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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利益

时间:2020-12-31 11:39:13 公积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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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利益

  据报道,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约见媒体记者,称他今年两会上呼吁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提案,近日已得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一一回复。据曹志伟透露,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今后单位缴存比例有望全市统一、重大疾病也可提取公积金。

如何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利益

  对于公积金提取政策方面的松动,公众当然是喜闻乐见的。但仅仅是这样的有限进步,显然还是不够的。因为面临“特殊情况如重大疾病”的人群毕竟是少数,如何确保九成未享公积金实惠的缴存人的利益,这才是最为重要的关键之处。

  缴存人的利益大致分为两个方面,首先,如果是长期不能动用这笔资金的缴存人,如何确保其拥有较高的收益。现在来看,市民缴存公积金的积极性不高,或者一到半年即马上提取,都与此有较为密切的关系。因为从公积金账户里面提走的这部分钱随便放到哪个货币基金里,七日年化收益率超过4%并不难,某些优质货币基金甚至会超过5%,而风险基本等于零。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无论是公积金中心还是托管的'银行其实都不愿意看到这样的情况,因此在某些关键节点,以预约或者限制每天取号人数的方式来延缓这种提取其实是公开的秘密,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坦承“钱不够”。在8月可能推出的公积金新政中,可贷款额度被进一步压缩了。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一方面,市民一到时间点就迫不及待取出公积金,因为收益太低;另外一方面,公积金中心通过修改“游戏规则”让市民难以从公积金中心获得与以往一样额度的低息贷款。结果只有一个,市民在购房过程中逐步减少甚至忽略对公积金的使用,而且在缴存公积金时选择最低的比例,最终,公积金中心会发现“流进来的水越来越少,流出去的水完全堵不住”。这是公积金中心想看到的结果吗?

  如何改变这种局面?仔细研究《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们会发现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顺序如下:(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二)上交财政的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三)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简单的结论就是:如果你不缴存公积金,你就不用为前述三项埋单;如果你缴存了公积金,又没有能力买房,更论动用公积金,那么你就吃亏了。只有在你缴存了公积金,而且使用了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你才能获得一点安慰。

  这样的制度设计当然有改进的空间,即使是国家层面的某些规定难以松动,那么,公布账本争取市民理解总可以做到吧,压缩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总可以做到吧,为缴存人利益着想,寻找稳健且相对高收益的投资标的应该是努力目标吧?这些都做不到的话,市民一定会想尽办法把公积金取走,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政策设计确实需要换位思考。

  缴存人利益的第二个层面是安全问题。一段时间以来,在全国多个城市都曾出现挪用公积金的乱象,地方政府对于公积金这块“唐僧肉”的话语权实在太大,有时候公积金甚至成了地方政府与银行讨价还价的筹码,而自己的钱被政府挪用,缴存者懵然不知的情况绝非个案。在这种情况下,加速推进各层级公积金中心的联网,最大程度上遏制腐败、堵塞漏洞已经是当务之急。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这方面不妨主动做些尝试,这样既有利于信息的沟通与交流,也有利于消除缴存人对资金安全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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