些时候就失去了,而仅有土地它是正正当当地就在那里的

  乡土的非流动性就直接导致了血缘和地缘的出现。血缘是一套根据血缘亲疏关系来决定对对方权力和义务的体系,血缘是稳定的力量。而地缘在人口不流动的原始状态下是和血缘合一的也就是说血缘相近的群体在土地允许的状况下是生活在一齐的,仅有土地上的资源不够了,才会有一部分人漂流带到外地,要么在另外一个群体里生活下去,要么重新开辟一个群体。而前者往往是不被另外一个群体所理解的,因为在地缘上他们是不相接近的

  从社会秩序来看,在乡土社会中,“礼治秩序”是占主要地位的我们能够说乡土社会是“无法”的社会,因为它是“礼治”的社会。但礼治并不是说是根据个人好恶的统治,而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所说的“礼治”也并不是君子统治,它包含着国家暴力,社会阶层的严格命定,各种在今日看来属于野蛮残暴的某些行为也是属于“礼治”的范畴。比如陪葬,株连等那都是礼,是人们心中构成的共同的行为习惯。也就是说,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利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膺服。在乡土社会中,人服于礼是主动的,是世世代代传下来的价值观念。但“礼治”在表面上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拘束而自动构成的秩序,其实不然,它只是主动服从于成规而已。也就是说,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能够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但在一个社会变迁很快的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时无法维持的,所以费先生指出,“礼治”也将会在社会变迁中慢慢走向“法治”,这是“礼治秩序”的未来,也是乡土社会的未来。

  费先生也在书中提到乡土社会中权利的四种性质方式:从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利,从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统一权力,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从社会变迁中所发生的时势权力。在安定的社会环境中,长老权力是强势的,而时势权力则相对不发达。时势权力的权力的构成充分地说明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环境是固定的,变迁慢。

  二、浅谈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必须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经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能够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确定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一样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一样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能够是自我和太太,能够是加上孩子,还能够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终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费先生说,在差序格局中,以己为中心,向“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能够这么说,在立体社会中,每个人都是石头,而当这些石头一齐扔进水中的时候,就产生了许多的中心点,这些点各自推出去的波纹在不断交汇,并且还不断移动,由此我们能够联想到人类社会中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强弱也会因相互作用而处于不停的变动之中,或者说个人“圈子”的范围在不断地“伸缩”,这样的动态模式也许能够更形象地体现出“差序格局”中人与人之间复杂和变动的相互关系。

  而在中国复杂和变动的社会关系是有着它的社会根源,能够这么说,“差序格局”的构成是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的道德体系之中的在《乡土中国》里,费先生指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差序格局”是由儒家文化中孕育出来的,而孔子所提出来的“推己及人”正是这样一种模式,在中国这种社会结构里,从自身到他人正是一种推的过程,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关系推出去的儒家所看重的伦理之道鬼神,“君臣,父子,贵贱,亲疏,爵赏,夫妇,政事,长幼,上下”正是传统“差序格局”的状况,就是要建立社会等级和社会制度。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1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我进入大学后课余读的第一本书。可能是由于第一次涉足人文社会科学,对这一大类学问很是陌生,书读得不是太顺利,加之日常学习和时间的安排上不合理,一个学期快结束了,我总共才读完了前3章。对此,我感到非常羞愧,费孝通老先生的“差序格局”都还没有读到,真是惭愧万分。不过,我还是会利用课余时间把全书看完。

  然而,只这前三章,就已让我获益匪浅。读完以后,我对中国的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世代生活在乡村的居民身上的一些性格和特质,这是我以前不曾知道、也不曾想过的。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对大师的著作没有资格做评论,在这里仅就《乡土中国》的第一章《乡土本色》谈一谈个人的一点体会和感悟。

  费孝通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于1947年根据所讲“乡村社会学”写成《乡土中国》。本书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关于“乡土中国”这个概念,费先生在书中指出:“这里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换言之,“乡土中国”是中国特具的一种体系,它包含在具体的百姓生活里,老百姓遵循它而生活。

  在第一章开篇,费先生开宗明义的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为“乡土中国”下了定论——中国社会的基层(基本)是土生土长的乡村人。

  在这一章,先生着重阐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即乡土的本色是什么。我把它总结概括为下面的四点。

  首先,在习俗上,乡村人和其居住的乡村有着很强的传统性,而且这种传统性很难被改变。也就是说,在乡村居住的人都有一个“根”在身体里边。这个“根”,这种传统性是源于人们世世代代和泥土打交道而形成的。比如费先生讲他妈妈给他一包家里灶上的泥土,让他在想家的时候煮一点吃。这种方式现在看来很荒谬了,但对世代与土分不开的农村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心灵的寄托。就像余光中先生在《乡愁四韵》中写的那样:“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母亲一样的腊梅香。母亲的芬芳,是乡土的芬芳,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漂泊在外,思念家乡,想到的一草一木都散发着乡土的.芬芳,乡土跟母亲又紧紧联系在一起,泥土是母亲,母亲就像泥土。从中可见从农村走出去的中国人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对踩在脚下的泥土的强烈依赖和深厚感情。我们常说“落叶归根”。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人在旅途,哪怕海角,哪怕沧海桑田,心中日夜萦绕着的永远都是故乡,永远也放不下扎在心里的这个“根”。这个情结可以说是所有传统中国人的一种特质。像美国就不行,美国的居民是从世界各地移民过去的,才两百多年历史,没根!所以说,“土”在我们的文化里占着最重要的地位。这就是所说的传统性,很难改变的,它源自农民们(当然这是最初的发源、基层,后来扩大到不仅是农民)对泥土的依赖。

  这个传统性产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两点。第一点,农民以种田为业,天天与泥土打交道,自然而然产生了感情。第二点,农业是世世代代的工作,从上面不知多少代一直传下来,几千几万年,一直延续下来,不曾断过,是完完整整的一个整体,一个脉络。满足这两点,传统性就逐渐产生。这是个长久的过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可能形成。

  中国乡村的第二个特征,我总结为不流动性。费先生在书中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因为种地的人的地是不容易搬动的,你需要一年四季守着你的“一亩三分地”,有许多农活要去干。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人口不流动的特点。一个家族的人住在这里,那么他的后代一般也会在此定居。举个简单明了的例子,就是农村的姓氏。虽然不断有外来人口的迁入,但这只占少数的比重,微乎其微。所以看家谱,上面一代一代从上到下,还是同一个姓占主线。如果一旦到哪一代的哪一家突然改姓了,那么人们就会认为这一支断了,没办法再延续下去了。农村里现在依然很重视这个。所以,你不出去,别人也很少进来,这是不流动——反映到生活起居上就是“安土重迁”这个词。

  这样也就自然而然引出了第三个特性——聚村而居。聚村而居——村与村之间相互较为孤立、隔膜。上面说的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上说的,这个是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上说的。两者有一定关联,我认为是有点因果的关系。因为村子里的人世代定居,不怎么流动,因此导致村与村的交流、联系变少了,村子就孤立存在了。这有些像国与国的关系:可以合作,但都自己独立。

  聚村而居的原因,费先生讲得很明白,也很有道理:“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件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由于大量的聚村而居,因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即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每个地方有各自不同的风俗。即便在同一个省内,也会有所不同。我是山东人,山东省内一共有17个地级市,各市无论是语言、居民的性格、还是生活习惯、风俗风貌,都有很大不同。你要我讲一讲山东话,什么叫山东话?这个问法本身就不对。山东话多了,每个市的话都不一样,你叫我怎么讲?要我讲,我只会讲莱芜话,还讲得不好(从小就说普通话,莱芜话一直没学好)。莱芜市和泰安市,这两个城市是挨着的,口音上却有很大差异。莱芜话音调较平,很少有儿化;泰安话音调起伏较大,儿化音更多一点。济南和烟台,口音更是天壤之别。这就是非常明显的地方性。

  第四个特征,我称之为“熟悉”与“规矩”。亦即约定俗成。这个比较好理解。农村正是由于它的不流动性,人口性质很少发生变化,“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因此,许多习惯就慢慢约定俗成,不言自明了,这又叫作规矩。“规矩不是法律,是‘习’出来的礼俗。”“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我的老家我回去过一次,在那里我看到,一家结婚,大半个村子的人都跑去参加、去吃酒席;一家死了人,差不多全村人前往悼念。这种自发的不假思索的行为完全是源自长年累月的熟悉,这不是规定出来的结果。

  以上便是我对于费孝通先生所论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的一些理解和想法。这四大特征,回答了什么是乡土的本色。尽管本书我只看了很少一部分,但对乡土社会、乡土文化我已经有了很多想法,对不少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分析,我觉得这是个好的开端,我会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2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对20世纪中国农村的观察和思考成果,是一本充满了学术诚意的书。它凝聚着费孝通先生在美国留学期间的学术情感,他的中国农村在20世纪的故事。正如我们在本书中看到的,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故事,而是中国的,甚至全人类面临的问题。因为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都离不开农村。我们下面还会回来谈到这个问题。

  这里的风俗是全然生疏的;而这些不平凡的,在风土人情的变迁中,已经约定俗成,积习难返。我有时很怕写信给住在乡下的人,因为他们回信的信末,照例要写上“乡下人不好通信”七个字,为的是叫我们隔了一两礼拜总得写信催一催,表示他们好像在天天盼望。欠人东西,要人讨,使人痛苦,欠无头债,更使人痛苦。债务不过一个数目;无头债,尤其是无头债,又何尝不是一个数目呢?但数目字,久而久之,也可以把债还清。可是“无头债”却何时了?欠债的人何日才不会想起这件事?这是最使人痛苦的了。所以乡下人不好通信。

  费孝通先生将“礼”分为两种,一种是周遭的小礼小节,另一种是应付外界的大礼大节。我想这就像是人们对于宗教的态度吧。宗教是一种信仰,一种理念。乡土中国中说中国人不是宗教的,因为宗教是一种超越现世的境界,而中国人对现世的超越,是依靠一种精神性的东西,如祖先崇拜就是一种超越现世的宗教。而中国人对超越现世的追求常常与儒释道三教相结合。我们不难想象一下一个安安静静的寺院或庙宇中供奉着一尊尊神仙佛祖的场景,和那众多的`烧香拜佛的人,就如我们在乡土中国的笔下看到的一幕幕。宗教是人对超越现世的追求的反映,在追求中体现着人的本质力量。

  最后谈谈这本小书给我留下的印象。书中所提到的许多社会现象在现在依然存在。中国人的乡土本性决定了中国人对故土的依恋和难以割舍。中国的乡土制度是一种小农经济,靠天吃饭,这就决定了中国的经济制度必然是小农经济。中国的经济制度又是封闭的,这种封闭的经济制度导致了中国人的自私和冷漠。正如书中所提到的那样,“我们大家都是熟人社会”,“我们的孩子在大家的阳光下长大”。这些话让我感到一种温暖和亲切。但是,“熟人社会”也会导致中国人的不信任和猜疑。“清官难断家务事”,就是因为家务事太多太杂,又缺乏客观标准,很难判断清楚。这就是乡土中国给我留下的印象。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3

  本书的作者在序言中说,这本书只是一次尝试,尝试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在我们这一代人的眼里,乡村,是应该抛弃应该远离应该走出去的地方,它是落后与无知的象征,是我们应当摆脱的存在。在我们通常接触的文章中,一提到“乡土”总是批判的、讽刺的,是“劣根性的”。很多时候,我们不能理解很多传统观念,我们叫它“封建思想”,而实际上,乡土社会与乡土社会所滋长的观念与传统,确确实实是作为中国社会的基层与根本。

  我是一个十几年来都在城市中生活的人,我甚至没有过年回乡下的故事,在靠天吃饭的乡村中,我没有住过几夜。我的长辈们都是靠着高考从乡村中冲出来的人,他们是土地里滋长出来的人,但他们一心想要我们离开乡土。在这种氛围的家庭中成长,我对于乡土是不了解也不理解的。

  在学习这门课程,阅读这本书之前,我都没有意识到历史及发展对现今社会制度与思想观念有多深的影响。我个人一直有一种理想性的信念,类似于作者提出的“ideatype”,那就是“清零”。我相信很多事情都是可以清零的:洗衣机会把一切都洗干净,不管是洗了袜子还是内衣,洗完就清零为“洁净的”;朋友间吵架了,和好之后关系会清零回到过去一般好;时代成长了,新一代的孩子们出生了,他们的观念也能清零,能成为现代化中国所需求所适应的新一代人。而实际上,我们不愿意将袜子和内衣一起扔在洗衣机里;吵架时刻薄的话语会一直刻在心里;作为新一代青年的我们,依旧有细小而坚固的根扎在乡土社会中。就像我是一个,视“男主外,女主内”为封建糟粕思想的人,但却对女司机有难以除去的偏见。

  我原来总是对社会有些失望,我总觉得现在的人们所遵守的观念是自己选择的,如今都是新时代了,我们看得到西方世界的“先进思想”,为什么还是有这么多理所当然信奉着“封建思想”的人。上过中外法律文化,读过乡土中国后,我发现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现实没有那么理想。

  我想错了什么?乡土社会并不代表着糟粕落后,清零是不存在的。

  中外最常被念叨的差异就在于婚姻与爱情。我们如今相信,婚姻是爱情的结晶,人是为了爱在一起的。这是西方社会的主要婚姻观念,在西方社会中,由于家庭结构上的小(仅由父母与子女构成),家庭更像是短暂的生育机制,仅是为繁衍后代存在的。而在中国的观念中,家庭在结构上是一个氏族。家庭是作为一个事业社群所存在的,为了这个事业社群长久而强大地延续下去,家庭应当是经济的,是追求效率的。

  “凡是做事业的社群,纪律是必须维持的,纪律排斥了私情。

  这里所谓感情相当于普通所谓激动,动了情,甚至说动了火。用火来形容感情,就在指这动的势和紧张的状态,从社会关系上说感情是具有破坏和创造作用的。

  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西方的离婚率这么高,为什么在中国,一提离婚所有人都劝。“凑合过呗,还能离咋地呢。”当你了解了这样的传统与这样的观念,你也不会再觉得中国的包办婚姻是如何的难以理解。知乎上,“你见过的最伟大的人”问题下面的点赞最多得回答讲述的是她的姥姥,一个坚守传统家庭观念的传统家族长母。很多时候,你客观地去看旧社会那些了不起的`女性,你会发现“女主内”的重要。虽然不能够赞同如今相同的举措,可旧社会女性管理家族的智慧确实是不能否认的,甚至可以说是伟大的。

  感情是乡土社会中的变数,是秩序与平衡的打破者。所以我们高中不能早恋,男生要和女生分开坐,所以我们一大学毕业,就被逼着相亲结婚。看起来像是父母辈的婚姻观念与你自己爱情观念的冲突,其实更多的,是自我观念的相互矛盾。我们都渴望着一份长久安定的爱情,当我们在新时代的冲击下我们开始追逐爱情,可是我们在乡土中的根又给他加上了“长久安定”的形容词。这是矛盾的,这是我们这代人在面临结婚恋爱生子问题时的困境。

  就仿佛我们是扎根在中国传统乡土文化中的种子,却照着西方自由博爱的阳光成长起来。最后我们长成了花朵,却游离在缝隙中,应该走向哪里,没有人能指导我们。我不能够清零,不能够一刀砍掉我乡土文化的根,可我追逐着自由爱情的光芒,不能够说服自己面朝黄土背朝天。

  但是我没有得到答案,是应该“爱”还是“不爱”。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4

  有人曾这样评价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望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如此颇高的评价,以及那个“乡土浓浓”的文字评价是我萌生了对本书的兴趣。读后,我有了一番感触。

  《乡土中国》主要描述并分析了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让我们可以了解到乡土中国的根本概括。在书中,费孝通先生写了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别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的内容。其中我最感兴趣也是最触动我心的是乡土本色和地缘与血缘的内容。

  可能是因为自己正是一个从乡下长大的孩子,所以对乡土气息有着深深的依恋与迷恋,在心底,那些乡土味、乡土文化始终是埋藏心底最深的根。费先生在《乡土中国》的开篇第一句就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至于这个乡土性,是理解成还是中国的乡土性?乡土性的中国呢?这是我在未读此书而产生的疑问。不管哪一方面都足以引导我要认真阅读此书。说是中国的.乡土性,在文章的前面内容更多的侧重这一点,费先生用其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中国乡土性的特点、中国的乡土文化,更深入的是一种文化层次;乡土性的中国,转向了中国社会层面,这样境界大了,但是这样的社会确实具有浓浓乡土性的,然后一下子就将社会阶层拉到与朴素农民阶层的基层社会,让人们感觉到文字的朴素浅显,意蕴深远。

  另外中国现在的乡土如何了呢?社会是开展、进步的,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已经提上了党中央领导的行动纲领上;而且近年来的开展变化也是日新月日、翻天覆地,社会焕然一新,乡土农村面貌也焕然一新。这些已经不是费先生写这篇文章时所处的时代了。尽管如此,每次放假回家迎面扑来的仍是那一份质朴的浓浓乡土气息,家乡深山溪流还是清澈见底,带着甜甜味道;村子老人的笑容慈祥充满对村子朴素的热爱;那些特有的风俗依旧让人生出一份异样情绪,似久违的记忆又回来了。然后我就深深明白了,中国尽管在变化,但是对一个乡土的来说,乡土土地仍是亲切的,而在此根底上产生的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也是密切割不断的,乡土本色仍是心中的根。

  关于《乡土中国》的另外一个内容“血缘与地缘”也同样触动的是那对亲人割舍不断情感;对故土、故土深深依恋的根。王国维在重阳佳节写到“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作为一个异地长久的客人,不管身处何处,心中挂念的仍是自己的故土,故土的亲人、家人和相邻,那是一种人性最深处的情怀。贺知章少小离家白发苍苍回到故土时,面对儿童嬉笑指点不禁泪流满面:“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是什么让一个白翁老者落泪,是血缘和地缘,因为故土有亲人,有割舍不断一生相牵挂的血缘牵绊;还有对落地生长之地的牵念。这是一种对土地的热爱,也是团结一致的根源。社会在进步,而且人们可能对某些观念某些生活习惯方式会有些改变,有的甚至变化很大,但是传统的乡土情结、乡土情缘仍是在人们生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这样的乡土社会将长期保持她的人情味,这样的乡土是的中国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具深厚底蕴文化。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5

  前言

  《乡土中国》,其实当我看到这本书名字的时候,就已经打退堂鼓了。我对所谓的乡土并不感兴趣,但在豆瓣9.2分的强烈驱使下,我试着读完了,在看完最后一页,我突然感觉自己的眼睛明亮了许多。

  其实这本书虽然讲的是乡土社会,但深层理解,却是讲了很多我们礼俗习惯背后的原因。如果要我给这本书起名的话,我觉得确切的应该叫《中国人奇怪行为背后的来龙去脉》。

  这仅有100多页的小册书,却道尽了中国乡土的人情冷暖和行为举止,乡土中国,讲的虽然是乡下人的“土”,但是每个土气的行为下面,却映衬着城市人的生活。大家常说的人情世故、男女有别、血缘关系、中庸之道均出自这个“土”字。我们嘲笑乡下人“土”,而土恰恰诠释了我们的习惯和行为。也就是说在我们嘲笑别人的同时,实际上也是在嘲笑自己......

  在这篇读书笔记里,我会试着提炼出这本书中指出的种种现象,以及形成这些行为的源头和原因。废话不多说,我们开始吧。

  乡土本色

  我们先说说这个“土”字吧,土代表着土地、土气。我们自古至今,每朝每代无论如何更替,都离不开农业,离不开小农经济,所以,我们中国的'发展,就是在这个土里,每个中国人都是从土里长成的,发展的。在土地上,无论是种植玉米还是种植水稻,一旦人们在这里生存,就只能扎根于此,因为土地是固定的,不易动的,所以乡土社会的人们也只能生老病死在这里、我们在这样一个小家庭,小村落中成长,日复一日。每个人都有足够的时间去了解生活,孩子在每个人的眼中长大,土气就这样形成了,这种土气是小范围的瘀滞的,是每在这里生长的人所熟知的。

  当我明白了这个土字的来由后,会惊奇的发现,我们的思想、理念、行为、习惯均来自土的特性。

  因为我们都扎根在土地上,我们都沾染了土气,因为都土气,所以习惯、思想都相似,因为相似,所以我们是一类人,所以有土气的老乡才会亲近、才会团结,讲究地缘、血缘。因为讲究地缘所以我们办事讲人情,因为讲究血缘,所以要长幼有序、尊敬长辈。因为办事讲人情,所以讨厌打官司,讨厌法律解决问题。因为讨厌法律,所以喜欢无为政治。因为尊敬长辈,所以才遵守孝道。也因为尊敬长辈,所以长者是权威,形成长老统治,才要立一家之主。

  你看,经过这样的推论,一切的行为习惯皆来于此。

  男女有别

  我们再谈谈男女有别,我们所理解的男女有别,大多数是受封建社会的历史影响,不过在我看看完这一章惊奇的发现,其实这一理念的提出,竟然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而形成的。

  既然谈到男女,我们不得不面临几个问题:爱情、感情和了解。我们来依次分析。

  感情是什么?在此书中的定义为:一种体内的行为,导发外表的行为。在我的理解就是,身体的荷尔蒙抑或是肾上腺素为主导,来控制你,所产生的行为。如果这样理解的话,那么感情就不是以理性为主导的行为了,而是感性,如果不是理性,那么就会有不稳定的因素在里面,从而影响社会也会有不稳定。所以淡漠的感情是社会关系变得稳定的一种表示。

  爱情是什么?费老的解释是:恋爱是一项探险,恋爱是不停止的,是追求。这种企图并不以实用为目的,却是生命意义的创造。恋爱的持续倚重于推陈出新,不断克服阻碍,不断发现阻碍。也就是说,爱情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结果,对于爱情来说无论今后的路走多远都毫无意义,只是当下的过程才是最有成就的。说回来,爱情依然是本能在起作用,是体内的欲望和冲动造成的一种生理驱使。

  了解是什么?此书定义为:所谓了解,是指接收同一的意义体系。它是契洽,发生持续作用的。了解才是社会稳定的力量,它是熟悉、亲密、熟练地配合的代名词。也就是说,了解是一个熟悉的过程,是一个磨合的过程,了解才是理性的,带有思考性的,而不是身体的判断,是大脑的判断。

  上述的推论我们可以看到,感情和爱情都是不理性,不稳定的。乡土社会的形成过程中,我们在面对男女问题的时候,既要摒弃感情和爱情,还要让男女相互了解。这就形成了一套礼俗,为了规避过多的感情,那么必然要男女有别,规避爱情就需要男女授受不亲。最后,为了能让男女之间在没有感情和爱情的因素下还要相互了解,家庭之间的成长环境、父母对孩子的了解程度反倒成为了衡量婚姻的重要指标。那么,现代社会这种标准叫:门当户对,而古代社会有套制度叫: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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