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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

时间:2024-06-17 14:43:06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补充协议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补充协议,欢迎阅读与收藏。

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1

  甲方:________省________市贸易

  地址: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王_______________职务:经理

  乙方:________省________县________路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于_______________职务:经理

  当事人双方自愿提请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法》规定,仲裁如下争议:

  双方于________年3月签定购销鲜蘑合同。

  在合同履行中,因买方对卖方提供的鲜蘑质量等级提出异议,导致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

  双方一致同意选择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及该会仲裁规则对双方合同中涉及蘑菇的质量等级和双方如何继续履行合同作出裁断。

  甲方:________贸易(盖章)

  乙方:________县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补充协议2

  广州利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与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新达城广场项目施工监理达成以下补充协议:____________

  1、为加强新达城广场项目后期施工监理的力度,乙方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现场监理班子的`人员组成需经甲方认可。

  2、甲方协助解决现场监理人员的办公和食宿问题,乙方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的酬金由甲方支付,但形式上要由乙方发放至监理人员手中。

  3、甲方另追加监理费给乙方共十万元整,分两次支付:

  本协议签订后付五万元;

  工程完工后再付五万元。

  甲方:___________广州利诚________地产开发乙方:___________广东华工工程建设

  监理有限公司(公章)有限公司(公章)

  签约代表: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日期:______

补充协议3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权利、义务, 在《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景,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景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住宅工程

  2. 工程地址:

  3. 建筑面积:51118.13m2

  4.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地上11+1层 、独立地下室1层

  5. 设计单位:四川

  6. 监理单位:四川

  二. 工程资料及承包范围

  1. 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工程(见本协议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 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 甲方指定分包工程资料见本协议附件二。 更多工程承包资料,请点击:建筑工程承包

  三. 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计)

  1. 开、竣工日期

  1.1 开工日期: 20__年10月2日;竣工日期: 20__年11月26日;总工期:420天(含法定节假日)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2. 施工进度

  2.1 本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为一、二号楼。二期工程为三、四号楼和独立地下室(见本协议附件三:即总平面图)。

  2.2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并收到施工图后10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和监理在乙方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后的10天内若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同意。

  2.3 二层顶板完成时光:一号楼:20__年12月5日;二号楼:20__年12月15日;四号楼:20__年1月20日.

  2.4 三号楼一层顶板完成时光:20__年1月31日;地下室完成时光:在20__年7月31日.

  3. 工期违约职责

  3.1 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二层顶板工期(房屋销售起始工期),甲方按20xx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20xx元天给予乙方奖励,累计奖罚金额不超过4万元。

  3.2 若总工期延误,甲方按3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但奖罚累计不超过10万元。

  4. 如有奖励或罚款金额在工程决算时办理。

  5. 工期不顺延情景:

  5.1 各种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

  5.2 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若一周内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予以顺延);

  5.3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 工期延误: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

  6.1 按《通用条款》第十三条执行。

  6.2 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项目影响乙方施工进度造成的工期延误。

  四. 质量与检验标准

  1.1 工程质量:合格.基础、主体验收及竣工验收均应一次性经过龙泉驿区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1.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使用不贴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必须无条件及时免费修复或返工重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工程合同造价总额的5%的违约金和相应返工价款。

  1.3 乙方应及时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1.4 设计图中室内天棚不抹灰,乙方按常规普通法施工,若甲方有其他要求,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更多工程质量纠纷资料,请点击:工程质量纠纷

  五. 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3260.525215万元(叁千贰百陆拾万零伍仟贰佰伍拾贰元壹角伍分)。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1.1 合同价款中的规费、措施费(一)、措施费(二)由乙方在工程全过程中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具体包干费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1.1 规费: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1.2 措施费(一):即安全施工、礼貌施工、临时设施、

  1.1.3 措施费(二):即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1.4 其他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

  1.2 本工程税金按国家税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2. 合同价款的调整: 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新增项目、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结算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2.1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已有适用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

  2.2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仅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确定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2.3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的,依据20__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套用相应定额子项后确定该项目的综合单价。该项目的材料由甲方认质认价,人工费按施工期间政策规定调增,综合费按27%计取,机械费按定额子项计取,(措施一、规费、措施二不计取)。

  2.4 施工期间人工费按政府规定系数并结合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随施工进度进行调整。

  2.5 奖励

  2.5.1 若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协调配合、节俭成本、现场管理等贴合合同要求,甲方奖励乙方项目部10-30万元。

  2.5.2 乙方提出合理化提议,若经甲方采纳而节俭的工程直接费,甲、乙双方按6:4的比例分享。

  3.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1 工程形象进度必须满足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工程量进度报表经甲方及监理审核后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3.2 支付时光:一、二号楼主体三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含30%以房抵工程款、下同),三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三、四号楼主体一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一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按审定产值的90%支付上月进度款;支付总额至合同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

  3.3 若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严重安全事故(按国家有关安全质量事故规定进行界定),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

  3.4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暂停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下一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在乙方将工程进度调整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范围内后,甲方才恢复支付工程进度款。

  3.5 以房抵工程款的说明:甲、乙双方同意以本项目商品住宅作价支付乙方应收本项目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0%,并从每笔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按30%比例冲抵。甲方根椐需要,若全部或部份以原作价收回该部份商品住宅,应同乙方协商。甲方收回时,应将相应的应付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本工程商品住宅作价的原则、方式及相关办法由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6 如发包人出现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情景,按通用条款第26.3及26.4条执行。

  3.7 工程结算

  3.7.1 乙方竣工结算经审计后3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不得与3.5条相冲突);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结清。

  3.7.2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各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届满、经甲方对工程质量确认无异议后14天内,按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金额,甲方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将剩余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在交工满一年后14日内,按其保修金额支付给乙方。

  3.8 结算审计:

  3.8.1 结算审计时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应在双方确认竣工结算资料真实、完备之日起原则上在3个月内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计。

  3.8.2 结算审计费的支付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 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五日内,在甲方专用帐户存入人民币伍拾万元,作为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三号楼、四号楼的二层封顶后10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50%;合同内工作资料竣工后10日内无息退还剩余50%。

  六. 材料价格及材料的.采购

  1. 材料价格调整

  1.1 若甲方对某项主要材料进行调整(套用定额不发生变化),仅对材料差价进行调整。

  1.2 非暂定价材料不作调整,但砂、石、石灰材料价格风险系数5%,超过5%部分按实调整,税金按规定计取。乙方无权更换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材料。

  2. 材料采购

  2.1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品牌采购,并且在采购前15天将样品及价格送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采购。对于非暂定价材料部份,如甲方采纳乙方提议的性能相同且价格较优的其它品牌,即按第五条的2.5款进行奖励。

  2.2 甲方对于暂定价格材料及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认为有必要自行采购时,乙方应予以支持。

  七. 工程变更及签证

  1. 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注明:事由、工作范围及部位、具体作法、尺寸、工程数量和费用组成。签证文字的表述应做到鲜明、准确,必要时应附图,且在签证单结尾处注明此项后无资料。

  2. 本工程的所有变更及签证,均应经甲方代表或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均应保留原件。

  3. 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4. 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工程部、监理部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供给设计变更文件,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签字批准后实施。

  5. 甲方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乙方应谨慎保护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若乙方拆除措施不当或保护不当造成材料、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6. 需办理签证的隐蔽工程,乙方应在隐蔽前三天填写签证单,并由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确认。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量无法核实,则不予办理签证。

  7. 乙方应在设计变更实施前48小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价,由甲方及监理审核,按审核后的造价决算。

  8.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计价原则:按5章第2条执行。

  9. 临时用工签证应明确:工作资料及工作量、工作时光、工作人数及用工价格。

  10. 办理签证时,乙方应供给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四份。

  八. 竣工验收:按《通用条款》执行。

  九. 工程质量保修

  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资料:

  1.1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职责。

  1.2 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均属于乙方保修职责范围,其维修费用和因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不属于乙方职责,可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配合检修,费用由职责方承担。

  2. 质量保修期限如下(以双方在工程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1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2 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厨房、阳台和外墙面的渗漏(包括台风、暴雨等自然条件下的影响)为5年;

  2.3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4 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2.5 供热及制冷系统为2年;

  2.6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3. 质量保修职责

  3.1 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要求甲方给予赔偿等,其经济职责和法律职责均由乙方承担。

  3.2 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性维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紧急事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业主收房后出现渗漏水、有水区域返水,乙方应在16小时内修复。

  3.3 乙方未及时维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请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在支付乙方质保金时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应负的职责。

  3.4 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验收签字。

  3.5 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后,由乙方实施保修。

  十.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代表及职责

  1.1 本工程甲方代表为 。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如另行委托其他人员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职责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文件或书面通知为准。

  1.2 本工程甲方现场代表为王良辉。甲方现场代表的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负责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签署,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核,以及与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

  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

  2.1 乙方项目经理为 ,项目技术负责人为 ,其它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

  2.2 乙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坚守施工现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同意。

  2.3 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或项目专用章后递交甲方。

  2.4 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8小时向监理部请假、并在获得监理部同意后方可缺席。

  2.5 乙方代表除以下原因外,在竣工验收完成前不能替换

  2.5.1 因病而不能坚持工作者;

  2.5.2 无法担任与该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

  2.5.3 因刑事职责或经济纠纷无法继续担任此项工作。

  2.5.4 被吊销资格证。

  2.5.5 甲方认为不称职者。

  2.6 乙方代表换人,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其接任人仍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乙方应有的职责。

  2.7 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供给有关人员资质证书及岗位证书等证件。

  2.8 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乙方应尽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

  2.8.1 对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职责的施工人员;

  2.8.2 业务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职责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2.8.3 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

  2.8.4 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2.8.5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持证上岗者);

  2.8.6 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及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2.8.7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

  3.甲方的工作

  3.1 施工前准备

  3.1.1 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供给水、电接口到红线。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3.1.2 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1.3 供给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进一步探明。

  3.1.4 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现场交验予乙方,由乙方自费负责保护,若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1.5 向乙方供给8套施工图。

  3.2 施工期间

  3.2.1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决算等。

  3.2.2 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发出调整、变更指令。

  3.2.3 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4. 乙方的工作

  4.1 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与乙方有关的权利和职责。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施工现场布置方案,经甲方代表、项目总监批准后进场作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并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

  4.2 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理解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

  4.3 负责搭建工地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管线的施工、保养、移位及拆除,现场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邻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防护。向甲方、监理供给现场办公室三间。

  4.4 负责从甲方指定的施工用电、用水接驳点按甲方批准的接驳方案接驳。施工用水、电的费用及接驳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5 供给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年检证等资料。

  4.6 乙方须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采用时标网络图绘制)、甲供材料计划及乙供材料计划,并严格按照经甲方及监理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4.7 如甲方供给的施工文件不完整,乙方须于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补充施工文件(须列清单),并供给时光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情景下,甲方应向乙方供给补充施工文件的资料及最终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进行提示。

  4.8 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甲方及监理书面报送本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若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进度款或支付时光顺延。

  4.9 工地实行旬报制度。旬报在每半月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及监理,旬报资料包括本旬计划和上旬完成工作、未完成情景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光)

  4.10 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不漏、不洒、不扬,对进出工地的车辆须派专人及时进行冲洗清扫,防止污染交通道路,到达礼貌施工。以上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甲方要求整改的部份,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则另行处理,并从工程款中扣除所发生的费用的两倍作为罚金。甲方指定分包单位应协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并承担同样职责。

  4.11 本工程现场所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须按甲方代表指令免费清理并运出本工地(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垃圾除外)。乙方须自行联系政府规定弃置地点,不论距离远近和运输进程中发生的环保费、城市卫生费、堆放费、各种可能发生的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及时按甲方指令清运,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清运,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将从乙方进度款中按所发生费用扣除,乙方应予以支持。

  4.12 在室外工程开工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影响室外工程的临时设施,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对此不予补偿。但经甲方批准的除外。

  4.13 按合同约定,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进行配合管理,对分包工程进行协调及配合,参加分包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提出整体验收意见。

  4.14 工程竣工前应将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毕场清。

  4.15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工作以及施工期间的例会、专题会、协调会。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作好自检工作。

  4.16 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技术资料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甲方。甲方分包工程的竣工资料由分包单位按规定整理,在竣工前15日内提交给乙方,由乙方按规定整理汇总。

  4.17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施工围墙的维护、供给临时厕所,直至工程全部竣工完毕并移交甲方为止。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如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发生的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18 与本工程无关的设备、材料均不得进入现场,甲方有权进行检查。

  4.19 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若乙方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则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补偿。

  4.20 乙方施工前应组织专业人员仔细审阅设计文件,有职责发现并提出设计文件存在的问题。若发现工程按现有施工设计文件或指令施工将要发生质量缺陷,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决定按原要求施工,乙方应予执行。

  4.21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的施工。

  4.22 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夜间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坚持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职责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4.23 加强施工队伍法制教育,在工程场地内和工程场地周边不得有扰社会治安。若有违法犯罪活动和人员,应立即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不得私自违法处理。

  4.24 墙改、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按有关部门相应要求(若有)及时供给相应资料,乙方未及时提交合格的资料或未交还占用的场地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等、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回。

  4.25 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廉洁合作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4.26 乙方施工期间,其公司内部任何劳资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乙方劳资纠纷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及项目声誉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 现场管理

  5.1 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组织施工,并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须的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本合同施工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职责和所以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2 安全防护: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尘操作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在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

  5.3 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及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职责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甲方、乙方对事故职责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

  5.4 礼貌施工:本工程以总平面红线范围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平面布置须研究周全,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5.5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礼貌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

  5.6 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

  5.7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剩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经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

  5.8 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音、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5.9 现场用水用电管理

  5.9.1 乙方用电用水必须安装水表、电表(乙方水、电表安装及移位须报甲方同意)。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抄底度数,并签字认可。

  5.9.2 施工中根椐水、电表用量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规定的价格支付费用。价格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出具的收费单为准。

  5.9.3 乙方负责供给本工程范围内分包单位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其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自理。

  十一. 其他

  1. 乙方对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的配合及管理

  1.1 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范围见本协议附件四。

  1.2 对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乙方应负责管理配合。分包工程配合费按以下费率收取:

  1.2.1 普通水电工程按中标价的2%收取;

  1.2.2售楼部土建工程按中标价的1%收取;

  1.2.3外墙保温隔热、外墙涂料工程按中标价的1.5%收取。

  1.3 按甲方及指定分包单位的要求供给指定分包工程开工条件。

  1.4 指定分包方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临时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

  1.5 乙方对工程进度、安全及礼貌协助管理。

  1.6 乙方应对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

  1.7 乙方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指定分包方联系,并在隐蔽工程施工前一天请各分包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由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分包方不配合,由分包方负责并承担乙方的损失。

  1.8 供给标高、定位点线等。

  2. 乙方分包管理

  2.1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承包资料或任何分项工程对外进行转包。

  2.2 乙方分包要求

  2.2.1 分包须经甲方及监理书面批准,并向甲方及监理单位供给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2.2.2 乙方应在分包施工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负责。乙方分包单位的违约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

  2.2.3 乙方应在开工前30天内提交乙方分包工程资料并经甲方认可。乙方分包工程的进、退场时光,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执行。

  4. 销售配合

  3.1 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2 为配合销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项目,应按甲方的书面要求及时安排施工完毕,要求如下:

  3.2.1 按甲方要求的时光完成各种施工设施、设备的迁移。

  3.2.2 样板间所在楼栋中的单元门至样板间的入户门之间的楼梯间地面材料的铺贴、墙面抹灰、油漆及楼梯栏杆的安装。

  3.2.3 样板间内的墙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厨房、洗手间的防水处理、防护门的安装。

  3.2.4 样板间外施工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应按规范做好。

  3.2.5 样板间外施工用安全网,在样板间开放前应换用新购置的安全网。

  3.2.6 以上工程资料若在乙方承包范围(清单报价书)外,费用由甲方支付。

  3.2.7 如乙方未按甲方以上要求及指定期限完成销售配合工作,甲方可另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现场签证的形式支付相关费用。

  十二. 协议解除

  1. 除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也能够解除本协议。

  2. 当乙方擅自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能够解除本协议。

  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约定提出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依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处理。

  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并在十日内向甲方完成移交工作。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供给必要条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现场并办理完决算手续后支付。

  6.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相应损失。

  7.乙方退场条款: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工并交付购房人使用,保证双方纠纷的顺利解决,乙方均应在合同解除达成协议或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清退出场,否则,乙方按每日1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无论以何种理由起诉甲方,甲方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完工和交付购房人,以及为维护社会稳定,均可要求乙方立即退场,退场办法按上述规定办理

  8.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时,乙方投入施工的工程费用,只按工程直接费进行结算。

  9.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如:乙方公司内部民工闹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乙方原因延误工程关键工期、乙方不能按约定实现合同承诺等),应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按上述退场条款的约定退场。

  10.因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并未提出有效的经认可的办法,乙方有权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停止继续施工。其停止施工期间的费用和其后的一切损失,甲方有职责给予赔偿

  11.在竣工时,须提交竣工资料4套。

  十三. 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的处理

  1.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向甲方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 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

  3. 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4. 本补充协议系《观景上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5.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合同代表: 签订合同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补充协议4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原签定通用合同的基础上签定本补充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一起使用,补充协议中的条款约定与原合同的条款约定有相抵触时,按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概况:本工程建筑总面积约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住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_平方米,均为____________层住宅楼,均为砼剪力抗震墙结构,基础采用桩管基础。

  二、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本工程采用按甲乙双方商定的工程预算总价承包方式(本补充协议允许调整的项目除外),工程建筑面积按约平方米计算,以本协议签订前甲方提供的图纸为准,经双方协商,工程预算总价为人民币)(nbsp;万元),工程结算总造价按本协议5.1条确定。

  3、按甲方经审核的施工图纸范围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总价仅包含土建、水电安装工程。消防、电梯、弱电、道路与绿化工程和专业工程有特殊资质要求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乙方施工,若甲方委托第二家单位施工,则乙方按其承包结算价的3%收取总包配合费(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该配合费由甲方代扣直接支付给总包方即乙方。

  三、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工程结算依据:根据施工图纸,现场签证单,设计修改通知,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按《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xx》、《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xx》、《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xx》、《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xx》、《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xx》、《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xx》、《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附录表20xx》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

  2、预结算办法:按相应工程类别套用:土建工程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xx》、《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xx》《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xx》、《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xx》,安装工程执行《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xx》、《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xx》、《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附录表20xx》及大亚湾或惠阳区造价站颁发的有关计价规定进行计价,材料价格按《惠阳或大亚湾工程造价信息》当期发布的信息价作为结算依据。

  3、预结算取费标准:

  (1)按惠州市的《二类建筑、装饰工程综合取费标准表》和《二类安装工程综合取费标准表》执行,利润按定额规定35%计取。

  (2)按总工程价上浮3%计取。

  (3)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保修费、工程保险费均按定额规定上限的标准计取,其中赶工措施费、预算包干费、其它费用不计取。

  (4)其它项目费中的总承包服务费按3%计取(以甲方和分包方的结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剔除设备购置费),其它项目费中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零星工作项目费、其它费用一律不计取,园林绿化工程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5)规费中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定额测试费、意外伤害保险费按定额规定的标准计取。工程排污费不计取,但水电费按实际缴费的单价调整。噪音排污费、防洪工程维修费按实际发生,凭政府或主管部门开具的发票,列入计价程序。

  (6)税金按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套用县城(镇)标准3.35%计取。

  (7)水电安装工程按定额规定的上限标准计取利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保修费、工程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定额测试费。税金按3.35%计取,其它一律不计取。

  (8)施工过程中如遇计价办法和标准浮动,本工程计价办法和标准仍按本协议执行,不作调整。

  4、人工工资暂按惠州市规建函[20xx]351号文件执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新的调整文件,则按分段计算。

  5、施工图预算由乙方编制,经甲方审定后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

  6、本工程结算允许按调整造价的项目如下:

  6.1、主材价差调整

  施工期内本工程主材价差按《惠阳或大亚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进行调整。价差每季调整一次。调整材料数量按实际使用数量计。

  6.2、人工费调整

  施工期间内政策性人工工资调整依据文件规定按实调整。

  6.3修改工程

  施工图纸与竣工图纸有出入的项目定义为修改工程,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基础超深、工程签证、桩基深浅变化、已施工完的项目重修改图纸造成的增减工程量、图纸外增减的工程量,经监理、甲方批准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修改工程当月由乙方报送修改预算给甲方指定人员签字后生效,修改预算按原预算计价方法计算。

  7、工程结算总造价:

  7.1、工程结算总造价=甲乙双方商定的工程施工图预算总价±按协议约定的可调整项目并经甲乙双方商定的调整价。

  7.2、调整价的计算:按本协议约定的可调整项目,乙方应在可调整项目实际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监理、甲方报送调整项目预算书,监理、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对调整项目预算书明确批示并确认,逾期则视为甲方完全同意乙方提出的意见,乙方的调整预算直接进入结算。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主体完成后,甲方在15天内支付至85%的工程进度款给乙方。

  2、砌体及室内外装修部分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在本月28日前报给甲方,甲方在7天内审核完毕,甲方在次月10日前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5%给乙方。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十五天内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7%的工程款,余款3%作为工程保修预留金,预留金预留期为二年,二年到期后15天内,如乙方无返修或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返修并经验收合格,则甲方无息返还预留金给乙方,但不免除乙方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的保修责任。

  4、因乙方前期投入资金较大,如甲方以该土地做抵押进行贷款必须经得乙方同意,如甲方对房产进行了预销售,甲方必须将预售款所得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工程款。

  5、若销售形势缓慢,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由甲方按欠付的金额及时间付给乙方银行借款利息,乙方不得停工、窝工或延误工期,否则视为违约。

  五、施工工期

  本工程以监理工程师开具的具有法定开工时间的开工令为开工的前提条件:施工工期以甲方将基坑开挖平整交付并确保“三通”之日开始计算,基础至主体结构封顶(不包括砖砌体工程、屋面机房层、女儿墙、架构)日历工期为12个月,装饰装修和安装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日历工期为6个月,总工期为18个月(即540日历天,从乙方施工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包括雨天和高温天气)、连续8小时以上停水停电、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的可以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按实顺延,停工超过7天以上,甲方必须赔偿每人每天50元的生活费给乙方。如乙方因无法垫资等原因停工属违约,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乙方申请延长工期时必须及时报告给监理和甲方,甲方和监理在接到报告后经审查符合上述约定的顺延工期条件的,须自接到报告之日起7日内签署顺延签证。

  六、施工管理

  1、乙方应当提供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料给甲方并且应将这些人员派驻施工现场,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调走。

  2、乙方施工现场应当为甲方和监理单位提供合理办公场所。

  3、乙方施工应当服从甲方代表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指挥,与其它施工单位协调施工。

  4、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工期计划控制好各阶段形象进度的工期。除土方开挖基坑防护以及基础工程、检测工程外,其它阶段工程不能按约定工期保证工程进度,拖延5天还不能改正的,则视为乙方违约,按本协议违约责任条款处理,总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伍仟元,乙方每推迟工期一天则罚款伍仟元,工期以实际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5、施工队在每一工序施工前均应向甲方及监理公司报知施工程序。所有材料在进场使用前应先报甲方或监理公司,先验后用,若有施工材料要替代使用的应经甲方或监理公司同意后执行,并签字认可。

  七、检验与检测费用

  工程的桩基础检测、空气检测、门窗三性检测、安装原材料检测等费用按有关规定支付,其余所有工程检测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1、发包人违约按主合同相应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约定执行。

  2、承包人违约除按主合同相应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约定执行外,还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乙方在带资过程中资金不足,未按双方协商的垫资付款方式施工而停工,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停工造成工程停工15天(含15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甲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履行原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可取得的逾期利益、因诉讼而支付的诉讼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如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退场,则每迟延一日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2)甲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合同的,如乙方如约退场,则甲方对乙方所作工程量按70%进行结算,工程款在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如乙方未如约退场,则工程款甲方按乙方所作工程量的50%结算给乙方。

  (3)承担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该楼不能如期竣工,并导致购买该楼的业主不能如期收楼入住而向甲方提出索赔的全部赔偿金及因诉讼而支付的诉讼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等。

  (4)承担向甲方赔偿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该楼不能或未及时竣工导致该楼盘不能如期发售等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预期收益。

  (5)、乙方在施工中如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规范、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验收标准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导致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九、其它应予约定的事项:

  1、甲方如另行发包门窗工程,则门、窗制作安装后,框边灌浆、抹灰等工作由本合同乙方完成,而且严格按要求和规范处理。如出现渗水等质量问题,由本补充协议乙方无偿返修,直至返修到合格为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消防安装工程如甲方另行发包,因乙方土建装修有沙浆粘结或弄脏已安装好的管件及设备时乙方应负责清理干净。

  3、弱电、电梯安装工程的管件预埋由乙方负责。

  4、设备安装和配套的其它工程如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分包方负责完成的,但又涉及到有土建的工作量的,土建工作量由乙方负责完成。

  5、本工程未验收前和验收后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墙面开裂、空鼓或脱落,导致装饰面或油漆反碱变色、退色或开裂,空鼓、脱落导致渗水等一系列的工程质量问题时,由乙方无偿返修,直至返修到合格为止,并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清理、清洁运输工作,乙方在施工中要定期把整个施工现场和建筑物周边的建筑垃圾及余土残渣进行清运,不得累积堆放,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清运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和甲方另行发包的工程其成品或半成品工程未验收移交回甲方之前,其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8、乙方依原合同及本协议负责的工作,应按工序在总工期的期限内完成且确保质量。

  9、乙方与其它分包工程的承包人之间的工序协调可自己解决,但如无法达成一致,则按甲方的意见执行。

  10、根据广东省建设印发的《广东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导则》的通知(粤建管字[20xx]132号),乙方须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按本补充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十、本协议条款如与施工合同条款不一致,则以本补充协议条款约定为准。

  十一、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协议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补充协议5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就 公司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于 年 月 日已在工商部门进行了相应变更登记,为了保障双方利益,经友好协商,甲方与乙方自愿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保证已转让给乙方的 公司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因甲方股权瑕疵导致给乙方及 公司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保证在乙方受让股权之前, 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及业务合同等已全部结算清楚;公司没有为任何第三方提供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公司的税费等国家相关部门应收的费用已全部结清;公司的电费、水费、房租等相关公司营业基本费用已全部结清;公司与员工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已全部结清,不存在任何纠纷;公司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任何纠纷纭。若以上甲方保证之项目出现问题导致公司需要承担支付责任的,由甲方直接承担上述项目的'支付责任;若支付责任已由乙方或公司承担,则乙方或公司可向甲方追偿。

  三、甲方保证在乙方受让股权之前的公司营运期间,公司的各项证件、手续、印章、票据,均是真实、合法、有效、完备的,均符合南京市工商局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乙方受让股权后,如果公司因上述证件、手续、印章、票据在受让股权之前存在问题导致公司或乙方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罚,此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已将公司的公章、空白合同、空白支票等所有公司证件、文书全部交给公司,并保证截止至股权转让前从未对外使用过公章签订过任何合同或文书,若股权转让后有任何原公章、合同、支票导致公司须承担责任的均由甲方承担,若乙方或公司已承担相应责任的,则乙方或公司可向甲方追偿。

  五、乙方受让股权后,若在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变更过程中仍需要甲方协助对公司工商资料变更的,甲方应协助办理。

  六、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持 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及法律效力同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补充协议6

  出租方:xx喜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xx适房 七号楼项目部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于20xx年1月29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一条第1小条开始记租日期20xx年1月1日,改为20xx年1月1日开始租住,租期为一年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二、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在居住期间,房屋自行损坏由甲方承担维修安全,房屋自行损坏造成乙方人、财物损伤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

  三、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补充协议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乙方承租的甲方房屋(门面一间,使用面积约 平方米)于___年___月___日到期,乙方提出要求,希望将租期适当延长,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租期延长,时间自 ___年___月___日起至 ___年___月___日止。

  2、租金: 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

  3、延期时间满,甲方立即收回房屋。乙方不再以任何理由要求延期等,否则视为违约。

  4、延期时间内,乙方因经营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电费等)由乙方承担。

  5、乙方需向甲方交协议保证金 元(大写 ),延期协议满后,乙方无违约,协议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

  6、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补充协议8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辽宁省安全技术服务中心20xx年绿化工程施工事宜,特签定本补充协议,本协议作为辽宁省安全技术服务中心20xx年绿化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的补充,双方愿共同遵守。原合同中没有提到的内容或提到但不全面的内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若原合同中具体条款内容与本补充协议有矛盾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辽宁省安全技术服务中心20xx年绿化工程合同工期:天数 35天。

  第二条补充合同价款154,448.69 )

  2、工程增量总价固定包死,所有现场变更及签证不再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原合同价款与补充合同价款合计:壹拾柒万陆仟柒佰零玖元柒角柒分﹙小写¥176709.77﹚,工程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乙方全部款项的`95%﹙小写¥167874.77﹚,甲方预留5%﹙小写¥8835﹚工程质量保证金。20xx年6月底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付给乙方质量保证金。

  第四条

  1.甲方根据工程量清单扣除乙方种植未确定成活树木工程款,乙方根据树木种植成活情况在秋季或第二年春季进行补植,补植成活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扣留工程款,并扣留20%质保金。乙方无偿负责补植树木养护一年。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充协议9

  甲方________县土地开发中心。住所地:________县城为民路中段路东。

  法定代表人王_______,经理。

  乙方_______县_______农村信用合作社。住所地:____县____镇____村。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民,主任。

  甲方于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乙方申请借款100万元,并以自己享有合法处分权的位于________县城迎宾大道中段南侧的________县新世纪广场房地产一处提供抵押。为妥善处理抵押贷款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合同签订后,甲方对抵押房地产进行转让、出售、变卖、出租等,必须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二、在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对抵押房地产进行处置的,由甲方与相对人签订相关合同,并依法承担税费。

  三、合同价款由甲方通知乙方派人收取,甲方不得自行收取,收取款项后,甲方向合同相对人出具收款凭证。

  四、符合上述条件后,甲方需要为合同相对人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乙方应当出具同意产权分割转移的书面证明。

  五、甲方在乙方开立一般帐户,处置抵押房地产取得的价款全部转入该帐户。

  六、帐户资金用于偿还借款本息,由乙方进行专户管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七、转入帐户的`全部资金为1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在借款本息清偿完毕之前,该帐户乙方不予办理销户手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该帐户资金转入甲方其他帐户。

  八、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九、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作为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甲方主管单位________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及乙方主管单位__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县土地开发中心(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____县__农村信用合作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补充协议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原座落在宝山区杨行镇湄浦村湄星路(苏家堰)115弄6号厂房的租赁尚未到期,因涉及可能动迁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条款。

  一、原租金支付方式按六个月支付,支付日期在支付月7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现改为按两个月支付,支付日期在支付月7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如,20xx年1月15日应当支付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2月14日的房屋租金)。

  二、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乙方需另外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金的.保证金。

  三、此协议作为原租赁合同的补充,此协议中未提及的各项权力和义务,按照原合同执行。双方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此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备原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充协议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具体变更条款)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补充协议1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甲、乙方于20xx年10月3日签署了编号为 的《新车买卖合同》(以下称“原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出售宝马进口汽车一辆,总价为 元(含车辆售价 元,上牌费、保险费、原厂防爆膜、行车记录仪等费用),20xx年11月22日交齐全款,45天内安排上牌,交车时间20xx年11月22日。现乙方已按约支付完毕相应款项合计 元,但因甲方自身原因至今未交付车辆给乙方。现为妥善处理原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各方在互谅互让、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须在20xx年1月29日前交付合格的车辆给乙方,并在交付车辆后45天内办理完毕上牌手续。

  二、如甲方未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车辆或办妥上牌手续,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在收到解除通知(书面或手机短信通知均可)之日起2天内:

  (1)将所有乙方已经支付的款项 元一次性退还乙方;

  (2)自20xx年11月22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以 元为本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作为乙方损失赔偿给乙方。

  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第(1)、(2)项约定的款项,每逾期一天,按汽车总价 元的.千分之五为标准计算违约金给乙方,直至款项全部支付完毕之日止。

  三、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原合同及本协议签订地点:

  甲方: (盖章)

  乙方:

  联系人: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年月日:

补充协议1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的《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主合同相关条款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主合同相关条款变更如下:

  (一)主合同第二条第(一)款合同金额改为: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 (小写)¥ _元整

  1、……

  2、……

  3、设备清单部分调换设备见附件三,调换设备以附件三为准,合同总金额以补充协议为准。

  (二)主合同第二条第(二)款付款事宜改为:

  1、……

  2、工程预付款:

  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定金,即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给甲方开具发票。

  3、系统验收款:

  系统验收款为合同总金额扣除定金后余款的,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系统验收合格、双方签署《系统验收报告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笔款项。乙方应甲方要求开具发票。

  4、系统验收款:

  保修期满,如果乙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义务,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扣除定金后余款的.%,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元

  (三)主合同第三条交货事宜改为:

  1、交货期:

  设备的交货期(运至交货地点的时间)为补充协议签订三日内乙方向甲方发货。

  2、交货地点:

  租赁合同编号:招商第号

  乙方应免费将设备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二、本补充协议为主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本补充协议未涉及内容,仍执行主合同。

  三、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补充协议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或者名称、住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或者名称、住址)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写明仲裁的事由)达成仲裁协议如下:

  如果双方在履行____________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自愿将此纠纷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其仲裁裁决对双方有约束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仲裁补充协议书

  根据《仲裁法》,我们经过协商,愿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合同第条约定的仲裁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并适用《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当事人名称(姓名):

  当事人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补充协议1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代理点名称:_________(下方注明营业执照内注册名称)

  2.代理点法定地址:_________

  3.代理点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代理点代表人住所:_________

  代理点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为拓展移动通信市场,方便用户,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中国移动通信业务,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1、乙方在办理开户、过户业务应当对用户出示的证件进行查

  验,并如实登记证件类别以及证件上所记载的姓名(名称)、号码、住址信息;对于用户委托他人办理入网手续的',应当同时查验受托人的证件并登记受托人的上述信息。如用户拒绝出示有效证件,拒绝提供其证件上所记载的身份信息,冒用他人的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的,不得为其办理入网手续。

  2、乙方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3、如在业务代办过程中,乙方不具备实名登记条件或出现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时,甲方有权与其解除合作。

  4、本补充协议有效期限为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协议到期,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续签协议。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

  5、本补充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执行。

  6、本补充协议未尽部分双方可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代理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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