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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装修合同

时间:2023-01-04 11:23:04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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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装修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装修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装修合同

工程装修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甲方将位于的房屋装饰装修工程交予乙方施工,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程项目和承包范围:

  1.1工程名称: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

  1.3.1甲方提供的装饰设计施工图(含水电)及所采用的标准图集、设计验收规范、规程要求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采用的全部工程内容。

  1.3.2、完成本工程经甲方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所采取的措施方案。

  1.3.3乙方负责:__________装饰装修工程。

  1.3.4完成在实际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并在事前提出相关的变更方案报甲方审批。相关的变更包括:原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部分设计部位细化不够、由于甲方认为应该有变更的、还有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的相关变更。设计图项目中其他装饰工程。

  二、施工工期和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约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2、工期要求:开工时间为______年___月__日,完工验收交付时间为____年__月__日。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1甲方自主选择设计方案,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施工标准、效果图,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_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或甲方按指定场所,按样装修和设备采购。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前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场地交接。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2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3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严格执行本省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不影响上下管道畅通;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费用;

  5.2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5.3材料品牌由乙方选定。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6.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需认真填写《装饰工程变更单》,由乙方负责开据施工变更单,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

  6.3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施工部门具体变更要求,并向乙方索取该书面通知的存根。

  6.4甲方应统对装修的意见要求,并直接负责通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权只接受甲方合同签订人的整改意见。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7.2乙方无法找到与施工标准要求同样材料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与甲方协商后必须使用同等级别的材料。(乙方提供:材料入场时间表和变更明细)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因素(停水、停电、气候、自然灾害等)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9.1中华人民共和国QB/T6016—97标准。

  9.2其他规范:GB50327—20xxGB5021—20xx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省级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隐蔽工程(2)防水工程(3)泥作工程(4)木作工程(5)油漆、瓷乳工程(6)整体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如两天内甲方还未组织验收属于甲方默认验收。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计价方式和支付方式:

  11.1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计价套用20xx年版《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参考价》、《广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及现行配套及现行的有关文件进行计算,本工程区间取费标准统一按高限值上取费。人工费调整按照现行《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的费率通知》粤建标【20xx】21号文或最新发布的文件执行。检验试验费等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由业主方支付的由发包人支付。无定额可套的,由承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根据市场价格核定后签证确定。材料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材料价格按照实际施工期间《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材料价格的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材料按市场采购价+采保费作为结算依据。人工费调整、人工工资单价按所套定额或有关文件计算。发包人单项发包工程的配合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11.2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支付工程款方式:

  进场施工过程中达到装修工程量一半,甲方按完成工程量支付20%工程款给乙方,工程达80%,甲方再按完成工程量支付20%给乙方,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按总工程款共支付30%给乙方,余款到20xx年12月底全部结清。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款给乙方属甲方违约,甲方要按支付款的金额总数赔偿违约金千分之二给乙方。

  11.3工程中若有增加项目,增项费用签字认可后二日内甲方一次性全额向乙方支付增项费用。

  11.4甲方付清工程款项后,乙方向甲方出具装饰工程保修单。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赔偿乙方总工程款的千分之二违约金。

  12.5甲方在合同签订时应认真确认材料的品牌、规格和等级,以便乙方及时预订;若甲方在某材料使用前须变更该材料品牌、规格、等级,甲方须承担该材料的定金、运杂费等所有已经发生的费用;若甲方在该材料使用后提出变更,甲方须承担该项工程的材料费、人工费、运杂等一切已经发生的费用;

  12.6因甲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或单项工程时,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总价20%计算;

  12.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提前拿钥匙、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因甲方提前拿钥匙、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且视为甲方已对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不再承担以后工程验收不合格的责任。

  12.8乙方装修完成后1个月内甲方无法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收回所装修的产品或停止甲方对止装修和产品使用。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3.1向化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所属物管指定的堆放地点。

  完工后,由甲方通知验收时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口进行推延。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工程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装修合同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项目: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省____市_____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附具体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3工程总价款: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元,该总价款已包括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报酬、费用、保险及任何税费等,具体内容详见《装修工程价格明细》附件。(但不包括甲方物品的运输费和搬运费)

  1.4工程期限___天;开工日期___年_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1.5承包范围:按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第二条工程质量

  2.1以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详见规范单双方签字确认)、《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详见规范单双方签字确认)等双方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并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乙方承诺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双方质量评定优良标准,并应符合甲方要求的品质(甲方在现场要另更改设计方案除外)。但双方自以为双方验收标准未达成一致,产生纠纷的按国家验收标准为准。

  2.2本工程由_甲__方设计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

  2.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若在外地乙方工人由此所产生的工资和差旅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4由于乙方原因(自然灾害和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除外)造成质量与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2.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以书面形式与乙方联系。双方协商确认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工程量增加会影响竣工日期的,竣工日期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凡甲方项目负责人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的一切后果的相关费用。

  2.6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中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工程付款方式

  3.1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1)乙方在进场施工之日起45天内,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请款单及发票支付总工程款的90%,但由于乙方发票没有及时交于甲方,但付款日期相应后延,计人民币____元;

  (2)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6个月内,甲方收到乙方的请款单及发票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但由于乙方发票没及时交于甲方,付款日期相应顺延)支付工程总款余下的10%,计人民币____元。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4.1甲方负责办理商场审批手续。

  4.2商场的装修保证金若超过或同等于人民币10000元,由甲方负责缴纳,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能完全退回的金额由由乙方补于甲方扣除的金额;若装修保证金在人民币10000元以内则由乙方负责缴纳,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能退回的金额,甲方应补于乙方由此扣除的金额。

  4.3甲方应提前将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提交给乙方并进行技术交底,如施工图或施工方案需要变更,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4.4如甲方提供部分村料,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将甲方材料送达到指定地点,如甲方未按期送达,造成工期延误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则由甲方承担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5.1收到甲方订单后,现场进行复尺。若发现现场情况有与图纸不符情形,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修改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

  5.2乙方指派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内的施工技术。按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要求组织施工,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应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5.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在施工中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同时执行好防火、环保等规定。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同时做好质量检查记录,

  参加竣工验收。

  5.4施工中应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和垃圾清运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并承担相应费用。

  5.5施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并在甲方的协助下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应审批手续。

  5.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但甲方投入使用便为验收合格。

  5.7乙方承诺和保证具有本合同规定的装修装饰及从事相关活动的资质、人力和经验,具有法律规定的承揽本装修工程的相应资质,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建筑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等资质。

  5.8乙方将根据其所具有的相应装饰装修资质及丰富经验,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进行确认,并保证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安全设计规范。因施工图纸或施工方案,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但必须是在施工期间内)

  5.9因工程施工使用水、电、气等费用由甲方负责并承担。乙方负责联系通讯费。

  5.10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人员或财产受损,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但是必须是在施工期间内。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经双方确认变更设计,导致工程量增加的;

  (2)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和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

  (3)甲方书面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对商场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乙方因返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万元。如因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予以足额赔偿。

  8.2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负责返工,工期不予顺延,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8.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8.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8.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当另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8.6由于甲方原因,工程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甲方支付乙方由此每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8.7由于甲方原因,工程施工到90%而不施工安装,甲方要支付此工程总款的50%给乙方。

  第九条竣工验收及移交

  9.1关于验收标准,合同和施工说明有约定的按照合同与施工说明的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国家工程质量合格标准进行验收。

  9.2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应向乙方出具书面工程验收合格单,但投入使用便视为验收合格,对于未验收合格的乙方应立即对甲方提出的工程缺陷进行改善,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乙方应依照本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赔偿责任。

  第十条工程保修

  10.1工程自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免费保修1年。但电器按出厂保修时间为准,超出出厂时间并收取更换或维修的费用。乙方在其保修期间对工程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除人为因素造成损坏),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用、人工费用、交通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保修期过后,乙方负责提供成本价维修。

  10.2保修期内,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维修通知后6个工作日内解决维修问题。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证明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提前解除武装或延期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

工程装修合同3

  工程名称: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

  承包人名称: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20xx]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甲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 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资金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的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语言文字时双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法规及有关规定:_________

  3.3 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修缮及房屋建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商定需进一步明示的标准和规范:

  (1)国家标准、规范:_________

  (2)行业标准、规范:_________

  (3)地方性标准、规范:_________

  3.4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部分有:_________应由发包人在_________日内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__日内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 图纸及作法说明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内容、时间及套数:_________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 发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的保密要求_________因采取保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若违反约定并有确凿证据证明属承包人泄密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4.3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作法说明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外,应将全部图纸及作法说明退还给发包人。

  4.4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_________

  4.5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5条 工程师

  5.1 发包人委托_________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性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其职权主要内容:_________发包人在实施监理前应将委托监理的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_________

  (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工程师的职权,履行前任工程师的义务。

  第7条 项目经理

  7.1 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7.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对需要而且可以腾空的建筑物,应在开工前______天将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清理完毕。对建筑物内确属不易腾空的设备、家具、陈设等采取相应遮盖保护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要求及时间:_________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煤气、热力、通讯等设备管线的时间、规格、地点及使用要求:_________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的时间及内容:_________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等批准手续的名称和时间:_________

  (6)提供确定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的时间:_________

  (7)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

  (8)协调施工场地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其他设备管线的保护及与毗邻的其他单位关系,并负责支付相应费用:_________

  (9)协调施工场地内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的要求:_________

  (10)双方约定由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8.2 属发包人应完成8.1款的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内容:_________并承担相应费用。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与工程配套设计的内容和提交的时间:_________报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的计算:_________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名称和时间:_________

  (3)在腾空后单独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_________

  (4)对不腾空、不停止使用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筑物施工,设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_________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5)对本工程需夜间施工的具体要求及费用的计取:_________

  (6)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需要办理的手续:_________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但因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的罚款应由承包人承担;

  (7)对施工场地各种管线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内容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凡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罚款或其他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8)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作法;

  (9)非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必须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防火墙、增加荷载、随意改变管线走向等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期间,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修复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成品保护提出的特殊保护要求及费用的承担:_________

  (11)双方约定对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要求:_________

  (12)双方约定由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工程师在收到后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的'时间,按单位工程提供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

  10.2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条款。

  第11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12条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3条 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和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双方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14条 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第15条 工程质量与样板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约定在_________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的实物标准。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封存,由发包人承担制作样板及样板间的费用计算:_________

  15.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16条 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问验收的部位:_________对上述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图纸及作法说明等的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8条 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成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9条 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设备及设备管线工程的范围相一致。具体试车的内容及范围:_________。

  19.2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的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的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外,试车费用另由发包人承担的计算:_________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第20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房屋修缮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21条 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22条 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3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经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但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约定为:_________

  (2)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加酬金的构成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3)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下列内容及调整方法:_________

  (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的合同价款;

  (B)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

  (C)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D)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_________

  23.3 双方约定采用可调合同价款的,在双方约定的调整因素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24条 工程预付款

  24.1 双方约定工程预付款时间:_________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___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及比例:

  24.2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5条 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图纸及作法说明核实计量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26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按本合同条款第24.1款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进行。

  26.2 本合同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合同价款、第33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同期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第27条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经双方商定,由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应规定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内(附件二)作为本合同附件。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承担责任: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

  第28条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双方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_________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验收。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29条 材料的样品及样本

  29.1 双方约定,双方任何一方采购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样品或样本:_________

  29.2 由发包人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需提供指定的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_________

  29.3 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认定验收后共同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不符合样品或样本标准的,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第30条 材料试验

  30.1 双方约定对下列材料必须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及其他试验(包括防水、冻溶、强度测试等):_________

  (1)属应作防火阻燃试验的材科:_________

  (2)属应作毒性反应试验的材料:_________

  (3)其他应作试验的材料及试验内容:_________

  30.2 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进行上述各类材料试验,但不具备专业测试条件的可委托_________进行试验,试验费用由发包方负担。

  30.3 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并运至施工场地的,应立即退货或由采购方运出施工场地,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支出,由采购方负责。由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经测试不合格,由发包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工程变更

  第31条 工程设计变更

  31.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修缮、装修标准或范围时,发包人应报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及作法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1.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1.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致使发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间接获得收益,所发生的费用分担和利益的分享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约定。

  31.4 工程设计变更,双方均应主动办理变更洽商手续。承包人应按变更洽商的要求实际履行。

  第32条 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33条 确定变更价款

  33.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3.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3.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3.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33.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

  33.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工程验收与结算

  第34条 竣工验收

  34.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时间和份数:

  34.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4.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

  34.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4.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4.6 双方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 其验收程序按本合同条款34.1款至34.4款办理。

  34.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34.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也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35条 竣工结算

  35.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价款及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5.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5.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科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5.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5.5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6条 质量保修

  36.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及本市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6.2 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的具体时间及要求:_________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应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37条 违约责任

  37.1 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2)本合同条款第26.4条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本合同条款第35.3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4)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金额或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_________

  37.2 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_________

  (1)本合同条款第14.2款约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协议书约定的时间竣工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2)本合同条款第15.1款约定的因承包人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金额成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_________

  37.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38条 索赔

  38.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8.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条款(3)、(4)规定相同。

  38.3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本合同条款38.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第39条 争议解决方式

  39.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9.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第40条 工程分包

  40.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内容:_________分包施工单位为:_________承包人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40.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0.3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0.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第41条 不可抗力

  41.1 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

  4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41.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因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1.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42条 保险

  42.1 被修缮或装修的建筑物、构筑物已办理过人员或财产保险的仍然有效,未办理保险的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被修增或装修建筑物、构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2.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2.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2.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_________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及费用: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_________

  第43条 担保

  43.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相互提供下列担保,被担保方与担保方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_________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_________ 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

  43.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44条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4.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_________发包人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

  44.2 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_________经工程师认可,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3 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45条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5.1 文物古建筑施工,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护方案,并征得文物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5.2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45.3 在施工中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并要求仔细挖掘时,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在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的书面报告,但实际确实挖掘出相应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仍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5.4 施工中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但施工中未能采取挖掘和相应保护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受损,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5.5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46条 合同解除

  46.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6.2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3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40.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约定的其他原因:_________

  46.5 一方依据46.2、46.3、4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46.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6.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_________

  第48条 合同终止

  48.1 除本合同条款第36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8.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49条 合同份数

  49.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49.2 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发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承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工程装修合同4

  委托方:(简称甲方)

  施工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签定下列合同,此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法人代表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签定的义务,中途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望双方共同执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厂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造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建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材料供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材料差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工程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工伤事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使用工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装修合同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售楼部装修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以最终确定的施工图为准(不包含水、电材料及安装费)

  三、工程承包范围:包工

  四、工程期限及交付标准:

  1、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9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10月10日

  合同总日历天数:30天。

  2、交付标准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五、工程造价及合同款:

  1、本工程合同款为总价包定。各项费用总计人民币¥ 83958 元整。大写捌万叁仟玖佰伍拾捌整。(分项详见预算表)

  2、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办理付款手续,经验收合格后付款95%,本工程质量保证金占 5 %。

  3、如有增减部分按投标文件价格折算并出具双方确定联系单。

  4、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工程款支付。

  六、质量要求与施工材料的约定

  1、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工程装修合同6

  发包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发包人的家庭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协议:

  (1)工程名称,工程情况。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参见(装修预算)。

  第二条承包方(乙方)不含主要材料

  (1)本报价不含灯具、洁具、厨具等材料。

  (2)本报价不含物业管理费、物业押金、施工水电费等。

  (3)工程按照预算清单施工。

  (4)乙方材料进场后甲方验收材料再施工。

  (5)甲方要求变改材料根据实际价格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

  第三条乙方工作

  (1)乙方在甲方的随时监督下工作,严格要求质量,材料安全防火,施工方

  人员安全均由乙方负责。

  (2)工程施工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施工完工。

  (3)乙方保证工程质量三年。(除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

  围),三年内如有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

  第四条付款方式:工程材料进场后按照造价的50%付款,工程做到80%付款总造价的30%,剩余的20%在工程做完工后验收后一次性全部付清。

  第五条工程总造价:大写:叁万玖仟柒佰叁拾玖元整(小写:39739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门市_______________

  门市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20xx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装修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一、装饰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

  1、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室。

  2、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

  3、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

  1、工期_____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2、工程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_月。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元,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元。

  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元

  余款:_________________元,工程验收后一次付清。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

  甲方提供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签字,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并提交购货发票,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作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施工前准备细则

  1、甲方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如确实需要拆革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赶工费,待签订工期变更协议、确定赶工费后再行赶工。

  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2、乙方

  组织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协调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六、施工安全与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遵守1993年7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工程施工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签订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所引起增减费用,可在工程结束时,一并结算。

  2、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革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工程质量按1997年9月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家庭装饰质量规范》以施工图纸、工艺质量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合格标准依据。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4、工程竣工结算,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5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款。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等,除工程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1‰。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2、乙方责任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_______________天以上,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甲方。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视情况予以赔偿。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家庭装饰市场管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______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工程装修合同8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议,现甲方工程中的相关项目交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执行如下:

  一、施工内容:

  二、承包方式:

  三、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人工款支付方式:每个项目甲方每月5号按乙方工程进度支付,支付金额为已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工程量的50%,客户交完结算款后或客户整体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付清工程款95%给乙方,5%一年质保期满后付清给乙方。

  五、双方责任:

  1、甲方以包工形式雇用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的生产施工,并由乙方组织管理有关生产人员,生产工具由乙方自理,具体的施工内容及单价见《班组人工报价表》、甲方配合提供好施工场地面给乙方.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公司的各项生产施工规章制度及施工工种规范、验收规范,并接受甲方人员管理。

  3、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施工,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如因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而造成的工伤或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在施工的过程中禁止与客户发生争执,做到文明施工,礼貌待客,如因故与客户发生矛盾,甲方有权更换施工班组,所完工部分达到合格的,其工程总价按70%计算,如发生较大争执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必须对此承担经济责任。

  5、乙方及乙方雇用人员在甲方公司施工期间,人身及社会保险均自行购买,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班组施工时,应对自己及其他班组的产品及材料做好保护措施,如已完成产品、半成品或材料因没有采取保护措施而造成污染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定出的各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工艺要求》以及《项目管理措施》进行施工,如达不到质量验收要求或违反项目管理措施的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其施工原因或违反项目管理措施造成的损失。

  8.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定出的各项《现场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并组织工人认真学习,如有违反相应管理条例的,根据双方签订的《班组安全施工责任书》承担其责任;如因乙方因不遵守《现场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细则》而造成相应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施工的工程必须通过甲方的内部验收,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并理应赔偿甲方材料费。

  10、乙方须对其班组的施工进度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损失,每天罚款壹仟元。

  11、乙方承担的施工内容,在甲方规定的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属于施工工艺方面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

  12、双方每天召开碰头会议,对各部位研讨改进及施工面场地配合工作。

  1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装修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工程预算表》。

  3、质量标准: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承包方式:由乙方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为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装修工程包含的项目详见《工程预(结)算表》。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方可作调整:

  (1)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材料变更和项目变更;

  (2)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因素。

  第三条工期

  1、工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2、若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工期相应顺延。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及时开工、中途无故停工、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等)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工程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保修期限: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次日算起,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内,乙方提供工程的免费维修服务。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后的24小时内到场勘查,并在三天内维修完毕。

  第五条工程款拨付和结算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预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

  2、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并核对无误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

  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收款账号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通过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款项转账至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收到相应款项。

  第六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等进行检查、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内容进行增加或者修改,乙方应积极配合。

  4、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并在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查验。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保证拥有承包该工程的合法资质,并应按相关要求及标准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6、乙方保证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并留存施工记录。

  7、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定及质量标准。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乙方应保护好原场所的办公设施、设备,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工程完成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七条工程验收

  乙方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查验后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配合重验,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复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未全面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纠正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守约方所遭致的损失。

  2、若因乙方未能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项目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承包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迟延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承包价5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而支出的赔偿款、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3、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工程总承包价5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支出的赔偿款、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第九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

工程装修合同10

  合同编号: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有关事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约。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地点:

  1.2工程内容(附工程设计图纸及文字说明和工程预算书)

  装饰内容以图纸和预算为依据,实际施工如有增减应征得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增减部分按实际结算。

  1.3承包方式: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为_______________类承包方式。

  a类为包工包料b类为包工不包料

  1.4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内容和承包方式。

  双方确定合同额为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设计费为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1.5施工期限:根据国家建设装饰工程工期定额、双方商定。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1.6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6.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现场场地,电源线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1.6.2不属于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施变更,提供工程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出于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1.6.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而影响正常施工的。

  1.6.4甲方现场负责人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1.6.5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1.6.6未按合同规定拨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1.6.7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开工前_______________天,为乙方接通施工现场、电、水、交通、负责直协调工作。

  施工期间:甲方需派现场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进行24小时检查验收,合格后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3.2不拆动原建筑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3做好及时供应工作,发现材料不足时需立即补足。

  3.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4.2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严格执行市(区)县有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鉴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工程验收

  6.1隐蔽工程:甲方需派技术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24小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修依据。

  6.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单,逾期即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工程款交付方式

  7.1第一次于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即_______元。

  7.2第二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即______元。

  7.3第三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即________元。

  7.4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清单,七日内付清余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2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3因单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8.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8.5由于甲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8.6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8.7由于乙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保修

  9.1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9.2乙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9.3人为破坏及外来因素,甲方指定或提供材料的质量原因,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范围。

  第十条纠纷解决方式

  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可以提请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项目具体规定

  11.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垃圾清运费(此费用不在工程价内)

  11.2工程竣工决算以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

  11.3增减项目由双方协商,双方签证为依据。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2.2甲、乙双方直接鉴定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12.3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和款项结清后自动终止。

  12.4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市(区)县有关签证部门进行签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2.5合同的其它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预算书

  附件二: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三: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四: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件五:工程结算单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条款

  发包单位

  (盖章)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承包单位:

  (盖章)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工程装修合同1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次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本次的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3.工程内容及做法:工图纸

  4.承包方式:双方协定采用下列种方式

  (一)包工包料;

  (二)部分包工、报料;

  (三)包工不报料。

  5.工程期限及保修期:工程期限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保修期:_______月。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并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6.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为(大写: ):__元整__(小写: )__元,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在签字同时结清应付工程款。(注:此价款为工程预、结算依据,最终价款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二、双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

  甲方:

  1.开工前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因素;

  2.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工期进度、施工安全监督权;

  3.如图纸或现场的尺寸进行更改及增减项目及时通知乙方;

  4.遵守本协议规定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乙方:

  1.根据施工图纸,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备案认可;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害等事故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负责修复;

  4.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尽量减少噪音,不污染环境,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水、电费用由乙方自付。

  三、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2.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施工方案,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附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并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对所供应材料的数量及外观进行共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供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补偿给甲方。

  3.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标准按 年发布的 标准执行。

  2.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三部分,其中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以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时间到现场视作同意。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5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因故不能在5天内参加验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验收合格签字后,结清工程余款,工程保修单即行生效。

  3.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验证,经验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符合合同约定和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和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并另签补充合同。

  六、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签字,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未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七、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其职责等通知乙方。

  八、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会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过另一方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因不可抗力事件

  3.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机械台班的实际损失。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4)甲方未按约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要求乙方拆除原有建筑结构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4.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擅自折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等,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5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东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条款

  十一、附则

  1.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包括附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3.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擅自转包。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装修合同12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乙方:

  单位名称:

  地址:

  服务电话:

  设计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地址:

  第二条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或现行家装设计市场每平方收费标准执行;

  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不含效果图费用),测量后估算收费元,金额大写元。最终结算按平面方案图实际套内使用面积计算。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1、量房前甲方支付预付款1000元(其中200元为上门测量房屋费和800元平面方案设计费);

  2、乙方的平面方案经甲方确认后,乙方需在规定时限内为甲方制作完成全套施工图;

  3、甲方付清所有设计款项后,可接受全套设计图纸;

  4、甲方如需乙方制作效果图,价格为元/张(A4)。

  第三条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一)乙方提供的平面设计图与施工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二)平立面图

  1、原房型图;

  2、墙体改造图;

  3、平面家具布置图;

  4、地面图;

  5、天花图;

  6、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7、门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8、厨房、卫生间局部立面图(定做的厨房除外);

  9、电视背景墙立面图;

  10、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三)剖面图

  1、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

  2、门窗套剖面图;

  3、玄关剖面图;

  4、天花剖面图;

  5、电视背景墙剖面图;

  6、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四)水电施工图

  (五)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一次平面方案图;

  (六)乙方的平面方案图获甲方通过之日起,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支付给乙方预付款及设计费;

  2、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甲方确认了乙方制作的平面设计方案后,乙方进入到施工图设计阶段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平面设计方案时,甲方须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总体设计费用的30%作为补偿,乙方再进行第二次方案设计。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期向甲方交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乙方制作平面设计方案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平面方案图进行修改(限两次);

  3、乙方按甲方认可的平面设计方案制作施工图;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所有设计款项之后,即提供设计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第一次设计方案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向甲方赔偿违约金元/天;

  (二)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同时返还已收取预付款外的全部设计费;

  (三)甲方不认可乙方制作的平面设计方案,乙方退还甲方预付款中的方案费,但测量费不退,方案图纸归乙方所有,同时乙方向甲方开具测量费;

  (四)甲方认可乙方制作的平面设计方案,但拒收施工图,则乙方不退还甲方预付款,施工图归乙方所有,同时乙方向甲方开具平面设计费。

  第六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三、四款执行,并结束本合同关系;

  (三)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它解决方式:。

  第八条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设计师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2、设计师免费提供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上门服务二次);

  3、设计完成后由工程助理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4、设计师提供陪同挑选家具和软装饰的服务(一次)。

  第九条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授权代表:

  签章:

  签章:

  签约地址: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工程装修合同1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五、质量要求

  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九、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____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装修合同14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平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建筑面积:平方米。 室 厅卫 阳台 厨。

  工程地址:

  二、 价格

  清包工费总计: 元,大写:

  其中:

  水电工元x 平方= 元;

  泥工元x 平方= 元;

  木工 元x 平方= 元;

  油漆工元x 平方= 元;

  垃圾清运、材料搬运、敲墙、打孔及其它等费 元 。

  三、 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付32%。

  2、木工完成,付 31%。

  3、工程竣工,付 32%。

  4、保修金 5%,从竣工之日起1年后支付。

  四、 设计

  1、 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 乙方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设计意见,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 材料

  1、 乙方应提前5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5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4、 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5、 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6、 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7、 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若损坏由乙方承担。

  8、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按偷窃论处,并按材料价格5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 工期

  从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工期为 天。

  七、 材料搬运

  若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 垃圾清运

  1、 垃圾袋装化。

  2、 垃圾应日日清。

  3、 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 劳动力管理

  1、 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未经甲方许可,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 乙方应具备在湖州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指定由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5、 在合同价内,若甲方要求乙方应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6、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乙方应按程序施工,不同工种不得同时施工,但必须由工程负责人协调各方。

  7、 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但工或殆工。

  十、 施工机具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 现场禁止吸烟。

  3、 工人着装必须干净整洁。

  4、因乙方施工人员原因引起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二、维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一年内无偿维修。

  2、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附件

  施工项目清单: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甲方可有适当的增减项目、但不能多(增减项目不增减包工费),具体式样由甲乙双方商定。

  十四、合同争议

  1、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附加条款

  1、橱房卫生间做防水

  2、每道工序结束验收后,再下道工序

  3、部分下水改道

  4、过道、南北阳台吊顶,客厅、饭厅部分吊顶

  5、 敲阳台面砖及其它

  6、油漆前清除原涂料

  7、自行车库做一柜子

  8、完工后卫生工作

  甲方: 乙 方:

  签章: 签 章:

  签约日期:

工程装修合同15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杭州市人民政府第141号《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家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 区 路(小区) 幢 号(单元) 室。

  3.住房结构: 室 厅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样 :(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

  6.本工程由 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 总价款:(大写)元(其中:设计费元,管理费(%)元,税金(%)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天: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 甲方工作

  1. 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 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 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 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 乙方工作

  1. 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 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 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 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经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办法

  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书面承认。

  6. 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双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

  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

  4. 甲方未输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 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 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 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

  2.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

  姓名(签名):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

  地址:委托代理人: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住宅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号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年月日

  签证意见:

  签证员:

  签证机关(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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