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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时间:2023-09-08 10:41:13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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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开发项目转让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1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房 东(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巢湖市向阳路徽商御花园号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110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贰年租赁合同,20__年4月16日—20__年4月15日;现甲方从20__年3月16日将房屋转租于乙方,租期到20__年4月15日止, (大写: 年租金为人民币 36000 叁万陆仟元整),租金为每半年交付一次,乙方在 20__年的4月16日和 10 月 16 日将房租交至甲方,再有甲方交至丙方。

  三、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必须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货架、柜台、空调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 20__年3月14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19000 元,(大写:壹万玖仟元整)和 20__年3月16日—20__年4月15日,房租 3000 元(大写:叁仟元整)和合同保证金 __ 元(大写:贰仟元整);合计 24000 元(大写:贰万四千元整)合同保证金在乙方与丙方的合同终止时,由丙方全额退还乙方;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在 20__年 3 月 15 日将房子和钥匙交给乙方,本协议签订后,如乙方不能承接租房,甲方不退还任何费用;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丙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从 20__年4月16日期起,本合同与原甲方和丙方签订的房租租赁合同作废,一切以乙方和丙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日期: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2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项目开发权之状况

  (一)土地使用权状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了设计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三)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二条本协议之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取得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与项目开发权所已付和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三条转让价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_________%给甲方。

  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三十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资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三十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五条税费之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六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

  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甲方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八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第十一条管辖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____种方式进行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送达方式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用于办理变更、转让手续之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3

  甲方:

  乙方:

  1、甲方是在 市注册成立的企业,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甲方有意与乙方共同合作开发本项目。

  2、乙方是在 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丰富的项目施工建设经验和大型城市综合体投资开发经验和商业资源,乙方亦有意与甲方共同合作开发本项目。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城市法规条例的规定,商定以项目合作开发、公司股权转让的形式开展合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履行。

  第一条 甲方披露的本项目及公司概况

  1.1本项目概况

  1.1.1本项目位于 市 区,东至 路,南至 路,西至 路,北至 路,占地总面积为 平方米(约 亩),土地性质用途为 ,规划设计指标为: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宗地的位置、面积、规划指标等情况详见附件1。

  1.1.2甲方公司于 年 月 日与 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获取国土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证号为: ,发证日期为 ),目前已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概念性设计批复、 等报建文件。

  1.1.3本项目土地现状:

  1.2甲方公司概况

  1.2.1甲方公司合法成立并至今合法存续,已通过最近一年的年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等所有证件合法有效;

  1.2.2甲方合法拥有项目土地的国有土地权,并已交清所有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印花税、土地交易费、土地使用 税等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

  1.2.3甲方除披露的债务外,不存在任何应支付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应支付的欠缴税务以及其他应支付的任何费用;甲方已完成最近一年的税务清缴审计手续;

  1.2.4甲方不存在利用土地、股权或其他任何资产对外担保(包括为股东担保)以及土地、股权或其他任何资产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限制权力等情形。

  1.3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合作的项目暂定为 ,规划建设内容为:如集百货MALL、SOHO、写字楼、民族特色商业街、精品住宅、酒店、高档居住小区等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此处建设内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计容的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具体以政府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制定。

  第二条 合作的先决条件

  2.1为保障各方利益,各方同意在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后签署正式合同,具体如下:

  2.1.1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自行或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对甲方公司和项目进行财务和法律尽职调查,甲方予以协助全力配合,并同意将乙方对调查报告满意(以调查报告的结论与甲方披露相符作为满意的标准)作为本次合作的先决条件。

  2.1.2甲方出具政府相关文件证明本项目地块不存在被当地国土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或因此被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征收土地闲置费)或被收回的风险。

  2.1.3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将乙方调整过的总平面图及相关图纸向规划部门报批并获得批准,并同意将此批复的'取得作为本次合作的先决条件。(如项目已获取总规批复乙方认为需要调整时本条款适用)

  (如有其它先决条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增加)

  第三条 合作方式

  3.1在先决条件达成后,乙方成为甲方公司新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甲方公司 51%的股权(根据谈判确定乙方股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实现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开发建设。

  3.2甲、乙双方以项目开发作为合作平台,乙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品牌、筹措建设资金、负责运营管理,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3.3甲、乙双方在项目获取及项目开发过程中,充分利用各方优势资源,为双方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 股权转让

  4.1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并合作先决条件达成之日,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甲方公司 51 %的股权,甲方持有 49 %的股权。若股权转让因国家相关部门规定需要评估产生的溢价而导致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4.2甲、乙双方按照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的要求签署股权转让合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体现前述内容的新章程等股权、管理人员、章程变更所需的全部资料和提交各自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后由甲、乙双方提交工商部门办理股权、管理人员及章程的变更登记。

  第五条 项目的设计和开发建设

  5.1乙方负责对本项目进行设计和开发建设,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完成开发建设、产品销售等各项工作且有知情权。当乙方确有重大过错给项目造成巨大损失的,甲方才可采取合法措施。

  5.2本项目设计和开发建设、销售期间,甲方应负责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总规报批及项目配套费减免、项目税费等优惠政策等手续,负责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规划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的报批工作。双方应给予对方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5.3公司应在项目获取第一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年内竣工完成整个项目,如遇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法律法规变化、项目所在地因气候出现超常规天气无法施工造成工期拖延的,则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的时间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项目延期的责任。

  5.4项目户型设计、总平面设计等由乙方根据市场情况提出建议,由乙方和甲方讨论同意后进行正式设计。方案设计由甲方负责报批,乙方配合。各类产品售价参照项目周边同类产品价格并考虑本项目实际优势后,住宅销售均价不低于周边同类产品价格,报甲方备案,如果该价格确实偏高导致销售困难时可由双方共同商定合理的销售价格;商业及其他类型产品价格根据开盘时市场情况由双方商定后进行定价。

  5.5为保障规划的合理性及竣工顺利交房入住,甲、乙双方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工程由乙方指定的总承包施工单位施工建设,工程总包价按定额拦标价上浮5%计算。具体内容由双方项目公司与总承包施工单位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予以明确。

  第六条 项目销售

  6.1 项目的销售由乙方负责指派专业营销机构负责,项目涉及到营销宣传推广费用由项目公司负责支付;销售佣金参照市场标准按总销售产值的2.5%结算。

  第七条 项目建设资金投入、融资及财务安排

  7.1双方约定: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由乙方负责投入,乙方所投入成本按工程总造价计算;项目报建、营销基本工具(包括售楼部、样板房等)由甲方负责投入,除此之外,甲方所投入成本按地价人民币200万元/亩计算;其他成本双方按股权比例分摊。

  7.2双方约定:项目预售款项优先确保用于支付项目建设工程款,项目销售工作由乙方负责;若遇项目销售资金回笼受阻,甲方同意乙方以项目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进行抵押融资,以确保项目顺利建设。由于项目融资产生的财务成本,列入项目成本。

  7.3甲、乙双方应努力使本合作项目在合法前提下达到税务筹划最优化,具体实施方案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处理。

  第八条 项目销售及利润分配

  8.1双方同意,本项目预售后获取的销售收入,先扣除公司项目应支付的开发建设费用、管理费用,营销费用、到期银行贷款本息和当期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预征税费并预留必要的开发建设费用,项目销售回款达到90%并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对公司项目依法形成的利润,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若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合同至项目开发结束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另行与第三方签订与本合同相冲突的合同,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人民币1000万元,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9.2 若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至项目开发结束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或没有履行项目建设开发之义务导致项目无限期停工或项目开发失败的情况,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1000万元,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10.2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当地仲裁机构,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6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条中披露的本项目及公司证照、财务资料等所有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1.7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8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地产开发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在____市(地块编号:)拥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名称:土地面积㎡;建筑面积㎡;现已完成工程行象进度为。现有偿转让,转让方式为

  (1)出售

  (2)交换

  2、乙方自愿从甲方受让上述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及其房屋建设权。

  3、甲乙双方对上述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数量、面积核对无误,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单价元/㎡,总金额为元。

  付款方式为分次,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付款额为元;第二次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付款额为元;第三次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付款额为元;并于年月日前全部交完。

  4、甲方的责任

  (1)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土地、规划、建设等批件(详见附件1、项目批件明细表)。

  (2)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文件(详见附件2、项目批件明细表)。

  (3)于年月日向乙方办理资料与场地移交。

  5、乙方的责任

  (1)依据甲方提供本项目的土地、规划、建设等批件,按时向土地、规划、建设部门办理审批和备案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于年月日会同甲方办理资料与场地接收事宜。

  (3)自本项目移交之日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6、土地使用年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7、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的权利与义务的有关规定。

  8、乙方从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费全部由甲方负责。

  9、房地产项目转让中所发生的税费由负责缴纳。

  10.转让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经市公证处公证,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经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批准乙方正式取得土地、开发、建设经营权。

  1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房地产开发建设主管部门权、公证处各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5

  发包人:重庆美心防盗门集团防火门分公司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重庆奥林匹克花园

  工程内容:重庆奥林匹克花园建筑工程防火门安装,报检,验收及相关合同协议

  二、工程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 年12月7日 竣工日期: 20xx年5月30日

  三、质量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消防部门防烧火门安装调试及标准执行

  四、合同价款

  工程总造价(金额):肆佰万元整

  五、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后,甲方付乙方工程造价的30%,中期50%,完工后付20%,甲方扣留工程造价款的5%,作为保证金,骏工一年后付清。

  2、乙方必须付给甲方工程造价款的20%作为工程转让费。

  六、施工要求

  将原场地的垃圾全部清理干净,并将垃圾全部运出。所有防火门安装及验收合格

  七、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拖欠施工人员工资,与发生经济纠纷及其他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及伤残事件,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施工地点内严禁发生打架斗殴及酗酒事件及偷窃行为,如有此类情况发生交与公安机关处理,并赔偿一切损失。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及要求,如给甲方造成建筑材料浪费和损失,乙方加倍赔偿。

  4、乙方如不按合同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拒付余额,并将乙方清理出场,且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如本合同与原合同不符时,以原合同要求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重庆美心防盗门集团防火门分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6

  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第一章: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2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合作双方协商解决。

  1.4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1.5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共同组织销售。

  1.6 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1.8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以作为出资。乙方出资____万元,以 作为出资。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预决算部等部门。

  2.2 项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由 方选派人员担任),副总经理 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总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实际出资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总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总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 综合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综合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人。 工程前期部的职责:

  工程前期部经理的职责:

  2.5 工程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工程部设经理 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6 销售部的组成: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2.7 财务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财务部设经理 人, 财务部的职责: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2.8 工程预决算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预决算部设经理 人。

  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 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分配办法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分配办法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 合作项目发生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分配办法

  3.4 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分配办法

  3.5 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分配办法

  3.6 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3.7 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3.8. 销售费用分配办法

  3.9 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3.10 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分配办法

  4.1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4.3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5 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出资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受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 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6.1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2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6.3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6.4 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

  6.5 资金收还方式:

  第七章:土地概况

  7.1 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 地块位置:

  2. 地块总面积: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积:

  5. 容积率:

  6. 建筑密度:

  7, 绿地率:

  8. 规划建筑面积:

  7.2 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甲方以该块土地进行出资的,甲方的实际出资额地按每亩元进行计价,并以次数额作为甲方的实际出资数额。

  第八章 工程前期

  8.1 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单位招标(或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8.3 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 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 工程营造

  9.1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9.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9.5 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十章, 房屋销售

  第十一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 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二章 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 %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13.1 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13.2 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 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

  15.3 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承担违约责任。

  15.4 方愿以 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方不履行合同时,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十六章 合同管理

  16.1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16.2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16.3 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16.4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16.5 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 往来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 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16.8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17.1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7.3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7.6 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 份,副本各方各执 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所属项目经理部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事宜,为了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明确公司与项目部的责、权、利关系,保证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一、运作方式

  1、乙方作为甲方直属的独立项目部,必须依法自行筹集、办理项目后续建设所需的土地、开发、报建、建筑、管理、营销等全部资金及手续,并承担全部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成立名称,负责办理开发建设过程中、全部管理工作、招投标与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及房屋销售等一切手续。

  3、项目部要认真按照国家房地产开发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办事、落实公司“诚信做人、精心施工、科学管理、安泰发展”的宗旨,向甲方承诺项目部(经理)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信守合同,创建“用户满意”工程。

  4、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万元,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履约保证金即可转为违约损失补偿金不予归还。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建设地址:

  3、项目负责人:

  4、建设面积:

  5、工程结构类型:

  三、项目经理部的责任和义务;

  1、针对该项目单独运作、实行独立核算、设立独立账户、自负盈亏。

  2、在本工程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照章纳税。并足额交清开发建设经营活动中的一切费用及各种费税。

  3、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考虑到项目工地安全、质量管理、事故风险开支因素,如出现安全、质量事故、人事伤亡、伤害造成的直接损失,项目部承包人承担一切费用及相应法律责任。

  4、工程质量:在本项目施工中,对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施工,使单位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对于经检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分项工程必须进行返工,费用自负,直到合格为止。

  5、负责项目结束后,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的保修,并且负责保修费用。项目部承诺该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发生的一切事情都为终身责任,所有责任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6、项目部全面负责开发建设过程中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资金的运作,经济业务中形成的经济纠纷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项目部负责。

  7、项目部出现管理不善、弄虚作假、渎职失职等影响公司信誉的行为,甲方有权收回使用名称,并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8、项目部必须按有关劳动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及农民工工资。如果因项目部拖欠工资造成集体上访或恶性的事件的发生,由项目部承担一切责任。给公司信誉造成影响、甲方有权将项目部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四、其它事项

  1、本名称只能在本项目中使用,以上各项项目部严格遵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约,则各自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8

  甲方:

  住所:

  代表人:

  乙方:

  住所:

  代表人:

  鉴于: 其中一期工程项目已获得 区计委同总并正向北京市计委申报立项,为了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行。

  备案文件

  第一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提供如下第2项至第5项文件的复印件,第1项和第6项文件的复印件应在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提供给乙方。

  1. 甲方营业执照副本;

  2. 甲方与 区临河镇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旧村改造开发建设协议书;

  3. 北京市 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所发 基发(20xx)183号文件;

  4. 北京市 小城镇建设办公室20xx年3月15日所发《关于将东庙村、西顶村、葫路村、立凌村列为20xx旧村发行试点的批示》;

  5. 甲方与北京市 区临河镇人民政府开发所办签署的协议书;

  6. 甲方已支付给北京市 区人民政府的款项的合同收据(其中1千万元已支付给北京市 区临河镇东庙村政府,另2千万元已支付给 区开发办作为保证金)。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不给将该收据提供给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甲方提供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需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现上述文件虚假、

  非法或无效,提供该文件的一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合同标的

  第四条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转让"北京Q住宅小区"项目权益。该项目位于北京市 区临河镇东庙村。该项目用地约1900亩,其中包括村庄用地750亩.最终以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为准。

  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甲方负责先以甲、乙双方的名义向中计委、规划局等部门办理申报立项等有关行政手续,或者将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乙方,细节安排将由双方议定。

  第六条 若以甲、乙双方的名义向计委、规划局等部门办理申报立项,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尽快成立动作项目的项目公司。双方承诺在北京市相关部门立项批准后15日内成立项目公司,双方各持50%的股份,项目公司一经成立,甲方即应以该项目公司的名义继续办理有关项目报批手续。

  若采用将甲方股份全部转让的方法,甲乙双方承诺按照合同第八条第2款第3项的约定办理。

  第七条 乙方承诺以每亩32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取得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最终以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为准,大约在1900万亩的规模)。该款项一部分用于直接向东庙村经济合作社支付甲方与该社所签建设协议书中甲方的应付款项,余款归甲方所有,作为甲方转让该项目报收获收益。

  付款方式

  第八条 付款方式按下列表述实行:

  按甲方与 区临河镇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旧村改造开发建设协议书》的规定,甲方向东庙村经济合作社支付补偿金="a"(万/亩),项目成功转让后乙方应支付给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的总款项="a" 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以下简称:A)。

  甲方在转让本项目所获收益为32(万/亩)- a ="b" (万/亩),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总款项="b" 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以下简称:B)

  保证

  第九条 甲方承诺并保证:甲方为经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有合法手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定的范围内依法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并已获得充分的批准,许可或授权,与乙方签署本合同。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北京Q园高级别墅区规划图纸》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是该项目未来报批开发的依据。

  甲方向乙方保证将协助乙方完成以下的工作:

  以乙方控股的项目公司的名义办理所有与项目立项相关的手续。

  协调乡政府按规定把部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乙方。

  负责为项目获得征地的批文。

  协调乡政府按规定减免乙方的税收。

  协助乙方与水利局、供电局、防洪办等部门取得费用减免或为项目提供最有利的条件。

  协助乙方与乡政府做好有关拆迁和回迁的工作。

  甲方承诺并掌握依据:"北京Q住宅小区"其中一期工程项目一旦获得XX区计委和北京市计委的立项同意,其他两期工程将自动通过立项批准,乙方只需呈报建委便可进行施工。

  如果最终采用甲方转让所有"Q"的股份给乙方的方式以达到项目转让的目的,甲方必须保证在"Q"在转让后不存在任何的债权、法律纠纷和税务等问题。

  第十条 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保证及时足额筹措全部投资款项,并在市规划委允许的范围内适当调整规划方案。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计委、规划局等行政部门办理项目报批手续或立项主体不符合双方约定,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如甲方直到20xx年10月31日,仍未取得符合双方约定的`该项目立项批文,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若该项目到20xx年12月31日未获得立项批准,甲方应将乙方所付款项全部返还给乙方。

  第十三条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则每逾时1日,乙方按应付合同价款的0.2‰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后超过30日按应付合同价款的0.5‰(每日)的标准向甲乙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后超过3个月仍未履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将本合同中不可抗力解释为:由于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罢工等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和克服的情形,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其在本合同中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不可抗力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对方和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并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则应继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 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其他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关违约责任条款约定的时间,不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公休日除外)。约定时间的最后1天是公休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假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1天。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B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签署和盖章: 授权签署和盖章:

  签字日期:20xx年8月5日 签字日期:20xx年8月5日

  补充协议

  甲方: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XX区XX大街17号

  代表人:刘

  乙方:北京B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XX区路4号

  代表人:黄

  鉴于甲乙双方于20xx年8月5日签订了项目合同,根据该合同第五条的约定,现乙方承诺收购甲乙股东的股权,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对原项目转让合作合同作如下变更和补充,以资双方共同遵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正在申报的"北京Q住宅小区"(暂定名)项目们于北京市XX区临河镇东庙村。该项目用地约1900亩,其中包括村庄用地750亩,最终以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为准。甲方承诺以高级别墅区的名义向北京市计委、规划局申报该项目。并保证该项目不丰在兴建别墅的任何障碍。否则,应按本协议第四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 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甲方继续以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北京市计委、规划局等部门办理"北京Q住宅小区"项目的申报立项等有关行政手续。甲方怠于履行该条义务而致该项目未获行政部门批准的,应按本协议第四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甲方承诺不再就此项目的合作事宜同第三方接洽,在乙方完成股权收购并办妥工商登记前,甲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关于此项目转让协议或其他合作协议的行为均构成违约,应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违反上述约定构成违约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万元。乙方不履行股权收购之承诺,不协助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承担相应之违约责任。

  第五条 乙方与甲方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因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及其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签署和盖章: 授权签署和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9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的房地产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标的:

  土地使用权:位于地块1亩,合10平方米商住用地。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法

  1、转让价款:双方确定甲方上述房地产项目按占地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150元(包括报建费在内),转让面积___亩,计___平方米,共计转让总价款为:壹亿零玖佰叁拾玖万伍千元(109395000元)。如果新增加容积率和报建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支付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并在甲方提供合法委托手续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100万元。为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该款由乙方先交付给___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

  自乙方将定金交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之日起45天内,乙方应再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60%,计为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叁万柒仟元支付给甲方。但该款只能划入律师事务所的帐号,并由该所监管,只许甲方使用于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费用,待甲方办理好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及以后,该款项才可由甲方自行支配使用。

  在甲方全部办妥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计起,乙方应在一年内将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全款(即扣除首期60%之后剩余的40%)如数付清给甲方。

  三、履行条款

  自乙方将转让款的60%转到律师所的提存监管帐户之日起,甲方承诺在80天内负责办妥产权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在甲方收取定金时,必须交一套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五证”的正本给乙方。

  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所需的`税费和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应付部分可在定金及乙方首期付款中支付。乙方应付部分,由乙方接到交易中心缴付通知之日起2天内支付,以免延误交易日期。

  律师法律服务费、提存代理费共计人民币100万元,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妥项目(含用地证件)开发的一切合法手续,确保乙方顺利进行项目开发。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乙方可用第三人名称办理,甲方同意协助。

  四、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项目无争议、无抵押、无查封,保证甲方对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如发生由此引起所有有关资产产权与第三方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乙方损失。

  关于上述转让事宜,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的决议。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乙方保证将按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乙方保证受让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保密条款

  本转让行为过程中协议双方获取关于对方的一切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反悔不转让,则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乙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反悔不受让,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争议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时生效,交易完毕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要变更的事项,另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另送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10

  转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受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1、甲方是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2、截止20__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股,其中甲方作为股东,持有股,占总股本的 %。

  3、方拟转让,乙方拟受让甲方所持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__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订立本股份转让合同,作为明确双方在完成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的依据,以资甲、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定义

  1.1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语具有下面含义:

  1.1.1合同:指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深圳市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

  1.1.2转让:指甲方将其所合法持有标的股份转移至乙方名下的行为。

  1.13会计报告:经过审计的年月日为基准日的会计报告。

  1.1.4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1.5基准日:指年月日,即为报告截止日。

  1.1.6标的股份:由甲方根据本合同转让并由乙方受让的股股份。

  1.1.8是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1.1.9签署日:是指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

  1.1.10生效日:具有本合同第15.1条赋予其含义。

  1.1.11股份转让完成日:指甲、乙双方全部交割标的的股份转让总金额并在深__证券登记的有限公司办妥标的股份的登记过户手续之日。

  1.1.12终止日:指甲、乙双方或者任何一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和/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1.1.13不可抗力:具有本合同等十三条赋予其含义。

  1.1.14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2本合同引用任何法律条文,均应当作出如下理解或解释:

  1.2.1签署本合同时生效的有关法律条文及其修改、补充。

  1.2.2签署本合同时生效的根据有关立法所作出的法律性通知、命令。

  1.3本合同中每一款的标题为方便提示,并不对条款的含义或解释构成任何影响。

  二、股份转让

  2.1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股股份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和条件有偿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条件受让标的股份。

  2.2本合同项下的股份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持有股国家股股份,占康__尔总股本的 %。

  三、会计报告

  3.1甲、乙双方同意将作为本合同之必备附件,并以《报告》中业经有资格从事证券业务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核验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和财务数据以及该年度报告中的相关信息作为甲、乙双方此次股份转让的资产及财务依据。

  四、承诺与保证

  4.1作为股份转让方及康__尔的第一大股东,甲方就本合同签署日之前甲方自身以及有关情况向乙方作出如下说明、承诺和保证;

  4.1.1法律地位

  ①为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而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康__尔具备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②甲方系标的的股份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与此对应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转让其所拥有的标的股份,该股份未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及/或第三方权益。

  ④除本合同外,没有其他任何生效的或将会生效的合同和/或其他约束性安排导致将标的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2作为股份受让方,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

  4.2.1法律地位

  ①乙方为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而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具备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②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乙方具备受让甲方拥有的标的股份的法定资格。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和条件从甲方受让股份。

  4.2.2财务能力

  ①乙方拥有足够的财政资源和资金能力履行本合同,合同的付款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支付,并保证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如期、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②乙方不会因订立、履行本合同导致其财政资源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和其它重大逆向影响。

  4.2.3第三方关系

  ①乙方订立和履行本合同不构成对其与任何三方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与第三方订立的任何合同、合同、责任和义务安排、承诺、约束)的障碍。

  ②乙方不存在因其与第三方关系而导致的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的障碍。

  4.3持续性

  本条前述甲、乙双方相互作出的承诺与保证是持续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等承诺和保证将被视为重复作出,且不因股份转让交易的完成而失效。

  五、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5.1参考中所载明的康__尔每股净资产值为0.13元,甲、乙双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每股0.13

  5.2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份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下同)元。

  5.3甲、乙双方同意的付款方式如下:

  ①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20 %作为,支付数额为元。同时也作为履行本合同的。

  ②本股份转让经批准后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作为第二期付款,支付数额为元。

  ③本股份转让经批准后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作为第三期付款,支付数额为元。

  5.4乙方应将上述转让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帐户:

  收款人: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有限__司

  开户行:

  帐号:

  若甲方根据需要对上述指定银行帐户进行变更,则甲方应在约定的付款日之前至少提前十五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否则由此导致的付款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5乙方应以人民币现金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5.6乙方有权提前支付任何一期或全部应付转让价款,甲方对此表示同意并将给予收款上的全力配合。

  5.7涉及本合同项下股份转让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未明确定规定的,由双方各承担50 %。

  六、信息披露与登记过户

  6.1本合同签署后,应按照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定要求和程序将本合同按有关规定上报各级有关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6.5标的股份的转让审批及变更登记由双方共同办理,在不违反本合同各项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必须在对方提出要求后迅速提供有关文件,否则由此造成的延误或损失由延误承担。

  七、股权的转移与取得

  7.1甲、乙双方在依照第6.4条的规定办理完股份登记过户手续后,乙方即合法取得甲方所转让的股份的所有权,届时,乙方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康__尔公司章程的规定完全享有标的股份的股东权利,承担标的股份的股东义务。

  八、告知

  8.1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允许并协助乙方参观、考察康__尔的主要产生及生产基地情况,并在法定范围内继续协助乙方了解康__尔的经营、财务资料和合同等文件资料。

  九、保密

  9.1鉴于本次股份之转让有可能引起股票价格波动,且本次股份转让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为避免过早透露、泄露有关国家股股份转让信息而对本合同项下的股份转让以及已流通股份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对本合同所涉及股份转让事宜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有关国家股股份转让的信息披露事宜将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则的要求进行。

  9.2甲、乙双方均应对因本合同项下股份转让事宜而相互了解之有关各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文档资料应采取相应保密措施,未经相应权利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9.3乙方在此承诺:若本合同项下之股份转让最终未能得到政府相关部门之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财政部未能审批甲方的转让申请),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则乙方根据本合同之规定而取得并了解到的有关康尔达的相关商业秘密及文件资料将全部退还给相应权利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和康__尔)。对于乙方已知悉的甲方和康__尔的其他需保密的信息,乙方亦会采取保密措施进行保密。

  本条所称“合同不能履行”由甲、乙双方确认,保密期为甲、乙双方确认的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二年。

  9.4第10.1至10.3条独立存在,不因本合同无效而无效。

  十、权利转让的限制

  10.1本合同签署后至标的股份登记过户前,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否则该等转让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乙方须因该等转让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0.2本合同签署后至标的股份登记过户前,乙方不得对标的股份另行抵押、质押或设定任何其他形式担保。除非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委托他人行使与该标的股份相应的权利。

  10.3本合同签署后,除非本合同效力终止或本合同解除,甲方不得对其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份另行抵押、质押或设立任何其他形式的担保,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标的股份另行转让他有,或委托他人(乙方除外)行使与该等标的股份相对应的权利。但是,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4.2.2条、第4.2.3条、第4.2.4条、第5.3条、第5.5条,甲方有权对标的股份作任何处置。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11.1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应依本合同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并应赔偿其损失。乙方未在规定期间内履行的4.2.4条规定的义务,本合同解除,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本合同经批准生效后,除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事故外,如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定金及已付款项;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11.2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若发生逾期,则须按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3若乙方在支付本合同项下各期转让价款时发生逾期,且在任何一期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十五日内仍未能付清本合同项下的当期转让价款,甲方有权选择下述任一种方式行使救济权利;

  ①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向乙方送达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届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定金;该项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和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余款由甲方应在双方协商确定或通过法律途径明确应退款项的具体数额后的七天内不计息退还给乙方。

  ②合同部分解除部分生效。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实际已经支付的款项确认本合同部分生效,同时对逾期未付的部分则失效。故乙方将拥有康__尔公司标的的股份中的一部分。但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10 %的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③本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按逾期支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12.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由有权部门签发的,可以说明不可抗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该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本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如因本条所列原因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已付的定金及转让价款由甲方不计息返还给乙方。

  十三、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3.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调解决;协商自一方向对方发出旨在说明争议所在及协商解决争议的愿望的通知之日起开始。如在协商开始后三十日内双方仍不能解决该争议时,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仲裁。

  13.3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外,本合同的其他规定,双方仍应继续履行。

  十四、生效及其它

  14.1本合同第4.2.4条、5.1至5.8条,第6.1条,第6.2条,第8.1至8.3条,第10.1至10.3条,第11.1至11.3条,经甲、乙双方同意,自甲、乙双方签署并经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对甲、乙双方发生约束力。

  14.2甲、乙双方应以谨慎态度保证自身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则的要求,以使本合同项下股份转让合法、有效地进行。

  14.3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要求向国家、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证券管理机构和其它主管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标的股份转让的报批手续。

  14.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对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以书面的形式作出。

  14.5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指令或函件,均应寄至对方在本合同首页中写明的注册地点。经对方同意,也可以用传真发至对方在本合同首页中写明的传真号。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义务履行的延误,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4.6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和条件均为可独立履行的。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项条款因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无效时,甲、乙双方应立即协商并拟订的新的条款来取代该被认定为无效的条款。尽管如此,除该被认定为无效的条款外,本合同的其他各款仍将继续全面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4.7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或者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就本合同事项达成书面补充合同外,本合同构成甲、乙双方的全部合同和合意,并取代甲、乙双方先前达成的任何合同、合意、谅解、明显或默契示的同意、承诺以及其他约束性安排。

  14.8本合同书正本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副本肆份,分别报送审批部门和机构。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11

  转让方(甲方):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___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房地产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项目使用性质:(住宅、商业)___

  项目规划条件:___

  (1)占地面积:___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___;

  (3)绿地率___;

  (4)限高:___

  (5)总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6)地上面积:___平方米;

  (7)地下面积:___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___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___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甲方以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___;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计算,为___年;

  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___;

  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

  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

  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___;

  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___;

  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外销许可证号为___;

  《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

  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___)处理:

  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4.2.2处理;

  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___万元。

  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万元;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___万元;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___万元;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___万元;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___万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上述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责任

  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情形;

  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4.1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许可证件和法律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责任

  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___%,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___%,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___11.2.2___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___%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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