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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考勤制度

时间:2024-02-20 07:08:44 中考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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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初中考勤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初中考勤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优)初中考勤制度

初中考勤制度1

  海东实中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和严肃工作纪律,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修改本制度:

  一、办公时间

  1.教师按规定签到坐班,上午到第四节课上课5分钟后,下午第四节课开始5分钟后,无课的教师方可离校。如有集体活动,活动结束后方可离校。班主任除执行此制度外,还应按班主任有关要求执行。

  2.全体教职工按要求参加集体活动,其中周日晚例会,全体教职工(含不签到人员)均应参加。有值班任务的老师必须按时值班,同时要留意黑板通知(特殊情况下考勤以通知为准)。

  3.教辅、后勤等非教学人员:由分管处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量不满的可由学校统一安排、调整加班或做其它一定量的工作;水电工由总务处安排轮岗值班,确保学校水电供应安全、正常。

  4.保卫、宿舍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按部门规定上下班;有关规定报校长室备案。

  二、办公纪律

  1.早上7:00前全体行政人员与值班班主任签到结束,早上、中午签到后20分钟内不得坐在办公室。教务处巡查三个年级课堂;政教处巡查卫生状况;总务处巡查公物等设施安全状况。晚值班所有行政人员巡查三个年级一至两次,晚自习课间一律离开办公室在校园巡视,确保校园安全。

  2、教职工不允许在工作地点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或私活;不允许在上班时闲聊、串岗;不允许在上班时间带孩子,更不允许带孩子参加集体活动。任何人不得将学生及亲友的孩子带到办公室单独辅导(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如有以上现象,第一次诫勉谈话,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扣除工资40元。严重者还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教职工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文体活动(指下午两节课后无课的老师)。

  4.教职工可以在没有课时进图书室、教工阅览室、教师微机室进行业务学习,但要遵守“三室”的工作制度,在办公期间,所有教师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打牌、下棋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被学校联合检查组查到一次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工资300元;被教育局检查组查到予扣除1月工资,并根据教育局的意见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被县行风督察组查到扣除3月工资,并根据督察组意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5.所有行政人员办公室在上班时间、晚自习值班时间只要人在办公室均不得锁门,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三、考勤形式

  1.签到、签退:学校要求全体教职工上下班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签退。男同志55周岁、女同志50周岁以上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可以不参加签到,但须按时出席各种相关的会议及正常活动。

  2.签到开始时间为小预备前20分钟。

  3.出门证:正常上班时间内,教师、教辅人员因事确须外出的,到校长办签领出门证;后勤人员到总务办公室签领出门证,但因私事外出每人每周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两小时,无论公事、私事出门,都要按时返校销假,否则按半天事假处理。当月未因私事开出门证和请病假、事假的教职工,绩效考核加一分。

  4.学校不定期抽查,凡未经批准外出脱岗的教职工,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请假制度

  1、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学习及其他公务者,凭有关处室的`通知到年级主任、教务处、校长室履行请假手续后交校长办备案,学校统一安排课务。

  2.病假:

  ①教师病假半天以内的,到年级主任、教务处履行请假手续,分管副校长签字后交校长办备案;

  ②教师病假1天及1天以上,须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年级主任、教务处履行请假手续,由校长审核批准。每月在一天以内的不扣钱;七天以内的,每天扣除20元;超过7天,不足半个月的,每天扣除30元;请病假半个月以上或当月累计达半个月的,病假期间扣除全额日工资。以上均从请假人工资中扣除。

  ③教师病假超过1个月(含全年累计达1个月),还需报教育局批准并予以公示,其中女职工请假还需提供县计生委的相关证明,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职处理。除按要求扣除工资外,并扣除请假期间的绩效工资。

  ④教师病假中属于重大疾病的,经校委会研究可不扣除工资。

  ⑥教辅、后勤人员参照教师到相关科室请假。

  3.事假:

  事假请假手续参照病假的程序执行,事假每月在半天内的不扣钱,超过半天的每天扣30元。

  4、婚假、丧假、产假:

  ⑴假期按有关文件执行,但须履行正常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假期部分按事假处理;

  ⑵小产(或流产):按病假处理

  5、函授学习:

  提供函授学习通知以及函授学校的联系电话以便核实。

  6、所有病假、事假(含函授)人员,在履行请假前必须自行安排好本人课务,否则不予批准;批准后如果出现无人上课等情况一律视为旷职。

  销假手续:

  请假要履行销假手续,销假到原请假处及校长办办理,凡未销假的视为旷职。

  五、奖惩办法

  1.每月迟到2次以内(含2次)每次扣3元,早退一次扣10元,漏签一次扣3元(漏签者需及时到校长办补签,无法证明者记旷职),代签者与被代签者每人扣除30元,同时在信息栏上进行公布。

  2.病事假延续期间周六、周日累计。

  4.旷课:旷课一节扣40元,脱岗查到一次扣40元;无出门证外出按脱岗处理。

  5.关于学校重大集体活动的考勤规定

  (1)凡上级委托学校组织的中考、高考、自学考试和学校自己组织的期中、期末、阶段性质量监控以及运动会、义务劳动等大型活动均属于学校重大集体活动。

  (2)全体教职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重大活动的工作安排。

  (3)学校重大活动的考勤制度如下:

  A.病假(须持有县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每天扣除60元;

  B.事假,每天扣除90元;

  C.迟到,每次扣除10元;

  D.旷职,每次扣除100元;

  (4)重大集体活动的考勤制度系一项独立执行的专项制度,此制度独立操作。

  (5)如在重大活动安排之前已请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的,将不按此制度执行。

  6、关于例会、升旗的规定:

  未参加升旗仪式的每次扣5元;例会迟到、早退的每次扣3元,请假的每次扣10元,缺席的每次扣20元,带孩子参加会议的每次扣10元。

  7、全年出满勤的教职工绩效考核加10分。

  六、考勤公布

  学校对教职工考勤情况实行一周一公布。

  七、其他

  凡落聘的或学校没安排工作的教职工按上级有关精神执行。

  八、全体教职工有权监督此条例,凡发现徇私舞弊的行政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初中考勤制度2

  1、每两周召开一次周前会,星期一下午第三节课上召开,旷会每次罚款20元。

  2、每天上午7:00-8:00,下午2:00-3:00,全体工作人员至教务处签到。有课的同志必须在上课铃响前10分钟内至教务处签到。一般情况下,上午第三节课下和下午第三节课,值日领导负责点名。

  3、教职工按要求出勤的,每天发津贴5元。一周一汇总,两周一兑现。所需津贴从年底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支取。

  4、教职工无论事假还是其它假,必须事先请假。值日领导需要请假的,必须通过一把手,且自行安调好值日工作。教职工请假不足1天的`,由值日领导审批;1天以上5天以内,凭请假条由校长审批;5天以上由县教育局审批。请病假在7天或7天以上的凭县或县以上医院证明由教育局审批。

  5、教职工病事假一周以上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按人事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6、教职工各类请假,均要自行调好课务。

  7、严格执行课程总表,保持课表的严肃性。严禁上课迟到、早退、拖堂、空堂。旷课一节罚50元。

  8、后勤职工或教学辅助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每次罚款50元。

初中考勤制度3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全体教职工积极进取,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的工作时间:

  1、在校历规定的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3、学期初,行政后勤人员(含周课时不多于6节课的教师,下同)应提前3至5天到校,学期末,应推迟3至5天离校。

  二、批假规定:

  1、婚假:准假3天,晚婚(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可延长到15天。

  2、分娩假:女教职工准假90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可请假180天(包括产前、产后的请假时间,含法定节假日,不含寒、暑假),男方可享受7天的照顾假。

  3、计划生育假:男结扎给假7天,女结扎给假21天,上环假3天,人流假14天,人流并上环17天,中期流产、引产(2—3个月)的30天,中期流产、引产(3—7个月)的42天,中期引产并结扎的52天。

  4、丧假:为直系亲属(指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祖父母、配偶外祖父母、父母、抚养者、岳父、岳母、公婆、公爹、配偶、兄弟姐妹、子女)办丧事给假7天(不含二次埋葬,修建生坟);为旁系亲属(指伯父、伯母、舅舅、舅母、姑姑、姑丈、姨妈、姨丈等亲属)办丧事给假1天;

  5、公假(指因公出差、开会、学习、培训、进修、外单位短期借用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口头通知批假。

  6、事假:每学期不超过一周或累计不超过5天。因父母(公爹、公婆)、配偶、子女重病住院需要护理可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照顾,但每期累计不超过2周。

  7、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及治疗发票,原则上病假以住院为准,按实际情况批假。

  8、请假在1天内的由教务处主任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病假7天以内)由校长批准。请事假4天以上7天以内、病假8天以上15天以内的须本人申请,经校长签署意见,由请假者送县教育局审批后生效。

  请事假8天以上15天以内、病假16天以上30天以内的由县教育局主要领导签署意见,送县人事局签署意见后,上报教育工委书记审批;因特殊原因需请事假超过15天、病假超过30天的,按上述程序签署意见后,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送县人事局备案。

  连续两次及以上的无间隔或有间隔但间隔期间无课的短期请假视为一次长假,请假天数不扣除请假期间没课的天数。

  期末考试监考请假者及私自请他人代监考者,请假天数计算到校历规定的离校之日,私自代监考者不享受任何代课待遇。

  私自调换监考科目、日期、考场,未报教务处备案者,当作请假处理。

初中考勤制度4

  一、上下班:

  每位教师必须按时上下班,每天早晨行政值班人员于第一节课10分钟前到岗,铃响后检查各班情况。要求班主任第一节课到校检查班级,特殊情况须向值班人员说明。所有教师须在第二节课铃响前签到,下午第三节课后签到,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者,视为迟到或早退。每日上午最后一节课无课教师可不坐班,但班主任除外,否则班级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二、请假:

  若个人或家庭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应提前写好书面请假报告,请假半日之内经教导处批准并存档,方可离校;1周内经分校校长批准交教导处存档后方可离校;1周以上者须经中心学校校长批准交教导处存档后方可离校。遇特殊情况也可电话或请他人告知行政值班人员,行政值班人员立即通知教导处,请假教师必须补办请假手续交教导处存档。教师进修或函授视情况而定,凡病假必须提供医院证明。

  凡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校者,按旷课论处。

  关于特殊假期的规定:

  1、教师婚假5天;

  2、子女结婚1天(计算假期天数时路途时间除外);

  3、丧假:

  (1)直系亲属(指父母、岳父母、公婆)丧假3天、

  (2)配偶及子女丧假7天(计丧假天数时路途时间除外)

  (3)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假1天;

  4、产假:

  (1)基本产假3个月。

  (2)晚育的初产妇延长1个月。

  (3)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延长1个月。

  (4)难产延长15天。产假假期从请假之日或孩子出生之日开始计算。

  5、男教师在子女出生时享受3天的假期。

  6、凡请假人员必须在假期结束后即时上班,如遇特殊情况还须续假者,按事假论处。

  若遇节假日,则不顺延。

  三、上课:

  教师应该按时上课,中途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堂,凡无故不上课者,视为旷课;凡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者,视为旷课;凡上班期间吵嘴打架,酗酒等影响正常教学,视为旷课。上课期间教师不准抽烟,接打手机、在教室外走动,发现一次扣5元并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学校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聘。不准私自隔天调课,否则按旷课处理(出差、会议、考察交流除外),当天调课原则上不准,特殊情况由教导处批准,否则以旷课论处。公事人员尽量将公事期间的课程自行调节,并报教导处备案,否则教导处有权按事假论处。

  四、会议、学习、活动及培训:

  教师都要按照学校要求,准时参加各类会议、学习、活动及培训。凡无故不参加者(请假除外),视为旷课,校会、开学会、结束会均按2个课时计算,教师例会、教研活动按1课时计算,校内教师学习、培训每天按4课时计算。

  五、考勤奖惩:

  1、教职工月考勤奖60元;

  2、教职工学期满勤奖为80元。

  3、所有迟到或早退每次扣3元,从考勤奖60元中扣除扣完为止。

  4、病假每节课扣10元(绝症病人、危重病人、因公受伤者除外),并扣除当天的午餐费和考勤奖;教师生病住院期间每天只扣5元(凭医院出院证明和医疗结帐单),修养期扣代课费,无课者病假每天扣10元,全年病假累计超过20天者(住院者除外),处理方法在原有病假处理的基础上扣除年终奖金的50%。

  5、事假每节课扣15元,若事假者当天无课,每天扣15元,并扣除当天的午餐费和考勤奖。

  6、旷课每节课扣30元;

  7、会议、学习、活动及培训无故缺席者按相应的课时数作为旷课处罚;

  8、在婚、产、丧假期间,确因工作需要或因学校要求提前上课,学校按每节10元发放津贴;

  9、教师代课金每节10元(不分职称)。

  10、全年病假(含住院)累计超过2个月,或事假超过20天,不发年终奖(按第13个月工资扣除)。

  11、兼职人员病事假按周课时的`每天平均节数扣除。

  12、每学期允许教师有两天假期,学校不扣除相关费用,但教师必须安排好假期间的课程,并报教导处备案。

  六、考勤与教师考核挂钩:

  教师年度迟到、早退累计达30次或事假累计10天或旷课达1节者(教师进修、因公事除外),年度考核不得评优,也不得参加学校各科评优。违反宣州区教(20xx)6号文件规定的,按文件条例处理。

  七、考勤结果每月累计一次,并公示。

  八、本制度自二20xx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新问题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初中考勤制度5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严格劳动纪律,规范管理程序,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记录考勤起止时间

  每学期从学生开学之日起,到期末教师放假之日止,按学校的作息时间表、课表及各种辅导和值班安排表进行考勤。

  二、请假

  (一)事假:教职工每学期事假限定在5天以内,每次请假不得超过2天,每月请假不得超过2次,全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2人,请假除扣除月工作考核分数外,每学期累计5天以内者,不扣钱;6至10天者每天扣10元;10天以上者,每天扣15元,期末一次兑现。

  (二)病假

  1、教职工因病,需持地段医院以上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2、超过三天以上的连续病假,需按有关规定办理齐全手续后方可请假离校治疗,否则按旷工论处。

  3、长期病假由上级批准后方可休假,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待遇。

  (三)婚、丧、产假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手续。超过部分区分不同情况记录考勤,其中以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为前提,婚、丧、产假需事先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安排后方可准假。经学校同意的'函授假,每期不超过5天者,可按出勤对待,不扣月量化分数,但不得享受满勤待遇,超过5天者,须按事假对待。

  三、旷工及处罚

  1、凡未上岗或未按时上岗者,一律视为旷工。

  2、旷工每天扣除日均工资,按月兑现。

  四、考勤记录办法及标准

  1、开学第一周和期末最后一周,考勤按平时的2倍计。

  2、无故不按时参加集体活动(如例会、教研活动、组内听课、师生大会、升旗仪式等)的,每次按旷工0.5天计;若事前请假的,计假0.5天。

  3、凡无故不上课的,每节记旷工0.5天;若事前请假的,计假0.5天。

  4、无故不上一节辅导者(含晨读、早读、晚自习、晚练等),记旷工0.2天;事前请假者,计假0.2天。

  5、双休日护校原则上不准请假,值班未到岗者,按旷工论处。

  五、请假手续

  1.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3-5天的由校长审批,6天以上的按有关程序逐级上报。连续请假连续计算。

  2、必须提前请假。凡捎假、口头请假、电话请假一律无效。要认真填写假条,先安排工作,写清起止时间,由顶岗人签字同意后,由分管领导审批,交教导处登记,凡内容及手续不全者,按误工旷课论处。假满返校后,要及时到教导处销假,否则按超假旷工论处。

  3、请假超假,一般不予补假,确实原因特殊,由当事人申请经校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准予补假。

  4、学校领导请假由校长审批。教职工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批。各部门干事请假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

  六、其他规定

  1、教学岗位由教导处检查登记,安全岗位、宿舍管理由保卫处检查登记,后勤工作由总务处检查登记,其他活动由活动组织者、经办人、带班人员检查登记,做到周公布,月小结。周末统一交教导处汇总,落实兑现。。

  2、全期未请任何假者,视为满勤,学校设立满勤奖。

  3、对于全期事假在5天以上、旷工在2天以上或病假在15天以上者,取消各种评优资格,年度考核一般不能定为优秀格次,晋级提拔受限。

  4、其他未涉及事项,比照相近条款执行。

  本制度解释权属校委会。

初中考勤制度6

  学校教育是塑造人类灵魂的综合工程,严格科学的管理则是实施这一工程的前提和保障,教师则是学校教书育人的关键,教师的工作态度直接影响到学校的`教学质量,影响到素质教育的实施,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以制治校,从严治校,创造一个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经办公会议研究,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一、考勤

  1、考勤要求

  一天内无迟到、早退、请假或旷课等情况为全勤。

  因公出差为出勤。无论后勤人员,因公出差须有学校派遣单,有分管主任、校长签字后生效,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

  上班时间(课外活动除外)严禁各种文体娱乐活动,各种娱乐品不得进入办公室。

  2、考勤方式

  学校成立值班考勤小组,轮流进行考勤,最后校长室进行汇总。考勤值班小组如下:第一组谭程;第二组:徐定文;第三组:彭昌文;第四组:彭伟;第五组:徐克优;第六组向祖安。考勤小组每组值日一天,按顺序轮,一轮结束,下轮开始。每组考勤当周统计,将结果于例会公布。

  迟到:二道铃响时没有到位为迟到,十分钟未到位的,按旷课论处。

  二、请假

  事假:教职工有事必须请假,请假两天以上必须由校长批准,两天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本人负责调好课,并填写请假条,若在请假时间内到校上课,应及时到当周值班考勤处销假,否则,仍视为请假。本次请假时间结束仍不能到校上课应及时捎假或电话请假,否则,视为旷教。请假两天以内课自调。请两天以上由教务主任负责调课。如调给别人的课未上,仍记在请假人头上。如事情突然,可电话请假,但返校后必须到值班考勤处或校长室补写假条,否则按旷课处理。

  病假:请病假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病假在两个月内发给工资;半年以内,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工资:

  婚假:婚假期为一周。

  产假:男女双方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并按计划生育第一胎者,女方按国家规定的产假休息(《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一条规定为90天)。

  丧葬假:凡直系亲属丧葬者,学校准假10天。

  进修考试假:短期面授、考试等非离职进修者由本人持面授或考试通知请假。

  婚假、产假、丧葬假、进修考试假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出勤对待,不扣分,如超出规定时间仍未来校按时上课,按旷课处理。

  三、考勤的奖惩及统计方法

  学校设立考勤奖,全勤奖为每月20元,每学期考勤满分为100分。

  统计方法:迟到、早退一次、事(病)假一节扣0.5分,空堂一节扣10分。学校会议、集体活动、监考阅卷旷一次(监考缺一场计一次旷点)折合事假10节计算,即扣5分。考勤奖计算中1分折合人民币1元。

  考勤奖每月发放,由校长室统计汇总后经校长审查核实签字后交会计室发放,学期末统计该学期考勤分,汇入教职工量化。

  四、考勤结果的使用

  每学期考勤分为100分,一年内两学期考勤分均保证60分以上者方有资格参加学校的评优树先活动,年度考核优、乡镇优审查当年考勤结果,县优师审查近两年考勤结果,如果达不到要求均无资格参评。

  五、出入门证制度

  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晨读至下晚自习,门卫应关闭大门。

  外来人员进校门卫必须问明情况并请示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开门,让其在传达室填写进校人员登记表后方可进校,出门时应持出门条方可出校。

  六、其他

  考勤时如果与考勤值班人员发生顶撞或冲突,经教育不改者,作落聘待岗或调出处理。

  哺乳期女教师(孩子年龄1周岁以内)凡需照顾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校长批准后,每天可由本人自选两节(上午一节,下午一节),在无课的情况下,回家哺乳孩子。

  本制度解释权属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