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河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安排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共15个学科。
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4个学科。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的考试暂不进行,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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