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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合同

时间:2023-05-25 12:23:00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规范合同范文集锦七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规范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规范合同范文集锦七篇

规范合同 篇1

  违约责任制度是合同法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制度,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障,不仅可以促使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觉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起到避免和减少违约行为发生的预防性作用,而且在发生违约时,通过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使守约方的损失得到补偿,使违约方受到相应的制裁,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我国合同法体现了对违约责任制度的重视,不仅在总则中设专章对违约责任作了一般性规定,而且在总则的其他章节和分则中对违约责任制度的相关问题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综观我国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制度,我认为具体有以下主要特点:在尽量吸收以往三部合同法行之有效的规定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体现了我国违约责任制度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发展性;在体现违约责任补偿性的同时,强调实际履行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一)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制度吸收了以往三部合同法的成功经验

  首先,在违约形态方面,《合同法》第107 条规定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两种形态,这承袭了《经济合同法》第29条、《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8条、《技术合同法》第17条的相关规定,符合我国传统立法中两分法观点,即将违约形态划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这种划分能够涵盖所有的违约形态,是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在总结我国立法、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的科学的违约形态体系。

  其次,在归责原则方面,《合同法》第107条、120条确立了严格责任原则。

  这和《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8条,《技术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是一致的。在严格责任原则下,只要不存在免责事由,违约行为本身就可以使违约方承担责任。

  因此严格责任更有利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增强当事人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克服信用危机。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只有在不能证明其对违约行为无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违约责任,而过错属主观心理状态,其存在与否的证明和判断,较属于客观事实的违约行为和免责事由更为困难,因此严格责任原则比过错责任原则更为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

  正是由于严格责任原则的以下优点,英美法系在合同的违约救济中采严格责任原则,大陆法系中实行过错责任原则的德国也正在逐步转向严格责任原则,由两大法系的权威学者共同参与拟订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和《欧洲合同法原则》也都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反映了国际上合同法发展的共同趋势。

  我国合同法采用严格责任应该说是正确的选择。

  当然,严格责任原则作为我国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项总的归则原则,也不是绝对的,针对某些合同违约的特殊情况,《合同法》分则中也采用了过错责任原则作为例外,如第189、191条的赠与合同、第303条的客运合同、第320条的多式联运合同、第374条的保管合同、第406条的委托合同等。但这些只是一般原则的例外,并不能改变严格责任原则在合同法中的主导地位。

  除以上两个方面外,合同法在不可抗力免责、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等方面都尽量吸取以往立法的成功经验,体现了法律的继承性和连续性。

  (二)违约责任的补偿性和强调实际履行

  违约责任的补偿性,是指违约责任旨在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法国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作为或不作为债务,在债务人不履行的情况下,转变为赔偿损失的责任。由于赔偿损失成为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因而违约责任的补偿性质体现得十分明显。

  违约责任的补偿性从根本上说是商品交易关系在法律上的内在要求。我国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补偿性较之过去三个合同法作出了更为全面和具体的规定,对债权人的保护更为充分。

  首先,《合同法》确定了完全补偿原则,如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112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113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这是我国合同法首次明确规定损失赔偿应包括可期待利益的损失,与国际通行做法相一致。另外,《合同法》第114 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规范合同 篇2

  甲方:

  姓名联系电话

  乙方:

  姓名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采取半包形式即主材由甲方购买。

  3、工程期限40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4、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万零伍佰元,包括人工费、施工费、清运费、搬卸费、管理费等,具体核算参照附件,乙方按照甲方装修要求进行施工,竣工验收后付款。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验收,结清工程款。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7、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8、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程款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则工程期限相应延长。

  9、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10、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1、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规范合同 篇3

  甲 方:xxx

  乙 方:xxx

  房屋坐落:xxx

  一、乙方入住前应更换门锁,并妥善保管钥匙。房中不存放贵重物品,尽量避免不相干人员进入房间。如因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导致乙方人身、财物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二、乙方邀请第三方人员进入房屋后,承诺对第三方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房屋只能作为居住使用,不得擅自更改用途,且乙方不得将房屋用于违法活动。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报相关部门核查。

  三、双方在合同中提供的信息材料应真实有效,合同中登记的联系电话将作为通知送达的法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立即告知对方。

  四、甲方负责对房屋主体及附属设施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磨损进行维修,乙方在入住过程中应定期巡查发现破损部位和危险隐患,并告知甲方。因使用不当或巡查不到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在签约时已经熟知房屋水、电、气的使用方法和安全维护方式,因安全事故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房屋结构,不得在房屋内外加挂承重部件。

  七、房屋当次租赁合同到期前甲方不得单方面提高本届租金价格,乙方也应足额缴纳租金。在租赁合同到期30日前,如乙方没有联系甲方协商续签租赁协议并缴纳下期租金,则视为放弃续租,到期搬出。

  八、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房屋,所有未经甲方签字同意的转租协议甲方一律不予承认,并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协议的,乙方应至少提前30日告知甲方,并协商处理办法。

  九、房屋到期后10日内,无法通过合同注明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乙方的,则乙方自愿放弃房屋内全部物品的所有权,并对代第三方保管物品承担赔偿责任。

  十、本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愿同遵守执行。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涂改无效。本协议在双方续租房屋时同样生效。

  甲方:xxx

  乙方:xxx

  签署日期:xx年xx月xx日

规范合同 篇4

  根据《沈阳铁路局20xx年经营管理重点研究攻关课题计划》的要求,我公司以专题形式开展了对企业合同管理的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情况:

  20xx年,在局投资管理中心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公司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合同签订、审查、履行工作,未发生法律纠纷案件。全年共签订合同507份,合同标的额344642万元。所有合同均上报局投资管理中心审查,其中,公司总部 共签订54份,合同标的额16051万元,大连分公司共签订79份,合同表的额48041万元,丹东公司共签订57份,合同表的额5856万元,营口分公司共签订28份,合同表的额1393万元,锦州分公司共签订42份,合同表的额2126万元,通辽分公司共签订82份,合同表的额9553万元,吉林公司共签订100份,合同表的额253219万元,长春分公司共签订14份,合同表的额88万元,沈阳分公司共签订31份,合同表的额7610万元,会馆分公司共签订10份,合同表的额27万元,东乌公司共签订7份,合同表的额545万元,东乌运输公司共签订3份,合同表的额133万元。

  二、调研中发现存在的问题

  在路局、局投资管理中心的大力指导和帮助下,经过公司监督检查,合同管理工作虽然逐步走向正轨,基础工作逐渐得到规范,但目前在合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问题是:

  1、合同管理人员、承办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合同观念和意识比较淡薄,目前公司下设四个子公司和八个分公司。由于公司所属的12个分、子公司成立时间短,主管合同工作的管理人员和合同承办人员来自铁路的不同系统,业务管理水平不高,合同观念和意识比较淡薄,对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还不熟悉,落实合同管理规定还存在诸多“盲区”,出现了诸如合同签订不及时、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合同上报审批不及时、应签未签书面合同等问题。

  2、合同上报审批不及时,尤其是工程招投标合同比较突出,这也是合同工作目前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首先,合同承办人员不按照规定签订合同。由于合同承办人员不固定,承办人员与客户谈判并准备签订合同时,未及时将起草的合同文本及对方相关资质送交给合同管理员,而合同管理员又不掌握合同签订情况,导致部分合同不能及时上报审批。其次,部分合同管理人员对有些盖印后没有及时上报的合同,没有跟踪督查上报,造成一些合同长时间没有报送到合同管理员,更谈不上及时报送审查。第三,个别分、子公司经理先与客户合作开展业务,后签订合同或补签合同的问题也是时有发生。第四,去年和今年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较多,但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工程建设项目已经完工或接近完工,但相关的合同仍然没有签订,即使签订,也是补签,远远超出上报审批的时限。

  3、合同签订不规范,对方资质审查把关不严。对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无年检情况,委托代理人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个别企业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部分合同中的部分条款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有的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个别合同无履行期限。

  三、整改措施

  针对目前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并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结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合同签订、审查审批、上报审批程序。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均需报公司审查后,再报局投资管理中心法律事务部门审批,严禁迟报、不报和补报合同。对未签订、未盖章和丢失的合同及铁路货运延伸服务订单要立即与签约方沟通补齐;对违反规定的合同要重新签订。铁路货运延伸服务订单要按照车站、月份分类装订保管。

  2、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要结合问题,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制定措施认真进行整改。细化有关细则、制度和办法,规范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3、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强化合同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每半年要对各分、子公司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照规定进行考核。

  4、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结合公司实际,以与公司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主要内容,聘请专家授课,提高职工法律水平,增强职工法律意识。

  5、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计划20xx年上半年举办一期合同培训班,由公司经营部负责培训,同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聘请路局有关法律人员授课。

  6、拟配备一名具有国家资质的法律顾问,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出谋划策,为公司规范合同管理、预防经营风险、清理债权债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供有利保障。

  大连沈铁港口物流有限公司经营部

  20xx年12月20日

规范合同 篇5

  中央编办印发了《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20xx]104号,以下简称《通知》),调整完善了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明确了职业卫生监管“防、治、保”(即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病人社会保障)三个环节分别由一个部门为主负责的指导原则,三项工作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确立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两项职责是: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定劳动合同;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如何开展这两项工作,记者为此采访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负责人。

  问:在中央编办104号《通知》文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能主要有两项,一个是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的监管,一个是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请您谈谈应如何做好劳动合同的签定。

  答: 关于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的监管工作,实际上这一项职能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它是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监察部门法定职责,中央编办104号《通知》重申了这个法定职责,这一规定从几部相关法律的内容看有这样几层意思,第一是用人单位与所雇佣的职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管这个企业是否有尘肺病危害,不管这个岗位是否有尘肺病危害,都要与职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第二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的文本里规定了9项必备条款。所谓必备条款,就是劳动合同里必须具备的内容。9项必备条款中的`第8项是关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的相关内容。法律要求在签定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对自己企业生产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职业病防护的设施、条件情况,以及劳动条件的情况,应该如实告知准备雇佣的职工,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职工根据劳动合同里的书面条款,决定劳动合同的签与不签。最重要的是,劳动合同这个条款,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加以明确。

  第三是劳动监察部门负有依法监督用人单位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的责任。这就包括了检查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比如说第8条关于劳动条件的条款是否写入劳动合同,职工是否对劳动条件的状况知情。由于劳动合同是一个劳动的契约,它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在法律规定下,平等自愿签定的劳动合同。这个合同本身就具有平等自愿的性质。劳动监察部门通过监督检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要督促用人单位改正。

  问:我们在对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监管方面目前都有哪些措施?如果用人单位拒不签定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了职业病或者是职业危害的伤害,作为劳动监察部门会如何处理?

  答:劳动监察部门根据法律授权,监督检查劳动合同的签定情况,可以从源头上督促用人单位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工人的安全健康。从实际情况看,如果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没有这第8项的必备条款,就会对工人造成一些不利。比如有些企业职工所在岗位的粉尘危害非常严重,但是常常由于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在保障权益方面会遇到很多困难,甚至当他得了职业病之后,用人单位不认为他是自己的职工,以至于这些职工为了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还要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仲裁这种劳动关系的存在,使得职工的利益受到了损害,所以,在签定劳动合同、实施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改善劳动条件上,用人单位是有责任的。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这些职责,劳动监督部门就要进行监督。

  在监督措施上主要有两项。第一,由劳动监察部门(各地方的劳动监察队)主动地去企业巡查,发现情况及时纠正。第二,职工对用人单位在签定劳动合同、实施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改善劳动条件上未尽到责任可以进行举报,接到举报后,劳动监察部门将会派人去用人单位检查。现在劳动监察部门执行的是一种网格化的检查,即把不同区域网格化,分专人负责按网格检查用人单位的情况。当然,这其中很重要的是教育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学会利用劳动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从事有可能存在职业危害的工作及风险较高的岗位工作,一定要签定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事故以及职业病,可以通过签定的劳动合同保护自身权益。在这里也呼吁职工,如果老板拒不与你签定劳动合同,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报告。

  劳动监察部门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处罚条款,会对用人单位作出处罚,责令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但是事实上已经形成了很长时间的劳动关系,出现职业病后,用人单位还是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规范合同 篇6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XXXXXXXXXXXX

  收货方详细地址:XXXXXXXXXXXX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 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XXXXXXXXXXXX

  货物到达地点XXXXXXXXXXXX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XXXXXXXXXXXX

  货物运到期限XXXXXXXXXXXX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XXXXXXXX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XXXXXXXX%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XXXXXXXX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XX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规范合同 篇7

  甲方: 开发公司

  乙方 : 项目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友好花园施工道路混凝土路面施工工程

  2、工程地点:友好花园项目内

  3、承包范围: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包括粉石灰、拌土、压实、混凝土路面、切缝等) 4 承包方式:清包工(带所有工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5 合同价款:每平方13元,(长约230m,宽8m,厚度20cm,约1840m2,据实结算),

  总价款约计23920元

  6、质量标准:合格

  7、工 期:从8月16日开工,9月1日完工,工期为15天

  二、路面施工工艺

  1、路面平整:推土机平整路面,人工挂线配合找平;

  2、3:7灰土摊铺分两步施工,每步15公分摊铺灰土:推土机摊铺3:7灰土,人工配合整平,用拌合机拌合灰土;

  3、碾 压:用重型振动压路机静压或轻振动进行稳压,而后再强振实;

  4、养 护:碾压检验合格后,洒水养护,养护期不少于5天;

  5、混凝土路面:道路两侧20cm高槽钢支护,用c20混凝土浇筑,振动棒振实,后摊铺机振捣、提浆、摊平,机抹两遍;

  6、养 护: 用薄膜覆盖养护,不少于6天;

  7、切 缝:待混凝土强度达到80%后,进行切缝,缝深5cm,间距6m

  三、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主要工作

  1、负责场地三通一平,水电接入;

  2、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

  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主要工作

  1、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乙方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2、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甲方进行质量检查;

  4、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

  四、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按实际面积结算,13元/m2;

  2、路面平整完,灰土拌完,碾压完毕后付伍仟元,混凝土路面摊铺完毕后付伍仟元,工程完检验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保修期三个月,如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如乙方2天内不到,由甲方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甲方对乙方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六、竣工验收

  乙方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时通知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2、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第一项第七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按300元/天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3、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且向甲方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2、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3、甲方、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九、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三份,双方各执壹份,财务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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