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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缴费或实行浮动费率

时间:2021-01-17 15:22:11 工伤保险 我要投稿

2016工伤保险缴费或实行浮动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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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缴费或实行浮动费率

  昨日,记者从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佛山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拟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八大类行业的缴费费率从0.2%到1.9%不等。其中,根据用人单位上两个自然年度的工伤保险费支缴率、工伤事故发生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状况等因素,核定其下两个社保年度在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应当浮动的缴费费率。相关部门表示,安全生产状况也纳入考虑范围,将设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及“红黑名单”。

  浮动费率调整周期为两年

  按照征求意见稿,佛山市一类至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定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其中,佛山市首次适用《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确定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类别时间为今年7月1日。

  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调整周期为两年,首次浮动时间为明年的7月1日。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两个自然年度的工伤保险费支缴率、工伤事故发生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状况等因素,核定其下两个社保年度在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用人单位缴费月份不足24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份核算其工伤保险费支缴率,然后按照本办法核定其应缴的工伤保险费的缴费费率。用人单位再次进行费率浮动时,仍以行业基准费率为基础进行浮动。

  设立“红黑名单”

  佛山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档次除了受到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支缴率、工伤事故发生情况影响外,安全生产状况也纳入考虑范围,并设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及“红黑名单”。

  按照征求意见稿,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二级企业,在其原确定的缴费费率基础上向下浮动一个费率档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一级企业,在原确定的缴费费率基础上向下浮动两个费率档次。

  此外,被列入佛山市安全生产“红名单”满一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在原确定的缴费费率基础上向下浮动一个档次;被列入佛山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在原确定的缴费费率基础上向上浮动两个档次,相关浮动因素由安监系统审核。也就是安全生产做得好的企业相对应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存费越低,反之越高。

  天津市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新政

  自2015年10月1日起,天津市实施新的浮动费率政策。对比原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不但细化了行业分类、重新确定了行业基准费率标准、还明确了费率浮动档次。

  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工伤保险区别于其他社会保险的显著特征,是强化用人单位工伤预防意识,保障职工职业安全的重要手段。

  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过去我国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档次划分较少,差别费率与风险的'关联性不强,没能充分发挥利用行业差别费率这一经济杠杆提高企业风险意识、加强工伤预防的作用。这样不仅挫伤了工伤风险不大的企业参保的积极性,也导致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投入、弱化了安全管理手段。

  为更好地贯彻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使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强化工伤预防,促进职业安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据此,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制定了相关文件,明确了本市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新的浮动费率政策。调整后,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最低标准由0.5%降至0.2%,最高标准由2%降至1.9%,综合费率水平由0.67%下调至0.54%。对比原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主要在三个方面做了调整:一是细化了行业分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标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工伤风险类别由现行的三类细化为八类。二是重新确定了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对照八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分别确定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其所对应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劳务派遣企业,可根据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或根据多数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确定其工伤风险类别。三是明确了费率浮动档次。共分为38档,其中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这次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既是落实中央和国务院精神,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需要,也是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实现工伤保险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与行业工伤风险基本对应、风险档次适度的工伤保险费率标准,有利于落实工伤保险基金“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筹资原则,对优化基金管理,控制基金支出快速增长势头,确保基金可持续运行,以及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加大工伤预防力度,保障职工职业安全都起到积极作用。

  同时,应当明确指出的是,调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不会降低工伤职工的待遇水平,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是《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的法定待遇,不仅不会降低工伤职工待遇水平,相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工伤职工的待遇水平还应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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