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议发言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全面部署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下面,讲三点意见。
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是加强管理最重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单位必须要按照区里的统一安排部署,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确保清查工作顺利推进。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专业性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有序推进。
(一)切实加强领导。
区里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合理调配人员,组建清查班子,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安排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研究和解决清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握工作进度,强化工作协调和检查督促,确保清查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高标准完成。
(二)严肃工作纪律。
区里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明确了工作纪律,要求各单位班子尤其是一把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正确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来对待和抓好资产清查工作。这里,我明确三条纪律:
第一,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清查的各项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局部的利益而纠缠、妨碍清查工作;
第二,要认真清理和据实上报资产情况,对在清产核资中隐瞒资产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查单位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并收回其资产的使用权和支配权;
第三,从今天起,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一律维持现状,在区里没有出台有关管理规定前,不得擅自调整、处置,不得利用原占有的各类资产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各乡镇(街)、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占有的房屋、土地等办公资源,暂按原有配置标准使用,不准私自重新分配、改变使用格局,不准出租、出借或变卖。在清查过程中,工作不能按进度和标准推进的,要约见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对违反有关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予以通报;对无视纪律规定,蓄意隐瞒资产、突击改变资产现状、擅自处置资产等行为,将视同经济问题立案查处。
(三)抓好成果转化。
各资产占有单位要根据审核复查结果,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并按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资产管理责任,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要运用清查成果,深入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运行现状和特点,全面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当前重点是要结合财政预算管理,加强收益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实现“非转经”资产管理与经营的制度化、规范化。在此基础上,要着手研究制定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进一步优化资产布局与结构,拓展资产经营功能。房产、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要加大清查过程中房地产争议的协调处置力度,坚持“依法办事,尊重历史,简化程序”的原则,快审速结,力争做到所有国有资产归属明确、产权清晰。各有关单位都要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为全面推进清查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同志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事关全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我们一定要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议发言】相关文章:
中考动员会发言稿08-30
运动员代表发言稿04-17
考前动员大会发言稿07-31
动员大会员工发言稿04-19
运动员发言稿15篇12-31
中考百日动员发言稿12-17
销售动员大会发言稿11-06
运动员代表发言稿400字08-06
幼儿园运动员发言稿04-14
复工生产动员大会发言稿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