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聊城公积金提取贷款新政策解读
2016年8月1日,记者了解到,为了使住房公积金更加方便缴存职工贷款、提取,聊城调整了《聊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聊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这些新政和调整后的聊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管理办法自本月起实施,有效期五年,至2021年7月31日。根据新规,住房买受人在聊城市内购买房屋(购房合同或协议自签订之日起3年以内有效),住房买受人及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中的任何一人在聊城市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可申请“圆梦亲情贷款”。
记者了解到,为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受益人群,最大限度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作用,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针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推出“住房公积金家庭圆梦亲情贷款”政策。按照要求,缴存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与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缴存职工作为主借款人,其共同借款人与借款人履行同等还款义务。也就是说住房买受人在聊城市内购买房屋(购房合同或协议自签订之日起3年以内有效),住房买受人及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中的任何一人在聊城市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可申请“圆梦亲情贷款”。
“圆梦亲情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不变。住房买受人及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中的任何一人在聊城市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聊城市贷款办法规定条件且具备偿还能力,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取消职工家庭夫妇单方与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额度的差别。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提高至25年,其中住房公积金房产抵押贷款年限提高至25年,住房公积金保证贷款年限为1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目前,5年以下(含5年)贷款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25%,是公积金历史上最低的贷款利率。对于城郊、乡镇单职工新建、翻建自住住房的,凭宅基证、乡镇(办事处)的准建手续和村委会证明可以办理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贷款。
此外,此次新修订的《聊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的),突发事件(因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突发事故,如地震、交通事故、火灾等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身体造成重大伤害)医疗费用支出较大,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允许享受聊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子女考入国家承认学历全日制普通大学的(含在读学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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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回迁房都适用
记者了解到,缴存职工是农民工,并且在城市或农村新型社区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额度为,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按照规定,已提前一次性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一年内的,缴存职工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最后一次性所还贷款额。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正常还贷12个月以上,可提取当年还款额,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上年度还款额。提前一次性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最后一次性所还贷款额。已提前一次性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一年内的,在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的制式证明的情况下,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最后一次性所还贷款额。新政策除了规定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时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外,购买二手房也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作为回迁户的缴存职工,购买回迁房屋的,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补房款差价。
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
可支付房租物业费也可用于装修
本报聊城8月1日讯(记者谢晓丽)新政策规定,缴存职工自住商品房装修或购买二手房装修,均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额度按所购普通自住商品房(144㎡以下)500元/㎡装修费用测算。提取额度不得超过72000元,低于此标准的,按实际装修费用提取。
不过,购买自住商品房装修需提供三年以内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三年以内购房收据或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年以内装修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二手房装修需提供三年以内过户后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年以内契税税票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的需加盖税务部门原章);一年以内装修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商品房,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建造、翻建费用。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商品房,缴存职工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能超过房屋大修费用。
新政策还规定,缴存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租住商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具体政策是,实行按年提取,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按照未婚职工每年5400元,已婚职工每年10800元。低于此标准的,按实际房租提取。
支付自住商品房物业费的,实行按年提取,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聊城市自住普通住房物业费测算的每户2400元/年。
缴纳自住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所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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