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包合同汇编六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分包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分包合同 篇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现就将加工环节生产组织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发包内容
1、甲方将XX加工环节的生产组织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承包组织员工进行生产,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加工场所、加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及相关工具,甲方按乙方完成情况支付相应的加工费用。
2、甲方负责免费安排乙方所聘员工的住宿。
3、甲方承担乙方员工的车费(一年一次)天
津——江西硬座票。
4、承包后甲方保证乙方货源,即在乙方承包后,甲方每月应保证乙方货源为80000mm口径以上。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质量标准及奖惩约定
因乙方的生产质量问题,造成XX发生质量问题的处理
办法:
1、万元以内的质量事故,甲方承担维修差旅费,乙方承担维修人员工资。
2、超过万元以外的质量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3、因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4、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如因加工问题造成的损失,一个月内产品的损失在300元以内,甲方不予追究,超过300元的损失乙方应照常赔偿。
四、加工费用的结算
1、按加工的口径为计件标准计算加工费用,单价见附表。
2、乙方第一个月的.工资按班或按月计算,从第二个月开始计件制。如按月工资计算,超过工作时间加班,加班费用为当天每小时工资发放:当天工资÷8h×加班时间。
3、在第一个月能计件则计件,如不能计件则需保证最低工资车工、钻工3000元、立车、镗床3500元(人数为7人),第二个月必须计件。
4、加工费用的支付方法:本月支付上月加工费用。每月 号支付。
六、员工管理
乙方的员工由乙方负责管理,除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乙方的员工在公司承包期间,应服从公司的领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爱护好设备和工具,下班时关闭电源和各种设备。
七、其它事项
1、生产周期一经确定(乙方签字),乙方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完成,如需延长加工周期,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全责承担。
3、甲、乙双方就有关加工方面的问题以书面形式确认,按“谁出错,谁承担”的原则向对方赔付损失。
4、乙方内部员工工资结算,打架斗殴与甲方无关。
5、乙方自行为所聘请员工办理好工伤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6、不准随意损坏厂里东西,如果发现人为损坏,则按出厂价的80%赔偿。
八、违约责任
因甲乙双方属初次合作,存在着不稳定性,为约束双方,商定: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无法继续合作,则甲方需支付乙方一个月的工资,同理,如因乙方的原因无法继续合作,则乙方需支付甲方一月工资(一年内)。
九、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须在甲方工厂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日期:
分包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第二责任人: (第二责任人应同时承担合同内所有乙方的责任)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防水部分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铺设及伸缩缝处SBS防水卷材施工。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文明施工。
三、工程造价:
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元/m2;SBS防水卷材 元/m2;水泥基渗晶防水 元;(工程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附加层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另行计算,单价执行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单价,此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进场复试、清理基层、刷基层处理剂、铺涂复合卷材、检验施工质量等一切图纸中有关防水施工所有费用。
四、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 质量要求:合格
2、 技术标准:严格参照《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xx)、《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xx),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现场,保证施工条件。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 乙方责任:
(1)施工质量必须按现行国家施工规范规定的强制性质量标准执行。
(2)材料的购进必须符合图纸规定,并附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无证者不准进场,不得擅自更改和以假乱真、以次充优,不得减少施工程序。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送货时间、地点、路线等执行。乙方应对其进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注意人身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6)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周围其它邻近的建设物和管线不得破坏,否则将承担有关费用。
(7)乙方及其工人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施工操作程序,严禁高空抛物,严禁违章作业,若因违反安全生产操作程序,违章作业的相关规定,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8)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环境或第三人造成损害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9)乙方的.所有货物(包括包装)必须为无污染的环保产品,甲方将拒绝任何有污染和危险的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10)乙方在防水材料检测过程中,无论是按照国家规定对材料每一个批次进行检测,还是乙方所供材料的抽检,只要检测不合格,必须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甲方除将此次货物全部清场并终止合同外,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否则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12)竣工验收之前乙方退场时,必须清理现场,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付款方式同建设单位拨工程款进度按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质保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在 工程质保期内出现防水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质保期(指甲方与业主所签订合同的质保期)过后,经业主和监理单位
检验合格无任何质量问题的,质保期结束后1个月内付清余款。
七、其他
1、 因设计变更发生的工程增减,乙方需无条件接纳。
2、 本合同附《安全生产合同书》一份,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附相关图纸及技术交底各一份,由乙方签字确认。
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以第 (2) 种方式处理:
(1)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建筑物所在地法院诉讼。
6、甲、乙双方互相遵守,确保施工正常进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 乙方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 承包人:
(盖章)(盖章)
乙方第二责任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或
其委托代理人:其委托代理人:
二○ 年月日 二○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工程范围及造价
(1)工程范围
毕节市东瑞园小区所有水电工程及所有消防工程及弱电工程。
(2)按20xx年预算结算材料人工按现行贵州省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信息表作决算,总价下浮10%结算。
二、付款方式
1、人工进场主体施工到转换层甲方按工程量80%支付给乙方,之后每月按月进度80%支付,工程完工后支付到90%,资料决算完后支付到97%,预留3%作为保修金,保修期到一年满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2、乙方进场施工,向甲方支付50万元工程保证金,工程保证金到工程施工至转换层,甲方退还50万元工程保证金。
三、工期
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15日内即进场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及安排服从甲方工程建设进度的具体要求,乙方承报相应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保证在甲方总体进度计划的安
装的工期内,完成合同工程内容。
四、工程质量保证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设备材料的检验报告及合格证书。
2、工程质量应达到《自动喷水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系统施工验收规范》、《水电设施及弱电规范》要求,并应满足国家其它相关规范要求,通过消防验收。
3、系统安装并交付使用后,乙方对于本系统提供壹年免费维修服务,维修期由系统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免费维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及时应急维修服务及提供正常损坏的部件,凡不正常使用而造成的部件损坏,乙方所提供的部件费用由甲方负责。
4、如非乙方原因造成完工后六个月内不能进行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至第七个月起乙方所做工程自动进入质量保修期。
五、安装与验收
(一)甲方负责
1、提供系统设备运行所需的动力及照明电源。
2、负责系统安装期间所需的临时水电供应及费用。
3、在工地现场提供适当面积的.库房和施工人员住房。
4、负责协调乙方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
5、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应积极监督,配合乙方施工工作。
6、工程完工时,甲方应当及时提供其它与消防有关的设备,材料资料文件以便乙方及时进行消防竣工申报。
7、甲方负责提供所用施工图及所需资料。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消防系统水电系统及弱电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
2、负责消防系统水电系统及弱电系统设备的提供及质量保证。
3、在甲乙双方确定的期限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4、接受甲方和当地检查部门对消防系统进行的验收,并保证验收合格。
5、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免费技术培训,使甲方工作人员具备消防系统的基本操作能力。
6、负责壹年质保期结束后的终身有偿期维修及备件供应。
7、负责教育、督促乙方工作人员遵守遵守相关的劳动,安全及操作规章制度,文明施工,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人生安全责任。
六、技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系统操作说明书和安装说明书壹套。
七、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而使乙方工期延迟或不能完工时,责任不在乙方,但乙方应立即将情况通知甲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出具权威部门证明,送至甲方取认可。在确认有必要时,双方协商撤销本合同。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
八、合同生效、变更、终止及其它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在中国毕节市签署,并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要严格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当乙方对于合同工程所提供的壹年免费保修服务结束之后,本合同将立即自然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所有甲乙双方签字的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文件、来往信函及合同文本以任何形式在任何时间转让给与执行本合同无关的第三者。
5、在甲乙双方协调同意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本合同做某此变更,甲乙双方将签署补充协议。
九、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
1、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附件
消防工程图和工程量清单,水电布置施工图及弱电施工图。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
分包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及范围:
4、造价:每米施工单价按 元/米计算,送桩部分(空送)适当补偿 (此工程桩基检测费、税金 总包服务费、水电费均由甲方承担)。
5、质量等级:合格
6、工期拟定: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为天。
第二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3 项方式承包
1、按工程内容及范围单位造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2、工作量按实际完成量计算;计算规则按定额有关说明执行。
3、压桩工作量按日报表签证量结算。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设备进场开始正式工程桩施工时付设备进场费 万圆整(¥元)。
2、压桩完成时付工程总价款至:以米为节点,付施工量总价的70%
3、余款待桩基检测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 合同签订后应交乙方会审后图纸三份,地质勘察报告一份,地下管线图一份。
2、应在压桩前按乙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做好施工区域的三通一平及地上、地下原有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提供压桩设备施工的必要条件,保证施工过程中附近居民无异议。
3、甲方供桩按乙方提供的进桩计划进桩,若供桩不及时造成停工,甲方承担乙方每个台班 元停工损失费。
4、按照城市规划及有关规定,办好施工应备的'手续。
5、在工期范围内遇停电、地下障碍物清理、截桩、周围建筑物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累计三天乙方不计取停工损失费,工期顺延;超过三天,第四天起甲方需补贴乙方停工损失费,每个台班 元。
6、承担因工程款未按合同期约定付给乙方的合同违约责任,若不能按约定期付款,则按日息2%付息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按合同及施工图纸与文件,及时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负责施工现场布置,指定电源、道路及材料堆放位置。
3、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有关文件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现行施工规范及施工验收标准,如期完工并及时整理好技术资料。
4、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并负责安全生产,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5、承担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与安全事故责任。
第六条其他
1、甲方指定工地代表,乙方指定 为工地代表。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正本 贰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工程量完工,价款结清后自行终止。
3、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补充协议与此合同等同效律)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5
一、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1、电气部分:消防水泵控制箱至水泵及消火栓启泵按钮系统(二路供电电源由水电施工单位负责接到消防施工单位提供的消防控制柜进线端子,端子以下工作由消防施工单位负责施工);
2、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系统;
3、室外消火栓给水管道系统。
二、室内、外喷淋系统管道安装:
1、电气部分:喷淋水泵控制箱至水泵(二路供电电源由水电施工单位负责接到消防施工单位提供的喷淋控制柜进线端子,端子以下工作由消防施工单位负责施工);
2、室内、外喷淋给水管道系统。
3、泵房消防、喷淋给水系统(消防水池及水箱的.进水管路由水电施工单位负责施工)
三、火灾报警系统(火灾报警主机二路供电电源由水电施工单位负责提供到消防控制室)
四、防排烟系统(二路供电电源由水电施工单位负责接到消防施工单位提供的排烟风机控制柜进线端子,端子以下工作由消防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注:上述工作内容由南京消防完成,其余安装内容由苏州二建项目组完成(共同遵循谁施工谁预埋的原则进行施工)
备注:现浇混凝土面禁止开孔,要求分包单位按施工图纸预埋套管,如有预埋不到位从新开孔,罚款3000元/孔,连续开孔5000元/孔。
总包单位:(盖章) 分包单位: (盖章) 分包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6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GF-20xx-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柳州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括:承包方按设计施工图对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组织施工,具体承包范围如下:
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含通风)、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消防通讯系统(含应急广播系统)、防火卷帘门的安装、调试、验收等消防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作(不限于招标清单内容)。
1. 防排烟工程及水泵房、发电机房、配电房等设备用房的送风系统工程;
2. 消火栓系统、水喷淋系统安装工程;
3. 火灾事故广播、火警电铃和紧急电话系统工程;
4. 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系统工程;
5. 防火卷帘的采购和安装工程;
6. 楼内手提灭火器采购和配置;
7.发电机房灭火系统;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暂定20xx年开工报告为准)。
2.竣工日期: 暂定 年月日,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所约定的承包方所有工作完成日期,包括了完成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的时间。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维修的,竣工日期不顺延。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暂定 天,包括完成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的时间。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为合格工程。
五、合同价款(包工包料)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
六、组成合同文件
组成合同文件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及补充条款
3、承包方的安装工程预算书。
4、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
5、图纸
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及费用。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由本合同及附件1组成。
2、图纸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叁份。
3、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
职责: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及对承包方进料、施工质量的监督。
二、双方的责任
1、发包方
①、办理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负责协调工地配合。
②、保证施工期间的供水、供电、满足施工要求。
③、提供各种应由发包方提供的报建材料,协助承包方报审报批。
④、提供施工现场的材料加工及堆放场地,仓库和办公室等临时设施。
⑤、在工程未竣工交付之前,须协助承包方对已完工工程的成品进行保护。如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已完工成品的损坏,发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若有新增加工程量.由发包方负责费用。
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责任工期应相应顺延。
2、承包方
①、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由于承包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方承担及所发生的费用。
②、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承包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工程的成
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属承包方原因的,承包方自费予以修复。发包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③、要做好施工现场地的清洁卫生工作。
④、作业时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承包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应对发包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①、进度计划
合同订立后7天内承包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 工程确认时间: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后1周内。
3、工期约定
经双方协商决定:本工期为天(日历日)。
四、质量与验收
1、工程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承包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
2、如达不到验收合格条件,承包方负责组织返工,直至达到验收合格条件为止。
3、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经发包方签认,发包方承担返工的费用,工期桕应顺延。
4、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和本工程监理单位。
五、工程质量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l、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完成工作量的时间.
2、工程付款方式
经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①、承包方材料进场三日内,发包方支付承包方20%的工程款:当总工程量完成50%时,发包方再按进度支付承包方工程款,当工程量完成后,验收之前发包方再支付承包方至80%工程款;余款经工程验收合格后,扣除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外.余款一个月内一次性结清。
②、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部门要求的相应金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任何钱款,且不视作违约。
六、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承包方式,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承包方进行采购。承包方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
1、承包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发包方要求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方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联合验收。
2、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现场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方应按现场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并由承包方进行无偿更换。
4、现场工程师发现承包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承包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方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市场无拟采购的材料,其代用材料的增加费用由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由于某种材料数量少,不予采购造成的材料代用,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为了保证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承包方在采购前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发包方报送3家以上承包方认为性价比较好的品牌,发包方根据自身掌握的信息及承包方报送的信息对各品牌与承包方共同进行考察,如承包方报送的品牌符合发包方要求,则选用承包方报送的品牌;如承包方报送的品牌经考察不符合要求,则发包方有权综合考虑其它品牌性能与价格因素,指定2~3家质量好的品牌供承包方选择,承包方选择后发包方确认。如承包方在采购前未报送甲方确认,每发生一次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将未报送确认且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退场并重新采购施工,责任和费用概由承包方负责。
七、验收与结算
1、竣工验收
①、调试: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消防工程的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待调试条件成熟后,请发包方工程师参加系统调试,调试通过,双方在调试报告上签字,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收到竣工报告后1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2、竣工结算
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1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对于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1天内未按要求报送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的,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进行结算;对于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1天内,报送了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但结算资料不完整或部分结算资料未按规定经相关人员审批的,发包方有权拒绝对结算资料不完整或未按规定经相关人员审批的内容进行结算。
②、承包方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应派专人负责结算用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对于在承包方已报送结算资料且发包方开始结算审核工作后,承包方不得补交或补签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③、承包方报送的任何资料,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时,发包方有权对该部分内容不予进行结算,无论其是否已经监理和发包方现场工程师确认。
④、承包方应如实报送预算书和结算书等资料,对于承包方报送的任何预算书和结算书的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5%时,则承包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扣除该预算书或结算书审定金额的5%作为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的违约金。发包方人员应如实审核结算资料,不得故意刁难或拒审。
⑤、承包方竣工资料应随工程进度编制,报送一套至甲方备案,竣工资料由承包方自行整理归档。
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报送审定部门部门审定后,发包方按约定通知相关部门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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