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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买卖合同

时间:2023-08-08 17:00:03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优秀]机动车买卖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机动车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优秀]机动车买卖合同

机动车买卖合同1

  甲方(出售方)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一辆色车,车主,车牌号,

  发动机号车架号码,登记日期,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于年月日时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车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成交。

  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______%(≤20%)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三、本车使用性质,随车交付证件(产权证书、附加费,购置税(费)证,行驶证正、副本,身份证复印件,路费收据,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由乙方现场过目清点确认后交接。

  四、甲方需对以上所有证件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历不明或被抵押、查封等其它甲方因素而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五、本车甲方不作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异议。

  六、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本车由自费于工作日内(过户、转籍)完毕,甲无偿提供(过户、转籍)所需证件,在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出现车辆专章、欠费、罚款等无法办理业务,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费用。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即成。

  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机动车买卖合同2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出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调,就甲方购买乙方车辆法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车辆数量及车辆型号

  1,乙方将一辆车牌号为: ,车辆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 车转卖给乙方使用。

  二、车辆价款: 车总价款为 : (: 元 )

  三、车辆情况

  1,乙方所卖车况必须良好,手续齐全。

  2,乙方所转让的 车辆必须无任何股份经济纠纷、无任何交通事故等一系列纠纷。

  3,甲方对车辆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车辆七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乙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车辆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

  四、商业秘密

  1,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2,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履行本合同义务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合同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为本合同价款的 %,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七、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甲方所做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

  2,乙方必须无条件的给甲方引荐一系列所需关系。

  3,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运行合同。

  4,购买期限为: 。在 年 月 日后 车辆所得均归甲方所有。 5,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经营证明文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机动车买卖合同3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编:

  电话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汽车说明

  甲方出卖的是一辆全新 轿车(颜色: ),该车辆由甲方在 专营店售出。发动机编号为 号;车驾编号为 号。

  第二条:车辆价款

  车辆价款总计为人民币: (¥ 元)

  第三条:定金、付款方式

  1、在乙方向甲方确认购买此款车的意向后,需交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本合同定金为担保履约定金,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后,定金抵作车辆价款。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则双倍返还定金。

  2、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按约定验收车辆后,须一次性付清购车价款。

  第四条:车辆降价补偿

  本合同订立后,在20xx年 月 日前,此款车在 专营店的售出价,如出现低于此次购车价人民币: 元时,甲方将现金补偿乙方全部降价差额。

  第五条:质量约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并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六条: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4、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5、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6、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7、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装潢、改装、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8、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20xx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3、交车地点: 专营店。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 公里。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每逾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车辆总价款数额千分之五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日,须向乙方支付车辆总价款数额千分之五违约金。

  3、任何一方逾期违约达十五个工作日,又未书面告知对方达成谅解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约定赔偿。

  4、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5、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条:赠品与选装

  车辆交付后,甲方随车赠送乙方的礼品质保,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包括:

  ⑴型号规格为: 全车防爆膜;价值 元。

  ⑵型号规格为: 底盘装甲;价值 元。

  交车时,乙方向甲方购买一套 原厂倒车雷达,并由甲方负责安装调试。价款为人民 元整(¥ 元),须一次付清。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若对本合同其他事项发生不同理解,按照有利与实现合同的原则解释;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它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缔结本合同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4、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出卖人):

  盖章:

  邮编: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盖章:

  国籍:

  身份证号码:

  邮编:

  电话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二OO七年 月 日

  (附件一)

  车 辆 交 接 书

  20xx年 2月 日,甲、乙双方在 专营店,对乙方购买的 车进行验收与交接,经双方确认:

  1、 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为:颜色为

  轿车一辆。乙方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20xx年1月8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约定(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整。

  大写 : 元整。甲方已开具发票给乙方。发票号为: 。

  3、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其他: □

  4、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反之打“×”。

  ⑴发动机□ ⑵变速器□ ⑶转向盘□ ⑷仪表显示□

  ⑸制动□ ⑹灯光□ ⑺驻车制动器□ ⑻喇叭□

  ⑼内饰□ ⑽车漆□ ⑾车底表面□

  5、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内

  6、其他交接事项: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机动车买卖合同4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在对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出卖人交付给买受人的机动车品牌及型号规格为:_________。

  买受人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年月日签订的机动车买卖合同约定(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同意接受。

  2.出卖人已开具发票给买受人,发票号为:_________。

  3.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销售发票□(2)合格证□

  (3)说明书□(4)保修卡□

  (5)海关进口凭证□(6)商检证□

  (7)其他:

  4.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反之打“×”。

  外观及漆面

  灯光

  电动电线

  内饰

  反光镜

  CD

  转向

  轮胎及备胎

  收放机

  制动

  雨刮器

  点烟器

  手刹

  发动

  钥匙及摇控器

  离合器

  空调

  千斤顶

  排档

  门窗

  随车工具

  仪表盘

  电动天窗

  警示牌

  5.里程表显示数:_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项:_________。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机动车买卖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提示:本合同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旧机动车买卖交易。签订合同前,当事人请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并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旧机动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注:批量交易车辆请填写合同附件)

  车主名称:___________;号牌号码:_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至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行驶公里数:___________。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

  车辆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车辆成交价格及交验车

  车辆成交价格为(不含税费)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买方负责、□卖方负责、□___________

  买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自验收、审验无误起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车价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价款后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在____日内协助买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注:双方约定分期付款的,可就付款时间及车辆交付等问题在

  第六条中约定。)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税证明、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___________。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相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应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约定支付车价款。

  4、卖方收取车价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___________负责。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买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每日按未交车价款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卖方未按约定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价款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提起仲裁。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部门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章):______

  卖方(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机动车买卖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旧机动车现状及交易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旧机动车基本情况

  车主名称: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____至________;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行驶公里数:________;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其他状况:

  第二条 车辆交易约定事项

  1、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后,甲乙双方确认的交易车辆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不含税费)。付款方式: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 地点)同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无误后,于 年 月 日以(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车款的____%,计________元;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且车辆及其证件交付完毕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交易车辆的所有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2、甲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之日起____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证件,并协助乙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相关证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机动车辆保险单、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其它证件________,证件总计____件。

  3、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可以上路或交易的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该车所产生的所有税金、规费和路面风险、刑事、民事等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后,该车所产生的所有税金、规费和路面风险、刑事、民事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5、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出具收款凭证。

  6、乙方应持有效证件与甲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7、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本合同所交易的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付车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退还已付车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件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________主持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备案机关、相关市场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合同备案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机动车买卖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买卖人(一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一、 甲方同意将______车出售给乙方,该车相关参数如下:

  ┌──┬───────┬───────┬───────┬───────┬───────┐

  │品牌│ 号牌号码 │ 车辆类型 │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累计行使里程 │

  │型号││││││

  ├──┼───────┼───────┼───────┼───────┼───────┤

  ││││││ 公里 │

  ├──┼───────┼───────┼───────┼───────┼───────┤

  │年审│ 养路费有效期 │保险有效期│ 路桥费有效期 │ 车辆使用性质 │ 其他状况 │

  │有效││││││

  │ 期 ││││││

  ├──┼───────┼───────┼───────┼───────┼───────┤

  │││││营运││

  │││││非营其他││

  └──┴───────┴───────┴───────┴───────┴───────┘

  二、 车辆交易约定事项

  1、 交易车辆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乙方于_____年__月__日向甲方预付车款的__%,计______元;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且车辆及其证件交付完毕时,即时支付交易车辆的所有余款______元。

  3、 甲方应提供及其证件,以便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于______年__月__日交付交易车辆,交付地点__________,应随车移交的相关证件如下: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购置附加税本

  车船使用税票

  养路费凭证

  路桥费凭证

  机动车辆保险单

  营运车辆专用票

  其它证件 __________。

  证件总计______件

  4、 甲乙双方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交易公司全称)依法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双方约定,交易手续费、证照费由___方承担。

  三、 权利义务

  1、 甲方应保证其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 甲方必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卖车相关证件;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买车相关凭证。

  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政见,并支付相关款项:甲方在收取车款后,应开具收款凭证。

  4、 在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之前,因交易车辆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甲方承担,在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及法律责任风险均由使用者负责和承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完成及其证件交付之后,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乙方承担。

  四、 违约责任

  1、 第三人对交易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付车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退还已付车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交易公司的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由交易公司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 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件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 乙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想人民法院起诉。

  六、甲、乙双方已阅读本合同条款,并充分理解合同各条款之内容;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出卖人姓名(签章)__________ 买受人名称(签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交易公司(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机动车买卖合同8

  乙方:_____________(买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出卖人)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种类号码:_______________证照种类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旧机动车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有权出售车牌号码为____的旧机动车(见附件一:《授权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

  第二条旧机动车状况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出厂日期:____________已行驶公里数:_______________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_______有效期从___年___月___日___至___年___月____日,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车辆瑕疵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价款

  旧机动车价格(不含税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

  旧机动车交易中所发生的税由甲方负担____%,乙方负担_____%,或由双方各负担50%;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____%,乙方负担____%,或由双方各负担50%。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1.付款方式(支票、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时间、验收方式及交接时间、交接手续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验收方式:双方约定车辆由甲、乙双方当面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3.交接时间、交接手续: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甲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助乙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向乙方移交与车辆相关的各种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甲方应向乙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审验甲万提供的卖车相关文件和手续;

  2.持本人(或本单位)有效证件,按规定与甲方共同办理车辆交易过户或转籍手续;

  3.车辆交接后在办理过户期间,车辆使用中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使用者自行负责;

  4.不得采取胁迫、欺诈、提供虚假文件或虚假证明等手段进行交易。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的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甲方应向乙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2.如实向乙方陈述车辆的状况,对隐瞒车辆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3.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4.因甲方原因致使成交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接受乙方退车,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全数退还车款,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因出售车辆的所有权或委托权问题,造成乙方与第三人发生争议,甲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变更和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但责任方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几项具体约定

  1.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公安、交通等部门有关的车辆管理规定,并遵守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规定,因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双方共同违反规定则损失共同承担;

  2.甲方收取乙方全部购车款后,按规定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4.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授权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见附件一)

  甲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见附件二)

  甲方应向乙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见附件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或自然人):_______________(签章)(或自然人):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授权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

  请将旧机动车所有权人出具的《授权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附件二:

  甲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

  请将甲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附件三:

  甲方应向乙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1.机动车行驶证

  2.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

  3.养路费缴付凭证

  4.车辆年检证明

  5.税讫证明

  6.其他材料

机动车买卖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国籍:性别: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

  证件类型:身份证□居住证□护照□永久居留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证件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机动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

  机动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_________

  生产厂名称:_________

  首选颜色:_________次选颜色:_________

  数量与价款

  数量:_________台。币种:_________。

  车辆单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车辆总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运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人承担。

  出库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人承担。

  车辆交接后,买受人如需委托出卖人代理注册登记等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附件二),买受人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买受人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出卖人。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_________元。

  2.机动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计_________元;

  2.2余款计_________元,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买受人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机动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1)买受人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机动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买受人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3.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3.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3.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_________元。

  第四条质量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机动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登记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机动车,必须是列入国家主管部门发布的《国家机动车辆产品公告》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技术检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准予登记的车辆。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机动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车方式:买受人自提□出卖人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_________公里。

  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注册登记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出卖人在向买受人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买受人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出卖人提出。

  7.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机动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

  第六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买受人应在生产厂公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买受人有权退车。

  4.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出卖人应负责为买受人换车或退车。

  5.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出卖人应当负责为买受人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买受人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退车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并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提交齐全、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

  6.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7.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机动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9.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买受人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2.出卖人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买受人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买受人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3.出卖人交付的机动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买受人有权退车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机动车检验机构鉴定,买受人所购机动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出卖人无过错,买受人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出卖人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出卖人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双方特别约定:_________。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定下面第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在履行中需变更等内容,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的金额应当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1.车辆交接书

  2.委托服务协议书

  出卖人(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机动车买卖合同10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确认号牌号码□(2)代办按揭□(3)代办保险□

  (4)代办注册登记□(5)代办装潢□(6)代办其他项目:

  二、委托报酬

  受托人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委托人应一次性支付代办劳务费,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

  1.代办确认号牌号码。费用概算:_________元。

  2.代办按揭。费用概算:_________元。

  3.代办保险。

  3.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_________。

  3.2保险期限:_________年。

  3.3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概算:_________元。

  3.4车辆损失险,费用概算:_________元。

  3.5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概算:_________。

  3.6以上保险费用概算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

  3.7双方特别约定: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办车辆注册登记服务,委托人应自行或委托受托人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当书面专门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注册登记。

  费用概算如下:

  车船税:元,购置税:元,注册登记费: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合计约:_________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及费用概算如下:

  6.代办其他项目。费用概算如下: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委托人承担,并按实际支出凭证向委托人结帐。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委托人预付。

  2.受托人暂先垫付。

  五、注册登记服务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托注册登记服务,应当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机动车保险单(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登记证书(5)车船税凭证(6)车辆号牌号码:

  七、违约责任

  1.受托人在代办服务过程中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委托人应当先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付不足部分由受托人予以修复或赔偿。除委托人原因外,代办保险中双方特别约定内容未能及时全面落实的,应当免除委托人的责任。

  2.委托人中途撤回委托的,应承担受托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3.除不可抗力外,受托人如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将完成委托的'注册登记车辆交付委托人,委托人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受托人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天,受托人除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全部车价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委托人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按约完成的,则交车期得以顺延。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受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机动车买卖合同1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旧机动车交易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车辆交易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三辆华菱之星牌重型自卸车出售给乙方。

  三车车身颜色为红色,车牌号码分别为:

  发动机号分别为:

  车辆识别代码分别为: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车辆交易价格为 元/台,合计交易金额元(大写 万元)。乙方先期支付 元( 万元),余款元(大写 万元)20xx年12月31日前付清。

  三、乙方先期付款至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将交易车辆及随车证件交付乙方。

  四、乙方余款支付完成后,根据乙方要求,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完成车辆过户,过户手续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交付前车辆产生的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并即日结清。车辆交付后,车辆所有事务由乙方自行负责,同甲方无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机动车买卖合同12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买卖人(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一、 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车出售给乙方,该车相关参数如下:

  品牌型号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累计行使里程

  公里

  ________年审有效期

  养路费有效期

  保险有效期

  路桥费有效期

  车辆使用性质

  其他状况

  营运 □非营

  其他

  二、 车辆交易约定事项

  1、 交易车辆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 付款方式: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预付车款的__%,计______元;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且车辆及其证件交付完毕时,即时支付交易车辆的所有余款______元。

  3、 甲方应提供相关证件,以便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交易车辆,交付地点__________,应随车移交的相关证件如下: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购置附加税本 □车船使用税票 □养路费凭证 □路桥费凭证 □机动车辆保险单 □营运车辆专用票、证 □其它证件 __________。证件总计______件

  4、 甲乙双方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交易公司全称)依法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双方约定,交易手续费、证照费由___方承担。

  三、 权利义务

  1、 甲方应保证其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办理过户、转籍手续。且无交通违章和肇事记录。

  2、 甲方必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卖车相关证件;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买车相关凭证。

  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证件,并支付相关款项:甲方在收取车款后,应开具收款凭证。

  4、 在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之前,因交易车辆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甲方承担,在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及法律责任风险均由使用者负责和承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完成及其证件交付之后,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乙方承担。

  5、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义务导致该合同不能履行的,则应当向非违约方承担该合同交易价款25%的违约金。

  四、 违约责任

  1、

  第三人对交易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付车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退还已付车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 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件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 乙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交易价款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甲、乙双方已阅读本合同条款,并充分理解合同各条款之内容;本合同一式_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出卖人姓名(签章)__________

  买受人名称(签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交易公司(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机动车买卖合同13

  合同编号: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使用说明

  1、 此合同文本用于本市行政区域的(新、旧)机动车买卖交易。

  2、 出卖人(乙方)对其出售的(新、旧)机动车应具有所有权;或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新、旧)机动车经营资格,且具有(新、旧)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才能与买受人签订此合同。

  3、 合同中手写体与印刷体有异议或冲突时,以手写体为准;此合同与补充协议有异议或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对本合同中的条款进行了变更,但含义不清、指代不明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4、 此合同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办理车辆过户或转籍手续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5、 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黑色炭笔填写。

  6、 本合同不得翻樱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证照种类: 号码: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电话: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证照种类: 号码: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新、旧)机动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有权出售属于自己的(新、旧)机动车,(或乙方受委托),有权出售车牌号码为: 的(新、旧)机动车(见附件一:(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第二条 (新、旧)机动车状况

  销售车辆1:

  销售车辆车牌号码出厂日期 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有效期从至 最后一次年检时间

  车辆状况:销售车辆2:

  销售车辆车牌号码出厂日期 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有效期从至 最后一次年检时间

  车辆状况:销售车辆3:

  销售车辆车牌号码出厂日期 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有效期从至 最后一次年检时间

  车辆状况:

  第三条价款

  (新、旧)机动车价格(不含税费):

  金额大写:

  (新、旧)机动车交易中所发生的税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双方各负责一半();所发生的费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双方各负责一半()。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1、付款方式(支票、现金):

  2、付款时间:

  第五条验收时间、验收方式及交接时间、交接手续

  1验收时间:

  2验收方式:双方约定车辆由甲、乙双方当面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3交接时间、交接手续: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向甲方移交与车辆相关的各种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乙方当面验收车辆,审验乙方提供的卖车相关文件和手续:

  2持本人(或本单位)有效证件,按规定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交易过户或转籍手续;

  3、车辆交接后在办理过户期间,车辆使用中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使用者自行负责;

  4、不得采取胁迫、欺诈、提供虚假文件或虚假证明等手段进行交易。

  5、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关的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2、如实向甲方陈述车辆的状况,并保证车辆状况陈述的真实性,对隐瞒车辆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3、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4、因乙方原因致使成交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接受甲方退车要求,解除合同、全数退还车款,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因出售车辆所发生的所有权或因乙方擅自转委托等问题,造成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八条变更和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单方解除合同或者单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实际损失向对方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属违约行为,应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 %承担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几项具体约定

  1、双方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规定进行交易,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双方共同违法、违规造成损失的,其损失共同承担;

  2、乙方收取甲方全部购车款后,按规定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4、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合同附件:

  1、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2、乙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

  3、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条款: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 出卖人签字或盖章

  签章地点 签章地点

  签章时间 签章时间

  附件一

  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请将(新、旧)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或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附件二

  乙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

  请将乙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附件三

  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1、机动车行驶证 4、车辆年鉴证明

  2、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 5、税讫证明

  3、养路费缴付凭证 6、其他材料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年月 日 年 月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意见:

机动车买卖合同14

  卖方:

  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旧机动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 。 车辆使用性质: 自用车。

  第二条 车辆成交价格及交验车

  车辆成交价格为(不含税费) 元(大写: );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由买方负责。

  卖方应于合同签订时将车辆以及相关手续(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税证明、车辆年检证明、交强险证明)交付给买方;买方在收到车辆及相关手续时一次性付清购车款。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相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应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卖方收取车价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4、车辆交付给买方前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由卖方负责;车辆交付给买方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买方负责。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返还购车款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车辆交付给买方后,买方有权继续以卖方的名义使用该车辆,卖方应无条件协助买方办理车辆年检等手续。

  3、如买方将来购买新车,有权继续使用该车辆牌号,卖方应负责免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如双方需要公证本车辆买卖合同,应按照公证机关的要求修改合同,但是双方实际履行时以本协议为准。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 卖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机动车买卖合同15

  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在二手机动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机动车保险合同案件及有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均有重大的法律意义,决定着当事人对车辆风险的承担或利益的得失。而对机动车买卖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在理论与实践中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买卖双方当事人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后,车辆所有权方为转移。第二种意见认为:车辆交付时起,所有权转移。意见的分歧造成各地的判决结果迥异。

  我们赞同第二种意见。

  一、现行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登记的性质为“准予上道行驶登记”。

  XX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亦规定了已经注册的登记的机动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所有权转移证明的证明、凭证。以此规定表明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是不以注册登记为条件的,恰恰相反机动车准予上道行驶登记需提交所有权转移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在先,上道行驶登记在后。

  事实上XX年6月,《公安部关于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就确认“根据现行机动车机动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与机动车上道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因此,现行的车辆登记只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将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时间作为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没有法律依据。

  二、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以“交付为原则,以约定为例外”。

  机动车在民法上是动产的一种。目前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对汽车的买卖中所有权何时转移没有特殊规定。《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一条规定,表明财产(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如果法律没有特殊规定或者当事人也没有特别约定,财产所有权从交付时起转移。依合同法,所谓买卖合同就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法》对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规定,完全与民法通则的规定相同。该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谓法律另有规定,目前的法律涉及动产财产所有权转移问题有两项:一是海商法,二是民用航空法。海商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民用航空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问题的复函》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对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做出了更为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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