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教师产假新规定一览

时间:2022-07-24 18:58:29 薪资行情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2016教师产假新规定一览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下面是CN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6教师产假新规定一览,欢迎参考~

2016教师产假新规定一览

  一般产假相关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广东省产假相关规定

  1、基本产假9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教师产假新规定一览】相关文章:

广东产假2014新规定08-06

2023年二胎产假生育新规定02-16

2017河北产假规定09-25

2014最新广州产假规定08-06

2022年流产假规定10-30

陪产假国家规定09-16

教师退休工资待遇新规定03-20

2014年新劳动法产假规定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08-07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的产假规定09-10

驾校考驾照新规定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