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国家司法考试-资格授予
2014国家司法考试-资格授予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参加考试的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分数核查。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和申请律师执业,应当符合修改后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条件。 另外根据《公证法》的规定,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需要在律师事务所实习1年才能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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