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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劳动合同

时间:2023-04-08 15:13:53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工作劳动合同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劳动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劳动合同15篇

工作劳动合同1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法律基础

  《劳动法》第17条明确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按照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合法地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提出或接受变更合同的`条件;二是必须遵守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变更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变更的内容进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进行变更;三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变更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内容都要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因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如果企业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变动职工工作岗位时,要先同职工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变动。如果职工不同意变更,企业也要做好思想工作,不能以行使自主权为由强行变更,甚至在职工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作出停发工资、限期调离等决定,这样做显然是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支付赔偿金。

工作劳动合同2

  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国籍__________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甲方根据自身的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元月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

  其他福利待遇:

  第六条、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或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令、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工作制度,工作期间如果乙方违犯中国政府法令,甲方有权提出解聘;乙方因健康原因,经医生证明连续病休5工作日后仍不能继续工作,甲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合同。

  第八条、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其他事项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执行中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作劳动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省劳动厅、人事厅、财政厅《企业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办法》(以上简称《办法》)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工种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的工作环境和生产条件基本符合《_________省厂矿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例(试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有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分配工作和下达生产、工作任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和辞退,检查乙方的生产、工作、学习和技术状况等权利;有为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各项福利待遇,缴纳待业保险和养老保险金,改善劳动、工作、学习条件,参加民主管理和关心职工生活的义务。甲方必须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作为企业的主人,享有劳动、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等权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的义务。乙方必须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乙方经甲方批准,脱产学习、长期病休、请长假或停薪留职等,需要签订专项合同,明确甲、乙双方在此期间的权利、责任、义务和其他有关事项。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由于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继续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应在三十日内办完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逾期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要求续订的`,应补办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合同内容及期限按原合同不变。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一般不予变更劳动合同。甲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照《办法》解除对方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被辞退、除名、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判刑,其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不用提前通知对方。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赔偿标准和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遵照执行。

  第九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从领取病假工资的次月起,按其工龄长短,给予3—18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因病治疗需要延长医疗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可适当延长。乙方医疗期满后,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发给乙方标准工资3—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第十条按照《办法》正常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须按乙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其他情况不予发放。

  第十一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一般不得调动(转移)工作单位。由于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动(转移)工作单位的,甲方负责按原身份介绍,并解除劳动合同,不发放生活补助费。

  第十二条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向有关部门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提供劳动报酬、工资性补贴和口粮补助等;乙方在甲方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退休或待业后,也要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十三条乙方也要向有关部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国家规定的各种费用。

  第十四条甲方制定的厂规厂纪、店规店纪为本合同附加条款。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和劳动部门各存_________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不服时,可依照法律程序,向当地人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工作劳动合同4

  非全日制工作是一种弹性工作制度,也被称为小时工。指的是在《劳动法》规定的全日制用工形式以外,劳动者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用工形式。它不同于提供家政服务的“钟点工”、“小时工”,同劳务工也是两个概念。

  非全日制与全日制劳动关系有不同的特点,它不适用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如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等。因此《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列出专章来规范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鉴于实践中采用口头合同的方式较多,《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提出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采取非书面形式订立,但劳动者要注意保存劳动过程的证明:如工资单、开始工作的日期、工作的时间等,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无论采取书面形式或非书面形式,都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劳动者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确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位约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时间,应当分别在法定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五十以下。在多个用人单位的工作时数总和,不得超过法定最高工作时数。

  (2)当事人未约定用工期限的,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关系。

  (3)当事人可以对劳动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支付形式、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内容进行约定。

  (4)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小时计算。劳动报酬包括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5)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造成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工作劳动合同5

  新劳动合同法关于每月工作时间的规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度,即分别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平均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不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以下行业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工作劳动合同6

  或许有人在找工作时在虚构了工作经历和学历,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此时就有个顾虑“虚构的工作经历和学历的合同是否有效”。对于劳动合同虚构工作经历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为你做简要的分析。

  虚构工作经历、学历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者虚构自己的工作经历、学历,以致用人单位对其工作能力作出错误判断,进而与她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有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注意:

  1、《劳动合同法》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也就是说,无效劳动合同只能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不能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确认。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还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遇到这样的问题时,我们大多都因为不懂法而将无效和部分无效混为一滩,失去了我们维权的机会。所以在此我建议在遇到这样的问题的时候最好是咨询专业人士最为理想。

工作劳动合同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工作岗位及要求: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社区从事社区_____工作。乙方必须根据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保护条件,应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等规定。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按照社区工作的特点,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和休息制。

  第五条 劳动报酬: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_____元。试用期满后乙方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有关文件执行,遇到工资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甲方不得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第六条 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乙方的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由甲方委托,劳动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七条 劳动纪律:甲乙双方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并接受区、街道(镇)民政部门监督及所在社区的领导。

  第八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2)乙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职责调整造成岗位取消的;(5)年度考评不合格的;(6)泄露工作机密的;(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被依法罢免的;(9)依法不再担任社区相关职务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到协议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3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被确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4)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5)甲方未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除本条第5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8.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终止。由于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劳动合同。

  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行业秘密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4.乙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其在职期间参加的由甲方或乙方所工作社区出资进行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33。3%。

  第十条 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区民政局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新法律法规为准。

  4.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存档一份,鉴证机关(乡镇、街道)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___ 鉴证人员: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

工作劳动合同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劳动保障的重中之重。

  7月31日,市劳动保障局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局党组中心组成员和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长学习《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

  市劳动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祥华参加学习并就全市的贯彻实施和宣传提出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力推进。

  做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既是一项事关长远的任务,也是一件当务之急的,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将组织专门人员,落实推进机构,制定方案,提出目标,细化任务,确定措施和时间进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目前,市劳动保障局已对学习、宣传、培训和贯彻《劳动合同法》的作出了统筹安排,近期将下发专门的方案,有计划、分阶段地组织实施。市里已成立专门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法制监察、劳动工资、劳动仲裁、监察执法等相关条线负责同志为成员,其目的在于为《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提供组织保证。

  二、深入学习培训,提高能力水平。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进行监督管理,这对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出新的要求。全市劳动保障部门抓紧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学习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以及举办研讨会、培训班、报告会、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等多种形式,迅速组织全系统包括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社区协管员和12333咨询员在内的所有人员开展学习,确保做到领导同志带头学习研究《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系统的人员普遍熟悉这部法律的`主要规定,从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保障法制的同志精通这部法律的具体内容。为下一步执行、运用《劳动合同法》奠定坚实基础。当前将以《劳动合同法》文本和部里下发的宣传提纲为主要学习内容,深刻领会《劳动合同法》制定的重要意义、基本内容、尤其是新创设的规定,特别注意对照《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逐条研读,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成为行家里手,切实提高运用《劳动合同法》协调处理劳动关系和化解劳资纠纷的能力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涉及范围广,覆盖面广。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增进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和理解,对确保这部法律贯彻实施至关重要。争取得到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将《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普及纳入本地区“五五普法”年度计划,统筹策划,及时部署,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全方位、多层面地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制定颁发《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意义、精神实质和主要条款,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加强与国资管理部门、工会组织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国有企业率先学习好、落实好《劳动合同法》。抓好重点行业(建筑、运输、餐饮、服务等),重点单位(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改制单位以及乡村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等)和重点人群(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的法律知识普及,让《劳动合同法》进企业、进社区、进班组,不断增强用人单位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的意识,提高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参加全国开展的《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和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劳动合同法》的全面实施创造条件。

  四、开展分类指导,做好实施准备。

  充分利用下半年的“过渡期”,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针对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制度的进展程度和发展条件,指导和督促企业对本单位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预先防范,消除隐患。要注意抓一批有基础、有影响的单位进行试点,加强典型培育,注重经验积累。按照劳动合同充分覆盖专项方案的要求抓紧推进试点,发挥示范作用。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主动加强与司法、国资、工商、建设、税务、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形成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社会共识和合力。

工作劳动合同9

  A方:________________

  B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AB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个月。

  第二条 本合同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若B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根据A方工作需要,B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B方的工作地点为A方的经营场所。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A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B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B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B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六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A方调整B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B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B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A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B方须遵守A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八条 B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A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九条 A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B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B方应服从A方的统一安排;加班费用在项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条 B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 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A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B方的工作岗位,确定B方的工资水平。

  第十二条 B方试用期月工资标准为 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A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A方支付给B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A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B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B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 A方于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B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每月__日以货币形式向B方足额支付月实发奖金(即销售提成)

  第十五条 B方如果对A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结清之日起10日内向A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五、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AB双方应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第十七条 B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A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B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 A方为B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B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条 A方负责对B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B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二十一条 如B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A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保护B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七、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二条 AB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AB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经AB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B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

  1. B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A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过去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资料;

  2. 严重违反本合同或A方的规章制度;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AB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A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 A方经营的状况不佳或已经破产关闭;

  3. B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前,AB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八、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条 B方应当保守A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A方雇员)B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A方造成经济损失的,A方有权向B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B方仍有约束力。

  第三十一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B方未提前30天向A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A方将在B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B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A方造成经济损失的,B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AB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第三十四条 B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方均有权依法从B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A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B方追偿:

  1. 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B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 违反A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 工作失误给A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4. 应向A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十、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在签订本合同之时,B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B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B方严重违反本合同,A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B方承担,A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B方还必须赔偿A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A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第三十六条 AB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十一、 其他规定

  第三十七条 B方在此确认已充分知悉A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奖惩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确认这些规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订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B方有约束力。

  第三十八条 如果B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B方应即时书面通知A方,否则A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讯地址给B方邮寄的文件,视为已送达。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A方的规章制度执行。第四十条 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依法执行新的法律、法规。

  第四十一条 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AB双方各执壹份。

  A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方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劳动合同10

  一、工时制度的类别

  工时制度即工作时间制度,据现有情况,我国目前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即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标准工时是我国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工时制度。

  在标准工时制下,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1、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2、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3、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显然,根据标准工时制的规定,工作时间比较固定,且延长工作时间有明确严格的限制条件。

  二、标准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度,也称为标准工作制度,是由立法确定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是标准和基础,是其它特殊工时制度的.计算依据和参照标准。因此标准工时制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也是各国劳动立法中的重要内容。

  标准工时制中的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标准也在不断发展和提高。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而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对某些职工实行的每日没有固定工作时数的工时制度。

  四、综合工时制

  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中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

工作劳动合同11

  1 总则

  随着《劳动法》的不断完善和人事制度的不断健全,建立一个科学的、完备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企业迅速发展的必由之路。一份完善的劳动合同可能给企业带来较高的成本,但是却是职员的职业安全感和较高忠诚的体现,对留住优秀的人才有实际的保障。个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企业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涉及劳动者的有关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与卫生等的规章制度,保证企业与职工的合法权益。本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湖北省劳动合同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2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1 劳动合同订立要求

  1)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2)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告知劳动者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以及有关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文化素质、劳动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招聘符合工作条件的劳动者。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单位相关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招聘人员应如实告知。

  3)妇女、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受法律保护,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歧视。

  4)自招用劳动者用工之日起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由人事部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5)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2.2 劳动合同的内容

  1)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必备条款,并根据劳动者所在具体岗位作出明确约定: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工作时间;

  (4)劳动报酬及支付时间;

  (5)社会保险和福利;

  (6)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7)职业培训;

  (8)休息休假;

  (9)劳动纪律;

  (10)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条件;

  (11)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除上述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并可以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就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其他特殊情况签订专项协议。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约束力。此情况需经上级领导批准。

  2)劳动者从事涉及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下同)工作的,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也可约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企业给予劳动者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

  3)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根据实际情况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规定的人员到与本企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4)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2.3劳动合同的期限

  1)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和无固定期限。招聘人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同期限,并如实告知应聘者。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2)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劳动者,可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在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且表现良好,当事人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

  (2)工作年限比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十年以内的;

  (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4试用期的相关规定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并受劳动合同条款约束。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下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对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若试用期满,不再继续雇佣的,应说明理由。

  2.5 无效的劳动合同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

  (3)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 限制或损害当事人一方基本权利,内容显失公正的。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2.6劳动合同签订的其他特殊情形

  1)劳动者被单位派到其分支机构或持有股份的企业以及其他法人企业工作,且仍与本企业保持劳动关系的,应当与派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由单位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厂长、经理,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者,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就业的,须分别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妥善处理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事项。

  4)企业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企业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

  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5)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人事部门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工作劳动合同12

  为深入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根据XX区人社局《XX市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检查,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良好,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重视,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乡政府按照区人社局文件精神,站到“以人为本”的高度,对本辖区内的劳动用工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来抓。具体表现在乡政府在接到相关文件后,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及时下发文件,发放宣传资料,对本辖区的检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二、强化宣传,搞好舆论引导。

  用工单位是否切实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关系到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结合这次检查,我乡采取多种 式,大力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强化各类用工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意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氛围。

  三、全面排查,认真摸底调查。

  在这次活专项检查中,我们要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辖内的各类用工单位挨家进行摸底调查。以“不漏一家”为工作目标,逐家进行调查,并对用人单位总人数,女职工人数、农民工人数,签订劳动合同人数、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台账等基本情况进行认真专项检查,力求数据真实准确,能清楚反映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由于劳动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淡薄,在检查工作中,发现有个别的用工单位员工对我们的工作不理解,部分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还不够完善,已责令其限期整改。依法缴纳各项种社会保险金和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通过各种形式, 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用工单位由过去的口头协议管理向合法规范化的劳动合同管理转变,逐步实现企业、单位用工规范化,促进我乡劳动用工和谐稳定发展。

工作劳动合同13

  甲方:上海协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421弄3号

  电话:65879271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无固定期合同。

  2、本合同于年

  第二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项目担任,乙方具体工作内容应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乙方在工作期间需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3、根据甲方经营需要,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变更乙方的工作地点

  及工作岗位,并按变更后的岗位发放薪资。

  4、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的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甲方将按国家《劳动法》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乙方对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所做出的安排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乙方休息休假应遵守甲方的有关制度。

  第四条、薪资待遇

  1、乙方月基本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津贴元。绩效工资元。

  2、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每月

  3、乙方应依法承担个人部分的税费,并由甲方从乙方应得的收入中代扣代缴。

  第五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2、乙方应依法承担个人部分的社保费,并由甲方从乙方应得的收入中 代扣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七条、规章制度的遵守

  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八条、保密

  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的甲方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承诺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时,不存在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若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劳动合同到期、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向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

  4、因甲方原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日仍未与甲方办理交接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发放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争议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工作劳动合同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起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__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项和第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条甲方根据本合同

  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项、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项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项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___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作劳动合同15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和本市有关招用外地职工的规定,招收乙方。双方根据有关劳动管理规定,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二)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头_________天为试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

  二、工作任务和岗位

  (一)乙方工作岗位(工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时间与休假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确需加班加点的必须经乙方和工会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婚丧、女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无故擅自超假。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工资形式、标准:

  1、乙方的工资形式:_________;

  2、乙方的工资标准: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时);

  3、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本单位工资管理制度,根据乙方工作成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三)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1%赔偿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给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险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一次性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如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计发抚恤金。

  (二)乙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所享受的有关待遇:

  1、医疗终结期内,乙方的医疗待遇、工伤生活费等待遇,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2、合同期满,且已医疗终结后,经指定医院诊断,市、县(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残废的,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一次性计发相应的残废保险待遇。

  (三)发给一次性各项工伤保险费后,甲乙双方工伤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待遇:

  1、停工医疗期限,由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制度确定;

  2、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与甲方的合同制职工相同;

  3、伤病假期间,由企业酌情发给生活费_________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统一标准酌情发给乙方家属丧葬补助费_________元和一次性优抚金_________元。

  (六)企业应为乙方办理缴纳工伤保险基金手续。

  六、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及有关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在不违反本市有关招用外地工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如双方同意,可以重新签订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计不得超过5年,如乙方属本市区农业户口人员和市属县(市)城乡户口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主要通用技术性工种工作的人员除外。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屡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2、乙方非因工伤病医疗期满,且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

  4、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但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经益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终结前:或合同期内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仍住院治疗的;

  3、职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间的;

  4、乙方为女职工,且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经济补偿金按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执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2项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甲方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元。

  (八)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甲方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对方,但在试用期内,以及符合第八条第(三)款3项、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包括原因、依据及生效时间等内容。

  九、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十、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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