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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租赁合同

时间:2023-01-03 12:32:32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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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租赁合同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塔吊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塔吊租赁合同15篇

塔吊租赁合同1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施工中需要塔吊,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法中《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1条 租赁设备概况

  第2条 费用组成

  塔吊月租费包括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和每台塔吊3个司机的人工费等

  第3条 费用的组成及结算方法

  3.1费用的组成原则

  3.1.1本合同各项费用是依据由乙方编制甲方审定的设备施工方案,在参照了当期当地同类设备市场租赁价格后双方所商定的。若未发生3.1.2条款中所列各项,价格一旦确定,则合同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各项费用。

  3.1.2若发生下列内容,所增减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1.2.1由于甲方原因,所租设备改型或设备参数增加或降低。

  3.1.2.2由于现场原因,原设备施工已无法实施。

  3.1.2.3由于现场原因,设备在报停后无法及时降拆、退场的。

  3.2停置处理

  3.2.1 塔吊进场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发生停置,则乙方按正常租赁费的50%计取费用。

  3.2.2 塔吊在租赁期间,由于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发生连续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处理,停置期间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费的50%计费;如果设备发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费计费。

  3.2.3 如果设备要发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计费。

  3.2.4 塔吊书面报停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延期退场,则乙方按照正常租赁费的40%计费。

  3.2.5 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报停或启用设备。

  3.3费用支付

  3.3.1费用计取时间:塔吊从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项目经理部书面停止使用之日止。如果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没有启用该设备,则从上述之日到正式启用之日视为设备停置期间,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条执行。塔吊安装完毕,甲乙双方应该及时组织验收,非乙方原因,甲方应该在安装完毕2日内同意验收,否则,从安装完毕后的第3天塔吊开始计取租赁费。甲乙双方约定,设备租赁不足整月的计费方法,按照相应设备的月租费除以当月天数换算成的日租费,乘以天数。

  3.3.2 租赁费支付

  租赁费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递交当月结算单,甲方经审核签字后于当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费用。

  3.3.3 设备进出场费: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随当月租赁费支付乙方全部进出场费50%,设备拆除后,随当月租赁费支付余下50%的进出场费。

  第4条 甲方责任

  4.1 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设备安装拆除技术方案》和其它涉及设备正常使用的有关技术方案,方案一旦审定,双方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甲方负责设备的现场定位和基础施工,达到方案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

  4.2 确保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设备安装、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 塔吊使用过程中的吊钩以下的各种吊具由甲方解决。

  4.4 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

  4.5 负责机械设备在现场停置期间的保卫工作和机械设备的防护工作。

  4.6 甲方负责协调与周边的关系,保证设备运转不受影响.

  4.7 甲方无偿为乙方人员提供工具房和宿舍,为乙方驻场人员创造饮食条件和取暖条件,饮食费用自理。

  4.8 提供满足设备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电源,一次电源箱距离机械设备中心不超过5米,电压确保在361V-399V范围内,设备发生的电费由甲方承担。由于现场电压不稳,造成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维修费用。

  4.9 负贵搭拆设备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和环保防护,保证达到相关标准。

  4.l0 甲方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双方约定的用途和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指挥作业,禁止违章指挥,甲方承担违章指挥引发的安全责任。若未按双方约定用途和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指挥作业,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并照常收取租赁费用。

  4.11 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租赁费用。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费用,乙方可在递交当期结算单25天之后暂停为甲方服务。

  4.12 设备拆除退场前3日内,甲方应该付清全部费用。

  4.13 甲方对于乙方的任何罚款,甲方应该在罚款单开具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视为罚款无效.

  4.14甲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责任。

  第5条 乙方责任

  5.1 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甲方的要求,编制塔吊技术方案。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行业规定。

  5.2 负责设备的进出场(进场运输、安拆和退场运输),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技术方案进行施工。

  5.3 根据甲方的工作负荷情况提供足够用的塔司,如为满足项目24小时施工需要,保证配备每塔3名司机。

  5.4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司机服务配合不按服务规范要求进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司机。

  5.5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承担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保养费用。

  5.6 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每台设备停止使用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超过期间的相应设备的租赁费,扣减费用按照日租费乘以超过期间天数的两倍计。

  5.7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听从甲方指挥、安排。

  5.8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现场的塔吊进行管理。

  5.9负贵设备司机操作过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10乙方承担由于设备本身问题或司机误操作引发的安全责任。

  第6条 争议

  6.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其它机构解决。

  第7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方案变更、增项,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费用全部结清后即告终止。

  第8条 合同份数

  8.1本补充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8.2 本补充协议副本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建设方节点要求,建设方要求我项目部将45#-56#楼的二台塔吊转让(出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塔吊作业地点:太湖论坛城6#地块二标段东侧别墅区。

  二、租费:每月壹万伍仟元(不含驾驶员工资)租用期自20_年月

  三、塔吊在使用过程中乙方要负责定期正常保养,在正常操作使用过程中机械发生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如使用不当造成机械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四、乙方未按操作规程、违章指挥或人为因素,造成人员、机械损坏的,应有乙方负责。

  五、塔吊在使过程中,如甲方使用塔吊双方必须配合协调。驾驶员正常操作时间为10小时/天,雨天及节日休息工资工资不扣除,工资由乙方支付。超出部分工时属驾驶员加班工资由甲方直接支付。

  六、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以乙方为主,乙方也应积极配合甲方塔吊使用,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任何一方使用塔吊。

  七、塔吊拆除及退场费用为320_元两台。塔吊基础双方各承担一台基础费用计人民币49000元。共计81000,。电费另外计算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结算及付款办法

  1、每月30日甲、乙方预结一次,作为付款依据,乙方应于次月25日支付前一月租赁费。(不开税务发票)

  2、从20_年5月1日开始56#楼下的塔吊租赁费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租赁公司。

  3、塔吊拆除及退场费用和塔吊基础费用共计塔吊期间分批分次付给甲方,乙方在塔吊拆除之前余款全部付给甲方。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以上条款,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3

  承租方: (简称甲方)

  出租方: (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效益,确保双方实现的各自的经济效益、安全等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以下合同事项:

  第二条:

  1、施工地点:

  2、工程名称:

  3、施工单位:

  第三条:

  1、塔机租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满,甲方继续使用塔机,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机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第四条:租赁费结算方式:塔机租赁执行月包干:每月租赁费 万元台,结账日期为用塔机之日,年前付60%;年后按每月进度款比例支付。

  第五条:塔机进出场费为 80塔2.6万,65塔2.2万 。出市区外进出场费应在合同时预付 万元,进场后进场费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如不按时支付租赁费,乙方有权停塔,造成任何损失、费用合部出甲方承担。

  第七条:塔机报停后,一次性结清全部租赁费,否则乙方拒绝退场,租费照付,按天计算租赁费每天 元。

  第八条:租用期间如遇天气变化,四级风以上、下雨天和停工等,塔机不能使用的情况,租赁费照付。

  第九条:甲方义务:

  1、 按图纸施工选择位置、安装方向,具备拆装运输现场,并负责处理好地上、地下障碍物及高压线、地下通迅设施等,保证机械安全顺利进出场,否则延误时间每天按 元执行付给乙方损失费。

  2、 负责提供机械用电及路基、地基资料、试块报告,和建委备案检验等手续,保证塔机承重要求,不管任何原因造成的停塔租赁费照付。

  3、 免费负责安排好司食宿,塔机保管工作,如塔机配件丢失,甲方负责赔偿。负责配备熟练有证信号工,如信号不明造成的损失费用,及责任全由甲方承担,负责提供吊钩以下的用具。

  5、 如基础发生变化,和非单位人员登机开塔、信号工无证指挥造成任何责任事故的全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在施工作业发生抢钩和打骂塔司的甲方赔偿乙方20xx元人民币以上,并且乙方有权停塔,在停塔整顿期间租赁费照付。

  6、 全面管理,安全检查、安全学习教育、操作交底并有权考核塔司、辞退塔司。

  7、 配备单独的配电箱,保证用电正常。

  第十条:乙方义务:

  1、 保证塔机在合理范围内正常使用,积极配合甲方施工,早日安全任务。

  2、 塔机每月例保不少于48小时,超出部份扣除当天租赁费。接到甲方塔机出现故障通知,维修人员应在最快时间内进行处理。

  3、 加班提前通知机组人员,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4、 若机组人员故意刁难甲方,甲方可以提出调换机组人员。

  5、 塔司不准从工地上借款或借与本单位无关的用具,如出现责任与乙方无关。

  6、 因塔机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7、 因塔司无证上岗、非法操作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双方责任:

  1、 安全运转,必须遵守有关部门规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塔机"十不准"执行,因违章指挥或无证人员指挥造成事故的,甲方负全部责任。

  2、 在发生任何责任事故时,乙方不承担村料费、延误工期费和人工费(但在处理事故时可以扣除当天台班租赁费)

  3、 吊具应符合国家技术要求,因吊具出现问题,甲方负全部责任。

  4、 塔机在租赁期间所有的产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转让或押及迁移地方,否则按经济合同诈骗执行。

  5、 在履行合同中,有一方需要变更,应双方协商解决,不得单方撤消,有争议无法调解的,可由法院解决。

  6、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的租赁惯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在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完全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履约,不得违约,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出、承租标的物(塔吊)现状:良好

  (一)名称:塔式起重机(下简称塔吊)(标准高度)

  (二)型号:(三)塔吊的设备编号: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承租塔吊的数量:壹台

  第三条:

  塔吊的租赁期限及特别约定

  (一)租赁期限:共计承租月。

  甲方从月乙方从年月日起止将塔吊还交甲方场地。

  (二)特别约定:

  1、租赁期满,租赁费结清后,经甲方同意,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在承租台数、租金租期等条款双方重新约定,重新签订塔吊租赁合同。

  2、冬季停工停机起不得早于当年的11月日,如早于该日期,租金应交到该日期,租金按实际日期计算。

  3、春季开工开机日期不得晚于当年的3月日,如晚于此日期,租金从此日期开始计算;如早于此日期,租金按实际日期计算。

  4、春开冬停的日期由甲乙双方签字予以确认。

  5、塔吊在乙方施工现场安装完毕后,经甲乙方在安装检测调试认定书上签字,之后乙方方可使用塔吊,乙方并负责维护、维修、保养工作,承担维护、维修、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如果乙方未在安装调试认定书上签字而使用塔吊,就视为默认塔吊达到施工使用标准。

  6、乙方在甲方场地提出设备时,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出库单明细上确认签字,设备返还进按出库单验收。

  第四条:

  租金及给付期限(租金用人民币支付)

  1、每台塔吊租金为(大写)2、本合同双方签字即生效,签字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大写)

  3、余下租金乙方提前10天支付,例如1月1日支付1月10日以后的租金。

  4、租金总额是否包含税金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

  抵押金

  1、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抵押金,待本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将塔吊还交给甲方,经甲方验收后,认为可以退还押金时,甲方将抵押金退还给乙方,乙方向甲方交付收到抵押金的收条。

  2、在乙方不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时,抵押金可抵部分租金。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乙方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塔吊标准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月租金,每增加壹节每月增加租金(大写)

  2、甲方有权监督和检查乙方对塔吊的维护保养工作。

  3、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的塔吊操作者违反《塔吊操作规程》。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更换懂得《塔吊操作规程》的操作者,否则,甲方塔吊的损坏修理费、更换零部件费用由乙方按价赔偿。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塔吊操作者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

  5、甲方有义务按乙方要求,协助乙方安装调试塔吊,达到生产使用要求,双方在安装调试认定书上签字确认。安装调试认定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乙方租赁后发现因塔吊自身原因的机械、电路故障造成停工,甲方应及时安排修理技师到现场进行修理,若未及时派人修理因此所引起的乙方误工所连带的一起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7、甲方保证塔吊生产年限为20xx年生产并在塔吊进场时保证塔吊钢丝绳是新换的、导轮运转灵活、电气电路稳定、驾驶操作系统灵敏,各项技术指标正常,并保证甲方24小时到现场机修服务。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装卸费用,装卸费用含汽车吊、人工费费用。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安装调试塔吊,并达到生产使用要求。

  2、如果不是乙方的原因,塔吊出现故障,经生产厂家或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确定责任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修理费和更换零部件的费用。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其塔吊每月保证完成27个工作日,否则乙方有权扣除塔吊少于27个工作日之外天数的租金。

  4、乙方有义务按时支付增加标准节的租金。

  5、乙方有义务做好塔吊的维护保养工作。

  6、乙方有义务对其操作手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

  7、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更换不按《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的操作者。

  8、塔吊在甲方场地交付乙方后,所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检测费双方协商确定为壹万元,合同到期后再次的拆卸费、返还塔吊的运输费双方协商确定为壹万元,生产期间所发生的电费等费用,全部有乙方承担。

  9、乙方必须尽职尽责地保管、维护保养塔吊,否则丢失了塔吊按甲方购价格上线赔偿,如发生塔吊毁损,乙方按市场零售价向甲方赔偿。

  10、本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将塔吊还交甲方场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向甲方要收到塔吊的收条。

  第七条: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地震、战争等因素)造成塔吊毁损、灭失等事故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双方违约条款

  (一)甲方的违约条款

  1、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必须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

  2、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违约条款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2、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甲方有权收回塔吊,发生的拆运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按实际发生支付赔偿金。

  3、如果乙方违约,剩余的租金及抵押金不予退还。

  4、如果乙方将塔吊转租,卖掉、抵账,超载造成塔吊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新塔吊价格赔偿。

  第九条:

  本合同未约定到的条款,双方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甲方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满,费用结清,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5

  出租方: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协商,甲方的施工电梯租给乙方使用,其有关约定如下:

  1、 ————————————————————

  2、 所用工程名称、地点:昌吉市长宁南路晶彩城住宅小区6#楼。

  3、 租赁时间:按实际天数计费。

  4、 结算方法:_______

  5、 设备押金:无。

  6、 施工电梯进出场费50%(包括电梯运输审验、拆装)

  7、租金自经特检所出具的检测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每30天内结算并支付当月租费,如不按时交付租金,甲方有权将施工电梯停用或拆回,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阻止,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己承担。

  8、 乙方使用完毕书面报停后停止计费,报停后一星期内结清所有费用。

  9、 设备在没有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人员不得乱动,损坏按原价赔偿。

  10、 在使用当中如出现故障而停机时间在连续5小时内不扣除租赁费及人工费,超过5小时,按8小时一天计算扣除租赁费和人工费。

  11、电梯进场后的安全有乙方负责。如遇大风等不适合施工的天气,乙方强行施工及违章指挥、人为操作失误等因素而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设备损坏按原价赔偿。

  12、 电梯的基础由乙方负责施工,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按照相关图纸规范、设计要求制作),如因电梯基础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13、 如乙方和建设单位或其它发生纠纷,乙方退出建设单位施工地,造成设备被扣,乙方必须按照塔机原价金额给甲方,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14、 乙方必须在停止使用塔机前10天内通知甲方。

  15、 本合同未说明之处按安装拆卸合同执行,如果有相抵触的内容则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租赁费已包括所有费用,因此安装拆卸合同中并不涉及任何费用。

  16、以上各条款望双方遵守执行,出现争议友好协商,调解。不愿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律部门起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租赁费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代表: _______代表: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 月 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塔吊租赁合同6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同意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由甲方租给乙方下列财产: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每月租金进出场费及拆装费租凭物塔吊价值(元)

  塔吊QTE—5513台3每台每月25000元55万元/每台

  第一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的租金执行,每月1日—5日给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产生的租金不含税费和发票费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赔偿给甲方,塔吊基本高度为12节,超出高度加节另附租赁费,每节每天30元,每套附墙每天30元,加节加附墙以甲方通知单为准。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厂家出厂时的基本配置为标准出租给乙方,不含其它附属配置。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天,(自20xx年8月29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根据租用财产数量,双方商定预交押金元,(所租财产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条、甲方塔吊司机3人由乙方负责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车司机操作吊车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乙方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甲方要积极配合,服从乙方人员的指挥,按时作业,保证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辅助作业人员将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须符合操作规程标准,如发生松散落物发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挥不当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基础,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基础不标准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吊车正常运转,及时办理安检手续,保证作业时间,出现故障及时抢修乙方必须配合协助,因故障导致停工每天不得超过12小时,如超过扣除甲方当天租赁费。

  第七条、塔吊设备产权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间仅拥有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或处理甲方拥有的塔吊机,更不得抵押或卖与他人,租赁期满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现本条所描述的情况视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价值购买此塔吊,并及时付款,未到合同期满退还所租塔吊,按原约定租期计算租金。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此合同履行地为银川市本合同未尽事宜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如需安装监控设备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己安装。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以后发生业务不另签合同,一律按此合同执行。

  第十条、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报停工时间,由甲方负责人确认为准,否则视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执行,冬季停工不予报停,继续向承租方收取租费。

  第十一条、运输方式: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施工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退还撤离施工现场由甲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___元,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补充开之日期从开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材料员:____________材料员: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塔吊租赁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建设方节点要求,建设方要求我项目部将45#-56#楼的二台塔吊转让(出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塔吊作业地点:太湖论坛城6#地块二标段东侧别墅区。

  二、租费:每月壹万伍仟元(不含驾驶员工资)租用期自20x年月

  三、塔吊在使用过程中乙方要负责定期正常保养,在正常操作使用过程中机械发生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如使用不当造成机械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四、乙方未按操作规程、违章指挥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人员、机械损坏的,应有乙方负责。

  五、塔吊在使过程中,如甲方使用塔吊双方必须配合协调。驾驶员正常操作时间为10小时/天,雨天及节日休息工资工资不扣除,工资由乙方支付。超出部分工时属驾驶员加班工资由甲方直接支付。

  六、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以乙方为主,乙方也应积极配合甲方塔吊使用,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任何一方使用塔吊。

  七、塔吊拆除及退场费用为320x元两台。塔吊基础双方各承担一台基础费用计人民币49000元。共计81000,。电费另外计算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结算及付款办法

  1、每月30日甲、乙方预结一次,作为付款依据,乙方应于次月25日支付前一月租赁费。(不开税务发票)

  2、从20x年5月1日开始56#楼下的塔吊租赁费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租赁公司。

  3、塔吊拆除及退场费用和塔吊基础费用共计塔吊期间分批分次付给甲方,乙方在塔吊拆除之前余款全部付给甲方。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以上条款,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xxx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x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x日

塔吊租赁合同8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签名: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名称:QTZ20…。25米塔吊一台,独立高度。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标准,每天元)不含税费。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押金元,塔吊租金按每月支付 陆千元 ,预计用 叁个 月

  4.预订日期如果完不成,需提前半个月来续签合同,如果不来续签合同出租人要承租人负法律责任。

  三、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1、承租人对租赁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赁物返还经双方检查验收,必须能正常运行使用,如造成租赁物人为损坏、丢失,由承租人照价向出租人赔偿。

  2、在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费、材料费、配件费均由出租人承担。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变更:

  1、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新物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意将租赁物资转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物,如有发生,承租人应向出租人赔偿所有的损失。

  五、其他约定:

  1、进场的拉运费、安装费由承租人承担。

  2、退场装卸费、拆卸费、拉运费由承租方承担。安装费、维修费、电动机损坏、人工工资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计费时间:

  1)、租金计算按安装调试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截止日期按退单日期计算。起止时间双方签订协议为合同附件。

  2)、如冬季不退还,按南疆供暖日期计算。

  4、由承租人人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运行时,申报出租方,办理退还塔吊建筑机械的协议手续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合同9

  出租方: (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传真:

  承租方: (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QQ:

  因乙方建筑工程施工需要,由甲方出租 X台塔式起重机给乙方 XX项目工地施工

  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就租赁期内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设备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二、租期、租赁费标准:

  三、租期计算方法:

  1、租期暂定为 12个月,从甲方塔机主机到场之日起至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拆除之日止。乙方签发的设备拆除(停用)通知书须经甲方代表人签收或加盖公章有效。设备连续使用期限超过 1 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塔机安装调试完毕,甲、乙双方配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甲、乙双方在自检报告上签字、盖章。同时,甲方将塔机交给乙方工地使用,乙方在塔机使用确认书上签字、盖章。乙方未签塔机使用确认书,不得使用塔机。

  3、从签自检报告、塔机使用确认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为办理塔机申报检测、使用备案登记正常工作日。在此期间,乙方可正常使用塔机,甲方按本条第一款之约定,计算租期,收取租金。在办理备案手续期间如有关单位检查,协调由甲方负责。

  4、乙方通知塔机主机进场后,因乙方原因导致塔机不能及时安装,或者塔机安装调试合格,乙方暂时不使用塔机,乙方同意从甲方塔机主机进场之日起第三天为租期计算起始日,甲方开始计算租期,收取租金。

  四、租赁费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塔机进退场费、月租金标准均为不含税价,采用人民币结算支付。

  2、进退场费支付:甲方设备进场申报完后,乙方一次付清甲方设备进退场费 贰万元整。

  3、合同签订后,甲方设备到场后乙方支付预付月租费整(¥ 元)。

  4、月租金按先交付租金,后使用设备的原则,采取预付方式支付租金。即塔机进场之日起(以甲、乙双方签字的塔机使用确认书日期为准),使用满月支付下月租金,以此类推,至租期结束,租金结清止。

  5、塔机进退场费:乙方凭甲方开出的租赁收据付款。月租金从起租之日始每足一个月乙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租金划拨到甲方账户里,如超时未付款将停止使用塔机。付款方式:乙方可采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支付给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委托,乙方不得支付现金(含司机借款)。

  五、乙方要求塔机进场,应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乙方塔机进场通知后,应按乙方通知的塔机进场日期要求,将塔机备好,运送到乙方安装使用工地,做好安装准备工作,并及时组织安装。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塔机进场、退场的运输及费用,负责进场后的安装、顶升加节、拆卸工作。

  2、塔机安装、拆卸前,应编制安装、拆卸方案,送乙方公司审批。负责塔机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做到塔机检测一次合格,并及时将特种设备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送交乙方。

  3、负责租期内塔机的维修、保养、配件供应及费用。

  4、负责配备持操作证或上岗证的塔机操作司机两名,并支付司机人员工资;塔机司机每人每天上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如超过8小时以外工地需要司机加班的,司机应服从工地安排,上机加班。

  5、负责提供塔机预埋的地脚螺栓(固定支腿)、附墙架及附着预埋件,并按乙方通知预埋日期要求送到工地,配合乙方处理塔机基础及附着预埋。

  6、塔机司机必须严格按照塔机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塔机,制定塔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填写塔机维修、保养及运行检查记录,送乙方现场机械管理人员确认签字。

  7、负责承担因塔机本身质量缺陷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责任:

  1、甲方人员在安装、顶升加节、拆卸塔吊时,乙方必须保证塔吊周围20米内不允许任何人员走动,否则出现任何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负责塔机进场、退场时道路障碍清理,确保运输板车(12米~18米)进、出道路畅通;确保25吨汽车吊能正常安拆,如因工地原因25吨汽车吊不能达到安拆要求,多出部分的吊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根据塔机生产厂方提供的图纸,做好该台塔机基础并承担其费用。

  4、负责提供塔机申报检测的相关资料,如基础隐避工程资料、工程概况、塔机使用备案表、工地塔机施工平面布臵图、塔机安装验收表等,并协助甲方报装报检。因提供资料不及时,导致不能及时申报检测,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5、负责配备塔机吊钩以下的吊具并承担其费用。

  6、每台塔机乙方自行足额配备(至少两名)指挥人员,负责行政及劳动用工管理,并承担支付工资及福利费用。

  7、如塔吊需顶升加节、安装附墙,需至少提前5天电话与甲方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取得电话联系,便于甲方合理安排工作。

  8、负责支付塔机司机工作时间每人每天超过8小时以外加班时间的加班补贴,加班补贴标准按乙方工地标准支付。负责对甲方派到工地工作的塔机司机的现场教育、管理。司机人员应服从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服从管理,不遵守劳动纪律的塔机司机,乙方有权通知甲方予以更换。

  9、在塔机升高加节安装附着时,负责免费提供电焊机、氧气、乙炔等物资,供甲方施工作业使用。同时,派4名员工配合甲方(限地面)施工作业。在塔机使用过程中,负责免费提供符合塔机运行要求的专用电源,并送到塔机下部(5米以内)专用电箱内。负责提供塔机司机与指挥相互联系的对讲机两对,乙方提供的对讲机应保证通话效果良好,若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除司机人为损坏外),应负责免费调换和维修。

  10、负责免费提供甲方派到工地现场工作的司机人员在工地工作期间的食宿及生活用水、电。

  11、负责承担因基础制作不合格和指挥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12、负责搭建附着安装平台和提供塔机附着拉杆并承担其费用。

  13、乙方负责做好工地塔机维修、保养,运转情况的确认工作,乙方工地现场管理塔机的施工人员必须每天在塔机维修、保养、运行记录上签字确认。

  14、乙方负责设备进场日起至设备退场日止甲方设备及部件、配件在乙方工地施工现场的看护责任,塔机进场后须填写一份塔机设备及配件交接清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如需调动设备及配件时,应由甲方指定人员持加盖公章的物资调动申请单,乙方登记确认后方可放行。如未按此程序或因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设备部件、配件被盗丢失,乙方应按所丢失部件、配件当时的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15、塔吊安装调试完毕,乙方人员不得随意调节各个限位器,或指使塔吊司机进行调节。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6、除指定的塔吊操作员外,任何人不得上塔吊或操作塔吊。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设备未按乙方书面通知日期进场,每延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塔机延期进场违约金,违约金按(月租金÷30天X 实际延期天数)计算。

  2、单台塔机故障停机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如超过48小时,其超出部分时间甲方同意乙方每天(24小时折算为1天)扣款(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停机时间除外),扣款额按[月租金÷30天X (故障实际停机天数-2天)]计算。

  3、租期结束,因乙方工程场地障碍(含地面、空中),不具备塔机拆卸条件造成延期拆塔,延期期间租期从书面通知停用之日起连续计算至工地现场具备塔机拆卸条件,塔机拆卸退场日止。

  4、乙方不按期支付租金,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违约金额按(月租金÷30天X实际延期天数)计算:同时,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时间____天时,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使用,停机期间租期租金照计照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5、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拒绝乙方附墙、顶升加节、更换钢丝绳等一切售后服务,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工程完工拆塔之日,必须付清全部塔机租赁费。若乙方延期支付租赁费,每天按拖欠租赁费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为了保证乙方工程按时使用塔机和甲方设备的合理利用,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保留塔机时间为一个月,塔机安装进场日期超过一个月,甲方不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塔机品牌、型号提供塔机。

  九、设备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赁费的前提下,拥有设备使用权;任何情况下,乙方无权对设备进行抵押、转让或转租。

  十、合同签订时,甲方、乙方均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甲 方: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开户行:农行张家湾分理处

  账 号:XXXXXXXXXX

塔吊租赁合同10

  合同编号:TD-11-06

  签订时间:20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日

  出租方(甲方):南宁市大朝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富宁路8号

  电话:0771—4833098

  传真:0771—4970892

  邮编:530003

  承租方(乙方):福建省永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南宁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概况

  1、塔机型号:QTZ5513壹台,QT80A壹台,整机机件齐全,机况良好。

  2、塔机结构型式:预埋地脚螺栓固定式。

  3、塔机高度:自由高度为41米/台,安装总高度为90米/台。

  4、塔机有效臂长:55米和40米。

  5、使用工地名称:南宁国际商业贸易中心

  6、工地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

  二、租赁期限

  1、从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至乙方书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止,预计租期6个月以上。

  2、每台塔机租期少于6个月,租金按6个月计算,超出6个月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

  三、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塔机租金(月):塔机租金采用月包干形式,安装高度以内型号为QTZ5513的每月每台租金为壹万叁仟元/月(¥13000元/月);型号为QT80A的每月每台租金为壹万贰仟伍佰元/月(¥12500元/月)。塔吊每一个自然月最后一天,结算一次。

  2、甲方每台塔机推荐两名持证的塔机司机和两名持证的塔机指挥工,塔机司机和塔机指挥工的工资由乙方直接支付,塔机司机和塔机指挥工为每人每月壹仟捌佰元(¥1800元/人月),甲方应保证2个司机、2个指挥人/台24小时常驻工地以保证随叫随到,在工程封顶进入装修时,甲方应保证1个司机、1个指挥人/台正常上下班不得随便脱岗发现一次扣300元/次。

  3、乙方工地除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地震、战争等)停工外,甲方每天照收租金。

  4、乙方工地在遇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地震、战争等)停工时,乙方每天照扣租金。

  四、设备进退场及结算付款方式

  1、进退场安拆费:甲方负责塔机的安、拆。正常作业(指塔机在不借助特殊方法或设施,塔机自身能正常加高、降低,能用25T汽车吊进行安装或拆除的作业。)下安装高度以内的安装和拆卸费用及进退场费用为每台叁万贰仟元(¥320___元/台)(含地脚螺栓及附墙拉杆在内)(每条附墙拉杆的长度在8米以内)。如因附墙拉杆超长、场地或建筑物等原因造成塔机无法正常安装、拆除的,乙方需支付因此而增加的费用。该费用于合同签订后塔机进场前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塔机从进场安装自检验收合格后,甲方通知乙方设备可以使用之日起至乙方书面通知退租之日止计算租金,不足月QTZ5513按每天肆佰叁拾叁元/台(¥433元/台天)计算,不足月QT80A按每天肆佰壹拾柒元/台(¥417元/台天)计算。停工时间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依法追讨所欠租金。

  3、每一个自然月最后一天甲乙双方对帐确认当月(从本月1日到当月最后一天)的租赁时间,并填写书面结算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帐的依据。

  4、结算单送达乙方后,乙方于7天内以转帐(现金)形式付清当次结算的租金。甲方按所付金额开具收据给乙方。延付则每天按欠款总额的4%加收滞纳金。

  五、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必须保证乙方现场塔机的正常使用,未经乙方同意不能自行撤退出场),但应书面告知乙方所有权转移的情况,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出租方的义务。

  2、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移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或委托第三方)不得对塔机进行拆装,不得转移使用,也不得抵押给第三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塔机的技术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94621999。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必须执行行业标准JGJ3320___。

  3、根据乙方提供的建筑资料,编制塔机的施工装拆方案,提供塔机的基础资料和图纸,指导预埋地脚螺栓;并向乙方提供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4、按乙方的要求,准时进场安装,按塔机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装拆塔机,承担装拆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

  5、负责提供的塔机是符合国家有关塔机质量及其标准的性能良好的设备,承担由于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安全责任,并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及其人工和配件的费用。塔机在使用中出现故障,甲方立即派人到位修理,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延修或拒修。

  6、推荐持有有效上岗证的塔机司机,并进行政治、技术、业务教育、证件存档备案工作。履行工地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安排,提供全天候优质服务。

  7、对以上分清的安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

  8、负责向南宁市建筑管理处建筑安全监督站申报塔机的安装、使用及拆卸,待塔机安装好后,负责向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申请检测,并支付其各种费用,同时把所有资料交给乙方交监理备案。

  9、对塔机进行定期(每月二次以上)的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并把检查保养记录交乙方备案。

  10、塔机司机按“十不吊”准则有权拒绝违章的运行,甲方无权干涉乙方施工现场对塔机的正常安排使用。

  11、每月每台因故障累计不超过48小时,超过部分乙方每天每台按日租金的双倍(日租金=月租金÷30天)扣减相应的台班费。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甲方提供建筑资料、地质资料报告、塔机的布置图及基础设计方案,根据甲方提供的塔机资料,负责塔机的基础定位、施工及其费用,并提供基础的试块报告。

  2、负责提供塔机按规定日期进入和撤离场地的环境和条件,如需拆除脚手架,则负责拆除脚手架并支付其费用;如需支撑地下室楼板,则负责支撑地下室楼板并支付其费用;如需占用城市道路,则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费并支付其费用。若因现场无条件及道路不畅通,致使塔机误期安装或者因建筑物阻碍不能进行拆塔机作业的,乙方按误期照付台班费(日租金=月租金÷30天)。

  3、负责提供塔机使用的电源线,按塔机用电要求,塔机电压要求在380±20V,把开关装好在塔机附近3米以内,支付其电费,负责配置塔机专用的接地线和防雷的地极。

  4、负责塔机进入施工现场后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甲方设备进退场的清点、摆放,如有丢失,按当时市场价赔偿,配合甲方的装拆工作,积极疏导行人,禁止塔机周围10米范围内非塔机作业人员的进入。

  5、对认可甲方推荐的塔机司机和塔机指挥工负责办理劳务工手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安全生产教育。

  6、负责塔机司机和塔机指挥工人员工资并安排住所。

  7、在塔机使用过程中,提供每月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时间给甲方检修塔机。

  8、负责自备塔机大钩以下的吊索、吊具等。免费向甲方提供装拆工程中使用的氧气、电焊。

  9、负责架设塔机安装附着框杆的安全护栏、过道、垂直度测量。负责提供和搬运检验、验收塔机使用的标准重物。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应按时支付塔机的租金和进退场费,逾期二十天付款,甲方有权停机,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不负责。在停机期间,甲方照收租金。停机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拆除塔机,并保留继续追款的权利。

  2、塔机进入现场后,因乙方停工、风雨、停电等造成的停工待工与甲方无关,乙方照付台班费(日租金=月租金÷30天),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除外。

  3、塔机每月检修定为2天,检修时间由双方现场商定。塔机正常的顶升、安装附着框杆的停机,不视为甲方造成的停机时间。

  4、塔机安装好后,双方应积极配合,及时做好验收工作或填报各种资料,并从验收日起双方协商启用时间(不超过2天),并填好书面的起租确认单。

  5、塔机报停,乙方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双方做好租金的结算支付工作后,按期退场。乙方没支付完结算款,甲方可以不拆塔机,不退场。停机期间甲方按日租金(日租金=月租金÷30天)每天照收租金。

  6、承租期间,非甲方原因引起乙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本合同外的其他间接责任。

  7、因不可抗力致使双方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不得随意中止合同,因故中止合同需经双方协商妥善解决。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不能视为违约。

  3、乙方不能保证塔机安全使用,经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仍无改善措施的,甲方有权停机或停租,其行为不视为违约。

  4、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支付对方现金贰万元(¥20___0元)。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协议不能解决时,到有管辖权的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工程所在地的当地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的有限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合同生效,有效期至租用设备支付租金完毕止。

  十二、未尽事宜

  本合同条款已经双方协商确认,所有字体均为打印字体(除签字和日期外),其他书体及涂改均无效,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原件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项付清失效。

  十四、其它约定:

  1、塔吊混凝土吊桶由甲方提供。

  2、塔吊在安装过程中未移交之前,如有丢失材料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负责任。

  3、塔吊进场安装完成后移交给乙方,在使用的过程中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安全保卫工作,如有丢失,甲乙双方各承担50%责任,按市场价赔偿。

  甲方单位名称(章):福建省永太建设发展有限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章):南宁市大朝建筑机械设备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租赁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部(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订立,甲方同意将一台QTZ塔吊租赁给乙方,用于程家桥路258号厂房垂直运输使用,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机械配套及价格:

  1、甲方出租塔吊一台及一切配套设施。

  2、甲方配备随机负责驾驶工上岗操作证一名。

  3、价格:该工程主体结束为止,租金按每月计算,机械租费__________元/月,甲方配备随机负责驾驶工上岗操作证一名,其工资由乙方负责支付给甲方。在每月月底按时支付当月租金,如逾期缴纳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月按租金百分之一计算)。

  4、甲方设备进场后,安装调试通过使用,乙方支付进出场费__________元正。

  5、基础预埋件押金__________元,到工程结束预埋件无损坏,押金退还。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拆卸等工作,费用有甲方自负。

  2.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由甲方负责,费用有甲方自负。

  3.甲方委派的随机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制观念和高度的责任性及上海安全操作规程。

  4.甲方委派的随机人员必须一切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如乙方临时决定需要通宵作加班的,甲方随机人员必须操作跟班作业。

  5.如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司机立即通知或派人修复,造成停工白天超过8小时,扣除当天台班,停工超过二天,扣除七天租金。

  6.甲方提供租借设备和安装拆下设备的资料,甲方负责申报,领取合格证书。如安全部门验收不附合,罚款有甲方负责。工地造成停工费用在租金内扣除。

  7.运输、安装、拆卸、维修和保养出现的安全事故有甲方自负。

  二、乙方责任:

  1、甲方委派的随机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制观念和高度的责任性。严禁乘人超载,如果出现造成的安全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安装拆卸前乙方确保大型机械进出场的道路畅通,以及安全防卫设施。

  3、乙方提供甲方配备随机负责驾驶工住宿。

  4、如乙方发现问题立即向甲方配备随机负责驾驶工回报。

  三、租赁日期:安装申报,领取合格证书后开始至乙方工程结束前15天通知止。

  (租赁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四、补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五、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遵守。

  六、此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待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租赁合同12

  承租方:出租方: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__集团设备租赁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名称、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租赁费及操作人员数量:

  注:

  1、本合同塔吊起重性能依照5011塔吊性能量提供使用。

  2、上述租赁设备含附属部件

  3、月租费不含安装、拆卸及调试费用。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及调试费用按双方签订的《设备安装拆卸合同》执行。

  二、租赁设备用途:设备用于大曌国际二期7、8、9、 10、11项目。

  三、租赁期限

  自租赁设备在本合同施工现场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并开始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租赁费结算办法:

  1、甲乙双方于当月5号前办理上月租赁费结算手续,甲方于次月20号前付清上月租赁费,乙方按规定出具。

  2、租赁设备操作人员工资由甲方按月支付。

  3、租赁时间不足一个月时,按实际工作天数收费。遇春节放假期间,租赁费按50%计取。

  五、租赁设备的交付及返还

  1、租赁设备在合同约定施工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开始使用之日为设备交付之日。

  2、乙方开始拆卸租赁设备之日为租赁设备返还之日。

  3、租赁设备交付及返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制作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1甲方负责租赁基础施工,施工质量必须满足塔吊安装使用要求。并做好施工记录、隐检记录、地基钎探报告、混凝土强度等级报告。

  1.2甲方负责提供熟练合格司索、信号工,需持证上岗并按施工安全规程指挥起重作业,严禁起重工违章指挥或超负荷作业。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2.1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____市建委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外观整洁,安全装置齐全灵敏,符合技术要求。

  2.2乙方随设备配备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技术熟练,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甲方的管理。

  2.3设备操作人员按乙方设备管理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做记录,负责设备进出场签认及每月月租赁费签认工作。

  2.4乙方应安排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管理和监督设备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安全运行。在工作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____区应在2小时、____县应在4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场维修,一般维修时间不超过4小时,月累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3天。

  2.5乙方应提供相关设备施工技术方案。

  2.6在操作过程中,若发生机械和安全事故,属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属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

  2.7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双方另行签订《设备安装合同》。

  七、安全施工

  对双方具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另行签订补充《安全生产协议》。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租金,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拖欠的租金数额拖欠天数。

  2、如租赁设备维修累计超过3天,乙方按超出相应天数按台班费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月租赁费中扣除。

  3、由于项目部原因致使设备无法拆除,在此期间乙方正常收取月租赁费。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河南__公司设备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施工完毕、账款结清后终止。

  2、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13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签名: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名称:山东华夏QTZ40塔吊一台。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标准,每月元(大写元)加节每月大写 贰佰 元)不含税费。由乙方指派专业人员使用管理。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设备到施工现场后首付租金40000.00元(大写,安装完毕运行正常后按双方事先约定半年一付。

  3、甲方必须保证塔吊在安装完成能正常运行,若不能正常运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且退还一切费用。

  三、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1、乙方对租赁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赁物返还经双方检查验收,必须能正常运行使用,如造成租赁物人为损坏、丢失,由乙方照价向出租人赔偿。

  2、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自身机械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耗材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更换钢丝绳、附轴等。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变更:

  1、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第三人,应正式通知乙方,租赁新物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将租赁物资转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物,如有发生,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所有的损失。

  五、其他约定:

  1、进场的拉运费、安装费由承租人承担。

  2、因出租的机械设备的各项技术安全资料不齐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物的质量以及提供相应合格证书等,如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因其自身质量问题(如塔吊臂断裂等)所造成的事故损失由甲方承担。

  4、计费时间:

  1)塔吊附着必须按规定规范安装。

  2)、租金计算按安装调试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截止日期按退单日期计算。起止时间双方签订协议为合同附件。

  3)、如冬季不退还,按实际停工及复工时间计算。

  5、乙方必须按时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压箱或电机正常磨损发生故障必须及时维修,维修费用及人员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及时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所有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6、由乙方人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运行时,申报甲方,办理退还塔吊建筑机械的协议手续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14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向乙方租用本合同所列塔式起重机,使用于甲方承建的工程项目上,双方就有关权利义务达成下列条款。

  1.所使用机械的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结构类型:

  1.4建筑面积:

  1.5建筑高度:

  2.租用塔式起重机基本数据

  3.租用期限暂定年月日至甲方书面通知报停为止。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天通知乙方安排塔式起重机进场或出场的日期。

  4.租金的计算和支付甲乙双方商定按月租金计算方式收取和以转账方式支付租金。

  4.1台班费按月包干费元(包干费中含租赁发票价),不足月的按日历日计算,台班费内含全部修理费、配件费、地脚螺栓、更换起重钢丝费等费用。

  4.2操作工工资每人每月元。

  4.3超高标准节每天元(含安装费)。

  4.4附着每一道包干费元。含方框、起长拉杆,含安装费。

  4.5塔吊进出场转运包干费元。含汽车吊费、上下车费,其它辅助费等。

  4.6租金计算的起始时间:机械设备自完成安装、检测合格之次日起计算租金,工程完工甲方书面通知拆除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4.7租金每月结算

  4.8发生机械故障乙方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每次抢修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大件维修持续不得超过10小时,每月累计修理时间不得超过20小时,超过部分的时间,甲方可扣减相应时间的租金(按小时计算:日租金除以8小时)。故障维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9甲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暂时停机,停机期间的租赁费按60%计取。

  5.组成合同的文件

  5.1本合同条款

  5.2在租用塔吊期间,双方就租用塔吊进行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乙方向甲方按时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塔吊并承担租用期间的保修责任和使用安全责任。

  7.甲方向乙方承诺不违章指挥使用塔吊。

  8.双方的一般权利义务

  8.1出租方义务

  8.1.1乙方应持有并保持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和能力,按合同约定时间或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和数量,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文件。

  8.1.2乙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甲方提供租赁塔吊安装方案、基础图、技术要求、对基础地质情况、开挖深度及有关机械安装的现场要求。

  8.1.3甲方基础挖好后,乙方必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地脚螺栓并保证材质符合说明书及安装要求。

  8.1.4乙方指派专业技术人员预埋机械附墙装臵的锚固预埋件。

  8.1.5乙方应对机械进场、出场、安装、拆卸、升节、和安装拆除附着装臵等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每台塔式起重机在安装时,人员至少必须配备8人。乙方要对现场周围的环境、设施状况进行勘察并作周详安排,确保机械设备的运输、安装、检测、进出场等工作顺利进行。

  8.1.6起重机械安装调试完成,先组织人员自查,并做自检记录,再由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三方自检。符合后报当地有资质检验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并负责到安监部办理使用证。

  8.1.7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塔式起重机的钢结构(螺栓断裂、焊缝开裂、销轴断、不穿开口销、开口销与小带大掉)等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1.8乙方负责租赁机械的操作、保养、维护工作,负责机械本身技术性能的安全、操作安全和设备的管理,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其指派的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或上岗证书。

  8.1.9乙方应提供技术保障服务,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修理现场并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

  8.1.10向甲方就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提供技术交底。

  8.1.11乙方应服从甲方总体的安全管理。在机械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指令乙方停机整改,隐患未排除,乙方不得运行。

  8.1.12在塔式起重机使用期间,乙方要保证每月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填写“塔式起重机月检记录表”(加盖鲜章),并交甲方备案;乙方设备操作人员按规定填写“塔式起重机运转记录”。

  8.1.13塔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每台至少配备6人(司机2人,指挥至少4人)。

  8.1.14乙方必须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66号)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条款进行处罚。

  8.2承租方义务

  8.2.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在乙方专业人员指导下,严格按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基础图纸制作基础。保证基础地质地耐力及基础砼强度符合技术要求。

  8.2.2甲方应对机组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并提供食宿方便(生活费由乙方人员自理)及备品工具存放条件。

  8.2.3施工现场的总体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对设备进行安全监督,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违章作业,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

  8.2.4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不拖欠。

  8.2.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本合同机械设备。

  8.2.6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得把承租的机械(包括附属设备、备件)转卖、抵债或作为与第三方的担保物(包括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形式)。

  9.事故处理

  9.1机械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由乙方负责机械设备及乙方工作人员的善后处理和支付工作。甲方负责配合其他善后处理和支付工作,最终赔付责任按照甲乙双方在事故中的实际责任承担。

  9.2对事故的责任,法律法规或本合同有明确规定的,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相应损失;如果责任不明确或有争议,经相关部门鉴定后,应根据鉴定结果,划分责任,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责任。

  10.安全生产协议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另行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以明确各自在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的权力和义务。安全生产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双方联系人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甲方指定为本合同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指定为本合同联系人,联系电话

  12.违反合同义务的责任

  12.1乙方违约责任

  12.1.1乙方未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虽提供机械设备,但型号、规格与合同不符,甲方认为不能适用的,构成违约。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行使本项解除合同权利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当于该机械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而造成甲方其他直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1.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或未按甲方通知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每逾期一日,支付甲方逾期损失金*元/日。

  12.1.3乙方在合同期间无合理理由停止服务致使机械停工达天以上的,应支付甲方相当于该机械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认为应当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解除。合同中部分机械租赁关系解除的,不影响其他机械的租赁。

  13.争议解决

  双方对合同的履行引发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选择下面第xx条解决。

  13.2.1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裁决

  13.2.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裁决。

  14.补充条款

  1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6.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作内容完成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人:(甲方公章)出租人:(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15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向乙方租用塔式起重机壹台,由乙方协助甲方完成施工任务,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签定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煤物探高科园生活区1、3#楼,

  施工地点:涿州市自强街

  建筑面积:约64000平方米,

  结构形式:现浇剪力墙

  预计工期:7个月(按实际发生的工作日为准)

  二、租赁设备概况和费用的组成序号12塔吊型号QTZ5515QTZ-100自由高度44米41米臂长55米50米租赁费/月_元/月_元/月进出场费_元_元备注所用费用乙方只向甲方提供收据注:

  1、进出场费含(塔吊运输、顶升、锚固及拆装)。

  2、塔吊基础与预埋地脚由甲方负责提供,预埋地脚委托乙方购买,双方商定甲支付给乙方陆仟_元/台,同进出场费在塔吊安装完毕后使用一个月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3、在安、拆塔吊过程中,因甲方原因施工现场不能满足乙方使用的50吨汽车吊时,乙方租用的大型吊车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差价。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平整或拆除现场障碍物,确保塔吊进出场顺利进行,如条件不具备造成车辆放空或影响拆转,甲方应付运输塔吊的车辆、汽车吊的放空费及安装塔吊的人工费。

  (2)甲方负责完成塔吊基础的制作工作,由乙方的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根据塔吊基础说明书安装塔吊地脚,甲方配合安装,基础承载力必须符合塔吊的技术要求。

  (3)为确保塔吊的安全使用,甲方应准确提供施工现场的地下情况,按乙方要求处理(如:管沟、防空洞等),并填写地下障碍说明登记表,如甲方交底不清,出现事故,应付全部责任。

  (4)乙方塔吊在施工当中,发生机件修理更换,甲方负责在修理部位完成架子的搭拆工作,并负责架子的安全使用。

  (5)甲方负责塔吊进场后机械设备及附属材料的安全保卫工作。

  (6)根据施工进度,甲方应提前7天向乙方通知塔吊顶升锚固的工作要求,包括塔吊的顶升高度,并完成塔吊锚固的架子的搭设及拆除工作。

  (7)负责乙方塔吊机组人员的食宿(生活费自付)。

  三、乙方责任:

  (1)负责勘察现场并对塔吊路基基础进行技术交底。

  (2)负责塔吊的拆、运、立、调试及验收工作。

  (3)负责机械操作、维修、保养及配件供应。

  (4)根据工地的实际工作,安排好司机的班次,施工中全心全意的为施工单位服务。

  (5)塔吊机组人员要服从甲方的安排,保证工作时间。及时完成塔吊的故障修理工作。

  (6)合同期塔吊为24小时全天运转,机械出现故障时,乙方必须保证在6小时内排除故障,保证生产使用,如一次维修超出8小时扣除一个台班,一次维修超出36小时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损失含现场周转材料租赁费及管理费用)。

  (7)节假日加班可提前通知机组人员,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提高服务质量,做到随叫随到。

  四、费用的计取及其他:

  (1)塔吊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确认的日期开始计收租赁费。塔吊运转满一个月,甲方应给予确认并对签认单做出签认,月签认单作为租赁费结算依据,塔吊租期不满一个月时,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以(月租金÷30天)×实际租赁天数记取租金。(2)塔吊安装完毕后甲方在第一次租赁费付款时同时支付给乙方进出场费和预埋地脚费,甲方于每月的30日前向乙方支付已发生的租赁费的80%,如甲方资金紧张可到第二个月的30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已发生的所有租赁费的80%,塔吊拆除前付清此塔吊在此工地发生的所有费用。(3)遇有风、雨、雪等自然灾害及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乙方正常收取租赁费。遇有春节放假停工,停滞工期不超出30天,按实际天数免收租赁费,超出30天,乙方免收30天的停滞费,其他按月租费的50%收取停滞费,直至正式复工。

  五、施工安全(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双方的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双方在塔吊出租、操作、检查、使用管理过程中,均应按《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负责吊钩以下的吊索具及吊索绳,和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

  (4)塔吊在投入使用后,甲方有权不定期或定期对塔吊本身的安全进行检查,由乙方负责塔吊本身的安全检查。

  (5)凡因在安装、拆卸或在使用过程中,因机械设备本身的缺陷、安全保护不齐全,或失效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6)在操作过程中,司机不服从信号指挥,违反操作规程,私自将塔吊交给无证人员操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司机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内容,因甲方违章指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甲方须配备专业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按规范负责指挥塔吊工作。乙方司机按甲方信号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机械。甲方在施工中如隔楼吊装,须配备接力信号。甲方夜间施工要配有足够的照明。

  (9)甲方对散件、吊装要绑扎牢固方可指挥起吊(小钢模板、砖等零散物品必须加容器)。

  (10)乙方应保证机械设备,在甲方施工现场使用的全过程中,不影响其安全文明现场和达标活动的实施。

  (11)塔吊的所有产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将塔吊转让、抵押和迁移地方,在没有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债权转让第三方,否则按经济合同诈骗执行

  (12)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六、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应共同遵守。单方违约,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主管:主管: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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