榨菜买卖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生产人: 签订地点:
收购人: 签订时间:
为更好地保障生产人、收购人合法权益,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榨菜种植产销合同。
第一条 生产人负责榨菜品种为: 的种植生产,不得种植其他品种的榨菜。收购人有偿为生产人提供优良榨菜品种种子“永安小叶”、“培杂二号”,负责榨菜种植技术指导、培训和收购。
第二条 生产人实际种植榨菜面积为 亩,应按农业部门种植技术规范要求,科学地进行育苗、移栽、施肥等专项技术组织生产,保证按期、足额地向收购人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鲜榨菜 元/吨。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得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 生产人交售鲜榨菜质量标准为:菜体鲜嫩,无黄、黑、空心,每个重量在 两以上;应菜匙、削尽黑斑、烂点、修尽老皮,无箭杆。不符合质量标准,收购人可拒收。
第四条 生产人负责将符合质量等级标准的鲜榨菜送到收购人指定的地点:
,收购人按照以下 种价格形式收购:
1、所有费用包干价: 元/吨(如有调整,按双方另行协商的价格进行结算);
2、最低保护价: 元/公斤(收购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
第五条 收购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超过收购时间,即停止收购。
第六条 收购款结算时间:交售鲜菜后 天一次结算。
第七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签订合同时,生产人须向收购人缴纳
元(人民币大写金额 : )保证金,作为生产人在合同期足额交售鲜菜的保证。保证金从收购人支付生产人菜款中分批次扣除,合同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退还。
第八条 生产人在交售鲜榨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但收购人有义务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协调有关过路费事宜。
第九条 因收购人技术指导失误或引起提供的种子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条 生产人由于不按收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生产及由于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生产者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 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生产人
生产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收购人
收购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拓展知识#
榨菜制作方法:
榨菜的原料是一种茎用芥菜的肥嫩的瘤状菜头。鲜菜头也可做小菜,配肉炒或做汤,但更多用于腌制。榨菜最主要的做法有两种,其中最主要也是最传统的一种称为风脱水,即是将鲜菜头用细蔑丝或细铁丝等串成一串串,挂在枝架上任风吹干至成后,再取下放在专用的腌菜池里,放时是一层风干菜头一层盐,盐的多少视吃菜人的口味而定,但每100斤菜头不得少于2.5斤盐;另一种也是现在最流行也是最简便的一种称为盐脱水,即是将菜头直接倒入腌菜池里,也是一层菜头一层盐,盐不得少于2斤,经盐腌后除去部分水分。两种做法都必须在除去水分前剥去菜头的口子上的皮,除去水分后都必须压榨,再除去一部分水分。正宗的榨菜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都必须经过三次盐腌后的压榨,榨菜即因此得名。然后加盐和十多种香料及调料(干辣椒粉、花椒、茴香、砂仁、胡椒、山柰、甘草、肉桂、白酒等),装坛,封口,在阴凉处存放。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坛里的榨菜先经酒精发酵,后经乳酸发酵,产生特殊酸味与香味,就成为市售的榨菜了。
榨菜在1898年始见于中国重庆涪陵,时称“涪陵榨菜”。因加工时需用压榨法榨出菜中水分,故称“榨菜”。现已发展到重庆市内30多个市县,浙江、福建、江苏、上海、湖南、广西、台湾等省、市、自治区也有生产。
重庆腌制榨菜的优良茎用芥菜品种有草腰子、三转子、枇杷叶、露酒壶、鹅公苞等。其特点是茎部肥大呈圆球形或椭圆形,叶柄下有多个乳状突起,表皮光滑、色青绿、皮薄而粗纤维少、肉质脆嫩,腌制成品率高,品质优良。
重庆榨菜的加工需经原料修整、脱水、盐腌、修整、淘洗、拌料装坛和贮存后熟等工序。当春季地上茎已充分发育膨大,刚出现抽薹时采收,除去根和叶片,剥除基部老皮、撕去硬筋。菜头(瘤状茎)重500g以上者切分为三块,稍小的可切分为二,使菜块的大小基本均匀。然后穿成串上架晾晒,称“风脱水”,也可采用人工方法脱水,至菜块萎
蔫柔软,表面出现皱纹,可溶性固形物含量达8-10%为度。晾晒完下架时一般为鲜菜重的36-40%。脱水后,分二次盐腌,第一次按风干菜块重的3-4%加食盐,拌匀、搓揉,分层入池压紧。待大量菜汁渗出时,用菜汁淘洗菜块、沥干。再按菜块重的7-8%加食盐,进行第二次盐腌,后沥干。用剪刀剪去粗老部分和黑斑,修整成圆球形或卵圆形,用清洁盐液淘洗干净并沥干。再按菜块重的5-6%加食盐、加1%的辣椒粉、花椒0.03%和香料粉0.1%(香料由大茴香、山奈、白芷、砂仁、肉桂、甘草、姜和白胡椒等组成)。拌匀后装入特制的榨菜坛中,层层压实、装满,坛口菜面撒一层食盐与辣椒粉的混合料,用聚乙烯薄膜紧封坛口,在阴晾干燥处保存,经3-4个月即为成品。从70年代开始,四川榨菜除以大包装形式(原坛)外运销售外,已经普遍采用真空、密封和杀菌技术进行罐装或软包装等小型包装销售。
重庆榨菜与浙江榨菜加工工艺的基本区别在于前者先经晾晒脱水然后腌制,后者则不经晾晒,直接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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