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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

时间:2021-06-16 17:48:17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2017

  当工作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工作总结。下面是CN人才网为大家整理的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2017,欢迎参考~

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2017

  篇一: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2017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339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687号)文件精神,湖北省于1月5日组织开展了以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为重点,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为主题的201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活动期间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运作,与残联等部门积极配合,通过强化就业援助政策、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开展了一系列就业援助活动,成效明显。

  一、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

  “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全省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27342户,登记认定的未就业困难人员32995人,其中女性就业困难人员18552人;组织专场招聘会349次,帮助21095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其中女性就业困难人员10937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34163人;认定零就业家庭522户,帮助501户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597人。对于在“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仍没有就业的困难人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其进行登记造册,并作为今后就业援助工作的重点帮扶对象。

  二、主要做法

  (一)以就业援助工作精细化、长效化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湖北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得到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协调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共同研究制定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完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并全面组织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机构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鄂州市成立以市委常委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成立专班,布置安排各项工作;武汉市、荆州市等地人社部门联合市残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援助对象、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宜昌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将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以援助月活动为契机,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就业氛围

  湖北省各地为组织动员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参与“就业援助月”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就业援助专题报导,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平台优势,贴近群众,广泛宣传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援助活动,使援助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宜昌市、鄂州市将招聘活动时间、活动主题、举办单位、用人单位提供岗位个数、主要工种、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当地主要报刊和电视台公开发布;荆州市在当地电视台成立专题栏目,解读就业政策,现场答疑支招;恩施州依托建立的“三级联动”网络,通过各村劳动保障信息员,将收集到的岗位信息发放到广大农户手中;咸宁市组织各级职业介绍机构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上门服务,进行职业指导和政策宣传,并在街道和社区张贴招聘岗位和培训信息;通过上述举措,使就业援助对像及时了解和掌握就业扶持政策和用工招聘信息,帮助其选岗应聘,促进就业。

  (三)以入户调查为基础,摸清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援助月活动期间,各地紧密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通过开展入户调查,摸清各类劳动者底数和就业动态,不断更新基础电子台帐数据;并在日常建立的'就业信息库中重点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每一个就业困难人员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武汉、宜昌、黄石、襄阳、孝感、潜江等地对基础台帐实行分类管理,各类数据一目了然,做到就业困难人员底数清、家庭状况清、下岗失业原因清、技能特长清、培训愿望向清、择业意向清等“六清”, 并随时掌握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失业变动情况和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更新数据,实行动态管理。

  (四)以“四送”活动为主题,多措并举,大力帮扶就业困难人员

  各地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为活动主题,通过收集一批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岗位信息;向街道社区下达收集公益性岗位目标任务;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对援助对象提供职业咨询和创业指导;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对特别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失业人员提供岗位适配服务,推荐就业等方式,人本服务,使得大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得到了有效安置,真正做到了“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 宜昌市、十堰市通过公益性岗位,对多次帮扶后仍未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安置;荆州市针对援助对象不同需求和特点,进家入户上门送岗位、送政策;黄冈市以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为手段,稳定困难人员就业。

  (五)以针对性帮扶为推手,重点扶持,努力完善就业援助保障机制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专门就业服务窗口,公布咨询电话号码,指定专人,突出重点,分类帮扶,对就业援助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个性化就业服务。一是对文化程度不高、缺乏技能的失地农民等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或推荐简单实用型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二是对有能力愿意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等援助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持、跟踪帮扶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实现创业;三是对年龄偏大,生活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和大龄失业人员推荐公益性岗位就业,缓解生活困难;四是针对援助对象类别,积极收集适合的岗位信息和组织各类用人单位提供岗位,举办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农民工和妇女等专场招聘会,帮助实现就业;五是积极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帮助援助对象实现稳定就业。

  三、下一步打算

  就业援助月活动不仅在全省营造了关心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良好氛围,也为帮助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奠定了基础。湖北省将已此次活动为开端,按照全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和建立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制度的要求,切实完善人力资源动态摸查机制,健全援助长效机制;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跟踪服务,定期了解其就业状况和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对一时未实现就业的特别困难援助对象,要求各地专门建档造册,并分析原因,列为今年重点帮扶对象,为其量身定制就业援助计划,确定专门人员,落实责任,确保其尽早实现就业。在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方面,湖北省将加大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和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工作考核制度,确保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就业扶持政策的社会绩效。

  篇二: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2017

  按照201x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总体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我部联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33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于201x年12月下旬到201x年1月中旬组织开展以“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就业援助月期间,各地按照《通知》要求,深入基层摸查援助对象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具体帮扶方案,强化服务措施,突出援助成效,切实帮助一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国共走访62万余户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51.7万多名未就业困难人员,其中认定7.5万残疾就业困难人员;帮助36万多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其中4.2万残疾人实现了就业;帮助59万多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了政策;认定近2.2万户零就业家庭;帮助1.8万余户零就业家庭中2.3万多人实现就业。

  二、主要做法

  各地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在援助月活动中普遍组织开展了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等常规项目,并以推动就业援助制度化、长效化发展为目标,更加注重实名登记、精细援助、跟踪帮扶、优化服务等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建设。

  (一)实现实名登记,加强动态化管理。

  随着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换、发证工作的开展和全国就业信息监测系统的建立,部分地区对就业困难人员基本纳入实名制、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如浙江、山东、湖北、广东、重庆、云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通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登记认定,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纳入就业信息监测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和援助。

  (二)提供精细援助,提高就业成功率。

  各地在实施就业援助过程中,更加注重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分类帮扶和重点援助,充分考虑援助对象的不同困难,进行精细化服务,提高了援助对象的就业成功率。如安徽省合肥市、河南省三门峡市和南阳市根据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对收集的岗位信息先行甄选,将与援助对象情况匹配度高的岗位直接送到援助对象家中,提高了援助效率和就业成功率。湖北省建立分类援助制度,对文化程度不高、缺乏技能的失地农民等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简单实用型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对有能力愿意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持、跟踪帮扶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其实现创业;对年龄偏大,生活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和大龄失业人员推荐公益性岗位就业,缓解生活困难。

  (三)强化跟踪帮扶,促进稳定就业。

  为巩固援助成果,各地着力加强援助后的跟踪服务和后续帮扶工作,不仅让援助对象就业,而且能够稳定就业。如北京、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重庆、贵州、甘肃、青海等地为强化帮扶效果,通过回访本人、回访家庭、回访单位等方式,跟踪了解援助对象的就业状况,及时落实各种扶持政策,提高就业稳定性;对在回访中发现再次失业或有就业愿望但未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纳入到日常援助计划,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做到“随时出现、随时帮扶”。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详细掌握其就业后的基本情况,对尚未享受扶持政策的,积极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

  (四)加强人员培训,增强服务能力。

  为了更好地做好就业援助工作,各地在援助月活动期间,还组织力量加强基层队伍培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如辽宁省盘锦市通过举办就业政策培训班的方式,对全市街道(乡镇)、社区平台50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就业援助相关政策培训。山东省按照“删繁就简、方便易行”要求,重新梳理了各项就业服务业务流程,通过优化业务流程,统一服务准则,使环节更合理、操作更规范、流程更顺畅,既方便了群众,也减轻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压力。

  (五)机构联动,促进残疾人就业。

  各地人社部分积极与当地残联组织合作,开发岗位、落实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湖北省残联联合省人社厅、湖北日报共同举办“残疾人摄影技术创业培训基础班”,并跟进服务最终帮助培训班多名参训残疾人实现创业。重庆市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通专门窗口,为残疾人及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卡》、《重庆市城镇“零就业家庭”卡》等相关证件,分类建立基础台帐。青海省残联与省人社厅,为省内10家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企业提供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一次性奖励等经费共计49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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