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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补偿如何发放?

时间:2021-01-25 16:38:54 工伤保险 我要投稿

工伤补偿如何发放?

  一、工伤补偿如何发放?

  工伤发生以后,对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是因工死亡的劳动者及其遗属,在其得到工伤补偿时,工伤保险机构应支付一次性补偿金,作为对被保险人因遭遇工伤事故导致工资收入突然中断而引起的特殊生活困难的经济补偿。

  但是,一次性补偿金一般无法对受害者或其遗属的生活给予足够保障,所以,除了支付一次性补偿金以外,还应对受害者或者供养的遗属支付长期补偿,如按月发放的伤残抚恤金,对受害者供养的遗属支付的长期抚恤金,直到他们失去供养条件为止。

  二、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享受何种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三、工伤保险有什么特征

  1、社会性和互济性工伤保险制度实质是以社会资本赔付工伤职工,从而体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特点。

  2、参保的强制性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对拒不参保的用人单位,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未参保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仍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3、工伤保险待遇法定化工伤保险赔偿由法律直接确定赔偿项目及标准,用于弥补劳动者损失、兼顾劳动者劳动能力的康复,以不影响劳动者及其家属基本生活水平为足。

  4、无过错责任和单方责任原则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不管用人单位主观上有无过错,均有义务承担劳动者的工伤赔偿责任。即使雇员自身对工伤的发生有过失,也不能减少对雇员的赔偿,不能适用民事侵权行为中“过失相抵”的原则。

  5、工伤免责条款无效原则工伤赔偿责任的给付问题不完全受当事人合意的限制,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劳动者受到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或约定用人单位可以低于法定标准承担工伤法律责任,均属无效约定。

  6、工伤保险费由雇主单方承担,雇员无须缴费由雇主缴纳保险费,是基于雇主是危险的制造者和利益的享有者而采取的一种公平合理的选择。

  7、补偿、预防和康复相结合工伤保险基金用于对事故的预防、工伤的治疗康复和对伤残者和工亡者遗属发放工伤待遇。只有强调预防,才能有效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强调对伤残者的治疗康复,才能使其恢复为“完整人”;强调对伤残者和工亡者遗属的补偿,才能体现公平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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