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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时间:2022-10-20 04:08:31 开题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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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法学的研究内容是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本文将介绍2016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2016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2016法学论文开题报告(1)

  选题意义:

  我国最近几年特大灾害性事故频发,如北京市密云县踩人事件、大头婴儿事件、苏丹红事件、深圳“舞王”事件、山西溃坝事件等等。这些灾害事故的发生与某些监督管理者疏于或懈怠监督管理的义务是分不开的,如果监督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绝大部分是可以避免的。在市场经济深化发展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对社会责任的冷漠、对职责的懈怠,甚至官商勾结,疏于防范与监督,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责任事故频发。政府如何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减少对人身及财产的危害,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对于疏于职守、懈怠职责、工作中不谨慎、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危害社会后果的行为,现代社会提倡以法律的手段——刑罚来解决公职人员的过失行为,追究监督者、管理者的刑事责任,达到有效地预防、减少类似事故发生的目的。但是,在实践中仍有相当一些责任事故难以处理,最后不得不以行政手段解决,导致肇事者逍遥法外,进而难以遏制责任事故的重复发生。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对行政领导责任的归责依据不明确,在引进监督过失理论时大多照搬已有的思想,而不是结合本国刑法的定罪标准——犯罪构成来对行政领导的有罪与否进行认定,以致于监督过失理论的应用性不强。本文正是针对这一问题,试图从一起责任事故案例引出深化监督过失理论的必要性,继而分析行政领导责任的内涵和本质,再结合犯罪构成来分析对行政领导的非难性,以期使“行政领导责任的理论依据为什么是监督过失”这一问题更明朗化和具有实用性。

  国内外研究情况:

  自2002—2003年的SARS事件以来,公共责任(类似的表述有行政责任、官员问责、领导责任、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等概念进入了人们的眼界,社会进入了一个承诺“责任”的时代,行政领导责任也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那么追究行政领导责任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对于这一问题可以从不同学者对行政领导责任的分类探知。其中典型的有以下几种:据张成福的理解,可以把行政领导责任分为道德责任、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政府诉讼责任、政府侵权赔偿责任。根据对行政领导责任的分类,相应地,张成福认为对行政领导的非难性源于行政领导不遵守道德规范,决策失误或行为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不遵守法定的权限、越权行事,政府和平民的契约性平等关系,政府仅是为公众提供服务的法人因为须承担赔偿责任。胡建淼、郑春燕认为,行政领导的责任来源于行政领导的职责,若行政领导未履行或未妥善履行行政领导职责,且这种未履行或未妥善履行的行为属于其主观意志能力范围内,就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美国学者特里·L.库珀(Terry L. Cooper)对行政责任做了深入的研究,从行政伦理学的视角出发,认为行政领导责任包括客观责任和主观责任,客观责任源于法律、组织机构、社会对行政人员的角色期待,与外部强加的可能事物相关;主观责任则根植于自己对忠诚、良知、认同的信仰。即库珀认为对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主观上是他们的内心对于忠诚、责任感的价值判断,源于个人内在的道德操守和对真善美的行政行为的追求;客观上是他们作为行政领导这个角色所被寄于应有的职责以及其他外部的可能相关事物。

  反思目前关于行政领导责任的研究文献,主要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进行的,缺乏从个体的角度来研究行政领导责任;多是从正面论述领导责任的重要性,缺乏从否定性惩罚的角度来谈;主要从行政学的角度来研究具体责任追究,缺乏从法学的角度来研究行政领导责任。本文正是针对这一问题,试图从分析行政领导责任的内涵、本质和分类开始,再针对现实中对行政领导的法律责任追究体系不完善再从法学角度结合我国现行刑法的定罪标准——犯罪构成来分析监督过失理论,以期使“行政领导法律责任的理论依据为什么是监督过失”这一问题更明朗化。因为在分析过程中结合了现行刑法的定罪标准,因此本文的研究也对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法学论文研究内容:

  一、引言:由案例(“躲猫猫”事件)--引出问题:现实中对行政领导的监督过失刑事责任追究为什么不力?行政领导责任包括哪些?追究行政领导责任的依据是什么?适用范围如何?

  二、行政领导责任概述.

  1、行政领导责任概念

  2、行政领导责任的分类: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分析追究行政领导刑事责任的理论依据--监督过失理论(从监督过失的构成分析)

  1、监督过失的实践和理论来源

  2、行政领导监督过失的构成要件

  (1)监督过失的客体

  (2)监督过失的客观方面

  (3)监督过失的主体

  (4)监督过失的主观方面

  四、行政领导监督过失刑事责任追究的限度

  (1)有限适用信赖原则

  (2)考虑不可抗拒因素

  (3)分清责任主体(编辑:)

  法学论文研究方法、手段及步骤:

  在研究过程中采用了实例分析法、学科交叉法和文献研究法。

  1、文中先运用实例分析法引出案例进行分析继而引发对论题的思考;

  2、结合行政学和法学分析行政领导责任的内涵及其分类;

  3、最后运用文献研究法分析监督过失的犯罪构成;

  4、提出在追究行政领导的监督过失刑事责任时的限度问题。

  参考文献:

  1.新浪网页.

  2.[美]珍妮特·V.登哈特 罗伯特·B.登哈特 《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M]. 丁煌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汉语大词典》,第91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2年版.

  4.张文显 《法学基本范畴研究》[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法学论文研究方法、手段及步骤:

  在研究过程中采用了实例分析法、学科交叉法和文献研究法。

  1、文中先运用实例分析法引出案例进行分析继而引发对论题的思考;

  2、结合行政学和法学分析行政领导责任的内涵及其分类;

  3、最后运用文献研究法分析监督过失的犯罪构成;

  4、提出在追究行政领导的监督过失刑事责任时的限度问题。

  2016法学论文开题报告(2)

  开题题目:我国公司在美国上市的法律问题研究-基于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对我国公司的影响;

  开题报告字数:2000字以上。

  论文简要:中国公司走出海外,却又纷纷遭受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这把利剑的重创。如果不充分掌握美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规则,将有更多的中国公司在这一点上触礁……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一)研究背景

  2010年12月,大连绿诺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收到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退市通知,在纳斯达克给出的退市理由中主要有三点:绿诺科技递交的2008财年、2009财年和2010年初至今的财务报告存在虚假陈述、合同造假、以及未能满足纳斯达克“就浑水公司质疑事件披露附加信息”的要求。仅仅3个月后,第一家在海外上市的中国珠宝首饰公司福麒国际由于不能在2011年3月28日之前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10-11年报,福麒国际被纳斯达克退市,建议转入粉单市场交易,代码不变。

  时间倒退到2007年,著名的新浪网在美国遭遇证券集团诉讼,投资人的两项诉讼理由是被告散布虚假的误导性信息以及进行欺骗性陈述。时间再退到2004年,中国人寿因未及时披露重大不利信息,而在美国遭遇集体诉讼。这四家中国公司的遭遇不全相同,却都是缘起于未遵守美国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而这也仅仅是在美国受到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不利影响的中国上市公司中的一小部分,由此可见,美国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带给中国在美上市公司的影响是普遍的,也是中国在美上市公司不得不应对的问题。

  (二)研究意义

  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已成为悬在中国在美上市公司之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中国在美上市公司如若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后果不仅会使公司自身的经济与信誉严重受损,而且会增加今后我国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的难度,因此本文力图对由于美国信息披露制度而给中国企业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且提出具有普遍意义的防范对策与措施,希望对今后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应对信息披露带来的不利影响时,能有所帮助。

  二、文献综述

  ……

  三、论文框架

  摘要

  一、引言

  二、美国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及中国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

  (一)美国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中与中国上市公司有关的法律规则讨论

  1、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概述

  2、中国公司在美上市前的信息披露

  3、中国公司在美上市后的信息披露

  4、信息披露制度与内部控制机制的关系

  (二)中国在美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1、忽视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2、未建立完备的公司治理机制

  三、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对中国公司在美上市的不利影响

  (一)中国在美上市公司遭遇证券集团诉讼的法律风险

  1、证券集团诉讼概念及发生原因

  2、中国上市公司在美国遭遇证券集团诉讼的主要诉因

  3、中国在美上市公司败诉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增加中国公司在美上市成本

  1、信息披露制度增加的直接上市成本

  2、信息披露制度增加的间接上市成本

  四、中国在美上市公司对信息披露不利影响防范对策研究

  (一)对证券集团诉讼法律风险的防范对策与措施建议

  1、建立正确的上市动机和对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认识

  2、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和准确

  3、建立和完善公司法务体系,积极应对证券集团诉讼

  4、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及治理机制

  (二)减少和控制信息披露成本的对策及措施建议

  1、建立成本估算体系

  2、建立信息披露人机制

  结束语

  参考文献

  四、主要参考文献

  [1]黎鸿基:《美国证券市场》,广东科技出版社,1994年版。

  [2]高如星,王敏祥:《美国证券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3]卢圣宏:《纳斯达克指南》,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金颖:《美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对我国的启示》,载《会计之友》,2006年第7期下。

  [5]龚柏华,任瑞:《美国证券投资者诉新浪证券信息披露欺诈案评析》,载《国际商务研究》,2008年第1期,第72页-第77页。

  [6]陶海英,慎凯:《狙击“集团诉讼”》,载《中国外汇》,2010年第5期,第26页-第27页。

  [7]李晗:《实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成本分析》,载《经济师》,2010年第6期,第61页-第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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