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经典9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消防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贵溪汽车城室外道路、给排水管网施工,包含沟槽开挖、雨水、污水、废水排水、强电、弱电、给水阀门检查井(含消防给水阀门井)砌筑工程;给排水管道安装、强电管路预埋、弱电管路预埋工程;给水阀门安装;混凝土垫层施工(含消防设施基础浇筑工程)、土方平衡、土方回填、土方外运、土方换填;道路基层、道路砼工程及路面装饰面层施工等;本工程分二期施工,第一期从5楼西南角至11西北角连接10楼东北角及1楼东南角范围内,第二期施工剩余项目范围。(其中不包含消防给水管道安装及设施安装工程)
4、承包形式:1、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安全文明施工);
2、另算设计费用项目:
2.1市政道路及硬景铺贴设计;
2.2监控系统设计;
2.3景观设计。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
2、竣工日期:
三、工程造价(竣工结算方式):
1、合同总价暂为 元,大写(人民币),单价包干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2、本次使用施工材料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材料价格见附件2。
四、项目管理
1、施工资质应符合当地管理部门要求,因上述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由担任驻工地负责人,合同负责其承包范围中的施工和管理,并对施工技术、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保卫等进行全面负责。
3、乙方必须按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报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4、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甲方负责提供接驳点。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月 日前向甲方上报上月施工进度总量,甲方于每月日前按审批后的该期施工进度总量的70%支付进度款(每次付款前,乙方提供经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税收发票)。
2、工程完成后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支付至该期工程合同总额的90%。
3、由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办理竣工结算后七日内支付至决算总价的95%(同时提供至决算总造价全额的经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税收发票)。
4、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二年,保修期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二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六、材料设备供应
施工用主要材料在进场施工前须报甲方审批。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乙方必须在材料及设备进场前三天向监理单位及甲方报送材料设备每月进场计划,含材料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价(主材须按甲方指定的品牌、规格、要求采购),经监理单位及甲方审定后方可购进,材料进场的同时,必须提供该材料的质保书、出厂证明及检测报告等,否则,甲方将不允许进场堆放。
七、工程变更
工程设计变更须经甲方、监理和设计单位叁方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后生效。
八、竣工验收与结算
1、竣工验收:
乙方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乙方必须在合同工期内申请竣工验收或分阶段竣工验收,在申请竣工验收或分阶段竣工验收的同时免费提供符合要求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纸)壹式捌套,
九、甲方责任
1、协调乙方与参建单位的关系,尽量为乙方的工作提供方便。
2、及时办理工程款的结算与支付。
3、甲方在合同签订之后即免费向乙方提供经总包审查的施工设计图一式四份。
十、乙方责任
1、本消防工程未交付甲方前,负责对甲方成品工程的保护工作(未验收交工、但甲方已使用的除外)。
2、整理本工程综合要求的竣工资料共捌份(电子版壹份)交付建设单位;
3、保证施工场地符合环境卫生的相关规定。
4、服从甲方、监理单位现场管理及工期要求。
5、乙方必须在合同工期内提供全部的配合工作。
6、乙方保证不损坏甲方已完成项目(含原市政工程),如有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相应的工期延误责任。(除工程施工必须,但须报甲方、监理审批)
7、乙方负责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包括甲方限价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场内运输及看管、堆放、仓储、装卸车的工作,费用自理。
8、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工程例会,甲方提前一天通知。
十一、质量标准
1、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施工安装,乙方确保工程质量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
2、所有材料进场时乙方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合格证,甲方有权进行随机抽样并进行送检,再次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质量达不到相关标准的,由乙方按甲方限定的时间返修至达到标准,工期不予延顺,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4、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检验、并按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而发生的费用。
5、隐蔽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乙方进行自检,并在进行隐蔽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准备验收记录,如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在二日内修改完毕至重新验收合格。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违约方向对方交纳人民币伍万元违约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间发生纠纷,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请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或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工期处罚约定:
1、若乙方未能在本合同文件指定的竣工日期(甲方要求的总工期、日历天数)或任何允许延长竣工期期限内竣工,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3000元/天的违约金。
2、为确保工程按期完工,乙方进场后,须按照甲方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甲方批复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甲方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若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实际进度远低于进度计划时(未达到计划的90%),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直接暂时扣除实际与计划滞后天数的工期违约金(3000元/天),若下一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时,乙方将工期挽回,甲方将暂时退还上一期工期违约金的80%。若乙方竣工日期满足甲方要求的竣工日期时,中间付款所扣除的工期违约金将视乙方的配合情况无息退还80~100%;若乙方竣工日期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的竣工日期,且最终延误的工期大于中间延误的工期时,竣工决算除按最终实际延误的工期扣除工期违约金外,中间付款所扣除的工期违约金不予退还;若乙方竣工日期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的竣工日期,但最终延误的工期小于中间延误的工期时,竣工决算除按最终实际延误的工期扣除工期违约金外,中间付款所扣除的工期违约金按50~80%无息退还。
十四、其他
1、甲、乙双方遵守社会市场规则,信守商业道德,保守商业机密,相互支付,相互配合。
2、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3、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到场,超过或不来甲方有权请第三方施工,费用从保修金里扣除。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后自行失效。
合同附件:A、双方确认的预算书
B、甲供材料设备清单
C、双方签字确认的材料设备价格表。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内容:甲方向乙方委托 ,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如下配套服务:完成该项工作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所有风险、责任等。
二、价格与支付:
(一)本合同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二)乙方所报价格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即为合同价一次性包干。
三、养护时间及面积:
1、养护时间: 年月日至年 月 日止
2、养护面积:平方米
四、付款步骤:
(一)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投标总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二)合同价款支付及付款方式:每月考核、每季度付款
1、合同签订时支付合同金额10%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在养护期满且养护缺陷更正,并配合新成交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后支付。如成交单位对养护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每季度支付合同价款=成交价/4×当季考核得分折合比率。
(四)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五)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与本合同有关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与本合同有关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甲方绿化养护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对乙方提供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
(二)因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予以配合,但因此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绿化养护工作。
(二)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检查。
(三)养护范围之外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不得无故拖延。
七、绿化养护内容调整
(一)合同签订定时因实际绿化养护面积与谈判采购文件中所述面积有差异,以实际养护面积为准,且不再因此调整合同金额;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绿化养护面积出现重大变化时,以原合同综合平均单价和实际增减面积据实调整养护金额。
八、绿化养护基本要求
(一)为确保养护质量,乙方需对成交后绿地落实专人进行动态养护管理,着装上岗,全天候作业。
(二)养护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周密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损害。如因乙方操作不当、养护不当(如蛀干害虫未及时防治引起枝条砸落)或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由于台风、暴雨、大雪等自然灾害引起树木突然倒塌,碰线、碰屋、非养护原因造成树枝伤人、伤物),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力量,二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处理费用甲方按实另行核算。
(四)对于乙方养护期间由于养护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且造成较大影响,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养护,所发生费用从乙方季度养护费中扣除。
(五)乙方养护期间乔灌花草保存率低于要求,必须在适合季节及时补植同品种、
同规格苗木,并确保成活。若乙方未按规定补植,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种植,所发生苗木费及补植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九、不可抗力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不能免除责任。
(二)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解除和转让
(一)合同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未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二)合同转让:合同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后即生效。
十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附则
(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XXXXXX保温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需对屋面做局部防水补漏施工,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并结合本次施工的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防水施工
1、工程名称:甲方楼面防水补漏项目。
2、合作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文明施工等方式。
3、工程量:
C区屋面缝长243、6米、单价: 12、3元/米。243、6×12、3=3000元,宾馆处沉降缝防水处理和雨水沟防水处理1000元。
4、防水施工价格
本次防水施工为双包方式(包工包料),楼面防水补漏工程造价为3000元,四楼宾馆沉降连接缝用雨水沟防水处理造价为1000元,合计工程造价为4000元(大写:肆仟元正)。此价款为本工程固定造价,甲方无需为本合同的履行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5、在合同签之日起乙方应在一周之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遇到自然灾害或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6、施工质保
本次防水补漏是根据甲方要求施工,(局部防水补漏不是全部做防水,有一定的施工难度,故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乙方要认真负责做到精心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如出现渗漏则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免费提供人工进行再次维修处理,如再次出现渗漏问题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此次施工
完成后,经过下雨检验不出现任何渗漏,乙方承诺质保期为5年。
6、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应保护好做好的成品,在防水施工结束后48小时内,甲方应禁止任何人员在所做防水上面走动,堆放货物等或其它易破坏防水层的`活动,如防水层遭到人为破坏,后果由甲方负责。
乙方责任:乙方应按施工合同和防水质量要求及防水施工规范施工,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按规定或防水施工规范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
二、施工程序及施工要求
1、将该楼楼面所有裂缝处和伸缩缝进行清理干净并能达到防水施工要求。
2、将宾馆上面沉降缝和应该处理的部位清理干净并能达到防水施工要求。
3、用进口聚氨酯防水材料对伸缩缝和楼面裂缝处进行灌缝和填补找平处理。
4、等聚氨酯防水材料干后再用SBS防水卷材10公分进行贴缝处理,以保证达到更好的防水渗漏效果。
5、乙方需注意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好甲方物品、室内装饰及甲方其它财产,如有损坏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6、乙方必须采取充分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在合同履行中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员工及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及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的,均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并负责赔偿。
三、付款方式
1、待乙方材料与人工进场施工一天之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2、甲方待施工完成后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当天向乙方支付工程款2500元(贰仟伍佰元)
3、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个季度内无渗漏甲方向乙方支付质保金500元。(伍佰元)
4、本次施工所有款项全部用现金支付。
5、施工完成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金额相同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工程款。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工程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100元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完成工程施工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1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3、验收合格后,如发生屋面渗漏而乙方未按约定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附则
1、合同签订后,任何单方面不得擅自修改或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确认本合同为双方合作原则。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
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
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月
年月日 日
工程合同 篇4
单位级别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与设计人(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见附件一。
1.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见附件二。
第二条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投资,双方相互提交的设计资料与设计文件。
2.1设计内容涵盖甲方委托的该工程项目及项目中应包括的各专业,具体内容应以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中标标书、双方认可的设计方案为准,如有需要补充的内容或仍有选择余地的问题,如结构形式、工艺、施工方法对设计的特定要求等可另行约定。
2.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资料见附表一,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详见附表二,设计阶段、规模、投资见附表三。
第三条设计收费及支付办法
3.1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超出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的,设计人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三分之一的赶工费,赶工费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表三。本合同签订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可以抵做工程设计费。
3.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拨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3.4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按设计概算确定的设计费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3.5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3.6设计周期超过12个月时,设计人与发包人可根据不同阶段完成的工作量增加设计费付款次数,金额与时间另行约定。
3.7工程设计费用中不包括高大空间的风洞试验费用、幕墙检测费用、设计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时发生的必要试验费用及其发生的各种设计审查费用。
3.8钢结构工程加工详图和各类幕墙详图均由钢结构加工单位和专业公司负责完成。
第四条双方责任
4.1发包人责任
4.1.1如期向设计人提交本合同附表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发包人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有效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4.1.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设计人工程设计合同定金、工程设计费和约定的赶工费。
4.1.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如需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1.4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
4.1.5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情况下,发包人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设计人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发包人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或派赴施工现场的设计人员时,应向设计人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设计人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负担;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上述费用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4.2设计人责任
4.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要求及国家规定的文件份数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文件,并对其负责。
4.2.2设计人在其设计文件中应注明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4.2.3负责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主要隐蔽工程)和竣工质量验收。
第五条工程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属设计人所有,发包人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保护内容应包括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有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第六条设计变更与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设计人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返工前发包人要按实际返工工日向设计人支付费用或出具支付返工费用具体金额承诺,每人每工日按壹千元计算。如因上述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7.3款执行,结清已完成工作量的设计费,终止本合同关系,重新签订合同。
6.2由于发包人提交设计所需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3发包人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发包人从应付设计费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设计人按应付该阶段工程设计费的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后继阶段工作,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建、缓建,发包人在事件发生之日后15日内按7.4条款向设计人结算设计费。
6.4发包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发包人向设计人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6.5由于设计人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设计人应从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减收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6.6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的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赔偿发包人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依据质量事故鉴定机构所确定的事故责任度进行,也可在质量事故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6.7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设计人不返还定金,且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设计费;设计人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第七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7.1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起授权的代理人签方为有效。授权委托文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7.2本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负责将合同送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备案,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不全时,发包人应提供齐全;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办理公证。
7.3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7.4因发包人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该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发包人应支付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该设计阶段超过一半时,发包人应支付该设计阶段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7.3款办理,结束本工程双方合同关系。
7.5本合同以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终止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限涉外合同);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及双方承诺的往来电报、电传、传真、会议记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副本一式_______份,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份,甲方执副本_______份,乙方执副本_______份,其中送管理部门________份备案,需公证或投保时可适当增加副本。
合同签订地点:北京市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设计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制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〇〇二年七月
填写合同须知
一、凡在北京地区进行建设工程设计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可使用本合同文本;
二、使用本合同文本时,可对条款进行必要的补充;
三、本合同附件填写完毕附于合同后,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四、单位级别编号按北京市勘查涉及管理处统一编号填写,本合同工程编号和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排;
五、本合同文本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翻印。
附表一
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及设计资料
序号
文件内容
文件提交日期
备注
1
2
3
4
5
6
附表二
设计人应按约定周期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序号
文件内容
文件提交日期
备注
1
2
3
4
5
6
备注:本工程设计依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发包人对该项目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设计人的可能,经双方共同协商约定。
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收
附表三1
设计项目收费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面积(㎡)
层数
投资(万元)
等级
收费基价(万元)
调整系数
设计收费金额
专业
复杂
附加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
备注:
1.本合同设计费暂按发包人委托的投资估算确定,设计收费结算以设计人实际完成的设计投资额为基数计算并据此进行结算。
2.本合同签订时,按估算设计费的_________%收取合同定金。本合同定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附表三2
工程项目设计内容、规模、投资及收费表
工程名称:设计阶段:总规模:总投资:
序号
子项名称
规模
投资
设计费
其他费用
费用合计
增加图纸文件费用
各类费用小计
备注:
1.本表凡是估算费用在费用结算时按概算设计费及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2.设计收费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需商定的写入本合同附加条款。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设计等级证书: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发包人,乙方是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方,甲方委托乙方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设计工作,为避免合同履行后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特订立本合同规范双方的行为,具体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计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3、设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设计依据
甲方在订立合同时,应交付给乙方委托书及项目相关的审批文件。同时要一并交付设计前的基础勘探资料,甲方应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三条乙方任务
1、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堪测。
2、乙方在收到定金日起_______日内须向甲方提交定草图,平面配置及设计草案。
3、乙方在收到第一阶段设计费后_______日内须向甲方提交效果图。
4、乙方在收到第二阶段设计费后_______日内须向甲方提交正式的施工图。
5、乙方应编定有关的施工说明书。
6、乙方应对工程施工进行必要指导,完成图纸和技术的交底,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而变更设计时,乙方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但甲方不得刁难。
第四条设计费以及支付
1、本合同的设计费单价暂定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为__________,设计费总计__________万元,大写为__________。
2、本合同签订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为__________。
3、乙方提交的平面设计图,经甲方确认验收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第一阶段的设计费_________元,大写为__________。
4、乙方把整个施工图纸交与甲方审定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第二阶段的设计费_________元,大写为__________。
5、剩余价款在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保密条款
1、甲方对于本合同中乙方提交的`所有图纸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图纸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擅自复制、更改披露乙方的图纸、资料。
2、乙方对于本合同涉及到甲方秘密的材料同样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合同中止与解除
1、甲方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本合同,应书面通知乙方,并且甲方应该付乙方通知到达时已完成部分设计之费用。同时,定金不予退回。
2、若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须提前解除合同,则应双倍返还定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则须一并赔偿。
第七条违约条款
1、甲乙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负担所有损失。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须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负担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2、甲方不得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付设计费,乙方负有修改义务,双方应依诚信原则协商解决。
第八条争议纠纷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约定事项有所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附则
1、若工程非因乙方事由而中途停止,甲方应照常支付设计费。
2、设计时间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审稿时间和修稿时间另算)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规定的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_份,提交工程所在地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留存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一、案件要旨
本案要旨为,原告的起诉行为是否构成重复起诉,这涉及到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即“一事不再理”原则,判断是否适用该原则,主要依据:诉讼标的是否一致,诉讼请求是否一致,当事人是否一致,争议事项是否一致,应当就具体案件结合当事人的具体诉讼请求及其依据,以及行使处分权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20xx年4月22日,被告与原告签订《钻孔桩施工协议书》一份,施工结束后,于20xx年5月10日双方签订了《施工结算协议书》,原告自己“备注:挖夹层、二次成孔、误工等计捌万肆千叁百叁拾元整,本表结算未结算。” 该结算协议由被告法定代表人及施工工地负责人和原告本人分别签名。由于被告未能按照结算协议支付原告的工程款,原告于20xx年11月16日向法院起诉立案,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153972.02元。法院以(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调解书调解结案,调解书所确定的工程款数额153972.02元被告已履行完毕。经调阅法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卷材料,该卷宗材料中从原告的起诉状(标的153972.02元)、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中,均未涉及和显示原告本次所起标的任何内容; 另经法院对被告当时主管工程的负责人查实,原告在(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件中起诉的数额,不包括原告本案所起诉的数额,被告仍下欠原告零杂工程等其他工程款未支付,但具体数额不能确定。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为,原告的起诉行为是否构成重复起诉,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在审理中,原告称该84330元的零杂工程款算帐凭据在合计后,原件全部交给了被告单位孟某,且被告处所存的《施工结算协议书》原件中同样有此欠款数额的备注,由于原告不能提供存放在被告处的该《施工结算协议书》原件,在被告不予认可又不提供该结算协议原件的情况下,按照庭审中原告提供的证据,法院结合上述对被告主管工程负责人核实的基本事实及本案的具体情况,原告现要求被告支付所欠施工中的零杂工程款,事实存在,理由成立,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洛基公司认为协议上手写部分内容是杨治安单方添加,但其并未提供自己所持有的结算协议书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挖夹层等附属工程不是杨治安所干,朱遵寿明确表示挖夹层等附属工作是杨治案所干,只是工程款具体数额记不清,并证明之前调解结案的案件中工程款不包括本案所诉争的工程款。同时,一审法院也查阅了该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件卷宗材料后,认定杨治安本案所主张的工程款并不包含在之前调解结案的案件中。而且孟津法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调解书中并无洛基公司所称的“无论有无其他债权债务、无论有多少债权债务双方都已全部结清”内容。因此,洛基公司认为杨治安属重复诉讼,其并不欠杨治安工程款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二、案件来源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20xx)孟民一初字第21号,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洛民终字第1699号
三、基本案情
被告在承揽华阳洛阳(孟津)电厂公用区基桩工程期间,于20xx年4日22日和原告签订《钻孔桩施工协议书》一份,施工结束后,于20xx年5月10日双方签订了《施工结算协议书》,合计工程结算数额为163972.02元,协议约定在被告收到业主工程款30日内支付给原告。在该结算协议的空白部分,原告自己“备注:挖夹层、二次成孔、误工等计捌万肆千叁百叁拾元整,本表结算未结算。”该结算协议由被告法定代表人及施工工地负责人和原告本人分别签名。由于被告未能按照结算协议支付原告的工程款,原告于20xx年11月16日向法院起诉立案,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153972.02元。法院以(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调解书调解结案,调解书所确定的工程款数额153972.02元被告已履行完毕。审理中经调阅法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卷材料,该卷宗材料中从原告的起诉状(标的153972.02元)、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中,均未涉及和显示原告本次所起标的任何内容;另经法院对被告当时主管工程的负责人(且又是(20xx)孟会民初字59号案件被告的诉讼代理人)查实,原告在(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件中起诉的数额,不包括原告本案所起诉的数额,被告仍下欠原告零杂工程等其他工程款未支付,但具体数额不能确定。现原告为要求被告应支付所欠零杂施工工程款84330元及利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原告在庭审中仅提供由被告施工负责人签名的增加零杂工程款数额便条复印件13张,共计款49550元。
四、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审理中双方对本案的争执焦点,一是原告现要求被告所支付的工程款在(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件中是否一并审理,原告本次起诉的工程款数额84330元能否认定;二是原告本次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针对上述双方所争执的各焦点问题,在审理中,原告称该84330元的零杂工程款算帐凭据在合计后,原件全部交给了被告单位孟某,且被告处所存的《施工结算协议书》原件中同样有此欠款数额的备注,由于原告不能提供存放在被告处的该《施工结算协议书》原件,在被告不予认可又不提供该结算协议原件的情况下,按照庭审中原告提供的证据,法院结合上述对被告主管工程负责人核实的基本事实及本案的具体情况,原告现要求被告支付所欠施工中的零杂工程款,事实存在,理由成立,但因原告不能提供零杂工程款84330元具体数额的原始结算凭据,按照庭审中原告提供的相关证据,对被告所欠零杂工程款数额应认定为49550元,超出部分,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因双方无明确约定,利息可从原告起诉之日(20xx年11月2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判决书限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审理中,被告抗辩称不欠原告工程款及原告起诉已超过诉讼等,理由不足法院不予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洛阳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杨治安工程款49550元及利息。利息从起诉之日(20xx年11月2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判决书限定履行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杨治安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洛基公司与杨治安在对华阳电厂工程进行结算时,形成的'结算协议书一式二份,杨治安一审庭审时出示了该结算协议书原件,现洛基公司认为协议上手写部分内容是杨治安单方添加,但其并未提供自己所持有的结算协议书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挖夹层等附属工程不是杨治安所干。而且一审法院在对当时的项目负责人朱遵寿所做的调查的笔录中,朱遵寿明确表示挖夹层等附属工作是杨治案所干,只是工程款具体数额记不清,并证明之前调解结案的案件中工程款不包括本案所诉争的工程款。同时,一审法院也查阅了该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件卷宗材料后,认定杨治安本案所主张的工程款并不包含在之前调解结案的案件中。而且孟津法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调解书中并无洛基公司所称的“无论有无其他债权债务、无论有多少债权债务双方都已全部结清”内容。因此,洛基公司认为杨治安属重复诉讼,其并不欠杨治安工程款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根据双方所签订的结算协议上备注内容显示洛基公司欠杨治安84330元,一审法院判令洛基公司支付杨治安工程款49550元,杨治安并未提起上诉,视为其认可该49550元工程款数额,故本院对此予以维持。洛基公司称朱遵寿不是项目负责人,不能代表其公司,以及闫水利不是其公司职工的主张,其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而且在双方所签订的施工协议中朱遵寿明确作为洛基公司项目负责人予以签名,故对此上诉主张,法院不予采信。()综上,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与本案及类似案例相关的法规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工程合同 篇7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土建、装饰、机电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1 除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外,土建、机电、幕墙、高档装饰、景观等全部工程内容。其中:
1.1 土建施工承包范围为________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_______一期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除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外的土建主体工程、建筑屋面部分图纸范围内的除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外的土建主体工程、建筑屋面部分工程、初步装饰装修工程。
1.2 机电安装、幕墙、高档装饰、景观等其他专业工程,待发包人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专业承包商后,纳入本合同承包人的总承包施工范围。
2 凡发包人另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合同承包人。
3 工程师指令经发包人同意的其他项目。
发包人如有正当理由时,保留对以上工程承包范围根据具体情况对上述承包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暂定)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28天(暂定),详细分期交付工期约定见专用条款。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各分部分项工程满足国家、省市现行的各项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工程总体质量符合《建筑工程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xx)的.规定。
质量目标:确保市优,争创国优。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 陆亿零捌拾捌万 元(人民币)
¥:60088万元(暂定)
此价款为暂定价,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保修责任的款项以双方确认的价款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预算书
9.其他合同附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其他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政府部门备案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机械厂
乙方:x x省x x县建筑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1.工程内容:甲方原有厂房(均系平房)肆仟平方米(4000平方米),()现扩建到捌仟肆佰平方米(8400平方米),其中拆除贰仟平方米(20xx平方米)。新厂房要求四层钢骨水泥结构(详另见图纸)。
2.工程进度:首期工程叁仟陆佰平方米(3600平方米)要求在x x x x年10月底完成。其余贰仟捌佰平方米(2800平方米)在x x x x年8月前全部完成。
3.建筑费用:全部建筑工程费用壹佰肆拾万元(140万元)(详另见清单),所有建筑材料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订立合同后甲方先付给乙方总工程费用中的`捌拾万元(80万元),余款陆拾万元(60万元)在厂房建成验收后十天内全部付清。
4.违约责任:厂方如不能按期付款,每超过一天应按总工程费用(即140万元)的千分之壹作为赔偿金付给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如不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每超过一天,厂方在总工程费用(140万元)中扣除千分之壹作为赔偿金。
5.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6.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附:1.工程建筑图
2.工程费用清单
甲方:(章)乙方:(章)
单位地址:单位住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X X X X年X月X日
鉴(公)证机关意见(章)
经办人:(签名)
X X X X年X月X日
工程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现有东莞市中堂镇,下芦村,中南区十巷1号房,由甲方承包给乙方拆除,为保证此房屋的拆除工作顺利完成,和甲、乙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以下条款:
一、拆除范围:东莞市、中堂镇、下芦村中南区十巷1号房的土建部份和基础,拆下的水泥块与砖渣需运走一部份。
二、材料所归:本工程的钢筋和废铁归乙方所有,砖块由甲方向乙方购买,价格为每块两角钱。
三、拆除费用:甲方补给乙方拆除人工壹仟陆佰圆整(1600元)。
四、安全责任: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工地完工后,甲方当场把补助的人工费和红砖钱一次性付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