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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合同

时间:2023-05-23 12:41:07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华】变更合同集合八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变更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变更合同集合八篇

变更合同 篇1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一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员工工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对年月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变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劳动合同变更内容

  二、本协议生效后,原劳动合同仍继续履行,但变更条款按照本协议执行。

  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变更合同 篇2

  借款人:(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甲方因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元(大写:人民币佰拾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借款期限为月。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约定。

  三、借款利息为零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贷款人(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变更合同 篇3

  案情回顾:

  李某被聘到某销售公司工作,并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约定,李某担任销售主管,月工资为6000元。因市场形势不好,公司与李某协商将其工资调整为5000元,李某未提出异议。随着该公司产品在市场中占有份额的进一步减少,公司决定进行组织结构调整,李某被公司安排作销售代表,但李某提出不能降低工资待遇,公司不同意李某所提要求,李某随后一个星期没有到公司上班,公司以李某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李某不服,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补发降低的工资并支付25%的赔偿金;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李某认为,本人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直接原因是市场变化带来的公司结构调整,经营风险应由公司承担,公司认为本人旷工的理由不成立。公司认为,调整李某的工作岗位,是企业用人自主权的体现,拒不服从安排并不来上班,属旷工行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裁决:公司以旷工为由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错误的。公司应向李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驳回其他申诉请求。

  案例解析:

  本案中公司以李某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还是有机会成立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公司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无效,但是李某仍有义务到公司。李某不同意公司的变更决定,不能成为其不上班的理由。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主张的`是李某没有到公司上班。而不是没有到新工作岗位上班。这样李某的行为就有可能构成旷工,从而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有权就工作岗位及工资待遇调整问题,与李某进行协商。李某提出不能降低工资待遇,公司不同意李某所提要求,说明双方就变更工资待遇的内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据此,公司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变更合同 篇4

  出借人:

  借款人: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之需要,向出借人申请借款,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确认各方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借款人保证本合同项下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第三条 借款期限____,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 %,利息从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每月____日前借款人必须向出借人支付当月利息,最后一月利息与本金一并支付,利随本清。

  第五条 违约金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如未按规定的时间支付利息或本金,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天。

  第六条 提前还款(指全额借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归还借款的,除按使用天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________的利息。

  第七条 借款人承诺:保证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因借款人违约导致出借人提起诉

  讼时,借款人除承担本金和利息外,还需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以及承担出借人实

  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诉讼费等。

变更合同 篇5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合同作以下变更: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乙方确认于 年 月 日收到本协议文本。

  签名:

  年 月 日

变更合同 篇6

  XXXXX:

  为避免原商铺(铺位号: 经营品牌: )合同变更后导致各种纠纷无法及时妥善解决,也为了便于贵方商场的统一管理。现我方做出以下承诺:我方愿意继续履行原商铺在贵方商场销售的商品的商品质量三包服务及售后服务承诺,以及其它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原商铺经营期间的商品未交付订单的责任及其它在贵方商场与顾客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纠纷);如因我方在贵方商场经营期间产生的`各种投诉及纠纷未妥善解决或不配合商场协调处理意见,商场将有权采取动用我方的保证金予以解决,同时在接到贵方商场补齐保证金的通知后,保证在1周内补齐保证金的金额。否则,视为我方违约,贵方有权给予我方违约处罚。

  我方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和资料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贵方按照本承诺书上填写的联系方式联系我方均视为有效传达(传真或信函一经寄出即视为有效传达)。

  特此承诺。

  承诺方签字(手印/盖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年月日

变更合同 篇7

  承诺书(变更、换证、年检)

  兹有我公司机构委托(同志),身份证号: , 代表我机构前往贵处办理组织机构代码业务相关事宜, 并保证所填机构信息和所提交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如存在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有本机构自行承担,与广州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无关。 对于该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机构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机构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

  的由负责人填写)(签字):

  年月日

变更合同 篇8

  法定单方变更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如何规避变更劳动合同的风险

  除了法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只能依照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包括约定变更及即时协商变更两种情形。

  (一)约定变更

  所谓约定变更,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事由,当约定的变更事由出现时,用人单位可以如约变更劳动合同。此种做法只适用于变更事由可以预见的情形,例如,用人单位预计在不久后将搬入A地办公,此时在招聘员工时,即可在劳动合同中对合同期内工作地点的变更作出明确约定,当然,约定变更后的工作地点必须是确定的,不能笼统地约定不论工作地点如何变化,用人单位均可变更劳动合同。

  (二)即时协商变更

  用人单位作为经营者,其面临的市场环境瞬息万变,其可能会顺应市场要求即时变更劳动合同,此时一定要与劳动者充分沟通,取得劳动者的理解和认可,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协商的过程要做到书面化,包括向劳动者送达变更意见书,意见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变更理由、答复期限、要求劳动者予以书面答复及逾期未答复的后果等。即时协商变更可能出现的结果主要有:

  1、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这是最理想的结果;

  2、劳动者未予明确答复,但服从了用人单位的安排,可以认定为劳动者以其行为表明已经同意变更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为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实行)》第66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经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3、劳动者逾期未予答复,且未服从用人单位安排,此时不能视为劳动者默认同意变更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做出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有了这条约定,在劳动者逾期未予答复时,即可视为劳动者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4、劳动者明确答复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要在与劳动者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权衡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成本后作出相应的决策。

  劳动合同变更中的风险规避的好,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是有利的。不管是怎么样的变更方式,最后都是为了能够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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