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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三项创业新政策培育市场主体

时间:2022-07-20 10:09:45 创业信息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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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三项创业新政策培育市场主体

  对全市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来说,我市今又送政策红利。

山东烟台三项创业新政策培育市场主体

  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烟台打出“组合拳”。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个体工

 
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意见》,从“进一步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个转企”、“小升规”等三方面深化培育市场主体,让拿到市场“入场券”的创业者“留得下、守得住、做得强”。此次“组合拳”的推出,在业内人士看来,无疑将进一步推动烟台市场主体的培育,烟台创业将迎来又一个春天。

  让更多人拿到创业入场券

  10天新增315户企业!这是今年3月1日至10日,我市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所激发的市民创业热情,也创下烟台企业注册登记的历史记录。市民激情创业的背后,源于我市去年以来大力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的努力。

  去年以来,我市连续出台《关于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并把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均建立了相应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县市区因地制宜,抓各类市场主体培育。上半年,招远市、长岛县、芝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增幅均在一倍以上。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强化推进落实。市人社局进一步提高创业补贴标准;市发改委着重加快项目建设,组织民营企业对接合作项目413个,有2/3的项目已开工建设或签订合同、协议;市经信委着力抓好省级以上产业示范基地培育,推进落实重点企业和产业扶持政策;市中小企业局稳步推进县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落实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均取得积极进展。

  在强化政策扶持的同时,我市还优化公共服务平台、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标准化建设,优质高效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0700件;市工商局围绕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面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并下放了登记审批权、管辖权,开通了网上登记服务,使注册登记更加便利等,各方携手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半年新增28952户市场主体

  营商环境的精心培育,激活的是全民创业的一池春水。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我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8952户,同比增长49.98%,各类市场主体总量居全省第四,增长率高于全省平均增幅0.34个百分点;新登记市场主体增长率高于全省平均增幅2.91个百分点。“个体私营经济活力显著增强,外商投资实现企稳回升,这是今年以来我市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的特点。”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我市民间投资异常活跃,社会创业热情持续高涨。上半年,全市新登记私营企业8494户,同比增长63.13%,占新登记各类企业的95.84%;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9308户,同比增长49.10%,占新登记市场主体总量的66.69%。

  外商投资实现企稳回升。今年,我市外商投资企业户数结束了连续多年同比下降的趋势。截至6月底,全市实有外商投资企业3700户,同比增长4.43%,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6.42个百分点。

  培育市场主体,既要铺天盖地又要顶天立地。企业整体实力和发展质量不断提升。来自市中小企业局的一组数据佐证了这一点:今年上半年,全市预计有310家企业由微型企业升级为小型企业,110家小型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全市重点培育的20个产业集群聚集企业1.1万户,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3%;有一定规模的中小微企业园区达到12家,建成区面积22平方公里,入驻企业892家。

  培育市场主体再打“组合拳”

  如今,越来越多的创业者拿到了创业“入场券”,如何让他们“留得下、守得住、做得强”?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意见》,从“进一步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个转企”、“小升规”等三方面深化培育市场主体。“去年10月我市出台的‘关于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的意见’中,对多小微企业的发展从金融、财税、人才等多方面给予支持,这次又专门出台促进‘小升规’的意见,可见力度之大。”市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尤其是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加大了县级财税对‘小升规’的支持力度,允许企业自主选择与审批有关的中介服务,有关部门在审批中不得指定中介机构从事评估、认证等服务。

  其它两项政策,同样对我市加大培育市场主体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深化。进一步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2014年,市本级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增加到1亿元,各县市区担保基金增加到不低于1000万元;全市各类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按现行政策规定申请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全额贴息。鼓励“个转企”,要求工商部门设立专窗,负责有关“个转企”工作的咨询、指导及业务办理;各县市区依据“个转企”企业3年内缴纳的税收新增地方留成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留成部分的资金数额,分别设立“个转企”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个转企”企业发展项目等。专家称,三大政策的同时推出,必将为烟台市场主体的培育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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