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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合同

时间:2023-06-03 13:22:05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第三方合同汇编五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第三方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三方合同汇编五篇

第三方合同 篇1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贷款____元。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全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补充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方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日期:

  1、 词语定义:

  1.1 物业……指本合同的标的物;

  1.2 出租人(甲方)……指吴红,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该物业拥有全部合法所有权人。

  1.3 承租单位(乙方)……指 ,系按拥有经营本合同1.4条所描述物业的租赁经营者。承租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合法经营权并存续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4 承 租……指乙方接受甲方的出租,并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费用的前提下按约定进行商业零售经营或/及提供服务的行为。

  1.5 出 租……指甲方将租赁物业及其设施的使用权利、管理责任和该物业的经营权交与乙方,并向乙方收取约定费用的行为。

  1.6 承 租 面积……指按本合同附件A标注的承租人承租范围内的建筑面积(应同该物业产权证明文件中一致)

  1.7 承 租费……指甲方因出租应向乙方收取,乙方因承租应向甲方支付的商铺使用租费或租金。

  1.8 履约保证金……指乙方为保证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之各项义务和承担责任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属于《担保法》规定的担保。

  1.9 装修……指乙方本次承租甲方出租的物业而对该物业进行的装饰工作或工程。

  1.10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是指物业各屋外墙(或外柱)外围以内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及公摊面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1.11 损 失……包括误工、通讯、交通等实际支出,收入损失,聘请包括律师、审计、签定等服务费用,诉讼费用,为使状态达到产生纠纷以前必须支付的费用。

  1.12 改 建……指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该物业进行的部分或全部装饰工作或工程。

  1.13 本合同项下租金、保证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均以人民币结算。

  2、合同双方

  2.1 甲方

  出租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2.2 乙方

  承租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3、 承租、分租、转租:

  3.1.承租:

  3.1甲方同意出租, 物业及其配套设施。承租面积:依据甲方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建筑面积为约 _ 平方米,套内面积(指除公摊以外部分)为约_——平方米;另甲方提供没有登记产权但包括在附件平面图内有使用价值的公摊套内面积为_——平方米。

  3.2. 分租、转租、转借、更新:

  3.2.1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分租、转租或转借,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将该租赁物业的部分或全部分租、转租予其子公司、关联企业或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权获得分租、转租合同文本。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租赁费用及其他费用在内的连带责任。

  4、合同期及物业交接

  4.1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免收租金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4.2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时将该承租物业交付给乙方。物业交付时,双方签署物业交接确认书,该确认书应该载明物业现状并予以确认,对附属设施与设备登记造册作为合同附件。交接确认书的签署同时表明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一并交付;物业现状应通过拍照或摄像的方式,辅助以文字说明确定。交付之日为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管理风险、维修责任转移和能源费及其他费用承担分界线,交接之前由甲方负责,交接之后由乙方负责。

  5、 承租费及其它费用分担

  5.1 承租费。甲方同意在合同期内:

  5.1.1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装修期;

  5.1.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承租费人民币 元

  5.1.3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每月承租费人民币 元

  5.1.4 承租费不包含乙方因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水费、电费、通讯费、网络费及其他代收代支等费用。物业管理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约定时间及标准直接交付给物业管理公司。因物业所在地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管公司收取的以物业专修基金为对象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2 承租费实行预交制,即先交后用原则;乙方应按期足额缴纳,从 年 月 日起,每3个月为一次交费期。乙方必须在每个交费期第一个月的5号(含5号)前支付承租费。程序为:甲方在交费期第一个月1号前,向乙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按照甲方指示完成该期承租费的支付。甲方须于收到该笔款项的五个工作日内开具全额正式发票给乙方。如遇付款期满日为国家法定假日,则乙方应在假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支付。

  5.3 承租费的计算应当以乙方的实际合同期为准,均按月计算支付,除非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最后一月不满一个月的,应当按日计算乙方应支付的承租费,日承租费的计算方式为:日承租费X12/365.

  6、物业用途及装饰装修

  6.1 物业用途

  该物业用于乙方经营银行各类业务和自用办公室。

  6.2 装修(改装)及装修(改装)要求

  6.2.1 乙方自接收物业之日起,有权对该物业进行装修。

  6.2.2 乙方在开始进行物业装修(改装)前,需将设计图及装修效果图报物业公司审核通过,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装修。

  7、税收

  乙方如需就本租赁合同进行租赁登记备案,甲方将提供必要的协助。但与登记相关的`租赁登记费、印花税约定 由 承担。

  8、保险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对承租物业投保财产险及第三者/公众责任险。乙方应向国家核定的保险机构以自己的费用购买涵盖上述责任范围的保险。

  9、履约保证金

  9.1 履约保证金约定保证范围如下:

  9.1.1对租金支付及延付、拒付租金产生的违约、赔偿费用的保证;

  9.1.2对于乙方应支付的水、电、电话费、通讯费、宽带费、物管费等方面的保证;

  9.1.3对于损害房屋的情况下,需要向甲方进行赔偿的保证;

  9.1.4 因乙方承担连带责任,须向甲方进行赔偿的;

  9.1.5因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后,乙方继续使用或占有房屋的租金的保证。

  9.2 乙方须在双方签署完正式租赁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整。因发生9.1约定保证责任导致履约保证金减少的,乙方应在正式确认减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补足合同约定金额。

  9.3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甲方应在乙方退还所承租物业、设施设备及结清应缴承租费、赔偿费用等所有费用之日起5日内与乙方完善手续,并在完善手续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退还乙方所缴纳之履约保证金。

  10、双方权利与义务

  10.1 甲方权利义务

  10.1.1 甲方系承租物业唯一合法有效的所有人,甲方确保出示给乙方的所有权证明文件为真实有效;合同约定期限内,任何所有权的变更都将不会对乙方的租赁权利有影响,否则甲方应承担责任。

第三方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号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_____市_____县签署:

  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_____银行_____分(支)行

  负责人:

  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

  丙方(即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乙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的房产及其全部权益(下称“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

  2.丙方愿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债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

  3.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乙方提供贷款。经三方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及用款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贷款金额: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月。

  第四条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总价%的首期款项;

  (3)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

  (8)乙方未出现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利息计算方法及还款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外汇贷款按贷款发放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个月浮动期外汇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

  在本合同发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时甲方毋须专门通知乙方。

  第六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管理办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高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项。

  第七条如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调整,如无另行约定,本合同其他约定不作改变,只限于调整每期还本付息金额。

  第八条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逾期贷款。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利息。

  第九条供款方式由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种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供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2、于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条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乙方在贷款发放次月起逐月还款,供款总期数。每月还款日为20日(如遇国家规定节假日则顺延)

  第十一条乙方在贷款期限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贷款分户账面数字为准,首期及最后一期供款额应按实际贷款本金余额及用款天数作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乙方保证在每月的还本付息日之前,将每月供款额存入或划入第五十五条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还款账户,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扣还任何到期应付款项。若因乙方账户余额不足,未能在规定日期还本付息,甲方将就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条如乙方连续三期或累计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

  提前还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中途有足够的款项来源,经甲方同意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在部分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一万元的整倍数;部分提前还款只限于归还按还款计划从后算起的贷款本金,机时不能冲减即将到期的贷款本息。

  第十五条乙方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书面向甲方得出申请。该申请书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第十六条提前还款能免去所提前时间的贷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贷款期的同期利率执行。

  第十七条提前还款时,乙方须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贷款抵押及相关约定

  第十八条乙方愿以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之房产及其全部权益设定抵押,作为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除继续向乙方追讨外,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俗成的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从中优受偿。

  第十九条抵押物基本情况如下:

  房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楼宇名称、座别及房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购房总价:(小写)________元

  (大写) _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价值为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的购房总价。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权设定后,应将《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执管,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时止。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护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解,乙方对此有义务给予合作。

  第二十四条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在三十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第二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立即处置抵押物:

  (1)乙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非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同意承继本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或乙方的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愿意代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贷款;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乙方及丙方应协助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或登记手续;在抵押期间内乙方已按期或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登记/备案的撤销手续,并将已由甲方执管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还乙方。

  抵押物保险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以甲为第一受益人和财产险,投保金额应不低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120%,保险期限应不短于本合同第三条所定贷款期限。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连续不断的财产保险,保险单证原件由甲方执管。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和丙方追偿。

  第二十九条当保险赔偿发生时,甲方有权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险赔偿金,并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乙方所欠甲方贷款本息时,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或丙方追偿。

  第三十条如发生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保险索赔事件时,乙方应在五天内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条上述投保的保险费及因保险索赔事件而发生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和其他义务

  第三十二条除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房产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财产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第三十三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或以转售、赠与、再抵押等方式处理,也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该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优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乙方以继承或遗赠的方式处分抵押物的,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分割处理。

  第三十四条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须满足: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需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订明:“出租人已将该房产抵押给中国银行,出租人未清偿中国银行到期的债务,中国银行发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内,承租人须无条件迁出且租赁合同自发函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十五条如有或将有针对乙方的法律诉讼或仲裁发生,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包括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冻结、没收或强制性收购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当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发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条约定的债权转让行为时,乙方须同意解除原与房屋出卖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放弃对甲方转让债权的抗辨权。

  第三十七条维护抵押物帮结构完整和对抵押物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按时缴交有关部门对抵押物征收的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等;协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对抵押物进行检查;在更改联络地址或电话号码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担保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由丙方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还贷款本息或因乙方违约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费用时,丙方将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甲方有权依据担保条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条保证期间,甲、乙双方调整还款计划,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条保证期间,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时,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将按期按质建成并合法交付使用。一旦发生违反该承诺的情况,丙方须从知悉或应当知悉这一情况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与乙方,由此而产生对乙方合法权益的违约责任及损失均由丙方承担。

  第四十二条丙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内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房地产证》,协助甲方以及购房人补办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正本交由甲方执管。

  第四十三条丙方发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补充,股份的调整、转让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变动等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条丙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减少注册资本,涉及产权制度、经营制度、资产运用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进行。

  第四十五条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贷监督、检查并承诺以充分的配合,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第四十六条上述担保是连续和有效的,其保证责任不因甲方给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权利而影响、修改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放弃;在乙方和甲方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变更时继续有效,并被视为丙方已重复作出。

  第四十七条上述担保为不可撤销,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与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同等文件的影响,也不因乙方收入减少、失业、失踪、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实而可撤销或变更。

  第四十八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项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选择,则视为选择第(2)项)

  (1)甲方取得并正式执管本合同工项下抵押物的《房地产证》及《他项权证》正本之日。

  (2)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清偿之日。

  (3)其他;

  合同债权的转让

  第四十九条甲方与乙方、丙方商定并同意: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债权和抵押权转让,转让价格为届时乙方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和;在债权转让时,乙方、丙方自动放弃抗辨权。

  第五十条在甲方发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债权转让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该债权转让的价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第五十一条乙方与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该债权转让的价款后,将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原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关的问题。

  第五十二条上述债权转让的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条所约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可撤销。

  费用

  第五十三条因订立本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契税、律师费、公证费、保险费、抵押登记/备案/撤销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四条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仲裁、诉讼等到法律等程序催收而产生的执行费、律师费用、或依法处置抵押物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授权

  第五十五条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名下在甲方处开立的账号为的存款账户内扣收并用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该账户上直接划收乙方应付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第五十六条乙方授权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以支付购房价款的名义直接付至房产出卖人在甲方处开立的、或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怅户。

  第五十七条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机构办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记备案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等文件。

  第五十八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上述授权委托及的关承诺不可撤销。上述授权委托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完全履行完毕之日止。

  违约及处理

  第五十九条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和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取得贷款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守约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和法律的规定,视违约情节轻重,采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1)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2)停止守约方合同义务的履行,包括停止发放贷款;

  (3)经守约方催告,违约方在限期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已使守约方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或承让债权、处分抵押物、申请强制执行及提起诉讼等任何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第六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则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迟延天数及约定贷款利率上浮20%计算违约金予乙方。

  其他约定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六十二条当乙方清偿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退回《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以及抵押物保险单。

  第六十三条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或担保义务,愿意直接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方可据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或丙方的财产。

  第六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签字、盖章并办理公证、抵押备案/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证处、产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下列文件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贷款申请表;

  (2)借款借据;

  (3)抵押物保险单正本;

  (4)《商品房预售合同》/抵押备案证明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

  以上合同的约定,特别是对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的合同条款,乙方和丙方已经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这些约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确其权利义务及其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自愿签署的。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

  乙方(签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 年 月 日

第三方合同 篇4

  甲方(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乙方(债权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人(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所签订的编号为的____《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和期限

  1.1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交易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种类为______,币种为______,本金额数额为(大写),期限自年月日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2.1 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第三条 保证方式

  3.1 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 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担保)的,或乙方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业务逾期没得到保证,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向甲方提出申请,终止协议(合同),甲方退还双方手续费。甲方对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其保证责任的承担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提供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益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3.3 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 保证期间

  4.1 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2 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4.3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两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保证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5.2 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3 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5.4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 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5.6 若本合同项下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甲方保证主合同债务人与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背书人或其他当事人发生的任何票据及非票据纠纷,均不影响甲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承担保证责任。

  5.7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担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

  5.8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监督。

  5.9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或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整、和解和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的三十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5.10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重整、破产等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5.11 若甲方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6.2 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为依约还款的,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3 若甲方为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时,乙方对甲方应当支付的款项有权在甲方开立于____。乙方在甲方账户中划收款项时,账户中的币种与主债权币种不同的,按划收当天乙方公布的牌价折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9.2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9.3 本合同项下采用□方式进行选项时,在□内打√表示该条款适用,打×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9.4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9.5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 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第三方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中介方):宜宾锦程房屋信息咨询服务部

  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出租自有房屋于乙方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户型为室厅厨卫、座落于宜宾市 区(街) (小区)(宿舍) 栋单元层号。房屋类别为(住宅)(商用物业)(写字楼)的自有房屋中(整套)(其中 间)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自愿承租;

  二、租赁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为期(月)(年);

  三、租金为每月人民币(下同¥ 元,大写 元整)。每期租金按(月)(季)或( )由乙方支付给甲方,乙方每期租金支付在先,租赁使用在后。首期租金付后,乙方应于下期租赁起始日 日前,提前支付下期租金,若乙方超过下期租赁起始日 日仍未支付,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本协议签订同时:

  1、视甲方房屋是否装修和室内设施的多少,甲方可向乙方收取(¥写 元整)租赁保证金。租赁期满,双方结清一切手续,房屋设施设备无缺损(自然磨损的除外),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全额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2、本协议签订(当日)(日内即月日下午时前)由乙方支付首期租金于甲方。

  五、交房

  1、交房时间议定为;

  2、交房前房屋内所有产生的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

  3、甲方保证交房时房屋内设施设备和格局符合双方签订本协议时的相关规定,并由甲方负责检查维修使屋内设施设备使其处于完全适用状态。

  六、租赁期内:

  1、所产生的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概由

  2、乙方不得在出租屋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乙方应自行做好出租屋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4、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

  5、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改动房屋结构;

  6、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转让、转租、分租房屋。但甲方只认乙方收取房屋租金。 7、租赁期内的自然大型维修均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租赁期未满前 日通知对方外另采取以下 种方式办理:

  1、甲方单方解约,全额无息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另对等支付等额现金给乙方作为补偿金,同时按实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当期剩余未满租期的租金;乙方单方解约,无权要求甲方退还所收租赁保证金,但甲方应按实退还已支付的.当期剩余未满租期的租金;并由乙方将之前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结清;

  2、因该出租屋为清水房需要乙方装修后才能正常使用,甲方单方解约,全额无息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另对等支付等额现金作为补偿金。乙方单方解约,无权要求甲方退还所收租赁保证金,并且不得损害任何装修。但甲方应按实退还已支付的当期剩余未满租期的租金。 1

  八、免责条件:

  1、房屋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九、中介方为甲乙双方提供完整居间租赁服务,并完成本协议签定,中介方即刻向甲方收取租赁佣金为首月租金的 %即¥ 元整;向乙方收取租赁佣金为首月租金的 %即¥ 元整。

  十、屋内配套设施有

  十一、租赁结束后,乙方必须将房屋卫生打扫干净,必须恢复甲方交房时的卫生状态,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元整作为打扫卫生的费用;

  十二、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共识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其他事项: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丙方(中介方):宜宾锦程房屋信息咨询服务部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商贸路东段6号附15号(新华书店旁)

  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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