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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协议书

时间:2023-12-12 15:56:45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保管协议书范本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保管协议书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保管协议书范本

保管协议书范本1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保管人事档案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档案法》和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为乙方接收,保管当事人的人事档案。

  2.经乙方申请,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为乙方提供下列有偿服务: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出国政审、整理档案、代投社会保险、代办职称、技术等级评定、报考。因乙方未将人事关系转入甲方,如申请档案转出,甲方只开具《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而不开具《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和计划生育有关管理规定。

  2.乙方申请上述服务时,需根据服务的需要和甲方的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确认其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3.乙方的'工作,工资福利等均自理。

  三、其他:

  1.协议期限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协议期满,若甲乙双方无异议,本协议期限将自动逐年延续。若乙方需解除本协议,则应持书面意见到甲方处办理解除协议手续并将人事档案转出。

  2.根据省物价部门的规定,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__项方式向甲方支付费用:

  (1)以整体服务方式支付服务费__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申办上述第一款第2条各项服务时,不需另行付费;

  (2)以单项服务方式支付保存人事档案__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申办上述第一款第2条各项服务时,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另行支付代办费用。

  3.乙方未能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且未办理人事档案调出手续的,甲方可拒绝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针对甲方仍在管理乙方人事档案的事实,甲方将依规定按上述第三款第2条所约定的标准向乙方计收费用;同时自欠费的第_________个月起,计收每月_________元的滞纳金。

  4.本协议由甲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及乙方签字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管协议书范本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毕业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因未落实就业单位,将人事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从毕业离校时至就业前两年免缴档案保管费,超过两年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毕业生档案保管费_________元。

  二、乙方如落实了就业单位,应凭市人事局签章的`“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申报表》、户口迁移证的复印件、接收单位调档函及时到甲方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三、甲方可为乙方出具人事档案中的有关证明,办理因私出国(境)探亲、旅游、自费留学等政审。根据盛市物价部门规定,出具各种证明材料每次_________元;办理出国政审每次_________元。

  四、上述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皆依据盛市物价部门现行规定。在本协议期间,如遇上述部门重新核定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则从变更之月起执行新的规定。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保管协议书范本3

  甲方:(保管人)

  乙方:(使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就刀具的保管和使用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刀具种类及数量

  1.1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以下刀具:

  (1)丙类刀具(具体种类见下表)

  (2)丁类刀具(具体种类见下表)

  (3)戊类刀具(具体种类见下表)

  1.2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的数量为:

  丙类刀具 50 件

  丁类刀具 100 件

  戊类刀具 200 件

  第二条 刀具的保管

  2.1 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对乙方的刀具进行保管:

  (1)乙方应在刀具的存储区域设置明显的标识,并妥善保管;

  (2)乙方应定期对刀具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刀具安全;

  (3)乙方应在刀具的存储区域设置备份,以确保刀具的完整性;

  (4)乙方应在刀具的存储区域设置消防设备,以确保乙方的安全。

  2.2 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对甲方的刀具进行保管:

  (1)乙方应在刀具的存储区域设置明显的标识,并妥善保管;

  (2)乙方应定期对刀具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刀具安全;

  (3)乙方应在刀具的存储区域设置备份,以确保刀具的完整性;

  (4)乙方应在刀具的存储区域设置消防设备,以确保乙方的安全。

  第三条 刀具的在使用

  3.1 乙方同意按照以下要求使用甲方的刀具:

  (1)乙方应确保刀具的使用方法正确;

  (2)乙方应确保刀具的安全使用;

  (3)乙方应在刀具的存储区域设置备份,以确保刀具的完整性;

  (4)乙方应在刀具的存储区域设置消防设备,以确保乙方的安全。

  3.2 甲方同意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乙方的刀具:

  (1)甲方应确保乙方的刀具使用方法正确;

  (2)甲方应确保乙方的刀具的安全使用;

  (3)甲方应确保刀具的完整性;

  (4)甲方应确保乙方的刀具的存储区域;

  (5)甲方应确保乙方的刀具的消防设备。

  第四条 刀具的损坏及赔偿

  4.1 乙方在使用甲方的刀具时,发现其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供损坏或发生故障的证明材料,以便甲方进行维修或更换。

  4.2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损坏或发生故障的证明材料后,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对乙方的刀具进行维修或更换。

  4.3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维修或更换后的刀具后,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将维修或更换后的刀具交付给甲方。

  4.4 乙方在发现甲方的刀具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供损坏或发生故障的证明材料,以便甲方进行维修或更换。

  4.5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损坏或发生故障的`证明材料后,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对乙方的刀具进行维修或更换。

  4.6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维修或更换后的刀具后,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将维修或更换后的刀具交付给甲方。

  4.7 乙方在发现甲方的刀具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供损坏或发生故障的证明材料,以便甲方进行维修或更换。

  4.8 甲方应确保乙方的刀具得到妥善保管,并保证其使用安全。

  4.9 乙方应确保甲方的刀具得到妥善保管,并保证其使用安全。

  4.10 乙方应在发现甲方的刀具存在质量问题时,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供损坏或发生故障的证明材料。

  4.11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损坏或发生故障的证明材料后,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4.1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维修或更换后的刀具后,及时将维修或更换后的刀具交付给乙方。

  4.1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维修或更换后的刀具后,及时将维修或更换后的刀具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因执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5.2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本协议的生效

  6.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签字:

  日期:

保管协议书范本4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公章保管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经双方确定,主要条款如下:

  一、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甲方将公章交由乙方保管。本协议所述公章,是指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二、乙方应当妥善管理公章,将公章入柜加锁保管,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保管。如有异常情况或者遗失,应当及时向甲方负责人报告,并将相关情况登记在印章管理档案中。

  三、公司员工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在公章原有的用途范围内进行使用,仅限于与公司业务工作相关的事项,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私自把公章带离公司,确出于工作需要的,应当书面告知甲方负责人及乙方。公章外出期间,带章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因带章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公章滥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带章人的相关责任,乙方对此有过错的',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盖章流程,需盖公章的材料,应由乙方亲自盖章。因特殊原因或工作需要借用、外带公章的,应当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上详细记录公章的名称、使用人、使用日期、具体事由等信息。乙方每个月应整理出印章使用情况清单和情况报告,提交至甲方负责人处备案存档。

  五、公司员工违反公司规定,非公司业务或未经负责人允许,私自刻盖公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由相应人员承担责任,乙方作为管理人承担无过错的连带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乙方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办理移交公章手续方可调离,本协议自公章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失效。

  七、乙方及公司其他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通过扣除其工资、责令其缴纳赔偿金等手段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员以行政处分。

  八、对于未尽事宜,甲乙双方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管协议书范本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届_________专业毕业生)

  乙方:_________大学

  甲方因毕业时未落实工作单位,委托乙方保管其户口和档案,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商定如下:

  一、甲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毕业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离校手续。

  2.甲方毕业后没有学籍,不再隶属于乙方,不能享受在校生的权利和待遇,因刑事案件、民事纠纷等引起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后果完全由甲方本人承担。

  3.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须办理_________年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甲方在户口和档案保管在乙方期间,每隔_________个月须与乙方保管档案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一次,告知就业进展情况。

  5.甲方若在毕业后_________年内落实工作单位的,须及时与乙方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约定时间,来校办理派遣及户口、档案迁移手续。

  6.甲方若_________年到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必须来校办理户口,档案迁移手续。否则,如果户口、档案迁移中出现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甲方毕业后_________年内保管甲方的户口和档案,乙方免收档案保管服务费用。

  2.乙方可为甲方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甲方可参加乙方举办的招聘活动,查询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咨询有关就业方面的问题。

  3.乙方可为甲方开具与就业有关的证明。与户籍有关的证明,由乙方保卫处或辖区派出所按有关规定办理;与档案有关的证明,由乙方保管档案的学院办理,必要时由乙方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签章。办理相关证明的`,乙方可按有关文件规定收费,乙方不为甲方开具与就业无关的证明。

  4.若甲方在毕业后_________年内落实工作单位或本人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就

  业,乙方在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为其办理《就业报到证》及户口,档案迁移手续。

  5.若甲方在毕业后_________年到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乙方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为甲方办理户口和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手续。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大学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管协议书范本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

  │保管物名称 │ 质量 │ 数量 │ 价值 │ 包装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保管场所

  1._________。

  2.保管场所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依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等情况确定适当的保管场所。

  三、保管方法

  1._________。

  2.当事人约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变动。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并且可以推定存货人如果知道此种危机发生也同意改变其约定的保管方法时,保管人可改变保管方法。

  3.保管方法有特殊约定的,应以特殊约定的方法进行保管。

  四、保管期限

  1.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五、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期限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存货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满,存货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总额为_________;

  4.保管费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5.保管费用的金额依当事人的约定给付,当事人未约定的,应按价目表给付,没有价目表的,按习惯给付,没有习惯的'按公平原则决定给付金额。在存货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可适当减少保管费用。

  6.当事人对保管费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管人和存货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应根据保管习惯,认为该保管合同为无偿保管合同。

  7.费用包括为维持保管物原状所支出的费用,如修缮费、治疗费,还包括设置仓库,雇佣看管人,准备适宜的场所,预防火灾危险的费用,以及相关的保险费用、税款等。

  8.计费项目应按仓储保管部门的标准执行,但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双方还应就结算方式作出规定,存货人应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如果涉及银行支付的话,还应就银行账号、支付行的名称作出规定。在分期支付保管费用的情况下,保管费用应于每期届满时给付。

  9.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时,由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

  10.存货人未在约定的期限支付必要费用的,保管人可以就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如果保管物已返还,保管人则可以诉讼方式请求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

  六、保管物的交付及入库

  1.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存货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2.货物入库由保管人负责到供货单位、车站、码头等处提运货物或由存货人或运输部门、供货单位运货到库。

  七、货物的验收及出库

  1.验收由保管人负责进行,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标准、验收的方法和验收的时间。

  2.验收的内容和标准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

  (1)从外观可辨认的验收项目,如货物的数量和外包装状况;

  (2)包装内的货物品名、数量、规格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3)散装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或国家的有关规定验收。

  3.验收的方法有全部验收和按比例抽取验收两种。

  4.验收的时间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到保管方开始,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到的日期为准。但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货物出库应当验收并当面交接清楚,分清责任。

  出库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库地点:_________

  出库运输方式:_________

  6.货物进出库的具体手续,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约定。货物的出入库计划一般应按年或月规定,按年或月规定有困难的,可以按季度规定。

  7.货物出库是由保管人负责向运输部门申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发运手续等代为运输。

  八、存货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九、存货人权利义务

  1.存货人应当自己负担担保管物灭失、毁损的风险。

  2.存货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而未作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一般物品予以赔偿,除非保管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3.存货人对于有瑕疵的保管物或按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保管物负有告知义务,在其违背其告知义务时,应承担风险负担义务。

  十、保管人权利义务

  1.存货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2.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4.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存货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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