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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情况总结(优)
总结是在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有效锻炼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为此要我们写一份总结。你所见过的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督查工作情况总结,欢迎大家分享。
全省工商系统的政务督查工作在省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取得了较好成绩,为系统内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政令畅通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全面推进督查督办工作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保证省委、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党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与落实,确保系统内政令畅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系统政务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政务督查、实施督查督办是各级党委、政府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导环节和方法,是落实重大决策的重要推动力,是落实各项政务工作的内在要求。加强政务督查有利于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保证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决策的优化和实施;有利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克服,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发挥职能部门的参谋和助手作用;也有利于政府部门抓住机遇、加快改革和发展的进程。各级工商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清政务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办公室职能作用,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政务督查工作。
二、切实把握政务督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领导督查与督查机构督查相结合的原则。各级党组、各部门的领导同志要身体力行,力求做到每一项重大决策都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结果。各级工商部门办公室作为政务督查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在协助领导抓落实方面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二)要坚持分级承办、分级负责的原则。政务督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全系统政务督查工作由省局办公室负责,各直属局及其所属局政务督查工作由相应层级办公室负责。
(三)要坚持求实、务实和时效的原则。政务督查工作要全面客观地了解和反映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要注重政务督查质量,切实防止敷衍应付、流于形式。
开展政务督查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交待。政务督查结果要以形式简明的书面材料,经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对重大事项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后上报。对各承办单位上报的政务督查结果,各级办公室督办人员应及时汇总并报领导同志阅示,必要时以政务督查专报形式下发。政务督查事项办结后,督查人员要按文书处理要求,将有关材料整理立卷,定期归档。
三、进一步明确政务督查的主要内容
开展政务督查工作要始终围绕省局党组和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行。主要内容有: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二)地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贯彻情况;
(三)国家工商总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四)省局年度工作部署及其它重要工作落实情况;
(五)上级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完成情况;
(六)党组会、办公会及其他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
(七)与工商部门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工程和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
(八)某一时期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解决情况;
(九)各类专项整治和专项工作进展情况;
(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四、注意把握政务督查的形式和方法
开展政务督查工作要注意方式方法。对上级机关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办公室要拟定政务督查方案,明确政务督查责任,及时反馈决策落实情况,着重抓问题的解决。要把职能部门的政务督查纳入领导督查内容通盘考虑,取得领导重视和支持。开展政务督查要吃透上级精神和掌握基层部门情况,准确领会领导意图。政务督查工作重在推动,重在协助,重在引导,要把政务督查的过程变成抓落实的过程,形成上下抓督查、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各级办公室要根据党组的授权和要求搞好政务督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尤其是协调和推动各职能部门开展政务督查,充分依靠各职能部门共同协作、共同开展政务督查工作。要着重把握下列四类督查形式和方法:
(一)调研督查。调查研究既是领导决策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检查落实决策情况的重要方式。对决策确立后,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提出解决问题和矛盾的方法,提出深入抓落实的措施,为辅助领导决策和推动决策落实提供依据。
(二)催报督查。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某一时期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要及时给领导在督查方面当好参谋助手;对文件和会议明确规定了报告落实情况时限的,办公室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催报;对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要根据内容提出报送要求并及时催报;要经常对催报情况进行分析,做好综合汇总,并及时上报。
(三)反馈督查。对督查情况要适时运用多种载体或形式迅速通报。省工商局办公室将通过《江苏工商行政管理信息》、《江苏工商行政管理简报》、《工商通报》、《工商专报信息》、《学习与研究》等载体反馈党委、政府和省局党组决策在本地区、本部门的落实情况;反馈各地各级抓落实的具体行动和进度;反馈省局党组决策落实进度动态、措施办法和成绩经验。
(四)专项督查。对省委、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的专项督查督办,是各级党组、各级办公室政务督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批必查、查必清、清必办、办必果的原则,认真做好,并将督查结果及时上报上级机关和有关领导。
政务督查过程中要加强协调,互相沟通,注意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自查、互查和抽查等多种方法进行督查,注意扩大政务督查覆盖面,提高政务督查效率。督查过程中可以组织事前通报式的明查,也可以采取不打招呼、直接到基层单位了解情况等暗访方式督查,以尽量多了解一些真实情况。要善于发现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并督促相关单位和相关部门认真加以解决。
五、切实抓好政务督查制度的贯彻落实
(一)报告工作制度。对年度工作部署和半年工作安排,省各直属局应分别于每年的1月和7月通过办公自动化网络以局文形式向省局报告;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年度、半年工作安排意见要根据局党组中心工作于每年1月和7月确定并经分管局长同意后报本局办公室备案;省各直属局和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每月工作计划在当月5日前上报并在局域网上。对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和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要按规定于事发六小时内上报,并及时续报事件的处理情况。对领导同志批办事项和省局办公室督查督办事项一般要在一周内办结并报告结果。
(二)考核奖惩制度。政务督查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直属局党组、各督查督办部门领导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重视政务督查工作。要将政务督查工作的优劣与单位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结合起来,与整体工作的考评结合起来,与评选文明单位、文明处室工作结合起来。对上级交办的政务督查内容敷衍了事、逾期不报或弄虚作假的,省局将视情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对积极开展政务督查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省局进行年度通报表彰。
(三)培训制度。要加强对政务督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领导干部要亲自传授知识、传授方法,政务督查人员要虚心求学,注意总结经验与教训,注意在实践中总结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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