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5-29 09:06:10 驾照考试 我要投稿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经典15篇)

  现如今,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经典15篇)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1

  第一条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 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九条 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条 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

  第十一条 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办公室等候出车。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二条 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经理反映。

  第十三条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 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手机。接到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电话,应尽快回复。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复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五条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六条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2

  为了规范驾驶员的行为,以便驾驶员更好地为公司服务,公司先就制定该制度,供驾驶员遵照执行。

  第一章、宗旨

  一、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项按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工作要求

  二、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三、端正驾驶作风,遵循职业道德。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四、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五、上班时间不出车时,驾驶员必须在办公室等候,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人事部请假。

  六、有驾驶任务的驾驶员,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七、驾驶员请事假,必须经人事部批准。高层管理人员专车驾驶员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八、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专车的驾驶员,相关人员公事外出或外地学习开会期间,驾驶员工作由车管员负责安排。

  九、所有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驾驶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十、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十一、车辆实行谁驾驶谁负责保管的原则。

  十二、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驾驶员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十三、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十四、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十五、公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六、严禁在车内赌博播放黄色录像带和走私,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报治安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十七、驾驶员下班后,车辆需回库(不配驾驶员的高层管理人员除外)。

违者,批评教育并罚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处罚,车辆附件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负责,如车辆失窃,驾驶员须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十八、离开车辆时,驾驶员应注意以下两件事项。

  1、驾驶员需要离开车辆时,必须关好车窗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资料,驾驶员又必须离开时,应将它们放于后行李厢内并加锁。

  十九、出发前,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工作。在出发前,应确认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二十、所开车辆必须经综合部及相关领导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才能进行车辆大修理。车辆修理完后,应认真做好确认工作。

  二十一、出现事故时,驾驶员应能迅速报警,并向综合部和公司领导报告。

  第三章、礼仪规范

  二十二、驾驶员应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1、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个人言行得体大方。

  4、在驾驶过程中,要遵照规定规范驾驶。

  二十三、驾驶员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

  1、驾驶员应执行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领导)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

  3、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4、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等候时不得有任何不耐烦的表示,应选择好地形将车停好等候。等候时,不准远离车辆,不得翻阅乘车人放在车上的物品。

  5、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驾驶员应予以帮助。

  二十四、载客时,车内客人谈话时,不准随便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

  二十五、驾驶员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者讲话的内容,违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严肃处理。

  二十六、接送公司的客人时,驾驶员应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及时开启车门,关车门时要注意乘客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

  二十七、行车中应及时使用冷热风,听收音机或听音乐应征得乘车人的同意,声音不要太大,以免影响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四章、车辆保护规范二十

  八、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车。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二十九、驾驶员每天抽一定的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打蜡擦亮,做到晴天停车后无灰尘,雨雪停车后无泥点。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要保持清洁,轮胎外侧和防护罩要经常清洗,做到无积土。

  三十、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三十一、出车前,注意车容车貌,车外要抹洗干净,打蜡擦亮,车辆也要勤打扫,保持车内的整洁美观。

  三十二、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安全状态。

  三十三、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燃料滑润油料电液、冷却、液制动器和离合器总泵油是否足够,检查轮胎气压及轮胎坚固情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路单票证是否齐全,检查随车工具是否齐备。

  三十四、按照车辆技术规程启动引擎,听声音是否正常,查看引擎装置坚固情况,查看有无漏油漏水漏气。如有故障应予排除并报车管部门。

  三十五、出车前严禁喝酒,行驶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严禁抽烟谈笑及做其他有碍驾驶的动作。

  三十六、行车过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车行人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通过十字路口繁杂地段转弯拐角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遇到对方车辆违章行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事故。

  第五章、违章与事故处理

  三十七、违反交通规则,因驾驶员故意或本人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其赔偿金额由当事人承担。

  三十八、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除认定是驾驶员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违章停车,证件不全,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人负担全额罚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但在保险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责损失实额与保险金额差额的二分之一。

  3、当公司车辆交通违章次数超出安全委员会限定的指标时,对公司的罚款由当事人负担。

  三十九、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四十、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事故现场,驾驶员应做到: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2、如发生人身伤害,应将伤者迅速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3、应记录下对方车辆的驾驶证号和车牌号,做好事故报告单。

  4、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5、尽量取得对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联系相关事宜。

  6、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与程度条件许可时,可利用手机照相机拍下现场实景。

  7、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8、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得随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四十一、驾驶员考核依综合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四十二、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理。

  第七章、其他

  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四十三、驾驶员入职时要提供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履行报告义务。单位在驾驶员入职后的一个月内要与驾驶签订劳动合同;驾驶员辞职的,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

  四十四、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3

  为减少医院感染,加强医院感染的管理,我们制定了救护车的.消毒管理制度,对救护车内空气、物品进行相应的消毒处理,

  1、建立救护车的消毒管理制度消毒管理制度:

  (1)急诊科护士长负责救护车的消毒管理工作,救护车使用后,必须报告救护车污染情况,以便对救护车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2)建立救护车消毒登记制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医院感染管理科将其纳入监控范围,监控内容包括制度是否完善、消毒的措施是否得当、消毒效果是否符合要求等。

  2、救护车内空气、物品的消毒措施:

  (1)每次救护车出诊完毕,用1∶200“84”消毒液擦拭救护车地面,同时、开窗、开门通风15 min。

  (2)救护车内每日用30w紫外线灯照射30 min,为确保此项措施落到实处,并做好记录。

  (3)救护车内的物品,在每次紫外线照射时,将止血带、听诊器、面罩等物品直接照射。

  (4)救护车内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并及时补充,以保证完整状态。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 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 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实行“一人一车制”。车钥匙统一放在综合管理处。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驾驶员或私自利用备用钥匙出车。

  第四条 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综合管理处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责任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移交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第五条 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车辆使用申请单》报综合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综合管理处不予安排。

  第六条 每辆车内均设有《车辆使用记录表》,供驾驶员记录车辆使用详细情况,驾驶员应认真填写,并于每月1日将《车辆使用记录表》报综合管理处。

  第七条 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除公司许可自驾者外)。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第八条 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 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 出车期间,车辆应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 驾驶员出车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须当天把车辆开回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 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 车辆的.维修、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保养,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 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申请,维修保养后凭有效单据报销。

  第十四条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向综合管理处汇报并请求批示。事后再补办申请手续。

  第四章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 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除及时报案外,还应即刻与公司综合管理处联系。综合管理处除即刻派员前往处理外,还应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第十七条 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特殊情况需报销的,驾驶员应写书面情况说明并由用车人证明,报经总经理特批。

  第五章 驾驶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 驾驶员应绝对服从公司领导和综合管理处的管理,认真、热情地做好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驾驶工作。

  第二十一条 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用车的,驾驶员不得无故推诿。

  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车不能及时赶回公司签到、签退的,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否则按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凡享受公司手机费补贴者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取消手机费补贴。

  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若有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公车出借等行为,经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应保持清洁的车内卫生,禁止车内吸烟。

  第二十六条 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5

  1、不服从工作安排

  驾驶员属配送中心员工,在上岗期间,使用车辆和工作内容由车辆调度合理调配,如对所指派的工作任务或车辆存在异议的,除工作能力不能做到(指所持驾照不能驾驶国家规定的车辆车型),应先执行工作安排,后向车辆调度或配送中心经理室提出意见。如有先提异议后执行或拒不执行的情况,按违规处理。

  2、擅自带货回来

  驾驶员在送货前对工作任务应有合理判断,如有实际困难的可以向调度人员反映,但以调度的意见为准,在实际送货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或任务较多不能对部分客户完成配送任务时,应以电话形式与调度人员沟通,调度人员给予明确答复后,遵照执行,调度人员对通话内容和结果有记录,可查询。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3、无特殊情况一周内不得有两天修车,修车时驾驶员必须在场。驾驶员对车辆应有正常的性能判断,尽量提前做出维修申请,调度人员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后,试情况的严重性,尽量避开用车高峰时间,及时安排车辆维修;如无其他工作安排,驾驶员不能离开维修车辆,便于监督和检查维修质量,无突发情况车辆维修一周不得超过一次,一个月不能高于两次。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4、在规定区域的点数内,无特殊情况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规定区域内的常规线路,常规点数的情况下,驾驶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如:市内上午必须回来。如遇特殊情况客户送货时间较长或路上拥堵影响及时回来,在行车记录上应有明确记录,并电话通知调度人员备案,调度人员应有明确记录,可以查询。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5、出车记录填写规范,够三次差评调离岗位,记录必须当天上交,如有违反,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违规。

  出车记录填写必须规范工整,如出车时间、出车前公里数、到达客户的时间和公里数,客户的送货数量包括离开客户的时间和跟车人员的姓名以及加油呵过路费的情况等都属于必填项目,应该填写仔细,字迹清楚,便于识别。 6、中午装车必须在现场。驾驶员在接到派车任务以后,应及时将车辆倒上货台,配合送货员完成装车;在装车任务完成后应尽快驶离货台,开始配送任务。

  7、车辆事故主责以上扣除考核奖金150元、同责扣除考核奖金100元、次责以下扣除考核奖金50元,因车辆事故造成车辆停用的每停车一天,扣除考核奖金的10%.

  8、驾驶组设立安全奖励,以年度为考核周期,奖金额度为600-1200元之间,在考核周期内没有任何安全事故出现可以获得安全奖励。

  9、连续计算一年内出现两次同责以上安全事故的,调离驾驶员岗位,具体事故责任认定以交警部门判定为准。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法院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则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定期更换机油及易损零配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的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建立车辆维修保养的`档案和行车档案,交车辆管理部门。

  3、负责定时定点洗车,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避免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进行检查处理,并报告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维修申请(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出车在外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严禁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出车归来车辆须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因驾驶员失职造成车辆被盗、受损视情况承担70%损失。 7、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期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驶。

  9、驾驶员驾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谨慎驾驶。不准危险驾车,违章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因违章驾驶造成事故或因驾驶失误造成损伤车辆视情况予以罚款或承担维修费用的90%。

  10、驾驶员因自身原因造成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自理。

  11、车内严禁吸烟,如有客户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12、驾驶员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要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并不得将车内谈话外传。

  13、驾驶员出车必须听从管理人员调度,做好出车记录,记录本每项必须真实填写,发现一次扣2分,不准私自出车。一旦发现私自用车,除路桥、汽油费由当事人支付外,驾驶员处以50分以下的扣罚。

  14、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时,应随时在指定地点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管理部门或领导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外出回来后,应立即到管理部门报到。

  15、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16、驾驶员全天必须携带手机,上班时间手机必须开机。连续30分钟关机扣1分,连续50分钟关机,扣罚10分。

  17、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当事人严肃处理,驾驶员予以立即辞退。

  18、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和违章违规的,给予奖励50分。

  19、车辆管理部门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工资浮动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在月尾或年终给予奖励,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扣分或予以辞退。

  20、驾驶员在接到送货提货单时,要与公司仓管部门核实提货,上下货物要轻拿轻放,货物因上下货物损坏、漏提、错提等有驾驶员负责赔偿和承担损失,每次扣罚不低于10分。

  21、在宣传时驾驶员必须认真负责,并协助宣传队伍和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完成公司下达的宣传任务。

  22、驾驶员必须保障出车安全、车辆安全、车内车外卫生干净和停车整齐。每日出车前有运输部主管考核并做好记录。发现有违规行为扣2分。

  23、驾驶员有义务参加公司其他类型用人需要,并服从管理。

  24、驾驶员必须每日认真填写随车日志,发现错填、漏填等,扣1分。

  25、驾驶员辞职必须在确认有无违章和违规等。在未处理清楚前驾驶员不得结算工资,在驾驶员自行承担费用处理后方可结算工资,对应发工资小于违规违章罚款时,在辞职前必须缴纳余款,否则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26、驾驶员外出超过3天的,有公司车辆管理人员统一检查车辆使用情况,回车必须验收,发现有问题需要修理的驾驶员承担费用10%,剩下90%属于自然磨损。

  27、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清洁等相关管理工作。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6

  1、认真完成部门的派车任务要求,服从派车调度。

  2、每次行车前认真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安全驾驶,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行车时集中精力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超载车"、“英雄车”、“赌气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4、如实填写行车记录,并每月做好一次各部门用车统计。

  5、车辆用毕后,停泊在医院指定位置,锁好方向盘、门窗,上好报警器等。

  6、认真做好车辆维护、按时保养及年审等工作,保持车辆常年整洁和车况良好,并且做好油料的购买、交纳有关车辆费用等工作。

  7、认真填写车辆档案,对车辆事故、违章、损坏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写好情况汇报。对车辆运行里程和耗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统计报告和降低成本的.建议。

  8、驾驶员要衣着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对领导和普通教职工要一视同仁。

  9、出车送达时,未经用车人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车辆,应听从用车人安排。

  10、不散播消息,保守机密,守口如瓶。

  11、协助文印室做好资料装订工作。

  12、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坚守工作岗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出车,有事离开医院应向办公室报告;

  14、车辆按规定停放,做好检修、保养和必要的清洁消毒工作,保证车况良好;

  15、不得公车私用,如遇突发性公共事件出车时,不得借故或个人原因不出车,造不良后果要追究责任;

  16、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节约用油;

  17、负责医院职工的接送。

  18、做好出车记录,检修、保养记录。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7

  为了加强我局车辆管理,确保合理调度、高效运转、安全行驶、节约开支,更好地为全局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各基地参照执行。

  一、车辆管理对象

  本制度所指车辆管理对象包括:局机关及各基地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范围

  (一)单位所有公务用车;

  (二)上级或其它单位经领导同意的借用车。

  三、车辆使用原则

  (一)工作为主、急需优先和统筹兼顾的原则;

  (二)合理使用、统一调配和提高效率的原则;

  (三)严守制度、确保安全的原则;

  (四)统一管理、节约开支,严谨公车私用的原则。

  四、车辆管理

  (一)车辆使用

  1、派遣程序

  (1)局办公室负责全局车辆的统一调度使用,其中基地车辆由基地主任具体负责,接受局办公室指导。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直接调度车辆。

  (2)由办公室指定车队负责人具体负责车辆派遣管理工作,各科室需要公务用车,应填写<工作用车申请单>,提交车队负责人。

  (3)取水、财务取款、大件设备运输、检查、接待等日常公务用车,由车队负责人直接派遣车辆;各科室临时用车,出主城6区以外且时间在1天以内(即不在外过夜)的,车队负责人需报办公室同意后派遣车辆,出主城6区以外且时间在1天以上的和出重庆市范围的,车队负责人需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派遣车辆。

  (4)局领导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出主城6区以外且时间在1天以内(即不在外过夜)的,由车队负责人根据领导指示派遣车辆,报办公室备案;出主城6区以外且时间在1天以上的和出重庆市范围的,车队负责人需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核后方可派遣车辆。

  (5)在主城6区范围以内,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派遣车辆。办理紧急事务需派遣车辆的,必须经分管局长及分管办公室局长同意后方可派遣。

  (6)出主城6区以外的车辆,车队负责人应根据办公室或局领导签批意见,出具派车单。

  (7)车队负责人应掌握实时车辆在位情况,并统一做好车辆派遣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局机关应保1辆车以上备用。

  2、出车管理

  (1)驾驶员必须服从车管人员的车辆调度安排,接到任务后应及时出车。出车时要带齐x件,并对车辆作相关检查,若发现车辆故障及时向车管人员报告,及时检修,不带病出车。

  (2)驾驶人员按派车单规定路线完成出车任务,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改变线路的,必须报车辆管理人员同意,车辆派遣单是驾驶员每月计发出差补助的唯一依据。

  (3)出车到达目的地后,原则上车辆应就地等候工作人员完成公务后一道返回机关,若遇车管人员安排其它紧急任务,车辆可返回,用车人另行乘车回单位。

  (4)出车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及时主动与车管人员联系,以便车管人员掌握车辆及驾驶员在位情况。

  (5)出车过程中,未经允许严禁公车私用或转交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事故和损失,由驾驶员本人及用车人负责,我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6)车管人员应不定期抽查核实驾驶员的.出车情况,若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出车者,应取消当月的所有出车补贴,并在会上通报批评。

  3、车辆停放

  (1)所有公务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下班时应停放车库,不得擅自将车辆停放在外单位、个人家中,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造成车辆损坏及丢失等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2)遇节假日,除安排公务用车外,所有车辆钥匙应交由车管人员统一保管,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转交他人使用。

  (二)车辆维护

  1、保养、维护及年检

  (1)车辆保养:车辆的日常保养及车内外卫生清洁由本车驾驶员负责,驾驶员应爱护和保养好自己所驾驶、保管的车辆,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一有任务就能立即出车。

  (2)车辆维护: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作相关维护和检查,若发现车辆有故障要及时向车管人员报告并及时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车辆x件的办理和保管:由车管人员指定相关驾驶员办理车辆年检手续及防汛车汛期免路桥费的手续,缴纳路桥费、车船使用税、车辆保险等费用;以上x件由本车驾驶员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转借他人。

  2、维修

  (1)驾驶员无法修理需送厂修理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填写车辆保修单,报车管人员、办公室主任审核同意后,送指定厂家修理。

  (2)车辆送厂修理过程中,该车驾驶员应每天到现场检查修理质量。接车时应严格检查修理项目,达到合格要求后才能接车;接车时车管人员应到现场验收并审核有关费用,签字登记后,财务才能予以报销。

  (3)出长途车,途中需要修理时,所修项目应是影响安全行驶的部位,不得借故购买其它备用件,修理费需经乘车人签字,车管人员审核登记,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销。

  (三)车辆油耗管理

  每个季度由办公室对每辆车油耗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并在驾驶员和局领导之间进行通报,对超标准的油耗费用,超过20%的按超过部分的80%承担。

  (四)有关费用管理

  1、出车补助

  (1)实行每月定额公里补助;出差补助依据<派车单>记载的出车情况,按照局差旅费标准报销。

  (2)专职驾驶员公里数补助按300元/月包干;驾驶员兼设备维修人员的公里数补助按150元/月包干。

  2、其它费用

  (1)洗车费实行包干制;报销过路费、停车费、汽油费时应写明行车路线、出车到达地,并由用车人签字x,报办公室审核登记,否则财务人员不予报销。

  (2)凡修理费(含换件)在500元以上的必须有2人以上参加价格商议;大修车辆,车管人员、办公室主任应到修理厂参加价格商议,并报分管局长批准后才能进行修理,否则其产生的维修费不予报销。

  (3)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被交通管理部门罚款的,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五、驾驶员管理

  (一)驾驶员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牢固树立[安全行车、优质服务"的宗旨。

  2、服从车辆调度安排,保x行车安全,圆满完成出车任务。

  3、爱护车辆,经常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负责车辆的保养、维护和各种车辆x、照的保管,保x行车安全。

  4、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况,出车返回后,应停放在指定的车库,并适时清洁车辆。

  5、遵守机关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6、严格执行廉政纪律,维护水文局形象。

  7、完成车辆管理人员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车管人员职责

  1、负责组织驾驶人员学习交通法规、业务知识,加强思想x教育工作,提高驾驶员队伍的x责任和业务技能。

  2、加强车队安全、劳动和保密纪律教育,搞好驾驶员队伍的团结,提高服务质量,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学习,每月一次安全检查,经常抽查车辆运行和停放情况,所有学习检查情况应有书面记载。

  3、认真做好单车成本核算,每季度公布一次驾驶员出车补贴,汽车维修、燃料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开支情况,协助办公室建立车辆单车管理档案。

  4、严格按照本制度加强驾驶员及车辆的日常管理,确保后勤保障工作顺利完成。

  (三)劳动纪律

  1、驾驶员应自觉遵守本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派遣,按时出车,文明服务,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1)为领导服务的驾驶员,在领导没有离开单位前,不能离开岗位;在领导不用车时,应接受其它出车任务。

  (2)驾驶员因病因事必须提前向车管人员请假。

  (3)汽车故障需修理,驾驶员应提前报告车管人员,不得在派车时才提出,如因此影响工作则按无故不出车处理。驾驶员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车管人员应在安全学习时向全体驾驶员通报。

  (4)驾驶员保管的车辆不得交给其他人驾驶,一经发现此情况扣发当月安全奖、优质服务奖和当月的绩效奖金。情况严重的,由此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受到严肃处理并以经济处罚。

  2、在休息时间,遇有紧急公务,车管人员必须及时调度车辆,驾驶员必须听从安排及时出车,对电话通知出车不允许不接电话和无故关机,驾驶必须时时保持通讯畅通。

  3、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未经派车私自出车者,按对外行车的实际公里计费,在x或补助中扣除;出私车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该车驾驶员全部负责承担。

  六、奖惩

  (一)奖励项目及标准

  1、绩效奖:根据局机关和各基地x的<驾驶员绩效考核办法>,每季度对驾驶员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驾驶员的绩效奖金。

  2、安全奖:40元/月,每半年兑现一次,半年内车辆不碰、不擦、不挂,未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每人给予240元奖励,由办公室对驾驶员半年的驾驶情况给予审查。

  3、优质服务奖:40元/月,每半年兑现一次,半年内提供优质服务、服从统一安排、出车满勤的驾驶员每人给予240元奖励,由办公室对驾驶员半年的出车情况给予审查。

  4、通讯费: 80元/月,每月兑现,发生不接听电话或关机的,由办公室对其情况给予处罚。

  (二)处罚

  1、驾驶员确保车辆安全,不得私自出车、私拉便客、车辆夜不入库、不在指定地方停放车或转交他人驾驶等现象,发现之一者,扣发当月优质服务奖40元,并每次罚款50元,同时收取用车人费用。

  2、凡出现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外)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扣发当年安全奖;由交管部门认定是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一律辞退。

  3、驾驶员上班不在岗(除特殊情况外)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度、无正当理由不出车的驾驶员,由办公室作出停止驾驶,待岗学习,扣发公里补助或绩效奖金等处理。

  4、对电话通知出车而不接电话或无故关机的,按不完成工作任务和无故不出车处理,若发现一次不接电话或关机扣除当月通讯费的50%,第二次不接扣除当月全部通讯费用"。

  5、因工作需要可对驾驶员进行调整,若驾驶员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正式工待岗学习改换其它工种,临时工自动辞职。

  6、驾驶员若将车辆有关x件遗失,由驾驶员负责补办,所需费用自理。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8

  1、经常性开展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行车意识。

  2、请事假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天,病假需持有医院证明。

  3、队内所有车辆(机动车、保洁车)实行统一管理,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出车,机动车必须做到6不准,①不准出私车,②不准酒后驾车,③有情绪不准出车,④不准带病出车,⑤不准在外过夜,⑥不准捎人拉货。

  4、司机、随车人员必须服从清运队长指挥,非正常工作用车须经清运队长的批准。

  ①凡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一律按营利性用车处理,发现后罚款500—1000元,并酌处理,直至解聘。

  ②司机和随车人员相互间发生打架斗殴每人扣1000元。

  5、清运实行组长负责制承包路段,每个清运组以司机为组长。

  ①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管辖路段的'清运任务,各个垃圾点必须清理干净,不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每发现一次,司机扣款100元,随车人员扣款50元,特殊情况除外。

  ②如有垃圾点遗漏,每发现一个点,每人扣50元。

  ③清运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进行作业,否则每发现一次扣30元。

  6、司机及随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落实起步慢,倒车慢、进出慢;出车前、收车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黄油、机油尺度,前后插销,清理工具是否齐全。做到“三勤”(即勤检查、勤保养、勤调整),清运期间对随车设备、工具进行管护,防止丢失,丢失由本人自行解决。

  ①运行期间丢失储备清扫工具,由随车人员负责赔偿。

  ②凡属正常机械磨损,配件修理由单位负责,因司机不负责未加机油或人为操作原因造成车辆损坏者,配件款及修理费从司机工资中扣除,并加罚100元误工费。因平常不检修,造成螺丝及其他部件丢失者,配件款50%由司机负担。因不放水,造成水箱损坏或轮胎无气强行行驶,一切后果由司机承担并罚款100元。

  ③司机及随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司机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责任由司机个人承担,车辆驾驶员在工作时间如有违反交通规定(车辆违章)由司机人员自行处理,如遇紧急任务车辆违章,经局领导研究酌情处理。

  ④镇内行驶车速不准超过40公里/小时,每发现一次扣司机100元。

  7、清运垃圾必须倒在指定地点,随意乱倒,每发现一次扣司机50元工资,并进行清理,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罚款处理者,分别按60%、40%从司机随车人员的工资中扣除。

  8、上岗时不穿工作服,上岗时迟到、早退、离岗、串岗、坐岗、如发现扣除当月绩效,严重者给予解聘。

  9、司机随车人员有私自放油者,不论多少,一经发现扣司机当月工资并予以解聘。

  10、清运人员年龄控制在60岁以下。

  11、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1日执行。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9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服从调动、听从指挥。注意与客户沟通,树立公司形象。

  2、及时、准确、安全地按规定的行车路线驾驶车辆、接送有关人员、配合现场操作的实际情况(航班时间,报关交接时间等)装载货物或到规定的各点领全资料(初步审核报关资料),分辨不同客户的货物,完成各项运输及接送任务。清点接送货物的件数和货物外包情况,有异常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报告确认解决方案,对装载在所负责车辆上的货物必须保证其安全。

  3、每日根据现场主管的安排到客人所在地派送发票、核销单等重要资料,需要时带回现金结帐。

  4、填写每月费用报销单,报公司领导审批,负责落实车辆搬运等正常费用的报销。

  5、负责车辆的保养、维修,妥善保护随车必须携带的工具与证件。

  6、经常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及清洗,及时排除各类故障、上报用油情况,保证随时派工随时出车。

  7、不准公车私用,运输接送途中不准随意耽搁。遵守纪律,对未经领导同意或未办理用车手续的用车要求,应予拒绝,对违反交通规则或不合理的用车申请,应予拒绝。

  物流公司司机管理规章制度3

  1、叉车司机牢记“安全第一”,按照《叉车操作规程》行车。

  2、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安全、及时、准确的`完成货物装卸及运送任务。

  3、叉车操作规范、装卸高效、无货损、货物码放整齐,并按要求在指定区域叉放货物。

  4、做好叉车的日常维护工作,保管并使用好自己所开车辆。

  5、严格执行叉车启动前的车况检查,安全驾驶,做到行车无事故;做好叉车相关记录的填写工作

  6、配合并协助仓管员发货,装车前进行车辆状态检查,确保车辆无异味、无异物、非潮湿。。

  7、上司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10

  第1章 目的

  第一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项按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第2章 行为规范

  第二条 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第三条 敬业、驾驶作风端正、遵循职业道德。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 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第五条 上班时间不出车时,驾驶员必须在办公室等侯工作,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综合部请假。

  第六条 接到任务的驾驶员,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七条 驾驶员请事假,必须经综合部批准。高层管理人员专车驾驶员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第八条 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专车的驾驶员,相关人员公事外出或外地学习、开会期间、驾驶员工作由车管员负责安排。

  第九条 所有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驾驶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第十条 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十一条 车辆实行“谁驾驶谁负责保管的原则”。

  第十二条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驾驶员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第十三条 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四条 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第十五条 公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六条 严禁在车内赌博、播放黄色录像带和走私,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报治安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七条 驾驶员下班后,车辆需回库(不配驾驶员的高层管理人员除外)。第一次违者,批评教育并罚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处罚,车辆附件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负责,如车辆失窃,驾驶员须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离开车辆时,驾驶员应注意以下两件事项。

  (1)驾驶员需要离开车辆时,必须关好车窗、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资料,驾驶员又必须离开时,应将它们放于后行李厢内并加锁。 第十九条 出发前,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工作。在出发前,应确认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第二十条 所开车辆必须经综合部、及相关领导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才能进行车辆大修理。车辆修理完后,应认真做好确认工作。

  第二十一条 出现事故时,驾驶员应能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综合部和公司领导报告。

  第3章 礼仪规范

  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应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1)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个人言行得体大方;

  (4)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势。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

  (1)驾驶员应执行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领导)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

  (3)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4)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等候时不得有任何不耐烦的表示,应选择好地形将车停好等侯。等侯时,不准远离车辆,不得在车上睡觉,不得翻阅乘车人放在车上的物品,更不得用喇叭催人。

  (5)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驾驶员应予以帮助。

  第二十四条 载客时,车内客人谈话时,不准随便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者讲话的内容,违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 接送公司的客人时,驾驶员应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并作自我介绍,然后打开车门将客人让进车内,关车门时要注意乘客的身 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

  第二十七条 行车中应及时使用冷热风,听收音机或听音乐应征得乘车人的同意,声音不要太大,以免影响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4章 车辆保护规范

  第二十八条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车。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二十九条 驾驶员每天抽一定的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打蜡擦亮,做到晴天停车后无灰尘,雨雪停车后无泥点。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要保持清洁,轮胎外侧和防护罩要经常清洗,做到无积土。

  第三十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三十一条 出车前,还搞好车容卫生,车外要抹洗干净,打蜡擦亮,车辆也要勤打扫,保持车内的整洁美观。

  第三十二条 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安全状态。

  第三十三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燃料、滑润油料、电液、冷却液、制动器和离合器总泵油是否足够,检查轮胎气压及轮胎坚固情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路单、票证是否齐全,检查随车工具是否齐备。

  第三十四条 按照车辆技术规程启动引擎,察听声音是否正常,查 看引擎装置坚固情况,查看有无漏油、漏水、漏气。如有故障应予排除并报车管部门或人员。

  第三十五条 出车前严禁酗酒,行驶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严禁抽烟、谈笑及做其他有碍驾驶的动作。

  第三十六条 行车过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车、行人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通过十字路口、繁杂地段、转弯拐角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遇到对方车辆违章行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事故。

  第5章 违章与事故处理

  第三十七条 违反交通规则,因驾驶员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其赔偿金额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十八条 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除认定是驾驶员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违章停车、证件不全、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人负担全额罚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但在保险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责损失实额与保险金额差额的'二分之一。

  (3)当公司车辆交通违章次数超出安全委员会限定的指标时,对公司的罚款由当事人负担。

  第三十九条 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事故现场,驾驶员应做到: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2)如发生人身伤害,应将伤者迅速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3)应记录下对方车辆的驾驶证号和车牌号,做好事故报告单;

  (4)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5)尽量取得对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联系相关事宜;

  (6)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与程度、条件许可时,可利用手机、照相机拍下现场实景;

  (7)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8)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得随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9)除完全认定是自己的过失外,不得将责任揽于一身。

  第6章 考核与奖惩

  第四十一条 驾驶员考核依综合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 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理。

  第7章 其他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经呈公司领导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11

  车辆三检制度

  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满,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液压部分升降是否正常。

  3、检查方向、制动、喇叭、轮胎、雨刮器是否正常。

  4、检查随车工具、辅助配件是否带齐。

  行驶中注意

  1、行驶途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2、中途适当停车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是否正常。

  3、检查装载的物品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收车后检查

  1、冲刷车辆,车上垃圾及时清除。

  2、加添燃油、机油、液压油、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各注油点。

  3、检查风扇皮带和空气压缩机皮带松紧度。

  4、排除储气筒内的分离水和凝结物。

  5、排除故障,使车辆达到出车标准。

  6、检查整理随车工具。

  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按照“统一”的`原则,特车队要建立全站车辆台帐。

  2、车辆外借时,必须经站长同意,方准出车,车辆超出辖区,必须经局领导、站长同意,方准出车。

  3、车辆驾驶员,任何时间不准出私车,有事必须提前请示领导,如发现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出车的驾驶员,按照奖罚规定处理。

  4、车辆驾驶员,定车定人,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外借他人驾驶、串开车辆。

  5、车辆驾驶员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行车路线、行驶里程,收车后特车队设专人进行核实。

  6、车辆驾驶员不允许私自脱线或改变工作任务。

  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修、保养的方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汽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驾驶员必须经常对所操作的设备进行检查、完成初级保养和操作供应知的设备维修、保养知识。

  2、设备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配件或总成时,必须报告上级领导,以旧换新,经专业维修人员鉴定后方可领取或购买,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坏要根据情节,按奖罚规定处理。

  3、设备维修、保养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入冬前、开春后和季度,不定期由操作工临时安排。

  4、设备由专人操作,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操作,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运行。

  5、设备外观要经常保持干净。

  现有环卫车辆油耗标准

  经多次驾驶不同型号的环卫车辆往返龙工作固定路线进行公里和用油量测算,确定目前线路运行的垃圾运输车百公里油耗标准,各车辆油耗均按实际核定为准。参考上面油耗标准做为发放节油奖励标准、

  环卫车辆驾驶工作流程

  1、按时上班

  2、车辆出车前安全检查

  3、接受出车调度安排,明确行车路线和工作任务

  4、随车环卫人员明确分工安排到位

  5.到达垃圾转运站,按安全规范流程操作,对行驶路线

  6、里程,车辆情况,垃圾清运地点,时间等配合垃圾中转站如实做好记录

  7、出车任务完成,及时回到车队交接待命,调度单和行车记录上交主管人员保管,按照车辆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保持正常安全工作状态,无异常。

  8、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清洁检查,并保证车辆停放在指定安全位置,确保车辆熄火上锁方可离开。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12

  一、总则

  1.为了更好的调动车辆驾驶员的主观能动性,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安全、高速、优质、低耗的完成运输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生产和运输车辆的驾驶员。

  3.公司车队要建立驾驶员个人档案,内容包括:安全行车里程、事故情况、遵章守纪及违章情况。

  二、驾驶员规章制度

  1.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职业道德,克己奉公,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积极做好驾驶技术,争当优秀驾驶员。

  2.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好安全车。

  3.“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做到礼貌行车,安全礼让,不开赌气车、英雄车,自觉服从交通管理,维护交通安全。虚心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4.驾驶员出车时,必须证件齐全。

  5.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未经允许将车交给非车辆指定驾驶人员驾驶。

  6.不开“凑合车”,不开“带病车”。不开安全装置不全的'车辆,出车时做到“三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按“十字”作业法,精心爱护保养车辆,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每班必须进行日常保养作业,其内容包括:保持车体清洁,检查运转,紧固易松的螺栓,调整各部位不正常的间隙,按规定进行润滑等。

  8.发生交通事故或途中有特殊情况,驾驶员不要惊慌失措,要立即通知公司调度人员及车辆管理部门,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注意保护现场。

  9.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应集中精神安全驾驶,并遵守交通规则,因违章被罚款,个人承担。

  三、砼运输车管理制度

  1.砼运输车依照砼运输车排班制度的规定次序由调度安排执行任务。

  2.保证多工程施工砼供应连续性,并满足客户施工要求,任何砼运输车驾驶员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调度对车辆的应急调动,否则按《处罚规定》不服从调度项处理。

  3.遵守砼施工规范

  1)砼运输车装料前,必须将搅拌筒内的积水倒净,否则影响砼质量造成损失,按奖罚规定处理

  2)车内装上砼,出发前应观察砼的状态,若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调度或试验室值班人员。在运输途中拌筒应保持慢速转动。0.6-4转/分钟),到达工地向泵喂料前,应适当加速旋转拌筒,使砼拌和均匀,方可反转卸料。

  3)运砼时或到达施工工地后,无我方技术人员同意驾驶员严禁往拌筒内任意加水,同时在施工工地驾驶员不得参与加水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施工方投诉经核实的按奖罚规定处以罚款。

  4)砼运输车到达施工工地后,要与施工方协作,保证安全地将混凝土卸至指定地点,卸砼完毕,要求施工方确认卸砼完毕,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5)砼的运送时间,系指从装车开始至工地开始卸料为止,运送时间宜在1.5小时内;当最高气温低于25摄氏度时,运送时间可延长0.5小时,如超出上述时间,司机应主动与值班调度及时联系,对该车砼做出处理。

  6)刷车、停运要听从调度员安排,运送砼接近完工时,按出车顺序为工地补充砼,不得以已洗车为由拒绝出车,否则,按不服从调度处以罚款。

  4.司机应认真督促对方收货员填写送货单上的到达时间及卸完时间,发货单及驾驶员日报表于次日8时前交至调度处,否则依照《处罚规定》处罚。

  5.砼运输车在接料时应接料准确,造成偏斜或罐反转撒落出砼,造成经济损失,由当班责任人承担。

  6.坚持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内容:

  A、砼运送工地、砼等级、运距;

  B、运送砼交通路线及状况;

  C、需要注意的事项。

  驾驶员处罚规定附表

  罚款或警告序违章行为最终处罚号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

  1车辆发货单、设备日报虚假、迟交30501002未仔细检查发货单误发3050造成损失或事故,依照损失金额酌情罚款3砼装车前罐内有水、块状异物100200300因未发现造成损失的,依照损失的30%罚款4任意往罐内砼加水1002003005站内行车超速。限速Km/h)2040606与客户争吵或打架1002003007不服从生产调度安排100200300待岗或辞退8违章操作造成机械事故赔偿修复所有费用或辞退9因驾驶员个人原因造成牌证丢失50并承担补办所需费用。

  未做好生产前准备延迟出车。接到指令十1050100200分钟),或不能按时接料延误放料者。

  11砼运输车带负荷启动50100若烧坏启动机按价赔偿12违反交通规则被扣证、罚款等罚款自负13洗车场地随意倒洗车或浪费水204060待岗或辞退14用高压水枪冲洗散热器、中冷器100200300赔偿修复、更换所有费用15空挡溜坡5010020016到达施工现场不佩带安全帽20406017私自出车50待岗或辞退18私自搭载他人5010010019当班问题没解决隐瞒不报者100200300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20接料时停车不当或罐反转而撒落砼者按砼价值的10%赔偿。

  四、砼运输车驾驶员的安全驾驶考核及奖罚规定

  1.凡发生交通事故者,除按交警部门认定的行政、刑事处罚外,按事故责任大小、具体情节另给予以下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者,按直接损失额的15%罚款。

  2)造成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者,按直接损失额的12%罚款。

  3)造成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者,按直接损失额的15%罚款。

  4)造成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者,按直接损失额的5%罚款。

  5)私自出车或未经上级同意擅自将车交予非驾驶人员者,罚款50元;造成事故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给予待岗、辞退等处分。

  2.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一万元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给予留岗察看一个月,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留岗察看期间不享受任何奖金或补助,每月仅发放基本工资。

  3.评比“红旗设备”、“优秀驾驶。操作)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安全驾驶考核作为评定年终奖项的重要参考),年终评选公司“优秀驾驶。操作)员”1名,一次性奖励元,评选“红旗设备”3辆。台套),一次性奖励元/辆。台套)。

  1)评选办法:年终评选根据综合评定成绩确定“红旗设备”,然后从获得“红旗设备”奖的驾驶员中评选“优秀驾驶。操作)员”。

  2)年综合评定成绩由设备保养定检成绩、公司领导对生产运输职工的年终评议组成。所有评比均以评检表格的形式评定成绩,满分分值100分。设备保养维护评检成绩占综合评比成绩的60%、公司领导对职工的年终评比成绩占综合评比成绩的40%。

  4、当月油耗比上月下降2个百分点者,其提成工资比上月上涨5个百分点。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13

  为了规范驾驶员的行为,以便驾驶员更好地为公司服务,公司先就制定该制度,供驾驶员遵照执行。

  第一章、宗旨

  一、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项按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工作要求

  二、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三、端正驾驶作风,遵循职业道德。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四、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五、上班时间不出车时,驾驶员必须在办公室等候,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人事部请假。

  六、有驾驶任务的驾驶员,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七、驾驶员请事假,必须经人事部批准。高层管理人员专车驾驶员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八、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专车的驾驶员,相关人员公事外出或外地学习开会期间,驾驶员工作由车管员负责安排。

  九、所有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驾驶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十、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十一、实行“谁驾驶谁负责保管的原则”。

  十二、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驾驶员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十三、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十四、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十五、公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六、严禁在车内赌博播放带和,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报治安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十七、驾驶员下班后,需回库(不配驾驶员的高层管理人员除外)。第一次违者,批评教育并罚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处罚,附件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负责,如失窃,驾驶员须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十八、离开时,驾驶员应注意以下两件事项。

  1、驾驶员需要离开时,必须关好车窗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资料,驾驶员又必须离开时,应将它们放于后行李厢内并加锁。

  十九、出发前,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工作。在出发前,应确认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二十、所开必须经综合部及相关领导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才能进行大修理。修理完后,应认真做好确认工作。

  二十一、出现事故时,驾驶员应能迅速报警,并向综合部和公司领导报告。

  第三章、礼仪规范

  二十二、驾驶员应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1、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个人言行得体大方。

  4、在驾驶过程中,要遵照规定规范驾驶。

  二十三、驾驶员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

  1、驾驶员应执行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领导)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

  3、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4、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等候时不得有任何不耐烦的表示,应选择好地形将车停好等候。等候时,不准远离,不得翻阅乘车人放在车上的物品。

  5、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驾驶员应予以帮助。

  二十四、载客时,车内客人谈话时,不准随便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

  二十五、驾驶员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者讲话的内容,违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严肃处理。

  二十六、接送公司的客人时,驾驶员应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及时开启车门,关车门时要注意乘客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

  二十七、行车中应及时使用冷热风,听收音机或听音乐应征得乘车人的同意,声音不要太大,以免影响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四章、保护规范

  二十八、驾驶员应爱惜公司,平时要注意的`保养,经常检查的主要机车。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行驶。

  二十九、驾驶员每天抽一定的时间擦洗自己所开,打蜡擦亮,做到晴天停车后无灰尘,雨雪停车后无泥点。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要保持清洁,轮胎外侧和防护罩要经常清洗,做到无积土。

  三十、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时,要锁好锁。防止被盗。

  三十一、出车前,注意车容车貌,车外要抹洗干净,打蜡擦亮,也要勤打扫,保持车内的整洁美观。

  三十二、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安全状态。

  三十三、出车前,要例行检查的燃料滑润油料电液、冷却、液制动器和离合器总泵油是否足够,检查轮胎气压及轮胎坚固情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路单票证是否齐全,检查随车工具是否齐备。

  三十四、按照技术规程启动引擎,听声音是否正常,查看引擎装置坚固情况,查看有无漏油漏水漏气。如有故障应予排除并报车管部门。

  三十五、出车前严禁喝酒,行驶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严禁抽烟谈笑及做其他有碍驾驶的动作。

  三十六、行车过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车行人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通过十字路口繁杂地段转弯拐角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遇到对方违章行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事故。

  第五章、违章与事故处理

  三十七、违反交通规则,因驾驶员故意或本人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其赔偿金额由当事人承担。

  三十八、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除认定是驾驶员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违章停车,证件不全,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人负担全额罚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伤害时,如属公司损害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但在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责损失实额与金额差额的二分之一。

  3、当公司交通违章次数超出安全委员会限定的指标时,对公司的罚款由当事人负担。

  三十九、酒后开车损坏者,由驾驶员负责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四十、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事故现场,驾驶员应做到: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2、如发生人身伤害,应将伤者迅速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3、应记录下对方的驾驶证号和车牌号,做好事故报告单。

  4、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5、尽量取得对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联系相关事宜。

  6、牢记对方损坏的部位与程度条件许可时,可利用手机照相机拍下现场实景。

  7、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8、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得随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四十一、驾驶员考核依综合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四十二、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理。

  第七章、其他

  四十三、驾驶员入职时要提供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履行报告义务。单位在驾驶员入职后的一个月内要与驾驶签订劳动合同;驾驶员辞职的,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

  四十四、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14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卫生院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急救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由接急救电话医生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救护车使用规定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或24小时开机,由急诊科主任、护士长签发派车单。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三、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四、每月末由救护车司机将每次派车单和收费单据校对后交财务科审查收支情况,按医院出车补助标准,结算出车补助费。

  五、非医疗用车,必须经业务院长签发派车单。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查明责任者,按出车地点收费标准加倍罚款。

  六、救护车作为医院的医疗服务用车,只能作用于抢救、转运为重伤病人员,处理紧急疫情及公共卫生防服务等工作使用,如有集体外出参观学习、因医疗工作接送外院专家、接受医用物资、医疗器戒的情况,应报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审批同意。

  七、卫生院必须聘请救护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院长及非专职驾驶救护车。

  八、救护车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人,热心为病员服务。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维护市容市貌,规范渣土运输秩序,保障公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运输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xx〕41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渣土运输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渣土即建筑垃圾,是指工程(含五小工程)建设和建(构)筑物拆除、修缮、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

  第四条渣土运输遵循统筹规划、源头管控、联合执法、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本市渣土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渣土处置核准、渣土弃置场地监督和渣土运输活动的综合监管。城区(包括浔阳区、庐山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各级市容管理部门和机构负责协助管理辖区内渣土运输的工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渣土运输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建立渣土运输管理监督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渣土运输违法行为、渣土运输管理和执法活动进行监督举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举报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准入管理

  第七条企业从事渣土运输活动,应当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办理渣土处置核准,核准后方可从事渣土运输活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公布核准的渣土运输企业名录,并抄送市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第八条企业申请渣土运输核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对货物运输企业的相关规定;

  (二)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企业自有符合密闭要求与其承运能力相符的渣土运输车辆数,车况良好、牌证齐全有效,配备冲洗设备;

  (四)公司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和停放场所;

  (五)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六)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培训、运营、保养和监测措施,并得到有效执行;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渣土运输车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车辆道路运营证;

  (二)渣土运输车辆具备全封闭自动卸载装置,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漏、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卫星定位装置;

  (三)安装限速装置、安装转弯、倒车视频影像系统或者雷达报警装置(五小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除外);

  (四)按照规定喷印所属企业名称、监督电话、标志、编号、反光标贴及放大号牌,车身颜色醒目且相对统一。

  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条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审验。

  第十条对渣土运输车辆实行限速行驶。城市道路和普通公路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行驶速度不得超过70公里/小时。

  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安装车辆限速装置。渣土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私自拆除或者故意损坏限速装置。

  第十一条建立渣土运输企业市场退出机制。渣土运输企业应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签订渣土运输行为规范承诺书,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每年度同一违法行为被查处两次以上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其从渣土运输企业名录上除名并予以公布,依法收回渣土运输许可证,该企业退出本市渣土运输市场:

  (一)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二)无证运输、故意遮挡或者污损号牌;

  (三)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超速50%(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超速20%)以上;

  (四)超载运输、不按规定装载。

  第十二条建立渣土运输车辆驾驶人员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将驾驶人员违法行为抄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通报运输企业解除违法驾驶人员聘用:

  (一)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二)超速50%(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超速20%)以上;

  (三)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行驶违法记录。

  第十三条渣土运输企业应当与驾驶人员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的,渣土运输企业应当在解除之日起二十日内书面告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驾驶人员档案,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建立渣土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制度。评价结果应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运输企业延续许可、参与相关招投标活动以及对驾驶人员进行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需要处置渣土的,应当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申请渣土处置许可,并按照规定缴纳建筑垃圾处理费。

  建设单位申请渣土处置许可,应当提交渣土处置方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经审查不能满足运输条件的,应当向建设单位说明理由,建设单位应当修改方案。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提交的渣土处置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运输时间、种类、数量、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或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二)计算工程渣土倾倒量的图纸及电子资料;

  (三)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四)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材料等回收利用方案;

  (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围墙围挡、密闭运输、出入口硬化、冲洗平台设置等);

  (六)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或运输单位办理工程渣土处置手续的,施工单位或运输单位应提供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七)承运企业应当具备的资质和运力。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将渣土交由未经核准的渣土运输企业或者超过其自有运力的渣土运输企业承运。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渣土运输处置公示牌,标明运输企业名称以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投诉电话;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保证净车出场;渣土不能在48小时内清运的,场内渣土应当采取全覆盖等措施控制扬尘。

  城市道路挖掘、市政设施抢修以及居民装饰装修作业,施工现场无法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经相关部门确认,应当采取其他保洁措施,保证净车出场。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渣土装载处置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建立车辆进出放行的岗位职责及责任追究制度;

  (二)查验车辆和人员的准运证、营运证和驾驶证,无证车辆不得进场装载渣土;

  (三)监督装载单位规范作业,装载渣土不得超高;

  (四)督促车辆冲洗保洁,不洁车辆不得出场;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渣土运输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管理人员,配合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履行职责,并做好书面记录。

  第四章运输管理

  第二十一条本市实行渣土运输限时和规定线路运输。具体限时和运输线路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并及时公布。

  第二十二条因城市发展、举办重大活动、实施应急处置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调整渣土运输车辆禁行时间和线路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会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后确定并公布。

  第二十三条渣土运输企业是渣土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渣土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本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责任,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渣土运输管理人员、驾驶人员等岗位责任和考核要求,并有效监督落实;

  (二)制定渣土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有效实施;

  (三)保证渣土运输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处置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大型渣土运输企业应自配洒水车,每天施工结束后将沿线道路冲洗干净。没有洒水车的运输企业,在工程开工前,应当与相关单位签订保洁协议,由相关单位对道路进行冲洗。

  第二十五条渣土运输车辆(含五小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应当保持牌照及放大号牌清晰完整,随车携带准运证、营运证、驾驶证。

  渣土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内部监控系统,配备专人监督车辆卫星定位等附属装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装置损坏的,应当立即停止运输并及时修复。

  第五章弃置场地管理

  第二十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会同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根据本市建设活动需要,编制渣土弃置场地建设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编制专项规划应当经由法定程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经批准的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七条市政府统筹渣土弃置场地建设,加强国有弃置场地建设。渣土处置实行收费制度,处置收益用于渣土弃置场地的建设、管理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相关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设置渣土弃置场地的,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申请渣土处置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渣土弃置场地,严禁未经批准将集体土地出租用于堆放渣土。

  回填工程基坑、洼地等需要受纳渣土的,受纳单位应及时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九条渣土弃置场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实施场内道路硬化,设置清洗设施,配置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查验进场车辆的准运证,建立日作业台账。

  渣土弃置场地经营者不得受纳许可规定以外的渣土,不得允许无准运证的车辆进场卸载渣土,不得超过场地消纳容量受纳渣土,消纳容量已满时,经营者应及时做好封场。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未经核准的弃置场地卸载渣土。

  建设单位、土地权属单位应当加强对工地、自有场地的监管,因管理不善造成乱倒渣土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产权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施工现场渣土装载处置的监督管理。

  市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依法对渣土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实行综合监管,将渣土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纳入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运营车辆和运营驾驶人员的监督管理,对渣土运输车辆在公路上超限运输损坏公路和未采取必要措施造成污染公路的行为及擅自改装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查处。

  市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指导建设单位选用已经依法核准并公布名录的渣土运输企业承接渣土运输业务,配合对建设工地场内渣土运输、处置的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载荷的审定、标示。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与其他有关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必要时牵头组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道路运输管理等部门和机构进行联合执法;联合执法时,各职能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权范围内职责,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作出行政决定。

  市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价格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履行渣土运输管理相关职责。

  第三十二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建设规模、道路通行情况和环境保护要求,合理安排调节渣土运输量。

  第三十三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建设规划、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渣土运输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卫星定位监测、建设工程施工、渣土处置、运输车辆通行、渣土运输违法行为查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等信息共享。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渣土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监测系统,对车辆行驶时间、路线、速度进行实时监控。

  下列信息应当定期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工程渣土的种类和数量;

  (二)施工许可、渣土处置核准;

  (三)渣土运输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车辆号牌及运输路线和时间;

  (四)渣土运输违法行为的查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各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O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O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第四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对市容环境卫生造成污染损害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经催告不清除的,按照《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代为清除,有关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十三条渣土运输车辆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

  第四十四条渣土运输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投资入股渣土运输企业、渣土弃置场地或者购买车辆挂靠渣土运输企业的;

  (二)违法核准许可或者颁发证件,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利用职权要求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服务的;

  (四)对违法行为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执法裁量显失公平、公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接到投诉举报不及时核查并依法处理的;

  (六)在联合执法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五小工程,指小规模装修、拆除、平场、挖占、修补等渣土运输量小、其他渣土运输车辆不具备作业条件的工程。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11-27

驾驶员的管理规章制度01-24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01-20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05-27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11-26

【荐】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11-13

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11-13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优秀02-14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推荐)09-14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精华)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